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的告別 · 第六章
第六章
從蒂華納開車回來,覺得路太長,而且是全州少有的無聊路段。蒂華納沒什麼,那邊的人只要錢。小男孩兒羞答答地走到你的汽車邊,用渴望的眼神看著你說:「老爺,一毛錢,拜託。」接下來就會向你推銷他的
姐姐
或妹妹。蒂華納州不等於墨西哥。沒有一個邊境城市只是邊境城市而已,正如沒有一處水濱只是水濱。聖地亞哥?世界少有的美麗港口,除了海軍和幾艘漁船什麼都沒有。晚上卻是仙境。巨浪柔得像唱聖歌的老太太。可是馬洛必須回家數湯匙。
北行的道路像水手歌一般單調。穿過城鎮,下山坡,順著海灘走,再穿過城鎮,下山坡,順著海灘走。
我回到家已是兩點鐘,他們坐在深色轎車裡等我,車上沒有警察標識,沒有紅燈,只有兩條天線——天線不只警車有。我爬階梯爬到一半,他們下車對我大吼,兩個人照例穿著平常的制服,動作照例懶散,仿佛全世界都壓低了嗓門靜靜等著他們吩咐。
「你叫馬洛?我們要跟你談談。」
他向我亮了一下警徽。沒看清是什麼,若以為他是防疫人員也不為過。他是灰金髮色的白人,看來很討厭。另一位搭檔個子高高的,俊美整潔,有一種考究的猥鄙相,像是受過教育的暴徒。他們的眼神充滿守候、耐心和警覺、冷淡和不屑,警察才會有那種眼神。從警察
學校
畢業
遊行時就有了。
「我是格林警官,中央兇殺組的。這位是戴頓警探。」
我走上去,把門打開。你不會跟大都市的警察握手。那樣太親密了。
他們坐在客廳。我打開窗戶。輕風徐來。說話的是格林。
「有個叫特里·倫諾克斯 的人,你認識他吧,嗯?」
「我們偶爾會喝上一杯。他住在恩西諾,娶了有錢人。我沒到過他住的地方。」
「偶爾?」格林說,「那是指多久一次?」
「那是含糊的說法。就是偶爾嘛。可能一星期一次,也可能兩個月一次。」
「見過他妻子?」
「匆匆見過一次,在他們結婚以前。」
「你最後一次見到他是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
我由側几上拿起一根菸斗,填上菸絲。格林身子向我這邊傾。高個兒坐在後面,手拿圓珠筆和一本紅邊便條簿,等著記錄。
「現在該我說『到底出了什麼事』,而你說『由我們發問』了。」
「你只管回答。」
我點菸。菸草太濕。我花了一段時間才點燃,用掉三根火柴。
「我有時間,」格林說,「不過我已經花了不少時間在附近等你。先生,趕快說。我們知道你是誰。你也知道我們不是閒著沒事來培養食慾的。」
「我只是在思考,」我說,「我們以前常去維克托酒吧,不常到綠燈籠和野貓與熊,就是落日區盡頭那家想裝出英國客棧風味的——」
「別拖時間。」
「誰死了?」我問道。
戴頓警探開腔了,他的語氣嚴厲、成熟,一副「別跟我耍花招」的派頭。「馬洛,只管回話。我們是在做例行調查。你不用知道太多。」
也許我又累又氣吧。也許我有點兒愧疚。我甚至不認識這個人就可以討厭他,只要隔著自助餐廳看他一眼,就恨不得踹他的大牙一腳。
「得了,小伙子。」我說,「把那一套留到少年署去用,連他們都會覺得可笑。」
格林咯咯笑了起來。戴頓臉上看不出什麼明顯的變化,但他好像突然老了一倍,猥鄙了兩倍,鼻孔吐出的氣輕輕作響。
格林說:「他已通過律師
考試
。你不能跟戴頓胡扯。」
我慢慢站起來,走到書架前,取下加州刑法的裝訂本,遞給戴頓。
「麻煩你找出我必須回答這些問題的條款給我看好嗎?」
他靜止不動。他想狠狠打我,我們倆都知道,但他在等時機。可見他不敢確定自己如果行為不檢格林會不會支持他。
他說:「每個公民都必須跟警察合作。多方合作,甚至以實際的行動配合,尤其要回答警察認為有必要問的、不含歧視的問題。」他說這話的口氣嚴厲、機警又流暢。
「會有那樣的結果,」我說,「大部分是靠直接或間接的威嚇達到的。法律上沒有這種義務存在。誰也不必告訴警察任何事情,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
「噢,閉嘴。」格林不耐煩地說,「你在找退路,你自己也不知道。坐下。倫諾克斯 的妻子被殺了。在恩西諾他們家的一棟客宅里。倫諾克斯 逃了,反正是找不到人。所以說我們正在找兇殺案的嫌犯。你滿意了吧?」
我把書扔進一張椅子,回到格林那張茶几對面的沙發上。「為什麼來找我?」我問,「我從來沒走進那棟房子。我告訴過你了。」
格林輕拍著大腿,手一上一下一上一下,他靜靜地對我咧著嘴笑。戴頓在椅子上一動也不動,眼神活像要吃掉我。
「因為過去二十四小時內你的電話號碼寫在他房間的一本便條簿上。」格林說,「那是帶日期的便條,昨天的已經撕掉,但今天那頁看得出印痕。我們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打電話給你的。我們不知道他去了什麼地方、為什麼要去、什麼時候去的。可是我們必須要查,當然。」
「為什麼在客宅里呢?」我問,沒指望他回答,他竟答了。
他有點兒臉紅,說:「她好像常常去那邊。晚上。有客人。屋內有燈,用人隔著樹影看得見。車子來了又走了,有時候很晚,非常非常晚。夠了吧,嗯?不要騙自己。倫諾克斯 是我們要抓的人。他在凌晨一點左右過去。總管剛好看見了。大約二十分鐘後他一個人回來。然後什麼事都沒有,燈還 亮著。今天早上遍尋不著倫諾克斯 。總管走到客宅。小姐像美人魚一樣全身光溜溜躺在床上,告訴你,他認不出她的臉。她連臉都沒有了。被人用一尊猴子雕像砸得血肉模糊。」
「特里·倫諾克斯 不會幹那種事。」我說,「沒錯,她背叛了他。都是陳年舊事了。他一向如此。他們離婚又再結合。我猜他不太愉快,但他怎麼會到現在才為這種事發狂呢?」
「沒有人知道答案。」格林耐心地說,「這種事隨時都在發生。男人和女人都有。一個人忍耐忍耐忍耐,有一天忽然忍不下去了。他可能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在那一刻才突然發狂。反正他確實發狂了,而且有人翹了辮子。於是我們就有事做啦。於是我們來問你一個簡單的問題。別再胡扯了,否則我們把你抓進去。」
「他不會告訴你的,警官。」戴頓酸溜溜地說,「他讀過那本法律書。念過法律書的人都差不多,以為法律就在書裡面。」
「你做筆錄,」格林說,「暫時別用腦筋。假如你真行,我們會讓你在警察吸菸室唱《慈母頌》【注】。」
【注】《慈母頌》:改編自愛爾蘭同名詩歌。
「去你的,警官,但願我這句話沒冒犯你的官階。」
「你跟他打一架。」我對格林說,「他跌倒我會扶住他。」
戴頓小心翼翼地放下便條簿和圓珠筆。他雙眼發亮站起身,走過來站在我前面。
「站起來,機靈小子。我上過大學,並不表示我會容忍你這種小崽子胡說八道。」
我站起身來,還 沒站穩,他就出手打我。他給我一記漂亮的左鉤拳,沒打中。鈴聲響了,可不是吃飯的鈴聲。我用力坐下,搖搖頭。戴頓還 在那兒。現在他笑眯眯的。
「我們再試一次。」他說,「剛才那回你還 沒準備好。不算真正就緒。」
我看看格林。他正俯視大拇指,好像在研究指甲上的肉刺。我不動也不說話,等他抬頭。我若再站起來,戴頓會再打我。其實他不管怎麼樣都會再出手。但我若再站起身而他打了我,我會要他好看,剛才那一拳證明他是拳擊手。他打在恰當的位置,但要打倒我需要好多好多拳。
格林似乎心不在焉地說:「老弟,幹得好。你這麼做,他求之不得。」
然後他抬頭和和氣氣地說:「馬洛,再問一次好做筆錄。上回你見到特里·倫諾克斯 在什麼地方、怎麼見的、談了些什麼,剛才你從什麼地方來,說——還 是不說?」
戴頓輕輕鬆鬆地站著,重心很穩。他眼中有柔和甜蜜的光輝。
「另外一個傢伙呢?」我不理他,開口問道。
「什麼另外一個傢伙?」
「客房的床上。沒穿衣服。你該不是說她到那邊唱獨角戲吧。」
「那個以後再說——等我們抓到她的丈夫以後。」
「好。等你有了替罪羊,抓他也不太麻煩的話。」
「你不說,我們會把你關進去的,馬洛。」
「當做重要證人?」
「狗屁重要證人。當做嫌疑犯,有兇殺案從犯的嫌疑。幫助嫌犯逃走。我猜你把那傢伙帶到某一個地方去了。目前我只需要猜測。最近頭兒很兇。他懂法律,但他有點心兒不在焉。這可能是你的不幸。不管怎麼樣我們都得要你說出來。越難得到答案,我們越確定有必要。」
「對他來說全是廢話。」戴頓說,「他懂法律。」
「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廢話,」格林冷靜地說,「可是挺管用。來吧,馬洛,我正吹哨子叫你呢。」
「好吧,」我說,「吹呀。特里·倫諾克斯 是我的
朋友
。我在他身上投入了相當的感情,不會因為警察吆喝幾句就破壞掉。你有案子要告他,也許比你們說給我聽的更明確。有動機、機會,加上他開溜的事實。動機是陳年舊事,早就淡化了,幾乎是交易中的一部分。我不欣賞那種交易,但他就是那種人——有點兒軟弱,非常溫和。如果他知道她死了,自然知道你們一定會抓他,其他的毫無意義。如果舉行審訊,他們要是傳訊我,我會不得不回答這些問題。我用不著回答你們的問話。格林,我看得出你是好人。我也看得出你的搭檔是一個他媽的有權力情緒、愛亮警徽的傢伙。你如果希望我落入真正的困境,叫他再打我呀。我他媽的會把他那玩意兒打斷。」
格林站起來,傷心地望著我。戴頓沒有動,他是出一次手的凶漢。他必須休息一下,撫一撫背脊。
「我打個電話。」格林說,「但我知道答案是什麼。你是只小病雞,馬洛。一隻病得很重的小病雞。滾開,別礙手礙腳。」最後一句話是對戴頓說的。戴頓轉身走回去,拿起便條簿。
格林走到電話邊,輕輕拿起來。為了這一趟冗長不討好的苦差事,他的臉都起皺了。跟警察打交道的麻煩就在這裡。你已打定主意要恨他們,卻遇到一個對你講人情味的,叫人不知怎麼辦才好。
組長吩咐把我逮進去,別跟我講客氣。
他們給我戴上手銬,沒搜查我家,看來是他們疏忽了。也許他們覺得我經驗老到,一定不會在家裡留下什麼對自己不利的東西。這一點他們錯了。如果他們搜查,就會發現特里·倫諾克斯 的汽車鑰匙。等車子找到了——遲些會找到——他們把鑰匙和汽車一核對,就知道他曾經跟我在一起。
結果證明這實在沒有任何意義。警方永遠找不到那輛車了。車子在半夜被偷走,可能被開到埃爾帕所,配上新鑰匙和偽造的文件,最後在墨西哥城賣掉了。手續只是例行公事。錢大抵變成海洛因流回來。照流氓黑道的看法,這也是睦鄰政策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