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 · 第二章

亨利·詹姆斯 《美國人》
紐曼悠然踱回先前坐過的沙發,坐在了另一側,望著保羅·委羅內塞 [39] 畫的那幅著名的《迦拿婚宴》 [40] 出神。儘管有些疲憊,紐曼卻發現那幅畫非常有趣,他的眼前似乎出現了幻覺,那正是他心中能夠想像的豪華盛宴。畫的左下角坐著一位年輕的女士,金髮披肩,頭戴黃金首飾。她的身子微微前傾,臉上露著迷人的微笑,聆聽著鄰座客人的訴說。紐曼在人群中揣度著畫中的女士,欽羨不已。他發現她也不乏專情的臨摹者,一位蓄著短髮的男青年正在臨畫描摹。突然,他有一種試試做「收藏家」的狂熱衝動,他已經邁出了第一步,為什麼不可以繼續呢?就在二十分鐘前,他買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幅畫,此時他已經想到藝術贊助也是一項不錯的事業。他越想越有勁,幾乎立刻就要奔過去向那位年輕人再次「詢價」了。顯然,他覺得有幾個理由可以讓自己與那位青年建立某種關係,當然,建立關係的邏輯鏈似乎並不十分完美。他清楚諾埃米小姐的要價太高,他並沒有為此對她不滿,但是,他決定付給男青年的錢一定要不少於她。然而,就在這個時候,一位紳士的出現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的手裡既沒有拿導覽圖也沒有拿望遠鏡,舉止異乎尋常。他的手裡拿著一把白色的遮陽傘,傘布內里襯著藍色絲綢。他漫步來到委羅內塞的那幅畫前,茫然地看著,可是因為站得太近,他只看到畫布的紋理。就在紐曼對面,那位紳士停了下來,轉過身子。這時,已經觀察了好一會兒的紐曼終於打消疑雲,看清了對方,於是從座位騰地站了起來,大步邁過去,伸出一隻手抓住了那位帶傘的紳士,對方狐疑地看著他,小心翼翼地伸出一隻手。只見那人心寬體胖,面色紅潤,蓄著漂亮的褐色鬍鬚,精心從中間分開,向兩側梳去。他的臉上看不出有很強烈的表情變化,但看起來是一個很容易相處的人。沒人知道紐曼當時是怎麼揣摩那張臉的,但是,他發現自己那伸手一抓卻沒有產生預想的回應。 「噢,瞧!瞧!」他邊說邊笑,「不要說我手裡沒有白色遮陽傘,你就不認得我了!」 他的聲音勾起了對方的記憶,那位紳士張大了嘴,也笑了起來:「啊,是紐曼,你把我嚇到了!我說,誰能想到在這兒碰到你?你變化還挺大的。」 「你沒變!」紐曼說。 「嗨,只是沒有越變越糟而已。什麼時候來巴黎的?」 「三天前。」 「為什麼沒有通知我?」 「我也不知道你在巴黎啊。」 「我在巴黎已經六年了。」 「我們分別也有八九年了。」 「差不多吧,那時我們都還很年輕。」 「那是在聖路易斯,當時還在打仗,你在當兵。」 「不對,當兵的不是我,是你。」 「我想應該是我。」 「你沒事吧?一切還好?」 「我安然無恙,一切還算滿意。好像那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來歐洲多久了?」 「十七天。」 「第一次來歐洲嗎?」 「是的,差不多是那樣。」 「發財了吧?」 紐曼沉默了一小會兒,然後帶著靜謐的微笑答道:「是的。」 「所以就到巴黎消費來了?」 「哦,看吧。本地人都帶著那些遮陽傘?」 「是這樣的,傘非常棒!這裡的人都很會享受。」 「你在哪裡買的傘?」 「到處都有,隨地可見。」 「好吧,特里斯特拉姆,很高興在這裡遇見了你,想必你對巴黎已經輕車熟路了,還望在遊覽方面多多指點。」 特里斯特拉姆先生並不自謙,喜形於色地說道:「沒問題,我想比我更熟悉巴黎的人應該不多吧,有什麼問題就問我。」 「可惜的是,幾分鐘前你不在這兒。我剛剛買了一幅畫,要是你在,興許可以幫我把把關。」 「你買了一幅畫?」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說著,茫然地環顧四周牆壁,「是真的嗎?那些畫可以買賣?」 「我的意思是買了一幅描摹畫。」 「噢,明白了,」特里斯特拉姆先生一邊說著,一邊對著提香和凡·戴克 [41] 的畫作點頭,「我想,牆壁上的那些畫應該是真跡。」 「希望如此,」紐曼嚷道,「我可不想要贗品的贗品。」 「哦,」特里斯特拉姆先生神秘兮兮地說道,「那可沒人說得清楚。您知道,他們模仿得太逼真了!就像用假寶石做的珠寶。如果去皇宮酒店 [42] ,你會看到櫥窗里的一半展品都是仿製品。你知道,法律要求給仿製品貼上標籤,可誰又分得清呢?」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臉上露出無奈的表情,繼續說道,「說實話,我對繪畫的了解不多,我都是讓妻子去處理的。」 「啊,你有妻子了?」 「我沒有對你提起過嗎?她是一位非常不錯的女人,你一定要認識她。我們就住在耶拿大街 [43] 。」 「那就是說,你現在已經安居樂業了,有了固定的家、孩子和一切。」 「是的,有一棟不錯的房子和幾個小孩。」 「喂,」紐曼伸了伸胳膊,讚嘆道,「你太讓人羨慕了!」 「噢,不,千萬別!」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回道,並用遮陽傘輕輕捅了下紐曼。 「對不起,我就是羨慕你!」 「唉,等你……等你……你就不會羨慕我了。」 「你肯定不是想說等我看到你的成就?」 「朋友,我意思是說等你熟悉巴黎以後,你也會自作主張、成家立業,不必羨慕我了。」 「噢,我一生都在自作主張,走南闖北,早已厭倦了。」 「那麼,試試巴黎怎麼樣。你今年多大了?」 「三十六歲。」 「正當年 [44] ,這兒的人都這麼說的。」 「什麼意思?」 「意思是一個人不該在最好的年齡階段拒絕嘗試。」 「是嗎?我已經做了安排,準備去上法語課。」 「哦,你大可不必,法語聽聽就會了,我就沒有上過任何語言課程。」 「那你法語講得一定和英語一樣好吧?」 「更好!」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含糊其詞地答道,「法語是一門非常棒的語言,你可以用它講各種有意思的事情。」 「但我想,」紐曼滿臉真誠地說道,「你一定是憑著聰明才很快入門的。」 「並非如此,那正是法語的妙處。」 兩個朋友就那樣靠著保護畫的圍欄邊,一直站在相遇的地方,你一言我一語,說個不停。最後,還是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說太累了,要找個地方坐一坐。紐曼極力建議去他剛才坐過的那個大沙發,於是二人準備過去坐下來。「這個地方真是太棒了!」紐曼動情地說。 「是的,太棒啦!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地方!」突然,特里斯特拉姆先生看看四周,猶豫了一下,「這個地方大概不許抽菸吧。」 紐曼吃驚地看著對方:「抽菸?我的確不知道,你應該比我更清楚這兒的規定。」 「我?我以前從來沒有來過這兒。」 「從來沒有!六年裡面一次都沒有?」 「我記得我們初來巴黎時,妻子曾拽著我來過這兒一次,但後來我再也沒有來過了。」 「可你剛才還說你對巴黎非常熟悉!」 「這個地方並不是我所說的巴黎!」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大聲狡辯道,「走吧,我們到皇宮酒店那邊去抽支煙。」 「我不抽菸。」紐曼說道。 「那麼就去喝一杯吧。」 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在前面帶路,他們穿過盧浮宮一間間富麗堂皇的畫廊,走下階梯,沿著涼爽陰暗的雕塑藝術館,來到外面寬闊巨大的庭院。紐曼邊走邊四處觀望,不過他並沒有發表評論,直到最後走出去時,他才對他的朋友說:「要是我是你的話,可能我起碼一周得來這兒一次。」 「噢,不會的,你肯定不會!」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說,「你會那樣想,但你不會那樣做。你騰不出來時間,你會總是想著要去,但你從不會去。在巴黎,有比來這兒更有趣的消遣。義大利才是欣賞繪畫藝術的地方,等你到了那兒,你就明白了。你一定得去,在那裡只能欣賞名畫,什麼別的事也不能做。那真是一個差勁兒的國家,連一支像樣的雪茄都沒有。今天也不知道怎麼了,我鬼使神差地走進了這個地方。平時我都是在這附近閒逛,經過時偶爾也會看上兩眼,有時會想我得進去看看究竟。可是今天要不是在這裡看到你,我倒會有一種上當的感覺。等等,我可不關心什麼名畫,我更鐘愛現實!」特里斯特拉姆先生斬釘截鐵地拋棄了難得的附庸風雅的幸運機遇,而這可能正是那些遭遇過量「文化」折磨之人所羨慕他的地方。 兩人沿著里沃利街一直走到皇宮酒店,他們在延伸至龐大露天方庭的咖啡店靠門處找了張桌子坐下來。這地方到處都是人,噴泉池的流水汩汩作響,樂隊正在演奏,所有的菩提樹下都擺放著一排一排的椅子,戴著白色帽子的漂亮媽媽們坐在椅子上給嬰兒哺乳,整個是一派悠閒、祥和、歡樂的場景。紐曼覺得這就是最典型的巴黎市井生活。 「好吧,」他們品嘗了點心飲料之後,特里斯特拉姆先生開始發問,「現在說說你自己吧,你是怎麼想的?有什麼計劃?你從哪裡來?下一步準備去哪裡?首先,你現在住在什麼地方?」 「我住在巴黎大酒店 [45] 。」紐曼回道。 特里斯特拉姆先生的胖臉皺了皺,說:「那地方不好!得換地方。」 「換地方?」紐曼問道,「為什麼?那是我住過的最好的酒店。」 「你要的不是『好』酒店,而是小而安靜、環境優雅的住處,服務員隨叫隨到,人人都認得你。」 「那地方就是你說的那樣啊,我還沒有摁鈴,他們就不停地跑來問我是否有什麼需求,」紐曼說,「他們見了我總是鞠躬,畢恭畢敬。」 「那是因為你總是給他們小費的緣故吧?那風氣可不好。」 「總是?根本不是那麼回事。昨天一個服務生給我拿了點兒東西,然後就像乞丐一樣站在那裡走來走去,於是我就遞給他一把椅子,問他是否願意坐一坐。那樣不好嗎?」 「非常不好!」 「可他馬上就出去了。總之,那地方讓我覺得挺有意思。如果住處讓我覺得無聊,環境再優雅也沒用。昨天晚上我就坐在大酒店的院子裡,看著人來人往,熙熙攘攘,直到凌晨兩點鐘。」 「你太容易滿足了,不過,只要你自己高興,那樣也無可厚非,畢竟是你自己的選擇。你掙了不少錢吧?」 「我掙的錢夠花了。」 「能說這種話的人,真的很幸福!夠花是什麼意思?」 「就是足夠讓我休息一段時間,忘卻煩惱,看看周圍,看看世界,好好放鬆一下,整理整理思路。要是運氣不錯的話,就找個妻子結婚。」紐曼說話很慢,聲音有些干,時不時地停頓一下。這是他說話的習慣方式,不過,我這裡只是摘其談話要點記錄而已。 「天啊!多好的計劃!」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喊道,「當然啦,你說的東西都很花錢,特別是妻子,除非你妻子有錢,就像我一樣。那麼,具體內容呢?怎麼去實現?」 紐曼把帽子從前額朝後推了推,雙臂合抱,伸了伸腿。他欣賞著音樂,環顧熙熙攘攘的人流,望著水花四濺的噴泉,看著媽媽們和嬰兒。最後,他終於答道:「我曾經干過。」 特里斯特拉姆盯著他看了好一會兒,想揣度出朋友的葫蘆里到底賣的是什麼藥,最後目光停在那張陷入沉思的臉上。「你幹了什麼?」他問道。 「噢,幹了好幾件事。」 「你大概是個喜歡動腦筋的傢伙,嗯?」 紐曼繼續看著媽媽們和嬰兒,那是一幅多麼古老而又淳樸的田園生活景象啊。「是啊,」他終於開口道,「我想我應該算是吧。」接著,他簡要講述了自己和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分手後的經歷,並且回答了對方的提問。那是一個純粹的西部探險故事,其中的具體情節沒有必要在此一一向大家講述。紐曼在戰爭中活了下來,被提升為準將,這是一份無可替代的榮耀,同時也增添了責任。雖然紐曼戰時表現出色,但從內心來講,他並不喜歡打仗。軍中的四年生活讓他感到憤怒而又痛苦,浪費了他寶貴的生命、時間、金錢、才智以及初心,他轉而以極大的熱情和能量追求和平。無論戴上還是摘去肩章,他依然身無分文,唯一能掌控的資本就是自己頑強的決心和對目的手段的鮮活敏感。對他而言,努力和行動如同呼吸,正常人從不會踏上西部那充滿變數的土地。而且,他的經歷與能力相得益彰。十四歲的時候,為生活所迫,他稚嫩的肩膀不得不扛起責任,為了一頓晚餐而走上街頭。雖然他當晚並沒有吃上晚餐,但卻掙來了第二天的晚飯。從那以後,無論什麼時候他一無所獲,那只是因為他用手頭的錢幹了別的事,也就是讓他感到更加快樂的事情或者獲利更加豐厚的事情。他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開始做很多事情,用更專業的術語來說,他一直在幹事業。他富有冒險精神,甚至膽大妄為。他熟悉痛苦的失敗和輝煌的成功,但他生來就是一個實驗家,哪怕再大的生活壓力,他總能找到其中的樂趣,即使穿著中世紀和尚的麻布襯衫,他也不覺得有什麼煩惱。有段時間,無情的失敗似乎跟他如影隨形,厄運成了他的枕邊客,事事難遂心愿,點石不但沒有成金,反而成了灰。在這種不幸執拗地達到頂峰時,他只有一個清晰的想法,那就是世事當中的超自然力量,似乎生命當中有一種東西比他自己的意志還要強大。那個神秘的東西只可能是魔鬼,因此,他的心中對這個蠻橫的力量充滿了強烈的仇恨。他清楚是什麼徹底耗盡了他的存款,讓他掙不到一分錢,讓他在陌生的城市身無分文,獨自佇立黃昏街頭。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他來到了舊金山,開啟了後來的幸運之旅。他沒有像費城的富蘭克林博士那樣嚼著廉價麵包沿街前行 [46] ,那只是因為他連廉價麵包都沒有。在他最黑暗的日子裡,他只有一個簡單實用的信念,用他的話說就是堅持到底的欲望。他最終做到了,事業漸入佳境,掙到了一大筆錢。必須赤裸裸地承認,紐曼生命中的唯一目標一度就是賺錢,對他而言,這世界上最重要的事不過就是從惡劣的機遇之中獲取財富,越多越好。這個理念完全充斥了他的大腦,滿足了他的想像力。至於錢的用途,人的生命在個人成功注入黃金雨 [47] 之後該如何度過,在三十五歲之前,他連想都沒想過。生命對他來說就是一場開放的遊戲,他玩的就是高風險。終於,他成功了,贏得了一個又一個的勝利,那麼,現在他拿著這些財富幹什麼呢?他遲早要面臨這個問題,而答案就在我們的故事之中。不過,他隱隱約約已經有一種感覺,答案比他目前的價值觀所能想像的可能性還要多,而就在他和朋友在巴黎這個美好的角落懶洋洋打發時間時,這種感覺似乎慢慢地、令人愉快地強烈起來。 「不過,我得承認,」他繼續說道,「在這裡我覺得自己一點兒也不聰明,我的聰明才智似乎毫無用處,我就像小孩一樣單純,隨便一個小孩就可以把我哄走。」 「噢,那就讓我來做那個小孩吧,」特里斯特拉姆先生高興地說,「讓我帶著你,請相信我。」 「我以前只知道拚命工作,」他繼續說道,「卻不知道享受人生。這次我出國就是來享受的,但我懷疑自己都不知道該如何享受。」 「哦,那很容易學啦。」 「好吧,興許我可以學學,但如果是靠死記硬背,我恐怕永遠做不到。我意志堅強,但天分可能不在死記硬背上。我天生不是一個會享受的人,只能以你為榜樣了。」 「你說得沒錯,」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說,「我想我生來就會享受生活,就像盧浮宮裡那些不朽的畫作一樣正宗。」 「還有,」紐曼補充道,「我可不想一邊工作一邊玩樂,或者反之。我想要不緊不慢、好好地放鬆半年,就像現在這樣坐在樹下,聽著音樂。最重要的是,聽一些好音樂。」 「音樂和繪畫!天啊,多麼高雅的品位!你就是我妻子所說的那種『文化人』,我可做不到。不過,我們可以為你找到比坐在樹下聽音樂更好的事情去做。首先,你得來參加俱樂部。」 「什麼俱樂部?」 「西方俱樂部,你會在那兒看到很多美國人,都是一些精英。你一定會玩紙牌吧?」 「噢,我說,」紐曼用力大聲叫道,「你該不會是要把我困在俱樂部,讓我整天黏在紙牌桌上吧!我可不是為了這個來巴黎的。」 「啊呀,你不就是為這個來的嘛!我記得你在聖路易斯時很喜歡打牌,那時你總是贏我。」 「我這次是來歐洲旅遊的,盡我所能找尋它最好的一面,想要見識所有偉大的東西,干一件聰明人幹的事。」 「聰明人?天啊!那麼,你認為我是一個傻瓜蛋咯?」 紐曼側身坐著,手肘枕著椅背,頭倚靠在手掌上,一動不動地盯著特里斯特拉姆先生看了會兒,臉上掛著了無生趣卻謹小慎微、有點神秘莫測但又完全友善的微笑。「把我引見給你的妻子!」他終於說道。 特里斯特拉姆先生的身子在椅中打了個激靈:「說實話,我不願意給你介紹。這會讓她瞧不起我的,你也會鄙視我!」 「夥計,我沒有鄙視你啊!我不會鄙視任何人或任何事。我不是那種傲慢的人,我向你保證,我是一個沒有傲氣的人。這就是為什麼我願意向聰明人學習的原因。」 「好吧,近墨者黑,近朱者赤。正如巴黎人常說的,雖然我不是玫瑰,但我是玫瑰的鄰居。我還是可以向你介紹一些聰明人的,你知道帕卡德將軍嗎?哈奇?還有凱蒂·厄普約翰小姐?」 「我願意結識這些人,拓展社交圈。」 特里斯特拉姆先生似乎有些不耐煩,狐疑滿腹,瞥了紐曼一眼,然後問道:「你到底想幹什麼?你是要寫小說嗎?」 紐曼捻著嘴角的鬍鬚,沉默了一小會兒,最後回道:「幾個月前的一天,我碰到了一件怪事。我當時因為一樁重要生意來到紐約,說來話長,總之就是為在股市方面使用手段占領上風,擊敗對方。對方曾在生意上讓我吃過蒼蠅,對此我一直耿耿於懷,怒火中燒,發誓如果有機會,也給他點兒顏色看看,用比喻說法就是讓他也把鼻子氣歪。那筆生意的成敗風險約為六萬美金,如果我使絆,那對他會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他真的不值得尊重。於是,我跳進一輛馬車,開始忙了起來。正是在這輛不朽的、有歷史意義的馬車裡,我提到的那件怪事發生了。這輛馬車和其他馬車並沒有什麼不同,只是稍稍髒些,褐色坐墊上面有一根滿是油污的繩子,好像這輛馬車在愛爾蘭式葬禮上使用過無數次。我常在夜間旅行,雖然這次我很興奮,但我還是忍不住想睡覺,很可能我打了個盹。無論如何,我突然從睡夢中或者冥想中醒了過來,產生了這個世界上最特殊的感覺,那就是對我將要做的事情的極度厭惡。這個想法的產生就像這樣!」他彈了下手指,「就像開始疼痛的舊傷口突然發作一樣,我說不清是什麼意思,只是感到厭惡整個這件事情,想金盆洗手不幹了。當時的想法就是損失六萬美金,讓整個事件自然發展,隨波逐流,再也不想聽到它,似乎這個想法就是世界上最甜蜜的東西。所有這一切的發生都不受我個人意志控制,我坐在一旁觀看,如同欣賞一出舞台劇,我能感受到整個事件就在我的內心發生。有些事情雖然在我們內心發生,但我們知之甚少,不過,你可能還得依賴這種感覺。」 「天啊!你說得我毛骨悚然!」特里斯特拉姆先生叫道,「就在你坐在馬車裡,看著你所說的戲劇表演時,有個人登門入室掠走了你的六萬美金?」 「我不知道,希望如此,無恥的惡魔!我至今也沒搞明白。我們把車停在了華爾街我準備去的那棟大樓前面,但我仍坐在車廂里不動,最後趕車人爬下座位,看他的馬車是否已經變成了靈車。我就像一具殭屍一樣無法移動,出了什麼問題?你會說,我瞬間成了白痴。我想要離開的是華爾街,於是我讓趕車人驅車前往布魯克林渡口,過河而去。過完河,我又讓他把我拉到鄉下。因為我最初告訴他的是把我送到市中心,而這時卻恰恰相反,我想他大概會以為我瘋了。也許我原來就有點兒不正常,但在這種情況下,我仍然處於瘋癲狀態。整個上午,我一直望著長島上的第一茬綠葉。生意讓我感到厭惡,我想拋棄一切,立即停止任何生意。我有了足夠多的錢,或者說我本該擁有的東西我卻沒有。我似乎覺得自己的舊皮囊下出現了一個新人,渴望一個新的世界。如果你急切希望得到一樣東西,你就應該去實現它。我壓根兒不明白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就這樣信馬由韁,任其馳去。退出生意場之後,我就乘船來到了歐洲,這就是我現在坐在這兒的前因後果。」 「你應該把那駕馬車帶回去。」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說,「讓它隨便走,這極不安全。你真的賣掉股份,退出生意了?」 「我轉手給了一位朋友。如果我還願意繼續干,我可以重操舊業。我敢說一年後經營必將逆轉,鐘擺又會回來。我會乘著貢多拉小船或騎著單峰駱駝,四處週遊,我會突然之間想要離家出走。但眼下我是完全自由的,我甚至考慮不再接收任何商務郵件。」 「噢,那真是帝王的任性 [48] !」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說,「那我就退出吧,像我這樣的窮鬼是沒法幫你過上這樣高貴的閒適生活的,你應該想辦法擠入王公貴族的行列。」 紐曼看了他一會兒,然後不急不躁微笑著問道:「那怎麼才能擠入呢?」 「好!我喜歡你的風格!」特里斯特拉姆大聲說道,「說明你夠真誠。」 「我當然很真誠,我不是說過我想要最好的生活嗎?我清楚最好的東西不是用錢就可以買得到的,但我想錢的作用應該很大。還有,為了得到最好的東西,我願意不厭其煩。」 「你在這方面一點兒也不自卑,嗯?」 「對的,我不知自卑為何物,我想要得到人們能夠獲得的最大享受,人、地方、藝術、自然,包括一切!我想拜訪最高的山峰、最藍的湖泊、最美的繪畫、最漂亮的教堂、最有名的男人和最美艷的女士。」 「那麼就在巴黎住下來吧。雖然就我所知,這兒沒有什麼山脈,唯一的湖泊是在布洛涅森林公園 [49] ,但湖水卻並不那麼藍。但是,在這兒,你要的其他東西都有:大量畫作和教堂,無數名人和少量漂亮女人。」 「可夏天就要來了,這個季節我無法在巴黎生活。」 「喔,夏天可以去特魯維爾 [50] 呀。」 「那是什麼地方?」 「那是法國的新港 [51] ,多數美國人都去那裡。」 「那裡離阿爾卑斯山很近嗎?」 「從那裡到阿爾卑斯山的距離就跟從美國新港去落基山脈的距離差不多吧。」 「噢,我想去看勃朗峰,」紐曼說,「還有阿姆斯特丹、萊茵河,好多的地方!特別是威尼斯,我對去威尼斯旅遊非常憧憬。」 「啊,」特里斯特拉姆先生站了起來,「我想我還是先把你介紹給我妻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