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卷七十三
◎藝文二
史類十:一曰正史類,(編年在內。)二曰雜史類,三曰史鈔類,四曰故事類,五曰職官類,六曰儀注類,七曰刑法類,八曰傳記類,九曰地理類,十曰譜牒類。
明《太祖實錄》二百五十七卷(建文元年,董倫等修。永樂元年,解縉等重修。九年,胡廣等復修。起元至正辛卯,訖洪武三十一年戊寅,首尾四十八年。萬曆時,允科臣楊天民請,附建文帝元、二、三、四年事跡於後。)
《日曆》一百卷、(洪武中,詹同等編,具載太祖征討平定之績,禮樂治道之詳。)《寶訓》十五卷(《日曆》即成,詹同等又請分類更輯聖政為書,凡五卷。其後史官隨類增至十五卷。)
《成祖實錄》一百三十卷,《寶訓》十五卷(楊士奇等修。)
《仁宗實錄》十卷,《寶訓》六卷(蹇義等修。)
《宣宗實錄》一百十五卷,《寶訓》十二卷(楊士奇等修。)
《英宗實錄》三百六十一卷、(成化元年,陳文等修,起宣德十年正月,訖天順八年正月,首尾三十年。附景泰帝事跡於中,凡八十七卷。)《寶訓》十二卷(與《實錄》同修。)
《憲宗實錄》二百九十三卷,《寶訓》十卷(劉吉等修。)
《孝宗實錄》二百二十四卷、(正德元年,劉健、謝遷等修。未幾健、遷皆去位,焦芳等續修。)《寶訓》十卷(與《實錄》同修。)
《武宗實錄》一百九十七卷,《寶訓》十卷(費宏等修。)
《睿宗實錄》五十卷,《寶訓》十卷(嘉靖四年,大學士費宏言:「獻皇帝嘉言懿行,舊邸必有成書,宜取付史館纂修。」從之。)
《世宗實錄》五百六十六卷,《寶訓》二十四卷(隆慶中,徐階等修,未竣。萬曆五年,張居正等續修成之。)
《穆宗實錄》七十卷,《寶訓》八卷(張居正等修。)
《神宗實錄》五百九十四卷,《寶訓》二十六卷(溫體仁等修。)
《光宗實錄》八卷(天啟三年,葉向高等修成,有熹宗御製序。既而霍維華等改修,未及上,而熹宗崩。至崇禎元年,始進呈向高原本,並貯皇史宬。)
《熹宗實錄》八十四卷(溫體仁等修。)
《洪武聖政記》二卷
《永樂聖政記》三卷
《永樂年表》四卷
《洪熙年表》二卷
《宣德年表》四卷
儲巏《皇明政要》二十卷
鄭曉《吾學編》六十九卷
雷禮《大政記》三十六卷
鄧元錫《明書》四十五卷
夏浚《皇明大紀》三十六卷
王世貞《國朝紀要》十卷,《天言匯錄》十卷。
陳建《皇明通紀》二十七卷,《續通紀》十卷
薛應旂《憲章錄》四十六卷
沈越《嘉隆聞見紀》十二卷
唐志大《高廟聖政記》二十四卷
孫宜《國朝事跡》一百二十卷
吳朴《洪武大政記》二十卷
吳瑞登《明繩武編》三十四卷,《嘉隆憲章錄》二十卷
黃翔鳳《嘉靖大政編年紀》一卷,《嘉靖大政類編》二卷
陳翼飛《史待》五十卷
何喬遠《名山藏》三十七卷
朱國禎《史概》一百二十卷,《輯皇明紀傳》三十卷
支大倫《永昭二陵編年信史》六卷
尹守衡《史竊》一百七卷
朱睦〈木挈〉《聖典》三十四卷
茅維《嘉靖大政記》二卷
吳士奇《皇明副書》一百卷
譚希思《皇明大紀纂要》六十三卷
王大綱《皇明朝野紀略》一千二百卷
雷叔聞《國史》四十卷
周永春《政紀纂要》四卷
張銓《國史紀聞》十二卷
馮復京《明右史略》三十卷
陳仁錫《皇明世法錄》九十二卷
沈國元《天啟從信錄》三十五卷
江旭奇《通紀集要》六十卷
談遷《國榷》一百卷
(已上明史。)
《元史》二百十二卷(洪武中宋濂等修。)
《續宋元資治通鑑綱目》二十七卷(成化中商輅等修)
《歷代通鑑纂要》九十二卷(弘治中李東陽等修。)
周定王橚《甲子編年》十二卷
王禕《大事記續編》七十七卷
梁寅《宋史略》四卷,《元史略》四卷
朱右《元史補遺》十二卷
張九韶《元史節要》二卷
胡粹中《元史續編》七十七卷
丘浚《世史正綱》三十二卷
金濂《諸史會編》一百十二卷,《南軒資治通鑑綱目前編》二十五卷
柯維騏《宋史新編》二百卷
唐順之《史纂左編》一百四十二卷,《右編》四十卷
薛應旂《宋元資治通鑑》一百五十七卷,《甲子會紀》五卷
王宗沐《宋元資治通鑑》六十四卷
安都《十九史節定》一百七十卷
吳珫《史類》六百卷
鄧元錫《函史》上編九十五卷、下編二十卷
許誥《綱目前編》三卷
魏國顯《史書大全》五百十二卷
黃佐《通曆》三十六卷
姜寶《稽古編大政記綱目》八卷,《資治上編大政記綱目》四十卷,《下編大政記綱目》三十卷
邵經邦《學史會同》三百卷,《弘簡錄》二百五十卷
楊寅冬《歷代史匯》二百四十卷
饒伸《學海君道部》二百三十四卷
徐師曾《世統紀年》六卷
吳繼安《帝王歷祚考》八卷
馮琦《宋史紀事本末》二十八卷
張溥《宋史紀事本末》一百九卷,《元史紀事本末》二十七卷
陳邦瞻《元史紀事本末》六卷
湯桂禎《戰國紀年》四十六卷
嚴衍《資治通鑑補》二百七十卷
(已上通史。)
──右正史類一百十部,一萬二百三十二卷
劉辰《國初事跡》一卷
俞本《記事錄》二卷
王禕《造邦勛賢略》一卷
劉基《禮賢錄》一卷,《翊運錄》二卷
楊儀《壟起雜事》一卷(紀張士誠、韓林兒、徐壽輝事)
楊學可《明氏實錄》一卷(明玉珍事。)
何榮祖《家記》一卷(何真子,紀真事。)
張紞《雲南機務鈔黃》一卷
夏原吉《萬乘肇基錄》一卷
卞瑺《興濠開基錄》一卷
陸深《平元錄》一卷
童承敘《平漢錄》一卷
黃標《平夏錄》一卷
姚淶《驅除錄》一卷
蔡於谷《開國事略》十卷
孫宜《明初略》二卷
邵相《皇明啟運錄》八卷
梁億《洪武輯遺》二卷
范守己《造夏略》二卷
戴重《和陽開天記》一卷
錢謙益《開國群雄事略》十五卷,《太祖實錄辨證》三卷
(已上皆紀洪武時事。)
袁祥《建文私記》一卷
孫交《國史補遺》六卷
姜清《秘史》一卷
黃佐《革除遺事》六卷
張芹《建文備遺錄》二卷
何孟春《續備遺錄》一卷
馮汝弼《補備遺錄》一卷
許相卿《革朝志》十卷
朱睦〈木挈〉《遜國記》二卷
屠叔方《建文朝野匯編》二十卷
朱鷺《建文書法儗》四卷
陳仁錫《壬午書》二卷
曹參芳《遜國正氣紀》九卷
周遠令《建文紀》三卷
(已上紀建文時事)
都穆《壬午功臣爵賞錄》一卷,《別錄》一卷
袁褧《奉天刑賞錄》一卷
郁袞《順命錄》一卷
楊榮《北征記》一卷
金幼孜《北征前錄》一卷,《後錄》一卷
黃福《安南事宜》一卷
丘浚《平定交南錄》一卷
楊士奇《三朝聖諭錄》三卷,《西巡扈從紀行錄》一卷
(已上紀永樂、洪熙、宣德時事。)
袁彬《北征事跡》一卷
楊銘《正弦臨戎錄》一卷,《北狩事跡》一卷
李實《使北錄》一卷
劉定之《否泰錄》一卷
劉濟《革書》一卷(塞外無楮,以羊皮書之,故名《革書》。)
李賢《天順日錄》二卷
湯韶《天順實錄辨證》一卷
張楷《監國曆略》一卷
彭時《可齋筆記》二卷
(已上紀正統、景泰、天順時事。)
馬文升《西征石城記》一卷,《興復哈密記》一卷
宋端儀《立齋閒錄》四卷
梅純《損齋備忘錄》二卷
李東陽《燕對錄》二卷
劉大夏《宣召錄》一卷
陳洪謨《治世余聞》四卷(弘治)、《繼世紀聞》四卷(正德)
許進《平番始末》一卷
朱國祚《孝宗大紀》一卷
費宏《武廟初所見事》一卷
楊廷和《視草余錄》二卷
王鏊《震澤紀聞》一卷,《續紀聞》一卷,《震澤長語》二卷,《守溪筆記》二卷
王瓊《雙溪雜記》二卷
楊一清《西征日錄》一卷,《車駕幸第錄》二卷
胡世寧《桃源建昌征案》、《東鄉撫案》共十卷
祝允明《九朝野記》四卷,《江海殲渠記》一卷(紀劉六、劉七、趙風子事)
夏良勝《東戍錄》一卷
謝蕡《後鑒錄》三卷
(已上紀成化、弘治、正德時事。)
世宗《大禮集議》四卷,《纂要》二卷,《明倫大典》二十四卷,《大狩龍飛錄》二卷
王之垣《承天大志紀錄事實》三十卷
費宏《宸章集錄》一卷
張孚敬《敕諭錄》三卷,《諭對錄》三十四卷,《大禮要略》二卷,《欽明大獄錄》二卷
李時《南城召對錄》一卷,《文華盛記》一卷
夏言《聖駕渡黃河記》一卷,《記召對廟廷事》一卷,《扈蹕錄》一卷
嚴嵩《嘉靖奏對錄》十二卷
毛澄《聖駕臨雍錄》一卷
陸深《聖駕南巡錄》一卷,《北還錄》一卷
韓邦奇《大同紀事》一卷
孫允中《雲中紀變》一卷
蘇祐《雲中事紀》一卷
張岳《交事紀聞》一卷
翁萬達《平交紀事》十卷
江美中《安南來威輯略》三卷
談愷《前後平粵錄》四卷
王軾《平蠻錄》二卷
萬表《前後海寇議》三卷
鄭茂《靖海紀略》一卷
徐宗魯《松寇紀略》一卷
李日華《倭變志》一卷
張鼐《吳淞甲乙倭變志》二卷
朱紈《茂邊紀事》一卷
趙汝謙《平黔三記》一卷
徐學謨《世廟識余錄》二十六卷
高拱《邊略》五卷
劉應箕《款塞始末》一卷
方逢時《平惠州事》一卷
林庭機《平曾一本敘》一卷
查志隆《安慶兵變》一卷
曹子登《甘州紀變》一卷
王尚文《征南紀略》一卷
張居正《召對紀事》一卷
申時行《召見紀事》一卷
王錫爵《召見紀事》一卷
趙志皋《召見紀事》一卷
方從哲《乙卯召對錄》三卷
董其昌《萬曆事實纂要》三百卷
顧憲成《寤言寐言》一卷
陳惟之《乞停礦稅疏圖》一卷
郭子章《黔中止榷記》一卷,《西南三征記》一卷,《黔中平播始末》三卷
王禹聲《郢事紀略》一卷(紀楚中稅監激變事。)
郭正域《楚事妖書始末》一卷。
朱賡《勘楚始末》一卷
蔡獻臣《勘楚紀事》一卷
瞿九思《萬曆武功錄》十四卷
諸葛元聲《兩朝平攘錄》五卷
茅瑞徵《萬曆三大征考》五卷(哱氏、關白、楊應龍。)
曾偉芳《寧夏紀事》一卷
宋應昌《朝鮮復國經略》六卷
蕭應宮《朝鮮征倭紀略》一卷
王士琦《封貢紀略》一卷
李化龍《平播全書》十五卷
楊寅秋《平播錄》五卷
沈德符《野獲編》八卷
李維楨《庚申紀事》一卷
張潑《庚申紀事》一卷
(已上紀嘉靖、隆慶、萬曆時事)
《三朝要典》二十四卷(天啟中,顧秉謙等修。崇禎初,詔毀之。)
葉茂才《三案記》一卷
蔡士順《傃庵野鈔》十一卷
李枟《全黔紀略》一卷
張鍵《平藺紀事》一卷
李遜之《三朝野記》七卷
蔣德璟《愨書》十卷
李日宣《枚卜始末》一卷
楊士聰《玉堂薈記》四卷
孫承宗《督師全書》一百卷
楊嗣昌《督師紀事》五十卷
夏允彝《倖存錄》一卷
夏完淳《續倖存錄》一卷
吳偉業《綏寇紀略》十二卷
文秉《先撥志始》六卷,《烈皇小識》四卷
彭孫貽《流寇志》十四卷
李清《南渡錄》二卷
(以上紀天啟、崇禎時事。)
黃瑜《雙槐歲鈔》十卷(起洪武訖成化中事。)
倫以訓《國朝彝憲》二十卷
孫宜《國朝事跡》一百二十卷
高岱《鴻奠錄》十六卷
鄭曉《今言》四卷,《徵吾錄》二卷,《吾學編餘》一卷
潘恩《美芹錄》二卷
袁帙《皇明獻實》二十卷
孫繼芳《磯園稗史》二卷
李先芳《安攘新編》三十卷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一百卷,《識小錄》二十卷,《少陽叢談》二十卷,《明野史匯》一百卷(萬曆中,董復表彙纂諸集為《弇州史料》,凡一百卷。)
鄧球《泳化類編》一百三十六卷,《雜記》二卷
高鳴鳳《今獻匯言》二十八卷
何棟如《皇明四大法》十二卷
王禪《國朝史略》四十五卷、《別集》二卷
于慎行《谷山筆麈》十八卷
黃汝良《野紀矇搜》十二卷(起洪、永,訖嘉、隆。)
曹育賢《皇明類考》二十二卷
鄒德泳《聖朝泰交錄》八卷
張萱《西園聞見錄》一百六卷
吳士奇《徵信編》五卷,《考信編》二卷
項鼎鉉《名臣寧攘編》三十卷
范景文《昭代武功錄》十卷
(已上統紀明代事。)
寧獻王權《漢唐秘史》二卷(洪武中奉敕編次。)
吳源《至正近記》二卷
權衡《庚申外史》二卷
楊循吉《遼金小史》九卷
楊慎《滇載記》一卷
倪輅《南詔野史》一卷
包宗吉《古史補》二百卷
袁祥《新舊唐書折衷》二十四卷
程敏政《宋紀受終考》一卷
李維楨《韓范經略西夏紀》一卷
王士騏《苻秦書》十五卷
李廷機《宋賢事匯》二卷
姚士粦《後梁春秋》十卷
胡震亨《靖康盜鑒錄》一卷
陳霆《唐余紀傳》二十一卷
錢謙益《北盟會編鈔》三卷
(已上紀前代事)
──右雜史類,二百十七部,二千二百四十四卷。
楊維楨《史義拾遺》二卷
范理《讀史備忘》八卷
陳濟《通鑑綱目集覽正誤》五十九卷
趙弼《雪航膚見》十卷
李裕《分類史鈔》二十二卷
呂柟《史約》三十七卷
許誥《宋元史闡幽》三卷
張寧《讀史錄》六卷
李浩《通鑑斷義》七十卷
邵寶《學史》十三卷
王峰《通鑑綱目發微》三十卷
張時泰《續通鑑綱目廣義》十七卷
卜大有《史學要義》四卷
周山《師資論統》一百卷
鄭曉《刪改史論》十卷
柯維騏《史記考要》十卷
王洙《宋元史質》一百卷
戴璟《漢唐通鑑品藻》三十卷
鍾芳《續古今紀要》十卷
歸有光《讀史纂言》十卷
李維楨《南北史小識》十卷
萬廷言《經世要略》二十卷
張之象《太史史例》一百卷
徐明勛《史衡》二十卷
于慎行《讀史漫錄》十四卷
李贄《藏書》六十八卷,《續藏書》二十七卷
馬惟銘《史書纂略》一百卷
趙惟寰《讀史快編》六十卷
謝肇淛《史鐫》二十一卷
吳無奇《史裁》二十六卷
張溥《史論二編》十卷
楊以任《讀史四集》四卷
馮尚賢《史學匯編》十二卷
──右史鈔類三十四部,一千四十三卷
太祖《御製永鑒錄》一卷(訓親藩)、《紀非錄》一卷(訓周、齊、潭、魯諸王。)
《祖訓錄》一卷(洪武中編集,太祖制序,頒賜諸王。)
《祖訓條章》一卷(封建王國之制。)
《宗藩昭鑒錄》五卷(洪武中陶凱等編集。)
《歷代公主錄》一卷(洪武中編集。)
《世臣總錄》二卷
《為政要錄》一卷
《醒貪簡要錄》二卷
《武士訓戒錄》一卷
《臣戒錄》一卷(俱洪武中頒行。)
《存心錄》十八卷(吳沉等編集。)
《省躬錄》三卷(劉三吾等編集。)
《精誠錄》三卷(吳沉等編集。)
《國朝製作》一卷(王叔銘等編集。)
宣宗《御製歷代臣鑒》三十七卷,《外戚事鑒》五卷
萬曆中重修《大明會典》二百二十八卷,《條例全文》三十卷,《增修條例備考》二十六卷
《大明會要》八十卷(太祖開國時事,凡三十九則,不知撰人。)
李賢《鑑古錄》一卷
夏寅《政鑒》三十卷
顧灒《稽古政要》十卷
王圻《續文獻通考》二百五十四卷
鄧球《續泳化編》十七卷
鄒泉《古今經史格要》二十八卷
黃光升《昭代典則》二十八卷
周子義《國朝故實》二百卷(一名《國朝典故備遺》。)
張居正《帝鑒圖說》六卷
焦竑《養正圖解》二卷
勞堪《皇明憲章類編》四十二卷
徐學聚《國朝典匯》二百卷
唐瑤《歷代志略》四卷
張銓《鑑古錄》六卷
喬懋敬《古今廉鑒》八卷
馮應京《皇明經世實用編》二十八卷
鄧士龍《國朝典故》一百卷
黃溥《皇明經濟錄》十八卷
徐奮鵬《古今治統》二十卷
朱健《古今治平略》三十六卷
余繼登《皇明典故紀聞》十八卷
《宗藩條例》二卷(李春芳等輯。)
戚元佐《宗藩議》一卷
馮柯《歷代宗藩訓典》十二卷
張志淳《諡法》二卷
何三省《帝後尊諡紀略》一卷
鮑應鰲《皇明臣諡匯考》二卷
葉來敬《皇明諡考》三十八卷
郭良翰《皇明諡紀匯編》二十五卷
鄭汝璧《功臣封考》八卷
陸深《科場條貫》一卷
張朝瑞《皇明貢舉考》八卷,《明歷科殿試錄》七十卷,《歷科會試錄》七十卷
汪鯨《大明會計類要》十二卷
張學顏《萬曆會計錄》四十三卷
趙官《後湖志》十一卷,《後湖黃志》六卷
劉斯潔《太倉考》十卷
王儀《吳中田賦錄》五卷
徐民式《三吳均役全書》四卷
婁志德《兩浙賦役全書》十二卷
何士晉《廠庫須知》十二卷
邵寶《漕政錄》十八卷
席書《漕船志》一卷,《漕運錄》二卷
楊宏《漕運志》四卷
王在晉《通漕類編》九卷
陳仁錫《漕政考》二卷
崔旦《海運編》二卷
劉體仁《海道漕運記》一卷
王宗沐《海運志》二卷
梁夢龍《海運新考》三卷
史繼偕《皇明兵志考》三卷
侯繼高《全浙兵志考》四卷
王士琦《三雲籌俎考》四卷
何孟春《軍務集錄》六卷
閻世科《計遼始末》四卷
蔡鼎《邊務要略》十卷
周文郁《邊事小紀》六卷
王士騏《馭倭錄》八卷
方日乾《屯田事宜》五卷
楊守謙《屯田議》一卷
張抱赤《屯田書》一卷
沈摐《南船記》四卷
倪涷《船政新書》四卷
朱廷立《鹽政志》十卷
史啟哲《兩淮鹽法志》十二卷
王圻《兩浙鹽志》二十四卷
冷宗元《長蘆鹺志》七卷
李開先《山東鹽法志》四卷
詹榮《河東運司志》十七卷
謝肇淛《八閩鹺政志》十六卷
李涷《粵東鹽政考》二卷
陳善《黑白鹽井事宜》二卷
傅浚《鐵冶志》二卷
胡彥《茶馬類考》六卷
陳講《茶馬志》四卷
徐彥登《歷朝茶馬奏議》四卷
王宗聖《榷政記》十卷
薛僑《南關志》六卷
許天贈《北關志》十二卷
林希元《荒政叢言》一卷
賀燦然《備荒議》一卷
俞汝為《荒政要覽》十卷
──右故事類,一百六部,二千一百二十一卷。
《諸司職掌》十卷(洪武中翟善等編。)
《憲綱》一卷(洪武中御史台進。)
《官制大全》十六卷
《品級考》五卷
宣宗《御製官箴》一卷
郭子章《官釋》十卷
李日華《官製備考》二卷
鄭曉《直文淵閣表》一卷,《典銓表》一卷
呂本《館閣類錄》二十二卷
雷禮《列卿表》一百三十九卷
王世貞《公卿表》二十四卷
李維楨《進士列卿表》二卷
徐鑒《續列卿表》十卷
徐鑒《續列卿表》十卷
許重熙《殿閣部院大臣表》十六卷
范景文《大臣譜》十六卷
黃尊素《隆萬列卿記》二卷
陳盟《崇禎閣臣年表》一卷,《內閣行略》一卷
廖道南《殿閣詞林記》二十二卷
黃佐《翰林記》二十卷
張位《詞林典故》一卷,《史職議》一卷
陳沂《翰林志》一卷
焦竑《詞林歷官表》三卷
董其昌《南京翰林志》十二卷
周應賓《舊京詞林志》六卷
劉昌《南京詹事府志》二十卷
李默《吏部職掌》四卷
張瀚《吏部職掌》八卷
鄭汝譬《封司典故》八卷
王士騏《銓曹紀要》十六卷
宋啟明《吏部志》四十卷
汪宗伊《南京吏部志》二十卷,《留銓志余》二卷
徐大相《銓曹儀注》五卷
王崇慶《南京戶部志》二十卷
謝彬《南京戶部志》二十卷
宋端儀《祠部典故》四卷
李廷機《春官要覽》六卷
李化龍《邦政條例》十卷
譚綸《軍政條例類考》七卷
傅鶚《軍政類編》二卷
陳夢鶴《武銓邦政》二卷
李邦華《南樞新志》四卷
范景文《南樞志》一百七十卷
俞汝為《南京兵部車駕司職掌》八卷
張可大《南京錦衣衛志》二十卷
應廷育《刑部志》八卷
龐嵩《刑曹志》四卷
劉文徵《刑部事宜》十卷
陳公相《刑部文獻考》八卷
來斯行《刑部獄志》四十卷
江山麗《南京刑部志》二十六卷
曾同亨《工部條例》十卷
周夢暘《水部備考》十卷
劉振《工部志》一百三十九卷
王廷相《申明憲綱錄》一卷
劉宗周《憲綱規條》一卷
傅漢《風紀輯覽》四卷
符驗《西台雜記》八卷
何出光《蘭台法鑒錄》二十三卷
徐必達《南京都察院志》四十卷
朱廷益《通政司志》六卷
夏時正《太常志》十卷
陳慶《太常志》十六卷
盧維禎《太常志》十六卷
呂鳴珂《太常紀》二十二卷
倪嵩《太常典禮總覽》六卷
屠本畯《太常典錄》六卷
沈若霖《南京太常寺志》四十卷
顧存仁《太僕志》十四卷
楊時喬《馬政記》十二卷
李日宣《太僕志》二十二卷
雷禮《南京太僕寺志》十六卷
徐必達《光祿寺志》二十卷
韓鼎《尚寶司實錄》一卷
潘煥宿《南京尚寶司志》二十卷
周昆《六科仕籍》六卷
蕭彥《掖垣人鑒》十七卷
《國子監規》一卷(錄洪武以來訓諭。)
邢讓《國子監志》二十二卷
謝鐸《國子監續志》十一卷
吳節《南雍舊志》十八卷
黃佐《南雍志》二十四卷
王材《南雍申教錄》十五卷
崔銑《國子監條例類編》六卷
盧上銘《辟雍紀事》十五卷
汪俊《四夷館則例》二十卷,《四夷館考》二卷
楊樞《上林記》八卷
王象雲《上林匯考》五卷
焦竑《京學志》八卷
──右職官類九十三部,一千四百七十九卷。
《集禮》五十卷(洪武中梁寅等纂修。初系寫本,嘉靖中,詔禮部校刊。)
《孝慈錄》一卷(宋濂等考定喪服古制為是書,太祖有序。)
《行移繁減體式》一卷(洪武中,以元季官府文移紛冗,詔廷臣減繁,著為定式。)
《稽制錄》一卷(編輯功臣服舍制度。)
《禮制集要》一卷(官民服舍器用等式。)
《稽古定製》一卷(頒示功臣。)
《禮儀定式》一卷,《教民榜文》一卷,《鄉飲酒禮圖式》一卷(俱洪武中頒行。)
《祭祀禮儀》六卷,《郊壇祭享儀注》一卷(皆明初定式)
《巡狩事宜》一卷(永樂中儀注。)
《瑞應圖說》一卷(永樂中編次。)
憲宗《幸學儀注》一卷
世宗《御製忌祭或問》一卷,《祀儀成典》七十一卷(嘉靖間更定儀文。)
《郊祀通典》二十七卷(夏言等編次。)
《乘輿冕服圖說》一卷(嘉靖間考古衣冠之制,張璁為注說)
《武弁服製圖說》一卷(親征冠服之制,張璁為注說。)
《玄端冠服圖說》一卷(燕居冠服之制,張璁為注說。)
《保和冠服圖說》一卷(宗室冠服之制,張璁為注說。)
《圜丘方澤總圖》二卷
《圜丘方澤祭器樂器圖》二卷
《朝日夕月壇總圖》二卷
《朝日夕月壇祭器樂器圖》二卷
《神祇社稷雩壇總圖》三卷
《太廟總圖》一卷
《太廟供器祭器圖》一卷
《大享殿圖》一卷
《大享殿供器祭器圖》一卷
《天壽山諸陵總圖》一卷
《泰神殿圖》一卷
《帝王廟總圖》二卷
《皇史宬景神等殿圖》二卷
《圓明閣陽雷軒殿宇圖》一卷
《沙河行宮圖》一卷(已上俱嘉靖間制式。)
《皇明典禮》一卷(萬曆中頒。)
《朝儀》二卷,《車駕巡幸禮儀》一卷,《親王昏禮儀注》一卷,《昏禮傳制遣官圖》一卷,《陵寢儀式》一卷,《王國儀注》一卷,《儀注事例》一卷,《鴻臚儀注》二卷,《出使儀注》二卷,《射禮儀注》一卷(已上俱萬曆間制式)
《禮書》四十一卷(不知撰人,凡十七冊。目錄一,吉禮五,軍禮、凶禮共一,喪禮三,制度一,考正一,宮制二,公式二,雜禮一。)
《大明禮制》二十五卷(不知撰人。)
《嘉靖祀典》十七卷(不知撰人。)
朱國祚《冊立儀注》一卷
皇甫濂《藩府政令》一卷
郭正域《皇明典禮志》二十卷
朱勤美《王國典禮》八卷
謝鐸《祭禮儀注》二卷
羅青霄《儀注輯錄》一卷(郡邑慶賀祭祀諸儀。)
俞汝楫《禮儀志》一百卷
──右儀注類五十七部,四百二十四卷。
《大明律》三十卷(洪武六年,命刑部尚書劉惟謙詳定。篇目皆準唐律,合六百有六條。九年復釐正十有三條,余仍故。)
《更定大明律》三十卷(洪武二十八年,命詞臣同刑官參考比年律條,以類編附,凡四百六十條。)
太祖《御製大誥》一卷、《大誥續編》一卷、《大誥三編》一卷、《大誥武臣》一卷、《武臣敕諭》一卷、《昭示奸黨錄》一卷、《第二錄》一卷、《第三錄》三卷(已上三《錄》皆胡黨獄詞。)
《逆臣錄》五卷(藍黨獄詞。)
《彰善癉惡錄》三卷,《癉惡續錄》一卷,《集犯諭》一卷,《戒敕功臣鐵榜》一卷(已上皆洪武中頒。)
何廣《律解辨疑》三十卷
鄭節《續真西山政經》二卷
薛瑄《從政錄》一卷
盧雍《祥刑集覽》二卷
何文淵《牧民備用》一卷,《司刑備用》一卷
陳廷璉《大明律分類條目》四卷
顧應祥《重修問刑條例》七卷
劉惟謙《唐律疏義》十二卷
張楷《大明律解》十二卷
應檟《大明律釋義》三十卷
高舉《大明律集解附例》三十卷
范永鑾《大明律例》三十卷
陳璋《比部招擬》二卷
段正《柏台公案》八卷
應廷育《讀律管窺》十二卷
雷夢麟《讀律瑣言》三十卷
孫存《大明律讀法書》三十卷
王樵《讀律私箋》二十四卷
林兆珂《注大明律例》二十卷
王之垣《律解附例》八卷
舒化《問刑條例》七卷,《刑書會據》三十卷
王肯堂《律例箋解》三十卷
歐陽東鳳《闡律》一卷
熊鳴岐《昭代王章》十五卷
吳訥《祥刑要覽》二卷
鄒元標《筮仕要訣》一卷
蘇茂相《臨民寶鏡》十六卷
陳龍正《政書》二十卷
曹璜《治術綱目》十卷
──右刑法類,四十六部,五百九卷。
《開國功臣錄》三十一卷(黃金編次,自徐達至指揮李觀,凡五百九十一人)
謝鐸《名臣事略》二十卷(洪武至成化時人。)
彭韶《名臣錄贊》二卷
楊廉《名臣言行錄》四卷,《理學名臣言行錄》二卷
徐紱《名臣琬琰錄》五十四卷
徐咸《名臣言行錄前集》十二卷,《後集》十二卷
王道《名臣琬琰錄》二卷,《續錄》二卷
張芹《備遺錄》一卷
何孟春《續遺錄》一卷
何喬新《勛賢琬琰集》二卷
唐龍《康山群忠錄》一卷,《二忠錄》二卷(紀王禕、吳雲事。)
沈庭奎《名臣言行錄新編》三十四卷
楊豫孫《補輯名臣琬琰錄》一百十卷
雷禮《閣臣行實》八卷,《列卿記》一百六十五卷(起洪武,訖嘉靖。禮子映補隆慶一朝。)
王世貞《嘉靖以來首輔傳》八卷,《名卿紀跡》六卷
吳伯與《內閣名臣事略》十六卷
薛應旂《皇明人物考》七卷(鄭以偉注。)
唐樞《國琛集》二卷
史繼偕《越章》六卷(明代八閩人傳。)
顧璘《國寶新編》一卷
項篤壽《今獻備遺》四十二卷
凌迪知《名臣類苑》四十六卷
錢薇《名臣事實》三十卷
耿定向《先進遺風》二卷
李廷機《閣臣錄》六卷
焦竑《國史獻徵錄》一百二十卷(《經籍志》作三百六十卷)、《遜國忠節錄》八卷
唐鶴徵《輔世編》六卷,《續編》五卷
徐即登《建文諸臣錄》二卷
童時明《昭代明良錄》二十卷
劉夢雷《名臣考》四卷
林墊《重輯名臣錄》二卷
朱謀〈土韋〉《藩獻記》四卷
朱勤美《公族傳略》二卷
過庭訓《直省分郡人物考》一百十五卷
王兆雲《詞林人物考》十六卷
張璽《明尚友集》十六卷
江盈科《明臣小傳》十六卷
瞿汝說《臣略纂聞》十二卷
錢士升《皇明表忠錄》二卷
余翹《池陽三忠傳》一卷(紀黃觀、金焦、陳敬宗事。)
馮復京《先賢事略》十卷
李裁《明臣論世》四卷
林之盛《應諡名臣傳》十二卷
杜瓊《紀善錄》一卷
陳沂《畜德錄》一卷
蘇茂相《名臣類編》二卷
史旌賢《維風編》二卷
鄒期禎《東林諸賢言行錄》五卷(已上皆紀明代人物。)
《相鑒》二十卷
(洪武十三年罷中書省,詔儒臣采歷代史所載相臣,賢者自蕭何至文天祥八十二人,為傳十六卷;不肖者自田蚡至賈似道二十六人,為傳四卷。太祖制序。)
《外戚傳》三卷(永樂中,編輯漢以後可為法戒者。成祖制序。)
《古今列女傳》三卷(永樂中解縉等編。)
宋濂《唐仲友補傳》一卷,《浦江人物記》二卷
胡廣《文丞相傳》一卷
朱右《李鄴侯傳》二卷
方槐生《莆陽人物誌》三卷
謝應芳《懷古錄》三卷,《思賢錄》六卷
劉徵《金華名賢傳》三卷
丁元吉《陸丞相蹈海錄》一卷
賈斌《忠義集》四卷
尹真《南宋名臣言行錄》十六卷
楊循吉《吳中往哲記》一卷
謝鐸《尊鄉錄》十卷
董遵《金華淵源錄》二卷
金江《義烏人物誌》二卷
金賁亨《台學源流》二卷
王佐《東嘉先哲錄》二十卷
南逢吉《越中述傳》四卷
周璟《昭忠錄》五卷
程敏政《宋遺民錄》十五卷
方鵬《崑山人物誌》八卷
姜絅《漢名臣言行錄》八卷
魏顯國《歷代相臣傳》一百六十八卷,《守令傳》二十四卷,《儒林傳》二十卷
陳鎬《金陵人物誌》六卷
王賓《吳下名賢紀錄》一卷
龔守愚《臨江先哲言行錄》二卷
劉元卿《江右歷代名賢錄》二卷
黃佐《廣州人物誌》二十四卷
劉有光《麻沙劉氏忠賢傳》四卷
孫承恩《歷代聖賢像贊》六卷
楊時偉《諸葛武侯全書》十卷
王承裕《李衛公通纂》四卷
戴銑《朱子實紀》十二卷
祝允明《蘇材小纂》六卷
張袴《吳中人物誌》十三卷
袁袠《吳中先賢傳》十卷
劉鳳《續吳先賢贊》十五卷
歐大任《百粵先賢志》四卷
耿定向《二孝子傳》一卷
楊俊民《河南忠臣集》八卷,《烈女集》五卷
桑喬《節義林》六卷
王冥《歷代忠義錄》十八卷
鄒泉《人物尚論編》二十卷
鄭瑄《唐忠臣睢陽錄》二卷
黃省曾《高士傳頌》二卷
皇甫濂《逸民傳》二卷
皇甫涍《續高士傳》十卷
薛應旂《隱逸傳》二卷,《高士傳》四卷
黃姬水《貧士傳》二卷
錢一本《遁世編》十四卷
李默《建寧人物誌》三卷
呂維祺《節孝義忠集》四卷
徐標《忠孝廉節集》四十卷
顧憲成《桑梓錄》十卷
李廷機《漢唐宋名臣錄》五卷
王鴻儒《掾曹名臣錄》一卷
丁明登《古今長者錄》八卷
朱睦〈木挈〉《中州人物誌》十六卷
朱謀〈土韋〉《豫章耆舊傳》三卷
朱常淓《古今宗藩懿行考》十卷
郭良翰《歷代忠義匯編》二十六卷
屠隆《義士傳》二卷
沈堯中《高士匯林》二卷
顧樞《古今隱居錄》三十卷
陳懋仁《壽者傳》三卷
陳繼儒《邵康節外紀》四卷,《逸民史》二十二卷
璩之璞《蘇長公外紀》十二卷
徐勃《蔡端明別紀》十卷
范明泰《米襄陽志林》十三卷
徐學聚《兩浙名賢錄》五十四卷,《外錄》八卷
曹學牷《蜀中人物記》六卷
郭凝之《孝友傳》二十四卷
王道隆《吳興名賢續錄》六卷
陳克仕《古今彤史》八卷
曹思學《內則類編》四卷
顧昱《至孝通神集》三十卷
張采《宋名臣言行錄》十六卷
夏樹芳《女鏡》八卷
潘振《古今孝史》十二卷
(已上皆紀曆代人物。)
──右傳記類,一百四十四部,一千九百九十七卷。
《大明志書》(洪武三年詔儒士魏俊民等類編天下州郡地理形勢、降附顛末為書。卷亡。)
《寰宇通志》一百十九卷(景泰中修。)
《一統志》九十卷(天順中李賢等修。)
《承天大志》四十卷(嘉靖中,顧璘修《興都志》二十四卷。世宗以其載獻帝事實,於志體例不合,詔徐階等重修。)
桂萼《歷代地理指掌》四卷,《明輿地指掌圖》一卷
羅洪先《增補朱思本廣輿圖》二卷
蔡汝楠《輿地略》十一卷
吳龍《郡縣地理沿革》十五卷
盧傳印《職方考鏡》六卷
張天復《皇輿考》十二卷
蔡文《職方鈔》十卷
曹嗣榮《輿地一覽》十五卷
郭子章《郡縣釋名》十六卷,《古今郡國名類》三卷
項篤壽《考定輿地圖》十卷
徐樞《寰宇分合志》八卷
曹學牷《一統名勝志》一百九十八卷
陸應陽《廣輿記》二十四卷
陳組綬《職方地圖》三卷
張元陽《方隅武備》十六卷(一作《方隅武事考》。)
龐迪我《海外輿圖全說》二卷
劉崧《北平八府志》三十卷,《北平事跡》一卷
郭造卿《燕史》一百二十卷
劉侗《帝京景物略》八卷
孫國敉《燕都遊覽志》四十卷
蔣一葵《長安客話》八卷
沈應文《順天府志》六卷
唐舜卿《涿州志》十二卷
汪浦《薊州志》九卷
張欽《保定府志》二十五卷
潘恩《祁州志》六卷
戴詵《易州志》三十卷
樊文深《河間府志》二十八卷
廖紀《滄州志》四卷
項喬《董子故里志》六卷
雷禮《真定府志》三十二卷
倪璣《定州志》四卷
曹安《冀州志》四卷
陳棐《廣平府志》十六卷
宋訥《東郡志》十六卷
唐錦《大名府志》二十八卷
王崇慶《開州志》十卷
張廷綱《永平府志》十一卷
陳士元《灤州志》十一卷
胡文璧《天津三衛志》十卷
馬中錫《宣府志》十卷
畢恭《遼東志》九卷
李輔《重修遼東志》十二卷
《洪武京城圖志》一卷
陳沂《南畿志》六十四卷,《金陵世紀》四卷,《金陵古今圖考》一卷
顧起元《客座贅語》十卷
王兆雲《烏衣佳話》八卷
周暉《金陵瑣事》八卷,《剩錄》八卷
《留都錄》五卷(見國子監書目,不著撰人。)
程嗣功《應天府志》三十二卷
柳瑛《中都志》十卷
袁又新《鳳陽新書》八卷
汪應軫《泗州志》十二卷
王浩《亳州志》十卷
呂景蒙《潁州志》二十卷
潘鏜《廬陽志》三十卷
楊循吉《廬陽客記》一卷
潘塤《淮郡文獻志》二十六卷
陳文燭《淮安府志》十六卷
高宗本《揚州府志》十卷
沈明臣《通州志》八卷
張珩《高郵州志》三卷
陳奇《泰州志》八卷
盧熊《吳邦廣記》五十卷
劉昌《蘇州續志》一百卷
王鏊《姑蘇志》六十卷
劉鳳《續吳錄》二卷,《吳郡考》二卷
桑悅《太倉州志》十一卷
錢岡《雲間通志》十八卷
顧清《松江府志》三十二卷
陳繼儒《松江府志》九十四卷
謝應芳《毗陵續志》十卷
王亻與《毗陵志》四十卷
張愷《常州府志續集》八卷
唐鶴徵《常州府志》二十卷
沈敕《荊溪外紀》二十五卷
王樵《鎮江府志》三十六卷
胡纘宗《安慶府志》三十一卷
鍾城《太平府志》二十卷
李默《寧國府志》十卷
王崇《池州府志》九卷
朱同《新安志》十卷
程敏政《新安文獻志》一百卷
何東序《徽州府志》二十二卷
程一枝《鄣大事記》二卷
李德陽《廣德州志》十卷
陳璉《永陽志》二十六卷
胡松《滁州志》四卷
周斯盛《山西通志》三十三卷
張欽《大同府志》十八卷
呂柟《解州志》四卷
孔天胤《汾州府志》八卷
栗應麟《潞安府志》十二卷
周弘禴《代州志》二卷
陸釴《山東通志》四十卷
黃瓚《齊魯通志》一百卷
彭勖《山東郡邑勝覽》九卷
李錦《泰安州志》十卷
邢侗《武定州志》十五卷
于慎行《兗州府志》五十二卷
莫驄《濟寧州志》十三卷
舒祥《沂州志》四卷
李珏《東昌府志》九卷
鄧韍《濮州志》十卷
周禧《臨清州志》十八卷
馮惟訥《青州府志》十八卷
李時颺《少陽乘》二十卷
鍾羽正《青州風土記》四卷
任順《莒州志》六卷
潘滋《登州府志》十卷
楊循吉《寧海州志》二卷
胡杞忠《萊州府志》八卷
郭維洲《平度州志》二卷
胡諲《河南總志》十九卷
鄒守愚《河南通志》四十五卷
李濂《汴京遺蹟志》二十四卷,《祥符文獻志》十七卷
朱睦〈木挈〉《中州文獻志》四十卷,《開封府志》八卷
邵寶《許州志》三卷
馮相《陳州志》四卷
吳三樂《鄭州志》六卷
徐衍祥《禹州志》十卷(萬曆中,鈞州改曰禹州。)
李嵩《歸德府志》八卷
李孟昜《睢州志》一卷
程應登《睢州志》七卷
崔銑《彰德府志》八卷(一名《鄴乘》。)
郭朴《續志》三卷
劉湜《磁州志》四卷
李遇春《衛輝府志》七卷
何瑭《懷慶府志》十二卷
喬縉《河南郡志》四十二卷
程緒《陝州志》十卷
葉珠《南陽府志》十卷
張仙《鄧州志》六卷
牛孟耕《裕州志》六卷
陳鑾《汝寧府志》八卷
李本固《汝南新志》二十二卷
江貴《信陽州志》二卷
張輝《光州志》十卷
方應選《汝州志》四卷
伍福《陝西通志》三十五卷(成化中修。)
馬理《陝西通志》四十卷(嘉靖中修。)
何景明《雍大記》三十六卷
李應祥《雍勝略》二十四卷
南軒《關中文獻志》八十卷
宋廷佐《乾州志》二卷
喬世寧《耀州志》十一卷
任慶雲《商州志》八卷
周易《鳳翔府志》五卷
賈鳳翔《鳳翔府歷代事跡紀略》二卷
範文光《豳風考略》三卷
趙時春《平涼府志》十三卷
胡纘宗《漢中府志》十卷,《鞏郡記》三十卷,《秦州志》三十卷
熊爵《臨洮府志》十卷
韓鼎《慶陽府志》十卷
胡汝礪《寧夏新志》八卷
鄭汝璧《延綏鎮志》八卷
楊寧《固原州志》二卷
李泰《蘭州志》十二卷
張最《岷州衛志》一卷
李璣《洮州衛志》五卷
郭伸《甘州衛志》十卷
朱捷《河州志》四卷
包節《陝西行都司志》十二卷
孟秋《潼關衛志》十卷
王崇古《莊浪漫記》八卷
薛應旂《浙江通志》七十二卷
夏時正《杭州府志》六十四卷(成化中修。)
陳善《杭州府志》一百卷,《外志》一卷、(全郡山川原委。)《武林風俗略》一卷
吳瓚《武林紀事》八卷
柳琰《嘉興府志》三十二卷
李日華《〈土韋〉李叢談》四卷
江翁儀《湖州府志》二十四卷
徐獻忠《吳興掌故集》十七卷
江一麟《安吉州志》八卷
李德恢《嚴州府志》二十三卷
吳堂《富春志》六卷
徐與泰《金華文獻志》二十二卷
吾哻《衢州府志》十四卷
何鏜《括蒼志》五十五卷,《括蒼匯紀》十五卷
樓公璩《括蒼志補遺》四卷
司馬相《越郡志略》十卷
張元忭《紹興府志》六十卷
李堂《四明文獻志》十卷
張時徹《寧波府志》四十二卷
范理《天台要略》八卷
謝鐸《赤城新志》二十三卷
王啟《赤城會通記》二十卷
李漸《三台文獻志》二十三卷
王瓚《溫州府志》二十三卷
林庭〈木昂〉《江西通志》三十七卷
王宗沐《江西大志》八卷
趙秉忠《江西輿地圖說》一卷
王世懋《饒南九三郡輿地圖說》一卷
郭子章《注豫章古今記》一卷,《豫章雜記》八卷,《廣豫章災祥記》六卷
盧廷選《南昌府志》五十卷
江汝璧《廣信府志》二十卷
王時槐《吉安府志》二十六卷
郭子章《吉志補》二十卷
熊相《瑞州府志》十四卷
陳定《袁州府志》九卷
余文龍《贛州府志》二十卷
虞愚《虔台志》十二卷
談愷《虔台續志》五卷
魏裳《湖廣通志》九十八卷
廖道南《楚紀》六十卷
陳士元《楚故略》二十卷
郭正域《武昌府志》六卷
朱衣《漢陽府志》三卷
曹璘《襄陽府志》二十卷
謝澭《均州志》八卷
顏木《隨州志》二卷
舒旌《黃州府志》十卷
甘澤《蘄州志》九卷
王寵懷《荊州府志》十二卷
張春《夷陵州志》十卷
劉璣《岳州府志》十卷
張治《長沙府志》六卷
陸東《寶慶府志》五卷
楊佩《衡州府志》九卷
朱麟《常德府志》二卷
胡靖《沅州志》七卷
姚昺《永州府志》十卷
林球《荊門州志》十卷
童承敘《沔陽州志》十八卷
周紹稷《鄖陽府志》二十一卷
王心《郴州志》六卷
黃仲昭《八閩通志》八十七卷,《邵武府志》二十五卷
王應山《閩大記》五十五卷,《閩都記》三十二卷
何喬遠《閩書》一百五十四卷
王世懋《閩部疏》一卷
陳鳴鶴《閩中考》一卷,《晉安逸志》三卷
林燫《福州府志》三十六卷
林材《福州府志》七十六卷
周瑛《興化府志》五十四卷
鄭岳《莆陽文獻志》七十五卷
黃鳳翔《泉州府志》二十四卷
何炯《清源文獻志》八卷
陳懋仁《泉南雜記》二卷
徐鑾《漳州府志》三十八卷
劉璵《建寧府志》六十卷
游居敬《延平府志》三十四卷
張大光《福寧州志》十六卷
王元正《四川總志》八十卷
楊慎《全蜀藝文志》五十四卷
杜應芳《補蜀藝文志》五十四卷
郭棐《四川通志》三十六卷,《夔州府志》十二卷,《夔記》四卷
曹學牷《蜀漢地理補》二卷,《蜀郡縣古今通鐸》四卷,《蜀中風土記》四卷,《方物記》十二卷
彭韶《成都志》二十五卷
周洪謨《敘州府志》十二卷
金光《涪州志》二卷
陳嘉言《嘉州志》十卷
余承勛《西眉郡縣誌》十卷
戴璟《廣東通志》七十二卷
郭棐《粵大記》三十二卷,《嶺南名勝志》十六卷
謝肇淛《百粵風土記》一卷
張邦翼《嶺南文獻志》十二卷,《補遺》六卷
馬欻《南粵概》四卷
黃佐《廣州府志》二十二卷,《香山志》八卷
鄭敬甫《惠大記》六卷
郭春震《潮州府志》八卷
郭子章《潮中雜記》十二卷
符錫《韶州府志》十卷
葉春及《肇慶府志》二十卷
王佐《瓊台外紀》五卷,《珠崖錄》五卷
顧玠《海槎餘錄》一卷
張詡《厓門新志》十八卷
周孟中《廣西通志》六十卷
魏浚《西事珥》八卷,《嶠南瑣記》二卷
陳璉《桂林志》三十卷
張鳴鳳《桂故》八卷,《桂勝》十四卷
謝少南《全州志》七卷
黨緒《思恩府志》四卷
田秋《思南府志》八卷
郭棐《右江大志》十二卷
《雲南志書》六十一卷(洪武十四年既平雲南,詔儒臣考定為書。)
李元陽《雲南通志》十八卷,《大理府志》十卷
陳善《滇南類編》十卷
楊慎《滇程記》一卷
彭汝實《六詔紀聞》一卷
楊鼐《南詔通志》十卷
諸葛元聲《滇史》十四卷
吳懋《葉榆檀林志》八卷
楊士雲《黑水集證》一卷,《郡大記》一卷
趙瓚《貴州新志》十七卷
謝東山《貴陽圖考》二十六卷
郭子章《黔記》六十卷,《黔小志》一卷
祁順《石阡府志》十卷
袁表《黎平府志》九卷
周瑛《興隆衛志》二卷
許論《九邊圖論》三卷
魏煥《九邊通考》十卷
霍冀《九邊圖說》一卷
范守己《籌邊圖說》三卷
劉效祖《四鎮三關志》十二卷
蘇祐《三關紀要》三卷
劉昌《兩鎮邊關圖說》二卷
翁萬達《宣大山西諸邊圖》一卷
楊守謙《大寧考》一卷,《紫荊考》一卷,《花馬池考》一卷
楊一葵《雲中邊略》四卷
楊時寧《大同鎮圖說》三卷,《大同分營地方圖》一卷
張雨《全陝邊政考》十二卷
劉敏寬《延鎮圖說》二卷
楊錦《朔方邊紀》五卷
詹榮《山海關志》八卷
莫如善《威茂邊政考》五卷
方孔召《全邊略記》十二卷
胡宗憲《籌海圖編》十三卷
黃光升《海塘記》一卷
仇俊卿《海塘錄》十卷
鄭若曾《萬裏海防圖論》二卷,《江南經略》八卷
王在晉《海防纂要》十三卷
謝廷傑《兩浙海防類考》十卷
范淶《續編》十卷
李如華《溫處海防圖略》二卷
安國賢《南澳小記》十二卷,《南日寨小記》十卷
吳時來《江防考》六卷
洪朝選《江防信地》二卷
吳道南《國史河渠志》二卷
劉隅《治河通考》十卷
劉天和《問水集》六卷
吳山《治河通考》十卷
潘季馴《河防一覽》十四卷,《宸斷大工錄》十卷
潘大復《河防榷》十二卷
張光孝《西瀆大河志》六卷
黃克纘《疏治黃河全書》二卷
徐標《河患備考》二卷,《河防律令》二卷
王恕《漕河通志》十四卷
王瓊《漕河圖志》八卷
車璽《漕河總考》四卷
顧寰《漕河總錄》二卷
高捷《漕黃要覽》二卷
黃承玄《河漕通考》四十五卷,《安平鎮志》十一卷,《北河紀略》十四卷
秦金《通惠河志》二卷
謝肇淛《北河紀》八卷,《紀余》四卷
朱國盛《南河志》十四卷
陳夢鶴《濟寧閘河類考》六卷
徐源《山東泉志》六卷
王寵《東泉志》四卷,《濟寧閘河志》四卷
張純《泉河紀略》八卷
胡瓚《泉河史》十五卷
張橋《泉河志》六卷
馮世雍《呂梁洪志》一卷
陳穆《徐州洪志》十卷
袁黃《皇都水利》一卷
伍余福《三吳水利論》一卷
歸有光《三吳水利錄》四卷
許應夔《修舉三吳水利考》四卷
王道行《三吳水利考》二卷
王圻《東吳水利考》十卷
沈摐《吳江水利考》四卷
賈應璧《紹興水利圖說》二卷
何鏜《名山記》十七卷
慎蒙《名山一覽記》十五卷
都穆《游名山記》六卷
黃以升《游名山記》六卷
查志隆《岱史》十八卷
宋燾《泰山紀事》十二卷
燕汝靖《嵩獄古今集錄》二卷
李時芳《華獄全集》十卷
婁虛心《北嶽編》五卷
王浚和《恆岳志》二卷
彭簪《衡岳志》八卷
孫存《嶽麓書院圖志》一卷
《太岳太和山志》十五卷(洪熙中道士任自垣編。)
葛寅亮《金陵梵剎志》五十二卷
張萊《京口三山志》十卷
劉大彬《茅山志》十五卷
王鏊《震澤編》八卷
盧雍《石湖志》十卷
談修《惠山古今考》十卷
潘之恆《新安山水志》十卷,《黃海》二十九卷
方漢《齊雲山志》七卷
汪可立《九華山志》二卷
吳之鯨《武林梵剎志》十二卷
田汝成《西湖遊覽志》二十四卷
張元忭《雲門志略》五卷
周應賓《普陀山志》五卷
僧傳燈《天台山志》二十九卷
朱諫《雁山志》四卷
桑喬《廬山紀事》十二卷
劉俊《白鹿洞書院志》六卷
楊亘《武夷山志》六卷
黃天全《九鯉湖志》六卷
劉中藻《洞山九潭志》四卷
喬世寧《五台山志》一卷
李應奇《崆峒志》二卷
僧德清《曹溪志》四卷
左宗郢《麻姑山志》十七卷
陳璉《羅浮志》十五卷
謝肇淛《支提山志》七卷,《鼓山志》十二卷
楊士奇《北京紀行錄》二卷
劉定之《代祀錄》一卷
陸深《停驂錄》二卷
李東陽《東祀錄》三卷
張寧《奉使錄》二卷
李思聰《百夷傳》一卷(洪武中出使緬國所紀。)
費信《星槎勝覽集》二卷,《天心紀行錄》一卷(永樂中從鄭和使西洋所紀。)
陳誠《西域行程記》二卷
馬歡《瀛涯勝覽》一卷
倪謙《朝鮮紀事》一卷,《遼海編》四卷
錢溥《朝鮮雜誌》三卷,《使交錄》一卷
黃福《安南水程日記》二卷
龔用卿《使朝鮮錄》三卷
謝杰《使疏球錄》六卷
李文鳳《粵嶠書》二十卷(經安南事。)
黃省曾《西洋朝貢典錄》二卷
張燮《東西洋考》十二卷
李言恭《日本考》五卷
侯繼高《日本風土記》四卷
卜大同《備倭國記》四卷,《征苗圖記》一卷
田汝成《炎徼紀聞》四卷
寧獻王權《異域志》一卷
嚴從簡《殊域周咨錄》二十四卷
羅曰褧《咸賓錄》八卷
茅瑞徵《象胥錄》八卷
尹耕《譯語》一卷
艾儒略《職方外紀》五卷
右地理類,四百七十一部,七千四百九十八卷。
《天潢玉牒》一卷,《宗支》二卷(男女各一冊)、《宗譜》一卷,《主婿譜牒》一卷(已上皆明初修。)
朱睦〈木挈〉《帝系世表》一卷,《周國世系表》一卷,《周乘》一卷,《鎮平世系錄》二卷
《周憲王年表》二卷
《周定王年表》一卷
《楚王宗支》一卷
《蜀府宗支圖譜》一卷
朱宙枝《統宗繩蟄錄》十二卷
吳震元《宋相譜》二百卷
朱右《邾子世家》一卷
盧熊《孔顏世系譜》二卷
楊廉《二程年譜》一卷
李默《朱子年譜》四卷
徐渤《蔡忠惠年譜》一卷
郭勛《三家世典》一卷(輯徐達、沐英、郭英三家世系勛伐本末。)
《中山徐氏世系錄》一卷
《李韓公家乘》一卷
李臨淮《遐思錄》八卷
吳沈《千家姓》一卷
楊信民《姓源珠璣》六卷
邢參《姓氏匯典》二卷
楊慎《希姓錄》五卷
王文翰《尚古類氏集》十二卷
李日華《姓氏譜纂》七卷
曹宗儒《郡望辨》二卷
陳士元《姓匯》四卷,《姓觿》二卷,《名疑》四卷
凌迪知《歷代帝王姓系統譜》六卷,《姓氏博考》十四卷,《萬姓統譜》一百四十卷
余寅《同姓名錄》十二卷
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辨證》四十卷
──右譜牒類,三十八部,五百四卷。
譯文
有的刑法是明代新創的,不合古制,廷杖、束廠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就是。
這幾種刑法殺人極慘,而不依據法律。
繼位君主都跟著實行,到明末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歷有朝野政令,完全操縱在武夫或宦官手中,確實可嘆。
太祖曾經和侍臣討論君主對待大臣的禮節。
太史令劉基說:「古代公卿犯了罪,準備一盤水,將劍放在盤上,到悔過之室去自刎,不曾輕易折辱他們,故大臣的體面得以保存。」侍讀學士詹同於是取《大戴禮》和賈誼疏文進獻給皇帝,並且說:「古代施刑不加在大夫身上,是為了激勵廉恥之心。
一定按這樣辦,君恩臣禮纔都能盡到。」皇帝認為很對。
洪武六年,工部尚書王肅犯法應受笞刑,太祖說:「六卿身份貴重,不宜因瑣事折辱。」命令他用俸祿贖罪。
後來群臣因過失或牽連受到處分,允許用俸祿贖罪,起始於此。
可是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兩人都被鞭笞致死,工部尚書薛祥死於杖下,所以上書者說大臣有罪應行誅殺,不宜加以侮辱。
廷杖的刑罰,亦從太祖開始。
宣德三年,皇帝因御史嚴皚、方鼎、何杰等沉湎於酒色,許久不來朝見參拜而發怒,下令將他們戴上枷鎖示眾。
從那以後,諫官就有了戴刑具的。
到了正統年間,王振專權,尚書劉中敷,侍郎昊璽、陳瑺,祭酒李時勉都受遇這種折辱,而在殿外石階上施行杖刑已習以為常。
成化十五年,汪直誣陷侍郎馬文升、都御史牟俸等人,皇帝下詔責備給事御史李俊、王浚等五十六人包庇汪直,每人廷杖二十下。
正德十四年,因為群臣進諫阻止皇帝南巡,廷杖舒芬、黃鞏等一百四十六人,十一人被打死。
嘉靖三年,群臣向皇帝爭大禮,皇帝下令廷杖豐熙等一百三十四人,十六人被打死。
嘉靖中期刑法愈加嚴峻,就是朝廷大臣也免不了笞辱。
宣府大同總督翟鵬、薊州巡撫朱方因為撤除防衛過早,宣府大同總督郭宗皋、大同巡撫陳耀因為敵寇侵入了大旦,刑部侍郎彭黯、左都御史屠僑、大理卿沈良才因為拖延議定丁汝夔的案子,戎政侍郎蔣應奎、左通政唐國相因子侄輩虛報軍功,都被逮捕而受了杖刑。
朱方和陳耀被當場打死,而彭黯、屠僑、沈良才等人杖刑受畢,立即催促辦理公事。
對公卿的侮辱,前所未有。
又在正月初一朝賀時,因對六科給事中張思靜等發怒,一律穿著朝服實行杖責,天下人無不驚駭。
四十多年之中,嘉靖帝用杖刑打死的朝士,比前代多幾倍。
萬曆五年,因為對張居正守喪未滿期而出仕不同意,杖責昊中行等五人。
此後盧洪春、孟養浩、王德完等人都被杖責,杖數多的達一百下。
後宋皇帝越發厭惡進言者,臣下的奏疏往往留在宮中不理睬,廷杖也擱置起來不用了。
天啟時,太監王體干奉敕命大審,重重地笞打外戚李承恩,以取悅於魏忠賢。
於是萬燥、昊裕中都死在杖下,政府的中央機構為之竭力諫諍,也不能保。
內閣大臣葉向高說:「數十年沒有施行的弊政,十天以內出現了三次,萬萬不可再施行了。」魏忠賢這纔放棄了廷杖,而將自己想殺的人一律下交鎮撫司,士大夫更是沒有生路了。
南京施行廷杖,開始於成化十八年。
南御史李珊等因收成不好請求賑濟。
皇帝摘出其奏疏中的錯字,命令錦衣衛帶著他們到南京午門前,每人杖責二十下,讓守備太監監刑。
到正德年問,南御史李熙檢舉貪官污吏觸怒了劉瑾,劉瑾假傳聖旨杖責他三十下。
當時南京禁衛軍長時間沒有用刑了,劉瑾命選取兵卒練習了幾天,纔施杖刑,差點把李熙打死。
東廠是成祖時創設的。
錦衣衛的監獄,太祖曾經使用遇,後來禁止使用,其重新啟用亦從永樂時開始。
廠與衛相輔相成,故說起它們來並稱廠衛。
當初,成祖興起於北平,刺探官中的事,多以建文帝左右近臣為耳目。
因此即位後專門倚重宦官,在柬安門北面設立了束廠,叫自己寵愛的心腹在那裡當提督,搜尋有陰謀反叛、妖言惑眾與有大奸大惡行為的人等。
東廠與錦衣衛權勢平齊,大概是遷都以後的事了。
不過錦衣衛指揮紀綱、門逵等大受寵幸,相繼執掌權柄,廠權比不上它。
到憲宗時,尚銘掌管柬廠,又另設西廠刺探諸事,讓汪直督領,所掌管的武裝騎吏數量比束廠多一倍。
這些人從京城到全國各地,往來交錯偵探諸事,連諸侯王的府第也不能倖免。
汪直曾被廢黜而又復用,先後管事共六年,冤死其手下者累累相連,他的權勢速遠大於錦衣衛。
遇到汪直幾次出外到邊防監軍,大學士萬安纔進言說:「太宗建置北京,命令錦衣衛官員搜訪,還擔心外地官吏徇情作弊,又設置束廠,命內臣掌管。
此制實行五六十年了,辦事有固定規程。
過去妖怪狐精夜裡出來,人心驚惶,勞煩聖土思慮,故添設西廠,特任命汪直督查,以戒備不能預測的事件。
這是權宜之計,用來安撫人心的。
前段時間國內的紛擾,臣不贅述了。
現在汪直鎮撫大同,京城人眾口一辭,都認為撤銷西廠最便利。
伏望聖恩特別降旨撤銷它,官員們都回到原來的衛所,這將是宗廟國家的大幸事。」皇帝聽從了他的建議。
尚銘專權,不久也被革職。
弘治元年,員外郎張倫請求廢除束廠,皇帝不答覆。
不過孝宗仁厚,廠、衛都不敢兇橫,管理二廠的官員羅祥和楊鵬,奉行職責而已。
璽德元年殺柬廠太監王岳,命令丘聚替代他,又設西廠以任命谷大用,他們都是劉瑾集團里的人。
雨廠爭奪掌權,派遣巡邏兵四出偵探。
南康昊登顥等人舉辦龍舟競渡遊戲,結果自己被處死,家產被籍沒,親人淪為官奴。
偏遠的州縣裡,人們一見到穿著華麗服裝騎著高頭大馬操北京口音的人,就奔走相告,紛紛逃避躲藏。
官吏們聽到風聲,悄悄送上賄賂。
於是無賴之徒乘機作奸邪之事,天下人都畏懼得疊足而立。
而衛使石文義也是劉瑾的私黨,廠衛的勢力合二為一了。
劉瑾又將惜薪司的外薪廠改焉辦事廠,榮府舊倉地為內辦事廠,自己主管。
京城人叫它做內行廠,就是東西廠也在他們的監視之中,其酷烈更為厲害。
內行廠並且創造新例,對囚犯不論輕重一律先施杖刑,然後判子子孫孫永遠戍邊。
有的人還用大枷枷著頸項發遣,枷的重量有達一百五十斤的,犯人戴不了幾天就喪命。
尚寶卿顱璇、副使姚祥、工部郎張璋、御史王時中等人都沒有倖免,被折磨得瀕臨死亡然後纔貶謫戍邊。
御史柴文顯、汪澄甚至因為輕微的罪過而被凌遲處死。
官吏、軍士和平民被非法折磨死的有數千人。
劉瑾被誅殺以後,西廠和內行廠都撤銷了,惟有束廠依然如故。
張銳主管束廠,與錦衣衛衛使錢寧都藉著搜訪之事恣意羅織罪名陷害人。
廠衛之稱因此大噪。
嘉靖二年,束廠芮景賢任用千戶陶淳,幹了許多誣陷人的事。
給事中劉最持章上奏反對,被判貶官到廣德州。
御史黃德用叫他乘驛車去廣德,適逢有個叫顏如環的人與他同行,用黃包袱裹了行裝。
芮景賢立刻上奏,二人被捕下獄,按不同情況編伍充軍戍邊。
給事中劉濟進言:「劉最所犯的罪過不至於發配戍邊。
而且,他是由宦官逮捕酌,罪名是武夫羅織的,裁決是通過內部下旨進行的,怎麼好昭示天下?」皇帝不予響應。
當時,各地的鎮守太監都已撤除,而大臣們習慣於老辦法,說束廠是祖宗設置的,不可廢除,不知道東廠並不是太祖的制度。
然而世宗對宦官管制嚴格,不敢放任,束廠的權威已遠不如衛使陸炳大。
萬曆初年,馮保以司禮太監身份兼管廠事,在束上北門之北建立新廠,叫內廠,而將先建的那個廠叫外廠。
馮保與張居正搞出個王大臣案件,企圖族誅高拱,衛使朱希孝極力為高拱辯護,高拱得以無罪,可見當時錦衣衛還不大趨附於廠。
萬曆中期,礦稅使多次出行為害,而束廠張誠、孫暹、陳矩都安然寂靜。
陳矩審理妖書一案,沒有株連無辜和濫判,當時的人頗稱道他。
恰逢皇帝也無意於峻刻勘查,刑罰用得稀少,廠衛的監獄裡甚至生了青草。
到天啟時,魏忠賢以秉筆太監身份總領廠內事務,任用衛使田爾耕、鎮撫許顯純之徒,專門從事用酷虐手段鉗制朝廷內外人士,廠衛之毒達到極點。
凡是掌管司禮監印信的宦官,僚屬稱其為宗主,而總領東廠的叫督主。
束廠的屬官沒有專職官,掌刑由一個千戶擔任,理刑由一個百戶擔任,理刑也叫貼刑,都是錦衣衛的官員。
他們的差役都由錦衣衛提供,衛里最狡黠乖巧的士卒就調撥給他們充任。
差役長叫檔頭,其帽子的頂端尖銳,衣服是青白色的被褶褂,上面繫著小布絲,腳穿白皮靴,專管偵伺。
其手下有番子數人為之辦事。
京城的亡命之徒,騙財或挾仇的,梘辦事者為窟穴。
他們打探到人家一件隱私,就通過番子密告給檔頭,檔頭根據事情大小先付給金錢。
事情叫起敷,錢叫買起敷。
既已得知陰事,檔頭率領番子去到犯禁的人家,門外左右坐人,叫做打椿。
其它番子就闖入室內,抓住其人審訊,沒有左證或符牒,主人按要求給足賄賂,也就徑直離開。
稍不如意,就嚴刑拷打,刑名叫干醉酒,又叫搬罾兒,其痛楚比官家規定的刑蜀厲害十倍。
還授意挨整者牽連有財力的人,有財力的賄賂他們足夠多的金錢,就沒有事。
如果惜錢不給,或所給不足,立即報告皇帝,將其下交鎮撫司監獄,犯人立時就要喪命。
每月初一,幾百個廠役在庭院中抽籤,然後分別監視官府。
其中監視內府諸處會審大案和北鎮撫司審訊重罪犯的叫聽記,到其它官府和各個城門搜訪的叫坐記。
某官做了某事,某城門發現某奸事,胥吏一條絛告訴坐記,坐記轉告廠,叫打事件。
即使是深夜到束華門,從縫隙中進去了,也有人悄悄報告給皇帝。
因此事情無論大小,天子都能知道。
家人柴米油鹽瑣事,有的竟在宮中傳為笑料。
上下惴惴不安,無不懼怕打事件的。
錦衣衛的辦法也跟廠一樣,但是必須寫出疏條上奏,纔能讓天子知道,所以它的勢力遠不如廠。
一天晚上,有四個人在密室裹喝酒,其中一個喝得痛快了,饅罵魏忠賢,另外三人噤口不敢出聲。
還沒罵完,番子就進來抓住四人,將他們送到魏忠賢那裡,魏忠賢立即肢解了罵他的人,而拿錢慰勞其它三人。
三人魂飛魄喪,動也不敢動。
莊烈帝即位,魏忠賢伏法被誅。
而後王體干、王永祚、鄭之惠、李承芳、曹化淳、王德化、王之心、王化民、齊本正等相繼統領廠內事務,告密之風不曾平息。
為獎勵王之心、曹化淳緝奸的功勞,封蔭弟侄輩入錦衣衛充任百戶。
而王德化及東廠理刑昊道正等偵伺到合臣薛國觀隱私,薛國觀因此被整死。
當時衛使已長期懾服於廠威,大抵俯首受之驅使。
崇楨十五年,御史楊仁願說:「高皇帝設官,沒有所謂的偵緝衙門。
臣下有不法行為,諫官直接糾察,沒有揭發隱私的。
後來因為肅清皇帝身邊的奸惡,纔建置束廠。
臣在南城供職,所審閱的訟詞,多是因為假番子侵害而訴冤。
假稱東廠造成的危害尚且如此,何況真的呢?這是由於長期累積起來的威勢造成的。
所謂累積的威勢是指,柬廠考核提拔的辦法,是比較上報案件的多少,番役每每出高價來購買事件,出賣者甚至誘人為奸盜而賣事件,番役不問消息是從哪裡來的,賣者已經分利走了。
心懷怨忿告發人,誣陷別人使之受嚴刑峻法的制裁,懷恨者無不心滿意足。
希望皇上放寬封束廠事件的責求,而後東廠偵伺事件纔可以寬緩一些,束廠刺探事件可以寬緩些,番役買事件和賣事件的事就可以平息,累積的威勢恐怕就能逐漸減輕。」後來楊仁願又嚴肅陳述不應派遣錦衣校尉。
崇禎帝因此告諭柬廠,言其應緝查的祇是陰謀叛逆和敗壞倫常者,那些為非作歹、觸犯律條的,自有主管機構處理,不宜偵察緝捕,並對兇橫貪財的錦衣校尉進行訓誡。
可是皇帝還是越來越依賴廠衛,直到明朝覆亡纔停止。
錦衣衛監獄,世稱詔獄。
古代訴訟只由司寇掌管。
漢武帝創設了詔獄二十六所,歷代或沿襲或更改沒有定規。
五代唐明宗設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這是天子自己統領之名占到漢代有侍衛司獄,凡大案件都在那裡決斷。
明代的錦衣衛獄近似侍衛司獄,而其拘系殘酷,為害沒有比這更大的了。
太祖時,解押到北京的天下重罪犯,都收系在錦衣衛獄中。
幾次更換大監房,多派人審理,誅殺的人很多。
後來將衛里刑具全部焚燒,把囚徒送到刑部審理。
二十六年,申明禁令,韶書規定京城內外案件不得上送錦衣衛,大小都經由司法機關處理。
成祖寵幸紀綱,叫他訓練錦衣親兵,又口U他掌管詔獄。
紀綱趁機任用自己的黨羽莊敬、袁江、王謙、李春等,找藉口作不法之事敷千百椿。
久後,族誅紀綱,而錦衣衛仍舊掌管詔獄,洪武帝的詔令被廢除不用。
英宗初年,主管錦衣衛的劉勉、徐恭都是謹慎之人。
而王振任用指揮馬順,流毒天下,枷李時勉,殺劉球,都是馬順所為。
景帝初年,有人指出武官緝查諸事的弊端,皇帝狠狠責備了其長官,下令所緝拿的人都送到法司去,誣陷人的從重治罪。
英宗恢復君位,召來李賢,命左右侍臣離開,問他時政得失。
李賢於是竭力論列錦衣衛官校提人審訊的危害。
皇帝認為他說得對,背地裡察驗都是實情,因而召見它的長官,申誡了一番。
已搜捕的弋陽王敗壞倫常的罪名經查核屬虛假的,皇帝又警戒他。
而這時指揮門達、鎮撫逯呆恃寵橫行,李賢也幾次被他們羅織過罪名。
門達四處派遣旗軍校官,逯杲又定下程限督促,拿獲多的就做頭目。
干戶黃麟到廣西,把御史昊禎抓到衛裹,要了兩百多副刑具去,天下來京朝覲的官員許多都被宣布有罪。
逯呆死後,門達兼管鎮撫司,羅織指揮使袁彬的罪狀,抓來審訊,刑罰五毒交下,僅免一死。
朝廷官員楊璀、李蕃、韓祺、李觀、包瑛、張祚、程萬鍾等人銀鐺被逮捕,道路上哭訴喊冤的人不計其數。
大約在紀綱被誅殺以後,他的徒眾纔稍稍收斂。
到正統時這類人重新張狂起來,天順末年禍害更烈,朝野人士面面相覷,不能自保。
李賢雖然極言其弊端,也不能挽救了。
鎮撫司的職責是審理訴訟案件,最初只設立了一個司,與外衛相等。
洪武十五年,增設北司,而以軍匠和諸執掌劃歸南鎮撫司,於是北司專門審理欽犯。
而大案的犯人經過審訊後,就送往法司擬定罪名,不曾備辦審判文書。
成化元年纔下令復奏案件時用參酌附言,法司更能牽制判案。
十四年,增鑄北司的大印,皇帝命令一切案件不要報告給原衛,就是衛里下達的案件,也徑直請示皇上可否,衛使不得參與。
所以鎮撫職務雖低,其權力卻日漸重大。
起初,錦衣衛監獄由衛管轄,到門達掌管刑訊時,又在城西設置獄舍,拘押犯人,混亂不堪。
門達倒台後,皇帝聽取了御史呂洪的意見,拆毀了這些獄舍。
成化十年,都御史李賓說:「錦衣鎮撫司多次查獲妖書圖本,都是些荒誕不經之言。
小民無知,總是被它們迷惑。
請求將其書名全都記錄下來,用布告昭示天下,使小民知道害怕和躲避,免得陷入法網,遭受刑罰。」皇帝回復同意。
而偵查事件者的誣告還是不停息。
十三年,逮捕了寧晉人王鳳等,誣陷他們同瞎子一起接受妖書,充任偽職,並且誣陷其鄉官知縣薛方和通判曹鼎與他們合謀,發兵包圍了兩家,抓住二人嚴刑拷打,二人被迫自誣服罪。
後來薛方、曹鼎兩家多次聲明冤情,狀子下交法司,經查核弄清了事實,鎮撫司官員犯妄報妖言罪,判處斬刑。
皇帝只是告誠不得傷害無辜而已,而不能治他們的罪。
這年,命令錦衣衛副千戶昊綬參與鎮撫司的刑事審理。
昊綬性格狡猾陰險,依附汪直爬上去。
後來知道官場輿論不容汪直,所以對無罪下獄的文官不再加以拷打,觸怒了汪直,被解職。
這時只有衛使朱驥掌握法律平正,處理妖人案件沒有冤枉無辜。
皇帝要辦罪的犯人下交主管部屍弓,獨用小杖拷問,皇帝曾派內使責問,但朱驥不改。
世人因此稱道他。
弘治十三年,皇帝詔令法司:「凡是廠衛所送來的囚犯,依公正原則審察,有冤枉的即予以考辨重判,不要拘泥於既成判決。」正德時,衛使石文義與張彩一里一外,作威作福,當時人們稱之為劉瑾的左右羽翼。
不過石文義常常陪侍在劉瑾身邊,不處理實際事務,辦事的是高得林。
劉謹伏法被誅以後,石文義也被誅殺,高得林罷官。
此後是錢寧管事,重新大肆張狂,因叛逆罪被誅殺。
世宗即位後,革去了十六個錦衣傳奉官的職務,淘汰了十五個旗軍校官,又告諭緝查事件的武官,只探察圖謀不軌、妖言、人命和強盜這類重要事件,其它訴訟和京城以外的州縣的事,不得參與。
不久,事情多交給鎮撫司處理,鎮撫輿內侍勾結在一起,心計巧妙符合皇帝心意。
遇上太監崔文不法獲利的事情敗露,皇帝將此案下達刑部審理,不久又下內旨送到鎮撫司。
尚書林俊說:「祖宗當朝時,將案件交給法司,事情無論大小,都讓他們公平審理。
自從劉瑾、堡奎掌握大權以後,專門信用鎮撫司,玩弄文字、編造冤獄,法紀受到極大的破壞。
改行善政實施教化執法就從今天開始,不宜再因為小事而枉曲法律了。」皇帝不聽。
林俊又說:「這條路一開,只怕以後有了大罪,案犯就攀附關係,設法由宮內降旨來免於問罪,這實在是一條通往混亂的路。」御史曹懷也進諫說:「朝廷只信用一個鎮撫,那麼法司的官署都可以空曹,刑官都成為冗員了。」皇帝都不聽。
六年,侍郎張璁等說:「祖宗設置三個法司來糾治官府的邪惡,公平地決斷訴訟。
設置束廠、錦衣衛,是用來緝拿盜賊,糾察違法亂紀的人。
建議從現在起,審理貪官冤案還是責成法司來辦,如果有徇情枉法的,就讓廠衛來監察。
盜賊和違法亂紀的人,還是責成廠衛緝拿,然而也必須送到法司擬定判詞。」皇帝下詔按此建議施行。
可是衛司武官到監獄提人仍舊肆無忌憚。
給事中蔡經等人彈劾其弊端,希望皇帝不再派他們去提人。
尚書胡世寧請求採納他們的意見。
詹事霍韜也說:「訴訟案件交付給三法司就夠了,錦衣衛卻又來橫加阻撓。
過去漢光武帝崇尚名節,宋太祖刑法不加在士大夫身上,而後忠義之士爭著為他們獻節效命。
士大夫有罪就打入刑徒之中,這是羞辱他們。
犯了大罪,廢黜他、誅殺他都可以,便叫武人群起逮捕,揭去帽子脫掉衣裳,套上桎梏。
早上還在清貴之列,晚上就身陷囹圄,剛強雄壯之心,挫損幾盡。
等到覆核為無罪,就戴上官帽束好腰帶,立在朝拜的隊伍中。
強悍武夫看著官員指指點點:『某人,我凌辱過他。
某人,我抓了他,捆了他。
』小人無所顧忌,君子卻會由此改變行為。
這就是豪傑產生隱居山林的想法,而變故之後很少有人保持氣節的原因。
希望從現在起束廠不再參與朝參儀式,錦衣衛不再主管訴訟審判。
士大夫犯罪、謫貶、撤職和誅殺,不要加以笞打杖責,不上枷鎖鐮銬,以便培養廉恥之心,振作精神,激勵氣節。」皇帝認為霍韜在職權之外亂說,不釆納他的意見。
按照祖宗制度,每當朝會的時候,廠衛長官率領下屬和校尉五百名,列隊侍立在奉天門下糾察禮儀。
凡是不合禮儀的人,立即剝下他的衣服,取去官帽,抓起來關進鎮撫司監獄,杖責之後予以釋放,所以霍韜說到這些事。
等到萬曆年問,朝儀有過失的官員纔不關進監獄了,只罰扣他的俸祿而已。
世宗討厭張鶴齡和張延齡,為非作歹的劉柬山等人於是誣告二人有邪毒詛咒行為。
皇帝大怒,把二人關進欽犯監獄,劉束山趁勢株連牽引自己平素不喜歡的人。
衛使王佐打探到實情,根據誣罔律條反坐劉束山罪。
王佐於是枷劉束山等人於闕門之外,不到十天,這幫人全部死亡。
人們將王佐和牟斌相比。
牟斌是弘治年間的指揮。
李夢陽彈劾張延齡兄弟犯法之事,關進監獄,牟斌比附輕罪處理,使其得以免死。
世宗中期,衛使陸炳作惡,與嚴嵩朋比為奸,而傾軋夏言。
然而皇帝多次製造大案件,陸炳又常保全了他們,所以士大夫並不怨恨陸炳。
萬曆年問,提意見和觸忤礦稅宦官的臣子,都打入欽犯監獄。
刑科給事中楊應文說:「被逮捕的監察主管郡守縣令和平民有一百五十多人,雖然已經拷問,還沒有送到法司定罪。
監獄禁閉森嚴,水火不入,疫疾毒癘之氣,充斥牢房。」衛使駱思恭也說:「每年舉行熟審,時間都在個滿以前。
現在兩年沒有舉行熱審了,鎮撫司監獄裡的犯人將近兩百個,多拋擲瓦片發泄冤氣。」鎮撫司陸逵也報告:「監獄裡的囚犯心懷怨恨,有的拿JJ剁了自己的手指頭。」皇帝一律不予回應。
不過這時候告人隱私的風潮已經衰減,被拘捕的大臣不多。
萬曆末年,抓捕諸臣的政策稍寬,錦衣衛監獄漸漸空虛了。
旦爾耕、許顯純在熹宗時當魏忠賢的義子,其死黨孫雲鶴、楊寰、崔應元輔助他們,拷打楊漣、左光斗這些人。
犯貪髒罪的立定期限按規定交款,兩天為一個期限,交款不按期限的,受全刑。
所謂全刑即上枷械,上鐮,棍擊,拶指和上夾棍。
五毒俱全,受刑者呼號之聲沸天,血肉潰爛,輾轉求死而不得。
許顯純則叱吒如常,若無其事,然而必須依魏忠賢的指令行事,魏忠賢所派遣的聽記之人未到,許顯純不敢審訊。
一天晚上,叫囚犯們分開到不同監房住宿。
於是獄卒說:「今天晚上有人該壁挺了。」壁挺,獄中指死亡。
第二天,楊漣被處死,左光斗等都按次序被鎖住頭顱拉死。
每一個人死後,都停放幾天,纔用葦席裹屍抬出牢門,蛆蟲把屍體都蛀爛了。
獄中事件隱秘,囚徒家屬甚至連親人死亡的日子都不知道。
莊烈帝擒拿誅殺魏忠賢逆黨時,冤死者的家屬後人望著獄門呼天搶地哀號,寫祭文來祭奠。
皇帝聽了也哀戚。
自從劉瑾始創戴立枷以後,錦衣衛監獄經常使用它。
神宗時,御史朱應轂詳陳其慘狀,請求廢除,皇帝不聽從。
到了魏忠賢手上,更製造大枷,又設了斷脊、斷指、刺心的酷刑。
莊烈帝問左右近臣:「為什麼要創製立枷?」王體干回答:「用來懲罪大奸大惡而已。」皇帝面有愁容地說:「雖然如此,到底還是可憐。」魏忠賢為之有所畏懼。
柬廠的禍害,到魏忠賢時達到極點。
然麗廠衛沒有不互相勾結的,案情的輕重,廠能從官內得到消息。
而外廷有牴觸不合的案子,錦衣衛就由東西兩司房搜訪緝拿,北司嚴刑拷問,罪狀羅織周密,然後纔送交法司。
即使是東廠抓捕的人,也必須移交給鎮撫司再審訊,然後刑部纔擬定判決。
因而廠的勢力強大,錦衣衛就依附於廠;廠的勢力稍弱,衛就反過來盛氣凌廠。
陸炳緝拿司禮李彬和東廠馬廣隱秘之事,都問成死罪,因為陸炳深得內閣嚴嵩的心意。
後來宦官的勢力越來越強盛,內閣勢力日漸削弱,閣臣反而比廠的地位低下,而衛使沒有不爭相趨附廠官,甘心為其奴僕。
錦衣衛人員有功升遷授勳衛、任子、科目、功升,共四種。
嘉靖以前,文臣子弟多不屑於充任錦衣衛。
萬曆初年,劉守有以名臣子弟的身份主持錦衣衛,此後文官子弟都樂於在衛裹任職。
士大夫與他們交往,案子緊急時,多依靠他們的力量。
劉守有的兒子劉承禧和昊孟明就是其中最有名的。
莊烈帝對群下多疑,王德化掌管束廠以慘毒峻刻輔佐他。
昊孟明掌管衛印,不時有所寬縱,但是觀望東廠的臉色,不敢違抗。
而鎮撫梁清宏和喬可用朋比為奸。
凡是縉紳之家,總有幾個人來往,會留下把柄。
所以通常很晚纔起床,早早就關大門,不敢兩人在一起對談。
旗軍校官臨門如同遭大盜搶劫,官員就是窩藏贓物的囊橐,錢財均分。
京城中有奸細潛入,那些做工的人和販賣的人私下被流寇派遣,沒有一個舉發,而高門富豪局促不安,沒有寧日。
那些狡黠的歹徒恣意請託人辦事,稍有連逆,就捏造事實誣陷,羅織罪名,摘取片言隻字,就可以株連達十幾個人。
姜垛、熊開元下獄後,皇帝諭令掌衛駱養性悄悄殺了他們。
駱養性將皇帝的指令泄露了出來,並說:「這兩個臣子應當處死的話,應交付給有關部門,寫出他們的罪行,使天下人明白。
假若秘密派臣去殺了他們,天下人和後世會說陛下是什麼樣的人主?」適逢大臣們也多替姜垛等人說好話,於是二人得以長囚獄中。
這是駱養性值得稱道的地方,可是在其它事情上,駱養性也多有肆虐。
錦衣衛舊例有論功行賞,只有緝拿圓謀反叛的人有賞。
後來假冒濫賞無度,所報的功一百個沒有一個是真的。
官吏百姓困苦重重,而廠衛上奏請求要什麼就給什麼。
隆慶初年,給事中歐陽一敬極力陳述這種做法的弊病,說:「偵緝事件的官校,其勢力容易辦,而又各按類計算其拿獲立功的次數,作為升等授勳的根據。
那磨憑著可以達到的權勢,邀必然獲得的功勳,屈人利己,什麼不能做出來?有的在強盜自首免罪之後,故意命令強盜多多牽連平民來充數;有的囊括人家家產說是強盜的贓物,裹挾市井豪強作為人證;有的暗地裡偽造圖書,攜帶在身上假造妖書批語,用妖言假印的律條誣陷別人;有的根據姓名相似,不清不楚地就把人抓起來;父親訴說兒子孝順,反而判其兒子忤逆之罪。
所以誰家被緝訪,俗言叫剗,毒害之烈由此可知。
請求從今以後定下制度,機密和重要的事情,關係到憲令大典,廠衛依慣例上奏請求。
那些案情不明,尚未審議的,一定要等法司詳擬出判狀以後,方給記功。
仍救命兵部和刑部查問明白,再請求皇上下旨予以升賞。
緝拿了人來而未能立案的,不准假冒破案以求升賞。
至於其它訴訟案件,一概不得插手,以免侵犯司法部門的事務。
若案子不能成立,而錦衣衛官校和鎮撫司將人拷打成重傷,乃至死亡,允許司法機關查治。
法司若縱容隱瞞附和,則聽憑科道官參與查驗。
像這樣則功勞一定會核實,緝訪的材料一定會合乎事實,而冤枉無辜和濫施刑法就可以杜絕了。」當時皇帝不能採用他的建議。
宦官同法司一起審錄罪囚,始於正統六年,皇帝命令何文淵、王文審理行在所的疑案,叫他們與宦官興安一同進行。
周忱、郭瑾到南京去審案,皇帝敕命也這樣做。
當時雖然還沒有定出五年一次大審的制度,而南北兩京的宦官得以參與三法司的審判案件。
景泰六年,皇帝命令太監王誠會同三法司複審北京的罪案,未審南京罪案的原因,是發生了天災而創例。
成化八年,皇帝命令司禮太監王高、少監宋文毅到兩京參加會審,而各省派遣恤刑使的任務,也在這年定下來。
十七年辛卯,命令太監懷恩同法司一起審錄罪囚。
此後審錄一定耍在丙年和辛年進行。
弘治九年,不派宦官參與審案。
十三年,因為給事中丘俊進言,又命令太監參加會審。
凡是會審之時,太監帶著皇帝的敕令在大理寺張開黃蓋,搭一個三尺高的台子,自己坐在中間,三法司的官員們坐在左右兩邊,御史、郎中以下的官員捧著案牘站在那裡,唯唯諾諾,小心謹慎地奔走效勞。
三法司檢查已定的案子,如果有量刑出入輕重不當,一律看宦官的旨意行事,不敢違抗。
成化時,會審有一案,弟弟幫助其兄鬥毆,殺死了人,太監黃賜想減刑處理。
尚書陸瑜等人堅持不同意見,黃賜說:「同室的人相鬥,尚且披著頭髮戴上帽子去解救,何況兄弟呢?」陸瑜等人不敢駁難,終於枉法判決。
萬曆三十四年大審,御史曹學程因為向皇帝進言而久久拘押在獄中,群臣請求寬赦他,皇帝統統不允許。
刑部侍郎沈應文代理尚書之職,聯合都察院和大理寺的長官,寫書面意見送到太監陳矩手上,請求他饒恕曹學程的罪過。
然後會審,案子判定後,署名同奏。
陳矩又私下啟稟皇上,說曹學程的母親年老值得關懷。
皇上終於鬆動,釋放了曹學程。
這件事情很好,而可見太監的權力達到如此地步。
錦衣衛的衛使也能參加法司在午門外進行的審訊,以及秋後承天門外的會審,但是不參加大審。
每年處決犯人後,用圖文將每個囚犯的罪狀張布在錦衣衛的外牆上,叫人們觀看反省。
奉詔命複審過犯人的宦官,死了以後其墓殿上要畫上壁畫,圖中太監坐北朝南,旁邊是司法機關的堂上官員,以及御史和刑部郎領著囚犯鞠躺聽命的情況,以為榮耀昭示後世。
成化二年,命令宦官監斬強盜宋全。
嘉靖年間,宦官犯法,詔令免於逮捕審訊,只下交給司禮監處理。
刑部尚書林俊說:「宮府是一體的,宮中宦官犯法,應下交司法機關審判,驗明其罪並公正處理,不應當廢棄了祖宗的制度。」皇帝不聽。
按照太祖的制度,宦官不得識字、干預政務,祇不過充任宮中掃除之役而已。
洪武末年焚燒了錦衣衛的刑具,大概是表示永不再用。
而成祖違反了這個規定,終於給子孫留下大禍患,君子為此而痛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