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戰爭史 1377-1471 · 第1章 愛德華三世的家族授產

精彩看點 愛德華三世的家族授產——愛德華三世的五位兒子及其後代——其他歐洲國家的分封制度——愛德華三世實施家族授產制的原因——家族授產制導致的問題 在歷史上,眾所周知的玫瑰戰爭造成英格蘭連年動盪。究其緣由不一而足。但如果沒有兩大原因,那麼這些不幸或許根本不會發生。第一個原因是愛德華三世的家族授產,第二個原因是「超級臣民」,並且兩個原因相互關聯。 愛德華三世 依據家族授產制,愛德華三世授予他的兒子們大量土地和財產。因此,英格蘭王室分裂成幾個強大的家族,但這幾個強大的家族彼此沒能相安一隅。與此同時,一些貴族世家變得十分富庶強大,實力足以與國王匹敵,甚至有趕超之勢。其中,某些貴族世家還與王室血脈相連。15世紀,一個奇怪的局面逐漸形成。在西班牙,貴族們聲稱,自己與國王一樣出身高貴,只是不如國王富有。但在15世紀的英格蘭,一些貴族可能會說,他們和國王一樣出身高貴,甚至比國王更富有。玫瑰戰爭結束時,偉大的律師約翰·福蒂斯丘曾鄭重寫道,如果要保障王國的法治和秩序,那麼國王的收入必然比各大貴族高[1]。顯然,歷史上被稱為「造王者」的沃里克伯爵理察·內維爾擁有的資產連國王都望塵莫及。因此,沃里克伯爵理察·內維爾徵召軍隊綽綽有餘。但直到15世紀後半葉,「超級臣民」這一現象才屢見不鮮。14世紀後半葉,愛德華三世開始家族授產。 約翰·福蒂斯丘 沃里克伯爵理察·內維爾 愛德華三世是蘭開斯特家族與約克家族的始祖。他膝下共有十二個子女,其中兩個幼年夭折,活下五子五女。1330年,愛德華三世的長子愛德華王子在伍德斯托克出生,是歷史上著名的「黑太子」。但沒有等到登基,「黑太子」愛德華就去世了。黑太子愛德華只留下一個兒子英王理查二世。隨後,理查二世駕崩,並且沒有留下後嗣。因此,理查二世的支脈斷嗣。 1338年,愛德華三世的次子克拉倫斯公爵安特衛普的萊昂內爾[2]出生在安特衛普,膝下只有一獨女阿爾斯特女伯爵菲莉帕。阿爾斯特女伯爵菲莉帕嫁給威爾斯邊境的馬奇伯爵愛德華·莫蒂默。最終,這一支脈僅存一女安妮·德·莫蒂默。安妮·德·莫蒂莫嫁給與她同族,大她兩輩的約克家族族長、劍橋伯爵科尼斯堡的理察。因此,通過聯姻,安妮·德·莫蒂莫又嫁回王室。 「黑太子」愛德華 英王理查二世 克拉倫斯公爵安特衛普的萊昂內爾 1340年,愛德華三世的第三子岡特的約翰出生在岡特[3]。岡特的約翰結過三次婚,子嗣很多,還建立了幾個重要的家族。其中,最著名的是蘭開斯特家族。岡特的約翰的長子蘭開斯特的亨利,即英格蘭國王亨利四世,正是蘭開斯特家族的首位君主。亨利四世的兒子及孫子都順利繼承了王位。隨後,這一支脈也絕嗣。 岡特的約翰 1342年,愛德華三世的第四子約克公爵蘭利的埃德蒙出生在赫特福德郡的蘭利。約克公爵蘭利的埃德蒙的兒子劍橋伯爵科尼斯堡的理察娶了安妮·德·莫蒂默,她是安特衛普的克拉倫斯公爵安特衛普的萊昂內爾僅存的一脈。 1355年,愛德華三世的幼子格洛斯特公爵托馬斯出生在伍德斯托克。1399年,格洛斯特公爵托馬斯的唯一男性繼承人逝世且沒有留下後嗣。 亨利四世 在歷史上,愛德華三世的幾位兒子都是風雲人物。除約克公爵蘭利的埃德蒙外,其他幾位兒子都是雄心勃勃、追求權勢之輩。他們或從父輩處繼承財產,或通過聯姻獲取了龐大的財富。即使他們中的任何一位成為國王,也不能表明其他王室成員不具備染指王位的實力。 出生在伍德斯托克的「黑太子」愛德華是威爾斯親王,同時也是切斯特伯爵和康沃爾公爵。安特衛普的萊昂內爾被封為克拉倫斯伯爵。「克拉倫斯」的意思是來自薩福克郡的克萊爾這塊十分榮耀的封地。1352年,通過與克萊爾的女繼承人阿爾斯特女伯爵伊麗莎白·德·伯格的聯姻,克拉倫斯伯爵安特衛普的萊昂內爾獲得了大筆財產。阿爾斯特女伯爵伊麗莎白·德·伯格的陪嫁還有其家族在愛爾蘭阿爾斯特的大片莊園。15世紀,這些莊園與威爾斯邊境的莫蒂默莊園合併,成為約克家族的一處重要資產。 岡特的約翰被封為蘭開斯特公爵。這一爵位在英格蘭的蘭開斯特地區擁有領土特權。蘭開斯特公爵授封的伯爵領地有德比、萊斯特和林肯三郡。此外,在英格蘭幾乎所有的郡,他都有封號和城堡[4]。 蘭利的埃德蒙授封約克公爵。在英格蘭北部和出生地赫特福德郡,他都有莊園。他的嫡系一脈與克拉倫斯伯爵安特衛普的萊昂內爾的一脈聯姻後,合併的資產十分龐大。 愛德華三世的幼子,即出生在伍德斯托克的格洛斯特公爵托馬斯,在格洛斯特郡、白金漢郡[5]、北安普敦郡及埃塞克斯郡擁有諸多莊園。 因此,通過家族授產,愛德華三世在英格蘭建立了五個王室大家族。長子「黑太子」愛德華一脈[6]和幼子格洛斯特公爵托馬斯一脈[7]斷嗣。1410年[8],次子克拉倫斯公爵安特衛普的萊昂內爾一脈與四子約克公爵蘭利的埃德蒙一脈因安妮·德·莫蒂默與劍橋伯爵科尼斯堡的理察聯姻合併為一脈。因此,五大王室家族並成兩大王室家族。論出身和財富,兩大家族勢均力敵。在各自盟友及支持者的擁護下,兩大家族將英格蘭一分為二。 「征服者」威廉 在英格蘭、法蘭西及德意志,將封地封祿授予年輕王室成員的做法盛行一時,但授產制往往後患無窮。諾曼統治英格蘭的早期,「征服者」威廉將英格蘭王國授予次子威廉·魯弗斯[9],將諾曼底公國授予長子羅貝爾·柯索斯。威廉二世駕崩後,英格蘭王國改由其幼弟亨利一世統治,諾曼底公國仍由「征服者」威廉的長子羅貝爾·柯索斯管轄。諾曼底權力的分裂導致王室內部長達十五年的紛爭。譬如,12世紀末,亨利二世將重要的領地分封給一眾兒子。亨利二世與阿基坦的埃莉諾的第一個兒子,小亨利作為王儲將來要繼承英格蘭王位。理查一世得到阿基坦的封地。通過聯姻,傑弗里四世得到布列塔尼,造成亨利二世的幼子約翰成為「無地王」。通過不斷發動王室內部叛亂和內戰,約翰試圖像他哥哥那樣獲得封地,稱霸一方。 威廉二世 1363年,法蘭西國王約翰二世將勃艮第封給次子「大膽」腓力。「大膽」腓力建立幾乎獨立的勃艮第公爵一脈。勃艮第公爵一脈與法蘭西王室的奧爾良一脈有著世仇宿怨,並且導致法蘭西王國內鬥不斷。這就是勃艮第派與阿馬尼亞克派之間的鬥爭。 在神聖羅馬帝國,有些統治家族也實施封爵封地制。薩克森王國的統治者們封給後嗣許多公爵領地。因此,在不同時期,神聖羅馬帝國境內至少存在過十八個不同的薩克森公爵領地。當然,這些公爵領地並不怎麼強大。到16世紀,哈布斯堡家族諸位年幼的王子被一一封爵,導致中央權力的削弱及眾人皆知的內戰。 封地制往往導致不幸,但常常得以實施,或許有以下三個原因:第一,與常人一樣,國王愛子心切,不願幼子只因出生晚於兄長而受一絲一毫的委屈。第二,封地制有利於維護王室尊嚴。王室血脈的王子都應該擁有富庶的領土,其地位幾乎等同於一族之長。譬如,偉大的拿破崙·波拿巴封自己的兄弟們為各個被征服國家的統治者。第三,封地制常被認為能增強王室家族的凝聚力,授封的領主理應是國王強大的同盟軍、王權的堅定擁護者。 愛德華三世實施家族授產可能就是秉持上述第三點理由。早期的金雀花王朝認為王公貴族勢力太過強大。王公貴族強大的領地爵位限制了英格蘭國王的王權,但王公貴族往往因最後只剩女性繼承人而斷嗣。對國王而言,如果讓自己的兒子迎娶這樣一位女性繼承人,通過聯姻將女性繼承人的莊園資產歸於自己名下,那么女性繼承人背後強大的家族勢力也將歸於自己兒子的一族,何樂而不為?愛德華三世認為通過自己的兒子與王公貴族的女繼承人聯姻,渙散的舊式封建思想將被徹底消除,新產生的將是家族忠誠、血脈親情及攸關的利益,這能將幼子們與家族之長的國王牢牢綁在一起。 然而,事與願違,舊的封建反叛精神並沒有被效忠國王的家族忠節取代。相反,年幼的王子受天然家族情感及利益驅使,同時持有舊式封建思想,諸王子的家族成員又鬧起分立並占地為王,因此,如同舊式封建貴族那樣,諸王子及其家族後人成為王位的競爭者。但與封建貴族相比,諸王子及其後人的實力更強大,因為他們積累了更多的領土,並且是王室出身。第一代的王子,如岡特的約翰,或許還會忠於自己的國王,但他們的第二代或第三代與王室的血緣關係逐漸寡淡了。 亨利一世 亨利二世 理查一世 「大膽」腓力 註解: [1] 約翰·福蒂斯丘:《英格蘭政體》(查爾斯·普拉默編),牛津,牛津大學出版社,第128頁。——原注 [2] 1362年,安特衛普的萊昂內爾被封為公爵,之前稱「克拉倫斯伯爵」。 [3] 即根特。——原注 [4] 詳見阿米蒂奇·史密斯所著《岡特的約翰》,阿奇博爾德·康斯特布爾有限公司,1904年,一書中的蘭開斯特家族莊園地圖,第218頁。——原注 [5] 格洛斯特公爵托馬斯授封的伯爵領地。——原注 [6] 1400年,「黑太子」愛德華的獨子理查二世駕崩。——原注 [7] 1399年,格洛斯特公爵托馬斯去世。——原注 [8] 具體時間尚不明確,但確為最可能的年份。——原注 [9] 即威廉二世。——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