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的告別 · 第四十七章

雷蒙·錢德勒 《漫長的告別》
第四十七章 第二天事態一時顯得鮮活起來。地方檢察官施普林格召開早場記者招待會,發表了一份聲明。他是一個滿面紅光、黑眉毛、早生華髮的大塊頭,永遠在耍高明的政治手腕。 我讀到那份據稱是最近自殺的不幸女子所寫的自白——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就算是真的,顯然也是神志錯亂的產物。我願意假定《新聞報》是善意發表這份文件的,儘管內容有很多荒謬和矛盾的地方,我就不一一列舉了。假如這些話是艾琳·韋德寫的——我的辦公室和我敬重的助手彼得森警長的手下會很快聯手查出是不是她寫的——那我要告訴你們:她寫時頭腦一定不清楚,手也不穩。幾周前,可憐的夫人才發現丈夫自殺,倒在自己的血泊中。想想這麼劇烈的慘禍會給她帶來多大的震撼、絕望和完全的孤寂!現在她已追隨他赴死。攪動死者的骨灰有什麼好處呢? 朋友 們,除了賣出幾份嚴重滯銷的報紙,還 會有什麼?什麼好處都沒有, 朋友 們,什麼好處都沒有。我們就到此為止吧。就像不朽文豪莎士比亞寫的戲劇傑作《哈姆雷特》中的奧菲莉亞一樣,艾琳·韋德懷著與眾不同的悔恨。我的政敵想好好利用那份與眾不同,但我的朋友和選民不會上當的。他們知道本辦公室一向代表精明又成熟的執法,代表恩威並用的正義,代表堅實、穩定又保守的政府。《新聞報》不知道代表什麼,它代表什麼我不太關心。請通情達理的大眾自己來判斷。 《新聞報》在早版上刊出這段廢話(那是一家二十四小時出刊的報紙),總編輯亨利·舍爾曼立刻用一篇署名的評論反擊施普林格。 地方檢察官施普林格先生今天早上很有禮貌。他是個優雅的大人物,說話聲如洪鐘,很好聽。他沒提出一堆事實來煩我們。施普林格先生什麼時候希望我們證實那份文件的真實性,《新聞報》隨時樂意幫忙。我們不敢指望施普林格先生採取行動重審他批准或指揮下正式結束的案子,正如我們不敢指望施普林格先生倒立在市政府高塔上一樣。施普林格先生說得不錯,攪動死者的骨灰有什麼好處呢?或者,《新聞報》寧願說得粗俗一點,被殺的人都已經死了,查命案是誰幹的能得到什麼?除了正義和真相當然什麼好處都沒有。 《新聞報》要代表已故的莎士比亞,謝謝施普林格先生好意提到《哈姆雷特》,也謝謝他雖不正確卻頻頻地提及奧菲莉亞。「你必須懷著與眾不同的悔恨」不是形容奧菲莉亞,而是她說的話,我們這些沒那麼博學的人始終不太明白她的意思。但這就不再多談了。那句話聽來不錯,有助於使問題更混淆。也許我們可以同樣引一句《哈姆雷特》中的話,一句恰由壞人說出的好話:「讓巨斧落在罪愆的所在吧。」 朗尼·摩根中午時分打電話給我,問我感想如何。我說我覺得對施普林格不會有什麼傷害。 「只有那些書呆子才會有興趣,」朗尼·摩根說,「而他們已經知道了他那兩下子。我是指你呢?」 「我沒什麼。我正坐在這兒等一塊錢的紙鈔揉到我臉上。」 「我不是那個意思。」 「我還 很健康,別嚇我啦,我得到了我要的。如果倫諾克斯 還 活著,他會直接走到施普林格面前,對他的眼睛吐口水。」 「你是為了他,這時候施普林格已經知道了,他們有一百種方法陷害他們不喜歡的人。我想不通你何苦浪費時間,倫諾克斯 也不是多麼了不起的人物。」 「跟他有什麼關係?」 他沉默片刻,然後說:「抱歉,馬洛。算我多嘴。祝你好運。」 道聲尋常的再見後,我們掛斷了電話。 下午兩點左右,琳達·洛林打電話給我。「別罵人,拜託。」她說,「我剛從北邊那個大湖飛來。昨天晚上那兒有一個人為《新聞報》上的一篇報道氣得要命。我的准前夫兜頭挨了一記。我走的時候,可憐他正在哭呢。他飛過去報告的。」 「准前夫是什麼意思?」 「別傻了。這回我 爸爸 批准了。巴黎是靜悄悄離婚的好地方。所以我馬上要動身去那兒。如果你還 有一點腦筋,至少把你給我看的那張雕版巨鈔花出去些,遠走高飛。」 「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這是你問的第二個傻問題。馬洛,你愚弄不了誰,只愚弄了自己。你知道他們怎麼打死 老虎 的嗎?」 「我怎麼知道?」 「他們把一隻羊綁在木樁上,然後埋伏起來。那隻羊可能很慘。我喜歡你。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我就是喜歡。我討厭你當那隻羊。你努力試做該做的事——照你自己的想法。」 「你真好。」我說,「不過我願賭服輸。」 「別逞英雄,你這傻瓜。」她高聲說,「我們認識的某個人寧可當替死鬼,你用不著學他。」 「如果你待在這邊久一點,我請你喝酒。」 「在巴黎請我喝。巴黎 秋天 很迷人。」 「我也想啊。聽說 春天 更棒。我沒去過,所以不知道。」 「照你的情形,永遠去不了。」 「再見,琳達。希望你找到自己要的東西。」 「再見。」她冷冷地說,「我一向找得到自己要的東西。可是我找到後,就再也不想要了。」 她掛斷了。這一天剩下的時間我無所事事。我吃晚餐,把奧茲莫爾比車留在一家通宵服務的車房去檢查剎車帶,改坐出租車回家。街道照例空空如也。木製郵箱裡有一張免費的肥皂優待券。我慢慢走上台階。那是一個柔和的夜晚,空中有一點兒霧。山上的樹幾乎一動也不動。沒有風。我開了門鎖,正要推門,突然打住。門大約離門框十英寸左右。屋裡黑漆漆的,沒有聲音。但我感覺裡面的房間不是空的。也許是彈簧輕輕響;也許是我瞥見屋裡白夾克一閃;也許在這樣一個溫暖安靜的夜,門裡的房間還 不夠暖,不夠靜吧;也許空氣中西飄浮著人的氣息。也許我只是神經過敏。 我由側面下了走廊,俯身貼著灌木。什麼事都沒有。裡面沒有亮燈,四處也聽不見任何動靜,我左側的槍套里有一支槍,槍托向前,是短筒的警用點三八手槍。我拔出來,沒什麼用。寂靜依舊。我斷定自己是傻瓜。我直起身子,正要抬腳往前門走,一輛車突然拐過街角,快速上坡,幾乎無聲無息地停在我的台階下。是黑色大轎車,外形像凱迪拉克。可能是琳達·洛林的車,只有兩點不像。沒有人下車開門,而且靠我這邊的窗子緊閉著。我靜靜聆聽,緊挨著灌木蹲著,聽不到什麼,也沒什麼好等的。只是一輛黑車一動也不動地停在紅木台階下,窗扉緊閉而已。就算馬達還 在轉,我也聽不見。這時候一盞紅色大燈咔嚓亮起,光柱伸到屋角過去二十英尺的距離。接著大車慢慢倒退,讓大燈可以照到房屋前面,照亮引擎蓋和上方的空間。 警察不開凱迪拉克。紅色大燈的凱迪拉克屬於大亨、市長或警察局長,也許還 包括地方檢察官。說不定還 有流氓。 大燈左右移動。我趴倒在地,但燈光找到了我。強光定在我身上不動。此外毫無動靜。車門還 是沒開,屋裡還 是靜靜的沒有燈光。 此時有個警報器低嚎一兩秒就停了。最後屋裡終於燈火通明,一個穿白色晚宴衣服的男人來到台階頂端,側望牆壁和灌木叢。 「進來吧,便宜貨。」梅嫩德斯 咯咯笑道,「你家裡有客人。」 我本來可以開槍打死他,這一點兒也不難。這時候他後退了一步,來不及了一一就算本來能夠辦到,現在已經遲了。接著車後面一扇窗搖下來,我聽見開窗的聲音。然後一挺機關槍響了,遠遠射入我旁邊三十英尺外的坡岸。 「進來吧,便宜貨。」梅嫩德斯 又在門口說,「沒有別的地方可去了。」 於是我直起身子,走了過去,大燈一路照著我。我把 槍 放回槍套。我踏上紅木台階進了門,站在裡面。一個男人蹺著二郎腿坐在房間那一頭,大腿上斜放著一把槍。他看來長手長腳,很強悍的樣子,皮膚顯得乾巴巴的,像是長年生活在烈日灼曬的氣候中,身上穿一件深棕色華達呢風衣,拉鏈幾乎敞開到腰部。他正望著我,眼睛和槍都一動也不動。他冷靜得像一堵月光下的泥磚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