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黛斯特·米尼翁
寫於一八四四年三月至七月,邊寫邊在巴黎《辯論報》上連載,同年七月由出版商克朗多夫斯基出版單行本,一八四五年編入《人間喜劇》第四卷,屬「風俗研究·私人生活場景」。敘述了一位大作家與一位少女從通信到相愛的故事。小說主題為對金錢婚姻的揭露批判。巴爾扎克認為小說家不僅要摹寫社會現象,還須闡明這些社會現象的原因,指出人物和事件背後的意義。在塑造人物上,他強調特性,也強調共性;他說作家的任務在創造典型,使典型個性化,個性典型化。一個美麗而有才識的少女,身價竟完全隨父親財產的多寡而起落。父親是巨富,求婚者便趨之若鶩,一旦破產則立刻門庭冷落,熱情的未婚夫轉眼就成了路人。而等父親再次成為巨富歸來時,這位少女頃刻間又身價百倍。舉國聞名的詩人、國王御前的官員等各類達官貴人都為了她的八百萬財產成為這齣喜劇的演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