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譯註 · 節葬下

墨子 《墨子譯註》
【題解】 《節葬》分為上、中、下三篇,現僅存下篇。節葬問題是墨子與儒家思想的一個重要分歧點,但本文批判的矛頭主要指向當時統治階級虛偽浮誇的生活風氣。墨子的「節葬」思想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反對「厚葬」,二是反對「久喪」。厚葬的實質是浪費社會上原本用於衣食的大量財物,久喪則嚴重擠占百姓的生產時間、摧殘人的身心健康、甚至殺人以陪葬,這樣的禮儀必然不利於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幸福。統治者對「厚葬久喪」的推崇是出於自身統治地位的考慮,但推廣開來卻是勞民傷財、弊端叢生。墨子詳細論證了「厚葬久喪」的種種弊端,不能富國強民,不能增加人口,不能治理好政務,不能阻止攻伐,更不會得到上天賜福,所以必須徹底摒棄。文章條理清晰,內容層層遞進,論證嚴謹有力。 22.1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為天下度也,辟之無以異乎孝子之為親度也[1]。今孝子之為親度也,將奈何哉?曰:親貧則從事乎富之,人民寡則從事乎眾之,眾亂則從事乎治之。當其於此也,亦有力不足,財不贍,智不智[2],然後已矣。無敢舍餘力,隱謀遺利,而不為親為之者矣。若三務者[3],孝子之為親度也,既若此矣。雖仁者之為天下度,亦猶此也。曰:天下貧則從事乎富之,人民寡則從事乎眾之,眾而亂則從事乎治之。當其於此,亦有力不足,財不贍,智不智,然後已矣。無敢舍餘力,隱謀遺利,而不為天下為之者矣。若三務者,此仁者之為天下度也,既若此矣。 【注釋】 [1] 辟:通「譬」,好比。 [2] 智不智:後一個「智」通「知」(孫詒讓說)。 [3] 三務:指上述「富」、「眾」、「治」。 【譯文】 墨子說:仁者為天下人做謀劃,和孝子為雙親做打算沒什麼區別。現在孝子為雙親做打算,會是怎樣的呢?說:雙親貧窮就做能使他們變得富裕的事情,人口少就做能使人口增加的事情,民眾混亂就做能把他們管理好的事情。當他們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只有因為力量不足,財力不夠,智力不及,然後才會停止。但卻不敢保留多餘的力量,隱瞞自己的智謀,暗中隱藏私利,而不為雙親打算。像這三種事情,孝子為雙親打算時就是這樣的。仁者為天下人考慮的時候,也是這樣的。說:天下貧窮就做能使天下變得富裕的事情,人口少就做能使人口增加的事情,民眾動亂就做能把他們管理好的事情。當他們做這些的時候,也會因為力量不足,財力不夠,智力不及而停止。但卻不敢保留多餘的力量,隱瞞自己的智謀,暗中隱藏私利,而不為天下打算。像這三種事情,仁者為天下打算的時候,就是這樣的。 22.2 今逮至昔者三代聖王既沒,天下失義,後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喪以為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喪以為非仁義,非孝子之事也。曰:二子者[1],言則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祖述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者也。」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於此乎後世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則姑嘗傳而為政乎國家萬民而觀之[2]。計厚葬久喪,奚當此三利者?我意若使法其言[3],用其謀,厚葬久喪實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乎,此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勸也[4]。仁者將興之天下,誰賈而使民譽之[5],終勿廢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理亂乎[6],此非仁非義,非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沮也。仁者將求除之天下,相廢而使人非之[7],終身勿為。且故興天下之利[8],除天下之害,令國家百姓之不治也,自古及今,未嘗之有也。 【注釋】 [1] 二子:指上述兩種人。 [2] 傳:當作「博」,猶推(尹桐陽說)。 [3] 意:通「抑」,句首語氣詞。 [4] 勸:勉勵。 [5] 誰賈:當為「設置」之誤(孫詒讓說)。 [6] 理:本作「治」,唐人避高宗諱改(孫詒讓說)。 [7] 廢:當為「發」(王煥鑣說),指揭示厚葬久喪之弊。 [8] 且故:當為「是故」(王念孫說)。 【譯文】 如今回顧從前三代聖王去世以後的情形,天下失去道義。後世君子中有人認為厚葬久喪就是仁,就是義,就是孝子應該做的事情;有人認為厚葬久喪是不仁,是不義,是孝子不應該做的事情。這兩種人,言論相反,行為相背,都說:「我遵循的是堯舜禹湯文王武王之道。」但他們言論相反,行為相背,從此以後的君子都困惑於這兩種人的言論。如果對這兩種人的言論感到困惑,那麼不妨嘗試把他們的主張推廣到治理國家和人民上來,來考慮厚葬久喪在哪一方面能符合上面提到的三種利益?如果效法他們的言論,採納他們的謀略,實行厚葬久喪確實可以讓窮人變富,人口增多,轉危為安,由亂到治,那麼這就是仁,就是義,就是孝子要做的事情,為人謀劃者不能不勉力去做。仁人將在天下廣泛地推行它,設置相應的制度讓人民稱讚它,永不廢除。如果效法他們的言論,採納他們的謀略,實行厚葬久喪而不能使窮的人變富,不能使人口增多,轉危為安,由亂到治,那麼這就是不仁,就是不義,就是孝子不應該做的事情,為人謀劃者就不能不阻止這麼做。仁人應該尋求在天下除去它,揭露厚葬久喪的弊端好讓人們去非難它,永不去做。況且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使國家百姓得不到治理,從古到今,這種情況從未有過。 22.3 何以知其然也?今天下之士君子,將猶多皆疑惑厚葬久喪之為中是非利害也。故子墨子言曰:然則姑嘗稽之[1],今雖毋法執厚葬久喪者言[2],以為事乎國家。此存乎王公大人有喪者,曰棺槨必重[3],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繡必繁,丘隴必巨[4]。存乎匹夫賤人死者,殆竭家室。存乎諸侯死者[5],虛車府[6],然後金玉珠璣比乎身[7],綸組節約[8],車馬藏乎壙,又必多為屋幕,鼎鼓幾梃壺濫[9],戈劍羽旄齒革[10],寢而埋之,滿意,若送從[11]。曰: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 【注釋】 [1] 稽:考證,考核。 [2] 雖:同「唯」(王念孫說)。毋:語氣詞(孫詒讓說)。 [3] 重:在內棺外再套多重棺槨。《禮記·檀弓》「天子之棺四重」,鄭玄註:「諸公三重,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 [4] 隴:同「冢」,墳墓。《淮南子·說林訓》:「或謂冢,或謂隴,名異實同也。」 [5] 「乎」上原缺「存」字,據畢沅說補。 [6] 車:當為「庫」之誤(俞樾說)。 [7] 比乎身:猶言周乎身(俞樾說)。 [8] 綸:青絲綬帶。組:絲帶。節:符節。約:捆縛。 [9] 梃:同「筵」(畢沅說),接地鋪設的長竹蓆。濫:通「鑒」,大盆。 [10] 革:指用革製成的甲冑。 [11] 滿意,若送從:疑與上句連而當為「送死若徙,寢而埋之,而後滿意」(張純一說)。 【譯文】 怎麼知道是這樣的呢?如今天下的士人君子,仍然有很多人懷疑厚葬久喪的是非利弊。所以墨子說:既然這麼,那麼不妨嘗試考察一下,看厚葬久喪者的言論在國家中實行,效果會如何。這種主張在有喪事的王公大人那裡,會說內外棺一定要有多層,殉葬品一定要豐厚,衣服被褥一定要很多,裝飾棺材的文彩錦繡一定要繁複,墳冢一定要高大。這種主張在有喪事的百姓家中,幾乎要耗盡家財。這種主張在有喪事的諸侯那裡,必定會使倉庫空虛,然後才能使金玉珠寶蓋滿屍身,用絲綢組帶捆縛屍體,把車馬藏在墓坑中陪葬,又一定會大量建造帳幕、鼎鼓、几案、壺盆、戈劍、羽旄、象牙、皮革等,全都放入墓中陪葬,送葬就如同送人遠行一樣,然後才會心滿意足。天子殺人殉葬,多的幾百人,少的幾十人。將軍大夫殺人殉葬,多的幾十人,少的幾個人。 22.4 處喪之法將奈何哉[1]?曰:哭泣不秩,聲翁[2],縗絰垂涕[3],處倚廬[4],寢苫枕塊[5],又相率強不食而為飢,薄衣而為寒,使面目陷陬[6],顏色黧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喪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則必不能蚤朝[7];五官六府[8],辟草木,實倉廩;使農夫行此,則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樹藝;使百工行此,則必不能修舟車為器皿矣;使婦人行此,則必不能夙興夜寐,紡績織紝。細計厚葬,為多埋賦之財者也;計久喪,為久禁從事者也。財以成者[9],扶而埋之;後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猶禁耕而求獲也,富之說無可得焉。 【注釋】 [1] 處喪:在家守喪。 [2] 聲翁:指哭聲收斂而不敢放縱。翁,當為「翕」(曹耀湘說),收斂。 [3] 縗:古代喪服用麻布製成,披在胸前。絰:古代用麻做的喪帶,系在腰間或頭上。 [4] 倚廬:古代守喪時住的草廬。 [5] 苫:古代居喪時睡的草墊。塊:指土塊。 [6] 陬:面頰瘦削。 [7] 蚤:通「早」。 [8] 據下文,此句前當增補「使士大夫行此,則必不能治」(孫詒讓說)。 [9] 以:同「已」。 【譯文】 居喪的方法是怎麼樣的呢?說:哭泣不止,泣不成聲,穿著孝衣流著淚,住在茅草屋裡,睡草墊枕土塊。還要強迫不吃飯而讓自己受餓,穿著單薄的衣服讓自己受寒,讓面頰深陷,面色黑黃,耳目不聰明,手腳沒有力氣,無法行動。又說:上等士人操辦喪事,必定要人扶著才能站起來,要拄著拐杖才能行走,這樣共度過三年。如果效法這種言論,實行這種方法,假如讓王公大人這麼做,那就必定不能上早朝;讓士大夫這麼做,那就必定不能治理好官府,開墾荒地,充實倉庫;讓農夫這麼做,那就必定不能早出晚歸,耕作種植;讓百工這麼做,那就必定不能製作車船,製造器皿;讓婦女這麼做,那就必定不能早起晚睡,紡紗織布。仔細考慮厚葬,實在是大量埋葬收斂來的財物;考慮久喪,就是長時間禁止人們從事工作。把好好的財產埋掉,讓可以做事的人長時間不能工作,這樣追求富裕,就好比禁止耕種卻想求得收穫,致富的說法是不可能實現的。 22.5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眾人民,意者可邪?其說又不可矣。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君死,喪之三年;父母死,喪之三年;妻與後子死者[1],五皆喪之三年[2]。然後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3],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數[4]。則毀瘠必有制矣[5],使面目陷[6],顏色黧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喪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飢約[7]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8],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勝計也。此其為敗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眾,譬猶使人負劍[9],而求其壽也。眾之說無可得焉。 【注釋】 [1] 後子:長子。 [2] 五:當為「又」之誤(陶鴻慶說)。 [3] 孽:庶子。其:同「期」,一年。 [4] 月數:當為「數月」之誤(王念孫說)。 [5] 毀瘠:指處喪期間因哀痛過度而導致身體極度瘦弱。 [6] :指面容消瘦。 [7] 飢約:指忍飢節食。 [8] 仞:當為「忍」之假借字(畢沅說)。 [9] 負:通「伏」(孫詒讓說)。 【譯文】 因此靠厚葬讓家變得富裕已經是不可能的了,想要用來使人口增加,或許還可以吧?這種主張也無法實行。現在如果讓主張厚葬久喪的人主持政務,國君死後,要為他服喪三年;父母死後,要服喪三年;妻子和長子死後,也都要服喪三年。然後是伯父、叔父、兄弟、庶子等死後服喪一年,族人死後服喪五個月,姑姑、姐姐、外甥、舅舅死後都要服喪幾個月。那麼,服喪期間損傷身體也必定會有制度,讓面頰深陷,面色黑黃,耳目不聰明,手腳無力,不聽使喚。又說:上流人士操辦喪事,必定要人扶著才能站起,拄著拐杖才能行走,這樣共度過三年。如果效法這種言論,實行這種方法,那麼他們忍飢節食也會像上面說的那樣。因此,百姓冬天不能抵禦寒冷,夏天不能忍耐酷暑,生病而死的人數不勝數。這就大大減少了男女之間的交往。用這種主張追求增加人口,就像讓人伏在劍刃上卻追求長壽一樣。讓人口增加的想法是不可能實現的。 22.6 是故求以眾人民,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說又不可矣。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為上者行此,則不能聽治;使為下者行此,則不能從事。上不聽治,刑政必亂;下不從事,衣食之財必不足。若苟不足,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將怨其兄矣;為人子者,求其親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親矣[1];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亂其上矣。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則無衣也,入則無食也,內續奚吾[2],並為淫暴,而不可勝禁也,是故盜賊眾而治者寡。夫眾盜賊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猶使人三睘而毋負己也[3],治之說無可得焉。 【注釋】 [1] 是:當為「且」(孫詒讓說)。 [2] 內續奚吾:當為「內積奚後」(俞樾說)。奚後,即「謑詬」,恥辱。 [3] 睘:同「還」,轉折(王引之說)。 【譯文】 因此用厚葬的方法追求人口的增加,既然已經不可能了,那麼想要用這個來治理刑法和政務,或許還可以吧?這種說法也不可行。現在讓主張厚葬久喪的人來主持政務,國家必定貧困,人民必定減少,刑法政治必定混亂。如果效法這樣的言論,實行這樣的方法,讓官長們這樣去做,就不能處理政務;讓下級這樣去做,就無法開展工作。上級不處理政務,刑法政治就一定會混亂;下級不開展工作,衣食的費用必然會不足。如果有所不足,為人弟者向兄長求助而得不到幫助,不恭順的弟弟就一定會怨恨他的兄長;為人子者向他的雙親求助而得不到幫助,不孝順的兒子就一定會怨恨他的雙親;為人臣子者向君主求助而得不到幫助,不忠誠的臣子就會禍亂他的君上。所以思想邪惡行為淫僻的民眾,外出沒有衣服穿,入內沒有食物吃,心中充滿屈辱,就會一起去做邪惡暴虐的事情,而且禁止也禁止不過來,所以盜賊很多而被治理好的很少。如果做盜賊的人很多,而順從治理的人很少,用這種方法追求天下太平,就好比多次拒絕投奔自己的人,卻讓他不要背叛自己一樣,得到治理的說法是無法實現的。 22.7 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意者可邪?其說又不可矣。是故昔者聖王既沒,天下失義,諸侯力征[1]。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齊、晉之君,此皆砥礪其卒伍,以攻伐併兼為政於天下。是故凡大國之所以不攻小國者,積委多,城郭修,上下調和,是故大國不耆攻之[2];無積委[3],城郭不修,上下不調和,是故大國耆攻之。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苟貧,是無以為積委也;若苟寡,是城郭溝渠者寡也;若苟亂,是出戰不克,入守不固。 【注釋】 [1] 力征:用武力征服。 [2] 耆:借為「致」(陳漢章說),致使。 [3] 委:蓄積。 【譯文】 因此靠厚葬治理刑法和政務已經不可能了,那麼想要以此來禁止大國去攻打小國,或許還可以吧?這種說法也不可能。所以從前聖王去世之後,天下道義盡失,諸侯互相用武力征戰。南面有楚、越兩國的王,北面有齊、晉兩國的國君,這些君主都嚴格操練他們的軍隊,用攻伐來兼併他國,以此來號令天下。所以凡是大國之所以不去攻打小國,是因為小國儲備多,城牆修繕堅固,全國上下協調一致,所以大國不出兵去攻打它。小國沒有儲備,城牆修葺得不完固,全國上下不能協調一致,大國就好出兵攻打它。現在如果讓主張厚葬久喪的人主持國家政治,國家必定貧窮,人口必定減少,刑罰政治必定混亂。如果貧窮,就沒有東西可以用來積蓄;如果人口少,修理城牆的人就少;如果混亂,出外打仗就不能戰勝敵人,在內防守也不能牢固。 22.8 此求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幹上帝鬼神之福[1],意者可邪?其說又不可矣。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苟貧,是粢盛酒醴不淨潔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亂,是祭祀不時度也[2]。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從上撫之曰[3]:「我有是人也,與無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與無是人也,無擇也。」則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厲之禍罰而棄之[4],則豈不亦乃其所哉! 【注釋】 [1] 干:求。 [2] 不時度:不按時。 [3] 始得:當作「殆將」(曹耀湘說)。撫:痛恨。《方言》:「疾也。」 [4] 厲:禍患,危害。 【今譯】 用這種方法禁止大國攻打小國已經不可能了,希望用這種方法祈求上帝鬼神的賜福,或許還可以吧?這種說法也是不可能的。現在如果讓主張厚葬久喪的人主持政治,國家必定貧困,人口必定減少,刑法政治必定混亂。如果國家貧困,糧食和酒醴等祭品就會不潔淨;如果人口減少,侍奉上帝鬼神的人就會少;如果刑法政治混亂,祭祀就不能按時舉行。現在又禁止侍奉上帝鬼神,如此為政,上帝鬼神恐怕會在天上憎恨他們,說:「我有這種人,和沒有這種人,哪個更好呢?」說:「我有這種人,和沒有這種人,是沒有區別的。」那麼上帝鬼神就會降下災害懲罰並拋棄他們,那不也是他們應得的嗎? 22.9 故古聖王制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體;衣衾三領,足以覆惡[1]。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2],壟若參耕之畝[3],則止矣。死則既以葬矣,生者必無久哭,而疾而從事,人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聖王之法也。 【注釋】 [1] 覆惡:指覆蓋屍體。 [2] 臭:指屍體的腐氣。 [3] 壠:墳墓。參耕:三耦之耕。古代耕作以兩耜並耕為一耦,一耜寬度為五寸,三耦寬度為三尺。 【譯文】 所以古時聖王制定的葬埋制度規定:「棺木三寸厚,能夠用到屍體腐爛就可以了;衣服和被子各三件,能夠覆蓋屍體就足夠了。等到下葬的時候,最深不到黃泉,最淺不讓腐爛的氣味散發出來,墳墓占地長寬不超過三尺,就可以停止了。死者既然已經被埋葬,活著的人就不需要長時間哭泣,導致生病而無法從事工作,人人從事他所專長的事情,使彼此都能受益。」這就是聖王的葬埋制度。 22.10 今執厚葬久喪者之言曰:厚葬久喪雖使不可以富貧眾寡[1],定危治亂,然此聖王之道也。子墨子曰:不然。昔者堯北教乎八狄[2],道死,葬蛩山之陰[3],衣衾三領,榖木之棺[4],葛以緘之,既而後哭[5],滿埳無封[6]。已葬,而牛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7],衣衾三領,榖木之棺,葛以緘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東教乎九夷,道死,葬會稽之山,衣衾三領,桐棺三寸,葛以緘之,絞之不合[8],道之不埳[9],土地之深[10],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余壤其上,壟若參耕之畝,則止矣。若以此若三聖王者觀之,則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豈憂財用之不足哉?以為如此葬埋之法。 【注釋】 [1] 雖使:縱使,即便。 [2] 八狄:泛指古代北方的少數民族。 [3] 蛩山:古山名。一作「鞏山」、「邛山」。 [4] 榖木:指惡木。 [5] :當作「犯」,「窆」字之假借(畢沅說),下葬。 [6] 埳:同「坎」,墓坑,墓穴。 [7] 南己之市:「己」古通「紀」。南紀,古地名,不詳。一說指湖南零陵。 [8] 絞:指棺蓋與棺身的扣合。埳:這裡指墓道。 [9] 道:通「導」,引導。 [10] 土地:當為「掘地」(王念孫說)。 【譯文】 現在主張厚葬久喪的人說:厚葬久喪,即使不能使貧者變富、人口由少而多,不能轉危為安、由亂到治,但這是聖王之道。墨子說:不是這樣的。從前堯到北方教化八狄,死在半路上,埋葬在蛩山的北面,衣服和被子各有三件,用劣質木材做棺,用葛條捆綁,下葬之後才舉哀哭靈,填平墓穴後不立墳冢。葬後,也不禁止牛馬在上面行走。舜到西方教化七戎,死在半路上,埋葬在南己街市中,衣服和被子各有三件,用劣質木材做棺,用葛條捆綁。埋葬以後,不禁止人在上面行走。禹到東方去教化九夷,死在半路上,埋葬在會稽山,衣服和被子各有三件,桐木做的棺材只有三寸厚,用葛條捆綁,棺蓋與棺身不能密合,入棺的地方也不修墓道,墓穴深度不達泉水,向上不至於讓腐爛的氣味散發出去。埋葬以後,收集挖出的土堆在上面,墳墓占的地方不超過三尺見方,就停止了。如果從這三位聖王來看,那麼厚葬久喪就不是聖王之道。所以這三位君王,都貴為天子,富有天下,難道是擔心財物用度不夠嗎?是為了制定這樣的埋葬制度。 22.11 今王公大人之為葬埋,則異於此。必大棺中棺[1],革闠三操[2],璧玉即具[3],戈劍鼎鼓壺濫,文繡素練,大鞅萬領[4],輿馬女樂皆具,曰必捶差通[5],壟雖凡山陵[6]。此為輟民之事,靡民之財,不可勝計也。其為毋用若此矣[7]。」 【注釋】 [1] 大棺:即外棺,厚八寸。中棺:也叫屬棺,厚六寸。 [2] 闠:通「鞼」,鏤有花紋的皮革。操:當為「襍」(孫詒讓說),同「帀」,即「匝」。繞物體一周稱一匝。 [3] 即:當為「既」(王念孫說)。 [4] 大鞅萬領:疑當作「衣衾萬領」(王煥鑣說)。 [5] 捶:捶之使堅。:當為「塗」,言築塗使堅(畢沅說)。差通:疑為「羨道」,即墓道(孫詒讓說)。 [6] 雖凡:當為「雄如」(王煥鑣說)。 [7] 毋:舊本作「無」。 【譯文】 現在王公大人的埋葬與此不同。必定在大棺中再套中棺,鏤有花紋的皮革裹三層,隨葬的玉璧全都準備完畢,戈劍鼎鼓壺盆,繡花衣服和白色熟絹,衣服和被子上萬套,車馬女樂全都齊備,還要把墓道捶打得十分堅固,壟起的墳冢高如山陵。這種事情耽誤百姓的勞作、浪費百姓的錢財,多得數不清。厚葬的毫無用處就是如此。 22.12 是故子墨子曰:鄉者,吾本言曰: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計厚葬久喪,請可以富貧眾寡[1],定危治亂乎,則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勸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若人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乎,則非仁也,非義也,非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沮也。是故求以富國家,甚得貧焉[2];欲以眾人民,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亂焉;求以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幹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禍焉。上稽之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而政逆之[3];下稽之桀紂幽厲之事,猶合節也。若以此觀,則厚葬久喪其非聖王之道也。 【注釋】 [1] 請:古與「誠」通(王念孫說)。 [2] 甚:尤(尹桐陽說)。 [3] 政:通「正」(孫詒讓說)。 【譯文】 因此,墨子說:之前我就說過:如果效法他的言論,採納它的謀略,考慮厚葬久喪,如果確實可以讓貧者變富,讓人口由少變多,讓危難得以穩定,讓混亂得到治理,那麼這就是仁,就是義,就是孝子應該做的事情,為別人謀劃的人,不能不鼓勵這種做法。如果效法他的言論,採納它的謀略,考慮厚葬久喪,如果的確不能讓貧者變富,不能讓人口由少到多,不能讓危難得到穩定,不能讓混亂得到治理,那麼這就是不仁,就是不義,就不是孝子應該做的事情,為別人謀劃的人,不能不阻止這種做法。因此,本來想要追求讓國家變得更富裕,反而變得更貧窮;想要讓人口變得更多,反而變得更少;想要用來治理刑法行政,反而變得更混亂;想要追求禁止大國攻打小國,已經是不可能的事了;想要求得上帝鬼神的賜福,反而得到禍害。向上考察堯舜禹湯文王武王的道術,正與此相反;向下考察桀紂幽王厲王的事跡,卻又若合符節。如果以此來看,那麼厚葬久喪就絕非聖王的道術。 22.13 今執厚葬久喪者言曰: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夫胡說中國之君子[1],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哉[2]?子墨子曰: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3]。昔者越之東有輆沭之國者[4],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其大父死[5],負其大母而棄之[6],曰鬼妻不可與居處。此上以為政,下以為俗,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國者[7],其親戚死[8],朽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乃成為孝子。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9],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燻上[10],謂之登遐[11],然後成為孝子。此上以為政,下以為俗,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若以此若三國者觀之,則亦猶薄矣;若以中國之君子觀之,則亦猶厚矣[12]。如彼則大厚,如此則大薄,然則葬埋之有節矣[13]。 【注釋】 [1] 胡說:猶言「何說」(畢沅說),怎麼解釋。 [2] 擇:同「釋」,即舍、捨棄(畢沅說)。 [3] 義:當讀為「宜」(孫詒讓說)。 [4] 輆沭:古國名,地處越國之東。 [5] 大父:祖父。 [6] 大母:祖母。 [7] 炎人國:疑當為「啖」(孫詒讓說),當以食人而得名。 [8] 親戚:指父母(孫詒讓說)。 [9] 儀渠:或為「義渠」,古國名,為西北少數民族建立的國家。 [10] 燻:即「熏」,煙火上冒。 [11] 登遐:也作「登假」,「假」音「遐」,遐是遠的意思。登遐是對人死的諱稱。 [12] 猶:已。 [13] 有節:有度,有所節制。 【譯文】 如今主張厚葬久喪的人說:厚葬久喪如果真的不是聖王之道,那該怎麼解釋中原的君子,實行它而不停止,堅持它而不放棄呢?墨子說:這就是所謂以自己的習俗為便利。從前越國東面有個國家叫輆沭,他們的長子生出來,就分解開肉體並吃掉,稱之為「宜弟」;他們的祖父死後,就背起他們的祖母到外面扔掉,說是不能和鬼的妻子住在一起。這就是所謂上面作為政令,下面就會形成風俗,實行而不停止,堅持而不放棄,那麼這難道真是仁義之道嗎?這就是所謂以自己的習俗為便利啊。楚國的南面有個啖人國,他們的父母死後,剔下他們的肉扔掉,然後埋葬他們的屍骨,這才叫做孝子。秦國西面有個儀渠國,他們的父母死後,聚集木柴把他們燒掉,煙火上升,叫做「登遐」,然後才叫孝子。這就是上面作為政令,下面就會形成風俗,實行而不停止,堅持而不放棄,那麼這難道真是仁義之道嗎?這就是所謂以自己的習俗為便利啊。如果以這三個國家的做法來看,那他們的葬埋太簡單了;如果以中原的君子的做法來看,他們的葬埋又太奢侈了。像那樣太奢侈,像這樣又太簡單,那麼葬埋制度就應該有所節度。 22.14 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猶尚有節;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獨無節於此乎?子墨子制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領,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無菹漏[1],氣無發泄於上,壟足以期其所[2],則止矣。哭往哭來,反從事乎衣食之財,佴乎祭祀[3],以致孝於親。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注釋】 [1] 菹:通「沮」(孫詒讓說),濕。 [2] 期:當為「示」之誤(劉師培說)。 [3] 佴:幫助。 【譯文】 因此,衣食是人生前的利益所在,然而尚且有個節度;埋葬是人死後的利益所在,為何獨獨沒有節度呢?墨子制定埋葬的制度規定:棺木三寸,足以用到屍骨腐爛就行了;衣服三件,足以用到肉體腐爛就行了;挖掘的墓穴的深度,深不要滲水,淺不要讓腐爛的氣味散發出來,墳冢的高度足以標示出埋葬地點,就可以停止了。哭著出喪,哭著回來,回來隨即從事獲得衣食財用的工作,用以資助祭祀,向親人表達孝心。所以墨子的方法,不損害死者和生者的利益,道理就是如此。 22.15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請將欲為仁義,求為上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當若節喪之為政,而不可不察者,此也。 【譯文】 因此,墨子說:如今天下的士人君子,內心確實希望追求仁義,想做一個高尚的士人,對上希望符合聖王的道術,對下希望符合國家百姓的利益,那麼對待為政中節制埋葬這件事,就不能不加以明察,就是這個道理啊! 【評析】 「節葬」是墨子批評儒家思想學說的核心議題之一,它與「非樂」一道,構成了對以禮樂為核心的儒家思想的嚴重挑戰。孔子是周禮的堅定維護者,認為周禮是人類最理想的社會制度,既有溫文優雅的外在形式,又有仁義道德的精神實質,所以他才充滿感情地說道:「鬱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然而,生當春秋亂世,周禮內在仁義道德的精神實質被虛偽冷漠的人情世俗取代,溫文優雅的外在形式逐漸滑向奢華無度的深淵。所以連孔子的弟子都對孔子全情守護的周禮提出了質疑:「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論語·陽貨》)從師徒兩人的對答中我們不難看出,宰我的質疑和問難是出於現實的考慮,比較理性和節制,而孔子的回答則迴避了現實因素,僅僅從感性的角度對宰我予以駁斥,周禮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岌岌可危由此可見一斑。陵夷以至於墨子,對周禮的批評和質疑的聲音我們就不難理解了。 墨子雖學出儒門,但為了挽救世道人心,不得不嚴厲批評這種不良社會風氣,甚至不惜與孔子的禮樂思想決裂。如前所述,墨子批判的矛頭主要是指向當時統治階級虛偽浮誇的生活風氣,其「節葬」思想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反對奢華無度的「厚葬」之風,二是反對戕害肉體的「久喪」習俗。厚葬的弊端在於嚴重浪費社會原本用於衣食的大量財物,使原本就供應不足的社會產品更相形見絀;久喪的社會習俗則嚴重擠占了百姓的生產時間,不但嚴重摧殘人的身心健康、甚至殺人以陪葬,還嚴重影響了社會生產和產品需求供給,這樣的周禮顯然已經嚴重阻礙了社會的發展進步,同時也不利於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幸福。統治者對「厚葬久喪」的推崇是出於自身統治地位的考慮,但把這種做法推廣開來卻是勞民傷財,弊端叢生。 《節葬》的論證保持了墨子一貫邏輯性強的行文特點。他從「利」的角度出發,對葬和喪的整個過程進行了全方位的審視和反思。在陪葬的墓穴中,鼎鼓、幾梃、戈劍、羽旄等器物無所不備,會嚴重消耗社會總的物質財富;而人殉制度則會直接導致人口減少。在子孫守喪期間,「相率強不食而為飢,薄衣而為寒」,使得無論王公大人還是普通的農夫百工,都無法操持正業,直接影響到整個國家經濟發展。更何況服喪之禮規定「五服」之內守喪日期各有定數,守喪期間禁止男女之事,自然與「人民寡則從事乎眾之」相違背了。「厚葬久喪」既不能富國強民、增加人口,也無助於治理好政務、阻止攻伐,更不會得到上天賜福,所以徹底摒棄「厚葬久喪」的陋習也就順理成章而勢在必行了。在否定厚葬之後,墨子又詳細描繪了理想的喪葬規制:「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領,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無菹漏,氣無發泄於上,壟足以期其所,則止矣。哭往哭來,反從事乎衣食之財,佴乎祭祀,以致孝於親。」平心而論,墨子「節葬」思想的矛頭並非特意指向儒家,墨家雖不講究外在的祭品,但也強調真情的可貴,這樣既利於死者之速朽,也利於生者之從事。這與孔子為禮強調「敬」的精神實質是相通的。只是墨子這種平民式的喪禮對社會財富的積累和人力的重視雖有進步意義,但卻逾越了周禮的等級秩序界限。而這裡,恰恰是儒、墨兩家永遠無法彌合的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