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現在該幹什麼了呢 · 致北方一位編輯的信[1]
我家祖祖輩輩居住在密西西比州北部的一個小地方。我的曾祖父蓄過奴,一八六一年,他曾去弗吉尼亞州指揮一個密西西比步兵團。我說這些,僅僅是為了表明,我下面所要說的話是出自誠意的,也是有事實依據的。
從開始進入南方種族問題的現階段起,輿論界便已認定,我是在反對我的祖國中的一些力量,而這些力量正一心想讓局勢從目前的危急動亂之中擺脫出來。現在,我還得正式宣告,我反對南方以外的勢力企圖運用法律或警察強制手段,於一夜之間將危急動亂弭平。過去我反對強制性的種族隔離。現在我同樣強烈地反對強制性的種族融合。首先當然是從原則上就不贊成。其次,是因為我不相信這樣做能行得通。
除我之外還有不少南方人,與我想法相同,採取了和我一樣的立場,付出了同樣的代價,受到來自其他南方人的輕蔑、侮辱與威脅,這些我們都是預先見到的也是甘願接受的,因為我們相信,我們是在幫助我們所熱愛的家鄉去接受一種新的狀態,這是它必須接受的,不管它情願還是不情願。也就是說,作為仍然是南方人卻又不是持廣泛意見的大多數南方人中的一員,作為既非公民委員會,亦非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2]所認可但認為關係一般,有聯繫卻評價甚低的一員,作為中間分子,我們處在這樣一個地位,可以對新出現的任何一次激烈情況說:「等一等吧,現在先等一等,停下來先好好考慮考慮再說。」
可是,如果那樣的中間立場再也守不住時,我們又何去何從呢?如果必須從那裡撤離否則就自身難保時,情況又將如何呢?除開法律現象不論,甚至也除開種族歧視這一簡單、不容置疑的不道德的問題不論,要把我們拖向黑人一方的也還有另一個簡單的人數問題:人總有一種替處劣勢的一方打抱不平的簡單本能。可是,如果我們,(相對地說)處於少數的南方人——這是我所試圖認定的——受到不撤出即滅亡的簡單威脅,被迫離開站在這裡可以出力幫助黑人改善處境的中間立場時——被迫離開因為中間立場再也不存在——我們便不得不去做出新的選擇了。而這一回,處在劣勢地位的將不是黑人,因為他們,黑人,如今將是占優勢者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而占劣勢的則是白人中遭受打擊的白人少數派,他們是我們的血親。這些非南方勢力此時會說:「那就走吧。我們不要你們,因為我們不再需要你們了。」對此,我的回答是:「你們能確定真的不需要嗎?」
因此我要對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與所有主張立即無條件實行種族融合的組織說:「現在該放慢速度了。暫時先停一停,等一等吧。你們現在占到上風了;你們有條件可以約束一下,不以勢壓人了。你們幹得不壞,你們已經讓對手失去平衡了,他們現在弱點都暴露出來了。但是你們先就停一停吧;別讓對方利用機會獲得優勢從而混淆了問題的實質,要知道,公眾總是,出於人類本能就有一種純粹的自發感情,會普遍地自動對處於劣勢的一方產生同情,僅僅因為它處於劣勢,對方正是重複你們的做法,利用了這種感情。」
而且我也會說下面這樣的話的。美國其餘的絕大多數的人對於南方幾乎一無所知。他們目前腦子裡對南方人所持的印象是,南方人很頹廢甚至是落後於時代,原因便是近親繁殖與未受教育——而近親繁殖又是未受教育與封閉生活的結果,這使人們一到晚上再無別的事情可做——這些人簡直都成了少年罪犯的同類,大家一提到他們就不由會想到流血與暴力,不過跟少年罪犯一樣,南方人也是能用鐵手腕加以控制的,只要讓他們相信,警察可不是吃素的——須知這樣的關於南方的民間傳說,與上一代人(哦,是啊,那也是我們提供的)一說起南方便會想到廊柱與木蘭花一樣,也是毫無根據與虛妄不實的。美國剩下的人里的絕大多數則以為南方目前的情況很簡單,根本不複雜,只要全國大多數人通過一項法令表示願意怎麼做,問題明天就能得到解決。事實上,北方在讀到它自己報上所登的消息時對其含意甚至都是不理解的。我手頭有一篇《紐約時報》二月十日的社論,談到露西小姐,一位黑人,被准許作為一名學生進入亞拉巴馬大學因而引起動亂的事。社論說道:「這是頭一回,強力與暴力成了問題的一部分。」這是不對的。南方人,不管他們所支持的是種族平等問題的哪一方,對他們來說,強力與暴力的最初暗示甚至是許諾便是最高法院那一次判決本身。自此之後,規模有大有小,像黑夜白天不可避免地要來到一樣,接著發生了幾樁案件:三個十來歲的白人少年,他們是來自密西西比州一所中學的校外考察旅行的隊員(像一般十來歲的學生那樣,必定是穿著顏色斑駁的外套或是背後印有校徽、校名的夾克的吧),在經過華盛頓的一條街道時背上被幾個黑人用刀子捅了,而他們是從來也未見過這些黑人,這些黑人也是從來都未見到過他們的;接著就是那個名叫蒂爾的黑人男孩以及把受到兩次控告的被告都釋放了的那兩個密西西比州的陪審團了;然後是密西西比州那個加油站服務員,一個白人殺死了他,據那白人說,他只需加兩塊錢的油,可是服務員卻把汽車的油箱全裝滿了。
這裡的問題遠不只是法律上的問題。它甚至也遠遠超越道德的問題,今天如此,一百年前的一八六〇年也是如此,當時許多南方人,包括羅伯特·李在內,在輪到他們為處於劣勢的人出力時(因為劣勢的這一方意味著骨肉血親與家園),立刻就承認這是一個道德問題。北方人當時甚至還未領會那場戰爭真正證明的是什麼。他們以為它僅僅向南方人證明他們錯了。戰爭並沒有做到這一點,因為南方人早就知道自己錯了,也接受了一開頭所採取的做法,雖然他們知道那是個致命的錯誤。那場戰爭應該做卻沒能做到的是,向北方顯示,南方決心走得多遠,即使是走上那個致命的並且已經註定要失敗的結局,才願意,僅僅在法律強制或經濟威脅之下,接受南方的種族狀況的變化。
自從我公開宣布反對強制性的種族不平等以來,我收到了許多信件。一小部分表示贊同。但大多數都是表示反對的。其中少數信件是出自南方黑人之手,唯一的區別是這些信都寫得很客氣很有禮貌,而不是威脅與侮辱,信中說的其實就是:「福克納先生,請你安靜下來,別再說了。你是一個好人,你認為你是在幫助我們。可是你並不是在幫助我們。實際上倒是在傷害我們。你正好迎合了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的需要,因此他們正在利用你來給我們的種族製造我們所不想要的麻煩。請別再出聲了,你管好你們白人自己的煩心事,讓我們管好我們自己的,這樣就行了。」我特別要提到的是這一封,信很長,是位女士以她的牧師與教堂全體會眾的名義寫的。信的後半部分說,那個名叫蒂爾的男孩是活該如此,因為他帶著滿腦子芝加哥的想法來到南方,而他的母親所圖的無非是借喪失親人的由頭得到一筆賠償金。信中的口氣聽起來跟南方白人的說法簡直沒有什麼區別,南方白人也是根本不承認這是犯罪,企圖證明這裡面並無犯罪行為,所做出的事也根本不是犯罪行為。
在南方,的確存在許多種族之間的狂暴的、不可寬恕的個人犯罪行為,不過一九一九年以來,種族間衝突的重大案例卻更普遍地發生在北方,例如芝加哥白人居住區拒絕接納黑人家庭事件,又如朝鮮裔美國人在加利福尼亞州阿納海姆市以同樣理由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事件。也許那是因為我們的團結一致不是種族性質的,而是由占多數的白人種族隔離主義者加上前面提到的和我通信的那樣的少數派黑人所組成的,他們在平靜生活與種族平等之間寧願選擇平靜生活。不過也許分界線應該按種族標準來劃分?也許像我這樣的白人少數派必須被強制納入白人種族隔離多數派的一方,不管我們多麼反對不平等的原則;而要求過平靜生活的黑人少數派則必須加入到鼓吹暴力的黑人多數派里去,儘管那個少數派要求的僅僅是平靜?
因此,北方人,那些自由主義者,並不了解南方。他們從那麼遠的距離之外是無法理解南方的。他們以為他們面對的是一個簡單的法理問題,一個簡單的道德理念的問題。其實不然。他們所面對的是一個事實:存在著一種如此強烈一致的情緒狀態,這種情緒狀態蔑視現實,即自身其實是少數,但是在目前這個時刻卻寧願一條道走到底,對抗任何強大的對手,來證明自己的正確,並且,如果需要,捍衛那種狀態也捍衛這種狀態得以存在的權利。
因此對於打算通過法律行為在南方強制實施種族融合的所有的組織與團體,我想說上一句:「暫且先停一停。你們已經向南方人顯示了你們能夠做什麼以及必要時你們打算做什麼;給他們一個空間吧,讓他們可以在其中呼吸並且消化一下這個認識;讓他們琢磨琢磨並且看清楚:(一)沒有人打算從外部把種族融合強加在他們身上;(二)是他們自己在面臨自己家鄉的積習,這積習只有他們自己才能清除;是他們自己在面臨一種道德狀態,這種狀態不僅必須加以治療,而且是必須加以矯正的一種身體狀態,如果他們,南方的白人,想過多少算是太平的日子,總不能每年都面臨一次法律程序,一次法律行動吧,而且一年一年都會是如此,直到他們度完此生。」
(原載一九五六年三月五日的《生活》周刊,此處文本根據的是福克納做過修改的打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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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是福克納自己起的標題,《生活》雜誌刊出時將之改為《致北方的一封信》。——原注
[2] 前者是一保守的右翼組織,後者為一促進種族平等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