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趣史 · ◎懲悍術

李定夷 《民國趣史》
江西撫外河,有一年約二十餘之婦人,鬢髮蓬鬆,嚎啕大哭,由一小屋中奔出,步行河坡,口中大呼曰:「我還活著做甚么?」一望即知系抱厭世主義而欲投水者。路人甚為駭異,因停足以觀,竊計定有人追救之也。此時該少婦距水已近,忽易奔為步,步且緩,若深望有人泥其行者。無何,逼臨水畔,竟無救者至。旁觀急煞,不覺呼曰:「不得了,死矣死矣。」詎婦至此,頓止其步,席諸河濱而坐,從容去鞋,哭泣有聲。至是人皆異之,私念凡覓死者,必有萬不容生之苦處,但求速死為快,遑顧其他。觀婦於區區鞋襪,尚不能舍,其不能捨命投水也必矣。時見小屋中一中年男子,從容而來。行近婦旁,亦不施救,慢聲而言曰:「胡不死,胡不死?」言訖,驟以兩手掖婦脅,溺其頭於水中。一上一下,將婦溺個不死不活,大呼救命。其人曰:「你原來覓死,何必呼救?」婦哀之再四曰:「今後不敢矣。」時鄰人亦畢至,其人即婦之夫。婦素刁悍,動輒以死嚇人。今日因與夫口角,故又行此故技,初不料夫竟不顧也。路人聞悉後,不禁肚皮為之笑疼。特為志之,以告世之以死嚇丈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