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氏文通 · 實字卷之六 狀字別義六之四
狀字別義六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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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狀字往往單詞雙字,而以義可別者有六。
【6.4.1】一,以指事成之處者。
[125]孟樑上:及寡人之身,東敗於齊,……西喪地於秦七百里,南辱於楚,寡人恥之。 ——「東」「西」「南」三字,各記其敗喪與見辱之地,蓋記其喪敗之地,即所以狀其喪敗時之情境,故曰狀字。惟其為狀字,所以先於動字也。
[126]史張釋之列傳:尉左右視,盡不能對。
[127]又:獨奈何廷辱張廷尉?——「左右」兩字記所視之處,「廷」字記所辱之處。
[128]又陸賈列傳:君王宜郊迎,北面稱臣。
[129]又:乃病免家居。——「郊」「北」與「家」三字,亦記處也。由是,
[130]史記萬石君傳云:是時漢方南誅兩越,東擊朝鮮,北逐匈奴,西伐大宛,中國多事。
[131]又汲鄭列傳云:公為正卿,上不能褒先帝之功業,下不能抑天下之邪心。
[132]又淮陰侯列傳云:當今二王之事,權在足下,足下右投則漢王勝,左投則項王勝。
[133]左傳文公七年云:舍適嗣不立而外求君,將焉置此?——以上諸句內,「南」「東」「北」「西」「上」「下」「右」「左」「外」「焉」諸字,皆記處而先所狀也。
【6.4.3】二,以記事成之時者。
[134]孟梁下:今乘輿已駕矣,有司未知所之。——「已」者,記駕車之時,故先「駕」字。
[135]又:魯平公將出。——「將」者,記其「出」時也,故先「出」字。
[136]左隱元:逐惡之。
[137]又:君將不堪。
[138]又:不如早為之所。——「逐」「將」「早」三字,皆狀時也。
[139]莊庚桑楚:今吾日計之而不足,歲計之而有餘。
[140]史叔孫通列傳:願陛下急發兵擊之。
[141]又:我幾不脫於虎口。
[142]漢趙充國傳:初是充國計者什三,中什五,最後什八。
[143]史淮陰侯列傳:吾困於此,旦暮望若來佐我。
[144]又信陵君列傳:於是公子立自責。
[145]又項羽本紀:如今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
[146]又:今暴得大名,不祥。①
[147]魏文帝與吳質書:既痛逝者,行自念也。
[148]史陸賈列傳:每奏一篇,高帝未嘗不稱善。
[149]又曹相國世家:參始微時。
[150]又陳丞相世家:及呂后時,事多故矣。然平竟自脫。
[151]漢卜式傳:上於是以式終長者。
[152]漢高帝紀:常從王媼武負貰酒。
[153]又:高帝常繇咸陽。
[154]漢於定國傳:率常丞相議可。
[155]韓柳子厚墓志銘:率常屈其座人。
[156]史留侯世家:良業為取履,因長跪履之。——諸句中所有「日」「歲」「急」「幾」「初」「中」「最後」「旦」「暮」「立」「方」「暴」「既」「行」「未嘗」「始」「竟」「終」「常」「業」諸字,皆狀時也。
至[157]莊子逍遙遊云:然後圖南,且適南冥也。——「且」字解如「將」字。
[158]史記馮唐列傳:臣父故為代相。——「故」字解如「本」字。「故」得為「本」者,「故」舊也。
[159]漢書趙廣漢傳云:趙廣漢,字子都,涿郡蠡吾人也,故屬河間。——此「故」字亦解如「舊」字。
[160]又賈誼傳云:天子春秋鼎盛。
[161]又賈捐之傳云:顯鼎貴,上信用之。
[162]又匡衡傳云:無說時,匡鼎來。——三引「鼎」字,解如「方」字,「當」字,亦狀時也。
[163]史記晉世家云:犁二十五,事冢上柏大矣。——「犁」者,「比」也。
故[164]又呂后紀云:犁明,孝惠遠。——「犁明」者,「比明」也。
[165]又酷吏列傳云:梨來會春,溫舒頓足嘆。——「梨」通「犁」。
又有兩字重狀一時者。
[166]莊逍遙遊:子治天下,天下既已治也。——「既已」二字意重,並記過去之時也。
[167]漢賈誼傳:夫嘗已在貴寵之位,天子改容而禮貌之矣。——「嘗已」「已嘗」並重言也。
[168]魏文帝與吳質書:別來行復四年。——「行復」二字,皆記時也,似此者,如「方且」「嘗復」「曾復」諸重言,②見於古籍者,往往有之。
至記時之字置於句首以為起句之辭者,亦可列為狀字。
[169]左隱元:初,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初」者,原始之辭,今置句首以為記事推原之例,左氏文習用之。
[170]漢高帝紀:前,陳王項梁皆敗,不如更遣長者。——「前」字置句首,與「初」字同例。
[171]論公冶: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始」「今」兩字同上。
[172]史高帝本紀: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史記之用「始」字,與左氏之用「初」字,漢書之用「前」字同,可見諸書皆各有字例也。
[173]秦策:已一說而立為太師。
[174]史夏本紀:乃召湯而囚之夏台,已而釋之。——「已」字在句首,與「初」「前」諸字同例。
○1[146]的「暴」和[140]的「急」、[141]的「幾」似非記時,而為記狀態與情景,置於【6.4.3】節較妥。
○2此處及[167]例說明中,稱意義相近兩字連用為「重言」,異於一般理解(如【6.3.2】節)。
【6.4.3】三,以言事之如何成者。此記成事之容,前所謂雙聲迭韻與重言諸字,以為象形肖聲者,皆此類也。惟彼必雙字,此論單字耳。
[175]孟梁下:景公說,大戒於國,出舍於郊。——「大」字假以肖所戒為如何也。
[176]又離下:施從良人之所之。——「施」者,言其從之容也。
[177]漢汲黯傳:何空取高皇帝約束紛更之為?——「空」字以言所取之狀也。
[178]又韓信傳:軍殊死戰。
[179]史刺客列傳:前日所以不許仲子者,徒以親在。
[180]漢元帝紀: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雑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
[181]又金日磾傳:陛下妄得一胡兒,反貴重之。
[182]楚策:今富摯能而公重不相善也,是兩盡也。
[183]禮檀弓:壹似重有憂者。
[184]漢食貨志:畜積余贏,以稽市物,痛騰躍。——諸句內所有「殊」「徒」「純」「妄」「重」「痛」諸字,皆以肖成事之容也。
【6.4.4】至「猶」「若」「如」等字用以為比者,亦以記成事之容,可與論比章參觀。①
猶。
[185]孟告上:性猶杞柳也,義猶桮桊也。——「性」與「杞柳」,「義」與「桮桊」,本無相關之義,今以「猶」字先乎「杞柳」,則「性」為所狀矣;①先乎「桮桊」,則「義」為所狀矣。此「猶」字所以記容之狀字也。
[186]禮記大學云:聽訟,吾猶人也。②
「如」「若」諸字同例。
[187]左傳昭公十二年云:今與王言如響,國其若之何?
[188]史記酷吏列傳云:有勢家,雖有奸如山,弗犯。
[189]又貨殖列傳云:貴出如糞土,賤取如珠玉。
[190]又云:夫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此言末業貧者之資也。
[191]老子云:吾聞之,良賈深藏若虛,君子盛德,容貌若愚。③
[192]史貨殖列傳:趨時若猛獸鷙鳥之發。
[193]又商君列傳:君之危若朝露。——諸句內所有「如」「若」等字,皆以狀所比也。而「猶」「如」「若」諸字之所狀,或為名字,或為靜字,或為一讀皆可。
至「如是」「如此」「如斯」「若此」「若彼」,又「若何」「若之何」「奈何」「如何」諸語,則所狀皆為代字,④經籍習用,已詳於前,故不贅。
「然」字「爾」字解作「如是」者,亦肖容之狀字也。
[194]孟梁下:今也不然。——猶雲「今非如此」也。此「然」字解作「如此」而為表詞者,實肖容之狀字也。⑤
[195]又告上: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爾殊」者,如此有異也。「爾」解如「然」字。下「然」字同前。
[196]左成八:唯然,故多大國矣。——「唯然」者,猶雲「惟其事之如上」也。
[197]漢賈誼傳:其異姓負強而動者,漢已幸勝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襲是跡而動,既有證矣,其執盡又復然。——「所以然」者,「所以為如此」也,「復然」者,「復為如此」也。
[198]公莊三十二:公子牙今將爾。——「今將爾」者,猶雲「今將如此」也。
[199]韓答馮宿書:仆何能爾?
[200]又答陳商書:不知君子必爾為不也。——「能爾」者,「能為如此」也。「必爾為不也」者,「必如此為抑否也」。推此類也,「然而」「然則」諸連辭之「然」字,亦有然矣,解見連字篇。⑥
○1本節前半與【6.1.4】節部分內容重複。
○2此例原置『「如」「若」諸字同例』一句之下,今移上。
○3章云:語見史記老莊傳,老子無此文。
○4馬氏說「如是」「如此」等,所狀皆為代字,其意似為「是」「此」等代字為「如」等所狀,與[185]的解說又不同。
○5此下各例「然」「爾」多作表詞,但馬氏在【0.2】節界說十六後講「表詞」時,限於靜字,沒有說狀字可作表詞。
○6此指【8.3.1】節。
【6.4.5】四,以度事成之有如許者。如許者,言事成而有多少、淺深、厚薄、偏全之各別也。
言事成之多少、厚薄等。
[201]孟離下:徐子曰:『仲尼亟稱於水曰。』——「亟」者,言其稱之如許次也。
[202]又萬下:疊為賓主。——「疊」者,言互為賓主之頻頻也。
[203]左昭十四:三數叔魚之惡,不為末滅。——「三」者,言數惡之次也,「末」者,言所滅之如許也。
[204]史記遊俠列傳云:然劇孟母死,自遠方送喪蓋千乘。
[205]又云:以德報怨,厚施而薄望。
[206]漢書朱雲傳云:既論難,連拄五鹿君。
[207]又霍光傳云:長財七尺三寸。
[208]荀子榮辱篇云:是其為相懸也,幾直夫芻豢稻梁之縣糟糠爾哉!①
[209]左傳昭公十六年云:韓子亦無幾求。
[210]漢書趙後傳云:今兒安在,危殺之矣。
[211]蜀志先主傳云:今大事垂可立。
[212]魏文帝與吳質書云:孔璋章表殊健,微為繁富。
[213]莊子人間世云:彼亦直寄焉,以為不知己者詬厲也。
[214]史記曹相國世家云:參見人之有細過,專掩匿覆蓋之。
[215]又張叔傳云:自歐為吏,未嘗言按人,專以誠長者處官。②
[216]又三代世表云:自殷以前,諸侯不可得而譜,周以來乃頗可著。
[217]漢書田竇傳云:於是上使御使簿責嬰所言灌夫,頗不讎,劾系都司空。
[218]又禮樂志云:質樸日消,恩愛寖薄。
[219]又賈誼傳云:慮無不帝制而天子自為者。
[220]又周勃傳云:吏稍侵辱之。
[221]後漢書馬援傳云:季孟嘗折愧子陽,而不受其爵,今更共陸陸,欲往附之。
[222]杜預春秋左傳集解序云:於丘明之傳有所不通,皆沒而不說,而更膚引公羊榖梁,適足自亂。
[223]史記蕭相國世家云:列侯畢已受封。——以上所引句內,「蓋」「厚」「薄」「連」「財」「幾」「危」「垂」「微」「直」「專」「頗」「寖」「慮」「稍」「更」「畢」諸字,或言其事之多少,或言其事之厚薄也。
至於言成事之淺深者,則有「愈」「滋」「甚」「益」「極」「至」諸字以為狀,蓋與論比篇內所謂泛稱夫極者,大略相似耳。
[224]孟子公孫丑上云:若是,則弟子之惑滋甚。
[225]史記五帝本紀云:舜居*汭,內行彌謹。
[226]荀子榮辱篇云:清之而俞濁者口也,豢之而俞瘠者交也。
[227]史記秦本紀云:遂復三人官秩如故,愈益厚之。
[228]漢書成帝紀云:其申飭有司以漸禁之。
[229]史記五帝紀云:余幷論次,擇其言尤雅者,故著為本紀書首。
[230]漢書卜式傳云:是時富豪皆爭匿財,唯式尤欲助費。
[231]史記平準書云:治樓船,高十餘丈,旗幟加其上,甚壯。
[232]又秦本紀云:夫自上聖黃帝作為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
[233]禮記射義云:好學不倦,好禮不變,旄期稱道不亂者,不在此位也,蓋*有存者。
[234]漢書賈誼傳云:諸公幸者乃為中涓,其次廑得舍人。
[235]史記封禪書云:封禪用希曠,絕莫知其儀禮。
[236]又遊俠列傳云:殺者亦竟絕,莫知為誰。
[237]又高帝本紀云:人又益喜,惟恐沛公不為秦王。
[238]又云:豐,吾所生長,極不忘爾。
[239]荀子正論篇云:湯武者,至天下之善禁令者也。
——諸句中「滋」「彌」「俞」「愈」「漸」「尤」「甚」「僅」「*」「廑」「絕」「益」「極」「至」諸字,皆以言事所至淺深之境也。
[240]水經注言:沁水兩岸蒙龍拔密,奇為翳薈也。
[241]又言:廟前有攢柏數百根,……青青彌望,奇可玩也。——宋本「奇」字皆作「最」字,亦通。③
[242]韓愈與陳給事書云:其後閣下位益尊,伺侯於門牆者日益進。
[243]又答竇秀才書云:是故學成而道益窮,年老而智益困。
[244]莊子漁父云:人有畏影惡跡而去之走者,舉足逾數而跡逾多。
[245]史記魏其列傳云:諸士在己之左,俞貧賤,尤益敬與鈞。
[246]韓愈順宗實錄云:叔文最所賢重者李景儉,而最所謂奇才者呂溫,故最在後貶。——諸引句皆以「益」「愈」「逾」諸字,兩兩相比,以狀其所至之深淺也。
○1章氏引楊倞註:『「幾」與「豈」同。』
○2此例漢書『歐』作『*』,『專』作『剸』,『歐為吏』上無『自』字。馬氏原書,人名從史記,
○3章云:說本劉淇氏助字辨略。然劉氏僅謂「奇為翳薈」之「奇」,宋本作「最」,不謂皆作「最」也。
【6.4.6】五,以決事之然與不然者。①
[247]孟公下:故君子有不戰,戰必勝矣。——「必」字所以決勝之當然者也。
[248]又:士誠小人也。——「誠」字以決其實為小人也。
[249]史呂后本紀云:王誠以一郡上太后,為公主湯沐邑,太后必喜。
[250]詩鄭風叔于田云:洵美且仁。
[251]周語云:其叔父實應且憎,以非餘人。
[252]左傳昭公十一年云:今茲諸侯,何實吉,何實凶?
[253]又隱公六年云:宋衛實難,鄭何能焉?
[254]又僖公二十四年云:實紀綱之仆。
[255]易繫辭云: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
[256]孟子梁惠王下云:君是以不果來也。
[257]史記高帝本紀云:雍齒雅不欲屬沛公。②
[258]又張耳列傳云:吾王審出乎?
[259]漢書五行志云:鄉亡桓公,星逐至地,中國其良絕矣。
[260]史記馮唐傳云:上既聞謙頗李牧為人,良悅而搏髀曰。
[261]孟子梁惠王上云:臣固知王之不忍也。
[262] 史記五帝本紀云:固難為淺見寡聞道也。
[263]禮少儀云:某固願聞名於將命者。
[264]論語子罕云:固天縱之將聖,又多能也。
[265]史記田齊世家云:若夫語五音之紀,信未有如夫子者也。
——諸句中,如「誠」「洵」「實」「斷」「果」「雅」「審」「良」「固」「信」諸字,皆以決事之誠然者也。
答語可單用一字,不必附於他字。
[266]禮內則云:男唯女諾。——然則「唯」「諾」二字皆可單用矣。
[267]論語裡仁云:曾子曰:『唯。』
[268]又陽貨:孔子曰:『諾,吾將仕矣。』
[269]禮檀弓云:有子曰:『然。』——此皆單用一字以為答也。
[270]史記自敘云:唯唯,否否,不然。——此重言亦所以為應答之辭也。
若以決辭合於助字,則成為表詞矣。
[271]論語子路云:必也正名乎!——猶雲「為政所先必為正名也。」
[272]又憲問云: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
[273]左傳桓公十八年云: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274]史記魯仲連列傳云:新垣衍怏然不悅曰:『噫噫,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先生又惡能使秦王烹醢梁王?』魯仲連曰:『固也,吾將言之。』
[275]又李斯列傳云:高聞李斯以為言,乃見丞相曰:『關東焄盜多,今上急益發繇治阿房宮,聚狗馬無用之物。臣欲諫,為位賤。此眞君侯之事,君何不諫?』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
——諸句內皆以決辭合於助字而為表詞也。即如「信也」「固也」,雖皆為答語之辭,而其起詞即為所答之事,故以「信也」「固也」答之,即以決言其為如此者。③
○1原書『五』包括狀字之表肯定與否定者,今分作兩節,本節舉例以表肯字者為限,表否定者見下節。
○2集解引服虔曰:『「雅」,「故」也。』蘇林曰:『「雅」,「素」也。』故此例應屬【6.4.2】節『記事成之時者』。
○3此處所說「決辭」,指意在肯定的字眼,非系詞之謂。又,「必」「信」「固」等既為表詞,就不是狀字而應是靜字了。
【6.4.7】狀字之決不然者實多,今各詳之。
【6.4.7.1】「不」字用於靜字、動字、狀字之先,以決事理之無者,常語也。
[276]孟樑上: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四用「不」字,一先「多」字,靜字也,余皆先乎動字。又「不為不多」者,言事理之當然者也。「不奪不饜」者,決功效之當然者也。
至[277]孟子梁惠王下云:不若與人。
[278]又云:今也不然。
[279]又公孫丑上云:雖有智慧,不如待時。——三句,「若」「然」「如」三皆狀字「不」字先之,皆所以言事理之如此也。
惟「不」字先於靜字,如「不仁」者「不賢」者等語,則兩字合成一語,解見靜字篇內,並非藉以決事理之當然也。
[280]史淮陰侯列傳:奉咫尺之書,暴其所長於燕,燕必不敢不聽從。
[281]漢高帝紀:旦日不可不早來謝。
[282]又王嘉傳:人情不能不有過差,宜可闊略,令盡力者有所勸。——所引句內,迭用兩「不」字,業已互相對銷,無異正說,然所決者仍為事理之當然也。
[283]孟子梁惠王上云:直不百步耳。
[284]韓愈送楊支使序云:雖有享之以季氏之富,不一日留也。——兩句「不」字皆先名字,似含一動字。第一句猶雲「直不走百步耳」,第二句猶雲「不願一日留也」。似此之類,經籍時有,然未可拘定為所含何字,總以可解為要。
「不」字有代「非」字者。
[285]禮中庸云: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
[286]又云:苟不固聰明聖知天德者,其孰能知之?
[287]莊子讓王篇云:先生不受,豈不命耶!——前引三節內,所云「苟不」,解以「苟非」較順。所云「豈不」,解以「豈非」較順。
[288]大戴禮王言篇云:畢弋田獵之得,不以盈宮室也;征斂於百姓,非以充府庫也。
[289]墨子非命篇:上之所賞,命固且賞,非賢故賞也。上之所罰,命固且罰,不暴故罰也。——前引二節內,「不」「非」兩字互用,釋詞引為相代之證。
「不」字有代「無」字者。
[290]漢武五子傳贊:不一日而無兵。
[291]又枚皋傳:凡可讀者不二十篇。①
[292]詩王風:不日不月。
[293]周官大司馬:若師不功,則厭而奉主車。——諸「不」字皆可解作「無」字,以其先乎名字故也。故釋詞謂
[294]論語先進:人不閒於其父母昆弟之言。——「不閒」當作「非閒」者,失之矣,②以「閒」字為動字故也。
釋詞解「不」「丕」二字,有解為語詞,有解為發聲者。
[295]書西伯勘黎云:我生不有命在天。
[296]又君牙云:丕顯哉!③
[297]逸周書芮良夫云:④不其亂爾。
[298]詩小雅常棣云:鄂不*。
[299]又小雅桑扈云:受福不那。
[300]又大雅文王云:不顯亦世。——等句,皆解作語詞無解。愚案,似此句法,仍解作「豈不」為順。
故[301]論語陽貨云:不曰堅乎?——猶雲「聞之人豈不曰堅乎。」
[302]左傳宣公四年云:若敖氏之鬼,不其餒而。——猶雲「豈不餒而」也。
[303]孟子公孫丑上云:吾不惴焉。——猶雲「吾豈不惴焉」也。⑤
○1章云:漢書作「百」,馬氏誤引。
○2章云:釋詞第十解此句云:『言人無有非其父母昆弟之言也。』蓋以「無」釋「不」,「非」釋「閒」,非以「非閒」釋「不閒」也。馬氏殊誤。
○3章云:「丕」字古未有訓「不」者,馬氏以「丕顯」作「豈不顯」解,似誤。
○4芮良夫乃逸周書篇名。馬氏原作「芮良夫詩」,誤。今案:「詩」字乃涉下「詩云」而誤(篇名乃校注本所加)。
○5[302][303]原無「猶雲」二字,今加。
【6.4.7.2】「未」字以決事之過時者,常語也。
[304]孟離上:舍館未定。——「未定」者,言時尚未定,故不來也。
[305]又離下:民未病涉與。——猶雲「杠梁及時可通,民無病涉之時也。」
「未」字有與「嘗」字相併者。如:
[306]孟子離婁下云:而未嘗有顯者來。
[307]又告子上云: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
[308]史記馮唐列傳云:今吾每飯,意未嘗不在巨鹿也。
[309]漢書儒林傳云:至於忠臣孝子之篇,未嘗不為王反覆誦之也。——「未嘗」二字,皆言已往之無其事也。而「未嘗不」者,猶雲「往時先不如此」也。
「未」字後於「猶」字者,言事之有及時也。
[310]孟子離婁下云:舜,人也,我,亦人也,舜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我由未免為鄉人也。——「由未」者,猶雲「同為人,而我及時尚不如是」也。①
[311]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云:若猶未也,又將及難。——「猶未」者,猶雲「及今尚無知」也。
至[312]榖梁隱元年云:若隱者,可謂輕千乘之國,蹈道則未也。
[313]左傳文元年云:君之齒未也。——兩「未也」皆「猶未」之意。
而[314]孟子公孫丑下云:或問:『勸齊伐燕,有諸?』曰:『未也』。——此「未也」直是無辭耳。「未也」之「未」字,用如表詞,而非狀字矣。
○1「由」同「猶」。
【6.4.7.3】「勿」「毋」二字,禁戒之詞。
[315]論先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316]孟盡下:勿視其巍巍然。
[317]左文公元年:享江芊而勿敬也。
[318]又成二:非禮也,勿籍。
[319]訟公冶:毋以與爾鄰里鄉乎!
[320]史張釋之列傳:卑之,毋甚高論。
[321]又趙世家:毋變而度,毋異而慮,堅守一心,以歿而世!
[322]漢王尊傳:賢為上,毋以富。——所引「勿」「毋」諸字,皆禁止之辭。
「無」通「毋」,亦禁止之辭。
[323]孟樑上:王無罪歲。
[324]又告上:無或乎王之不智也。
[325]莊德充符:子無乃稱。
[326]又人間世:故法言曰,傳其常情,無傳其溢言,則幾乎全。——四引「無」字,皆戒辭也。
雖然,「勿」「毋」「無」三字有無禁戒之意者。如:
[327]論語憲問: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兩句兩「勿」字。
[328]又顏淵: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四句四「勿」字。
[329]又子罕: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四「毋」字。
[330]又學而:貧而無諂,富而無驕。——兩句兩「無」字。皆陳述之辭,而無命戒之意。①
[331]左傳襄公二十五年云:今大國多數圻矣,若無侵小,何以至焉?
[332]又昭公三年云:其愛之如父母,而歸之如流水,欲無獲民,將焉辟之?
——兩節內「無」字皆代「不」字。左氏文類此者甚多。
至[333]爾雅釋訓云:勿念,勿忘也。——郭璞注曰:勿念,念也。
[334]詩大雅文王云:無念爾祖。——傳曰:無念,念也。
[335]左傳襄公二十九年云: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寧夫人,而焉用老臣?服虔注曰:毋寧,寧也。
——似此之句,經生家皆以「勿」「無」「毋」三字為發聲而無解者,②恐未盡然也。蓋古書往往有省文兩字幷作一字者,與其武斷而強解,毋寧知所省乎?
○1[328]四「勿」字乃禁戒之辭。今案:[328][329][330]三例馬氏引文簡略,今補全。
○2章云:見經傳釋詞。
【6.4.7.4】論語公冶長正義云:『「弗」者,「不」之深也。』與「不」字無異,惟較「不」字辭氣更遽耳。
[336]論公冶:弗如也,吾與女弗如也。——極言其不如之甚,有不待思索而急遽言之之狀。故孟子盡心下歷數大人之巍巍者,即遽斷之曰:『我得志,弗為也。』至以後總言不足畏之理,則用「不」字,故曰:『在彼者,皆我所不為也。』
[337]左傳宣公十二年云:鄭人勸戰,弗敢從也;楚人求成,弗能好也。——兩「弗」字用以深責,亦匆遽口氣。
【6.4.7.5】「靡」「蔑」「罔」「匪」「休」。
[338]史記平準書云: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得而記雲。——「靡」字解同「不」字。
[339]左傳文公十七年云: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蔑」字解同「無」字而為動字。蓋「蔑以」猶「無以」也。
「罔」字「匪」字,或解如「無」字,或解如「不」字,則為書詩專用之字。
「非」「無」二字之為動字,已見前矣。
他如「微」字,「否」字,非此處所應解。
「休」字解作「勿」字,乃方言也。
【6.4.8】六,以傳疑難不定之狀者。
【6.4.8.1】凡疑難之事而為名字,則有詢問代字以表之,疑難之口氣,則有助字以傳之,茲姑不論。第論疑難之狀字合於動字,以肖其擬議恍惚之貌耳。疑難狀字,有與詢問代字同字而不同用者,如「何」「焉」「胡」「烏」「曷」「安」諸字。至如「豈」「詎」「庸」等字,惟用為狀字耳。其或兩代字用為狀字,則不同義。①
何。
[340]論先進:夫子何哂由也?——猶雲「夫子為何哂由也?」「為」字不言,單用「何」字合於動字,故為狀字。若「何」字為動字之止詞,則又為代字矣。
[341]論語先進云:回何敢死?
[342]又云:何必讀書?——兩「何」字皆狀字也。
[343]史記高帝本紀云:是何治宮室過度也!
[344]又刺客列傳云:何必殘身苦形,欲以求報襄子,不亦難乎?——兩「何」字有「為何」或「何故」之解。
總之,凡「何」字單用而代轉詞者,②則為狀字;若為止詞,為表詞,與為司詞者,則代字矣。
凡「何」字合靜字者,所以狀之也,故為狀字。
[345]論語子路云:何晏也?
[346]左傳哀公二十五年云:何肥也?
[347]漢書東方朔傳云:受賜不待詔,何無禮也!拔劍割肉,壹何狀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歸遺細君,又何仁也!——諸「何」字猶雲「何其」,嘆異之辭也。「無禮」二字合用,與靜字無異。
[348]史記陸賈傳云:何念之深也!——「何」雖不緊靠「深」字,然實貼「深」字。由是,
[349]又項羽本紀云:是何楚人之多也!
[350]齊策云:何秦之智而山東之愚耶!③
——皆此類也。
焉。
[351]論語先進云: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352]又公冶長云:焉得剛?
[353]左傳閔公二年:鶴實有祿位,余焉能戰?
[354]史記河渠書云:關內則輔渠靈軹是也,焉說三河之地哉?④
[355]韓愈答李翊書云:焉足以知是且非邪?——諸「焉」字皆合助動字以狀之。
胡。
[356]詩邶風日月云:胡能有定!
[357]莊子庚桑楚云:子胡不相與屍而祝之,社而稷之乎!
[358]漢書賈誼傳云:胡不用之淮南濟北?勢不可也。
[359]史記蕭相國世家云:今君胡不多買田地,賤貰貸以自污,上心乃安。
[360]後漢鄭玄傳:自非拜國君之命,問族親之憂,展敬墳墓,觀省野物,胡嘗扶杖出門乎!——五引「胡」字,皆為狀字。
烏。
[361]秦策云:秦烏能與齊懸衡!
[362]班固東都賦:烏睹大漢之云為乎!——兩「烏」字用如狀字。
至[363]孟子盡心上云:居惡在?
[364]又萬章下云:惡乎宜乎?
[365]論語學而云:人焉廋哉?——「惡」字與「焉」字雖為疑辭,然以詢何處者,非以狀猶豫之情者也。
曷。
[366]書盤庚中云:曷虐朕民?
[367]又召誥云:曷其奈何弗敬?——兩「曷」字皆解「何故」,常語也。
至[368]荀子強國篇云:曷若是而可以持國乎?——「曷」字解作「豈」字。子史諸籍,用作如此解者,往往有焉。
安。
[369]史記淮陰侯列傳云:安能鬱郁久居此乎?
[370]漢書霍光傳云:安得遺詔封三子事?
[371]漢書陸賈傳云:乃公居馬上得之,安事詩書?
——諸「安」字,經生家皆解作「何」字,故
[372]左傳宣公十二年云: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猶有晉在,焉得定功?所違民欲猶多,民何安焉?——此「安」「焉」「何」三字連用解互用之證。惟所引「安」字,間可解作「豈」字。
而諸子籍內「安」字有別解者,茲不及論也。
○1句意不明。似是兩個同義代字用作狀字則不同義之義,但無例證。
○2這裡所說「轉詞」指「何」在動詞前作「為何」「何故」講這種用法。
○3【2.4.3】節[二?571]『何三代之君有道之長,而秦無道之暴也!』 [二?572]『何子求絕之速也!』與此[349]『是何楚人之多也!』[350]『何秦之智而山東之愚耶!』的「何」用法相同,而彼處說「何」上表詞,歸入詢問代字,此處卻列入狀字。
○4章云:按此文見漢書兒寬傳顏師古注,史記無之。 今案:師古注只『關內則輔渠靈軹』六字引自河渠書,余為顏氏語。
【6.4.8.2】「豈」字,廣韻云:『「安」也,「焉」也,「曾」也。』有作「寧」字解者。
[373]孟子梁惠王上云:豈能獨樂哉?——「豈」字作「安」字解。若假以相比,與「如」「若」「況」諸字相合,則可解作「何」字矣。
[374]論語微子云:且而與其從辟人之士也,豈若從辟世之士哉?——「豈若」者,「何若」也。
[375]漢書賈誼傳云:豈如今定經制,令君君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親,各得其宜?——「豈如」者,「何如」也。
[376]後漢爰延傳:夫以光武之聖德,嚴光之高賢,君臣合道,尚降此變,豈況陛下今所親幸,以賤為貴,以卑為尊哉?——「豈況」者,「何況」也。
至[377]漢書卜式傳云:家豈有冤,欲言事乎?
[378]又西南夷傳云:追觀太宗填撫尉佗,豈古所謂招攜以禮,懷遠以德者哉?——兩「豈」字皆未定之辭。
[379]吳語曰:天王豈辱裁之?
[380]莊子外物篇曰:君豈有升斗之水而活我哉?——兩「豈」字作「其」字解。「豈」字之用,解雖不一,然皆用如狀字。
【6.4.8.3】「詎」字,廣韻云:『「豈」也。』與「巨」「渠」「遽」「巨」「距」通。
[381]鄧小平書高帝紀云:沛公不先破關中兵,公巨能入乎?——史記項羽本紀作『公豈敢入乎?』故「巨」與「豈」同解而互用也。
[382]吳語云:此志也,豈遽忘於諸侯之耳乎?
[383]荀子正論:是豈巨知見侮之為不辱哉?
[384]史記陸賈傳云:使我居中國,何渠不若漢?
[385]莊子齊物論云:庸詎知吾所謂知之非不知邪?庸詎知吾所謂不知之非知邪?
[386]史記張儀列傳云:且蘇君在,儀寧渠能乎!——曰「豈遽」,曰「豈巨」,曰「何渠」,曰「庸詎」,曰「寧渠」,皆重言一義而已。
[387]左傳莊公十四年云:子儀在位十四年矣,而謀召君者,庸非貳乎?
[388]漢書南越王傳云:雖王之國,庸獨利乎?——兩「庸」字並「寧」「豈」之辭。
[389]荀子有坐篇云:女庸安知吾不得之桑落之下?
[390]左傳襄公十五年云:將庸何歸——「庸安」,「安」也;「庸何」,「何」也,皆重言也。
[391]後漢楊秉傳云:蓋鄭詹來而國亂,四佞放而眾服,以此觀之,容可近乎?——「容」通「庸」,亦「豈」辭也。
[392]公羊傅哀公十四年云:末不亦樂乎堯舜之知君子也!——「末不亦」猶雲「無亦」,此「末」字亦疑辭也。
「其」字有擬議不定之意者,亦狀字也。
[393]禮中庸云:舜其大孝也與!
[394]又云:無憂者其惟文王乎!
[395]論語學而云: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①
[396]莊子齊物論雲;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獨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
[397]左傳僖公二十三年云: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將建諸!
[398]論語為政云: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凡引「其」字,皆未定之詞也,「其或」重言也。
[399]左傳隱公十一年云: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
[400]論語為政云:其何以行之哉!——兩引「其」字,可解作「將」字,亦狀字也。
①「其諸」連用,有時表測度語氣,有時用於抉擇問句,公羊傳達室七見,論語僅此一見,其它先秦古籍罕見。
【6.4.8.4】易文言曰:『或之者,疑之也。』
[401]左傳哀公元年云:今年內吳不如過,而越大於少康,或將豐之,不亦難乎?
[402]又昭十三年云:自古以來,未之或失也。——兩「或」字並疑詞。
[403]易繫辭云: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
[404]禮中庸: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諸「或」字皆辭之未定為一者也,故皆狀字。①
① 參【6.1.4】節注②。
【6.4.8.5】 曾。
[405]吳語云:越曾足以為在虞乎?
[406]閔公二年公羊傳云:設以齊取魯,曾不與師,徒以言而已矣。①
[407]論語八佾云: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408]又先進云:吾以子為異之問,曾由與求之問!②
——諸「曾」字,或訓「乃」,或訓「則」,或訓「寧」,廣韻訓「豈」為「曾」,則「曾」亦可為「豈」矣。說文曰:『「曾」,詞之舒也。』蓋猶豫之詞也。
[409]閔元年公羊傳云:莊公存之時,樂曾淫於宮中。——「曾」猶「嘗」也,記時之狀字也。
①② [406]的「曾不與師」是「簡直不用出兵」的意思,[408]的「曾由與求之問」是「沒想到你問的是由與求」的意思,這兩個「曾」字都不是猶豫之詞。
【6.4.9】六者皆單字狀字也。更有記時與記處狀字合於他字以成一語者,此種成語,概位句讀之首,非若單字狀字之必先乎動字也。至記處記時之語,率用「上」「下」「左」「右」「外」「中」「間」等字,綴於地名人名時代之後,與夫記價值、記度量、記里數諸名字,皆可名為狀辭,已詳於賓次節矣。
[410]孟盡下:為閒不用,則茅塞之矣。——「閒」狀字也,「為」動字也,兩合焉以成一頓,置諸句首。
[411]史信陵君列傳:居頃,復從北方來傳言曰。——「居」動字也,合於「頃」字,又一頓。
惟動字合狀字為頓,如「居頃」「為閒」之類不概見。靜字合狀字,如「良久」等亦罕見。習見者,狀字合於「之」字與「者」字也。
[412]史張釋之列傳:久之,文帝稱善。
[413]又:頃之,太子與梁五共車入朝。
[414]又曹相國世家:間之,欲有所言。——曰「久之」,曰「頃之」,曰「間之」,皆與「之」字合以記時者。
[415] 漢司馬遷傳: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納忠效信,有奇策材力之譽,自結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招賢進能,顯岩穴之士;外之不能備行伍,攻城野戰,有斬將搴旗之功;下之不能累日積勞,取尊官厚祿,以為宗族交遊光寵。四者無一逐,苟合取容,無所短長之效,可見於此矣。——所云「上之」「次之」「外之」「下之」,皆以歷數地位,列為狀語,則諸「之」字無解而有解矣。
故[416]韓文進撰平淮西碑文表仿之云:今詞學之英,所在麻列,儒宗文師,磊落相望。外之則宰相公卿郎官博士,內之則翰林禁密游談侍從之臣,不可一二遽數,召而使之,無有不可。——所云「外之」「內之」者,亦以歷數也。匪直此也,
[417]齊策云:無齊,雖隆薛之城到於天,猶之無益也。——「猶之」雲者,猶雲「與上文魚失水比,猶無益」也。「之」字不為義,故「猶之」亦狀語也。
[418]論語堯曰:猶之與人也。——義同。
[419]史曹相國世家:乃者我使諫君也。
[420]漢文帝紀:間者諸呂用事擅權。
[421]又楊惲傳:頃者足下離舊土,臨安定。
[422]又魏其傳:今者又與夫有郗。
[423]韓答張籍書:愈始者望見吾子於人人之中,因有異焉。
[424]又:近者嘗有意吾子之闕焉無言。——「乃」「間」「頃」「今」「始」「近」諸字合「者」字,皆以記時也。仿此例者甚多,如「日者」「前者」「昔者」之類。
[425]漢書霍光傳云:不者且有大患。
[426]史記項羽本紀云: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不者」與「不然」「非然」者,皆狀語之為頓者,均在此例。
[427]論語先進云:今也則亡。——曰「今也」,則狀字合於「也」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