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趣史 · ◎民國之新諱辨

李定夷 《民國趣史》
邱文彬具呈教育部,請轉呈明令。邱字依舊避諱,當經教育部咨行內務部查照。內務部咨復,以政體改建。公諱之典,不必沿襲,所請一節應毋用議,其文如下: 為咨行事,准貴部咨開據兩廣方言學校畢業生邱文彬呈請轉呈大總統明今天下,邱字依舊避諱,以示尊孔等情。查崇聖典例,事關貴部職掌,相應咨請查核辦理等因,到部查古無諱名之禮,周人以諱事神,於是乎始諱。諱名與諡典同出於周,諱者敬避而不名,諡者易名而稱行,其為用不同,而其昭誠致敬之意則一也。故為親者諱,謂之私諱;為尊者諱,為之公諱。為特表尊崇之典,孔子道高德厚,歷代尊崇,典禮相因,各有損益。迨有清雍正三年,始定聖諱為公諱,蓋以四海臣民,既以諱名為禮,竭誠盡敬於人君,則不避聖諱,實非所以昭示尊孔之道。持之有故,文獻足征,現在政體改建,諡法已不適用,則公諱之典,自不必更相沿襲。無其典而強用之,恐不足以昭崇聖之誠,且尼山道德,中外同欽。就習慣上言之,固已無直呼孔子之名者,所請轉呈明令依舊敬避之處,應毋庸議。至邱氏本以太公之後,食采謝丘得姓。清雍正時,乃加阝為邱,相沿已久,其願仍從習慣者,不妨仍聽其便,相應咨復貴部查照飭知可也。此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