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卷一百四十二

張廷玉等 《明史》
喬允升(易應昌等) 曹於汴 孫居相(弟鼎相) 曹珖 陳於廷 鄭三俊 李日宣 張瑋(金光辰) 喬允升,字吉甫,洛陽人。萬曆二十年進士。除太谷知縣。以治行高等征授御史。歷按宣、大、山西、畿輔,並著風采。 三十九年,大計京官。允升協理河南道,力鋤匪類。而主事秦聚奎、給事中朱一桂咸為被察者訟冤。察疏猶未下,允升慮帝意動搖,三疏別白其故,且劾吏部侍郎蕭雲舉佐察行私,事乃獲竣,雲舉亦引去。尋遷順天府丞,進府尹。齊、楚、浙三黨用事,移疾歸。 天啟初,起歷刑部左、右侍郎。三年,進尚書。魏忠賢逐吏部尚書趙南星,廷推允升代。忠賢以允升為南星黨,並逐主議者,允升復移疾歸。既而給事中薛國觀劾允升主謀邪黨,詔落職閒住。 崇禎初,召拜故官。時訟獄益繁,帝一切用重典。允升執法不撓,多所平反。先是,錢謙益典試浙江。有奸人金保元、徐時敏偽作關節,授舉子錢千秋,千秋故有文,獲薦,覺保元、時敏詐,與之哄。事傳京師,為部、科磨勘者所發。謙益大駭,詰知二奸所為,疏劾之,並千秋俱下吏。罪當戍,二奸瘐死,千秋更赦釋還。事已七年矣,溫體仁以枚卜不與,疑謙益主之,復發其事。詔逮千秋再訊。帝深疑廷臣結黨,蓄怒以待,而體仁又密伺於旁,廷臣相顧惕息。允升乃會都御史曹於汴、大理卿康新民等讞鞫者再,千秋受拷無異詞,允升等具以聞。帝不悅,命覆勘。體仁慮謙益事白,己且獲譴,再疏劾法官六欺,且言獄詞盡出謙益手。允升憤,求去。帝雖慰留,卒如體仁言,奪謙益官閒住。千秋荷校死。 二年冬,我大清兵薄都城,獄囚劉仲金等百七十人破械出,欲逾城,被獲。帝震怒,下允升及左侍郎胡世賞、提牢主事敖繼榮獄,欲置之死。中書沈自植乘間摭劾允升他罪,章並下按問。副都御史掌院事易應昌以允升等無死罪,執奏再三,帝益怒,並下應昌獄,鐫僉都御史高弘圖、大理寺卿金世俊級,奪少卿周邦基以下俸,令再讞。弘圖等乃坐允升絞,而微言其年老可念。帝謂允升法當死,特高年篤疾減死,與繼榮俱戍邊,世賞贖杖為民。尚書胡應台等上應昌罪,帝以為輕。杖郎中徐元嘏於廷,鐫應台秩視事,應昌論死。四年四月,久旱求言,多請緩刑,乃免應昌及工部尚書張鳳翔、御史李長春、給事中杜齊芳、都督李如楨死,遣戍邊衛。允升赴戍所,未幾死。允升端方廉直,揚歷中外,具有聲績,以詿誤獲重譴,天下惜之。 易應昌,字瑞芝,臨川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熹宗時,由御史累遷大理少卿。逆黨劾為東林,削籍。崇禎二年,起左僉都御史,進左副都御史,與曹於汴持史褷、高捷起官事,為時所重,至是獲罪。福王時,召復故官,遷工部右侍郎。國變後卒。 帝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書十七人。薛貞以奄黨抵死,蘇茂相半歲而罷,王在晉,未任改兵部去,允升遣戍,韓繼思坐議獄除名,胡應台獨得善去,馮英被劾遣戍,鄭三俊坐議獄逮系,劉之鳳坐議獄論絞,瘐死獄中,甄淑坐納賄下詔獄,改系刑部,瘐死,李覺斯坐議獄削籍去,劉澤深卒於位,鄭三俊再為尚書,改吏部,范景文未任,改工部,徐石麒坐議獄落職閒住,胡應台再召不赴,繼其後者張忻,賊陷京師,與子庶吉士端並降。 曹於汴,字自梁,安邑人。萬曆十九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淮安推官。以治行高第,授吏科給事中。疏劾兩京兵部尚書田樂、邢玠及雲南巡撫陳用賓,樂、玠遂引去。吏部郎趙邦清被誣,於汴疏雪之。謁告歸,僦屋以居,不蔽風日。 起歷刑科左、右給事中。朝房災,請急補曠官,修廢政。遼左有警,朝議增兵,於汴言:「國家三歲遣使者閱邊,盛獎邊臣功伐,蟒衣金幣之賜,官秩之增,未嘗或靳。今廢防至此,宜重加按問。邊道超擢,當於秩滿時閱實其績,毋徒循資俸,坐取建牙開府。」進吏科都給事中。給事中胡嘉棟發中官陳永壽兄弟奸,永壽反訐嘉棟。於汴極論永壽罪。故事,章疏入會極門,中官直達之御前,至是必啟視然後進御。於汴謂乖祖制,泄事機,力請禁之。三十八年典外察,去留悉當。明年,典京察,屏湯賓尹、劉國縉等,而以年例出王紹徽、喬慶甲於外。其黨群起力攻,於汴持之堅,卒不能奪。以久次擢太常少卿,疏寢不下,請告又不報,候命歲余,移疾歸。 光宗立,始以太常少卿召。至則改大理少卿,遷左僉都御史,佐趙南星京察。事竣,進左副都御史。天啟三年秋,吏部缺右侍郎,廷推馮從吾,以於汴副,中旨特用於汴。於汴以從吾名位先己,義不可越,四辭不得,遂引疾歸。明年,起南京右都御史,辭不拜。時紹徽、應甲附魏忠賢得志,必欲害於汴,屬其黨石三畏以東林領袖劾之,遂削奪。 崇禎元年,召拜左都御史。振舉憲規,約敕僚吏,台中肅然。明年京察,力汰匪類,忠賢餘黨幾盡,仕路為清。溫體仁訐錢謙益,下錢千秋法司,訊不得實,體仁以於汴謙益座主也,並訐之。於汴亦發體仁欺罔狀。帝終信體仁,謙益竟獲罪。 先是,詔定逆案。於汴與大學士韓爌、李標、錢龍錫,刑部尚書喬允昇平心參決,不為已甚,小人猶惡之。故御史高捷、史褷素憸邪,為清議所擯,吏部尚書王永光力薦之。故事,御史起官,必都察院咨取,於汴惡其人,久弗咨。永光憤,再疏力爭。已得請,於汴猶以故事持之,兩人遂投牒自乞,於汴益惡之,卒持不予。兩人竟以部疏起官,遂日夜謀傾於汴。 中書原抱奇者,賈人子也,嘗誣劾大學士爌。至是再劾爌及於汴並及尚書孫居相、侍郎程啟南、府丞魏光緒,目為「西黨」,請皆放黜,以五人籍山西也。帝絀抱奇言不聽。而工部主事陸澄源復劾於汴朋奸六罪。帝雖謫澄源,於汴卒謝事去。及辭朝,以敦大進規。七年卒,年七十七。贈太子太保。 於汴篤志正學,操履粹白。立朝,正色不阿,崇獎名教,有古大臣風。 孫居相,字伯輔,沁水人。萬曆二十年進士。除恩縣知縣。征授南京御史。負氣敢言。嘗疏陳時政,謂:「今內自宰執,外至郡守縣令,無一人得盡其職。政事日廢,治道日乖,天變人怨,究且瓦解土崩。縱珠玉金寶亘地彌天,何救危亂!」帝不省。誠意伯劉世延屢犯重辟,廢為庶人,錮原籍。不奉詔,久居南京,益不法,妄言星變,將勒兵赴闕。居相疏發其奸,並及南京勛臣子弟暴橫狀。得旨下世延吏,安遠、東寧、忻城諸侯伯子弟悉按問,強暴為戢。稅使楊榮激變雲南,守太和山中官黃勛嗾道士毆辱知府,居相皆極論其罪。 時中外多缺官,居相兼攝七差,署諸道印,事皆辦治。大學士沈一貫數被人言,居相力詆其奸貪植黨,一貫乃去,居相亦奪祿一年。連遭內外艱。服闋,起官,出巡漕運,還發湯賓尹、韓敬科場事。廷議當褫官,其黨為營護,旨下法司覆勘。居相復發敬通賄狀,敬遂不振。故事,御史年例外轉,吏部、都察院協議。王時熙、魏雲中之去,都御史孫瑋不與聞。居相再疏劾尚書趙煥,煥引退。及鄭繼之代煥,復以私意出宋槃、潘之祥於外,居相亦據法力爭。吏部侍郎方從哲由中旨起官,中書張光房等五人以持議不合時貴,擯不與科道選,居相併抗章論列。 當是時,朋黨勢成,言路不肖者率附吏部,以驅除異己,勢張甚。居相挺身與抗,氣不少沮。於是過庭訓、唐世濟、李征儀、劉光復、趙興邦、周永春、姚宗文、吳亮嗣、汪有功、王萬祚輩群起為難,居相連疏搘拄,諸人迄不能害。至四十五年,亦以年例出居相江西參政,引疾不就。 天啟改元,起光祿少卿。改太僕,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四年春,召拜兵部右侍郎。其冬,魏忠賢盜柄,復引疾歸。無何,給事中陳序謂居相出趙南星門,與楊漣交好,序同官虞廷陛又劾居相力薦李三才,遙結史記事,遂削奪。 崇禎元年,起戶部右侍郎,專督鼓鑄。尋改吏部,進左侍郎,以戶部尚書總督倉場。轉漕多雇民舟,民憊甚,以居相言獲蘇。高平知縣喬淳貪虐,為給事中楊時化所劾,坐贓二萬有奇。淳家京師,有奧援,乞移法司覆訊,且訐時化請囑致隙。時化方憂居,通書居相,報書有「國事日非,邪氛益惡」語,為偵事者所得,聞於朝。帝大怒,下居相獄,謫戍邊。七年,卒於戍所。 弟鼎相,歷吏部郎中、副都御史,巡撫湖廣,亦有名東林中。 曹珖,字用韋,益都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督皇城四門。倉衛軍貸群璫子錢,償以月餉,軍不支餉者三年。及餉期,群璫抱券至,珖命減息,璫大嘩。珖曰:「並私券奏聞,聽上處分耳。」群璫請如命,軍困稍蘇。以憂去。 起補兵部武選主事,歷職方郎中。大璫私人求大帥,珖不可。東廠太監盧受疏申職掌,珖亦請敕受約束部卒,毋陷良民。稍遷河東參政,引疾歸。久之,起南京太常少卿。光宗驟崩,馳疏言:「先帝春秋鼎盛,奄棄群臣,道路咸知奸黨陰謀,醫藥雜進,以至於此。天下之弒逆,有毒而非鴆、戕而非刃者,此與先年梃擊,同一奸宄。乞明詔輔臣,直窮奸狀,以雪先帝之仇。」報聞。 天啟初,敘職方時邊功,加光祿卿,進太常大理卿。魏忠賢亂政,大獄紛起,珖請告歸。尋為給事中潘士聞所劾,落職閒住。御史盧承欽歷攻東林,詆珖狎主邪盟,遂削奪。 崇禎元年,起戶部右侍郎,督錢法,尋遷左侍郎。三年,拜工部尚書。珖初名珍,避仁宗諱,始改名。五年,陵工成,加太子少保。桂王重建府第,議加江西、河南、山東、山西田賦十二萬有奇;浙江逋織造銀十餘萬,巡撫陸完學請編入正額。珖皆持不可。 中官張彝憲總理戶、工兩部事,議設座於部堂,珖不可。右侍郎高弘圖履任,彝憲欲共設公座,珖與弘圖約,比彝憲至,皆曰「事竣矣」,撤座去,彝憲怏怏。及主事金鉉、馮元颺交疏劾彝憲,彝憲疑出珖,日捃摭其隙。會山永巡撫劉宇烈請料價萬五千兩、鉛五萬斤,工部無給銀例,與鉛之半,宇烈怒,奏鉛皆濫惡。彝憲取粗鉛進曰「庫鉛盡然」,欲以罪珖。嚴旨盡熔庫鉛,司官中毒死者三人,內外官多獲罪。彝憲乃糾巡視科道許國榮等十一人,珖疏救,忤旨詰責。彝憲又指閘工冒破齮齕之,珖累疏乞骸骨歸,五月得請。屢薦不起。家居十四年卒。 陳於廷,字孟諤,宜興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歷知光山、唐山、秀水三縣,征授御史。甫拜命,即論救給事中汪若霖,詆大學士朱賡甚力,坐奪俸一年。頃之,劾職方郎中申用懋、趙拱極、黃克謙為宰相私人,不宜處要地,又劾賡及王錫爵當斥。已,言諭德顧天颭素干清議,不宜久玷詞林。語皆峻切。視鹺河東,劾稅使張忠撓鹽政。正陽門災,極陳時政闕失。父喪歸。服除,起按江西。時稅務已屬有司,而中官潘相欲親督湖口稅,於廷劾其背旨虐民。淮府庶子常洪作奸,論置之法。改按山東。 光宗立,擢太僕少卿,徙太常。議「紅丸」事,極言崔文升、李可灼當斬。尚書王紀被斥,特疏申救。再進大理卿、戶部右侍郎,改吏部,進左侍郎。尚書趙南星既逐,於廷署事。大學士魏廣微傳魏忠賢意,欲用其私人代南星,且許擢於廷總憲,於廷不可,以喬允升、馮從吾、汪應蛟名上。忠賢大怒,謂所推仍南星遺黨,矯旨切責,並楊漣、左光斗盡斥為民。文選郎張可前、御史袁化中、房可壯亦坐貶黜。自是清流盡逐,小人日用事矣。 崇禎初,起南京右都御史。與鄭三俊典京察,盡去諸不肖者。南御史差竣,便聽北考,於廷請先考於南,報可。召拜左都御史。以巡方責重,列上糾大吏、薦人才、修荒政、核屯鹽、禁耗羨、清獄囚、訪奸豪、弭寇盜八事,請於回道日核實課功。優詔褒納。給事中馬思理,御史高倬、余文縉坐事下吏,並抗疏救之。秩滿,加太子少保。三疏乞休,不允。 兩浙巡鹽御史祝徽、廣西巡按御史畢佐周並擅撻指揮,非故事。事聞,帝方念疆場多故,欲倚武臣,旨下參核。於廷等言:「軍官起世胄,率不循法度,概列彈章,將不勝擾,故小過薄責以懲。凡御史在外者盡然,不自二臣始。」帝以指揮秩崇,非御史得杖,令會兵部稽典制以聞,典制實無杖指揮事,乃引巡撫敕書提問四品武職語以對。帝以比擬不倫,責令再核,於廷等終右御史,所援引悉不當帝意。疏三上三卻,竟削籍歸。家居二年卒。福王時,贈少保。 於廷端亮有守。周延儒當國,於廷其里人,無所附麗。與溫體仁不合,故卒獲重譴去。 鄭三俊,字用章,池州建德人。萬曆二十六年進士。授元氏知縣。累遷南京禮部郎中、歸德知府、福建提學副使。家居七年,起故官,督浙江糧儲。 天啟初,召為光祿少卿,改太常。未上,陳中官侵冒六事。時魏忠賢、客氏離間后妃,希得見帝,而三俊疏有「篤厚三宮,妖冶不列於御」語。忠賢遣二豎至閣中,摘「妖冶」語,令重其罪,閣臣力爭,而擬旨則以先朝故事為辭。三俊復疏言:「近日麋爛荼毒,無逾中璫,閣臣悉指為故事。古人言奄豎聞名,非國之福。今聞名者已有人,內連外結,恃閣臣彈壓抑損之,而閣臣輒阿諛自溺其職,可為寒心。」忠賢益怒,以語侵內閣,留中不下。擢左僉都御史,疏陳兵食大計,規切內外諸司。吏部郎中徐大相言事被謫,抗疏救之。 四年正月,遷左副都御史。戶部右侍郎楊漣劾忠賢,三俊亦上疏極論。尋署倉場事。太倉無一歲蓄,三俊奏行足儲數事。忠賢盡逐漣等,三俊遂引疾去。明年,忠賢黨張訥請毀天下書院,劾三俊與鄒元標、馮從吾、孫慎行、余懋衡合污同流,褫職閒住。 崇禎元年,起南京戶部尚書兼掌吏部事。南京諸僚多忠賢遺黨,是年京察,三俊澄汰一空。京師被兵,大臣大獲譴。明年春,三俊以建儲入賀,力言:「皇上憂勞少過,人情鬱結未宣。百職庶司,救過不贍,上下睽孤,足為隱慮。願保聖躬以保天下,收人心以收封疆。」帝褒納之。南糧歲額八十二萬七千有奇,積逋至數百萬,而兵部又增兵不已。三俊初至,倉庫不足一月餉。三俊力祛宿弊,糾有司尤怠玩者數人,屢與兵部爭虛冒,久之,士得宿飽。萬曆時,稅使四出,蕪湖始設關,歲徵稅六七萬,泰昌時已停。至是,度支益絀,科臣解學龍請增天下關稅,南京宣課司亦增二萬。三俊以為病民,請減其半,以其半征之蕪湖坐賈,戶部遂派蕪湖三萬,復設關征商。三俊請罷征,並於工部分司計舟輸課,不稅貨物,皆不從,遂為永制。蕪湖、淮安、杭州三關皆隸南戶部,所遣司官李友蘭、霍化鵬、任俶皆貪,三俊悉劾罷之。 居七年,就移吏部。八年正月,復當京察,斥罷七十八人,時服其公。旋上議官評、杜請屬、慎差委三事,帝皆採納。流寇大擾江北,南都震動,三俊數陳防禦策。禮部侍郎陳子壯下獄,抗疏救之。 考績入都,留為刑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帝以陰陽愆和,命司禮中官錄囚,流徒以下皆減等。三俊以文武諸臣詿誤久系者眾,請令出外候讞。因論告訐株蔓之弊,乞敕「內外諸臣行惻隱實政。內而五城訊鞫,非重辟不必參送法司;外而撫按提追,非真犯不必盡解京師;刑曹決斷,以十日為期。」帝皆從之。代州知州郭正中因天變,請舉寒審之典,帝命考故事。三俊稽歷朝寶訓,得祖宗冬月錄囚數事,備列上奏,寢不行。前尚書馮英坐事遣戍,其母年九十有一,三俊乞釋還侍養,不許。 初,戶部尚書侯恂坐屯豆事下獄,帝欲重譴之。三俊屢讞上,不稱旨。讒者謂恂與三俊皆東林,曲法縱舍。工部錢局有盜穴其垣,命按主者罪,三俊亦擬輕典。帝大怒,褫其官下吏。應天府丞徐石麒適在京,上疏力救,忤旨切責。帝御經筵,講官黃景昉稱三俊至清,又偕黃道周各疏救。帝不納,切責三俊欺罔。以無贓私,令出獄候訊。宣大總督盧象升復救之,大學士孔貞運等復以為言,乃許配贖。 十五年正月,召復故官。會吏部尚書李日宣得罪,即命三俊代之。時值考選,外吏多假繕城、墾荒名,減俸行取,都御史劉宗周疏論之。諸人乃夤緣周延儒,囑兵部尚書張國維以知兵薦,帝即欲召對親擢。三俊言:「考選者部、院事,天子且不得專,況樞部乎?乞先考定,乃請聖裁。」帝不悅,召三俊責之,對不屈。宗周復言:「三俊欲俟部、院考後,第其優劣純疵,恭請欽定。若但以奏對取人,安能得真品?」帝不從,由是幸進者眾。帝下詔求賢,三俊舉李邦華、劉宗周自代,且薦黃道周、史可法、馮元颺、陳士奇四人。姜埰、熊開元言事下獄,及宗周獲嚴譴,三俊皆懇救。先後奏罷不職司官數人,銓曹悉廩廩。大僚缺官,三俊數引薦,賢士之廢斥者多復用。刑部尚書徐石麒獲罪,率同官合疏乞留。 三俊為人端嚴清亮,正色立朝。惟引吳昌時為屬,頗為世詬病。時文選缺郎中,儀制郎中吳昌時欲得之。首輔周延儒力薦於帝,且以囑三俊,他輔臣及言官亦多稱其賢,三俊遂請調補。帝特召問,三俊復徇眾意以對。帝頷之,明日即命下。以他部調選郎,前此未有也。帝惡言官不職,欲多汰之,嘗以語三俊,三俊與昌時謀出給事四人、御史六人於外。給事、御史大嘩,謂昌時紊制弄權,連章力攻,並詆三俊。三俊懇乞休致,詔許乘傳歸。國變後,家居十餘年乃卒。 李日宣,字晦伯,吉水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擢御史。 天啟元年,遼陽破。請帝時召大僚,面決庶政。尋請宥侯震暘以開言路,厚中宮以肅名分。忤旨,切責。已,又薦丁元薦、鄒維璉、麻僖等十餘人,乞召還朱欽相、劉廷宣等,帝以濫薦逐臣,停俸三月。旋出理河東鹽政。還朝,以族父邦華佐兵部,引嫌歸。五年七月,逆黨倪文煥劾邦華、日宣為東林邪黨,遂削籍。 莊烈帝即位,復故官,以邦華在朝,久不出。崇禎三年,起故官,巡按河南。還朝,掌河南道事。中官王坤訐大學士周延儒,日宣率同官言:「內臣監兵,不宜侵輔臣,且插款中疑,邊情多故,坤責亦不可逭。」報聞。遷大理丞,屢進太常卿。九年冬,擢兵部右侍郎,鎮守昌平。久之,進左侍郎,協理戎政。尋敘護陵功,加兵部尚書。十三年九月,擢吏部尚書。 十五年五月,會推閣臣,日宣等以蔣德璟、黃景昉、姜曰廣、王錫袞、倪元璐、楊汝成、楊觀光、李紹賢、鄭三俊、劉宗周、吳甡、惠世揚、王道直名上。帝令再推數人,而副都御史房可壯、工部右侍郎宋玫、大理寺卿張三謨與焉。大僚不獲推者,為流言入內,且創二十四氣之說,帝深惑之。逾月,召日宣及與推諸臣入中左門,偕輔臣賜食。已,出御中極殿,令諸臣奏對。玫陳九邊形勢甚辯,帝惡其干進,叱之,乃命德璟、景昉、甡入閣,而以徇情濫舉責日宣等回奏。奏上,帝怒不解,復御中左門,太子及定、永二王侍。帝召日宣,聲甚厲。次召吏科都給事中章正宸、河南道御史張煊,及玫、可壯、三謨,詰其妄舉。日宣奏辯。帝曰:「汝嘗言秉公執法,今何事不私?」正宸奏:「日宣多游移,臣等常劾之。然推舉事,實無所徇。」日宣復為玫等三人解。帝命錦衣官提下日宣等六人,並褫冠帶就執。時帝怒甚,侍臣皆股慄失色。德璟、景昉、甡叩頭辭新命,因言:「臣等並在會推中。若諸臣有罪,臣等豈能安。」大學士周延儒等亦乞優容。帝皆不許,遂下刑部。廷臣交章申救,不納,帝疑其未就獄,責刑部臣剋期三日定讞。侍郎惠世揚、徐石麒擬予輕比,帝大怒,革世揚職,鐫石麒二秩,郎中以下罪有差。御史王漢言:「枚卜一案,日宣等無私。陛下懷疑,重其罪,刑官莫知所執。」不聽。獄上,日宣、正宸、煊戍邊,玫、可壯、三謨削籍。久之,赦還,卒。 張瑋,字席之,武進人。少孤貧,取糠秕自給,不輕受人一飯,為同里薛敷教所知。講學東林書院,師孫慎行。其學以慎獨研幾為宗。 萬曆四十年,舉應天鄉試第一。越七年,成進士,授戶部主事。調兵部職方,歷郎中,出為廣東提學僉事。粵俗奢麗,督學至,宮室供張輿馬餼牽之奉甲他省,象犀文石,名花珠具,磊砢璀璨,瑋悉屏去弗視也。大吏建魏忠賢祠,乞上樑文於瑋,瑋即日引去。瑋廉,歸而布袍草履,授徒於家。 莊烈帝即位,起江西參議,歷福建、山東副使。大學士吳宗達謂瑋難進而易退,言之吏部,召為尚寶卿,進太僕少卿。坐事調南京大理丞,引疾去。久之,起應天府丞。是歲,四方大旱,瑋以軍食可虞,奏請:「禁江西、湖廣遏糴,而令應天、常、鎮、淮、揚五郡折輸漕糧銀,赴彼易米,則小民免催科之苦,太倉無顆粒之虧。他十庫所收銅、錫、顏料、皮布,非州縣土產者,悉解折色,且盡改民解為官解,以救民湯火。」所司多議行。 遷南京光祿卿,召入為右僉都御史,遷左副都御史。時劉宗周、金光辰並總憲紀,瑋乃上《風勵台班疏》曰:「懲往正以監來。今極貪則原任巡按蘇松御史王志舉,極廉則原任南京試御史成勇。勇與臣曾不相知,家居聞勇被逮,士民泣送者萬輩,百里不休。後入南都,始知勇在台不濫聽一辭,不輕贖一鍰,不受屬吏一蔬一果;傑紳悍吏為民害者,不少假借;委曲開導民以孝弟。臣離南中,輒扳轅願借成御史,惠我南人。雖前奉嚴譴,宜召為諸御史勸。」疏上,一時稱快。詔下志舉法司逮治,成勇敘用。 瑋旋以病謝歸,未幾卒。福王時,贈左都御史,諡清惠。 金光辰,字居垣,全椒人。崇禎元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巡視西城。內使周二殺人,牒司禮監捕之,其人方直御前,叩頭乞哀。帝曰:「此國家法,朕不得私。」卒抵罪。出按河南,條奏至三百餘章,彈劾不避權勢。九年,還朝。京師戒嚴,光辰分守東直門,劾兵部尚書張鳳翼三不可解,一大可憂。帝以鳳翼方在行間,寢其奏。 時帝久罷內遣,然以邊警,諸臣類萎腇不任,仍分遣中官盧維寧等總監通、津、臨、德等處兵馬糧餉,而意頗諱言之。光辰疏請罷遣,帝怒,召對平台。風雨驟至,侍臣立雨中,至以袖障溜。久之,帝召光辰責之。光辰對曰:「皇上以文武諸臣無實心任事,委任內臣。臣愚以任內臣,諸臣益弛卸不任。」帝大怒,聲色俱厲,將重譴光辰,而迅雷直震御座,風雨聲大作。光辰因言:「臣往在河南,見皇上撤內臣而喜。」語未終,帝沉吟,即雲「汝言毋復爾」,然意亦稍解。人謂光辰有天幸雲。時張元佐以兵部右侍郎出守昌平,同時內臣提督天壽山者即日往。帝顧閣臣曰:「內臣即日往,侍臣三日未出,朕之用內臣過耶?」翼日有詔,光辰鐫三級調外。 久之,由浙江按察司照磨召為大理寺正,進太僕丞。十三年五月,復偕諸大臣召對平台,咨以御邊、救荒、安民之策。光辰班最後,時已夜,光辰獨對燭影中,娓娓數百言,帝為聳然聽。明日諭諸臣各繕疏以進。尋移尚寶丞。陳罷練總、換授、私派、僉報數事,報聞。歷光祿少卿、左通政。十五年五月,復偕諸臣召對德政殿,備陳賊形勢。帝悅,擢左僉都御史。無何,以救劉宗周,仍鐫三級調外,事具《宗周傳》。明年丁父憂。福王時,起故官。未赴,國變,家居二十餘年卒。 贊曰:明自神宗而後,士大夫峻門戶而重意氣。其賢者敦厲名檢,居官有所執爭,即清議翕然歸之。雖其材識不遠,耳目所熟習,不能不囿於風會,抑亦一時之良也。遭時孔棘,至救過不暇,顧安得責以挽回幹濟之業哉?

譯文

王應熊,字非熊,四川巴縣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進士,天啟年間,擔任詹事,因父母喪禮回家。 崇禎三年(1630)召見任命為禮部右侍郎。第二年冬天,皇帝派宦官出守邊鎮,王應熊上疏說:「陛下焦躁煩勞為求得政績,為什麼不一一依靠群臣呢?群臣不肯任勞任怨,使陛下萬不得已,權且派遣身旁近侍監督管理。書寫在青史中,說有聖明不出世的皇上,但是群臣不能仰望其成功,真應當羞愧而死。況且從神宗以來,士族官吏竟然不知道自己應當掌管什麼事,有人舉出《會典》的律例告訴他,反而詫異以為是申不害、韓非的刑名之學。近來各臣的缺點,不是事到臨頭不敢承擔的緣故,而是平時沒有嚴格要求的過失;也不是因循舊習的緣故,實際是遺忘了過去的規章制度的過錯。」話語都迎合皇帝的意圖,於是受到皇帝的特別照顧寵愛。曾經酗酒,罵尚書黃汝良,被給事中馮元飆揭發了。黃汝良替他隱瞞,事情才算排解了。崇禎五年(1632)提升左侍郎,馮元飆揭發他貪污的情形,皇帝不察。 王應熊博學多才,熟知典故,而性格剛強,很不講情面,很多人都怕他。周延儒、溫體仁拉攏他幫助自己,都跟他很友好。等到周延儒被罷免,溫體仁拉攏他更加賣力。崇禎六年(1633)冬天,朝廷推舉閣臣,王應熊聲望不夠沒有被推舉,皇帝特別下旨提拔他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跟何吾騶一起參與機要。命令下達,朝廷內外都吃了一驚。給事中章正宸彈劾他說:「王應熊剛愎自用,一向無所忌憚,小才足以護短,小辯足以助貪。現在讓他擔當大任,一定會剷除異己,報復仇敵,混淆是非。請皇上收回成命,另外選擇忠良之人。而且傳言說皇帝優待左右的親信,通過走後門得到提拔,讓天下利慾薰心、捷足先登的小人日益活躍,連累聖德不小啊。」皇帝大怒,下詔將章正宸打入監獄,剝奪官籍趕回家。有人勸王應熊做文彥博,王應熊很不高興,假裝上疏請求辭職。有很多激憤的話,多次被給事中范淑泰、御史吳履中攻擊,皇帝都不過問。 崇禎八年(1635)正月,流賊攻陷鳳陽,搗毀皇陵。巡撫楊一鵬是王應熊的座主,巡按吳振纓是溫體仁的親家。二人擔心皇帝震怒,扣留楊一鵬、吳振纓的奏疏不報告皇帝。等到收復的報告來後,同時上報。於是草擬聖旨命令巡撫、巡按戴罪立功。主事鄭爾說、胡江輪流上疏詆毀王應熊、溫體仁狼狽為奸,耽誤國事,皇帝憤怒地將他二人貶職,而給事中何楷、許譽卿、范淑泰,御史張纘霄、吳履中、張肯堂不停地發表意見。范淑泰說:「楊一鵬的《恢復疏》在正月二十一日,《核察失事情形疏》在正月二十八日,天底下還有尚未出事就先恢復的嗎?王應熊改填日、月,難逃欺詐瞞騙的罪名。」並且揭發他接受賄賂的事情。皇帝對王應熊特別關照,都不聽,而降了何楷、張纘霄的官級,安慰王應熊。王應熊也多次上疏爭辯,說:「座主門生,交情不能太薄,冒昧地推辭勾結的罪名。票擬實際是微臣起草的,冒昧推辭誤國的罪責。」何楷更加憤怒,多次上疏檢舉他,最後又上疏說:「按過去慣例,奏疏不抄發,外人是無法知道的,不接到聖旨,邸報是不許傳抄的。微臣的奏疏六月初十日上報,十四日才接到皇上的聖旨,王應熊卻在十三日奏辯。聖旨尚未下發,王應熊如何知道,這是微臣不理解之一。況聖旨下發一定要由六科抄寫分發。微臣的奏疏十四日下發,而百戶趙光修先送給錦衣堂上官,那麼奏疏可以不經過科部抄寫了。這是微臣不理解之二。」王應熊才害怕起來,上疏承認錯誤。皇帝將他的家人和值日中書七人法辦。官司齊備,將家人充邊,中書貶職二級。王應熊於是多次上疏乞求辭職,乘驛車回家,賜給他旅差費,派行人護送。皇帝也知道王應熊跟別人關係不融洽,只不過是自己親手提拔的,不想因為別人的議論趕走他。 崇禎十二年(1639)派官員去調查。他的弟弟王應熙橫行鄉里,同鄉人到官府門前擊鼓伸冤,列舉罪狀多達四百八十多條,窩藏贓款一百七十萬兩,言詞牽連到王應熊。下詔讓撫按調查追究。正好王應熊又一次被召回,事情得以消解。 這時周延儒第二次為相,擔心別人攻擊自己,唯獨惦念王應熊剛強,可以利用制服別人,極力向皇帝推薦。崇禎十五年(1642)冬天,派行人召見王應熊。第二年六月,王應熊還沒有到,周延儒已被罷免回家。給事中龔鼎孳密奏說:「陛下召見王應熊,一定是因為他主持朝政的時候,眾人輪流攻擊他,以為他孤立沒有同黨,誰知他跟周延儒交往密切,肝膽相照。微臣去年進入北京,聽說王應熊賄賂周延儒作為再次召回朝廷的陰謀。周延儒對大家宣稱,皇上將要起用巴縣人。巴縣人即指王應熊。不久,召見王應熊的命令果然下達。政府本是重要的地方,他們卻互相援引私黨,這時周延儒人雖然離開了,但他的影響還存在,國家大事怎經得起再耽誤了!」皇帝看到奏疏心裡懷疑起來,留下奏疏沒有下發。不久周延儒被逮捕,卻仍滯留京城,等王應熊來,一同前往。一天,皇帝回頭對宦官說:「周延儒為什麼還不來?」回答說:「等王應熊先來。」皇帝更加懷疑了。九月,王應熊到京,住在朝房裡,請求朝見皇帝,不同意,請求回去種田,皇帝同意了,他於是慚愧沮喪地回去了。 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京師失陷。五月福王在南京即位。八月,張獻忠占領四川。於是改任王應熊為兵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總督川、湖、雲、貴軍務,專門對付四川的農民軍。這時四川各府,只有遵義還在政府手中,王應熊進入遵義駐守。白衣誓師,開幕府,傳布檄文聲討敵人。第二年向皇帝報告方法謀略,請求下令川陝、湖貴二總督,鄖陽、湖廣、貴州、雲南四巡撫出師聯合討伐。並揭發四川巡撫馬乾縱容士兵姦淫搶劫,將他革職審問。命令未下達而南京失陷,馬乾仍舊做他的四川巡撫。不久張獻忠死,楊展等將領各自占據州縣稱霸一方,王應熊無能為力,他的部將曾英功勞最大,收復重慶,多次打敗敵人。王祥亦從綦江出師,跟曾英形成掎角之勢。王祥的才能武力趕不上曾英,但王應熊重用王祥超過了曾英。又過了一年的十月,張獻忠的餘黨孫可望、李定國等人南奔重慶,曾英戰死。孫可望攻占遵義,王應熊逃往永寧山中,不久死在畢節衛。他的一個兒子王陽禧,在戰爭中死亡,最終沒有後代。 張至發,淄川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進士。歷任玉田、遵化知縣。經人推薦考察調任京官,授職禮部主事,改任御史。當時齊、楚、浙三大派系勢力正興盛。張至發是齊派,上疏陳述內耗的弊病,於是說:「陛下討厭拉幫結派,而掌權的宰相先不能超然獨立於門戶之外。前不久讀到科臣的奏疏說:『近來慰諭輔臣溫旨,輔臣跟司禮監自相參定,才接受皇上的御批。』果然如此,國家大事還能管理嗎?」話語都是指責葉向高的,皇帝不理睬。當時言官爭相排斥東林黨人,戶部郎中李朴不平,上疏爭辯。張至發於是彈劾李朴背叛公理,庇護同黨,謊言欺君,皇帝也不理睬。 不久派出巡按河南,福王的封地洛陽,宦官的勢力猖獗,張至發以禮裁決,沒有人敢橫行霸道。宗祿得不到供給,為福王置義田,救濟貧困的人。萬曆四十三年(1615),河南省發生饑荒,請求留餉用作救濟,又請求漕糧改折,皇上都予回答,稱病回家休養。 天啟元年(1621)提升為大理寺丞。三年請求回家侍養老人。魏忠賢黨羽舉薦他,假傳聖旨命令吏部提拔任用,張至發正在照顧雙親,沒有出來做官。 崇禎五年(1632)起用為順天府丞,提升為光祿卿。精心核實多年的弊病,有很多改正,於是受到皇帝的器重。八年春天,提升為刑部右侍郎。六月,皇帝將要增設閣臣。認為翰林不習世務,想任用其他官員參與。召見數十位廷臣,各自交給一道奏疏,讓他們擬旨。於是提拔張至發為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跟文震孟一起進殿堂入值,侍奉皇上。自從世宗朝許纘以後,外僚進入內閣,從張至發開始。 這時溫體仁當首輔,錢士升、王應熊、何吾騶其次。過了二年,溫體仁等人都離職了,張至發於是當上了首輔。萬曆年間,申時行、王錫爵先後掌權,大的旨意前後繼承,稱為「傳衣缽」。張至發代替溫體仁,一切都按照溫體仁的方法辦理,而才智機變趕不上溫體仁,因為位次為第一,不是皇帝關注的對象。曾選擇東宮太子的講官,排斥黃道周,被給事中馮元飆指責。張至發發怒,兩次上疏詆毀黃道周,而極力稱讚溫體仁堅持自己的主張不欺騙別人,又被編修吳偉業彈劾。講官項煜議論張至發把持考試選舉,庇護兒女親家任浚而壓製成周。張至發上疏辯解,皇帝於是把項煜趕走了。 內閣中書黃應恩兇狠暴戾,溫體仁、張至發依靠任用他,恃勢驕橫。既然已擔任正字一職,按理不應當再任東宮侍書,恐怕皇上與太子在同一天開講。張至發不熟悉先朝的事情,讓他兼任。黃應恩不能兼任,講官撰寫講義送給黃應恩繕寫抄錄,黃慶恩拒不接受。檢討楊士聰議論這事,張至發將他的奏疏扣壓了。楊士聰又寫信給內閣,極力追究這件事,張至發始終庇護黃應恩。正好恢復原總督楊鶴的官職,答應給他誥命,黃應恩應當撰寫誥文。因為他的兒子楊嗣昌是皇帝的紅人,黃應恩極力為楊鶴開脫。違背皇上的旨意,將要給他定罪,張至發打算用集體的名義挽救他。同僚孔貞運、傅冠說:「先前許士柔有類似的事情,我們不曾挽救,為什麼偏偏挽救黃應恩呢?」張至發很不高興地說:「你們不救他,我自己救他。」接連三次上疏。皇帝不聽,特降諭旨削去黃應恩的官籍。楊嗣昌上疏為他說情,皇帝也不聽。不久,大理寺副曹荃揭發黃應恩賄賂的事情,牽連到張至發。張至發很氣憤,接連上疏請求調查。皇帝雖然很溫和地答覆了他,最終還是將黃應恩下獄。張至發於是上疏,自以為有三條理由應當離職,但未曾稱病。忽然得皇帝聖旨回家休養,當時有人嘲笑他,認為他是遵皇帝聖旨而得病的。 張至發很清高剛強。從外吏起家,各翰林都不服他。他又始終討厭跟自己意見不一致的人,不能夠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皇帝也不喜歡他泄漏機密,就聽憑他離職。而且不派行人護送,只讓他乘驛車回家。賜給他旅費六十兩,彩色絲織品表里二套,對照首輔離職的常例,僅得其中一半。回家後,捐錢改建淄城,皇帝傳令獎勵他。不久完成徽號的禮儀,派遣官員慰問他。崇禎十四年(1641)夏天,皇帝想起用舊臣,特下令召見周延儒、賀逢聖和張至發,唯獨張至發四次上疏推辭。第二年七月病死,先前多次加封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死後,贈少保,祭奠下葬,按制度蔭封他的兒子。 薛國觀,韓城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進士,授職萊州推官。天啟四年(1624)提拔為戶部給事中,多有建樹。魏忠賢專權,朝廷官員爭相攻擊東林黨。薛國觀所彈劾的御史游士任、操江都御史熊明遇、保定巡撫張鳳翔、兵部侍郎蕭近高、刑部尚書喬允升,都是東林黨人。不久提升為兵科右給事中,對於邊疆事務也有很多奏論。魏忠賢派宦官出鎮,他跟同僚一起上疏爭論。七年又提升為刑科都給事中。 崇禎元年(1628),魏忠賢的餘黨想起用王化貞,寬免蕭近高,趕走胡嘉棟,薛國觀極力反對。奉命祭北鎮醫無閭,回來後說關內關外部隊無故消耗,將官侵吞剋扣軍餉的弊病,於是推薦大將滿桂的才幹。皇帝表揚他忠誠正直,命令他指出侵吞剋扣軍餉的將官的名字。薛國觀列上副將王應暉等六人,下詔將他們全部下獄。陝西盜起,偕同同鄉在朝廷做官的人,請求邊防快速圍剿,並追究原巡撫喬應甲接受賄賂放任盜匪的罪責。剝奪了喬應甲的官籍,沒收他的贓款。薛國觀先依附魏忠賢,到這時大力懲處魏忠賢的黨徒,被南京御史袁耀然彈劾了。薛國觀害怕,並且擔心牽涉到考核官吏的大典,想方法阻撓他,於是彈劾吏科都給事中沈惟炳、兵科給事中許譽卿,說:「二人是東林黨的盟主,跟瞿式耜一起掌握官吏的選拔。文華殿召對,陛下討厭章允儒胡說八道,下旨處分他。許譽卿於是拿著一道奏疏給沈惟炳,讓同僚劉斯王來邀請微臣簽名,微臣拒不答應,這才使得袁耀然彈劾微臣。微臣自立有品德,不加入東林黨,於是遭到他們陷害。現在朝廷只議論東林黨,看誰向著它或不向著它,借崔可灼、魏忠賢為題,報復陷害跟他們意見不一致的人。現在又把持考核京官的權力,而瞿式耜這個被排斥的人,長期居在城外,遙控著官吏考核的大典,滿朝廷的人沒有一個敢說話的。」最後誣告袁耀然賄賂劉鴻訓謀取御史的職位。皇上雖然責備他擾亂考核大典,但薛國觀終究免於檢查。然而公眾的評論容不下他,不久因歸養父親回家鄉。 崇禎三年(1630)秋天,因御史陳其猷的推薦,起用為兵科都給事中。母親去世,服完喪禮,起用為禮科都給事中,提升太常少卿。九年提拔為左僉都御史。第二年八月授職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參與機要事務。薛國觀為人陰險尖刻,不學無術,少文采。溫體仁因為他一向仇視東林黨人,秘密地向皇帝推薦,從此得到破格提拔,委以重任。 十一年六月提升禮部尚書。這年冬天,首輔劉宇亮出京督師。薛國觀跟楊嗣昌相勾結,陷害罷免了劉宇亮,第二年二月代替他成為首輔。記錄剿滅土匪的功勞,加封太子太保、戶部尚書,進入文淵閣,記錄守城的功勞,加封少保、吏部尚書,進入武英殿。 早先做首輔的人當中,溫體仁最適合皇帝的心意,當首輔的時間最長。等到張至發、孔貞運、劉宇亮做首輔,都不是皇帝滿意的人選,所以時間不長就罷免了。薛國觀當首輔,一切都按照溫體仁的所作所為來實行,引導皇帝嚴峻刻薄,而才智不及溫體仁很多,操守也不如他。皇帝開始信任他,接近他,時間長了才發現他的邪惡,於是災禍就降臨了。 當初皇帝設宴召見薛國觀,提起朝臣的貪婪。薛國觀回答說:「假使廠、衛得到合適人選,誰敢貪婪。」東廠太監王德化在旁邊,嚇得汗流浹背,從此專門偵察他的隱事。薛國觀任用中書王陛彥,而憎恨中書周國興、楊余洪,因為泄漏詔旨,招致一些有權勢的人的彈劾,將他二人下入詔獄。二人老了,死於廷杖之下,他們的家人秘密收集薛國觀行賄受賄的事實,報告東廠。而薛國觀早先隱藏史翲寄的銀子,周國興、楊余洪兩家的人又誘導史翲家的僕役告發這事。皇帝因此得知各種事情,逐漸就不滿意他了。 史翲是清苑人。當御史時品行惡劣,喜歡巴結宮中宦官,是王永光的死黨。巡按淮、揚,搜刮國庫中沒收的贓款、罰款十多萬兩銀子裝入自己的腰包。輔助巡視鹽政又全部拿走前任鹽官張錫命貯存的庫銀二十多萬兩。等到他以少卿的身份在家閒居,檢討楊士聰彈劾吏部尚書田唯嘉接受周汝弼八千兩黃金的賄賂推舉他做延綏巡撫,史翲是介紹人,並揭發史翲盜取鹽款的事情。史翲得旨表白這事,而有關鹽款的事情則請求下詔讓淮、揚監督宦官楊顯名核實報告。不久張錫命的兒子張沆攻擊史翲,給事中張火昆芳彈劾史翲侵吞盜取公款是有證據的。還曾勒索富人於承祖萬兩銀子,事情敗露,史翲就派家人攜重金又和狡猾的官員商量,企圖改變原來的記載。皇帝發怒了,於是將史翲革職。史翲急忙攜帶數萬兩銀子進入北京,居在薛國觀的官邸。陰謀確定後,出來上疏攻擊張火昆芳和他的弟弟張炳芳、張煒芳。很多閣臣都順從史翲,草擬嚴旨。皇帝不同意,只是剝奪了張火昆芳的官職等候審訊。等到楊顯名核實的奏疏報告上來,極力為史翲辯解,但還有六萬兩銀子沒辦法隱瞞,將史翲下獄。正好發生戰爭,官司長時間不能結案,在獄中死了。都城的人紛紛傳言,說史翲攜帶的銀子都被薛國觀據為己有。他的家人證實了這事,事情鬧大了。薛國觀還極力辯解,說史翲的贓款是黨人陷害他,皇帝不聽。 皇帝當初擔心國家財政不夠支出,薛國觀請求借款,說:「在外的群僚百官的借款,由我等承擔;在內的皇親國戚的借款,非由皇上決斷不可。」於是拿武清侯李國瑞做榜樣。李國瑞是孝定太后哥哥的孫子,皇帝祖母的家屬。李國瑞薄待庶兄李國臣,李國臣氣憤不過,欺騙說:「父親有資產四十萬兩,微臣應當得到一半,現在請求拿出來資助國家作為軍費。」皇帝開始沒有答應他的請求。聽了薛國觀的話,想全部借他所說的四十萬兩銀子,如不答應就限期嚴加追查。有人教李國瑞隱藏財產不交,拆毀房屋,將家俱器物陳列到大街上去賣,表示自己沒有什麼資財。嘉定伯周奎跟他有聯繫,代他出錢。皇帝發怒,剝奪了李國瑞的封爵,李國瑞受驚嚇死了。有關部門追究不已,皇親國戚人人自危。利用皇帝第五子的病情,勾結宦官宮女,傳言孝定太后已升仙為九蓮菩薩,在天上責備皇帝輕視外戚,皇帝的每個兒子都將夭折,神降臨到皇帝第五子的身上。不久皇帝第五子死,皇帝非常害怕,急忙封李國瑞七歲的兒子存善為侯,將他交納的金銀全部歸還了,而懷恨薛國觀,等待時機發作。 薛國觀一向討厭行人吳昌時,等到考察選拔時,吳昌時擔心薛國觀壓制自己,憑藉他的門人求見薛國觀。薛國觀假裝跟他很友好,答應準備給他第一名,在吏科做官。等到任命下來,只得到禮部主事的官職。吳昌時非常痛恨他,認為他出賣了自己,跟好朋友東廠理刑吳道正商量,揭發丁憂侍郎蔡奕琛行賄薛國觀的事實。皇帝聽說,更加懷疑薛國觀。 崇禎十三年(1640)六月,楊嗣昌外出督師報告了一些事情。皇帝命令草擬諭旨,薛國觀於是草擬諭旨進呈。皇帝於是發怒,交給五府九卿科道討論。掌都督府魏國公徐允禎、吏部尚書傅永淳等人不知道皇帝的意圖,議論很輕,請求命令他致仕或閒住。皇帝猜到科道一定會這樣說,唯獨給事中袁愷沒有在意見書上簽名,並且上疏追究傅永淳以泄私人感情包庇的罪狀,而稍微詆毀薛國觀輕狂放肆,嫉妒成性。皇帝不高興,將奏疏扔到地上說:「這叫什麼檢舉報告!」於是剝奪薛國觀的官職,讓他回家,皇帝的憤怒還沒有平息。 薛國觀離開北京城,車隊浩蕩,偵探向皇帝報告了。東廠派到薛國觀府邸的偵察員正好碰上王陛彥到來,抓住他,獲得他招搖過市、串通賄賂的情況,供詞牽連到傅永淳、蔡奕琛以及通政使李夢辰、刑說主事朱永佑等十一人。命令將王陛彥交司法部門追問。不久,袁愷再次上疏,一舉揭發薛國觀受賄的種種惡行,傅永淳、蔡奕琛參與其間。薛國觀接連上疏辯解,詆毀袁愷受吳昌時指使,皇帝不採納。 到了十月,王陛彥的案子沒有了結,皇帝以為他行賄有真憑實據,立即命令將他棄市,並派使者逮捕薛國觀。薛國觀拖延時間,第二年七月進入都城。命令他在外邸待命,不把他交給官吏,薛國觀自認為一定不會死。八月初八夜晚,監刑的人來到他門口,薛國觀還在酣睡中,等到聽說來人都穿著紅衣服,急急忙忙地說:「我要死了。」匆忙之間找不到自己的小帽,隨便拿了頂傭人的帽子扣在頭上。宣讀詔書完畢,叩頭不能出聲,只是說:「吳昌時殺我。」於是被吊死。第二天,使者回報。又過了一天,同意收屍裝殮,吊在屋樑上已經有兩天了。輔臣被羞辱而死的,從世宗夏言之後,這是第二人。司法部門判他贓款九千兩,沒收田地六百畝,住宅一區。 薛國觀陰險嫉妒,然而還不至於定他死罪。皇帝僅僅因為私憤就殺了他,因為貪贓之事也不能落實,有人覺得挺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