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校注 · 十九難至二十七難
提要:本難以尺部脈之強弱區別男女正常生理之不同脈象。並據此提出不同性別在診得相反之脈時所反映的病變性質和部位。
十九難曰:經言脈有逆順〔1〕,男女有常〔2〕。而反者,何謂也?
然,男子生於寅〔3〕,寅爲木,陽也;女子生於申〔3〕,申爲金,隂也。故男脈在關上,女脈在關下。是以男子尺脈恆弱〔4〕,女子尺脈恆盛〔5〕,是其常也〔6〕。反者,男得女脈,女得男脈也。
其爲病何如?
然,男得女脈爲不足,病在內。左得之,病則在左;右得之,病則在右,隨脈言之也。女得男脈爲太過,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則在左;右得之,病則在右,隨脈言之,此之謂也〔7〕。
〔1〕 逆順 指脈象是否符合下文所示男女左右尺寸盛衰的規律。符合者爲「順」,不符合者爲「逆」。
〔2〕 常 《本義》、《集覽》本、《闡注》本並作「恆」。《集注·音釋》:「恆,音常,久也。」是「恆」猶「常」也。《周禮·地官、賈師》:「使有恆賈」鄭註:「恆,常也」。
〔3〕 男子生於寅 女子生於申 《説文·包部》:「元氣起於子,人所生也。男左行三十,女右行二十,俱立於巳,爲夫婦,裏妊於巳,巳爲子,十月而生。男起巳至寅,女起巳至申。故男子始寅,女子始申。」
〔4〕 恆弱 《句解》 「恆」作「當」。《玉函經》上卷注引「恆」作「常」。
〔5〕 恆盛 《句解》、《玉函經》注引「恆」並作「常」。
〔6〕 是其常也 《句解》無。《玉函經》注引「常」作「恆」。
〔7〕 此之謂也 《句解》無「此之謂」三字,「也」字連上句。
按語:關於「男子生於寅」、「女子生於申」和「寅爲木」、「申爲金」等説,主要用以説明男女兩性之隂陽五行屬性不同而反映出脈象之差異,如男子寸盛尺弱,女子尺盛寸弱。但臨床所見,似不盡然。
二十難
提要:本難從診脈部位和脈象的隂陽屬性,討論隂陽相互伏匿的脈象。
二十難曰:經言脈有伏匿〔1〕,伏匿於何藏而言伏匿耶?
然,謂隂陽更相乘〔2〕,更相伏也。脈居隂部〔3〕,而反陽脈見者,爲陽乘隂也。雖陽脈〔4〕,時沉濇而短,此謂陽中伏隂也。脈居陽部,而反隂脈見者,爲隂乘陽也。雖隂脈〔5〕,時浮滑而長,此謂隂中伏陽也。
重陽〔6〕者狂,重隂〔6〕者癲,脫陽〔7〕者見鬼,脫隂〔7〕者目盲。
〔1〕 伏匿 「伏」,伺伏。《説文·人部》:「伏,司也。」段註:「司,今之伺字。」「匿」,藏匿。《廣雅·釋詁》:「匿,藏也。」言陽脈中有時見隂脈,爲陽中伏隂。隂脈中有時見陽脈,爲隂中伏陽,是爲伏匿。
〔2〕 隂陽更相乘 「乘」加也。參閲第三難注〔1〕注〔2〕。
〔3〕 隂部 脈的部位,下文的「陽部」亦同。寸爲陽部,尺爲隂部。又丁德用曰:「其部非獨寸爲陽,尺爲隂也。若以前後言之,即寸爲陽部,尺爲隂部。若以上下言之,曰肌肉上爲陽部,肌肉下爲隂部。」亦通。
〔4〕 雖陽脈 原作「脈雖」,文理難通。《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二作「雖陽脈」文義通順。《集注》楊曰:「尺中已浮滑而長,又時沉濇而短,故曰陽中伏隂。」前句與「雖陽脈」文義一致。今據改。
〔5〕 雖隂脈 原作「脈雖」,文理難通。《千金翼》作「雖隂脈」,據改,理同上。
〔6〕 重陽 重隂 重(chónɡ蟲),重複之意。《集韻·鍾韻》:「重,複也。」《易·乾卦》:「九三重剛而不中。」疏:「正義曰:上下俱陽,故重剛也。」尺寸隂陽部位俱見陽脈,爲重陽;俱見隂脈,爲重隂。黃竹齋註:「尺寸皆陽,謂之重陽……尺寸皆隂,謂之重隂。」
〔7〕 脫陽 脫隂 《後漢書·隗囂傳》註:「脫,失也。」寸部脈脫失爲脫陽,尺部脈脫失爲脫隂。
按語:末段「重陽者狂」十八字,滑夀云:「此五十九難之文,錯簡在此。」但承前文觀之,似指脈之隂陽而言。「見鬼」與「目盲」各爲獨立之症候,並非專屬於癲狂之病。
二十一難
提要:本難從形與脈的病或不病,説明其與診斷預後的關係。提出診脈時應同時注意病人的呼吸是否與脈搏相應。
二十一難曰:經言人形病,脈不病,曰生;脈病,形〔1〕不病,曰死。何謂也?
然,人形病,脈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謂息數不應脈數也。此大法。
〔1〕 形 《脈經》卷五第五作「人」。虞庶注曰:「脈病人不病者,必其人外多眷慕,內結思想,脈病形安,形樂志苦,以致傷,脈息反常……故曰脈病人不病也。」是虞注所據本亦作「人」。疑「形」爲「人」之。
按語:「非有不病……此大法」十七字之答詞,文意不類,疑有脫。《本義》引謝氏曰:「按本經之答文,詞意不屬,似有脫。」張夀頤曰:「以下十七字義不可通,此必傳寫有,顯然易知。」
二十二難
提要:本難討論經脈病「是動」與「所生病」的基本概念,指出其主要區別爲氣與血,先與後之分。
二十二難曰:經言脈有是動,有所生病。一脈輒〔1〕變爲二病者,何也?
然,經言是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氣,氣爲是動;邪在血,血爲所生病。氣主呴〔2〕之,血主濡〔3〕之。氣留而不行者,爲氣先病也;血壅〔4〕而不濡者,爲血後病也。故先爲是動,後所生病〔5〕也。
〔1〕 輒 《句解》、《本義》本並無。
〔2〕 呴 有溫暖之意。《集韻·遇韻》:「呴,氣以溫之也。」
〔3〕 濡 有滋潤之意。《廣雅·釋詁二下》:「濡,潤,漬也」。
〔4〕 壅 《集覽》本作「滯」。
〔5〕 所生病 《句解》、《本義》、《集覽》本並無「病」字。
按語:「是動」與「所生病」亦見於《靈樞·經脈》。歷代注釋認爲本難「經言」即指《靈樞經》。但兩者所述,在概念上有不盡相合之處:一、本難認爲經脈「是動」是病在氣,「所生病」是病在血。氣先病,血後病。故先爲是動,後爲所生病。《靈樞·經脈》作「是動則病」、「是主×所生病者」。其中除五臟經脈各主本臟所生病外,手少陽三焦經主氣所生病,足陽明胃經主血所生病,顯與本難不同。查「主」字有主治的含義。「是主」即是針灸該經脈腧穴所能主治或作用所及的意思。考馬王堆漢墓出土古醫書《隂陽十一脈灸經》中十一條脈的「是動則病」原文中「主」字下均有 「治」字。而本難則無「主」「主治」等詞。由此可見本難首言「經言」很難確定其爲《靈樞經》言。
二十三難
提要:本難討論經脈的主要功能,十二經脈、任脈、督脈和蹻脈的起止長度,十二經脈的循環流注順序,十二經脈與十五絡脈的關係,以及寸口人迎部位反映經脈朝使,可據以診察疾病,判斷預後等問題。
二十三難曰:手足三隂三陽脈之度數〔1〕,可曉以不〔2〕?
然,手三陽之脈,從手至頭,長五尺,五六合三丈。手三隂之脈,從手至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三陽之脈,從足至頭,長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三隂之脈,從足至胸,長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人兩足蹻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脈、任脈各長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脈長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謂經脈長短之數也〔3〕。
〔1〕 度數 「度」量也。「度數」即度量長短之數。
〔2〕 不(fǒu否) 同「否」 疑問助詞。《正字通·一部》:「不與可否之否通。」《左傳·哀公二十七年》「余及死乎」杜預註:「問己可得以夀死不?」
〔3〕 此所謂經脈長短之數也 「謂」下原有「十二」二字。但上文所述經脈共計十六條,已超過十二經之數,顯然與正文不合。今據《集覽》本刪。《甲乙》、《太素》「此所」十二字並作「此氣之大經隧也」。
經脈十二,絡脈十五〔1〕,何始何窮〔2〕也。
然,經脈者,行血氣,通隂陽,以榮於身者也。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隂、陽明;陽明注足陽明、太隂;太隂注手少隂、太陽;太陽注足太陽、少隂;少隂注手心主、少陽;少陽注足少陽、厥隂;厥隂復還注手太隂。別絡十五,皆因其原,如環無端,轉相溉灌〔3〕,朝於寸口、人迎〔4〕,以處〔5〕百病,而決死生也。
經曰:明知終始,隂陽定矣,何謂也?
然,終始者,脈之紀〔6〕也。寸口、人迎〔4〕,隂陽之氣,通於朝使〔7〕,如環無端,故曰始也。終者,三隂三陽之脈絶,絶則死,死〔8〕各有形,故曰終也。
〔1〕 絡脈十五 《句解》本「脈」作「有」。十二經各有一絡,加陽蹻之絡,隂蹻之絡及脾之大絡,共爲十五絡。
〔2〕 窮 終極。《説文·穴部》:「窮,極也。」
〔3〕 溉灌 《本義》、《集覽》本並作「灌溉」。
〔4〕 寸口人迎 《句解》本作「寸部氣口」,下同。「人迎」是足陽明胃經經穴,在俠喉兩旁動脈處,也是古代診脈部位。
〔5〕 處 決斷。《漢書·谷永傳》:「臣愚不能處也。」註:「處,斷決也。」
〔6〕 紀 道理,法度。《呂氏春秋·孟春》:「無變天之道,無亂人之紀。」道與紀互文。
〔7〕 朝使 《句解》本「朝」下無「使」字。孫鼎宜曰:「使當作夕,疊韻之訛,謂如潮汐然也。」此説供參考。「朝」,聚會的意思。《禮記·五制》「耆老皆朝於庠」註:「朝,猶會也。」《素間·經脈別論》:「肺朝百脈。」「使」,支使,使出之意。《禮記·曲禮上》「使從俗」孔疏:「使謂臣爲君出聘之法。」「朝使」言經脈氣血的來聚與分出。
〔8〕 死 《句解》本無。
按語:一、本難所述「手三隂之脈從手至胸中」是討論經脈長度的起止點,均從手足起量,並非指經脈運行的方向。
二、關於奇經八脈長度。本難未及衝、帶和兩維脈。廣岡蘇仙云:「八脈之中,兩維者,維絡於身而不能環流於諸經;帶脈者,周布於身而不能與於諸經;衝脈者,任督之旁支,與足少隂同行,故皆不入於度數也。任督兩蹻者,其經直行,並於諸經,故入於度數。」(《難經鐵鑑》)按:此説有理。十六丈二尺的長度,只是「經脈長短之數」,或「氣之大經隧」(見注〔6〕),則凡屬絡脈者均不計度數。考二十八難云:「陽維隂維者,維絡於身,溢畜不能環流灌溉諸經者也。故陽維起於諸陽之會也,隂維起於諸隂之交也。」明確指出陽維脈維絡諸陽經,隂維脈維絡諸隂經,均屬絡脈的性質,故不計於經脈的度數之內。「衝脈起於氣衝,並足陽明之經,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也。」是衝脈之長度已計入足陽明經中,故不再計數。至於帶脈,「起於季脇,廻身一周」,也只是維絡軀幹諸縱行之經脈,起著絡脈的作用,因而也不入度數。
三、蹻脈左右各一,隂蹻陽蹻共有四條。但本難與《靈樞》、《甲乙》、《太素》等均只計二條,似與實際不合。對此,多數醫家認爲此處蹻脈乃指隂蹻脈。如虞庶根據兩足蹻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推算,隂蹻起於跟中,至目內眥,相當於七尺五寸之數,因此認爲當指兩足隂蹻脈。滑夀亦云:「人兩足蹻脈指隂蹻。」 《靈樞·脈度》與《太素》卷十隂陽蹻脈所述蹻脈循行路線,亦只言隂蹻。但爲什麽只計隂蹻,不計陽蹻?並沒有説明任何理由。故亦有認爲蹻脈爲陽蹻脈者。如熊宗立云:「今十二經與督、任、陽蹻之脈,長短丈尺之數,共合得一十六丈二尺。」熊氏也沒有説明爲什麽計陽蹻而不計隂蹻的理由。鑒於本難原文「人兩足蹻脈,從足至目」,既未明確其爲隂蹻或陽蹻,以上兩説又均無確實依據,實難肯定孰是孰非。考《靈樞·脈度》:「蹻脈有隂陽,何脈當其數?岐伯答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隂。當數者爲經,不當數者爲絡也。」楊上善注云:「男子以陽蹻爲經,以隂蹻爲絡。女子以隂蹻爲經,陽蹻爲絡也。」脈長十六丈二尺既爲經脈長短之數,不包括絡脈在內,因此在計數時,男子只計陽蹻,女子只計隂蹻,兩者長度相等,故蹻脈只計二條。
二十四難
提要:本難分述五臟手足隂經氣絶時出現的症候及其預後,並總述三隂氣絶與六陽氣絶時的垂危證候。
二十四難曰:手足三隂三陽氣已絶,何以爲候,可知其吉凶不?
然,足少隂氣絶,即骨枯。少隂者,腎〔1〕脈也,伏行而溫於〔2〕骨髓。故骨髓不溫,即肉不著骨,骨肉不相親,即肉濡而卻〔3〕,肉濡而卻,故齒長而枯〔4〕,髮無潤澤,無潤澤〔5〕者,骨先死。戊日篤,己日死。
足太隂氣絶,則脈不榮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脈不榮,則肌肉不滑澤〔6〕,肌肉不滑澤〔6〕,則肉滿〔7〕,肉滿則唇反〔8〕,唇反則肉先死。甲日篤,乙日死。
足厥隂氣絶,即筋縮〔9〕引卵與舌卷〔10〕。厥隂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隂器而絡於舌本。故脈不榮,則筋縮急,筋縮急〔11〕即引卵與舌,故舌卷〔12〕卵縮,此筋先死。庚日篤,辛日死〔13〕。
手太隂氣絶,即皮毛焦。太隂者,肺也,行氣溫於皮毛者也。氣弗榮,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津液去即皮節傷〔14〕,皮節傷則皮〔15〕枯毛折,毛折者則毛〔16〕先死。丙日篤,丁日死。
手少隂氣絶,則脈不通〔17〕,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色澤去〔18〕,故面黑如梨〔19〕,此血先死。壬日篤,癸日死。
三隂氣俱絶〔20〕者,則目眩〔21〕轉,目瞑〔22〕;目瞑者爲失志,失志者則志先死,死即目瞑也〔23〕。
六陽氣俱絶者,則隂與陽相離。隂陽相離則腠理泄〔24〕,絶汗〔25〕乃出,大〔26〕如貫珠,轉出不流,即氣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27〕。
〔1〕 腎 原爲「冬」字。《太平聖惠方·骨極方論》作「腎」。虞庶註:「今足少隂腎脈已絶,是故一經相失……」是虞注所據本亦作「腎」。又據下文「厥隂者肝脈也」、「太隂者肺也」例之,作「腎」爲是。據改。
〔2〕 溫於 《靈樞·經脈》、《脈經》卷三第五、《甲乙》卷二第一上並作「濡於」。下句「骨髓不溫」「溫」亦作「濡」。《外臺》卷十六骨極論引扁鵲曰作「濡滑」。
〔3〕 卻 爲「卻」的俗字,退也。《廣韻·藥韻》:「卻,退也。卻,俗。」在此引申爲萎縮之意。
〔4〕 齒長而枯 《靈樞》、《脈經》卷三第五、《甲乙》卷二第一、《外臺》卷十六骨極論引「枯」並作「垢」。齒長因齒齦萎縮,而使牙齒顯得較長。
〔5〕 無潤澤 三字原缺。律以上下文例,據《句解》、《本義》、《集覽》本等補。《脈經》、《外臺》引並無「潤」字。
〔6〕 不滑澤 《靈樞》作「軟」。《脈經》卷三第三、《甲乙》卷二第七、《外臺》卷十六肉極論引並作「濡」。
〔7〕 則肉滿 《靈樞》「則」下有「舌萎」二字。《靈樞》、《脈經》、《甲乙》、《外臺》引「肉」並作「人中」。下句「肉滿」同此。按,從下句「唇反」觀之,「肉」當指人中部位之皮肉。「滿」即腫滿。
〔8〕 唇反 「反」義同「翻」。《詩·周南·關睢》:「輾轉反側」。因人中腫滿,故口唇內翻。
〔9〕 縮 《靈樞》作「絶」。《甲乙》卷二第一作「弛」。
〔10〕 引卵與舌卷 《甲乙》無。《脈經》卷三第一、《千金》卷十一第四、《外臺》卷十六筋極論引「舌」下並無「卷」字。「卵」指隂囊、睪丸。
〔11〕 筋縮急 三字原缺。律以上下文例,據《句解》、《本義》、《集覽》本、《脈經》、《甲乙》等補。《靈樞》、《外臺》引並無「縮」。
〔12〕 故舌卷 《靈樞》、《甲乙》、《外臺》引「故」下並有「唇青」二字。
〔13〕 辛日死 「死」下原有「筋縮急」三字。蒙上衍。據《濯纓》本、《句解》、《本義》等刪。
〔14〕 即皮節傷 《句解》、《脈經》卷三第四,「即」並作「則」。《甲乙》卷二第一「傷」作「著」,下句同。皮節,言皮膚、關節。
〔15〕 皮 《靈樞》、《脈經》卷三第四、《甲乙》、《外臺》卷十六氣極論引並作「爪」。
〔16〕 毛 《脈經》、《千金》、《外臺》引並作「氣」。
〔17〕 脈不通 《脈經》卷三第二、《外臺》卷十六脈極論引「通」下並有「少隂者,心脈也。心者,脈之合也」十二字。
〔18〕 色澤去 《靈樞·經脈》作「髦色不澤」。《脈經》、《外臺》引並作「髪色不澤」。
〔19〕 面黑如梨 《本義》「面」下有「色」字。《靈樞》、《脈經》、《外臺》引「梨」並作「漆柴」。《本義》、《集覽》本、《甲乙》卷二第一「梨」並作「黧」。丁德用曰:「梨字當作此黧字。」是丁注所據本原作「梨」。「梨」「黧」聲同而通。《説文通訓定聲·履部》:「梨字亦作黧。《字林》:黧,黃黑也。」
〔20〕 三陰氣俱絶 《靈樞》、《甲乙》、《千金》卷十九第四、《外臺》卷十六精極論引「三」並作「五」。《甲乙》無「氣」字。《千金》「絶」下有「不可治」三字。《外臺》引「絶」下有「不可療」三字。
〔21〕 眩 《靈樞》、《甲乙》、《千金》、《外臺》引並作「系」。
〔22〕 目瞑 《靈樞》、《甲乙》作「轉則目運」。《千金》、《外臺》引並作「轉則目精奪」。「瞑」閉目也。《説文·目部》:「瞑,翕目也。」《爾雅·釋詁》:「翕,合也。」
〔23〕 爲失志……目瞑也 《句解》「瞑」作「眩」。《靈樞》、《甲乙》「爲失志」十五字作「爲志先死,志先死則遠一日半死矣」十四字。《千金》、《外臺》引並作「爲志先死,遠至一日半日」。「失志」,喪失意識。《素問·評熱病論》:「狂言者是失志」。
〔24〕 腠理泄 《靈樞》、《甲乙》「理」下並有「發」字。
〔25〕 絶汗 病危或瀕死前汗出如珠,著身而不流,或汗出如油不止,稱爲絶汗。《素問·診要經終論》「絶汗乃出」王冰註:「絶汗,謂汗暴出如珠而不流,旋復乾也。」《靈樞·經脈》:「六陽氣絶,則隂與陽相離,離則腠理發泄,絶汗乃出。」
〔26〕 大 《句解》作「汗」。
〔27〕 夕占旦死 《句解》「死」字下有「此之謂也」四字。「占」預卜、測度。《説文·卜都》:「占,視兆問也。從卜口。」
按語:一、本難首提手足三隂三陽氣已絶,何以爲候?但在答語中,手足三隂獨缺手厥隂氣絶的內容。《靈樞·邪客》云:「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心主之脈也。」二十五難亦云:「手少隂與心主別脈也。」可見手厥隂心包與手少隂心兩者在疾病方面有一致性。故本難言手少隂氣絶之候,實已包括手厥隂氣絶在內。
二、本難所舉某經氣絶之候,僅局限在五臓所主的形體組織。如足少隂腎主骨髓,足太隂脾主肌肉,足厥隂肝主筋,手太隂肺主皮毛,手少隂心主血脈等。未有其他症候。
二十五難
提要:本難討論人體內經脈與臓腑之總數。經脈有十二,臓腑有十一。其中多餘的一經,即手心主包絡之脈。同時提出了心包與三焦俱有名而無形的見解。
二十五難曰:有十二經,五藏六府十一耳,其一經者,何等經也?
然,一經者,手少隂與〔1〕心主別脈也,心主與三焦爲表裏,俱有名而無形,故言經有十二也。
〔1〕 與 猶「謂」,此處不作連詞用。王念孫曰:「與,猶謂也。《大戴禮·夏小正傳》:獺獸祭魚,其必與之獸,何也?曰:非其類也。與之獸,謂之獸也。」(《經傳釋詞》引)少隂謂心主別脈,參見前難按。
按語:關於三焦的問題,參閲六十六難按。
二十六難
提要:本難提出十五絡的具體內容,即十二經脈各有一絡,陽蹻之絡,隂蹻之絡及脾之大絡。
二十六難曰:經有十二,絡有十五,餘三絡者,是何等絡也?
然,有陽絡,有隂絡,有脾之大絡。陽絡者,陽蹻之絡也;隂絡者,隂蹻之絡也。故絡有十五焉。
按語:十五絡亦見於《靈樞·經脈》,十五絡又稱十五別,其內容與本難略有不同。
二十七難
提要:本難討論了奇經的概念及名稱。
二十七難曰:脈有奇經〔1〕八脈者,不拘於十二經〔2〕。何謂也?
然,有陽維,有隂維,有陽蹻,有隂蹻,有衝,有督,有任,有帶之脈,凡此八脈〔3〕者,皆不拘於經〔4〕,故曰奇經八脈也。
經有十二,絡有十五,凡二十七氣,相隨上下,何獨不拘於經也?
然,聖人圖設溝渠,通利水道,以備不然〔5〕,天雨降下,溝渠溢滿〔6〕,當此之時,霶霈妄行〔7〕,聖人不能復圖也。此絡脈滿溢,諸經不能復拘也。
〔1〕 奇經 是十二經以外,功能相異的一類經脈。《集注》楊註:「奇,異也。此之八脈與十二經不相拘制,別道而行,與正經有異,故曰奇經也。」
〔2〕 不拘於十二經 《集覽》本「不」上有「皆」字。《脈經》卷二第四無此六字。
〔3〕 脈 《史記·倉公列傳》正義引《八十一難》無。
〔4〕 不拘於經 《集覽》本「於」下有「十二」二字。
〔5〕 不然 《脈經》卷二第四作「不虞」。
〔6〕 溢滿 《句解》、《集覽》本並作「滿溢」。
〔7〕 當此之時,霶霈妄行 《本義》「行」作「作」。《脈經》卷二第四此兩句互倒。義較明。「霶霈」,雙聲連語,亦作「滂沛」「滂霈」,大水湧流貌。以此比喻人身經脈中氣血流行。
按語:「奇經八脈」的名稱,首見於本難。在《黃帝內經》中,亦有關於任脈、督脈等八條經脈的論述內容,涉及經脈的循行路線、生理功能、病理證候及治療取穴等多方面,但資料零星,缺乏系統性論述,散見於《靈樞·五音五味》、《素問·骨空論》等十餘篇經文中。本經從二十七難至二十九難所述內容雖較簡單,卻把任脈、督脈等八條經脈集中歸納,總稱之曰「奇經八脈」,並指出其不同於十二經脈之功能特點,使奇經理論系統化,成爲經絡學説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對古醫經中有關奇經理論的一次總結。後世不少醫家對奇經八脈進行專題研究,或寫成專著,顯然是受本經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