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與人 · 一個男人的故事

舍伍德 《馬與人》
他因涉嫌謀殺而被審判,隨後,有個雙手緊張不安、略顯怪異的禿頂小個子男人提供了能證明他清白的供詞,整個過程中,我都注視著他,他那努力想讓人理解某事的執著讓我著迷。 他一直沉迷於某事,而這件事與他謀殺那女人的指控毫無關係。至於他的謀殺罪名是否成立,以及根據正當的法律程序是否會被絞死,他似乎並不感興趣。法律是他的身外之物,他拒絕承認與殺人有任何關係,就像拒絕抽菸一樣。「謝謝你,我現在不抽菸。我和一個傢伙打賭說我可以一個月不抽菸。」 我說的大概就是這個意思。這令人費解。說真的,如果他被判有罪,若想保命,他這樣做可就沒什麼好處了。你看,起初大家都以為他殺了人,我們都相信這一點,然後,就因為他那副事不關己的高傲派頭,每個人都想要救他。當有消息傳來,說那個神經質的小個子提供了供詞,每個人聽後都爆發出了歡呼。 從那以後,他擺脫了法律的制裁,但態度卻絲毫沒有改變。大概總會有那麼一個男人或女人能理解他所理解的東西,所以,找到這樣的人,並把這件事和盤托出,這是很重要的。在審判期間,以及在審判後,我都在某段時間裡看見了他身上的很多東西,我對他有這種敏銳的感覺,就好像他在黑暗中摸索,試圖找到掉在地板上的針一樣。他就像一個找不到眼鏡的老人。他摸遍了所有的口袋,無奈地左顧右盼。 我腦中也有一個問題,所有人腦中都有——「一個人能否做到在最親近的人即將去世的時候,既表現得隨意、殘忍,同時又溫柔、敏感呢?」 不管怎麼說,這是一個故事,有時候人們喜歡直截了當地講故事,而不會插入任何報紙上常見的美女繼承人、冷血殺手或諸如此類的謊言。 當我讀到這個故事時,我的感覺是這樣的: 這個人叫威爾遜——埃德加·威爾遜——他從西部的某個地方,也許是從山區,來到了芝加哥。他或許曾經在遙遠的西部做過牧羊人,因為他身上有種心不在焉的氣質,那是拜長年獨居生活所賜。關於他自己和他的過去,他講過許多互相矛盾的故事,因此,與他在一起一段時間之後,你就會本能地忽略了他的過去。 「真見鬼——沒關係——照那個方向,這個人是不會講真話的——隨便吧。」某人會對自己說。大家都知道,他是從堪薩斯州的一個小鎮來到芝加哥的,他和另一個男人的妻子從堪薩斯州的小鎮私奔了。 至於她的故事,我知道得很少。我想,她曾是一個相當標緻的女人,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一個高大、堅強而又正直的女人。但在遇到威爾遜之前,她的生活過得相當混亂。在那些死氣沉沉的堪薩斯州的鎮子裡,人們的生活醜陋且混亂,也不是因為發生了什麼事情才使他們如此。箇中原因,人們是無法想像的——隨便吧。事實就是如此,作家寫的有關那塊地方的西部故事,人們不能全信。 更為確切地說一下這個女人吧——她年輕時,父親攤上了事兒。他原來是個小官員,在一家快遞公司干旅行代理人之類的活兒,後因為丟了一筆錢而被捕。隨後,他被收押在監,在受審之前,他開槍自殺了。女孩的母親也去世了。 一兩年後,她嫁給了一個人,那個人相當誠實,但從各方面來看,都非常無趣。他是一個雜貨店的店員,日子過得很節儉。沒過多久,他又開了一家藥店。 我剛才說過,這個女人本來很健壯,但現在卻變得瘦弱且緊張。不過,她風韻猶存,而且身上有種能強烈吸引男人的東西。在那個破舊小鎮上,有好幾個男人都被她迷住了。他們給她寫信,想讓她在晚上偷偷溜出去。你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這些信沒有署名。「星期五晚上你得去某某地方。如果你願意和我聊聊的話,手裡就拿一本書來。」 然後那個女人犯了個錯誤,把收到的其中一封信告訴了她丈夫。他氣壞了,晚上端著一把獵槍就去了約會地點。到了那一刻,沒有人來,於是他回到家,大呼小叫起來。他說了一些略顯刻薄的試探性的話。「當那人在街上從你身邊走過時,你肯定——用某種方式——看了他一眼。一個男人是不會如此大膽地看一個已婚女人的,除非你給了他機會。」 從那以後,男人就一直在嘮叨個不停,家裡的生活曾經一度充滿了歡聲笑語。後來她變得沉默了,她一沉默,整座房子也就沉默了。他們沒有孩子。 後來埃德加·威爾遜來了。他那時正在往東走,在鎮上停留了兩三天。當時他帶的錢不多,只能住在火車站附近一個小小的工人公寓裡。有一天,他看見那個女人在街上走,就跟著她回了家。鄰居們看見他們站在前門聊了一個小時,第二天他又來了。 那次他們談了兩個小時,然後她走進了屋子,拿了幾件行李,和他一起走到了火車站。他們乘火車去了芝加哥,一起住在那裡,直到她去世,顯然過得非常幸福——至於他們是怎麼生活的,我等等再告訴你。他們當然不能結婚,在芝加哥生活的三年里,他沒有為他們的生活做過任何貢獻。他們來這兒的時候,他帶的錢很少,剛剛夠他們從堪薩斯城搬到這裡來的費用,他們很窮。 據我所知,他們住在北邊,安頓在那些三四層高的老舊磚房住宅區里。這裡我們曾稱之為「好人之家」,但後來這家人變壞了。這塊地方現在獲得了重生,不過,在許多年裡,它早就有了重生的跡象。這裡有一些由老式住宅改建而成的寄宿公寓,窗戶上掛著骯髒得令人難以置信的花邊窗簾,時不時還會看到破敗不堪、搖搖欲墜的老木屋——威爾遜和他的女人就住在其中一幢里。 這地方真夠邋遢的!我想,這幢房子的主人一定是個精明的人,知道在芝加哥這樣的大城市裡,沒有一個地段可以棄之不用。這個人一定會對自己說:「好吧,我得離開這個地方。房子所在的地皮有一天會變得很值錢,但是房子卻一文不值。我會以低廉的租金把它租出去,一點也不修繕。也許我可以從中得到足夠的錢來交稅,直到價格上漲。」 因此,這房子已經多年沒有粉刷過了,窗戶歪歪斜斜,屋頂上的瓦片幾乎都要掉下來。通往二樓的樓梯有一個扶手,已變成了一種特殊的油膩黑色,就像在芝加哥或匹茲堡這樣燒煙煤的城市裡,木頭會變成的那種顏色一樣。一碰欄杆,手就會變黑。樓上的房間都冷冰冰的,毫無生氣。 前廳有一個帶壁爐的大房間,許多磚頭已經從壁爐上掉了下來,壁爐後面是兩間小臥室。 在我將要告訴你的那件事發生的時候,威爾遜和他的女人就住在這裡。由於他們是在五月搬進來的,我想他們並不在意所住的那間房子的大前廳里的寒冷和荒蕪。房間裡有一張斷了一條腿的木床——那個女人從填料盒中取下一些木條來想把它修好——還有一張餐桌,威爾遜也把它用作寫字檯,此外就還有兩三把便宜的廚房椅。 這個女人在倫道夫街的一家劇院謀得一個服裝師的職位,他們靠她的收入過活。據說,她得到這份工作是因為她與某個與劇院有關係的人,或者某個在那裡演出的演員有過一腿,但是人們總能從任何一個在劇院工作的女人身上聽到這樣的故事——從女清潔工到明星,不一而足。 不管怎麼說,她在那裡工作,以安靜和勤快在劇院獲得了認可。 至於威爾遜,他寫的那種詩我以前從未讀過,不過,像大多數記者一樣,我現在也開始寫詩——押韻的詩和新奇的自由體詩都寫。我本人更喜歡古典音樂。 關於威爾遜的詩——對我來說猶如天書。好吧,現在我們來好好談談這個問題,它既是天書,同時也不是。 當我拿了一整捆書,晚上一個人坐在房間裡讀的時候,他寫的這種東西讓我感到有點頭暈目眩。那裡面全是有關牆、深井,以及裡面挺立著小樹的巨大的碗之類的東西——樹木試圖沿著碗的邊緣找到陽光和空氣。 奇怪而瘋狂的描述,每一行都是,但從某種程度上說也很吸引人。某種帶著新的價值觀進入新的世界,我想這畢竟就是詩歌的意義。世上有一個實實在在的世界——我們對此都知道,或自認為知道——一個由多戶住宅、帶鐵絲柵欄的中西部田野、福特森拖拉機,以及高中、廣告牌,以及一切組成生活的東西——或者我們認為構成生活的東西——所構成的世界。 我們就行走在這樣的世界裡,但還有另一個世界,我認為那就是威爾遜的世界——至少在我看來是一個昏暗的地方——一個極為偏遠的地方——一切事物都嶄新如初,奇形怪狀,人們袒露著內心,目之所及皆為新事物,手指所觸都是新奇的東西。 這是一個到處都是牆的地方。我僥倖獲得了威爾遜的全部詩句。我作為報社記者碰巧在那個女人的屍體被發現的當天晚上,第一個進入那個地方,他所有的東西都在那裡,仔細地寫在一本像是兒童讀物的書上,我身邊還站著兩三個傻裡傻氣的警察。我趁他們不注意,把書塞進了我的外套。後來,在威爾遜受審期間,我們在報紙上發表了其中更容易理解的內容。這在報紙上成了極為吸引眼球的題材——詩人殺死了他的情婦, 「他沒有穿紫色上衣, 因為血和酒都是紅色的。」 就是這樣,芝加哥就愛這樣。 讓我們暫時回到詩歌本身。我只是想解釋,貫穿全書的理念是,人們在自己周圍築起了高牆,而所有人或許註定會永遠站在這堵牆後面——他們不斷用拳頭或任何能找到的工具敲打著牆。他們想要突破,你懂的。人們無法完全分辨那裡到底是一堵高牆,還是許多面獨立的小牆。威爾遜有時這樣說,有時又那樣說。人們親手建造了這些牆,現在站在牆後,他們隱約能感到牆外的世界是溫暖的,那裡有陽光、空氣、美好的事物,事實上還有生命——同時,由於他們內心懷揣著一種瘋狂,這些牆就不斷地被建造得更高、更堅固了。 這個想法會讓你感到有些惶恐不安,不是嗎?不管怎樣,我是這麼覺得的。 詩中還提及了深井:各地的人都在井裡不停地挖,越挖越深。他們不想這樣做,你知道的,沒有人想要他們這樣做,但事情始終還是一樣的,也就是說,井在不斷變得越來越深,挖井人的聲音在底下越來越模糊——並且,光線、生命的溫度越來越稀薄,因為人們都在盲目地拒絕相互理解,我想。 在我琢磨它的時候——我指的是威爾遜的詩——我覺得非常奇怪。其中有一點:正如你將看到的,它與牆、碗或深井主題沒有直接關係,但它是我們在他審判期間從報紙上讀到的一個主題,並且許多人相當喜歡——我承認我自己也很喜歡這個主題。也許在這裡將它呈現出來,可以通過給故事的主人公製造一點陌生感,從而給我的故事提供一點線索。在這本書里,這個主題僅僅被稱為「第97號」,內容如下: 我的手指緊緊握著薄薄的菸捲,我現在很鎮定。有時,情況並非如此。當我不得安寧之際,我很軟弱,而當我如現在這般安靜時,我很堅強。 剛才,我沿著我所居住的城市裡的一條街道在走,隨後穿過一道門來到這裡,現在我躺在床上,正從窗口望出去。突然我意識到,我可以像現在握著這支香菸這般輕鬆自如地抓住高樓的邊緣。我可以用手指捏住這座建築,把它放在我的嘴唇上,然後從嘴裡吐出煙來。這樣就可以驅散困惑。我可以把一千個人從一棟高樓的屋頂吐入天空,並飄入未知。我可以一棟又一棟地去抽,就像我去抽放在煙盒裡的香菸一樣。我可以把燃盡的城市越過肩頭,丟到窗外去。 我不太經常有現在這樣的狀態——如此安寧且自信。當這種感覺襲來時,我有一種直接和樸素的感覺,這兩點讓我能夠愛自己。在這種時候,我會對自己說一些甜言蜜語。 我坐在窗邊的沙發上,我可以請一個女人來睡在我身邊,也可以請一個男人來和我一起就寢。 我可以把街上的一排房子推倒,把裡面的人都趕走,把所有人都壓到一個人身上,然後愛上這個人。 你看到這隻手了嗎?假如它正握著一把刀,就可以割斷你所有的虛偽。設想,這把刀或許可以砍倒許多樓房和屋子的牆壁,而成千上萬人正在裡面睡覺。 如果這隻手正握著一把刀,能夠切開並撕裂包裹著數百萬生命的醜陋外殼,這將是值得思考的事情。 就是這樣,你看到了一種想法,這也可以是一種溫柔的力量。我再給你引一些他寫的東西,內容相對更委婉一些。在這本書里,它被稱為「第83號」: 我是一棵長在牆邊的樹。我一直在用力往上爬。 我身上滿是傷疤。我的軀體已老,但我還在往上爬,向著牆頂往上爬。 我願花朵和果實落滿牆頭。 我會溫潤所有乾燥的嘴唇。 我會把花從牆頂落在孩子的頭上。 我要用落花愛撫牆那頭的身體。 我的枝條正在向上爬升,新的汁液從牆下黑暗的土地進入我的身體。 我的果實從我的臂彎落下,越過牆頭,落到別人的手中,那時它們將不再是我的果實。 現在說說在舊木屋裡住著的那對男女的生活。一個偶然的機會,讓我對這方面有了相當深的了解。 在他們搬進這所房子之後——就在去年春天——那個女人受僱的劇院很長一段時間裡都很不景氣,他們比往常更缺錢,那個女人想要去賺點外快——我猜是想賺錢來墊付房租——把他們家後面兩個房間分租了出去。 於是,各種各樣的人就住進了黑漆漆的斗室,那裡沒有家具,我都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在那裡住的。不過,在芝加哥,還有一些被稱為「廉價旅館」的地方,你只要花五到十美分就可以睡在地板上。光顧那些地方的人數之多,恐怕是體面的人無法想像的。 我真正發現的是一個小個子的女人——她不再年輕,已駝背,身材矮小,很難不把她當成一個女孩來看——她曾經在房間裡住了好幾個星期。她在附近一家小洗衣店當熨燙工,有人給了她一張便宜的摺疊床。她是個非常多愁善感的人,有著畸形人常有的那種受傷的眼神。我猜她對威爾遜懷有一種浪漫的愛慕之情。總之,我從她那裡了解到很多。 威爾遜的女人死了,他則由於舞台工作人員的供述,洗清了謀殺指控,在這兩件事過後,我常常去他住過的房子,有時是在傍晚幹完活兒之後。我們發行的是下午檔的報紙,兩點鐘以後我們大多數人都有空。 有一天,我發現那個駝背的女孩站在房子前,於是便和她攀談起來。她可真是一座金礦。 我跟你說過她的眼神,那是一種受傷的敏感眼神。我和她攀談起來,聊起了威爾遜。她一直住在後面一個房間裡。她立刻將那件事告訴了我。 有些日子裡,她覺得自己沒力氣去洗衣店幹活了,這時候她就待在房間裡,躺在小床上。劇烈的頭痛會持續好幾個小時,在這幾個小時裡,她幾乎完全不知道在她身上發生的一切。後來她恢復了知覺,但很長一段時間裡身子骨都很虛弱。我想她註定不會是一個能活很久的人,而且我猜她對此也不怎麼在乎。 不管怎麼說,她就一直待在房間裡。在經歷病痛,處在虛弱中時,她對前面房間裡的人越來越好奇,所以她會時常從摺疊床上下來,穿著襪子輕輕走到房間之間的門前,透過鎖眼窺視。她這樣窺視時,身體就跪在滿是灰塵的地板上。 一開始,房間裡的生活就使她著迷。有時,那個男人會獨自一人在廚房裡,坐在餐桌旁寫東西,他所寫的就是後來我收集起來的那些內容,也就是我所援引內容的那本書,有時那個女人會和他待在一起,有時則是他一個人待在那裡,但沒有寫東西。那時他總會走來走去。 在那兩人都待在房間裡,而男人在寫東西的時候,那個女人很少走動,只是兩手交叉著坐在窗邊的椅子上。他會寫幾行,然後踱來踱去,自言自語或跟她說說話。他說話時,她總會用眼神來回答,那個駝背的姑娘說。坦白講,我不太清楚有多少內容是從她的話中得到的,又有多少出自我自己的想像。 不管怎麼說,無論是我得到的信息,還是我試圖傳遞給你的信息,無非都在表明這兩人關係中的一種陌生感。總之,這並不只是一個運氣欠佳的家庭。他想做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我猜是寫詩——而她正以她自己的方式試圖給予他幫助。 當然,我並不懷疑從我引用的威爾遜的詩句中,你已經了解到,這個問題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關——不一定是碰巧發生在那個房間裡的特定男女之間,而是會發生在所有人之間。 這個傢伙對這類事抱有一種略微神秘的理念,在他找到自己的女人之前,他一直在世上漫無目的地尋找伴侶。後來,他在堪薩斯州找到了那個女人,對他來說——至少他是這樣認為的——一切都已經明朗。 這麼說吧,他認為世上沒有人能獨自思考或感受一切,當人們試圖這樣做時,就會惹上麻煩,把自己困在圍牆裡,在裡面碰得叮噹作響。在真正的生命之歌開始吟唱之前,人必須發出一種足以蓋過所有聲音的高音。請注意,我並沒有在傳達我自己的想法。我所做的無非是想讓你了解,我從閱讀威爾遜的作品,從對他的了解,以及看到的他對別人產生的影響中,得到了一些想法。 他很明確地感到,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能獨自感受,甚至思考。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如果一個人試圖用心靈來思考,而不把身體因素考慮在內,那他就會變得一團糟。真正有意識的生命會像金字塔一樣構築自己。首先,你所愛之人的身體和心靈必須進入你的思想和感覺,然後,世界上所有其他人的身體和心靈,必須以某種神秘的方式融進來,必須得像一陣風——或者類似的東西——一樣刮進來。 你看了我寫的威爾遜的故事,是否感到有點混亂?也許事實並非如此。也許你的頭腦比我更清楚,在我看來艱難的事,對你來說或許就很簡單。 然而,在深入這一片動機和衝動的海洋之後,我不得不把我所能發現的東西告訴你——我承認我不是很理解。 那個駝背的女孩感覺(或者是我通過幻想粉飾了她說的話?)——這真的不重要。我想說的是埃德加·威爾遜的感受。 我想,他會覺得在詩歌領域他能表達一些在找到一個女人之前無法表達的東西,這個女人會以一種獨特而絕對的方式出現——隨後,就會帶來一段婚姻,而從婚姻里則會誕生對所有人而言都堪稱美好的東西。他必須找到那個擁有這種力量的女人,我想這種力量必須不受私利的影響。你看,他是一個極端的自我主義者——他認為他已經在堪薩斯的藥劑師妻子身上找到了他所求的東西。 他找到了她,對她做了些什麼。至於做了什麼,我不太清楚,只知道她和他在一起獲得了絕對、全然的幸福,但奇怪的是,她和他在一起是不太說話的。 要想談論他這個人以及他對別人產生的影響,就像在擁擠街道上的兩座高樓之間走鋼索。高樓之下傳來喊叫聲、笑聲、汽車喇叭的轟鳴聲,然後一個人就遁入了虛無,只會變得荒唐可笑。 他似乎想把他自己和他女人的肉體和精神都濃縮進他的詩里。你們應該記得,我引用過他說的有關凝縮的一句話,他說過,要將城市裡所有人都擠壓成一個,然後愛上這個人。 人們或許會認為他是一個強大的人,幾乎強大到令人生畏。當你讀到這些的時候,你就會明白,他是如何把我掌握在他的手中,並讓我為他的目的而服務的。 他抓住並緊緊將那個女人握在手中。他需要她——非常需要,並占有了她——也許,所有男人都想那樣對自己的女人,卻又不敢這樣做。也許她也有自己的貪心,無論他們在一起還是分開,他日日夜夜都在向她施予實實在在的愛意。 我承認我自己對整件事也感到困惑。我試圖表達我的某種感受,不是我自己的感受,也不是那個駝背女孩對我說的話,你會記起,我把她置於跪在後屋的地板上,從鑰匙孔里往裡看的場景中。 你看,她就在那兒,那個駝背的人,而在前面的房間裡,有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那個駝背姑娘也倒在威爾遜的權威之下。她也愛上了他——這是毫無疑問的。她跪在黑洞洞的房間裡,那裡滿是灰塵。地板上一定積起了厚厚一層土。 她所說的——又或許,她沒有說的那些話,讓我感到威爾遜在房間裡工作,或在她的女人面前走來走去,而且,當他這麼做時,他的女人就坐在椅子上,在她的臉上,在她眼中,有一種神情—— 他每時每刻都在和她做愛,用這種抽象的方式和她做愛,這是一種和所有人做的愛嗎?有可能,因為女人是純粹的肉體,而他是另外的東西。如果這一切對你來說毫無意義,那至少對那個駝背的女孩來說不是——她肯定沒有受過教育,也不會認為自己有任何特殊的理解能力。她跪在塵土裡,聆聽著,從鑰匙孔窺視著,最後她覺得,這個她從來沒有見過、從來沒有碰觸過她身體的男人,也在和她做愛。 她已經感覺到這一點,這使她所有的天性都得到了滿足。或許可以說,她成了她自己,這讓她的生活有了意義。 房間裡發生過的一些小事,我也可以說給你聽。 例如,那是六月一個陰暗而溫暖的雨天。駝背姑娘就跪在她的房間裡,威爾遜和他的女人則待在他們的房間。 威爾遜的女人一直在洗衣服,因為衣服在室外無法烘乾,所以她在房間裡拉了繩子,把衣服掛在屋內。 衣服全部掛好後,威爾遜冒雨走了進來,走到書桌前坐下來,開始寫作。 他寫了幾分鐘,然後站起身來,在房間裡踱來踱去。走著走著,一件濕衣服拂過他的臉。 他一直走著,跟那個女人說著話。他邊走邊說,把所有的衣服都抱在懷裡,走到屋外樓梯頂的小平台,把它們扔到了下面泥濘的院子裡。他這麼做時,那個女人坐著一動不動,也沒有說什麼,直到他回到桌前,她才走下樓梯,撿起衣服,又洗了一遍——直到她把衣服洗完,再在房間裡晾起來之後,他才明白他剛剛做了什麼。 在她重洗衣服的時候,他又出去散步了。當聽到樓梯傳來他的腳步聲時,那個駝背姑娘跑向鑰匙孔。她跪在那裡,這樣在他走進房間時,她就可以直視他的臉。「在那一刻,他就像一個迷茫的孩子,然後,儘管他什麼也沒說,眼淚卻順著臉頰流了下來。」她說。這時,那個正在重新掛衣服的女人轉過身來,看見了他。她的胳膊里塞滿了衣服,但她把衣服扔在地上,跑向他。「她半跪著,」駝背姑娘說,用雙手摟住他的身體,抬頭望著他的臉,懇求他,「不要。不要難過。相信我,我什麼都知道,你不要難過。」她說。 現在來談談這個女人的死因。那件事發生在那年秋天。 在她有時去工作的地方——也就是戲院裡——另外一個人,那個半瘋的舞台工作人員,開槍打死了她。 他愛上了她,就像她家鄉堪薩斯州那些鎮上的男人一樣,曾給她寫過幾張愚蠢的字條,她對威爾遜什麼也沒說。信寫得不太好,在其中一些胡編亂造的信件里,竟然還簽上了威爾遜的名字。後來在她身上還發現了其中的兩封,在對威爾遜的審判中,這兩封信成了指控他的證據。 那個女人就這樣一直在劇院裡工作了一整個夏天。秋天的一個晚上,劇團要帶妝彩排,女人就帶著威爾遜一起去了。就像我們在芝加哥時常遇到的那樣,秋日裡的天氣又冷又濕,濃霧籠罩著整座城市。 帶妝彩排並沒有如期進行。明星病了,威爾遜和他的女人在空蕩蕩的劇院裡坐了一兩個小時,然後那個女人被告知那一晚可以先回去了。 她和威爾遜穿過城市,在一家小餐館停下來吃了點東西。他一如既往地沉默著。毫無疑問,他在想他想要寫的東西,在構思他的詩歌。他繼續往前走,沒有注意身邊的女人,也沒有看見街上向他們走來的人。他就這樣走著,而她—— 毫無疑問,她此刻就和往常在他面前一樣——沉默不語,並非常滿足於自己和他在一起。他無論在想什麼,在感受什麼,無疑都與她有關。他身上流的血也是她的血。他讓她感覺到了這一點,於是她就這樣沉默且滿足地走著。他的身體在她身旁,而他的思緒卻在那片由高牆和深井組成的世界摸索前行。 他們從環形街區餐廳走出來,穿過一座橋往北部去,卻仍然沒有說過一句話。 就在他們快要走到家時,那個給她寫過信,雙手緊張不安的小個子劇院工作人員,不知從哪兒冒出來,朝那個女人開了槍。 就是這麼回事。事情就這麼簡單。 他們正如我所描述的那樣走著,一個人的腦袋突然就在霧中閃現在那個女人面前,有隻手開了槍,傳來一陣快速而突兀的槍擊聲,那個怪異的、長著一張如虛弱老太太般皺巴巴的臉孔的小個子,轉身跑走了。 正如我寫的那樣,發生的這一切在威爾遜的腦海里根本沒有留下任何印象。他繼續往前走,就像什麼也沒發生一樣。那女人差點跌倒,隨後直起身來,繼續走在他身邊,一句話也沒說。 他們就這樣走了大約兩個街區。在走到樓梯腳下時,一個警察跑過來,那個女人向他撒了謊。她說有兩個醉漢打了架,幾句話把警察打發走了。警察朝著與那個舞台工作人員相反的方向離去。 他們站在黑暗和濃霧之中,女人挽著她男人的胳膊上了樓梯。到目前為止——就我所能給出的解釋而言——他沒有意識到槍聲,也不知道她快死了,儘管他什麼都看到了,什麼也聽到了。那些後來給她做了檢查的醫生證實說,她心臟里控制心跳的某根筋或某塊肌肉,因槍擊而受到了重創。 應該說,她已是半死不活的人。 不管怎樣,兩個人走上樓梯,進入樓上的房間,然後發生了真正戲劇性而又動人的一幕。我希望這一幕,連同它的全部內涵,都能在舞台上表演出來,而不是用文字呈現。 兩人走進房間,其中一人已經死了,但卻無法宣布死亡已經降臨,因為沒有一絲獨特而動人的東西會隨之消失,也就是說,她雖死猶生,而另一人卻雖生猶死。 他們走進的房間黑洞洞的,但是女人憑著一種動物的本能,穿過房間走到壁爐邊,而男人則在離門十英尺的地方停了下來,用他心不在焉的方式思考著。壁爐里堆滿了廢棄物和菸頭——這個人煙抽得很厲害——還有他在上面亂寫的紙片——所有像威爾遜這樣的人都會有這樣的垃圾。在秋天這個突然降溫的夜晚,所有這些易燃的東西都被塞進了壁爐里。 女人走過去,在黑暗中找了一根柴,把那堆東西點燃了。 我將永遠記得這幅畫面——就是這樣——空蕩蕩的房間裡,一個目空一切、對周遭視而不見的男人站在那裡,而一個女人跪在地上,在生命的最後一刻閃耀出一絲美感。小火苗躥了起來。光在牆壁上搖曳。火苗下面,在房間的地板上,有一口漆黑的深井,站在裡面的是一個自蒙雙目的人。 一定是那堆燃燒著的紙把屋子照亮了,於是那個女人在壁爐旁,在光焰外站了一會兒。 然後,她臉色蒼白,步履蹣跚地穿過火光,仿佛穿過一個燈火輝煌的舞台,默然且輕柔地向他走去。她有話要說嗎?沒有人知道。事實卻是,她什麼也沒說。 她向他走過去,剛走到他跟前,就倒在地上,在他腳邊死去了。與此同時,那堆紙片燃起的小火苗也熄滅了。如果說她死前在地板上曾掙扎過,那也是在默默掙扎。一點響動也沒有。她摔倒了,就倒在他和通向樓梯的那扇門之間。 就在那時,威爾遜成了一個完全沒有人性的人——其程度之深,超出了我的理解。 火已熄滅,他愛過的女人已死。 他站在那裡望著虛無,想著——只有老天知道——或許也想著虛無。 他站了一分鐘,五分鐘,或許,十分鐘。在他找到那個女人之前,他早已深深陷入了懷疑和疑問的深海。在他找到那個女人之前,他從未有過任何表達。他也許只是從一個地方漫遊到另一個地方,他注視著人們的臉,思忖著人們,想要接近別人,卻不知道該如何接近。那個女人曾一度把他托到生活的海面上。他和她一起在海面上、在天空下、在陽光下浮游。女人溫暖的身體——懷著愛意給予他的身體——曾經像一條小船,他坐在裡面在海面上漂浮,現在小船失事了,他又沉回了海里。 這一切都發生了,而他卻不知道——也就是說,他既不知道,同時也知道。 我猜,他是個詩人,也許此刻他腦子裡正在構思一首新詩。 不管怎麼說,就像我剛才說的那樣,他站了一會兒,然後他必定有了一種感覺,他應該採取行動,如果可能的話,他應該從即將到來的災難中拯救自己。 他心中湧起一種衝動,想走到門口,從樓梯上走下去,到街上去,但是那個女人的屍體擋在他和門之間。 他所做的,以及他後來向別人說起的那件聽起來非常殘忍的事是這樣的:他就像人們對待黑夜中在樹林裡倒下的樹一樣處理了她的屍體。他先是用腳試圖把屍體推到一邊,然後,像是不可能發生的那樣,他笨拙地跨了過去。 他的腳直接踩在那個女人的手臂上。後來在屍體上人們發現了被他腳踩而留下的淤青痕跡。 他差點摔倒,然後他挺直身子,沿著搖搖晃晃的樓梯走下樓去,來到了街上。 晚上雨停了。天氣變得更冷了,一陣冷風把霧吹散。他若無其事地走過了好幾個街區。他平靜地走著,就像你,讀者,在和朋友吃完午飯後,可能會去走走那樣。 其實,他甚至還停了下來,在商店裡買了點東西。我記得那個店名叫「鞭子」。他走了進去,給自己買了一包煙,點上一支,站了一會兒,顯然在聽幾個閒人談話。 然後他又踱來踱去,邊走邊抽菸,心裡一定在想他寫的那首新詩。然後他來到了一家電影院。 這也許觸動了他。他也像一個舊壁爐,裡面裝滿了舊的思想、未完成的詩歌碎片——天知道有多少垃圾!他常在晚上到那女人工作的戲院去,陪她一起回家。現在人們正從這家小戲院裡走出來。他們在那裡看了一出叫《世界之光》的戲。 威爾遜走入人群,抽著煙,消失在人群中,然後脫下帽子,緊張地四下張望了一會兒,突然大聲喊叫起來。 他站在那裡,大聲喊叫著,帶著一種試圖回憶夢境的恍惚神情,試圖把剛才發生的事情講給大家聽。他就這樣持續了一會兒,然後沿著人行道跑了一小段,停下腳步,又開始講他的故事。他就這樣匆匆走了回來,沿街走到那座房子前,爬上搖搖晃晃的樓梯,來到那個女人躺著的地方——人群好奇地跟在他後面——一個警察過來把他逮捕了。 起初他似乎很興奮,但後來就安靜下來。當為他聘請的律師試圖在法庭上為他辯護時,他對這個瘋狂的想法笑了起來。 正如我說的那樣,在審判期間他的行為讓我們大家都很困惑,因為他似乎對謀殺和自己的命運完全不感興趣。在開槍的兇手認罪之後,他似乎也對他沒有任何怨恨。他就像與這件事毫無關係。 你看,在他找到那個女人之前,他就是那樣,在這個世界上遊蕩。他在他詩歌中提到的深井中越挖越深,在他和我們所有人之間築起了一堵越來越高的牆。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停不下來。這就是他一直在說,並懇求人們幫忙的事兒。這個男人從疑惑的海洋中浮起身來,曾一度抓住了那個女人的手,也一度握著女人的手在生命的海面上漂浮——但現在他又開始下沉。 他開始說個不停,攔住街上的人說,走進人們的房子裡說,據我猜測,他這樣做,如同他後來一直在做的一樣,無非是在努力不讓自己永遠沉入大海,這就是一個溺水的人在垂死掙扎。 無論如何,我已經把這個人的經歷告訴了你——不得不把他的經歷告訴你。他身上有一種力量,這種力量對我產生了影響,就像對那個來自堪薩斯州的女人,以及那個跪在地板上的灰塵中,不知其名的駝背女孩所產生的影響一樣。 自從那個女人死後,我們一直在努力把威爾遜從懷疑和沉默的海洋中拉出來,我們感到他在這個海洋中越沉越深——毫無好轉的跡象。 也許我是不得已才講了他的故事,我希望通過寫他的故事,自己也能了解他。難道就沒有可能,在理解之後,產生一種力量,從而把胳膊伸到海里,把威爾遜這個人再拉回水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