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史略 · 一 一般的形勢

翦伯贊 《南明史略》
1646年(順治三年)清兵已經奠定河北,削平中原,西入隴、蜀,南下閩、浙;且繼續利用中原的人力與物力,驅使漢奸與敗類,以壓倒之勢,長驅而入西南;企圖一擊而下荊、楚,再擊而踐粵、桂,三擊而入黔、滇,以完成其最後的征服。 在這一時期,李自成、張獻忠已先後敗沒,弘光、隆武已接踵覆亡,中原人民反抗清兵的鬥爭遭受了極大的挫折。但歷史的挫折,並不能消滅中原人民反抗清兵的鬥爭,反而作了這個鬥爭走向新的階段之槓桿。不久,新的反清政府,又在中國西南出現了。 順治三年十月,明代的遺臣夙將,瞿式耜、丁魁楚、何騰蛟、王大澄、呂大器、嚴起恆,以及李自成的殘部李赤心、高必正等,他們鑒於民族國家的滅亡,迫在眉睫,不能不樹起反抗清朝之最後的旗幟,保衛大西南,因相與推戴桂王由榔監國於肇慶,重組政府,繼續抗清鬥爭。這個政府,是為桂王政府,是南明第三個政府,也是南明最後的一個政府。 桂王政府成立以後,改元永曆,詔誥天下,獎勵文武兵民,同仇恢復。在新政府的政治號召之下,西南人民無不慷慨激昂,奮袂而起,在湖南、江西、兩廣,最後在雲、貴,展開了反抗清兵之最殘酷的武裝鬥爭,這個鬥爭支持了十六年之久(1647—1662),終順治之世,在中國的西南,還有一個「明朝」存在。 無論從哪一方面看,永曆時代的客觀環境,較之弘光隆武時代,都要惡劣得多。以統治地域而論,當時控制在桂王政府之下的領土,只有湖南、兩廣、雲、貴五省及川南和鄂西之一小部分。而且在此等地域內,當時亦有漢奸頭子洪承疇所領導的敵偽政治和軍事的秘密破壞運動,如在湖南,則有江禹緒;在廣東,則有吳惟華;在雲貴,則有丁之龍。這些大大小小的漢奸,他們在敵人驅使之下,揭起「招撫使」的旗幟,到處組織漢奸,收買軍隊,充任清王朝進攻西南的鷹犬。這較之弘光時代尚據有江、淮以北,隆武時代尚掩有大江以南,已不可同日而語了。 以言兵力,當時桂王政府直轄的軍隊,只有丁魁楚所部的粵軍,何騰蛟所部的湘軍。而所有的粵軍已腐化不堪,湘軍又驕橫無比。《永曆實錄》云:「(丁)魁楚制粵兩年矣,嶺北潰亂,魁楚猶怙安不修戎備,將吏以賄為進退,唯日遣水軍涸靈羊峽取硯石於老坑,至是武備單弱,不能自振。」[1]是以當李成棟進攻廣東之役,遂全軍覆沒。至於湘軍,據同書記何騰蛟語云:「湖南重兵蝟集,已復之土,棄為青磷白骨之場。而諸將狼戾狐疑,制臣不能輯之,臣又何以輯之?唯有狐掌鳴號,誓死報國而已。」[2]是以自孔有德進攻衡陽之役以後,湘軍十三營「皆自為盜賊」。由是兩粵空虛,江、楚騷然,而政府遂無一兵一卒。這較之弘光時代尚擁有江北四鎮、左良玉三十六營和川、湘、閩、贛之軍;隆武時代尚擁有龐大的閩軍、浙軍以及集結在江西的新舊軍,也不可同日而語了。 以言物質資源,當時永曆政權已經退處西南山嶽地帶,這裡山林多而耕地少,土地所出,僅足自給,軍需供應,大成問題。而且這裡為少數民族的故鄉,苗、瑤雜處。由於明代政府對少數民族之一貫的高壓政策,土、漢的情感,極為惡劣。因之,當明代政權退到西南以後,不但不能得到少數民族的幫助,而且經常受到他們的威脅。如永曆元年九月,當清兵陷全州逼桂林之時,土司覃鳴珂即乘危攻陷柳州。又如永曆十二年十月,當清兵由廣西西犯貴陽之時,土司岑繼祿即為清兵作嚮導。像這樣的現象,對於動員人力與物力,當然是嚴重的障礙。這較之弘光時代尚擁有淮、揚繁富之區,隆武時代尚擁有閩、浙濱海之地,又不可同日而語了。 然而弘光、隆武,皆不過一年左右即歸覆亡,桂王政府反而能把抗清鬥爭支持到16年之久,豈非奇蹟!或曰,此乃「天眷中國,不殄明祀」。但是我們知道,「弘光殄祀,隆武就戮」,天之殄明祀者,已一而再矣。是天命之說不可信也。或曰,地理條件,保障了桂王的鬥爭。但是我們知道,長江、大河之險,並不能保障福王於不敗;錢塘、仙霞之阻,亦不能鞏固唐、魯兩王於閩、浙,是地利之說亦不可信也。我以為桂王政府在更惡劣的客觀條件下而能支持較長的時期,既非天命未絕,亦非地理保鏢,而是當時南明社會內部不協調的因素之消解,與各階層的人民最後大團結之結果。 我們知道,當弘光時代,南明社會內部尚存在著強烈的矛盾對立。當時的政府,一面要抵抗清兵的進攻;一面又企圖和清「連兵西討,問罪秦中」。因之不能集中力量迎擊強敵,以致結果與李自成並倒。到隆武時代,雖由於李自成殘部之歸附,局部地緩和了內部的矛盾對立,但督剿張獻忠,仍為當時政府主要任務之一,因之亦不能集中全力,迎擊清兵,以致結果唐、魯兩王又與張獻忠同歸於盡。到永曆時代,李自成和張獻忠的殘部都在民族國家的危亂之前,變成了支持桂王政府的主力軍。在這一時代,桂王政府已無「寇」可剿。若謂有「寇」,則此所謂「寇」已經不是以前的「流寇」,而是大明王朝的「叛將」與「賊臣」。即因社會內部矛盾對立的消解,因之桂王政府便只有一個敵人,一個任務,即反抗清兵的進攻,收回大明的天下。 其次,我們又知道,弘光隆武兩朝的政府,完全是明代殘餘官僚和士大夫的政府,他們沒有把政權建築在廣大的人民基礎之上。所以在當時雖然出現了史可法、張煌言等這一些出類拔萃的大英雄,結果,也還是敵不住馬士英、阮大鋮、鄭芝龍這一類賣國求榮的大漢奸。至於桂王政府則與以前兩個政府不同,他不是純官僚士大夫的政府,而是官僚士大夫和被稱為「流寇」的農民軍,下至塾師、遊客、卜筮、胥吏、寒士、落魄書生、江湖豪俠,以及一切不願做亡國奴的人民大眾之政府。換言之,桂王政府是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民之「混合政府」。所以在當時士大夫金堡看來,簡直就是「匪人」的政府。即因桂王政府變質為「混合政府」,所以他才能在更惡劣的客觀環境中,支持16年之久。 注釋: [1]王夫之:《永曆實錄》卷三、卷七。 [2]王夫之:《永曆實錄》卷三、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