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現在該幹什麼了呢 · 肯塔基:五月,星期六[1]

賽前三日小記 三天之前 這片土地見到過布恩[2]:這片藍色的草地、處女地,從阿勒格尼山口——當時都還未命名呢——一浪緊似一浪地向西面延伸,眾多的麋鹿與野牛徜徉在鹽鹼地和石灰石礦泉水附近。這種水日後將用來釀造上好的波旁威士忌;這裡還有野人——有紅皮膚的也有白皮膚的,白人也必須帶點兒野性,這樣才能挺住與生存下來,他們艱苦存活的痕跡遂得以留在荒野上——布恩斯堡啦,歐文斯鎮啦,哈洛兵站和哈伯兵站啦;肯塔基:這可是塊陰鬱、血腥的地方呢。 這片土地也認識林肯,在這裡,古老、久經風雨、結實的原木圍欄圈起了圓山包翠綠、聖潔的步履,山頭上耕耘的痕跡早已彌合不見,蒼老的大樹把濃蔭潑灑在只有一個房間的古老小木屋上,在這裡,那個小娃娃初次睜開眼睛見到陽光;如今,風聲和鳥鳴依舊,娃娃初次面對大路時聽到的其他聲音卻已闃寂無存,這條大路將把他引向名聲顯赫,引向從容赴義——除非你願意想像那個人的聲音仍然迴響於某個地方,向他誕生地的景物訴說著什麼,用的是明澈、無可比擬的散文,他曾用這樣的散文提醒我們需履行什麼職責與義務,如果我們希望國家仍然是統一的話。 這片土地也認識史蒂芬·福斯特[3]以及他的歌里的磚砌大宅;如今它已經不是記憶中那片陰暗、血腥的土地,而已經是我那肯塔基的老家了。 兩天之前 即使僅僅是從馬廄前走過,你便已經會把馬匹濃烈、靜靜的香味——擦劑、阿摩尼亞和乾草的氣味,傳到自己身上了。還不等我們來到跑道跟前便已經聽到馬匹的聲音——馬蹄輕快而堅實的急急的叩擊聲,它剛在逐漸加強卻又已經很快地變輕。此刻,在灰濛濛的拂曉微光中,我們能看出它們了,在遛它們的馬童的駕馭下兩三隻地或是成群地輕跑著。接著,單單有一匹,它一下子感到很孤獨,脾氣上來了,開始全速奔跑,在御風而行了,騎手按快跑時該採取的姿勢上身下伏,像個瘤子似的不甚牢靠,不是馬匹身子的一部分,僅僅是(暫時地)附著於它——誰知道呢,也許兩者,既包括人也包括馬,都在做夢:馬呢,夢想與希望至少在那一瞬間活像名馬「旋風」或「榮光」,而那個小伙子呢,這一刻至少認為自己和騎手阿爾卡多或山德伯爵不相上下,沒準已經依稀聞到置放在他膝前的那隻勝利花環的香氣了呢。 而我們自己呢,此刻也踩在了跑道上,不過還是小心謹慎地退回到欄杆邊上,以躲開馬匹:到此時,集結的已經不再是談論著休假、起跑點與十分之一秒的那三五個人了,人已經有百十來個了,而且還有不斷新來的,脖子倒都朝著一個方向扭去:馬匹出來的那個口子。接著,仿佛那片灰濛濛、陰暗、有點潮滋滋的拂曉後的天空自身在我們的頭頂上空說話。這回,遛馬的是個黑人少年,他移動胯下的坐騎時全然不顧馬術學校里教程上經過深思熟慮的那一套,就只是快快把馬扭過來扳過去,讓它離開跑道走出大路,他嚷叫道,不是衝著我們而是對著周圍的世界:「你們這會兒全都給我閃開,大馬這就要出來了。」 現在,我們全都可以看到那匹馬由一個馬夫手持皮帶牽引著走入出口處。馬夫鬆開皮帶,於是兩匹馬走出此刻空蕩蕩的出口處,朝此刻同樣是空蕩蕩的跑道走去,等待與期盼著的人群的外圈升起了一陣嘆息,一聲吁嘆,真切得幾乎能讓人聽見。 此刻它從我們身邊經過(照說是兩匹,是兩匹馬與兩個馬夫,但我們眼中只見到一匹),不光是職業賽馬行話里所指的「大馬」的意思,而是它看上去確實很大,比我們知道它的實際情況還顯得大,因此我們那天早上所見到的其他馬匹與它一比,都成了小種馬了。那匹馬頭小小的,幾乎顯得很溫和,腳也小小的,挺利落的,骹骨節很細很精緻,看得出古老的阿拉伯馬血統的痕跡,星期六要騎它的那個人(是阿爾卡羅本人)將像一隻蒼蠅、一隻蟋蟀似的趴在它的肩隆上。它甚至都不是在走路,它是在閒逛呢。因為它是在朝四外東張西望。不是在看我們。人它見得太多了;多少次,人類阿諛奉承的叫好聲在它嘚嘚蹄聲的停歇後逐漸消隱,我們這些人又哪裡能引起它注意呢。它也不是在看跑道,因為跑道它也見得多了,跑道從這個角度看(剛進非終點直道的那一段),通常都跟這一條一樣,也是空蕩蕩的。它來看這條跑道,對它來說這是條陌生的跑道,就跟障礙賽馬的參加者步行考察自己稍後會騎在馬上比賽時要走的那條新路線一樣。 它——他們——往前走,款款而行,終於消失在運動場另一邊的大型記分牌後面;現在,望遠鏡也調試過了,秒表也拿出來用過了,但是接下去就什麼事兒也沒有了,此時有人喊了一句:「他們把它牽出來讓它看過場地了。」我們才算是鬆了一口氣。 因為我們此刻有在前面放哨的了:看台上零零落落的有那麼幾個人,他們看得見大門,能及時給我們發出警告。他們的確這樣做了,儘管當我們看見馬的時候,因為有那麼大的一塊記分牌擋著,馬已經在大步快跑了,看上去像是一隻身子稍稍前傴而變得肚子扁平的巨大的褐色鷹隼,貼著圍欄的上端飛掠而過,在拐到俱樂部建築後面時仍在飛奔;接下去像是出了件什麼事;並沒有稍稍減緩或是遲疑不前,雖然我們只是在事後才明白,它是看到了入口巷子深處的那扇大門,有一瞬間它在想,不是想「阿爾卡羅會不會要我們進那兒去呢?」而是想「我要不要在這兒拐彎呢?」在接下去的一秒鐘里決定(決定的是兩者之中的一個:或者是馬,或者是人)不了,現在它又重新飛奔起來,撲向我們然後又掠過我們,仿佛出於它自己的意志似的要把猶豫不決所耽誤的工夫,那一秒鐘或是兩三秒鐘,完全挽回來,一個衝刺,一個前撲,那個動作既是長長的又有點做作,還稍稍有點笨拙;裡面有股突然的爆發力;那動作不夠精緻,並不是缺乏風度,還沒有忙到顧不上風度的地步,只是動作像個大個子獵人在忙於幹活,它再一次出現,就貼著圍欄的上端飛掠過去,仿佛是只正要消失的鷹隼,堅定不移,認準方向絕不偏離,目的並非是奪取獸肉而是為了追求速度與距離。 前一天 老亞伯[4]那些風吹日曬、油漆褪盡的欄杆樁如今成了百萬富翁樹立在肯塔基青翠、緩坡的小山包上尺畫的一般直的柵欄的擋板;在井井有條、花園似的溪谷之間養著一些母馬,它們的家譜年代悠久,一般人都想像不出也懶得去管,站在它們腳邊的小馬駒價值連城,比貧民窟里的小娃娃可要金貴得多了。昨天晚上下過雨,灰濛濛的空氣仍然是潮滋滋的,充滿著一種光質,透亮透亮的,仿佛飄浮在空中的每一顆小水珠仍然是光的分子,於是,原本就任何時刻都主宰著周圍景色的那座塑像,現在更像是個發暗的太陽了,連空氣本身都在由它管轄了,它又高又大,壓在我們頭上,到最後,它都像是金的了——一匹金色駿馬的金色塑像,在那個愛它卻比它沒多活太久的黑人馬夫心裡,它的名字是「大紅」,那就是「大紅」的塑像了,以古時軍功顯赫的國王那種恬淡的傲氣俯視著這片土地,在這裡,它的子孫像小娃娃一樣地嬉戲著,直到星期六下午那一刻,它們將在鎂光燈的閃爍下披上紅玫瑰編就的毯子;這個銅像不單單是「大紅」自己的造型,而且也是一個譜系的象徵,從最早的「阿里斯蒂德」,經過「旋風」「弗里茲伯爵」,一直到「英勇的狐狸」和「榮光」:簡直就是對馬的神化與聖化呀。 那一天 因為此刻天已放晴,我們便移動、會合,朝著並穿過那個喬治王朝兼殖民時期樣式的鋪得很開的入口處,那個富麗堂皇的接待大廳,去啟用這場盛典中我們這些助祭自己的辦公室。 在過去,馬是用來把人自己的身體、他的生活用具與商業上的生財用品從一處移動到另一處的。如今,它所移動的僅僅是人的銀行賬目的局部或是全部了,不是通過對馬的賭博,便是通過試著對它的擁有與飼養。 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馬不像人所馴服的其他動物——牛、羊、豬、雞和狗(我沒有將貓包括進去;人類從來也未曾馴服過貓)——在經濟上它已經過時了。然而馬仍然存在,而且說不定會繼續如此,只要人類存在,它也會存在,一直到牛、羊、豬、雞,以及控制與保護它們的狗都已消失,它還會存在。由於別的家畜家禽(包括看守它們的動物)僅僅是向人類提供食物,食物嘛,某一天科學也許會通過合成氣體的方法向人類提供,從而消滅了它們所起的經濟上的功能。但是,馬向人類提供的卻是滿足感情本能需要的更深層次的東西。 除非人的本性起了變化,馬是會一直存在下去的。因為掰著大拇指你幾乎就可以算出來,只有為數不多的幾種人,才在生活、記憶、經驗與生理髮泄等等方面,沒有讓馬占上一席之地。無非就是這樣的人吧,他們不喜歡在機會、技巧或是不可預料的有關問題上進行賭博。還有就是那樣的人,他們不喜歡觀看東西移動,那又大移動得又快的東西,不論那是什麼東西。還有就是這樣的人,他們不愛觀看比人更活躍更強大的動物的表演,而且那又是在那麼矮小猥瑣的人的意志的控制之下進行的,做的又是人在視、聽與速度上都太虛弱太無能,因此是完成不了的動作。 但是這些人里又不包括那些並不喜歡馬的人——他們不願意碰或是挨近一匹馬,他們從來未登上過馬背也根本沒有登的意思;但是為了一匹從未見到過的馬他們可以賭上他們的那幾件襯衫,他們的確這樣做了,冒過險了並且輸掉了那幾件襯衫。 因此,有這樣一些人,他們除了在中央公園的出租馬車處以及小販展示貨物的馬車之外,從未見到過一匹馬,但他們會參加賭馬。或者是:沒有人是能看著馬不斷在眼前跑過去,自己手裡又很方便正好有一隻同注分彩計算器,卻連一次都不賭的。但是也的確有人是會不賭的,甚至連一次都不賭。 因此,不僅僅是賭博用錢來證明你運氣好或你所說的判斷力正確,才把人們吸引到馬賽上來的。原因要深刻得多。那可是一次升華,一次移情:人們懷著對速度、力量,對遠遠勝過自己所能的身體能力的崇拜心理,把自己對超常體力和勝利的渴念投放到某個代理者那裡——棒球隊、足球隊或是拳擊手那裡。但是更多的情況下是投放到賽馬里去,因為這裡面並不存在拳擊比賽的殘酷性,也沒有足球與棒球比賽的稀釋特點——它們需要較長時間才能使勝利的興奮高潮出現,而在賽馬這裡,這僅僅是幾分鐘的事,從來不超過兩三分鐘,而且在一個下午能重複六次、八次或者是十次呢。 下午四時二十九分 更何況還有這個呢:那支歌,那座磚樓房,這是與整個神化行動相配的一個部分:當銅管樂隊宣布,所有星期六下午中的那個特定的星期六下午,所有可能的四點鐘過後的那個特定的四點半,真的即將來到時,連史蒂芬·福斯特也成了神化了的「馬」的侍婢了。喧鬧的和弦升起、充塞與消失在人頭攢動的運動場和看台的上空,十匹馬列隊走向起跑線——在接下去的兩分鐘裡,這十隻動物不僅將作為象徵而且將承擔責任與充當判斷是或非的明證,不僅要顯示它們自己三年來的生活情況,而且要顯示把它們帶進這輝煌的兩分鐘,使其中之一脫穎而出而其他那些走向慘敗的那一代又一代的選擇、餵養與訓練、關心,是否有當——帶入到這個時刻,對於騎手來說也極端重要,會是他一生的頂峰,他出生至今不管用什麼方法計算,也才二十一歲,剛走進人生的開端。這就是他為到達高峰而必須付出的代價了;也是他必須要參加的賭博。不過,又有哪一個二十一歲的青年人會為了如此大的獲取而拒絕付出如此大的代價呢? 僅僅是稍稍超出兩分鐘:大門迸開時響起了一種同時發出的金屬撞擊的聲音。雖然你並不真正知道你所聽到的是什麼:到底是金屬撞擊聲呢,還是眾多馬蹄初次跳躍同時發出的雷霆般的聲音,或是萬眾所發出的驚呼聲與歡叫聲——不管那是什麼,馬匹的踩踏聲此時還區分不出來,它有如一股褐色的浪頭,上面點綴著碎片般的騎手鮮亮的絲綢衣服,沿著欄杆向我們捲來,一點點來近,直到我們開始能分清不同的個體,此刻大浪又化作單獨的一匹匹馬從我們身邊一擁而過——那些馬(包括騎手在內)倘若站住不動的話,大約是八英尺高十英尺長,現在卻像有兩倍那麼長、不到一半那麼厚實的一支支箭,從我們面前射過,在透視消失後重又聚集成一團,然後在朝非終點直道轉過去時再次成為一匹匹單獨的馬,擠成一團,最後一次朝終點直道擁去,然後又成為單獨一匹匹的馬,單獨的一匹,單獨的一匹,啊,就是那一匹了:時間是:2:01:4/5分。 此刻,這匹馬站在大型玫瑰花幕面的下面,閃光燈亮了又亮,電影膠捲在錄下這永恆的時刻。這就是那偉大的時刻,這就是要攀登的高峰與頂尖了;從此時起,一切便都是退潮了。我們這些觀看馬賽的人見得多了:期待、生理心理上的壓力,大得令人難以長期忍受;黃昏時刻來到了,不僅是白天的黃昏而且還是情感容受能力的黃昏;《軍靴與馬鞍》還會奏響兩次,有所簡化的燈光、動作程序還會隨著馬和騎手的動作再次展示。可是人與馬將像是在夢中移動,是在作一次反高潮性質的演出;我們此刻必須把身子轉開片刻了,哪怕僅僅是為了融入與習慣於我們見過與經歷過的一切。雖然我們還未能從那個時刻里解脫出來。的確,這能成為一種途徑,通過它我們能融化進並且忍受這個:嘈雜聲與人的聊天聲,在機場與車站上,我們要從那裡分散回到等待中的我們從前的生活里去,在飛機、火車與客車裡,這些交通工具將把我們帶回到像舊帽子、舊外衣似的老一套、舒適的生活慣例中去:看門人、客車司機和小速記員,他們省吃儉用整整一年,說不定連聖誕節都過得很簡單,為了能說一句「我去看過德比馬賽了」,而那些體育版的編輯,一星期來說話、吃喝全離不開馬,此時只想趕緊回家戴上雙層睡帽倒到床上去——所有的人都在說話,都有自己確鑿有據、值得再三再四重複的意見: 「那是次意外事件。等著瞧下一次好了。」 「什麼下一次?他們會啟用哪一匹馬?」 「要是讓我來當騎手,情況就會大不一樣了。」 「不,不,那個騎手騎法還是對的。是下了那場小陣雨使得跑道發黏,倒像是在加利福尼亞了。」 「沒準那場雨還嚇著它了呢,洛杉磯是不下雨的,對不對?沒準它發現腳濕了,以為自己會下沉,所以趕緊一跳,好踏上乾的地面,對不對?」 聊啊聊啊,聊個沒完。因此這畢竟不是那一天。僅僅是第八十一屆的德比賽馬日而已。 (原載一九五五年五月十六日《體育畫報》) * * * [1] 此文是福克納應《體育畫報》之約為該年的「肯塔基德爾比」而寫的。「德爾比」原指英國的大馬賽。「肯塔基大賽」創始於一八七五年,每年五月第一個星期六在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市丘吉爾丘陵草地舉行。限用三齡馬,賽程現為一又四分之一英里。 [2] 布恩(Daniel Boone,1734—1820),美國邊民、傳奇式英雄。 [3] 史蒂芬·福斯特(Stephen Foster,1826—1864),美國著名作曲家,《我的肯塔基老家》系其流傳最廣的作品之一。 [4] 指亞伯拉罕·林肯。他有一個外號,叫「劈開欄杆樁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