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政史拾遺 · ◎新國會選舉醜劇

安福系既利用其所包辦之臨時參議院,制定國會組織法暨選舉法而公布之,於是遂進一步而包辦新國會之選舉。其辦法計分兩種:其一,由徐樹錚假段(祺瑞)權威,分電各省區長官,令照所開議員候選人名單,設法選出,同時並囑中央要人之隸各省籍者,令電各該省有力人士,從旁協助。其二,對於研究系之忠實分子而曾任舊國會議員者,則另開一單,密令各省區特別注意,不許選出。 原來在臨時參議院議定國會議員選舉法時,研究系與安福系最大之岐見,即在研究系主張參議員應照舊選舉法規定由省議會選出,而安福系則主張須改由地方各團體選出。蓋研究繫於各省省議會尚有相當基礎,且議會究與其他團體不同,不易為政府所操縱,認為必如此始於己有利,而安福系則反是也。惟研究系在臨時參議院中席數極為微少,此種主張自無通過希望,因此該系變更計劃,不以之作為提案,僅由該系一二議員發表一意見書,以喚起各方之注意而已。安福系對於研究系議員素持一種策略,能買收則買收之,認為萬不可能,則極力排斥之,於發表意見書者,經視為敵黨不可動搖之分子,於是其人之姓名,遂首列在不許選出之名單上矣。 惟研究系究視安福係為較有組織,在地方上亦自有其選舉地盤,論勢非安福系所能敵,各省區長官雖奉命干涉選舉,其事尚系初試,難免於略含羞怯,且為自身立場計,亦不欲過事壓迫,致惹起輿論攻擊。研究系窺破此點,遂宣稱此次本無意競選,惟因安福系公然擠斥,迫使其不得不起而對抗,主持選政者果恃權勢在手,倒行逆施,惟有訴諸法律,即不勝,尚可將其違法證據明白公布,以待世人之判斷。此本不過一種虛聲恫喝,而各省區長官中有竟引為顧慮,一變態度,而與該系謀妥協者,其辦法則某選舉區初選人果多數堅決擁護研究系,仍聽其自由選舉,惟若一選舉區中研究系票數,可以選出二人以上之議員時,該系亦只能選得一人,而應以其所余之票數讓歸安福系,此外尚有一主要條件,即研究系選出之議員,於國會選舉總統時應投徐世昌票。因此之故,選舉結果,研究系在新國會中,尚勉強占得二十餘席。此固屬一幕醜劇,然亦足見當時似虎如狼之軍閥(當時各省省長多由督軍兼任)對於選舉舞弄之玄妙,尚未窺見堂奧,故終不敢罔顧一切,為所欲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