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政制史 · 序
中央大學法學院於二十五年秋有行政研究室之設,招致各大學畢業生若干人,在政治系諸教授指導之下,從事於中國行政之研究。惟是此項工作,至大且繁;問題既多,又俱非簡易。研究每一問題,必法律與實施並重,而歷史之演進,尤為必要之基礎。苟欲將無數之行政問題作一有系統之研究,舉凡歷史的演進,法律的規定,與乎實際的狀況,一一盡述,良非某一學系或某一研究所所能勝任,更非五六人所能盡其事。必多數研究機關,多數研究人員,積多年分工合作之共同研究,始可稍獲眉目。故中大法學院於設立行政研究室之始,初不敢自期於短期內能有若何成績。同人之所願努力者,即在三四年內,能將民國各種行政問題,擇其較重要,較易知,較與前代(即民國以前)無關連者,一一加以研究。如能有成,然後再研究較艱難而與前代較多關連之諸問題。行有餘力,則更及較不重要之問題。凡他處已經研究得有成績之問題,則同人當力避重複。
根於上述計劃,同人等乃有民國政制史之試作。民國政制包含甚廣;在各種問題未有個別研究以前,本無從下手。此種困難同人知之甚諗,知之而仍敢有此嘗試者,則以同人於著手研究民國各行政問題之始,不能不明了民國中央及地方政制之大概故也。
就範圍而言,本書中央與地方並重,舉凡民國二十五年來中央及地方各種制度,無論合法非法,俱當有所述及。但亦有從缺者:蒙藏等等制度,以需較專門之研究,未及;前數年共產黨在江西等處所采之政制,則以材料難以獲得,未及;各實驗縣,則以略述無意義,細述則占篇幅太多,亦未及。
就內容而言,本書偏重各級政府機關之法定組織及其法定權力,但其實際情形,則尚須留作進一步之研究,本書幾無論及。關於各種法者,以出版之書籍較多,故亦極力從略;其有非作較有系統之敘述不可者,則於第一編之附錄中及之。其他如中央及地方之分權問題,各種國家職務,如行政、立法、司法等職務之行使,亦語焉不詳。總言之,本書之所注重者為組織,至於各種專門問題,概須待較專門之研究。
就編制而言,本書先中央制度,次省制,後縣制,最後市制。第一編中央政府,由薩師炯君(第一章至第五章)及郭登皞君(第六章及第七章)分任;第二編省制,由楊鴻年君擔任;第三編縣制,由呂恩萊君擔任;第四編市制,由林瓊光君擔任;各編中關於選舉材料之搜集,則由馮震君擔任。各編之次序不盡一致,或依時期之先後分章,每章分述各種制度,如第一及第四兩編是,或先依問題而分章節,關於每章每節中依時期先後而述各種制度之變遷,如第二及第三編是。但關於司法制度之論述,以困難頗多,無論分述於各編之內,或另成一編,均有不便;今姑於各編中分述之,同人等初亦不自愜意也。
民國二十五年來之政制,單就中央而論,已複雜萬狀,欲一一細述,事事準確,已非五六人在數月之內所能勝任。且材料之搜集,亦至不易易。本書本以官書公報為主,旁及報章雜誌,然即就中央政府之公報而言,某幾期之公報(如臨時政府公報,武昌軍政府公報及廣州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等)國內圖書館已無一能有全本者。因之,本書之缺漏與謬誤,自是難免。其所以仍敢公諸世人者,則以本書對於其他初從事於中國行政問題之研究者,或一般欲稍知民國政制之人,或亦不無些許裨益已耳。謬訛之處,尚祈讀者不吝指正!
同人在工作時,除充分利用本研究室及本大學圖書館所有書報外,亦嘗屢承中央圖書館籌備處,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及內政部圖書館等之辦事人員多方協助,時附志其謝意於此。
民國二十六年六月十六日錢端升序於南京中央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