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的告別 · 第二章
第二章
我再次見到他,是
感恩節
後的那個禮拜。好萊塢大道沿線的店鋪已經開始擺出定價過高的
聖誕節
禮物,報紙開始天天疾呼:如果你不早點兒採購
聖誕節
商品,情況會很可怕。其實,不管怎麼樣都很可怕。向來如此。
在離我那棟辦公大樓大約幾條街的地方,我看見一輛警車並排停車,車上的兩個警察正瞪著人行道上一家店鋪櫥窗邊的什麼。目標原來是特里·倫諾克斯 ——不如說是他的肉身——他看來實在不雅觀。
他倚著一家店鋪的門面。他不得不倚著點兒什麼東西。他的襯衫髒乎乎的,領口敞開,有一半垂在夾克外面。他已經四五天沒刮鬍子了,鼻子皺著,皮膚慘白,臉上長長的細疤幾乎看不出來,眼睛像雪堆里的兩個洞。巡邏警車上的兩個警察顯然正打算動手抓他,於是我快步走過去,抓住他的胳臂。
「站直,往前走。」我做出粗暴的樣子,並從側面向他眨眨眼。「辦得到嗎?你是不是喝醉了?」
他茫茫然看了我一眼,露出他特有的半邊微笑,吸口氣說:「我剛才醉了。我猜我現在只是有一點兒——空虛。」
「好吧,抬腳走路。你眼看就要被抓進醉漢牢房了。」
他努力抬起腳,讓我扶他穿過人行道上的遊民,來到護欄邊。那邊停著出租車,我拉開車門。
「他先。」司機用大拇指指指前面的出租車。他轉過頭來,看見了特里。「如果他肯去的話。」他說。
「情況緊急。我的
朋友
病了。」
「是啊。」司機說,「他到別的地方也照病不誤。」
「五塊錢,」我說,「讓我們看看那美麗的笑臉。」
「那,好吧。」他說著把一本封面有火星人的雜誌塞到鏡子後面。我伸手從裡面打開門,把特里·倫諾克斯 弄上車,警察巡邏車的陰影遮住了另一側的車窗。一位白髮警員下車走過來。我繞過出租車,迎上前去。
「等一下,麥克。這究竟是怎麼回事?這個衣服髒乎乎的先生真是你的密友嗎?」
「對我來說足夠親密啦,我知道他需要朋友。他沒醉。」
「一定是為了錢。」警察說。他伸出手來,我把執照放在他手上。他看了看,遞迴來。「哦——哦,」他說,「原來是私人偵探來撿客戶呢。」他語氣變得很不友好。「馬洛先生,執照上寫了你的一些資料。他呢?」
「他叫特里·倫諾克斯 ,在電影公司工作。」
「不錯嘛。」他探頭到出租車內,仔細看坐在一角的特里。「我敢說他最近這一段時間沒有工作過;我敢說他最近這段時間沒有在屋裡睡過覺;我甚至敢說他是個無賴。我們該逮捕他。」
「你不會沒抓過幾個人吧?」我說,「在好萊塢這是不可能的。」
他仍然望著車上的特里,問:「你那位朋友叫什麼名字,老兄?」
特里慢慢地說:「菲利普·馬洛。他住在月桂谷亞卡大道。」
警察把腦袋由窗口縮回來,轉身做了個手勢,說:「可能你剛剛才告訴他的。」
「有可能,但是我沒有。」
他盯著我一兩秒鐘,說:「這回我信你一次。可是你把他弄走,別在街上混。」他上了警車,絕塵而去。
我上了出租車,走了三條街遠,到停車場換乘我的車。我拿出五美元鈔票給出租車司機。他面部僵硬地看了我一眼,搖搖頭。
「照表算就行了,如果你願意,給個一塊錢整數也可以。我也落魄過。在番市。沒有出租車肯載我。鐵石心腸的城市。」
「舊金山【注】。」我不由自主地說。
【注】舊金山:即舊金山,此處採用舊金山的譯法,是後文需要。
「我叫它番市。」他說,「去他的少數族裔。謝了。」他接下一塊錢鈔票,把車開走了。
我們來到一家免下車餐館,裡面做的漢堡不像別家那樣連狗都不肯吃。我讓特里·倫諾克斯 吃了兩個漢堡,喝了一瓶啤酒,然後帶他回家。他爬台階還 是很吃力,但他咧著嘴笑,氣喘吁吁地往上爬。一個鐘頭後,他剃過鬍子,洗過澡,看起來又像正常人了。我們坐下來喝了一杯很淡的調和酒。
「幸虧你記得我的名字。」我說。
「我特意記的。」他說,「我還 查了你的資料。這個事情我還 是能做到的。」
「何不打個電話給我呢?我一直住在這裡。我還 有個辦公室。」
「我何必打擾你?」
「看樣子你有必要打擾別人。看樣子你的朋友不多。」
他說:「噢,我有朋友,某一類的。」他轉動著茶几上的玻璃杯。「向人求援並不容易——何況一切都怪自己不好。」他抬頭露出疲憊的笑容。「也許有一天我會戒酒。他們都這麼說,對吧?」
「要花三年左右的時間。」
「三年?」他顯得很震驚。
「通常要。那是一個不同的世界。你必須習慣色彩變得黯淡,聲音微弱下來。你必須酌情留出復發的空間。所有你以前熟識的人都會變得有點兒陌生。你甚至會不喜歡大部分老朋友,他們也不會太喜歡你。」
「那不算多大的改變,」他說,回頭看看鐘。「我有個價值兩百美元的手提箱寄放在好萊塢公車站。如果能保出來,我可以買個便宜貨,把現在寄放的那個當了,換一筆路費搭車到拉斯 維加斯 。我在那邊可以找到工作。」
我一句話也沒說,只是點頭,坐在一旁慢慢喝我的酒。
「你在想我早該有這個念頭。」他平靜地說。
「我在想其中必有文章,但不關我的事。工作是有把握,還 是只有希望而已?」
「有把握。我的軍中密友在那兒開了一家大俱樂部,泥龜俱樂部。當然啦,他可能算是地痞流氓,他們都是——另一方面卻又是大好人。」
「我可以籌出車錢和另外的一些費用。但我希望能換到比較穩妥的東西。最好打個電話跟他談談。」
「謝謝你,沒必要。蘭迪·斯 塔爾不會讓我失望的。從來沒有過。那個手提箱可以當五十美元。我有經驗。」
「聽好了,」我說,「我會給你需要的錢。我不是什麼軟心腸的笨蛋。所以我給你你就收下,乖乖的。我希望你別再來煩我,因為我對你有一種預感。」
「真的?」他低頭看玻璃杯,只小口小口啜飲著。「我們才見過兩次面,兩次你都很夠意思。什麼樣的預感?」
「總覺得下一次你會遇到大麻煩,但我救不了你。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但就是有。」
他用兩個指尖輕輕摸著右半邊臉。「可能是這個。我猜疤痕讓我看起來有點兒兇相。不過這是光榮的傷疤——至少是光榮受傷的結果。」
「不是那個。疤痕我根本沒放在心上。我是私人偵探。你是一道我不必解答的難題。但難題是存在的。也可以說是預感。說得客氣些,就叫個性的認知。女朋友在舞者酒吧門前離你而去,也許不只是因為你醉了。說不定她也有一種預感。」
他淡淡一笑,說:「我跟她結過婚。她叫西爾維婭·倫諾克斯 。我是為錢娶她的。」
我站起來蹙著眉頭看他,說:「我給你弄些炒蛋。你需要吃東西。」
「等一下,馬洛。你想不通為什麼既然我潦倒了,而西爾維婭又很有錢,我幹嗎不跟她要倆小錢。你可曾聽過自尊心這個東西?」
「你笑死我了,倫諾克斯 。」
「是嗎?我的自尊與眾不同,是除了自尊外一無所有的男人的那種自尊。惹惱了你,真抱歉。」
我走進廚房,準備了加拿大醃肉、炒蛋、咖啡和烤麵包。我們在廚房的早餐檯上吃。這棟房子是在廚房必定加設早餐區的那個時代建的。
我說我必須到辦公室去,回來的路上再去領他的行李箱。他把寄存單交給我。現在他臉上有了點兒血色,眼睛不再像深凹在頭顱里,叫人得進去探索。
出門前我把威士忌酒放在沙發前的茶几上。「把你的自尊心用在這個地方。」我說,「還 有,打個電話到拉斯 維加斯 ,就算幫我一個忙吧。」
他只是微笑著聳聳肩。我下台階時心裡還 是很不高興。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也不懂一個男人為什麼寧願挨餓流浪街頭,也不肯典當衣飾。不管他的規則是什麼,他是在照自己的規章行事。
我從來沒見過那麼不尋常的手提箱。豬皮漂白後做的,新的時候該是淺奶油色,配件是黃金的。英國貨,就算這邊買得到,看來也要八百美元,而不是兩百美元。
我把手提箱用力放在他面前,看看茶几上的瓶子。他碰都沒碰過,跟我一樣清醒。他正在抽菸,但看起來並不怎麼想抽。
他說:「我打電話給蘭迪。他生氣我不早打給他。」
「竟要陌生人幫你。」我說,然後指指手提箱,「西爾維婭送的?」
他眺望窗外。「不。遠在我認識她以前,別人在英國送我的。真的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如果你能借一個舊的給我,我就把它留在你這兒。」
我從皮夾里抽出五張二十塊錢的鈔票,放在他面前,說:「我不需要抵押品。」
「不是這個意思。你又不開當鋪。我只是不想帶到拉斯 維加斯 。我用不著這麼多錢。」
「好吧。你留下這些錢,我留下手提箱。可是這間房子很容易遭小偷。」
他漠然地說:「無所謂。根本無所謂。」
他換了衣服,五點三十分左右我們在莫梭餐館吃晚飯。沒喝酒。他在卡渾加車站搭上公車,我開車回家,一路胡思亂想。剛才他在我床上打開行李箱,把東西塞進我的一個輕便提袋,現在他的空提箱放在我床上。箱子附有金鑰匙,插在一個鎖孔里。我把空箱鎖好,鑰匙綁在提手上,收進衣櫥的高架頂上。感覺上這個箱子並不是空空如也,可是裡面裝了什麼與我無關。
夜很靜,屋裡似乎比平常更空虛。我擺出棋盤,下了一盤棋,站在法國這邊抵抗施太尼茨,他用了四十四步打敗我,可是我讓他捏了兩次冷汗。
九點三十分電話鈴響了,說話的聲音我以前聽過。
「是菲利普-馬洛先生嗎?」
「是的,我是馬洛。」
「馬洛先生,我是西爾維婭·倫諾克斯 。上個月有一天晚上我們在舞者酒吧前匆匆見過一面。後來我聽說你好心送特里回家。」
「是的。」
「我猜你知道我們現在已經不是夫妻了,可是我有點兒替他擔心。他放棄了韋斯 特伍德的那間公寓,好像沒人知道他在什麼地方。」
「我們初識的那天晚上,我注意到了你有多麼擔心。」
「聽著,馬洛先生,我跟那人曾是夫妻。我不太同情酒鬼。也許我當時有點兒無情,也許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辦。你是私人偵探,如果你願意,可以按行業標準來計價。」
「倫諾克斯 太太,根本不必照什麼行業標準。他正搭車前往拉斯 維加斯 。他在那邊有個朋友會給他一份工作。」
她突然精神煥發,說道:「噢一一到拉斯 維加斯 ?他真多情。那是我們結婚的地方。」
我說:「我猜他已經忘了。否則他寧可到別的地方。」
她沒掛我的電話,反而笑起來,笑得很俏皮。「你對客戶向來這麼沒禮貌?」
「你不是我的客戶,倫諾克斯 太太。」
「也許有一天會是。誰知道呢?那就說對你的女性朋友吧。」
「答案是一樣的。上回那傢伙落魄潦倒,渾身髒乎乎的,一分錢都沒有。如果你認為值得花時間,可能會找得到他。當時他沒要你幫忙,現在可能也不要。」
她漠然地說:「這你就不可能知道了。晚安。」
當然,她說得完全正確,我則錯得離譜。但我不覺得自己錯了,只是心裡不痛快罷了。她如果早半個鐘頭打來,我說不定會氣得把施太尼茨打得一敗塗地——可惜他已經死了五十年,棋局是書里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