南平縣誌 · 交通志第十六

佚名 《南平縣誌》
昔者,聖人制器尚象以前民用。故易系曰:「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舟車之制,由來尚矣。厥後幅員日廣,來往日繁。越裳入貢,而指南作。吳越相攻,而余皇呼。他如行夫,掌傳遞之事。象胥習夷狄之言,所以通厄塞,交遠人也。春秋傳載,晉侯以傳召伯宗,祁奚乘馹見宣子,鄭弦高使遽告於鄭,唐劉晏理漕賦令急足,以覘四方豐歉,宋鄭俠發馬遞,上流民圖,皆以倉卒而通其情。明制達官命使,有乘傳之例,轉為戶役累。清初始革,而地當孔道,原轄五驛,廚傳之費,又為官累。嘉慶丁卯,有司請於上官,為均勞逸策,請以閩清理水口,以古田理黃田峽。以南平理茶洋、劍浦。以建安理大橫、太平。又請照古田勻幫例,年勻幫銀三千兩。自是而賠墊虧空之弊除,然遞送上下文書,皆以足力,舊有走遞夫、京報夫、塘遞夫之名。至光緒九年間,福建始辦電報,南邑設電報局於馬站。二十九年,又設郵政局於城,設分櫃於各市鎮,此為郵電之嚆矢也。民國初載,驛站盡廢,公私文件書信,緊要者多以電達,平常者付諸郵政,傳送敏速,商民稱便,但惜其利,多為外人攫也。今歸政府自辦,於財政裨益不少。吾邑溪流懸湍,灘石棋布,上則挽纜綿亘,項背相摩;下則一瀉千尺,舟行如矢,猶時有傾覆之虞!是以小輪舶,僅至水口而止。若火車鐵路之設,限於重山天險,危崖峭壁,拓之匪易。路線測量雖有成算,而工大費繁,當道亦無如1之何也。故舉郵電之已然者,以著於篇。 【校】 1.無如:原本作「無知」,今據改。 明清郵馹 劍浦馹舊在建寧門溪東,明嘉靖十三年,同知張真移建延福門內。康熙三十八年歸縣,在延福門城樓,今仍移溪東馬站,上至大橫四十里,下至茶洋七十里。留設贍天一百三十名,走遞夫十名,兜夫十五名,新設京報夫二名,又塘遞夫二名。 大橫驛在縣東汾常里,洪武初,建景泰門,驛丞馮清重建。乾隆二十年歸縣,上至太平四十里,下至劍浦四十里,留設贍夫百名,走遞夫八名,兜夫十五名,新設京報夫二名,又塘遞夫二名,有薩都剌詩,見藝文。 茶洋馹在縣治東南金砂里,宋為金砂馹,元間改今名。洪武間,知縣劉居信建,景泰中迭建。萬曆已卯,洪水漂流,知縣劉兆元重建,乾隆廿年歸縣,上至劍浦七十里,下至峽四十里,留設瞻夫一百名,走遞夫八名,兜夫十五名,新設京報夫二名,又塘遞夫二名,有薩都剌詩,見藝文。 峽馹在縣東南長安北里,原峽司代理,乾隆二十一年歸縣,上至茶洋四十里,下至古田縣黃田四十里,留設贍夫一百名,走遞夫六名,兜夫十五名,新設京報夫二名,又遞夫二名,今名清風馹。 王台馹在縣西天竺里,宋為站,元因之。洪武初改今名,成化間,知府王范檄縣丞鄭賢,易民地重建,後圮。清朝復設未建,雍正九年歸縣,上至劍浦七十里,下至順昌縣雙峰六十里,留設贍夫一十名,走遞夫三名。 已上五馹,通共設夫五百三十五名,每年額給夫食銀三千八百一十兩,如遇有閏之年,加額銀三百一十七兩五錢。 按南邑山多地瘠,不產馬畜,馹傳皆以足力。昔理大橫、劍浦、茶洋、峽四馹,西路王台一馹,歷官皆為五馹累。聞往日台灣林逆之變,浙兵過境,長吏皆避於僧寺。倉貯府庫,輒耗缺數萬計。清嘉慶丁卯,有司請於上官,為均勞逸策,請以閩清理水口。以古田理黃田、峽。以南平理茶洋、劍浦。以建安理大橫、太平。又請照古田勻幫例,年勻幫錢三千兩1,上官許之,至後均裁。 馹館 舊有大橫公館在汾常里,嘉靖間,知府裴椿立。 金溝公館在城東仁州里,嘉靖間,知府彭澄立。 王台公館在本馹前,知縣伍偉立,今廢。 發竹公館縣西長砂上里,知縣伍偉立。 武林公館在縣南長安北里,知縣張燾立。 茶洋公館 西芹稅館先在長砂里,後遷天竺里王台館。 今俱裁 鋪附 府前總鋪,額設鋪兵九名分遞,城東鋪下至倪鋪十里,城西鋪上至秋竹鋪十里。 按季每季給銀十九兩二錢五分一厘。 東路城東鋪十里達福州路。 坵墩鋪十里,達建寧路。 上京鋪十里,一名金溝。 高桐鋪十五里,仁州里。 大橫鋪十里,汾常里。 以上五鋪,每鋪額設鋪兵七名,每鋪每季各給銀一十四兩九錢七分三厘。 西路城西鋪達邵武、汀州路。 沙溪鋪十里。 以上二鋪,每鋪額設鋪兵六名,每鋪每季各給銀一十二兩八錢三分四厘。 秋竹鋪十里,羅源里。 西芹鋪十里,長砂上里。 發竹鋪十里,長砂上里。 吳坑鋪十里,天竺里。 王台鋪十里,天竺里。 樟槎鋪十里,資福里。 篔鋪十里,資福里。 三連鋪十里,建興里。 以上八鋪,每鋪額設鋪兵五名,每鋪每季各給銀一十兩六錢九分五厘。 南路倪坑鋪十里,崇福里。 安濟鋪十里,崇福里。 吉溪鋪十里,遷喬里。 金砂十里。 茶洋鋪十里,金砂里。 白砂鋪十里,金砂里。 龍源鋪十里,長安北里。 清風鋪十里,長安北里。 武步鋪十里,長安北里。 峽鋪十里,長安南里。 以上十鋪,每鋪額設鋪兵七名,每鋪每季各給銀一十四兩九錢七分三厘。 東、西、南二十六鋪,共鋪兵一百六十六名,全年額工食並勻閏帶徵銀一千四百二十兩零二錢九分六厘。四季給發,每季給銀三百五十五兩零七分四厘,每名應給銀二兩一錢三分九厘。 外有羅源鋪羅源里。 鳩源鋪雲蓋里。 大蓋鋪雲蓋里。 嶺頭鋪尤溪界。 赴尤溪山路,不屬大道通行之區。 冷 鋪在城四隅,人煙輳聚之區,每十餘家設一所。藏滅火之具,於中夜輪流守宿,以備緩急,兼防盜賊,今廢。 按宋紹熙間,守胡舜創立水鋪以防火,冷鋪即其遺意。清時府縣署前各備應援旗號,大小桶楻,積水以備球火,蓋原於此。 電郵 電報局始於清光緒九年,初設馬站,由各官署按2月捐助報費,以電報生管理。至民國二年,方透電線過河至城內,賃民屋設局,旋遷舊縣署監獄故址。 郵政局始於清光緒二十九年,初設分櫃,賃清泰坊商店,後移左三坊,改稱分局。 【校】 1.兩:原本作「里」字,今據改。 2.按月:原本作「接月」,今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