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與人生 · 康德美學述
康德既作純粹理性評判,以明認識力之有界;又作實踐理性評判,以明道德心之自由。而感於兩者之不可以不一致,及認識力之不可以不受范於道德心,乃於兩者之間,求得所謂斷定力者,以為兩者之津梁。蓋認識力者,麗於自然者也,道德心者,懸為鵠的者也,而自然界有一種歸依鵠的之作用,是為斷定力之所麗,故適介二者之間,而為之津梁也。惟是自然界歸依鵠的之作用,又有客觀、主觀之別。客觀者,由自然現象之關係言之也,屬於鵠的論之斷定。主觀者,由吾人賞鑒之狀態而言之也,屬於美學之斷定。故康德斷定力評判,分為美學與鵠的論二部。今節譯其美學一部之說如下。
(一)美學之基本問題
康德以前之哲學,無論其為思索派,或經驗派,恆以美為物體之一種性質,或以為物與物相互之一種關係。康德反之,以為物之本體,初無所謂美也。當其未及吾人賞鑒之範圍,美學之性質無自而發現,猶之世界無不關意志之善惡,無不關知識之真偽也。故康德之基本問題,非曰何者為美學之物,乃曰美學之斷定何以能成立也。美學之斷定,發端於主觀快與不快之感。苟吾人見一表象,而無所謂快與不快,則無所謂美學之斷定。美學之斷定,為一種表象與感情之結合,故為綜合斷定。且此等斷定,不屬於客觀認識界之價值,而特為普遍及必然之條件。吾人惟能自先天性指證之,而不能自感覺界求得之,故當為先天之綜合斷定。顧此等先天性綜合斷定何以能成立乎?吾人慾解答此問題,不可不先明此斷定之為何者。故美學之基本問題,其一曰何者為美學之斷定乎?其二曰美學之斷定何以能成立乎?其一,所以研究其內容,以美學斷定之解剖解答之。其二,所以研究其原本,以純粹美學之演繹解答之。
美學之斷語有二,曰優美,曰壯美。故美學斷定之解剖,區為二部,一曰優美之解剖,二曰壯美之解剖。
(二)優美之解剖
(甲)超逸
凡吾人所以下優美之斷定者,對於一種表象而感為愉快也。雖然,吾人愉快之感,不必專系乎愉美,有繫於滿意者,有繫於利用者,有繫於善良者。何以別之?曰,滿意之愉快全屬於感覺,利用及善良之愉快又屬於實際,此皆與美學斷定相違之性質也。滿意者亦主觀現象之一,例如曰山高林茂,此客觀之狀態也;曰山高林茂,觸目怡情,則主觀之關係也。滿意者,吾人之感官,受一種之刺觸而感為滿足,故亦不本於概念。利用及善良則否,利用者,可藉以達於一種之善良者也。善良者,各人意志之所趨向也。利用為作用,而善良為鵠的,二者皆麗於客觀,皆毗於實際,皆吾人意志之所管攝者也。所以生愉快者,由於有鵠的之概念,而或間接以達之,或直接以達之。
滿意也,利用也,善良也,各有相為同異之點。滿意之事,不必有利而無害,幸福之生涯,恆足以使人滿意,而不必同時即為善良,此其差別之顯然者也。其相同之點,則三者皆有欲求之關係是也。飢者得其食,百工利其器,君子成其德,其所以愉快者,皆由於有所求而得之。差別之點,惟其一屬於感覺,其二屬於實用,其三屬於道德而已。夫吾人之有所求,由於吾人之有所需。所需者,不特吾人所見之表象,而直接於表象所自出之體質。其體質有可享受,或可應用,或可實現,非人生最後之鵠的,即吾儕日用之利益。是皆主觀與客觀間有體質之關係,而主觀之愉快,乃發端於客觀之體質焉。
始有所需,繼有所得,而愉快之感以起,是皆有關實利之愉快也。有一種愉快焉,既非官體之所觸,又非業務之所資,且亦非道德之所託,是非關於實利也,是謂優美之感。吾人慾認識優美之感之特性,莫便於舉一切快感而舍其有關實利者。夫有關實利之快感,不外夫滿意、利用、善良三者,然則快感之貫於此三種者,惟優美之感而已。
夫吾人優美之感既全無實利之關係,則吾人之於其對象,非所嗜也,非所資也,非有所激刺於意志也。既非所趨之鵠的,又非所憑之作用,則純粹之賞鑒而已矣。純粹之賞鑒足以鎮定嗜欲,奠定意志。蓋意志之與賞鑒,常為互相消息之態度。意志者,常受一種對象之衝動,而賞鑒則反之。意志之狀態,動作也,皇急也,阢隉也,而純粹之賞鑒則永永寧靜。吾人對於一種之對象,而求其全無嗜欲之關係,勢不能有利於純粹之賞鑒,而純粹賞鑒之對象,勢不能有外乎形式。種種物體,各憑其性質而有以滿足吾人之需要,若僅即形式而言之,於吾人種種之需要,均無自而滿足也。而賞鑒之者,乃別有一種滿足之感,是謂美感。而其所賞鑒者,謂之優美。
凡吾人之所需要及嗜欲,常因依於一種之體質,而藉此體質以饜其欲望,為愉快之所由來。此等愉快不能不有所羈絆,而且一得一失,動為死生禍福之所關,故其情又至為矜嚴。純粹之美感則不受一切欲望之羈絆,故純任自由。且亦無與於人生之運命,故恆不出之以矜嚴,而出之以遊戲焉。康德之述美學也,嘗謂為興味之學。興味之義,在官體者常非其所需要,而在習俗者,又常不關於道德。飢者易為食,渴者易為飲,需要故也。而所謂美味,則初不以充飢而解渴。道德之律,守之則安,違之則悔,為責任心故也。若乃揖讓之儀,饋贈之品,頌禱之詞,初不必出於敬愛之本心,而自有所謂行習之興味。以此例推,則於自由之美感思過半矣。滿意者,官能之事也,善良者,理性之事也,美感者,官能與理性之吻合也。人類者,既非如動物之有官能而無理性,又非如理想之神有理性而無官體,故美感者,人類專有之作用也。
(乙)普遍
凡實利之關係,常因人而殊,一人之中,又因時位而殊。一人之所需要,在他人有視為無用者,亦有視為有害者。且同一人也,今日之所求,難保其不及他日而棄厭之。故自善良以外,有關實利之愉快,皆專己主義者也。循環而言之,以小己為本位而認為專有之快感者,常有實利之關係,而關係實利之快感,常有種種之不同,如人與人之互相差別也。夫差別之快感,其關係實利也如此,而美感之愉快,乃獨無實利之關係。然則美感者,非差別而普遍,非專己主義而世界主義也,故人舉一對象以表示其優美之感者,不曰是於我為優美,而曰是為優美,是即含有普及人人之意義焉。
有因優美之普遍性而疑其基本於客觀之現象者。果爾,則為概念之斷定,入論理之範圍,而不屬於美學。美學之斷定,以快與不快之感為基本,而初不本於知識。麗於主觀之狀態,而初不原於客觀。吾人於論理斷定與美學斷定之間,求過渡之狀態而不可得。然則兩者非程度之差別,而種類之差別也。
美學之斷定,既不屬於概念,故其所斷定者,為單一之對象,而不必推及於其同類,是為單一斷定。例如對一薔薇花而曰,此花甚美,此美學之斷定也。如由是而推之曰,凡薔薇花皆甚美,則構成概念,而為論理之斷定矣。又如曰,此花甚適意,則雖亦單一之斷定,然為專己性而非普遍性,為滿意而不為美感矣。對於單一對象之斷定,而又可以通之於人人,是則美感之特性也。
滿意者,感覺界之愉快也。吾人必先覺其為滿意而後以是斷定之,故快感常先於斷定。夫斷定之先,已有快感,是其快感不出於賞鑒,而發於物體之激刺,是為感覺界之經驗所羈絆,而不能印證於人人。快感之可以印證於人人者,其表示也,不在對象斷定之先,而常隨其後,以其根本於純粹之賞鑒也。
凡賞鑒一種對象,不能不及影響於表象力。表象力者,形容作用及把持作用之結合也。形容作用演而為想像,於是有直觀之寫照。把持作用演而為理解,於是有合法之統一。兩者合同而後有斷定。斷定者,常有普遍性者也,惟屬於論理者常受規定於概念,而屬於美學者則否。故美學之賞鑒不關於知識。知識者,形容力與想像力之結合也。而在賞鑒,則二者為不相結合之符同,故謂之想像力與理解力之遊戲,亦或謂之無宗旨之調和。蓋徒有想像力與理解力之調和,而初不以認識為宗旨也。
(丙)有則
凡對象之可以起人快感者,不能無一種規則,即所謂依的作用之狀態是也。以常情論之,既有依的作用,則必有其所歸依之鵠的。鵠的者,作用之原因也。由此作用而得達其鵠的,則鵠的者又為作用之效果。故吾人對於一種對象而謂之依的作用者,以求得其所依之的以為準,是即一種之概念也。使吾人慾游一地,則不可不為適宜之旅行。使吾人慾成一書,則不可不為適宜之記述。惟其適宜也,而有可游可成之希望,於是乎愉快,是關於實際之愉快也。使吾人對於一種天然或人造之品物,而欲求其所以為此構造之故,則必有種種之觀察若研究。一旦求而得之,則亦不勝其愉快,是關於智力之愉快也。是皆附麗於概念者也。
今也,對於優美之快感無所謂概念,則無所謂鵠的也。使吾人因欲賞鑒一種優美之對象,而預期其愉快,如是,則非純粹之賞鑒,而參之以欲望,非徒賞鑒其形式,而直接關係於其體質,於是不復為美感,而為引惹,為激刺。引惹也,激刺也,皆物質之效力,而非復形式之功用,故為感覺界之愉快,而不復為純粹之美感焉。
純粹之美感專對於形式,而無關於體質。一切接觸於感覺神經之原素皆不得而參入,軼出於經驗之範圍,而不准以概念,故不能有鵠的,且亦不能有所謂依的作用之表象。然而既有形式,則自有一種依的作用之狀態。有依的作用之狀態而無有鵠的,此美感之特性也。
美感起於形式,則其依的作用之狀態,屬於主觀,而不屬於客觀。客觀之依的作用,有內外之別。在外者以屬於他物之概念為的者也。在內者以屬於本體之概念為的者也。以他物之概念為的,則其依的作用為利用。以本體之概念為的,則其依的作用為自成。凡即一種對象而以利用若自成評判之者,卒皆以鵠的之概念為標準。其鵠的之概念愈完全,則其依的作用之表象愈明晰。以此等表象之觀察而起其快感,皆屬於智力,而不屬於美感者也。
康德以前之哲學,多以自成之概念說美學。彼以為自成之概念,在感覺界與智力界,有程度之差別,即前者隱約而後者明晰是也。於是以自成概念之不明晰,而表現於感覺界者謂之美。包吾介登之美學,即本此主義而建設者。至康德,始立區別於玄學、美學之間,而以不關概念為美感之說。於是依的作用不失為美感之一特性,而要必以無鵠的之概念為界焉。
(丁)必然
美感者,有普遍性者也。凡有普遍性者,常為必然性。滿意之快感,人各不同,且在一人而亦與時為轉移,是偶然而非必然也。優美之快感則不然。謂之優美,非曰於我為美,而於人則否。亦非曰此時為美,而異時則否。其斷定也,含有至溥博而至悠久之意義,此其所以為必然性也。
有論理之必然性,是屬於理論概念者。有道德之必然性,是屬於實踐之概念者。兩者皆麗於客觀也。美感者,既非有認識真理之要求,亦非循實踐理性之命令,而特為純粹之賞鑒,且超然於客觀概念之外,是主觀之必然性也。
於是合四者而言之,美者,循超逸之快感,為普遍之斷定,無鵠的而有則,無概念而必然者也。(未完)
(據蔡元培手校鉛印清樣)
以美育代宗教說——在北京神州學會演說詞
兄弟於學問界未曾為系統的研究,在學會中本無可以表示之意見。惟既承學會諸君子責以講演,則於無可如何中,擇一於我國有研究價值之問題為到會諸君一言,即「以美育代宗教」之說是也。
夫宗教之為物,在彼歐西各國,已為過去問題。蓋宗教之內容,現皆經學者以科學的研究解決之矣。吾人遊歷歐洲,雖見教堂棋布,一般人民亦多入堂禮拜,此則一種歷史上之習慣。譬如前清時代之袍褂,在民國本不適用,然因其存積甚多,毀之可惜,則定為乙種禮服而沿用之,未嘗不可。又如祝壽、會葬之儀,在學理上了無價值,然戚友中既以請帖、訃聞相招,勢不能不循例參加,借通情愫。歐人之沿習宗教儀式,亦猶是耳。所可怪者,我中國既無歐人此種特別之習慣,乃以彼邦過去之事實作為新知,竟有多人提出討論。此則由於留學外國之學生,見彼國社會之進化,而誤聽教士之言,一切歸功於宗教,遂欲以基督教勸導國人。而一部分之沿習舊思想者,則承前說而稍變之,以孔子為我國之基督,遂欲組織孔教,奔走呼號,視為今日重要問題。
自兄弟觀之,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作用而構成。吾人精神上之作用,普通分為三種:一曰知識;二曰意志;三曰感情。最早之宗教,常兼此三作用而有之。蓋以吾人當未開化時代,腦力簡單,視吾人一身與世界萬物,均為一種不可思議之事。生自何來?死將何往?創造之者何人?管理之者何術?凡此種種,皆當時之人所提出之問題,以求解答者也。於是有宗教家勉強解答之。如基督教推本於上帝,印度舊教則歸之梵天,我國神話則歸之盤古。其他各種現象,亦皆以神道為惟一之理由。此知識作用之附麗於宗教者也。且吾人生而有生存之欲望,由此欲望而發生一種利己之心。其初以為非損人不能利己,故恃強凌弱,掠奪攫取之事,所在多有。其後經驗稍多,知利人之不可少,於是有宗教家提倡利他主義。此意志作用之附麗於宗教者也。又如跳舞、唱歌,雖野蠻人亦皆樂此不疲。而對於居室、雕刻、圖畫等事,雖石器時代之遺蹟,皆足以考見其愛美之思想。此皆人情之常,而宗教家利用之以為誘人信仰之方法。於是未開化人之美術,無一不與宗教相關聯。此又情感作用之附麗於宗教者也。天演之例,由渾而晝。當時精神作用至為渾沌,遂結合而為宗教。又並無他種學術與之對,故宗教在社會上遂具有特別之勢力焉。
迨後社會文化日漸進步,科學發達,學者遂舉古人所謂不可思議者,皆一一解釋之以科學。日星之現象,地球之緣起,動植物之分布,人種之差別,皆得以理化、博物、人種、古物諸科學證明之。而宗教家所謂吾人為上帝所創造者,從生物進化論觀之,吾人最初之始祖,實為一種極小之動物,後始日漸進化為人耳。此知識作用離宗教而獨立之證也。宗教家對於人群之規則,以為神之所定,可以永遠不變。然希臘詭辯家,因巡遊各地之故,知各民族之所謂道德,往往互相牴觸,已懷疑於一成不變之原則。近世學者據生理學、心理學、社會學之公例,以應用於倫理,則知具體之道德不能不隨時隨地而變遷;而道德之原理則可由種種不同之具體者而歸納以得之;而宗教家之演繹法,全不適用。此意志作用離宗教而獨立之證也。
知識、意志兩作用,既皆脫離宗教以外,於是宗教所最有密切關係者,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謂美感。凡宗教之建築,多擇山水最勝之處,吾國人所謂天下名山僧占多,即其例也。其間恆有古木名花,傳播於詩人之筆,是皆利用自然之美以感人者。其建築也,恆有峻秀之塔,崇閎幽邃之殿堂,飾以精緻之造象,瑰麗之壁畫,構成黯淡之光線,佐以微妙之音樂。讚美者必有著名之歌詞,演說者必有雄辯之素養,凡此種種,皆為美術作用,故能引人入勝。苟舉以上種種設施而屏棄之,恐無能為役矣。然而美術之進化史,實亦有脫離宗教之趨勢。例如吾國南北朝著名之建築則伽藍[1]耳,其雕刻則造象耳,圖畫則佛像及地獄變相之屬為多;文學之一部分,亦與佛教為緣。而唐以後詩文,遂多以風景人情世事為對象;宋元以後之圖畫,多寫山水花鳥等自然之美。周以前之鼎彝,皆用諸祭祀。漢唐之吉金,宋元以來之名瓷,則專供把玩。野蠻時代之跳舞,專以娛神,而今則以之自娛。歐洲中古時代留遺之建築,其最著者率為教堂,其雕刻圖畫之資料,多取諸新舊約[2];其音樂則附麗於讚美歌;其演劇,亦排演耶穌故事,與我國舊劇「目蓮救母」相類。及文藝復興以後,各種美術,漸離宗教而尚人文。至於今日,宏麗之建築,多為學校、劇院、博物院。而新設之教堂,有美學上價值者,幾無可指數。其他美術,亦多取資於自然現象及社會狀態。於是以美育論,已有與宗教分合之兩派。以此兩派相較,美育之附麗於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養之作用,而轉以激刺感情。蓋無論何等宗教,無不有擴張己教、攻擊異教之條件。回教之謨罕默德,左手持《可蘭經》[3],而右手持劍,不從其教者殺之。基督教與回教衝突,而有十字軍之戰,幾及百年。基督教中又有新舊教之戰,亦亘數十年之久。至佛教之圓通,非他教所能及。而學佛者苟有拘牽教義之成見,則崇拜舍利受持經懺之陋習,雖通人亦肯為之。甚至為護法起見,不惜於共和時代,附和帝制。宗教之為累,一至於此,皆激刺感情之作用為之也。
鑒激刺感情之弊,而專尚陶養感情之術,則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純粹之美育。純粹之美育,所以陶養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純潔之習慣,而使人我之見、利己損人之思念,以漸消沮者也。蓋以美為普遍性,決無人我差別之見能參入其中。食物之入我口者,不能兼果他人之腹;衣服之在我身者,不能兼供他人之溫,以其非普遍性也。美則不然。即如北京左近之西山,我游之,人亦游之;我無損於人,人亦無損於我也。隔千里兮共明月,我與人均不得而私之。中央公園之花石,農事試驗場之水木,人人得而賞之。埃及之金字塔,希臘之神祠,羅馬之劇場,瞻望賞嘆者若干人,且歷若干年,而價值如故。各國之博物院,無不公開者,即私人收藏之珍品,亦時供同志之賞覽。各地方之音樂會、演劇場,均以容多數人為快。所謂獨樂樂不如與人樂樂,與寡樂樂不如與眾樂樂,以齊宣王之惛,尚能承認之。美之為普遍性可知矣。且美之批評,雖間亦因人而異,然不曰是於我為美,而曰是為美,是亦以普遍性為標準之一證也。
美以普遍性之故,不復有人我之關係,遂亦不能有利害之關係。馬牛,人之所利用者,而戴嵩所畫之牛[4],韓幹所畫之馬[5],決無對之而作服乘之想者。獅虎,人之所畏也,而蘆溝橋[6]之石獅,神虎橋之石虎,決無對之而生搏噬之恐者。植物之花,所以成實也,而吾人賞花,決非作果實可食之想。善歌之鳥,恆非食品。燦爛之蛇,多含毒液。而以審美之觀念對之,其價值自若。美色,人之所好也;對希臘之裸像,決不敢作龍陽之想;對拉飛爾若魯濱司之裸體畫,決不敢有周昉秘戲圖之想[7]。蓋美之超絕實際也如是。且於普遍之美以外,就特別之美而觀察之,則其義益顯。例如崇閎之美,有至大至剛兩種。至大者如吾人在大海中,惟見天水相連,茫無涯涘。又如夜中仰數恆星,知一星為一世界,而不能得其止境,頓覺吾身之小雖微塵不足以喻,而不知何者為所有。其至剛者,如疾風震霆,覆舟傾屋,洪水橫流,火山噴薄,雖拔山蓋世之氣力,亦無所施,而不知何者為好勝。夫所謂大也,剛也,皆對待之名也。今既自以為無大之可言,無剛之可恃,則且忽然超出乎對待之境,而與前所謂至大至剛者肸合而為一體,其愉快遂無限量。當斯時也,又豈尚有利害得喪之見能參入其間耶!其他美育中,如悲劇之美,以其能破除吾人貪戀幸福之思想。《小雅》之怨悱,屈子之離憂,均能特別感人。《西廂記》若終於崔、張團圓,則平淡無奇;惟如原本之終於草橋一夢,始足發人深省。《石頭記》若如《紅樓後夢》等,必使寶、黛成婚,則此書可以不作;原本之所以動人者,正以寶、黛之結果一死一亡,與吾人之所謂幸福全然相反也。又如滑稽之美,以不與事實相應為條件。如人物之狀態,各部分互有比例。而滑稽畫中之人物,則故使一部分特別長大或特別短小。作詩則故為不諧之聲調,用字則取資於同音異義者。方朔割肉以遺細君[8],不自責而反自誇。優旃諫漆城[9],不言其無益,而反謂漆城蕩蕩,寇來不得上,皆與實際不相容,故令人失笑耳。要之,美學之中,其大別為都麗之美,崇閎之美(日本人譯言優美、壯美)。而附麗於崇閎之悲劇,附麗於都麗之滑稽,皆足以破人我之見,去利害得失之計較,則其所以陶養性靈,使之日進於高尚者,固已足矣。又何取乎侈言陰騭、攻擊異派之宗教,以激刺人心,而使之漸喪其純粹之美感為耶。
(據《蔡孑民先生言行錄》)
【注釋】
[1]梵文音譯,僧園、僧院之意。原指修建僧舍的地方,延伸為寺院的通稱。
[2]新舊約,指的是《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聖經》全稱為《新舊約全書》,是所有信奉耶穌為救世主的人的宗教經典。《舊約全書》大多出自以色列先知和其他先哲之手;《新約全書》共27卷,為耶穌宗徒和宗徒弟子的口述。
[3]即《古蘭經》,伊斯蘭教經典。
[4]戴嵩,唐代著名畫家,跟隨韓滉學畫,擅描田家、川原景色,尤以畫水牛著,能「窮其野性筋骨之妙」,他的畫牛與韓幹的畫馬,並稱「韓馬戴牛」。
[5]韓幹,唐代著名畫家,能畫高僧、佛像、鬼神、人物、花竹等不同題材,尤以畫鞍馬出名,其名畫有《牧馬圖》《照夜白圖》《呈馬圖》等。
[6]即盧溝橋。
[7]周昉,唐代畫家,字仲朗。能書、擅畫人像、佛像,尤擅長畫貴族婦女,容貌端莊、體態豐肥、色彩柔麗,為當時宮廷士大夫所喜愛,傳世作品有《簪花仕女圖》《揮扇仕女圖》等。
[8]方朔,即東方朔,西漢文學家,武帝時為太中大夫,性格詼諧,言辭敏捷,足智多謀。一生著述甚豐,有《答客難》《非有先生論》等名篇。《漢書·東方朔傳》載方朔割肉以遺細君。
[9]優旃,秦代人。《史記·滑稽列傳》載優旃諫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