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集禮
原名 《大明集禮》 明徐一夔、梁寅、周子諒、劉宗弼等奉勅撰。洪武二年 (1369)八月始修,次年九月書成。共53卷,分吉禮 (卷1至卷16)、嘉禮 (卷17至卷29)、賓禮 (卷30至卷32)、軍禮 (卷33至卷35),凶禮 (卷36至卷38),冠服 (卷39、卷40)、車輅 (卷41)、儀仗 (卷42至卷44)、鹵簿 (卷45、卷46)、字學 (卷47)、樂(卷48至卷53) 等11門記載明代的各項禮儀制度。其門下分目,如吉禮分為祀天,祀地,宗廟、社稷、朝日,夕月,先農,太歲、風、雲、雷雨師、岳鎮海續、天下山川、城隍,旗纛,馬祖、先牧、社馬步,祭厲,祀典神,三皇孔子14目,嘉禮分為朝會、冊封、冠禮、婚、鄉飲5目,樂分鐘律、雅樂、俗樂3目,字學分總敘,六書、字體、書法、書品、正6目。目下再分細目。是書詳實地一 一介紹了各項禮儀的內容、器用和車輿服色及帝王等出行的規制,是明代禮儀制度的總匯。其中有諸如 《內殿宴會內外命婦次序圖》、《諸王來朝丹墀班位圖》、《中宮受皇妃賀圖》、《謁廟圖》、《樂圖》、《舞圖》、《版位圖》 等多種圖,對了解明代宮廷的具體情況很有邦助。是書 《明史·藝文志》記為50卷,53卷本是經明嘉靖九年 (1530) 修訂,增補了自洪武以來禮儀變動的內容而成。其刊行後,洪武原本已少見流傳。清乾隆修《四庫全書》時,收入的即為53卷本,並將其歸入史部·政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