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25章 節葬(下)
譯文
墨子說道:「仁者為天下謀劃,就像孝子給雙親謀劃一樣沒有分別。」現在的孝子為雙親謀劃,將怎麼樣呢?即是:雙親貧窮,就設法使他們富裕;人數少了,就設法使其增加;人多混亂,就設法治理。當他在這樣做的時候,也有力量不足、財用不夠、智謀不足知,然後才罷了的。但沒有人敢於捨棄餘力,隱藏智謀、遺留財利,而不為雙親辦事的。像上面這三件事,孝子為雙親打算,已經如此了。 即使仁者為天下謀劃,也像這樣。即是:天下貧窮,就設法使之富足;人民稀少,就設法使之增多;人多混亂,就設法治理。當他在這樣做的時候,也有力量不足、財用不夠、智力不足知,然後才罷了的。但沒有人敢捨棄餘力、隱藏智謀、遺留財利,而不為天下辦事的。像上面這三件事,仁者為天下謀劃,已經如此了。 到了往古三代聖王已死的今天,天下喪失了義。後世的君子,有的以厚葬久喪為仁、義,是孝子(應該做)的事;有的以厚葬久喪為不仁、不義,不是孝子(應該做)的事。這兩種人,言論相攻,行為相反,都說:「我是上法堯、舜,禹、湯、文王、武王的大道。」但是(他們)言論相攻,行為相反,於是乎後世的君子都對二者的說法感到疑惑。如果一旦對二人的說法感到疑惑,那麼姑且試著把他們的主張廣泛地實施於治理國家和人民,從而加以考察,衡量厚葬久喪在哪一方面能符合( 「富、眾、治」)三種利益。假使仿照他們的說法,採用他們的計謀,若厚葬久喪確實可以使貧者富、寡者眾,可以使危者安、亂者治,這就是仁的、義的,是孝子應做的事,替人謀劃者不能不勉勵(他)去做。仁者將謀求在天下興辦它,設法宣揚而使百姓讚譽它,永不廢棄。假使仿照他們的說法,採用他們的計謀,若厚葬久喪確實不可以使貧者富、寡者眾,不可以使危者安、亂者治,這就是不仁的、不義的,不是孝子應做的事,替人謀劃者不能不阻止他去做。仁者將謀求在天下除掉它,相互廢棄它,並使人們非難它,終身不去做。 所以說興起天下的大利,除去天下的公害,而使國家百姓不能得到治理的,從古至今還不曾有過。從何知道是這樣呢?現在天下的士君子們,對於厚葬久喪的是非利害,大多疑惑不定。所以墨子說道:「既然如此,那麼我們姑且來考察一下現在效法執行厚葬久喪之人的言論,用以治理國家。」這種情況存在於王公大人有喪事者的家中,則說棺木必須多層,葬埋必須深厚,死者衣服必須多件,隨葬的文繡必須繁富,墳墓必須高大。(這種情況)存在於匹夫賤民的家中,(則他們)也必竭盡家產。諸侯死了,使府庫貯藏之財為之一空,然後將金玉珠寶裝飾在死者身上,用絲絮組帶束住,並把車馬埋藏在壙穴中,又必定要多多製造帷幕帳幔、鐘鼎、鼓、几筵、酒壺、鏡子、戈、劍、羽旄、象牙、皮革,置於死者寢宮而埋掉,然後才滿意。至於殉葬,天子、諸侯死後所殺的殉葬者,多的數百,少的數十;將軍、大夫死後所殺的殉葬者,多的數十,少的數人。居喪的方法,又將怎麼樣呢?即是:哭泣無時,不相更代,披縗系絰,垂下眼淚,住在(守喪期所住的)倚廬中,睡在草墊上,枕著土塊。又競相強忍著不吃而任自己飢餓,衣服穿得單薄而任自己寒冷。使自己面目乾瘦,顏色黝黑,耳朵不聰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強勁,(因之)不能做事情。又說:上層士人守喪,必須攙扶才能起來,拄著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假若效法這種言論,實行這種主張,使王公大人依此而行,那麼必定不能上早朝;(使士大夫依此而行,那麼必定不能治理五官六府、開闢草木荒地和使倉庫糧食充實;使農夫依此而行,那麼必定不能早出晚歸,耕作種植;使工匠依此而行,那麼必定不能修造船、車,製作器皿;使婦女依此而行,那麼必定不能早起晚睡,去紡紗績麻織布。仔細計算厚葬之事,實在是大量埋掉錢財;計算長久服喪之事,實在是長久禁止人們去做事。財產已形成了的,掩在棺材裡埋掉了;喪後應當生產的,又被長時間禁止。用這種做法去追求財富,就好像禁止耕田而想求收穫一樣。 所以,(用厚葬久喪)要使國富家足,既已不可能了。而要以此使人民數量增加,或許可以吧?(然而)這種說法又是不行的。現在以厚葬久喪的原則去治理國家,國君死了,服喪三年;父母死了,服喪三年,妻與嫡長子死了,又都服喪三年。然後伯父、叔父、兄弟、自己的眾庶子死了服喪一年;近支親屬死了服喪五個月;姑父母、姐姐、外甥、舅父母死了,服喪都有一定月數,那麼,喪期中的哀毀瘦損必定有制度規定了。使(自己)面目乾瘦,顏色黝黑,耳朵不聰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強健,因之不能做事情。又說:上層士人守喪,必須攙扶才能站起,拄著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假如效法這種言論,實行這種主張,則他們飢餓縮食,又像這樣了。因此百姓冬天忍不住●冷,夏天忍不住酷暑,生病而死的,不可勝數。這樣就會大量地損害男女之間的交媾。以這種做法追求增加人口,就好像使人伏身劍刃而尋求長壽。人口增多的說法已不可實現了。 所以追求使人口增多,既已不可能了。而想以此治理刑事政務,也許可以吧?這種說法又是不行的。現在以厚葬久喪的原則治理政事,國家必定會貧窮,人民必定會減少,刑政必定會混亂。假如效法這種言論,實行這種主張,使居上位的人依此而行,就不可能聽政治國;使在下位的人依此而行,就不可能從事生產。居上位的不能聽政治國,刑事政務就必定混亂;在下位的不能從事生產,衣食之資就必定不足。假若不足,做弟弟的向兄長求索而沒有所得,不恭順的弟弟就必定要怨恨他的兄長;做兒子的求索父母而沒有所得,不孝的兒子就必定要怨恨他的父母;做臣子的求索君主而沒有所得,不忠的臣子就必定要叛亂他的君上。所以品行淫邪的百姓,出門就沒有衣穿,回家就沒有飯吃,內心積有恥辱之感,一起去做邪惡暴虐之事,多得無法禁止。因此盜賊眾多而治安好的情況減少。倘使盜賊增多而治安不善,用這種做法尋求治理。就好像把人多次遣送回去而要他不背叛自己。(厚葬久喪)而使國家治理的說法已是不可實現了。 所以追求使刑政得治,既已不可能了。而想以此禁止大國攻打小國,也許還可以吧?這種說法也是不行的。從前的聖王已離開人世,天下喪失了正義,諸侯用武力征伐。南邊有楚、越二國之王,北邊有齊、晉二國之君,這些君主都訓練他們的士卒,用以在天下攻伐兼併、發令施政。大凡大國不攻打小國的緣故,是因為小國積貯多,城郭修固,上下和協,所以大國不喜歡攻打它們。如果小國沒有積貯,城郭不修固,上下不和協,所以大國就喜歡攻打它們。現在以主張厚葬久喪的人主持政務,國家必定會貧窮,人民必定會減少,刑事政務必定會混亂。如果國家貧窮,就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用來積貯;如果人口減少,這樣修城郭、溝渠的人就少了;如果刑政混亂,這樣出戰就不能勝利,入守就不能牢固。 用厚葬久喪尋求禁止大國攻打小國,既已不可能了。而想用它求得上天、鬼神賜福,也許可以吧?這種說法也是不行的。現在以主張厚葬久喪的人主持政務,國家必定貧窮,人民必定減少,刑法政治必定混亂。如果國家貧窮,那麼祭祀的粢盛酒醴就不能潔淨;如果人民減少,那麼敬拜上天、鬼神的人就少了;如果刑政混亂,那麼祭祀就不能準時了。現在又禁止敬事上天鬼神。像這樣去施政,上天、鬼神便開始從天上發問說:「我有這些人和沒有這些人,哪樣更好呢?」然後說:「我有這些人與沒有這些人,沒有區別。」那麼,即使上天、鬼神給他們降下罪癘禍罰而拋棄他們,難道不也是應得的嗎? 所以古代聖王制定埋葬的原則,即是:棺木三寸厚,足以讓屍體在裡面腐爛就行;衣衾三件,足以掩蓋可怕的屍形就行。及至下葬,下面不掘到泉水深處,上面不使腐臭散發,墳地寬廣三尺,就夠了。死者既已埋葬,生人不當久哭,而應趕快就業,人人各盡所能,用以交相得利。這就是聖王的法則。 現在堅持厚葬久喪主張的人說道:「厚葬久喪即使不可以使貧者富、寡者眾、危者定、亂者治,然而這是聖王之道。」墨子說:「不然。從前堯去北方教化八狄,在半路上死了,葬在蛩山的北側。用衣衾三件,用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用葛藤束棺,棺材已入土後才哭喪,壙穴填平而不起墳。葬畢,可以在上面放牧牛馬。舜到西方教化七戎,在半路上死了,葬在南己的市場旁,衣衾三件,以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用葛藤束棺。葬畢,市人可以照常往來於上。大禹去東方教化九夷,在半路死了,葬在會稽山上,衣衾三件,用桐木做三寸之棺,用葛藤束住,雖然封了口但並不密合。鑿了墓道,但並不深,掘地的深度下不及泉,上不透臭氣。葬畢,將剩餘的泥土堆在上面,墳地寬廣大約三尺,就行了。如果照這三位聖王來看,則厚葬久喪果真不是聖王之道。這三王都貴為天子,富有天下,難道還怕財用不夠嗎?而(他們)認為這樣做是葬埋的法則。」 現在王公大人們葬埋,則與此不同了。(他們)必定要用外棺和內棺,並以飾有文彩的皮帶再三綑紮,寶璧寶玉既已具備,戈、劍、鼎、鼓、壺、鏡、紋繡、白練、衣衾萬件、車馬、女樂都具備了。還必須把墓道捶實、塗飾好,墳墓雄偉可比山陵。這樣荒廢人民的事務,耗費人民的資財,多得不可勝數。這厚葬久喪竟如此毫無用處。所以墨子說:「過去,我本來說過:假使效法這種言論,採用這種謀議,計算厚葬久喪,若確實可以使貧者富、寡者眾、危者定、亂者治,那就是仁的、義的、孝子應做的事。因之替人謀劃的不可不勉勵他這樣做。假使效法這種言論,採用這種謀議,若人們厚葬久喪,確實不可以使貧者富、寡者眾、危者定、亂者治,那就是不仁的、不義的、不是孝子應做的事。因之替人謀劃的不可不阻止他這樣做。所以,尋求以這種說法使國家富足而只能得到更加貧困,想以它增加人民而只能得到更加減少,想用它使刑政治理而只能得到更加混亂,想用它禁止大國攻打小國也已經辦不到,想用它求取上帝鬼神的賜福反而又只能得禍。我們就上從堯、舜、禹、湯、周文王、周武王之道來考察它,正好與之相反;就下從桀、紂、周幽王、周厲王之事來考察它,倒是符節相合。照這看來,則厚葬久喪當不是聖王之道。」 現在堅持厚葬久喪的人說道:「厚葬久喪若果真不是聖王之道,那怎麼解釋中原的君子(對它)行之不已、持而不釋呢?」墨子說道:「這就所謂的便於習慣、安於風俗」。從前,越國的東面有個輆沭國,人的頭一個孩子出生後就肢解吃掉,稱這種做法為 「宜弟」。人的祖父死後,背著祖母扔掉,說:「鬼妻不可與住在一起。」這種做法上面持以施政,下面習以為俗,行而不止,持而不釋。那麼這難道確實是仁義之道嗎?這就是所謂的便於習慣、安於風俗。楚國的南面有個啖人國,此國人的雙親死後,先把肉刳下來扔掉,然後再埋葬骨頭,才能成為孝子。秦國的西面有個儀渠國,此國人的雙親死後,聚積柴薪把他燒掉。把煙氣上升說成是死者「登仙」,然後才能成為孝子。上面以這種做法作為國政,下面以之作為風俗,行之不已,持而不釋,那麼這難道確實是仁義之道嗎?這就是所謂的便於習慣、安於風俗。如果從這三國的情況來看,那麼人們對葬喪也還是很微薄的,而從中原君子的情況來看,則又還是很厚重的。像這樣太厚,像那樣又太薄,既然如此,那麼葬埋就應當有節制。所以,衣食是人活著時利益之所在,然而猶且崇尚節制;葬埋是人死後的利益之所在,為何獨不對此加以節制呢?(於是)墨子制定葬埋的法則說:「棺材厚三寸,衣衾三件,足以使死者的骨肉在裡面朽爛。掘地的深淺,以下面沒有濕漏、屍體氣味不要泄出地面上為度。墳堆足以讓人認識就行了。哭著送去,哭著回來。回來以後就從事於謀求衣食之財,以助給祭祀之用,向雙親盡孝道。」所以說,墨子的法則,不損害生和死兩方面的利益,即此之故。 所以墨子說:「現在天下的士君子,內心確實想行仁義,追求做上士,上想要符合聖王之道,下想要符合國家百姓之利,所以就應當對以節葬來行政的道理,不可不加以考察。」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