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趣史 · ◎不嫁主義

李定夷 《民國趣史》
江陰西門外某女學校,開辦迄今,頗形發達。邇來有年長之生徒八名,秘密創立一會,曰立志不嫁會。茲錄其簡章四則於後。 (一)目的 以立志不嫁,終身自主為目的。 (二)義務 凡會員均有勸人立志不嫁之義務,且有保守本會,不使泄漏秘密機關之責任。 (三)入會 凡欲入本會者,宜先申明其理由,並當會眾立誓。 (四)出會 既入本會,當不參預人之婚姻事。若私與男子往來,經察覺後,立除其名。 破天荒之立志不嫁會,創立未滿二旬,已為校長張女士偵悉。遂召集該會會員,大加誨戒,略謂男大須娶,女大當嫁,此人倫之天職也。若守不嫁主義,則蔑視己身,淪喪人權,不愛國之甚者也。於是該會頓遭取消,而此種新聞,傳諸校外,咸議論紛紛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