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69章 旗幟
譯文
譯文 守城時用旗幟聯絡的方法是這樣的。需要木材時就用青色旗,需要煙火時就用赤色旗,需要柴草時就掛黃旗,需要石頭時就用白色旗,需要水時就懸黑色旗,需要食物時就揚繪有食菌的旗,需要調集敢死隊時就打出畫有蒼鷹的旗幟,需調集戰鬥力最強的戰士時就掛出虎旗,徵調多餘的兵士時掛雙兔旗,徵調五童子時掛童旗,徵調女子時掛姊妹旗,需求弓箭時掛龍旗,需要戰馬時掛鳥旗,凡是需要徵調的物質而旗幟又沒有現存符號的,就按所需 物質的形狀名稱含義掛上相應的旗幟。城上懸掛旗幟是軍需官在聯絡徵集調用財物,一旦滿足軍需,應隨即把旗幟降下來。 按守城的法則,必須積聚有充分的擂石、柴薪、茅草、蘆葦、木材、炭、沙、松柏、蓬艾、麻杆、油脂、銅鐵和糧食;水井、炊灶都有適當的地方,敵方重要的抵押品如人質有居處。各軍兵種都有各自的旗號;調兵遣將各有符節;法令有定條定例,輕重等級各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主持巡查道路的官吏也有各自劃定的區域。 各個亭尉都有自己的旗幟,旗竿長二丈五尺,帛長一丈五尺,寬半幅,共六面旗幟。當敵人進攻到護城河外邊時,與敵人進攻方位相對的守軍就擊三下鼓,並懸掛一面旗;當敵人進攻到護城河中洲處時就擊五下鼓,掛上三面旗;當敵人進入到城外的第一道矯牆時,就擊鼓六下,掛上四面旗;當敵人深入到大城牆下時,就擊八下鼓,掛上六面旗;當敵人爬上城牆的一半時,就擂鼓不停。如果是在夜晚,就以舉火把來代替掛旗,舉火把的數目與白天掛旗的數目一樣。假如敵人是由進攻而退卻,懸掛旗的數目同敵進攻時的數目不變,但不擊鼓。 城中大將懸掛絳旗,高五十尺,東西南北四門守將的旗幟各高四十尺,其次一等的是三十尺,再次一等的高二十五尺,依次為二十尺,十五尺。不過將旗的高度沒有低於十五尺的了。 城裡的軍官、士兵、男女百姓都通過衣服上的徽章區別開來。城上小吏的徽章戴在衣背上,士兵的徽章戴在帽子上或頭巾上;城下的小吏徽章都戴在衣肩上,士兵也是如此。左軍的徽章都戴在左肩上,右軍的徽章戴在右肩,中軍的徽章戴在衣胸前,一人一個微章。中軍有一個號鼓,每次擊鼓三至十下,其餘有鼓的官吏擊鼓應答中軍鼓號要仔細按等第進行。應當擊鼓回應時卻沒有按時擊鼓,不當擊鼓回應時卻胡亂擊鼓,要處斬其主管人。 修建道路要三十步寬,城下夾階的大道各有兩口井,井邊設置鐵罐。在道路外邊築起屏障,每三十步就砌成一個圓圈,高一丈。建修公共廁所,牆高十二尺以上。城中與大道相連通的大街小巷都一定要裝設上門,每個門派兩人把守,沒有通行憑證不許通行,不服從命令的處斬。 各個據守柞格的兵將,三次出戰擊退敵兵的,守將主帥便傳令他們到官署領賞食物,授予他們大旗,並賜給百戶的城邑或財物,把賞賜的大旗豎在他們的營署中,使人們都知道他們立有戰功,此種大旗稱為「某人旗」。柞格內寬二十五步,外寬十步,長度根據地形決定。要按照教令統領兵士,懂得以軍事號令指揮前進後退,向左向右,還要讓疲勞的士兵能輪番地休整。 注釋 (1)《旗幟》是墨子研究城池防守戰術的篇章之一。主要說明守城時用旗幟聯絡的種種方法。 (2)「雩」應作「虎」。 (3)「■」應作「旌」。 (4)「之」應作「物」。 (5)「雚」應作「萑」。 (6)「鐵」應作「錢」。 (7)「大」應作「六」。 (8)「城」後疑漏一「將」字;「隆」應作「絳幟」。 (9)「十五尺」前疑衍誤一「四」字。 (10)「城上吏卒置之背」句前脫落「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葕異衣章微,令男女可知」一段,此段中「葕」應作「辨」;「微」應作「徽」。 (11)「中軍置之胸」句前脫落「右軍於右肩」五字。 (12)「三」疑衍誤在此。 (13)「■」應作「罐」。 (14)「牲」應作「柞」。 (15)同(14)。 (16)「表」應作「袤」。 (17)「靳」應作「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