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三節
陳臻問曰:「前日於齊,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於宋,饋七十鎰而受;於薛,饋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曰:『饋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饋之,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譯文
陳臻問道:「以前在齊國的時候,齊王送給您上等金一百鎰您不接受;後來在宋國,宋君贈給您七十鎰金,您卻接受了;在薛地,薛君贈給您五十鎰金,您也接受了。如果以前的不接受是對的,那後來的接受便是錯誤的;如果後來的接受是正確的,那以前的不接受便是錯誤的。老師在兩種做法中,總有一個是錯的。」 孟子說:「都是對的。當在宋國的時候,我準備遠行,對遠行的人理應送些盤纏。所以宋君說:『送上一些盤纏。』我怎麼不接受呢?當在薛地的時候,我聽說路上有危險,需要戒備。薛君說:『聽說您需要戒備,所以送上一點買兵器的錢。』我怎麼能不接受呢?至於在齊國,就沒有說明什麼用途,不說明用途卻要送錢給我,這是想收買我。哪裡有君子可以拿錢收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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