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糧長制度 · 後記

這本小冊子的原稿是我第五次的改寫稿。第一次稿子,用同樣標題——《明代糧長制度》,在天津《益世報》「史學雙周刊」第3期(1935年5月28日)刊出,約八千字。第二次稿,於1943年年底寫成,但一直等到1946年7月才在前中央研究院社會研究所的《中國社會經濟史集刊》第7卷第2期刊出,全文約二萬六千餘字。 1955年年初,我根據第二次稿子重新全部改寫,計得二萬一千餘字。這是第三次改寫稿,收入天津師範學院李光璧同志主編的《明清史論叢》中,不日即可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1955年秋天,我又把第三次稿增訂,約計共六萬餘字。由本校科學研究科油印,裝訂成冊,分寄各地史學工作者同志們徵求意見,並於本年正月初在本校第二次科學論文討論會中提出討論。這是第四次改寫稿。 感謝校內外同志們口頭或書面所提出的寶貴意見,特別是上海人民出版社編輯同志們對於本稿極細心的閱讀和批註,提出了許多重要問題,使我對於本問題作一些深入一步的探討,於是又添寫了三萬餘字,並作了些章節和字句上的變動。這就是本書——第五次改寫稿——的寫作經過。 遺憾的是,我二十多年來所搜集到的資料今天已有一部分散失了。為了保存史料和方便讀者起見,本書所徵引的文字有時不免過繁,但在今天對於古書原文的詮釋,往往人各一詞,徵引稍為詳盡一些,似乎亦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 期待著嚴正的批評和指正。 梁方仲 1956年9月 於中山大學東北區七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