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的告別 · 第一章

雷蒙·錢德勒 《漫長的告別》
第一章 我 第一次 看見特里·倫諾克斯 時,他喝醉了,坐在舞者酒吧露台外的一輛勞斯 萊斯 銀色幽靈【注】上。停車場的服務員把車子開出來,一直扶著敞開的車門等著,因為特里·倫諾克斯 左腳懸在車外,仿佛已經忘了有這麼一條腿。他相貌年輕,卻天生少白頭。你看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他已經醉得一塌糊塗了,除此之外他跟那些穿著晚宴裝、在銷金窟一擲千金的大好青年沒什麼兩樣。 【注】勞斯 萊斯 銀色幽靈:勞斯 萊斯 公司二戰後推出的第一款汽車,1959年停產。他身邊有一位姑娘,頭髮呈迷人的暗紅色,嘴角掛著冷漠的笑容,肩上披著一件藍貂皮,差一點兒讓勞斯 萊斯 車黯然失色。當然不至於如此。也不可能。 服務員就是尋常的半吊子小混混兒,身穿白外套,胸前縫有紅色的飯館名字。他一副受夠了的樣子。 「你瞧,先生,」他尖刻地說,「你能不能把腳縮進車裡,好讓我關門?還 是我乾脆把門打開,讓你滾下來?」 那個姑娘看了他一眼,眼神足可以戳進他的身體,再從後背透出四英寸來。他根本沒放在心上,一點兒也不驚慌。如果你以為花大把錢打高爾夫球能讓你顯得人格高尚,舞者酒吧雇有一種人專門會戳破你的這種幻覺。 一輛外國敞篷跑車減速掉頭開進停車場,有個男人下了車,用打火機點燃一根長香菸。他身穿套頭格子襯衫、黃色長褲和馬靴,在裊裊煙圈中慢慢走遠,連看都沒看勞斯 萊斯 一眼,可能覺得平淡無奇吧。在通往露台的階梯前,他停下戴上了一個單眼鏡片。 姑娘突然魅力十足地說:「親愛的,我有個好主意。我們何不搭出租車到你那兒,把你的敞篷車開出來?今夜沿著海岸開車到蒙蒂塞托一定很棒。我在那邊有幾個熟人正在開池畔舞會。」白髮青年彬彬有禮地說:「真抱歉,那輛車已經不屬於我了。我不得不把它賣掉。」聽他的口氣和語調,你會以為他只喝橘子水沒喝過酒呢。 「賣了,親愛的?你是什麼意思?」她輕輕挪開,坐得離他遠遠的,但是聲音好像挪得更遠。 「我是說不得不賣。」他說,「為了吃飯錢。」 「噢 ,我明白了。」語氣冷淡得連一片意式冰淇淋放她身上都化不掉了。 服務員將白髮青年列為自己可以廁身其中的低收入階層。「喂,夥計,」他說,「我得去停一輛車。改天再見一一如果有機會的話。」 他放手讓車門盪開。醉漢立即滑下座位,一屁股跌坐在柏油馬路上。於是我走過去,及時伸出援手。我猜跟酒鬼打交道永遠是一個錯誤。就算他認識你而且喜歡你,還 是會隨時出手打你嘴巴一拳。我把手伸到他的腋下,扶他站起來。 「太謝謝了。」他客客氣氣地說。 姑娘挪到方向盤前頭。「他喝醉酒的時候就是一副他媽的英國腔。」她的聲音聽起來就像不鏽鋼。「謝謝你扶他。」 「我來把他扶進后座。」我說。 「真抱歉,我赴約要遲到了。」她踩下油門,勞斯 萊斯 開始滑動。她冷靜地微笑著說:「他只是一條迷路的狗。也許你可以幫他找個家。他能定點大小便——可以這麼說。」 勞斯 萊斯 順著車道開上 日落 大道,向右轉,就此消失。我正目送她,服務員回來了。我還 扶著那個男人,他現在睡得正香。 「這也算是一種做法。」我對白外套說。 「當然。」他冷嘲熱諷地說,「何必為一個酒鬼傷神?他們都麻煩得要命。」 「你認識他?」 「我聽見那位女士叫他特里,否則擺在運牛車上我也認不得他。而且我才來兩個禮拜。」 「把我的車子開過來,謝謝。」我把停車券交給他。 等他把我的奧茲莫爾比【注】開過來時,我感覺自己就像扛著一袋鉛。白外套幫我把他扶上前座。貴客睜開一隻眼睛謝謝我們,然後又睡著了。 【注】奧茲莫爾比:奧茲莫爾比的名稱來源於其創始人的姓與汽車一詞的結合。奧茲莫爾比汽車公司於1897年建立,是美國首家大批量生產和銷售汽車的公司。 「他是我見過的最有禮貌的酒鬼。」我對白外套說。 他說:「什麼樣體形、樣貌和舉止的酒鬼都有。他們全都是癟三。看來這一位曾動過整容手術。」 「是啊。」我給他一元小費,他謝謝我。整容的事他說得不錯。我這位新 朋友 的右半邊臉僵硬,比較白,有幾道細疤,疤痕旁邊的皮膚發亮。他動過整容手術,而且是非常大的手術。 「你打算怎麼處置他?」 「帶他回家,讓他醒醒酒,說出他住在什麼地方。」 白外套對我咧嘴一笑,說:「好吧,你這個倒霉催的。要是我,我就把他扔進水溝,儘管走。這些酒膩子只會給別人添麻煩。我對付這些傢伙很有一套。現在競爭這麼激烈,人得省點兒力氣,在緊要關頭【注】保護自己。」 【注】緊要關頭:原文為「in the clinches」,在英語中這是雙關語,也指男女熱烈擁抱時。 「看得出來你從中獲益匪淺。」我說。他先是一副不解的樣子,然後發起脾氣來,但那時候我已上車啟動了。 當然他說的也有點兒道理。特里·倫諾克斯 給我惹來好多麻煩。不過這畢竟是我的本行呀。 那年我住在月桂谷亞卡大道一幢山坡上的小房子裡,位於一條死巷的盡頭,前門有長長的紅木台階,對面有個小尤加利樹林。房子帶著家具,屋主是一位婦人,目前到愛達荷州孀居的女兒家暫住去了。房租很便宜,一半是因為屋主希望能隨時一通知就搬回來住,一半是因為那些台階。她年歲漸大,實在受不了每次回家都得面對長長的台階。 我總算把酒鬼扶上了台階。他很想幫忙,但兩條腿像橡皮做的一樣不聽使喚,抱歉的話說到一半他就睡著了。我開了門,把他拖進屋內。他癱在長沙發上,我給他蓋了一條毯子,讓他繼續睡。他打鼾打了一個鐘頭,鼾聲就像 大海 豚發出的。然後他突然醒來,要上廁所。如廁出來後,他斜著眼睛偷看我,想知道他究竟在什麼地方。我告訴了他。他自稱特里·倫諾克斯 ,住在韋斯 特伍德,家裡沒人給他留門。他的聲音響亮而清楚。 他要一杯不加糖的咖啡。我端出來,他小心翼翼地端著托碟和咖啡杯。 「我怎麼會在這兒?」他四處張望。 「你在舞者酒吧門外醉倒在一輛勞斯 萊斯 車上。女朋友丟下你走了。」 「不錯,」他說,「她百分之百占理。」 「你是英國人?」 「我在那兒住過,不過不是在那兒出生的。如果能叫到出租車,我馬上走。」 「有輛現成的車在等著。」 他自己走下台階。前往韋斯 特伍德的路上他沒多少話,只是向我致謝,還 抱歉自己這麼惹人嫌。他可能對很多人說過很多次這種話,順嘴就溜出來了。 他的公寓又小又悶,一點兒溫馨的感覺都沒有,如果以為他是那天下午才搬進去的也不為過。綠色硬沙發前的茶几上有一個半空的蘇格蘭威士忌酒瓶、一碗融化的冰、三個空汽水瓶和兩隻玻璃杯,玻璃菸灰缸堆滿了菸蒂,有些沾著口紅印,有些沒有。屋裡沒有照片和任何私人物品。這間房子應該是租來開會或餞別、喝幾杯聊聊天、睡睡覺的旅館房間,不像人長住的地方。 他請我喝一杯,我謝絕了。我沒多待。我走前他又謝了我幾句,那種感謝的程度既不像我曾為他兩肋插刀,也不像我什麼都沒有為他做過,就是那種說沒有也有,說有但不明顯的樣子。他有點兒戰慄,有點兒害羞,卻客氣得要命。他站在敞開的門口,等電梯上來,我進了電梯。不管他有什麼缺點,他至少很有禮貌。 他沒再提那位姑娘,也不提自己沒有工作,沒有前途,最後一張鈔票已為一個高級蕩婦付了舞者酒吧的賬,而她竟不能多逗留一會兒,確保他不會被巡邏警察關進牢房,或者被一個粗暴的出租車司機捲走,甩到外面的空地去。 搭電梯下樓時,我恨不得回樓上搶走他那瓶蘇格蘭威士忌。但事不關己,而且不會有用的。酒鬼想喝,總會想法子弄到酒。 我咬著嘴唇開車回家。我算是硬漢,可是這個人有讓我動心的地方。除了白髮、疤痕臉、響亮的聲音和彬彬有禮的態度,我不知道是什麼。也許這幾點就夠了。我再見到他的可能性不大。正如那位姑娘所說的,他只是一條迷路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