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神木鄉土志 · 卷之四

風俗 神木男多慈良,女多貞靜。男尚質樸,女尚繁華。盈實之家無論已,即家道小康,每娶一婦,其妝奩猶需數百金。而親朋燕會①,酒必甘醴,餚必海錯②,奢靡殆為邊上所僅見焉③。近年邑紳等共相協議,凡冠婚、喪祭、供獻、饋遺,胥從儉約。然僅空言,未能實行,蓋積習使然也。志「風俗」: [校注] ①燕會:宴會。 ②海錯:海鮮,海味。 ③邊上:此指陝北長城沿線一帶。 習尚 學界 神木士風淳樸,後生小子稟沙水之靈氣而性多聰敏。然尚文者不若尚武者之多,故先年文科少於武甲①。近歲設立學校,頗知向學,凡肄業校中者,初無囂競之習,且尊禮師傅較他處而倍摯。 商界 神木商民勤耐勞,交易率在清晨,故街市之間,甫黎明即往來憧憧②。多半懋遷邊外③,露宿野處,雖風霜凜冽,不憚勞瘁。惟在他省貿易者,蓋寥寥焉。 農界 神木農民,俗尚勤儉,然地脈瘠薄,艱於謀生,豐收僅足衣食,凶荒即不免於流離④。鄉農有地者則自己耕作,無則或租種人田或伙種人田。租種人田者,租粟若干數,向田主說明,秋成完納。伙種人田者,有二類,一田主出牛、籽⑤,已出工力,所獲之粟,二分均分;一田主不出牛、籽,秋後視地之肥瘠,或三七或四六付租粟。此外,則受僱傭工,絕少游惰之人。惟境內水田無幾,僅有五分之一堪種夏禾,余則均種秋苗。糜谷為重,雜次之。總以雨多、風少、暖久、霜遲,斯為上稔⑥。 工界 百工中,惟皮工、畫工、木工、泥工居多。成物專求堅朴,不尚奇巧。 [校注] ①文科:科舉制時以經學考選文士之科,別於武舉而言。 ②往來憧憧(chōng):往來不斷。 ③懋遷:貿易,做買賣。 ④凶荒:荒災。 ⑤籽:種子。 ⑥上稔:年成好,糧食豐收。 歲時 正月元旦 祀神禮祖,叩尊長親友,更相拜賀。 立春 觀迎春,寫貼宜春字,啖春餅。 五日 前夕,三更掃地,用香紙傾穢於十字街口,謂之「送窮」。 上元 自十四日至十六,街戶懸燈三夜,放花炮,用石炭累火塔,眾相劇飲。 二十五日 天倉節,多蒸糕餌,食之,謂「填倉」。婦女忌動針線。 二月二日 用灰布地,繞舍作圈形,謂之「圍灰城」,以避蟲螫。鄉間用紙壓在磑子下①,俟雞聲唱,於磑眼孔中擊之,謂打龍眼紙。遇雹燒之,時或能止。 清明 前數日,男女持冥鏹,出郊墓祭,塚頭添土。冢中樹鞦韆架,謂之「閃眼明」。 四月八日 為佛生日,多赴庵寺吃齋,送五色紙幡於佛殿。 端午 士民角黍相贈②,戴艾葉,懸艾虎③,門插菖蒲,飲雄酒。小兒項臂纏五色線,以避邪。 六月六日 作醬不壞,晾衣服免蠹。 七月七日 婦女於日夕上香乞巧。 中元 農家賽神,懸掛田幡④,男婦墓祭,城西門外放河燈。 中秋 親友互饋瓜果月餅,日夕聚飲玩月。 九月九日 邑人攜酒,往東西山登高。 十月一日 前夕,各家市冥紙、剪冥衣,焚之於墓前,或大門外,謂之送寒衣。有新喪者,哭之。 冬至 數日內,男婦墓祭,是日開家宴,謂之「過冬」。邑人最重此節。 十二月八日 黎明以黍米雜棗肉煮之,謂之「餴飯」,即臘八粥也。 二十三日 祭灶、掃舍宇。 除日 各家俱蒸糕餌,備肴饌,以應歲需。換門對、貼門神、累火塔、燒暖熱。是日,多嫁娶,俗謂諸神上天,無忌。 [校注] ①磑(wèi)子:石磨。 ②角黍:粽子。 ③艾虎:端午節驅邪辟祟之物,也作為裝飾品。 ④田幡:流行於陝北、關中一帶的農業生產風俗。中元節黎明,農家往田頭地邊,挑選高壯田禾,懸掛五色長條形紙旗,以驅害鳥,祈豐收。 禮節 婚禮 縉紳之家,先擇婿才第,延星者合婚①,求媒互送庚帖②,遺以首飾,謂之「放話」,即「問名」之義。次擇吉月,遣媒請期,預備金銀、[珠]玉③、首飾、綢緞等物,送於女家,謂之「放定禮」,即「納采」之意。及迎親之日,先男家送衣物於女家,謂之「催妝」。女家置備嫁裝,親友衣冠隨送,謂之「過廚櫃」。至期,男家用彩輿④、執事⑤,選少婦二人,乘轎往迎;女家扶女上輿,亦選少婦二人,乘轎伴送,彼此均謂之「妮姑」。及抵婿家,將新婦扶上炕隅,向吉方背坐,徹夜不睡,燈火不息,謂之「背圪」。次日,邀請岳家尊長,選吉時開面⑥、理髮,婿親執梳三通,取結髮之意。然後,束髻妝飾,扶向前[庭]⑦,禮拜天地,行廟見禮⑧。先拜翁姑,次尊親及伯叔、娣姒等⑨,禮畢歸房。過三日,婿家先帖請岳父母及女之至親赴家筵會⑩,謂之「圓飯」。七朝,女家帖請婿之父母、伯叔、兄弟及外姻尊長並婿女至家筵會,謂之「回門」。若民家,一經問名,婿家先以銀錢饋遺,謂之「放拜禮」,其迎娶之儀,概從簡約耳。 喪禮 視含殮後⑪,分送親族孝布,貼訃紙於門。三日成服,設靈開弔。有力者,延僧道,在靈前作佛事。必赴城隍廟招亡,謂之「迎魂」。次日午間,僧道出街,謂之「揚幡」。晚間赴廟,疏誦祖宗名諱⑫,謂之「招親」。家中先設六簋⑬,親友吊畢宴飲,謂之「鹿鳴菜」。繼備大饃、素菜,請送吊禮者男女會食,謂之「吃齋」。數日之間,所費動以千百計,貧者則無此葬。經三日,舉家赴墳哭奠,謂之「復三」,其服制,[按]服而釋⑭。 祭禮 縉紳之家,每逢祖考忌辰、誕辰,或祭於墓,或祭於家廟。至春秋時享,皆於墦間設奠⑮。祭品概用三牲⑯、時物,罕有設饌熟薦者⑰。 燕會 酬酢之禮⑱,頗不廢。或逢節序,或遇慶弔,設席相邀,概以八簋為率,或有加焉。近年用海味者居多,未免奢矣。 [校注] ①星者:星相術士。此指陰陽、平事。 ②庚帖:封建時代,訂婚男女雙方互換的八字帖。帖上寫明姓名、生辰八字、籍貫、祖宗三代名諱等。 ③[珠]:底本誤植「殊」。 ④彩輿:新娘所坐花轎。 ⑤執事:迎親抬轎、鼓手等儀仗人員。 ⑥開面:亦稱開臉、絞面、絞臉、擇臉、升眉等。傳統婚姻禮儀之一,用絞合的雙線絞去新娘臉上汗毛,剪齊額發和鬢角,修眉毛扮妝的儀式。 ⑦[庭]: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⑧廟見:傳統婚禮儀式之一,成婦之禮中的重要儀式。即婚後至遲三個月,須擇日率新娘至夫家宗廟祭告祖先,以表示婚姻已取得夫家祖先的同意。 ⑨娣姒:妯娌,兄妻為姒,弟妻為娣。 ⑩帖請:發請帖邀請。 ⑪含殮(liàn):傳統喪禮,納珠玉米貝等於死者口中,並易衣衾,然後放入棺中。 ⑫疏誦:逐一誦念。 ⑬六簋:六種菜,泛指飲食豐盛。簋(guǐ),古代盛食物的器具,圓口,兩耳。 ⑭[按]服:底本誤植「案服」。 ⑮墦(fán)間:墳墓、墓地。 ⑯三牲:用於祭祀的牛、羊、豬。 ⑰設饌熟薦:安排飯菜,煮熟祭奠。 ⑱酬酢(zuò):賓主互相敬酒。酬,向客人敬酒;酢,向主人敬酒。泛指交際應酬。 附:女紅 境內不產絲麻,絕無紡織之事,婦女雖習刺繡,亦未精細。惟縫紉布衣,經管家務,其勤儉有足取者。 祥異 嘉慶十六年(1811)霜災,十九年(1814)旱災,二十一年(1816)六月雨雹(二十八村)。 道光五年(1825)雨雹(二十六村莊、又伙盤地六十一村莊),八年(1828)七月雨雹(十三村莊,災尚輕),十五年(1835)七月雨雹(六十四村莊),十六年(1836)七月雨雹(一百零五村莊,又伙盤地四十村莊),十七年(1837)六月雨雹(二十村莊),十九年(1839)六月雨雹(以上見府志)。 同治七年(1868)正月一日,有雲如路,自西至東,赤如血。 光緒三年(1877)大旱(米斗錢二千,餓殍盈野),十一年(1885)十月星隕如雨,十八年(1892)大旱,二十五年(1899)大旱,二十六年(1900)大旱,二十八年(1902)七月隕霜殺禾。 名宦 乾隆以後,如同治七年(1868)死難之知縣劉慶余、賈敬修可稱名宦,已載兵事,不贅。茲特附詳「宦績」於左: 理事司員① 普福 蒙古人。乾隆間,三任神木理事司員。時額缺,新設諸事草創。福於蒙民科弊,一一清厘,至今中外利賴②。 嵩英 滿洲人。嘉慶年,任神木理事司員。靜鎮有體,蒙民懾服③。 阿穆爾布彥 蒙古人。嘉慶年,任神木理事司員。仁明公正,榆林有失入蒙案,株連生命數人,彥立辨雪。 [校注] ①「理事司員」底本原刊「普福」後,點校者特以調整。清代理藩院派駐神木的理事司員,負責管理鄂爾多斯六旗(不含鄂托克旗)蒙古與民人交涉事務。乾隆年間,清廷又授權神木理事同知協助神木司員巡邊、辦案。清末由於蒙地向內地漢民全面開放,神木司員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光緒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撤銷神木理事司員,由神木同知接管其職權。 ②中外:封建王朝以漢民族政權範圍為中,以少數民族勢力範圍為外。此處指長城內外的陝北與鄂爾多斯地區。 ③蒙民:指蒙漢人民。 同知 富兆 滿洲人。嘉慶年,任神木同知。廉干有聲,上游器重。十六年(1811),榆屬五州縣[辦]賑憲①,委總理②,民沾實惠。 覺羅吉興阿 滿洲人。道光年,任神木同知。言行廉謹,自立居官功過格③,每事省察。嗣因調派新疆,邑民饋遺,勉受百分之一,曰:「聊以副爾等美意耳。」人比之山陰一錢雲④。 [校注] ①榆屬五州縣:指榆林府所轄榆林縣、府谷縣、神木縣、懷遠縣、葭州五地。[辦]:底本誤作「辨」。 ②總理:全面主持管理。 ③功過格:一種自記善惡功過的簿冊。 ④山陰一錢:微薄的禮物。典出《後漢書·劉寵傳》:劉寵任會稽郡太守時,簡除繁苛,禁察非法,郡中大化,征為將作大匠。臨行,山陰五六老叟各贈百錢與寵,寵只受每人一大錢而去。 令長① 張元林 山西陽曲人,武舉②,由保舉以文職知縣用③。乾隆年,署神木知縣。建修糧台,徵收糧石④,平準斗面⑤,里人感之,立碑南倉(殘不載)。 陳天秩 山東青城人,進士⑥,乾隆年任知縣,請帑監修城垣⑦,被雨傾圮,復勸捐,續修完竣。 王文奎 江蘇常熟人,舉人⑧,乾隆[年]⑨,任神木知縣。創修興文書院,捐置書籍,月課校士⑩,並捐立義墳地於南門外屈野河東⑪。在任最久,始終有善政。 黃 茂 山西夏縣人,進士,嘉慶年,任神木知縣。明作多治[辦]功⑫,署少私人,案無留牘。神邑為蒙民交涉之區,茂亦以公直行之,力砥中流,風施甚著。十六年(1811)霜災,辦賑尤殫心力。 馬濟川 雲[南]建水人⑬,舉人,嘉慶年,任神木知縣。教養有方,十九年(1814)旱災辦賑,允洽民情。 徐葆甫 浙江海鹽人,拔貢⑭,道光十二年(1832),署神木知縣。剛明有治術。時值歲歉,捐辦平糶,以濟民食。巡撫楊名颺,奏准議敘⑮。 [校注] ①令長:指知縣。 ②武舉:武舉人。 ③保舉:清制,凡是辦理河工、軍工、邊防、賑災等事務有功者,由主官(多是巡撫)推薦得官即稱保舉。 ④糧石:指糧食。舊以石(dàn)計量,故稱。 ⑤平準斗面:統一量器。 ⑥進士: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中榜者的稱謂。進士分三甲出榜明示:一甲取三名(總稱鼎元),「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為狀元,第二名為榜眼,第三名為探花;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其第一名(即總分第四名)為「傳臚」;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 ⑦請帑:請求國庫撥款。 ⑧舉人:又稱孝廉、登賢書、領鄉薦、鄉進士。明清的科舉考試主要有鄉試、會試和殿試之分,鄉試為省一級考試,考中者為舉人。 ⑨[年]:底本脫文。 ⑩月課:明清時期每月對學子的課試或對武官武藝的考校。校士:考評士子。 ⑪義墳地:又名漏澤園、義冢。舊時官方修建的用以收埋無主屍骸的墓地。 ⑫明作多治辦功:開明而多有善政。[辦]:底本誤作「辨」。以下同,不出校。 ⑬雲[南]:底本脫「南」,茲據道光縣誌補。 ⑭拔貢:科舉制度中貢入國子監的生員(秀才)之一種。清制,初定六年一次,乾隆中改為十二年一次,每府學二名,州、縣學各一名,由各省學政從生員中考選,保送入京,作為拔貢。經過朝考合格,可以充任京官、知縣或教職。 ⑮議敘:清制於考核官吏以後,對成績優良者給以議敘,以示獎勵。議敘之法有三,一加級,二紀錄,三即升。 僚佐 馬斯臧 鞏昌人,舉人,嘉慶年,任神木縣教諭。日進諸生①,講解經義,督課勤勞。 康景行 郃陽人,舉人,道光年,任神木教諭。課士不倦,尊嚴而威,諸生咸畏愛之②。 [校注] ①進:勸導、教育。 ②諸生: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校學習的生員(秀才),如廩生、增生、附生、例生等,統稱諸生。 人物 賢哲 趙[弘印]① 字徽枝。時值流賊未靖②,弘印承父命,奔沙漠。聞賜田宅於西安,馳歸。年甫十七,適賊黨高有才據府谷③,弘印[仗]劍從軍④,督[帥]奇其貌⑤,與語大悅,即令軍前立功。亂平,授千總⑥。嗣後從王永福進剿楚寇有功,擢守備。又隨征南將軍穆進剿吳逆⑦,三戰摧其鋒。自是,軍中有虎將之名,授游擊,管副將事。又敗賊于衡州,遂復衡。時江西山賊又熾,奉調援剿,以三百人奏捷。復率師靖粵西,以副將權永州總兵事。抵任方逾旬,復戰辰沅,旋授銅仁副總兵。又調剿滇南三山街等處,八戰皆捷。偽駙馬夏國相,逸交趾,弘印馳五晝夜追擒之,並獲偽將軍王永清等三十餘人,滇南底定。以功加左都督⑧,仍帶餘功五等,擢蘇州鎮總兵。訓練維勤,躬巡水陸,暇則敦詩說禮,有名將風。在任十餘年,歷署蘇提督事⑨。嗣蒙覃恩⑩,晉階榮祿大夫⑪。弘印感激泣下,時年已七十,自嘆曰:「馬革裹屍,予素志也,今時際昇平,老臣無所報效。」力請解組⑫。歸里後,日與老農閒話桑麻,絕口不談兵事。卒年八十,蘇人聞訃,數千里來邑哭奠,歸請祀名宦。 白聯升 字子卓,由行伍⑬,於乾隆三十七年(1772)奉派出征金川有功,補材官⑭。嗣駐防伊犁,升守備。恵愛士卒,屯麥折價,必從厚。時[九]城有普沾實惠之頌⑮。又編《擊蝗法》,甚善。後升江南漕標都司,卒於任。 張名世 字覺庵,由貢生⑯,任通渭縣訓導⑰。學粹品端,立家塾以培養後進,卒年七十七。知府王賜均出其門⑱,立有教思碑。 [校注] ①趙[弘印]:底本因襲道光縣誌,迴避雍正皇帝胤禛和乾隆皇帝弘曆名諱作「趙宏允」或「趙宏印」,茲據康熙抄本《神木縣誌》《清代歷朝起居注合集》改。 ②流賊:指明末農民起義軍。 ③高有才:安定(延安子長)人。清初抗清將領,後兵敗自殺。 ④[仗]:底本誤作「伏」。 ⑤[帥]:底本作「師」,據道光縣誌改。 ⑥千總:武職官名。清朝為綠營低級軍官,秩正六品。因趙弘印傳設計武職官名較多,茲特將清朝綠營武官具體品級介紹如下: ⑦征南將軍穆:穆占。吳逆:吳三桂。 ⑧左都督:武職官名。明、清皆置。據《明史·職官志》:中軍、左軍、右軍、前軍、後軍五都督府,每府左、右都督,正一品。以功加左都督:指以戰功加授左都督銜,非實職。 ⑨署:署理,指官員出缺或離任,由其他官員暫時代理職務。提督:此處指提督軍務總兵官。清朝綠營軍的最高長官。分設於內地各省,掌一省之軍政,並節制各鎮總兵。官階從一品。 ⑩覃恩:深廣的恩澤。封建時代多用以稱帝王對臣民的封賞、赦免等。 ⑪榮祿大夫:清制,文官封贈之階,從一品授榮祿大夫。 ⑫解組:解綬。解下印綬,辭去官職。 ⑬行伍:綠營兵丁准補拔把總、外委、額外外委,這種制度叫做行伍出身。 ⑭材官:原指勇武之卒。此指供差遣的低級武職。 ⑮[九]城:底本脫「九」,茲據道光縣誌補。九城,指伊犁九城。 ⑯貢生:明清兩代由府、州、縣學推薦選拔到京師國子監讀書的生員(秀才)稱貢生,意謂貢獻給皇帝的人才。清代貢生分恩貢、拔貢、副貢、歲貢、優貢、例貢六種。 ⑰訓導:職官名。清初,府學置教授,州學置學正,大縣置教諭,小縣置訓導。掌管府州縣教育事業。教授必以進士充任,正七品;學正、教諭、訓導亦須舉人,正八品。後捐納之風盛行,白丁亦可捐貲充教諭。 ⑱知府:明清時期,府為省縣之間的一級行政單位。知府為一府最高行政長官,明代秩正四品,清代從四品。 廉能 王賜均 字桐封,由舉人,任甘肅鎮番縣知縣,升秦州知州①。時當河州逆回之變,督帥駐秦,委辦糧台無缺誤②。歷升慶陽、寧夏知府,告歸,卒年八十一。賜均人剛直而惠待桑梓,在任時命弟賜塏,捐廉銀一千兩,倡建興文書院。乾隆四十八年(1783),歲歉,復捐平糶銀千兩,里人至今稱之。尤工書法,有臨爭坐位及書譜鋟板行世③。 [校注] ①知州:宋代派朝臣為州一級的地方行政長官,帶「權知軍州事」銜,兼掌軍事,簡稱知州。明代始正式稱知州,相當於知府的稱為直隸州知州,相當於知縣的僅稱知州,為一州的行政長官。清代相沿不改,直隸州知州為正五品官,知州為從五品官。 ②糧台:清代行軍時沿途所設經理軍糧的機構。 ③王賜均手書《書譜》真跡及印信,今仍為其後人王振剛先生珍藏,2017年8月11日,點校者有幸在西安觀瞻。鋟板:指刻板印刷。 勇略 郝 偉 由行伍,累官雲南鶴麗鎮總兵①。鎮為滇中屏障,控制蒙番,屹為要地。偉官滇二十餘年,悉其風土。為[總兵]時②,簡軍政、明紀律,士卒愛戴,蠻夷讋服③。康熙年,疊蒙清廷賞戴花翎④,並賜詩扇及袍帽鞍轡等物。年六十[五]⑤,卒於官。御撰祭文,遣官賜贈左都督,祀鄉賢⑥。 秦鍾英 由一甲第一名武進士⑦,授頭等侍衛⑧,在乾清門上行走⑨。道光六年(1826),選廣西提標游擊。十七年(1837),升山西老營堡參將。二十年(1840),升直隸河屯協副將,尋升貴州安義鎮總兵。二十八年(1848)正月,以雲貴總督林則徐檄協剿雲南保山哨匪⑩。適趙州彌陀渡,復有匪徒滋事。先行移師剿定保山,匪徒聞風震懾。迨至全師壓境,即畏獻俘,將首、從各犯,分別治罪。復將各處積年逸匪,搜獲多起。鍾英偕雲南提督榮玉材等搜捕,不遺餘力。經林則徐入奏,下部優敘。九月署貴州提督,尋即實授⑪。三十年(1850),湖南匪徒李沅發等倡亂,竄入貴州之洪州、太平山一帶滋擾,鍾英督師堵剿,擊斃多匪,擒其渠魁⑫。追之,奔至水口等處,俘馘無算⑬,余匪竄逸。復偕總兵秦定三等,分駐楚粵接壤地方防堵,旋以首逆就擒,邊界肅清,入奏下部優敘。咸豐元年(1851)卒。 [校注] ①累官:積功升官。 ②[總兵]: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③讋(zhé)服:畏懼服從。 ④花翎:清朝官員冠飾。皇帝近臣領侍衛府官,護軍營、前鋒營、火器營、鑾儀衛滿員五品以上者皆戴孔雀花翎,六品以下則戴鶡鳥尾羽,稱為藍翎,無眼,俗謂老鴰翎。 ⑤[五]: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⑥祀鄉賢:入祀鄉賢祠。 ⑦一甲第一名武進士:俗稱武狀元。 ⑧頭等侍衛:亦稱一等侍衛。清朝武職官名,正三品。雍正五年(1727)定武進士一甲一名(武狀元),授一等侍衛。掌宮廷宿衛和扈從皇帝之事。 ⑨乾清門上行走:武職官名,清代侍衛之一種。即掌翊衛近御,常值班於內廷,皇帝出巡時扈從值班,次於乾清門侍衛。 ⑩總督:明清職官名。明朝由中央派往地方的軍事官員稱總督,後見成定製。清朝總督為地方最高長官,往往管轄一省或數省(一般多為兩三省)的軍政大權,又稱封疆大吏。官秩正二品,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 ⑪實授:正式任命。相對於署理而言。 ⑫渠魁:指首領,頭領;大頭目。 ⑬俘馘:指被俘虜者;俘獲斬殺。馘(guó),古代戰爭中割取所殺敵人或俘虜的左耳以計數獻功。 忠節 張 科 由行伍,任黃甫營游擊,殉高有才之難,贈懷[遠]將軍①。 劉 德 字覃敷。由舉人,任通渭縣訓導。河州回逆變亂②,城無守兵,德率士民,晝夜防禦。俄而南城失守,賊乘間入。德朝服設案,望北叩頭,登學樓自縊③,繩絕,墜地下,折足,瀕死,賊見其僵臥,以為其死也,未加害。翌日復甦,賊他去,督師奏聞④,鑒其忠,令以原職回籍。總督福康安贈以詩曰:「廣文投閣屬[閒]曹⑤,折足猶能勝折腰。怪殺蜀中同進士,[熱]官不及冷官高⑥。」謂縣令某也。 賀大德 字懋昭,由武進士,任貴州大定協守備⑦,升雲南曲靖協都司⑧。奉派出征興義軍營,撲敵受傷,敘功賞戴藍翎⑨。又調川省軍營,被賊槍傷右膝,得受功碑⑩,回營養傷,委署荔波營游擊⑪,傷發,卒於署。 曹文魁 由行伍,奉派出征川楚,在舊縣南關勝賊,立功拔補綏德州營經制外委⑫。嗣於鳳縣唐藏地方打仗陣亡,奉旨准襲雲騎尉世職二[次]⑬,完時給與恩騎尉⑭,世襲罔替。 王府霞 由行伍,奉派出征金川,屢獲勝仗,嗣殺[敵]陣亡⑮,給賞歸葬,立碑紀功。 王 鍪 由行伍,奉派出征川楚,在韓家樓地方撲賊陣亡,給賞歸葬,立碑,為此邦勇士。 [校注] ①[遠]: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②河州回逆變亂:指清同治初年甘肅河州回民起義。 ③學樓:學宮樓。 ④督師:職官名。統率、指揮軍隊的大將。 ⑤廣文:泛指清苦閒散的儒學教官。投閣:典出《漢書·揚雄列傳》,比喻無故受牽連而獲罪,走投無路。[閒]:底本誤作「間」。 ⑥[熱]:底本誤作「熟」,據道光縣誌改。熱官:權勢顯赫的官吏。冷官:地位不重要、沒有實權的官職。 ⑦協:清代軍隊編制單位名稱。綠營兵制以副將所統稱協。守備:明清武職官名。明代總兵下設守備,駐守城哨,位次於游擊將軍,無定員。清代綠營設守備,職位在都司之下,分領營兵,正五品。 ⑧都司:尊稱都閫,清綠營正四品武官。 ⑨藍翎:清代官員插在禮冠上的一種飾物。皇帝以孔雀翎賜五品以上官員,而六品以下則賜予鶡鳥羽毛,稱為藍翎,俗稱老鴰翎。 ⑩受功碑:記載功績的石碑。 ⑪營:清代軍隊編制單位名稱。清綠營以五百人為一營。游擊:武職官名。明代參將下設游擊,無品級,無定員,分掌駐地的防守應援。清朝游擊為從三品武官,次於參將一級。 ⑫外委:清代武官千總、把總皆有額定員數,額外由督、撫、提、鎮委任的稱外委千總、外委把總,通稱「外委」。職位和千總、把總相同,但薪俸較低。雍正五年(1727)定製,額兵二百名,設外委把總一名,兵四百名,設外委千總一名。此種外委稱為經制外委,在此之外再行委任,稱為額外外委。經制外委為編內人員,額外外委為編外委任人員。經制外委千總正八品,經制外委把總正九品,額外外委為從九品。 ⑬世職:世爵公以下,恩騎尉以上,都准按品補授武職,叫做世職。清朝漢人的功勳封爵分世爵和世職兩種。世爵分公、侯、伯、子、男五級,其中公有三等,以下四級各有四等,公、侯、伯屬於超品級。子為正一品,男為正二品。世職分為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一等、恩騎尉四級。其中輕車都尉有四等,為正三品;騎都尉有二等,為正四品;雲騎尉一等,為正五品;恩騎尉一等,為正七品。世爵與世職均可由下一代承襲,歸吏部驗封司掌管,這些受封者有的有爵無職,有的是在本職外加的爵號。八旗世職遇揀選綠營,子、男授副將,輕車都尉授參將、游擊,騎都尉授都司,雲騎尉授守備。漢公、侯、伯、子、男在侍衛上行年滿,遇開列,授副將,其發標學習年滿,輕車都尉至雲騎尉授職,與八旗用綠營同,恩騎尉授千總。[次]: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⑭恩騎尉:清世爵名,正七品。凡陣亡者子孫,襲爵次數已盡,授以恩騎尉,令其世襲。 ⑮[敵]: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孝義 李 靚 邑文生①。事母趙氏,克盡子道。康熙十二年(1673),葭州知州閔三元署縣事,為之建坊。 黃大琦 縣民。庸行克敦,鄉黨公贈匾額。 單大業 邑文生。篤於孝行,闔學公懇官為優獎。後年八旬,慎終如始。學政劉凡②、山西保德州知縣王克昌,各贈額言,合建一坊於城東南隅。 單稱德 邑廩生③,大業子也。事父母,無閒言④。親死卜葬於龍頭嶺地⑤,苦無水,日事遠汲。稱德夜半思親獨步,忽聞水聲潺潺,音甚悲切,覓視,山罅突出一泉,清澈異常,因名之為涓滴泉。康熙五十九年(1720),邑紳立孝子碑於南川。 喬嗣敘 邑武生。事親盡孝。母患癆疾,晝夜侍奉不輟。醫云:「非人參不為功。」奈貧家莫辦,嗣敘痛泣,親友見而憐之,贈以參,服之,果愈。闔學以孝行舉報⑥,縣令優獎。 孫[樂]世⑦ 縣民。甫周歲,父廷佐游幕川廣⑧,音信梗阻者十餘年。樂世成丁後⑨,哀求生母,立志尋親。徒步入川,而廷佐已往黔省。復步行至黔,尋獲,回籍。嗣,廷佐又游江左,母染病,樂世祈禱,願以身代。歿後,廬墓三年⑩。復徒步至江左,尋父歸里。家無擔石之儲,而甘旨未嘗少缺。乾隆十三年(1748),舉報旌表。 楊世賢 縣民。生甫三月,父病歿,母李氏苦志撫養。至六七歲,即時負薪易錢,買瓜果餅餌以奉母。比長,負苦力作,日常一餐而甘旨必備,晨昏問視無間。後,母頭生腦疽,延及腰背,膿血沾溢。遇道士,詢方,答曰:「用口吮之,當愈。」世賢以法治之,果效。道光[三年](1823)舉報旌表⑪。 王聚福 縣民。幼孤,家綦貧,年七歲,時值歲歉,隨母育於舅家,地名朱家槽⑫,距縣四十里。每日挑菜拾薪,母子僅獲半日飽。稍長,傭工以養母。先意承志,曲盡孝道,母忘其貧。後,母卒,始歸神木。因喪在外,而不能合殯,輒痛哭不已。卒負母骸,以合葬。時嘉慶十五年(1810)也,請旌如例。 [校注] ①文生:文秀才,相對武生(武秀才)而言。 ②學政:明清時期職官名,即提督學政,亦稱「提督學院」,簡稱「學政」「學台」「學院」。為主管一省教育的行政官員。由進士出身部院官員或翰林院官選充,各帶原銜品級。三年一任,於鄉試年發布新任學政名單。 ③廩生:「廩膳生員」的簡稱,科舉制度中生員名目之一。明初定製,生員名額有定數,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每人月給米六斗為廩食。後增加人數,廩者遂稱廩膳生員,增廣者稱增廣生員。清沿其制,而名額皆有一定,增生無廩米,地位次於廩生。 ④閒言:也作間言,非議的話,離間的話。 ⑤龍頭嶺:又名書字崖,在今杏花灘白龍寺山口。 ⑥闔學:指縣學全部生員(秀才)。舉報:上報。 ⑦孫[樂]世:道光縣誌作「孫奕世」。 ⑧游幕:離鄉外出作幕賓、幕友。 ⑨成丁:舊指男子達到服役的年齡。《清史稿·食貨志一》:「凡民,男曰丁,女曰口,男年十六為成丁,未成丁亦曰口。」 ⑩廬墓:服喪守墓。 ⑪[三年]: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⑫朱家槽:今名不詳,疑即今永興街道朱家園則。 義[行]① [馬]尚勇② 武舉,任山西太原千總。乾隆二十四年(1759),歲歉,母命出粟三百餘石,以濟貧民,邑人至今稱之。 喬曰祿 邑貢生。孝友傳家,五世共爨,子弟中無白丁。邑中家風,當以喬為最。弟曰泰,亦貢生,品格相似。 宋之[郊]③ 邑貢生。自幼孝友成性,昆弟十人,處無間言。且學問優長,課徒先重經義,庭訓尤嚴④,子良,成進士⑤。 杜錦繡 縣民。家僅中資,年三十餘,生一子,病殤。錦繡將外貸銀錢契券約千餘,俱焚毀,更勉勵善行。未數年,又生一子如桂,中式武舉⑥。孫嘉樹,亦中式舉人。 黃天蔭 邑貢生,任涇陽教諭⑦。居鄉時,舍藥設粥,冬施皮衣,以給貧民。並[立]鄉塾⑧,捐資延請名師,凡邑中佳子,咸令就傅,成就頗眾。 薛 勝 邑文生⑨。性慷爽,好行方便事。城西兔毛川,每歲冬[春]⑩,獨力修建木橋數處,民不病涉,行之數十年不怠。勝歿,其弟騰繼之,並因開修水道,東川立[讓]畔碑⑪。 王起維 監生⑫,議敘八品。性直好施,遇有義舉,不吝惜捐。榆林河工巡撫盧坤,贈以匾額。並榆陽書院及本邑義倉⑬,均有捐輸。道光十三四年,歲歉,米貴如珠,復捐平糶為首倡⑭。巡撫楊名颺奏准獎勵⑮,議敘其二子際春、書[春]⑯。 李振邦 監生。性鯁直,不隨時好,而於周親恤族事,勤懇悉至。凡地方公務,力肩其任,不辭勞瘁。道光十三四年,及十七、二十等年,辦理平糶皆為首事⑰,各贈匾額。 白仲熊 吏員⑱。慷直尚義,邑中子弟貧不能讀者,仲熊於道光九年(1829),在明倫堂外偏舍延師,悉聽就學,奉行十餘年不倦。其弟飛熊,猶踵行之。復於道光十[三]四年⑲,平糶捐資,贈有匾額。 趙宗普 邑增生⑳。家柏林堡,都督一麟之裔。為人寬厚廉靜,與人不較。堡城地僻,少師儒,自立家塾,令村鄉子弟就學,不受修脯,每多成就。 劉 芳 縣民,居柏林堡㉑。秉性端方,幼即孝友。異母兄二,早逝,遺孤撫如己出,俾得成立。居恆自立功過格。言動必檢,為士[林]所推重㉒。 劉調梅 縣民,住高家堡。堡西城外即禿尾河。乾隆十五年(1750),都閫焦公㉓,欲開河渠,引灌民田,其水必由調梅地經通過,焦公難之。調梅慨然舍地,渠道以[過]㉔,堡人為之立碑。因堡地舊屬葭州,舉於州牧㉕,報充農官㉖。 張存武 縣民,住石窯村。乾隆五十八年(1793),有過客憩於村[旁]㉗,臨行遺一布袋。存武拾之,啟視,白鏹數斤。急追三十里,始及將原袋還之。客感謝。 [校注] ①[行]:底本原闕。 ②[馬]尚勇:底本誤作「高尚勇」,茲據道光縣誌改。 ③[郊]:底本誤作「效」。 ④庭訓:家教。 ⑤成進士:考中進士。進士: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中榜者的稱謂。進士分三甲出榜明示:一甲取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為狀元,第二名為榜眼,第三名為探花;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其第一名(即總分第四名)為「傳臚」;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 ⑥中式:科舉考試被錄取或符合規格。 ⑦教諭:清初,府學置教授,州學置學正,大縣置教諭,小縣置訓導。掌管府州縣教育事業。教授必以進士充任,正七品;學正、教諭、訓導亦須舉人,正八品。後捐納之風盛行,白丁亦可捐貲充教諭。 ⑧[立]: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⑨文生:文秀才,相對武生(武秀才)而言。 ⑩[春]: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⑪[讓]: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⑫監生:國子監肄業諸生。明清入監之途甚多,主要來自考選,或由皇帝特許,有舉監、貢監、生監、恩監、蔭監等名目。明初,監生與科舉、薦舉同為入仕做官的重要途徑之一。又,由捐納而取得應試資格者,亦稱監生。未入府、州、縣學而欲應鄉試,或未得科名而欲入仕者,都須先捐監生,作為出身,往往並不就監讀書。 ⑬義倉:為備荒而設置的糧倉。 ⑭平糶:遇到荒年,官府按平常價格賣出糧食。 ⑮巡撫:又稱撫台、撫軍。明清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得名。因巡撫均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故又稱巡撫都御史。清為從二品官,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有監察本地方政務之權,並多兼兵部侍郎銜(加銜後提為正二品)。 ⑯[春]: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⑰首事:為首主持其事。 ⑱吏員:又稱胥吏,地方政府中辦理文書的小吏。 ⑲[三]: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⑳增生:即增廣生員,科舉制度中生員名目之一。明初定製,生員名額有定數,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每人月給米六斗為廩食。後增加人數,廩者遂稱廩膳生員,增廣者稱增廣生員。清沿其制,而名額皆有一定,增生無廩米,地位次於廩生。 ㉑柏林堡:俗名趙家圐圙,因明清趙姓總兵世居於此而得名。今屬迎賓路街道。城廓現存。 ㉒[林]: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㉓都閫:都司的尊稱,清綠營正四品武官。 ㉔[過]:道光縣誌作「通」。 ㉕州牧:知州,明清職官名,直隸州知州為正五品官,知州為從五品官。 ㉖農官:清代因勤勞農作且是能手,又兼有道德者,由縣上報,朝廷賜予頂帶榮身的人。 ㉗[旁]:底本誤作「傍」。 貞節① 李 氏 民人朱[黻]妻②。年十七,夫出外無蹤,姑令他適,不從,自縊死。 王 氏 生員喬光[曔]妻③。夫故,氏年二十歲,無子女,三年釋服,諸婦姒勸之嫁,一慟,絕粒而死。 王 氏 縣西高家堡民人王躬之女。自[幼]許配宋昱為妻④,親迎有日矣,而昱遽亡。氏年方十八,聞訃痛哭,已而臥床不起,亦不飲食,母詢之,曰:「汝殆為婿之亡也乎,第言汝志,吾當從之。」氏曰:「請如宋門,至靈前一奠,死不憾矣。」父母允之,即輿送宋門,至靈前哭奠畢,誓不回歸。父母從其志,即加笄成服⑤,繼昱兄子存義為嗣,仰事俯育,勤苦持家,終身未嘗施脂粉。道光九年(1829),題旌⑥。卒,八十二歲。 [校注] ①據道光縣誌可知,此目下記載的是清朝的貞節烈婦。 ②朱[黻]:道光縣誌作「朱黼」。民人:百姓。 ③生員:又稱庠生,俗稱秀才,明清兩代稱通過最低一級考試,能在府、州、縣學讀書的人。生員有應鄉試考舉人的資格。府、州、縣學是在府、州、縣衙門所在地設立的官辦學校,因多附設文廟,故府、州、縣學也稱廟學。「府設教授,州設學正,縣設教諭,各一。俱設訓導,府四、州三、縣二。生員之數,府學四十人,州、縣以次減十。師生月廩食米,人六斗,有司給以魚肉。學官月俸有差。」[曔]:底本誤作「暾」,據道光縣誌改。 ④[幼]: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⑤加笄:以簪束髮。古時女子十五歲始加笄,表示成年。成服:舊時喪禮大殮之後,親屬按照與死者關係的親疏穿上不同的喪服,叫「成服」。 ⑥題旌:題書表彰。封建時代喪葬風俗,即請人為死者題寫銜名與蓋棺論定的評語。 儒林 王士麟 字瑞庭,康熙間副貢①,任長垣縣丞②。壯歲通經,襟懷瀟灑。後無志仕進,卜築於駝峰山③,講性命之學。邑令范聯芳,屢贈以詩。 [校注] ①副貢:即副榜。科舉時代會試或鄉試取士,除正榜外另取若干名,列為副榜。明永樂中會試有副榜,給下第舉人以做官的機會。嘉靖中有鄉試副榜,名在副榜者准做貢生,稱為副貢。清只限鄉試有副榜,可入國子監肄業。 副榜的備取生一般為正榜的五分之一。 ②縣丞:明清時期知縣的輔佐官,正八品。一般由朝廷任命舉人、恩貢、拔貢、副貢擔任。明代規定,凡方圓不及二十里者不設縣丞,故多數縣份都有此佐貳官。清代則只在較大的縣才會設置縣丞。 ③卜築:擇地建築住宅定居。 文學 神木舊少士,其有成,功就焜耀史冊者,則半由武起家。自光緒戊子(1888)後,文風稍振。近十餘歲,聰明子弟,屢出不窮。更章後①,或有畢業京師大學堂者,有畢[業]②省城高等學堂者,文學之興,正未有艾。姑據所聞,登其一二,以勸將來。 喬 璋 邑貢生③,字奉之。品端學粹,能文工書,課授生徒,勤勞不倦。以故,神木文士半出其門。光緒二十八年(1902),授藍田訓導④,時年已七十餘矣。赴任未久,即致仕還鄉,旋卒。邑人立教思碑於縣南門外。 汪洛書 字呈九,邑貢生。博學能文,且為人寬宏厚重,制行不苟⑤,誘掖後進⑥,成就極多。光緒三十四年(1908)卒,邑人立德教碑於北門外。 [校注] ①更章:指戊戌變法,廢除科舉制度。 ②[業]:底本脫文。 ③貢生:明清兩代由府、州、縣學推薦選拔到京師國子監讀書的生員(秀才)稱貢生,意謂貢獻給皇帝的人才。清代貢生分恩貢、拔貢、副貢、歲貢、優貢、例貢六種。 ④訓導:職官名。清初,府學置教授,州學置學正,大縣置教諭,小縣置訓導。掌管府州縣教育事業。教授必以進士充任,正七品;學正、教諭、訓導亦須舉人,正八品。後捐納之風盛行,白丁亦可捐貲充教諭。 ⑤制行:德行。 ⑥誘掖(yè):誘導扶植。 隱逸 王克寬 字量恢,號空谷山人。少孤貧,讀書自勵,以立品為先。好遊覽名勝,善書法,尤工詩畫,名重一時。邑司馬周錞元慕其人①,相邀入署,樂共晨夕。錞元升任江西,約於偕行。克寬初以疾辭,繼思洪都必有佳山水,遂欣然就焉。數年,疾歿南省,錞元亦旋卒。克寬旅櫬,貧不能歸。邑人聞信,醵金迎歸②,葬於城南。 白世采 字永瑞,號懶翁。少孤,與妻王[氏]③,事繼母最孝。博學善書,不求進取,與人無兢。恥浮誇,喜勸人為善,尤愛施予。當道名公巨卿請謁④,恆不得一見。座中羅列名花書畫,暇則焚香彈琴,懷抱清遠。乾隆八年(1743)三月,正襟危坐而逝。著有《五原詩稿》,惜未傳刻。而西郊手植柳樹[數]株⑤,邑人比之彭澤焉。 折必宏 邑武生。性好靜,不履城市,終日閉戶讀書,罕與物接。名[家]字貼⑥,無不臨摹,遠近知名者,以碑銘乞書,戶外履滿。邑人知府王賜均,攜其墨跡入都,名公卿評為關北第一⑦。今城內外詞宇猶留有石刻⑧。 [校注] ①邑司馬:此指神木糧廳同知。明清時,同知在公文上稱丞,尊稱司馬。 ②醵(jù)金:集資,湊錢。 ③[氏]: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④當道:指掌握政權的大官。 ⑤[數]: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⑥[家]: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⑦關北:泛指西北邊塞。 ⑧折必宏書法碑刻,神木境內飛雲山、二郎山今仍見。 流寓 文 典 湖北人,乾隆年舉人。因事謫戍來縣。學問優長,邑人共延為師,廣受教益。後因老疾卒,門下士葬於東郊,題其碣曰:「楚遷客文諱典之墓。」 方技 宋存仁 邑西高家堡人。精於岐黃之術,每遇疫癘,輒出奇方,活人無算,時有神醫之目。出其門者,楊承、裴天富,均稱良醫。而惟天富,尤得其傳雲。 裴天富 高家堡人。精通醫理,尤善針灸,為府學官①。其術之最奇者,有石工韓某,事母頗孝,母病甚,延之使醫,天富謂:「疾不為②,醫亦無益。」某固哀之。天富曰:「病入膏肓,實不為。但汝家極貧,一日歇業,即突無炊煙,汝第出作工三兩日,尚屬無妨。」其人恐猝有不虞,以[難]睹母之生面為悲③。天富曰:「汝去後,吾每日珍視,至易簀時④,急召汝還,如何?」某泣謝。一日,天富去稍遲,媼目已瞑而氣息矣。天富大驚,急刺之以針,命人速召某歸。工廠距堡十五里,歷數時始至。至則,天富旋轉其針,媼忽醒,母子對語片刻。語畢,去針,卒。此其一端也。於同治七年(1868)殉難。 [校注] ①府學官:指府學教授。正七品。 ②疾不為:指不治之症。 ③[難]:底本作「獲」,茲據意改。 ④易簀:更換床蓆,指人將死。《禮記·檀弓上》:「曾子寢疾,病。樂正子春坐於床下,曾元、曾申坐於足。童子隅坐而執燭。童子曰:『華而睆,大夫之簀與?』…… 曾子曰:『然。斯季孫之賜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簀!』」按古時禮制,簀只用於大夫,曾參未曾為大夫,不當用,所以臨終時要曾元為之更換。後因以稱人病重將死為「易簀」。 陵墓 墳墓 武狀元武鳳來墓 在永興堡,嘉慶丁丑科(1817)武狀元。 秦提督鍾英墓 在縣城北八里之孟家溝。嘉慶己卯科(1819)武狀元,咸豐元年(1851)卒。諭曰:「貴州提督秦鍾英,由侍衛,[洊]升專閫①,仰蒙皇考②,簡擢提督③,操防巡緝,均屬認真。茲聞溘逝④,軫惜殊深。著加恩照提督例賜恤,一切處分悉予開復⑤。應得恤典,該衙門察例具奏。」尋,賜祭曰:「鞠躬盡瘁,臣子之芳跡;賜恤報勤,國家之盛典。爾鍾英性行純良,才能稱職,方翼遐齡⑥,忽聞長逝,朕用悼焉!嗚呼!寵錫重壚⑦,庶沐匪躬之報⑧,名垂信史,永貽不朽之榮,爾其有知,尚克歆享⑨。」 鍾英之一品夫人孟氏,於同治七年(1868)回逆陷城時,年已八旬,扶杖出門,罵賊而死。其長孫夢熊,在京聞報,遂申忠義總局⑩,轉詳順天府府尹匯奏恤⑪,奉旨:「准在原籍建立專坊,節孝祠,內設位。」 [校注] ①[洊]:底本誤作「游」。 ②皇考:對亡父的尊稱。此指咸豐皇帝的父親道光皇帝。 ③提督:此處指提督軍務總兵官。清朝綠營軍的最高長官。分設於內地各省,掌一省之軍政,並節制各鎮總兵。官階從一品。 ④溘逝:忽然逝世。 ⑤開復:即恢復的意思。清制,因各種原因被降級或革職處分的官吏因滿足相應條件而恢復其俸祿、品階和職位,即為開復。 ⑥遐齡:高齡。 ⑦寵錫:帝皇的恩賜。重壚:猶重壤、泉壤。即地下、九泉之意。 ⑧庶沐:希望能蒙受。匪躬:忠心耿耿,不顧自身。 ⑨歆享:鬼神享受祭品、香火。 ⑩申:下級向上級陳述、程文。 ⑪轉詳:將案情呈報上級官府。 古蹟 神木舊多古蹟,後屢經兵燹,往跡半已就湮。雖舊志所載之確有可指者,今或親歷其地,或咨訪土人,求如舊志所云,僅十有三四,余概無存。茲將就現時之可考者,錄之於左: 東山舊城 在縣東三里龍眼山後。元初,立雲州於神木寨。至元六年(1269),改縣。十八年(1281),主簿王瑄徙城於此①。今土垣猶存,周圍約五里,有東、南、北三門,西臨大壑,無門。自明正統五年(1440),徙治楊家城而城廢矣。 麟州城 一名楊家城。以州刺史楊宏信[次子]重勛②、孫光[扆]③,世守麟州,駐紮此城。[長子]繼業④、孫延昭,皆以勇力雄其一方,因而得名。在縣東北三十里,其城敻[立]懸崖⑤,下臨大川⑥。有內外土城二,內城居中,南北二門;外城周圍約八里,東、南、北三門,西臨崖,無門;東門內有真武廟,即將軍山廟,斷碑猶存,其西、北二面,即以作邊牆。 幽陵都督府 在縣西高家堡東五里山上,宅門墕堡內。 英寧府 亦在宅門墕堡內。上有石坊,鐫「英寧府」三字。堡在唐貞觀時,為幽陵都督府,乾元初為英寧府,五年罷府,置邑司為宅門墕堡。 書字崖 一名龍頭嶺,在縣南白龍寺山口,距城十里。壁間鐫有宋楊宗閔題云:「宣和二年(1120),暮春[二十]八日⑦,麟府路軍馬來承祖德⑧,按行諸壘,還至靜塞[少]憩[於]此⑨。第三將宗閔景賢,副趙惟孝元,與時偕行。」又書云:「暮春[二十]九日⑩,清河公祖德,復會射道話[回]⑪。」又書「龍吟」二字、「童巔回淵」四字。 紅字溝 在縣西高家堡七里廟塘汛迤東南五里許。溝內懸崖,約高二十餘丈,崖頂下三丈,有大紅字四,深入石間,字跡草籀,莫可辨識。溝因之得名。 神仙洞 一名賀家洞,在縣東錦屏山內。明戶部郎中賀榮游息處⑫,洞口石上刻有「人間天上」四字。 張家洞⑬ 在縣西筆架山之巔。即明總兵張堅家祠。 神木道舊署 在縣城中高等學校照壁後,故址尚在。 [校注] ①主簿:知縣佐官,管全縣糧稅、戶籍,正九品。 ②[次子]:底本誤作「長子」,茲據《全宋文》所載歐陽修《供備庫副使楊君琪墓志銘》改。 ③[扆]:底本原脫,據《供備庫副使楊君琪墓志銘》補。 ④[長子]:底本誤作「次子」。 ⑤[立]: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⑥大川:窟野河。 ⑦[二十]:道光縣誌作「廿」。 ⑧麟府路軍馬:職官名。來承:前來承接,陪同隨行。 ⑨[少]:底本作「外」,茲據道光縣誌改。[於]: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⑩[二十]:道光縣誌作「廿」。 ⑪射道:射箭之道。此指邊防策略。射道,典出《吳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第九》:「范蠡復進善射者陳音。音,楚人也。越王請音而問曰:『孤聞子善射,道何所生?』」[回]:底本脫文,茲據道光縣誌補。 ⑫戶部郎中:職官名,明為五品官。 ⑬張家洞:即今二郎山張公廟。該廟供奉張堅之父張銳,兩旁陪祀者為唐代張說、北宋張亢。 經籍(缺) 金石(缺) 藝文(缺) 拾遺 勝景 雲川八景 龍眼透日、虎頭吼風、筆架蒸霞、香爐伴月、紗帽舒雲、錦屏疊雪、屈野轟雷、杏灘濯雨。 豐州八景 興武橫雲、幽陵積雪、石洞清風、巉岩煙淡、平沙落雁、尾水浮魚、南堤春柳、西峪秋[霞]①。 天台山八景 樓攀香桂、池蓄甘霖、崇峰南秀、屈野西清、黃河點石、紫嶺堆雲、石獅近臥、金鐘遠聞。 [校注] ①[霞]:道光縣誌作「葭」。 坊表 聖世仁人 乾隆年,為貢生倪必會立①。 惠分桑梓 乾隆年,為監生郝邑宰立②。 尚義可風 嘉慶十六年(1811),延榆綏道朱紱③,為貢生黃天敘立。 惠佐斯渠 道光四年(1824),延榆綏道顏伯燾,為理事司員衙門把總王起棟立④。 義敦桑梓 道光十四年(1834),巡撫楊名颺為[辦]理平糶監生李振邦等十九人立⑤。 義舉仁聲 道光十四年(1834),榆林知府徐[廣]縉⑥、神木縣知縣王致雲,為捐資平糶文生宋之京等十七人立⑦。 利濟攸資 道光五年(1825),巡撫盧坤,為議敘八品職員王起維立⑧。 賈平足民 道光十七年(1837),神木知縣王致雲,為辦理平糶議敘八品文生薛紹光等十四人立。 從公運濟 道光二十年(1840),榆林府知府李熙齡、神木縣知縣王致雲,為經理公糶監生李振邦等六人立⑨。 [校注] ①貢生:明清兩代由府、州、縣學推薦選拔到京師國子監讀書的生員(秀才)稱貢生,意謂貢獻給皇帝的人才。清代貢生分恩貢、拔貢、副貢、歲貢、優貢、例貢六種。 ②監生:在國子監中肄業諸生,統稱監生。其名始於唐代。明清入監之途甚多,主要來自考選,或由皇帝特許,有舉監、貢監、生監、恩監、蔭監等名目。明初,監生與科舉、薦舉同為入仕做官的重要途徑之一。又,由捐納而取得應試資格者,亦稱監生。未入府、州、縣學而欲應鄉試,或未得科名而欲入仕者,都須先捐監生,作為出身,往往並不就監讀書。 ③延榆綏道:清朝行政區劃名,治所設在榆林,領二府為榆林府、延安府,一直隸州為綏德州直隸州。 ④把總:又稱百總,綠營低級軍官,秩正七品。 ⑤[辦]:底本誤植「辨」。以下同。平糶:舊時荒年,民間或官方通過平衡米價,防止糧食價格過低或過高對農業生產和居民消費產生不良衝擊。平糶的主要作用機制不是增加糧食供給,解決食物供給下降問題,而是平息民心恐慌、打壓投機、恢復糧食市場的正常運行。 ⑥[廣]:底本作「光」,茲據道光縣誌改。知府:明清時期,府為省縣之間的一級行政單位。知府為一府最高行政長官,明代秩正四品,清代從四品。 ⑦文生:文秀才,相對武生(武秀才)而言。 ⑧議敘:清制於考核官吏以後,對成績優良者給以議敘,以示獎勵。議敘之法有三,一加級,二紀錄,三即升。議敘八品:此處指給予八品官銜。職員:在衙門供職而沒有品銜的未入流的工作人員。 ⑨公糶:專指政府舉辦的平糶。 誌異 柏林紋左紐 柏林山武廟周圍有老柏數株,枝紋皆左紐。相傳,有人拾寶盆埋於樹下,左紐一枝為識。次日,柏枝皆左紐,遂失盆所在。此固齊東之言①,未足為信。然枝紋左紐,則異於常柏。志之以備一格②。 [校注] ①齊東之言:齊東野語,無憑據的言語。 ②以備一格:意近聊備一格。 石含木質 縣東里許,東山之麓,有洞,鑿石成之,中祠佛像。數年前,洞頂崩裂,露木形,周約數圍,文理似柏枝,干宛然,惟葉色焦黑,似曾經火。聞石中韞玉,不聞韞木。姑志之,以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