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渡集 · 新對話(三) (二十一年十二月)
對話者 公孫龍、朱熹和戴震之靈魂
地 點 無何有之鄉
時 間 現在
朱 東原先生,前天我在《世界思潮》里看見你給馮芝生先生的一封信,上面說明是你乩授素痴先生代錄的。那信是真的,或者是有些聰明小鬼,冒你的名,與素痴先生鬧玩笑的,請你告我。
戴 那信是真的。
朱 為什麼你在那信里否認你曾參加我們的對話。
戴 (笑)你老先生是在聖廟裡吃過冷豬肉的,所以對於有些事情,少見而多怪了。請看現在的多數要人,誰不是這樣辦。譬如他們昨天發表了一篇談話,今天有人告訴他們,說那談話不合適,他們明天就可另發表一個談話或是通電,說他們的昨天談話不是他們的。他們的「君子之德風」既是如此,我們的「小人之德草」又何不可如此呢?
朱 原來如此。這些小問題,我們也不必詳細討論。近來我看黑格爾,他的「太極」把我累得有點頭疼;我需要休息幾天。又幸喜你從萬架山撥冗到此。我們何妨藉此機會,把你那信里所提出對於我的批評,討論一下。
戴 我正想知道你對於那些批評的意見。
朱 在我們第一次對話里,我問你:為什麼古人沒有飛機,你說:古人不明飛機之理,所以他不能造。在你的信里,你想把這個答案改為「古人不會做飛機,因為他未曾有過與發明飛機者的經驗相類似的經驗」,是不是?
戴 正是。這個答案,你總不能不承認罷?
朱 我完全承認。
戴 你既承認了這個答案,你應該放棄你所謂理了。
朱 我不放棄。
戴 那麼你要陷於矛盾的地位。
朱 也不必然。
戴 為什麼?
朱 因為你這個新答案,乃是你的舊答案的一個說明,而不與它立於矛盾的地位。我們可以這樣說,古人不明飛機之理,所以他不能造飛機。他為什麼不明飛機之理呢?因為他未曾有過與發明飛機者的經驗相類似的經驗。
戴 你也注重經驗。
朱 當然。
戴 那麼你又與經驗主義者有何區別呢?
朱 我以為理之有是不靠經驗,但我們知理之有,須靠經驗。
戴 請加說明。
朱 譬如一個小孩子,剛學算學的時候,他只能靠經驗去學。他的先生叫他察三個手指頭,又察兩個手指頭,然後合在一塊,叫他察是幾個手指頭。久而久之,他漸知,三個手指頭,加兩個手指頭,是五個手指頭。他並可知,三個椅子加兩個椅子,是五個椅子。久而久之,他並可離開指頭椅子及一切具體的物,而知三加二等於五。等到他知三加二等於五的時候,他並知三加二本來等於五,不是等他知道了,三加二才等於五。所以三加二等於五,不靠經驗,知三加二等於五,須靠經驗。推之,我們可說:飛機之理,不靠經驗;知飛機之理,須靠經驗。所以你的新答案可以證明:欲明飛機之理,須靠經驗,這是我也主張的;但不能證明:飛機之理,須靠經驗。
戴 什麼是「飛機之理」,這是一個含糊的名詞;我的信里已經指明。我並指明你們宋儒根本就未曾把理的觀念弄清楚。你對於這一點,有什麼話可說?
朱 我承認我們宋儒及講我們宋學的人,大多數根本都未曾把理的觀念弄清楚。但這是以前的事。要把他弄清楚,是我們現在的責任。關於什麼是飛機之理,你的信上,已經替我講得很清楚了,可見它並不含糊。
戴 你承認我所說的飛機之理的一個原素,就是你所說的飛機之理的一個原素嗎?
朱 我完全承認。
戴 那麼,你又該放棄你所謂理了。
朱 我不放棄。
戴 那麼,你又要陷於矛盾的地位。
朱 也不必然。
戴 為什麼?在我的信里,我已經問:「這樣的一個命題或公式所代表的是什麼?是一種不在空間不在時間,無影無形,不可捉摸的理嗎?」我以為「似乎不是」。
朱 我以為「似乎是」。
戴 那就奇怪極了,請加說明。
朱 請問空氣抵抗力,及空氣密度,是在空間時間之內的麼?
戴 當然是,你以為不是嗎?
朱 我以為不是。
戴 那更奇怪了,請加說明。
朱 在時間空間有有某種程度的空氣抵抗力,沒有一個僅只空氣抵抗力的空氣抵抗力。在時間空間,有有某種密度的空氣,沒有僅只空氣密度的空氣密度。僅只空氣抵抗力的空氣抵抗力,及僅只空氣密度的空氣密度,正是不在時間空間,無形無影,不可捉摸的。插說一句,所謂不可捉摸者,是用這幾個字的本義,就是我們不能感覺它,不是說它是含糊不清。我們如果說,我們說空氣抵抗力的時候,我們的意思,是指具體的、有某種程度的空氣抵抗力,我們就不能得一個公式。即令可以得一個公式,而這公式所代表的,還是不在時空的。例如你所舉的F=KSPV2,即令F、K等是在時空,而F=KSPV2這個公式所代表的,是不在時空的。因為這個公式所代表的,不是F不是K等,而是F=KSPV2。這個公式所代表的如果是如此,它本來就是如此。人靠經驗的幫助,才能知它;但是它卻並不等有人經驗它,它才如此。例如F向來即等於KSPV2。並不是發明飛機的人的經驗叫它如此。發明飛機的人的經驗叫他知它如此而已。我們用發明二字,也要注意。對於具體的飛機而言,可以說發明。對於飛機之理,只可以說發現。
戴 在我的信里我指出:「任何科學定律,都帶些子『假說』的性質。」照你上面的說法,你是不能承認這個話了。
朱 我完全承認。
戴 那麼,你又應該放棄你所謂理了。
朱 我不放棄。
戴 那麼你又要陷於矛盾的地位。
朱 也不必然。
戴 為什麼?
朱 因為我們雖以為有客觀永存的理,但並不以現在或未來的科學所說的那些定律,就是那些理。那些定律不過是那些理的代表或說明。理是不會錯的;而它們的代表或說明,如果不足以代表或說明它們,就可以錯了。這些代表或說明可以錯,可以不錯,可以部分地錯,可以部分地不錯。而它們之錯或不錯,我們又只可從經驗中證明。我們可憐的人類,求知識只有這個辦法。你的信上說:「如果他(每一條科學定律)的預期,歷驗無爽,他的定律便被認為是真的;如若他的預期不中,他的定律,便得修正。」你這話我完全同意。但我們要注意,如果它需要修正,這只是科學的定律,需要修正;並不是它所欲代表或說明的理,需要修正。譬如你所說那飛機之理的公式,如果將來需要修正,那只是科學上的定律,需要修正,並不是飛機之理,需要修正。那隻表示我們可憐的人類,坐井觀天,以前誤認了飛機之理。再舉一個例,我們以前說地是方的,現在因為與經驗不合,我們說地是圓的。這只是我們對於地的知識的改變;並不是地以前真是方的,現在又變為圓的了。
戴 我看你現在的哲學,與你以前的大有不同。你以前以為有客觀永存的理,而我們的知識,或至少修養到最高境界的人的知識,所認為是那些理者,即真是那些理。你現在以為有客觀永存的理,而我們現在的知識所以為是那些理者,卻不一定是那些理。我們可憐的人類,坐井觀天,或永不能斷定,我們所知的,果是那些理不是。這就是說,我們的科學,永遠「都帶點子『假說』的性質」。要照你這樣說,我看我們的見解,可以說是接近得多了。你要早這樣說,我在我的《孟子字義疏證》里,也可以少批評你幾句。
朱 誠然是如此。我看我們的哲學,還可以再接近。
戴 那除非你放棄你所謂理。
朱 我不放棄。
戴 那就恐怕不能再接近。
朱 讓我們再看。你在你的信上說,你「並不是否認我們的經驗,無論關於自然界及人事界,是有秩序的」。你說,這種秩序,我若「喜歡叫做理,亦無不可」。那麼,我說它是理,你是可以承認的了。
戴 我可以承認。不過你要注意的,這種秩序,「只存在於在時空里的個體之中,並不是超乎時空之外」。我以前如此說;我現在還是如此說。這是我的信上已經指明的。
朱 如果你這裡所謂存在,是指在時空的存在,那你就是說,它在時空的存在,並不超乎時空之外。這樣說也未嘗不可。不過你要是說離開個體,他不但不存在,而且就是沒有,那就可以討論了。我承認這一點是我們的哲學的不同。但照我們這次對話上面所討論的,你所說的那飛機之理的公式所代表的,我已經指出是不在時空的了。我並且說那個公式,若果是如此,它本是如此,不是有了飛機,它才是如此的。可見即沒有飛機,也不能說它是沒有。所謂「未有甲物之前,已有甲物之理」,也正是謂此。
戴 這就是我所說:「在未有甲物之前,世間某一類事物,已有某種秩序。」這話你可以承認嗎?
朱 我也可以相當承認。
戴 那麼你又該放棄你所謂理了。
朱 為什麼?
戴 因為某一類事物是在時空的,其所有的秩序亦是在時空的。
朱 拿我們上面所舉的例再看。你以為未有飛機之前,已有FK等,而F=KSPV2這個公式所代表的,就是它們的秩序了。這是你的意思嗎?
戴 是的。
朱 但是這個公式中所說之FK等,不是在時空的。即令它們是在時空的,而這個公式所代表的,是不在時空的。這一點我們上面已經說明了。
戴 關於這一點,讓我再仔細想。我們可先討論我那信上後面所提出的對於你的批評。
朱 關於這一點,我們已經談到一個很微細的地方。我也不敢說我的見解一定不錯。我們可以都再仔細想。關於我的道德論,你所提出的幾點,有些並不是批評我,而是提出幾個關於我的道德論的詳細的地方的問題,讓我回答。本來在我們第一次對話里,我用最簡單的說法,把我的理學的道德論,說了一點。若要詳細說起來,非有一本專書不可。我希望我的詳細的道德論,能同你的修正過的道德論,同時出來,但不知我能有這種榮幸不能。所以關於這些地方,我今天不預備討論。不過有一點,確實是你所提出來的批評。這一點我若不能回答,我在我們第一次對話里關於道德的立論,就要根本動搖。這一點讓我們現在討論。
戴 你所說道德與人之健全組織的條件之關係,可以有兩種看法。在我的信里,我用兩個圖表示出來。你所說道德與人之健全組織的條件之關係,是哪個圖所表示的?
朱 是你的信里第一個圖所表示的。
戴 那你就要遇見我的信里所指出的那些困難。
朱 我想你提出這個批評的時候,你或者忽略了一件事實。
戴 什麼事實?
朱 這個事實就是一切或多數人類組織,雖其本身是一個單位,而同時又是一較大的組織的一分子;一個人又同時可以是幾個組織的分子。一個組織的行為,若只就其本身說,是無所謂道德或不道德,但若從一較大的組織說,就可以說它是道德或不道德了。例如日本之侵略中國。若離開國際組織,或全人類組織的立場,我們不能說日本的侵略行為是不道德;日本對於它的侵略行為,也不必辯解掩護。它盡可以說:「我占東三省,因為我要它。有本事的放馬過來;沒本事的少說廢話。」但我們及世界輿論還可以在道德方面責備日本,而日本也亟欲自辯解其行為者,正因從國際組織或人類組織言,日本亦為其一分子,而其行為卻不遵守其基本條件,所以為不道德也。又譬如一個人竭力弄錢以富其家或其他與其自己有關之團體。若只就這些團體說,他無論用甚麼方法弄錢,皆不成道德問題。但同時此人又是大社會的一分子,所以他的弄錢的方法,如不合乎那個大社會的基本條件,就可以是不道德的了。
戴 我看你所說的,似乎也有點道理。不過我要聲明的,關於你以上所說的,我保留我的發表最後意見之權。我回家以後,我對於我們今天及以前所討論的問題,都要再仔細研究。我或者要把我的意見再乩授素痴先生。他是很能紀錄我的乩筆的。
朱 聽說素痴先生現在美國,那麼你又要到美國去一趟了。
戴 是的。好在空間的距離,對於我們靈魂的來往,是沒有大影響的。所以我們雖沒有自用的塞可斯或福特飛機,象那些要人們一樣,而我們到美國或無論什麼地方去,還是很方便的。
朱 那麼我們再見了。
戴 再見了。
(戴起立欲行時,公孫龍入)
朱 (驚訝)公孫老先生,你真是個稀客,(轉向戴)東原先生,請你多留一時。今天難得這位在中國講共相的老前輩也來了;我們方才的討論,可以報告他,請他的指教。
戴 好極了。
公孫 我早就到了。因為見你們正在討論,我恐怕攪亂了你們的心思,所以我只在門外旁聽。我真高興;自從我發表了我的《指物論》之後,幾千年來,在中國沒有傳人。元晦先生以後,大家所討論的關於理氣的問題,實在與我的哲學裡面所討論的問題有關,不過大家不注意我的書罷了。
戴 我們漢學家已注意到你的書了。
朱 我們宋儒以前沒有注意你的書;我們實覺慚愧。不過現在我已經研究你的書了。你以為共相可以離個體而獨立,所以堅白可離,白馬可以非馬。你的《指物論》裡面說:「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為天下之所無,未可。」今天東原先生的辯論,以不在時空的,為在時空,似乎是「以天下之所無,為天下之所有」。公孫老先生,你或者也以為「未可」罷?
戴 我也正預備聽公孫老先生的批評。
公孫 後人不懂我們名家的哲學,說我們「苛察繳繞」。我今天對於你們的辯論,可真要「苛察」一下。據我方才在門外所聽到的,東原先生的辯論,有幾點完全由於對於元晦先生的哲學有所誤會而發。不過如果我的了解不錯,你們的哲學的最後的不同就是:元晦先生以為理超時空,離個體而有;東原先生也承認有理,不過以為理在時空,不離個體。這是你們的哲學的最後的不同嗎?
戴 我想是的。
朱 是的。
公孫 我們先把問題弄清楚,以後的辯論,才不致於「游騎無歸」。現在我先問元晦先生:你說理超時空,離個體而有。它的超時空,是超一切時空呢,是超任何時空?他的離個體,是離一切個體呢,是離任何個體?我再問東原先生:你也承認有理,不過你說理在時空,不離個體。它的在時空,是在任何時空呢,是在一切時空?它的不離個體,是不離任何個體呢,是不離一切個體?
朱 我不很明白你的問題。
戴 我也不很明白。請你先說「一切」與「任何」的區別。
公孫 譬如有一位摩登小姐,我們叫她作甲。再假設有五位摩登少年,我們叫他們為乙一、乙二、乙三、乙四、乙五。我們再假設這五位摩登少年,都向那一位摩登小姐求婚。
戴 那真是有趣的事。
朱 那真是嚴重的事。
公孫 在這位小姐的芳心未決定要與哪一位乙作終身伴侶的時候,我們可以說「任何」乙都有與甲結婚的可能,但不能說「一切」乙都有與甲結婚的可能。因為甲可與五個乙中任何一乙結婚,而不能與五個乙同時結婚。
朱 當然不能。
公孫 讓我們回到本題。我聽見東原先生方才舉了一個公式,說是飛機之理之一原素。讓我們用甲代飛機之理,用乙代東原先生所說的那個公式,用丙丁代飛機之理的別的原素;我們於是就可以說「甲等於乙丙丁」。或者更確切一點,我們說:「乙丙丁等於甲。」因為在未有飛機的時候,我們注意乙丙丁,而不注意甲。
朱 那也未嘗不可。
公孫 在人未造或未知造飛機之前,甲已等於乙丙丁。這就是所謂未有甲物之前,已有甲物之理。你們二位對於這一點已經討論得很清楚了。
戴 不過我原來以為乙必須是在時空的物。那就是說乙必須是乙物。丙丁等亦是如此。
公孫 讓我們再看。照我們上面的邏輯推起來,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說:「未有乙物之前,已有乙物之理?」
朱 當然可以說。
公孫 那乙物之理,就是乙。只憑乙及丙丁就可以決定甲了,不必須有乙物。例如東原先生所舉的那個公式所說的F、K等,即沒有具體的F或K等,而那公式仍可為飛機之理之一原素。丙丁等亦是如此。
朱 是的。
公孫 我們再假定那乙物之理,即乙的原素是戊己庚。照上面的邏輯推起來,我們可以說:「未有戊物之前,已有戊物之理。」而戊物之理,即戊,及己庚,已可以決定乙了,不必須有戊物。己庚等亦是如此。
朱 是的。
公孫 我們可以再假定那戊物之理,即戊的原素是辛壬癸。照上面的邏輯推起來,我們可以說:「未有辛物之前,已有辛物之理。」而辛物之理,即辛,及壬癸,已可以決定戊了,不必須有辛物。壬癸等亦是如此。
朱 是的。
公孫 照這方面說,元晦先生在方才你們討論時所持的意見,是不錯的。而東原先生的意見,則有可商酌的地方了。
戴 讓我再仔細想。
公孫 不過從又一方面說,東原先生的意見,又不錯了。
朱 這真是奇怪的事,請說明。
公孫 假使我們以子丑寅卯等代表所有的理,以子物丑物寅物卯物等代表所有的物,我們可以說沒有子物之前,已有子物之理,沒有丑物之前,已有丑物之理。我們還可以說沒有子物或丑物或寅物或卯物等之前,已有子物之理。但是假使子物及丑物及寅物及卯物及所有的物都沒有,則子物之理,及所有之理,亦不能有。因為當沒有子物之時,子物之理是靠丑物或寅物或卯物等支持,當沒有丑物之時,丑物之理,是靠子物或寅物或卯物支持。但是若所有的物都沒有,則所有的理亦沒有支持之者而歸於沒有了。所以理不能離一切的物(即個體)而有。理既不能離一切個體,它也不能離一切時空,因為個體是在時空中的。照這方面說,東原先生的意見,不是又不錯了嗎?讓我再提出一點,請二位注意。在上面我說晦翁先生不錯的時候,在我所舉用甲乙丙丁的那個例里,我說沒有甲物的時候,我這話並不包含同時也要沒有別物。例如我說沒有飛機,這話並不包含同時也要沒有山沒有水;我說沒有空氣,這話並不包含同時也要沒有太陽,沒有月亮。
朱 讓我再仔細想。
公孫 讓我倚老賣老,與你們兩位的辯論下一個總評判。元晦先生說理之有是超時空,離個體,是不錯的。不過應該說明理之有是超任何時空,離任何個體,而不是超一切時空,離一切個體。東原先生說理之有是在時空,不離個體,也是不錯的。不過應該說:理之有是在一切時空,不離一切個體,而不是在任何時空,不離任何個體。再用另一種說法。譬如我們以時一或時二或時三……代表任何時,以時1及時2及時3……代表一切時,以空一,或空二或空三……代表任何空,以空1及空2及空3……代表一切空,又以個一或個二或個三……代表任何個體,以個1及個2及個3……代表一切個體。我們可以說理超時一或時二或時三……超空一或空二或空三……離個一或個二或個三……但不能說理超時1及時2及時3……超空1及空2及空3……離個1及個2及個3……。我們要如此說時,我們就要說理是在宇宙之外,而哲學上所謂宇宙,正是我們惠老先生所謂「至大無外,謂之大一」。它是不能有外的。二位先生以我之說為何如?
戴 讓我回去仔細想過,我再決定我的意見。
朱 也讓我仔細想過,我再決定我的意見。我現在所覺得的,即照老先生的意見,我的理是永存不變之說,仍可成立。因為照你的說法,除非宇宙到沒有的時候,理不能沒有。而宇宙之沒有這一句話,若不站在宇宙外面,是不能說的。而宇宙既是「至大無外」,是沒有什麼可以站在它外面的。
公孫 我想是如此。
朱 我很高興,我們今天談了這麼久。又幸有公孫老先生來將我們的辯論,作一更進一層的分析。我希望我們以後有機會能繼續討論。
公孫 那麼我們再見了。
戴 再見。
朱 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