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魂魯迅 · 第三幕
第三幕 人物
魯迅 朋友 紳士 強盜 貴婦 惡青年二人 好青年二人
第三幕 劇情
魯迅先生在北京的時候,和假的正人君子們,孤桐先生就是章士釗那些人們所代表的反動勢力,作著激烈的鬥爭,因為他們隨便地殺戮青年。魯迅先生在這個暗無天日的軍閥政客統治的高壓下,一個人孤軍作戰,毫不容情地把這般假的正人君子們擊倒。
但在同一個時候,北京的學者,也有人在提倡實驗主義,磕頭主義,君子主義的主張,來和日人妥協。但魯迅先生對這些都一概置之不聽,認為和這些假的正人君子,假的猛人戰士不能講客氣,只能打到底。
比如打已經落在水裡的狗,非要再打它不可,一直打到它不能爬到岸上來,才放手。因為不這樣,那狗爬到岸上還要咬人的,還要弄了一身泥污的。
所以後來有幾個學者到段祺瑞政府去告密,說魯迅先生不好,要捕拿他。
魯迅先生得了朋友的幫助,逃到廈門,又逃到廣州,在廣州中山大學作了教授,後來辭職才去上海。
第三幕 表演
開幕後,舞台上露出一段籬笆,用竹子破的,上邊掛個牌子「內有惡犬」,籬笆下有兩塊灰色的圓石頭平放著。
籬笆的一邊,有個水池子。
魯迅先生正用一個竹杆在打著什麼東西。
一個貴婦人牽著一條小哈巴狗輕俏地走過,路上有一塊磚頭,絆了她一下,差點兒沒跌倒了。
魯迅先生的朋友,一個很文雅的教授,戴著眼鏡,挾著一個很大的公事包走過來,對魯迅先生作勢,請他不要打。
魯迅不聽,認為非打又從而打之不可。
朋友又和他表示了一些仁俠精神的道理,走過去。
籬笆下面一塊灰色石頭底下,鑽出一位紳士來,他把那蓋在地上的,原來當作石頭蒙著他的那張灰長衫穿起來,跑到另外的一塊灰色石頭的旁邊去,把錢放在一個小小口袋裡,打打呵欠,伸伸懶腰,站起來預備要走的樣子。
忽然一個銅板噹啷落地,那位紳士分明看見那個銅板,但不就撿起,他在地上假設一塊可以找到的銅板的地方,有兩碼見方的地方,他把它等分地畫著方格子。然後從第一格找起,一直找到有銅板的格子為止,才把銅板撿起。
他實行著實驗主義。
他站起來走路的時候,他忽然忘記了人身上的四肢,不知那兩肢是為的走路的,他先試著幾步,覺得不能充分證明腳是用來走路的,便爬下去用手來走路試試,這一走,氣喘汗流,才又轉過來,用腳來走路。
他吃香蕉不知是帶皮好吃呢,還是不帶皮好吃。第一個香蕉他就帶皮吃了,吃了之後,他發現它有好吃的部分,也有不好吃的部分,第二隻香蕉就只吃皮,而把瓤丟了不吃,直到第三隻他才決定香蕉是吃瓤兒的。
另外那塊石頭下面藏著一個強盜,強盜爬起,把那塊原來當做石頭的蓋在他身上的一張空包皮,打疊起來,往背上一包,就去搶那位紳士的錢袋。
那位紳士見逃不了,慌作一團。因為手顫不止,把錢袋丟落在地上,要自己逃走。
強盜彎下腰來,拾取錢袋,以背向著那位紳士。
紳士本來可以乘他不備,搶回原物,剛想伸過腿去踢他,但是以為那樣子太失去了紳士的體面,再說也太不公道,於是擺手,喚他轉過臉兒來,再去打他不遲,不願做背後進攻的事情。
強盜轉過臉兒來,他伸手去打強盜,沒有打著,反而自己挨了一掌。
紳士見身後有一塊磚頭,轉身去取,以背向強盜。強盜卻不如方才他那樣客氣,在他屁股上猛踢一腳,把他踢倒在地。
強盜因為回頭注視他,沒當心,被那塊磚頭絆倒了。
紳士走過來,本來可以乘他倒時打他,但也尋思了一會,仍然招手把他喚起,用手扶著他的肩膀,幫他站好,然後擺好陣勢,才伸拳去打他,沒有打著,反挨了對方一掌。
這時這位紳士又去拾取磚頭,強盜乘他不備,伸出腳來,又把他踢倒。
強盜拿起錢袋揚長而去,紳士則懊喪失望,用腳走下舞台去。
這時二惡青年上,他們看見了魯迅在水邊坐著。
青年甲認為魯迅是有閒,有閒,第三有閒,一定是在看風景。
青年乙則認為魯迅是醉眼朦朧,一定是看見了一隻青蛙,以為是什麼怪物,在那兒昏頭昏腦地打了起來。
那青年學著魯迅的樣子在看,然後自己蹲在地上作出青蛙在跳的樣子,然後又立直了,像個旁觀者似的看著,看了一會兒,又自己作出打滾的樣子,又作出被打到水裡的樣子。
表演累了,便從自己的口袋中取出酒瓶,喝起酒來,兩人的結論相同,非常滿意。兩人攜下。
前一刻下場的魯迅的朋友又上,樣子比較驚慌,裝束同前。仍然挾著大皮包。
他來告訴魯迅先生一些段執政慘殺青年的消息。隨後即走下舞台去。
這時有一青年,手持火把,從魯迅面前跑過。
又一個青年,受了傷,手持火把,也跑過來,跑到舞台中間,倒地而死。
魯迅急忙過來扶他。
看那青年沒有再活轉來的希望了。
魯迅就從青年的手裡,把火把接過來,向前走去。
舞台漸暗下去。
舞台再亮起來,映出廣州的城垣,城上發出很大的火焰向天空照耀著。
魯迅從大路上,手執火把向城垣走去。(此處不演也可以)
(幕慢慢落下)
附記:
火光可以用下列作法,用原紙板作成城垣型,上面綴以紙條,下面用鼓風機或風扇,或者利用過堂風使紙條向上飛舞,下邊用紅光燈一照,遠看去,就像火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