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遐想錄 · 漫步遐想錄漫步之四
在我現在偶爾還讀一讀的少數書籍中,普魯塔克的那部作品普魯塔克,公元一世紀羅馬帝國時期的傳記作家,這裡指的是他的《希臘羅馬名人比較列傳》。最能吸引我,這是使我得益最大的一部。它是我童年時代最早的一部讀物,也將是我老年最後的一部讀物:他幾乎是我每讀必有所得的唯一的一位作家。前天,我在他的倫理著作中讀到《怎樣從敵人那裡學到東西》這篇論文,同一天,在整理作家們贈給我的小冊子時,忽然發現羅西埃教士羅西埃(Rosier),法國植物學家,盧梭曾於一七六八年同他一起在里昂採集標本。的一部日記,標題下寫有Vitamimpenderevero,RosierVitamimpenderevero(終生獻於真理)語出公元一世紀羅馬諷刺詩人尤維納利斯,是盧梭的座右銘。字樣。對這些先生在文字上耍花招的慣技我久已領教,絕不至於上當受騙,我明白他貌似有禮,實際卻是對我講了一句反話。然而他說這話究竟有什麼根據?為什麼要說這麼一句挖苦的話?我究竟給了他什麼把柄?為了充分利用普魯塔克的教導,我決定把第二天的漫步用來就說謊這個問題對自己進行一番考查,結果證實德爾斐阿波羅神殿上「要有自知之明」這句格言,並不像我在《懺悔錄》中所想像的那樣容易做到。第二天走出家門去實現這個計劃,我就開始沉思起來,湧上心頭的第一件事就是我在童年撒的那個惡劣的謊指盧梭十六歲那一年在維爾塞里斯夫人家當僕人時偷了一條絲帶卻誣陷女僕瑪麗永一事,見《懺悔錄》第二章。,這一回憶使我終生為之不安,直到晚年還一直使我那早已飽受創痛的心為之悽然。這個謊言本身就是一樁大罪,它究竟產生什麼後果,我一直都不知道,但悔恨之情使我把它想像得非常嚴重,這樣罪過也就更大了。然而,如果只考慮我在撒這個謊時的心理狀態,那麼,它只不過是害羞心理的產物,絕不是存心要損害謊言的受害者。我可以對天發誓,就在這壓抑不住的害羞心理迫使我撒謊的一剎那,我也甘願付出生命的代價來獨自承受它的後果。這是一種精神錯亂,連我自己也解釋不了,只能說是在感受的那一剎那,我那天生的靦腆戰勝了我內心的一切意願。
對這不幸事件的回憶以及它留給我的難以平息的悔恨,使我對說謊產生了痛恨,從而今生不再重犯這樣的罪。當我選定我的座右銘時,我覺得我的天性是當之無愧的,而當我看到羅西埃教士這行字開始對自己進行更嚴格的審查時,對自己確是如此這一點也毫不懷疑。
可是當我對自己進行更仔細的解剖時,我吃驚地發現,有許多事是我杜撰出來的,當年卻把它說成是真的,而在說的時候還以熱愛真理而自豪,以為我正以人間別無先例的公正為真理而犧牲自己的安全、利益和性命呢。
最使我吃驚的是,在回想起這些捏造的事情時,我竟沒有絲毫真正的悔恨之心。我這個人是痛恨虛偽的,而這時心中居然毫無反應;當必須用撒謊來免遭酷刑時,我是寧願迎著酷刑而上的;究竟出自何種古怪的不合邏輯的行為,我竟既無必要、也毫無好處就輕而松之地撒起謊來;僅僅因一個謊言的悔恨之心就使我在五十年間受盡折磨,現在則由於怎樣的不可思議的矛盾,竟沒有感到任何遺憾之情?我從來沒有對我的錯誤漠然置之,出之本能,一貫由道德指導著我的行為,我的良心一直保持著它最初的正直,再說,即使它為了遷就我的利益而偏離正道,那怎麼會在一個人為激情所驅,至少可以以意志薄弱來原諒自己的場合,我的良心尚能保持它的正直,而唯獨在毫無理由作惡的無關緊要的問題上就失去了呢?我看出來,這個問題的答案關係著我在這一點上對自己的評價是否正確。經過一番仔細的審察,我終於作出了如下的解釋。
我記得曾在一本哲學著作里讀到,說謊就是把應該顯示的真相掩蓋起來。從這個定義可以推論出,一個人如果沒有把他並無義務講出來的真相講出來就不是說謊;但是如果一個人在同樣的情況下不僅不把真相講出來,反而講了它的反面,那麼他算是說謊呢還是沒說謊?按照那個定義,我們不能說他是說謊。因為如果他給一個人一塊贗幣,但是他並不欠這個人的賬,那麼他當然是騙了他,但並沒有詐騙他的錢財。
這裡有兩個問題需要研究,而這兩個問題都很重要。第一,在什麼時候,又是在什麼情況下,人們應該向別人講出真相,因為人們並不總是有義務這樣做的。第二,是不是有這樣的情況,人們可能是騙了別人,然而並無惡意。我知道,這第二個問題是很明確的:書本上給的是否定的回答,寫書的人在提倡最嚴峻的道德時反正無須付出任何代價;而在社會上給的卻是肯定的回答,因為在社會上,人們把書本上的倫理道德看成是無法付諸實踐的空話。因此我就不去管那些互相矛盾的權威們,而根據我自己的原則來對這兩個問題作出答案。
普遍的絕對的真理是一切財富中最可寶貴的。缺了它,人就變成瞎子;它是理性的眼睛。正是通過它,人才學會怎樣立身處世,學會做他應該做的那樣一個人,學會做他應該做的事,學會奔向真正的目標。特定的個別的真理並不總是好東西,有時甚至還是個壞東西,更多的時候則是個不好不壞的東西。一個人為了自己的幸福而必須學習的東西為數並不很多,而不管數量多寡,這些東西都是屬於他的財富,他無論在什麼地方發現這種財富都有權利要求,而別人不能剝奪他,否則就是犯下最不公平的搶劫罪,因為這種財富是人人共有的,誰要是給了別人,自己也並不因此就會感到匱乏。
至於那些無論對教育別人還是對付諸實踐都沒有任何用處的真相,既然連財富都不是,怎麼會是一種對別人的欠債呢?再說,既然財產只能建立在效用的基礎上,那麼根本沒有任何效用的東西就不可能成為財產。一塊土地雖然貧瘠,但你可以要它,因為你至少總可以在這塊土地上居住;但是一件毫無所謂的事實,無論從哪一方面看都無關緊要,對任何人都毫無干係,那麼不管是真是假,也就引不起任何人的興趣。在精神世界裡,就跟在物質世界裡一樣,沒有任何東西是一無用處的。你欠別人的東西不可能是一無用處的東西;你要是欠別人什麼東西,這東西總得是或者可能是有些用處的。因此,應該說出來的真相總跟公道這個問題有關,而要是把真相這個神聖的名稱用之於一些存在與否跟任何人都無關,認識與否對任何事都無補的空虛的事物,那就是褻瀆了這個名稱。真相如果喪失了任何可能的效用,那就不能是一種你可能欠別人的東西,因此,誰要是不把它說出來或者把它掩飾起來,就不是說謊。
然而,對任何事物連一絲一毫用處都沒有的真相是不是有呢?這是需要討論的另一問題,待一會兒我就來論及。現在先談第二個問題。
不把真相說出來跟說假話是很不一樣的兩回事,然而卻可能產生同樣的效果;因為每當這效果等於零的時候,兩者的結果當然是一樣的。只要真相無關緊要,那麼說的是真相的反面也就同樣無關緊要了:從而得出,在這種情況下,以說與真相相反的話來騙人的人,並不就比以不把真相說出來騙人的人更不公道些;這是因為,就毫無用處的真相而言,錯誤並不比無知更壞。我相信海底的沙子是白的還是紅的,跟我不知道它是什麼顏色,對我都同樣無關緊要。既然所謂不公道就是對別人造成了損害,那麼一個人如果對誰也沒有造成損害,那怎麼會是不公道呢?
然而這些問題,雖然這樣簡單地解決了,但還不能為實踐提供可靠的應用,還需要很多必要的闡述,才能決定在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下怎樣正確地予以運用。如果說把真相說出來這個義務僅僅建立在真相是否有效用這樣一個基礎上的話,那麼我該怎樣擔任這個效用的判定者呢?一個人的利益經常構成對另一個人的損害,個人利益又幾乎總是同公共利益相對立。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怎樣行動?是否應該為你談話對方的利益而犧牲不在場的第三者的利益?真相如果對一方有利而對另一方有害,是該說還是不該?是該用公共利益這唯一的天平還是用個別是非的天平來權衡該說的一切話?我是不是有把握充分認識事物的一切聯繫,是否足以把我所掌握的知識都運用得完全公平合理?再說,當我考慮人們對別人該做些什麼的時候,我是否把我對自己該做些什麼,對真理該做些什麼作了充分的考慮?如果我在騙人時沒有對別人造成什麼損害,是否就可以說對自己也沒有造成什麼損害呢?僅僅由於從來都不曾有失公道就能算一貫清白嗎?
「不管後果如何,我要永遠誠實」,當你這樣想時,那就很容易招來一場麻煩的爭論。公理存在於事物的實在性之中;當你把並不存在的東西當作你行為和信仰的指針時,那麼謊話就總是不義,錯誤就總是欺騙了。而不管從真相中產生什麼效果,你把它說出來就總是無罪的,因為你並沒有添加自己編造的內容。
然而這只是把問題掐頭去尾而並沒有加以解決。問題不在於判定永遠把真相說出來是好是壞,而在於判定是否永遠都有同樣的義務把它說出來;同時根據我在前面考察過的那個定義(它對上述問題作出否定的回答),問題也在於區別兩類不同情況,一類是嚴格地必須把真相都說出來,一類是不說也不算有失公允,掩飾也不算說謊。因此,現在的問題在於探求一條可靠的規則來認識這兩類情況,很好地加以區別。
然而這條規則從何而來,保證它萬無一失的證據又從何而來?在所有像這樣難以解決的倫理問題中,我總是通過良心的指引而不是通過理性的啟發找到答案。道德的本能從來沒有欺騙過我;它在我心中至今純潔如初,使我對它信賴無疑;雖然它在我感情衝動而輕舉妄動之際有時也曾默不作聲,但當我事後回憶時卻總能重新控制我的感情。也正是在這類時刻,我以來世最高審判者在審判我時的同樣的嚴厲來審判我自己。
用人們的言詞所產生的效果來判斷言詞,時常會作出錯誤的評價。首先,效果並非總是顯而易見、易於認識的,而且由於發表言詞的場合各個不同,效果也是變化萬千。只有說話的人的本意才能正確評價他所說的話,決定它含有幾分惡意或幾分善意。只有在有騙人之意時說假話才是說謊,而即使是騙人之意也遠不是永遠和害人之心結合在一起的,有時甚至還抱有完全相反的目的。要肯定謊言無害,單是害人之心不明確這一點還不足以說明,還得確信那使聽話的人所陷入的錯誤無論如何也不會對他們自己或對任何他人造成損害才行。能取得這樣的確信是既罕見又困難的;因此,完全無害的謊言也是既難得又罕見的。為自己的好處而說謊是欺詐,為別人的好處而說謊是矇騙,懷有害人之意而說謊是中傷:這是最壞的謊言。既無利己之心又無害人害己之意而說謊,那就不是說謊,而是虛構。
帶有倫理道德目的的虛構叫做道德故事或寓言,由於它們的目的只是,也只能是以易於感受和令人愉快的方式來包容有益的真理,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也就不大去費力把事實上的謊言掩飾起來,這種謊言也只不過是真理的外衣罷了,而為寓言而寓言的作者無論如何也不是說謊。
還有一種純粹無益的虛構,那就是大多數並不含有任何真正的教導,而目的僅在供人消遣的故事和小說。這樣的虛構並無任何倫理道德的功用,只能根據作者的意圖來予以評價,而當作者斷言他那些虛構是實實在在的真情實況時,我們也不能不承認它們是真正的謊言。然而,又有誰曾為這樣的謊言而大驚小怪呢?又有誰曾對編出這種謊言的人嚴厲斥責?譬如說,如果《格尼德聖堂》《格尼德聖堂》,這是孟德斯鳩的幻想作品,一般公認是他寫得最糟的一部。有什麼倫理道德的目的的話,那它也被色情的細節和淫蕩的場面所模糊了、所破壞了。為了給作品抹上一層無傷風化的油彩,作者又做了些什麼呢?他假裝這是一部希臘手稿的譯文,而把發現這部手稿的經過說得那麼活靈活現,引誘他的讀者把他自己編造的故事信以為真。如果這不是明擺著的謊言,請問什麼才叫謊言?然而又有誰想給作者定下撒謊之罪,為此而把他看成是騙子呢?
有人會說,這不過是開個玩笑,作者在那麼說的時候並不想說服誰,事實上誰也沒有被他說服,公眾片刻也沒產生懷疑,作者裝作是一部所謂的希臘作品的譯者,其實卻是它的真正作者。但這麼說也是枉然。我認為,這樣一個毫無目的的玩笑只能是愚蠢的兒戲,撒謊的人雖沒有說服誰,然而當他表明有必要把大量頭腦簡單、易於輕信的讀者排除於有文化的公眾之外時,他同樣也沒少撒謊。一個嚴肅的作者一本正經地把手稿的故事硬塞給前一類讀者,結果他們放心大膽地喝下了裝在古瓶里的毒藥,而這毒藥如果是裝在新瓶里的話,他們至少是會懷疑一下的。
這樣一些區別不管在書本里是否存在,反正在任何對自己真誠、不願做任何該受良心責備的事的人們心中是存在的。為自身的利益而說假話,跟為損害別人而說假話同樣都是撒謊,只不過罪過小些罷了。把利益給予不應得的人,那就是破壞了公正的秩序;把一件可能受到讚揚或指責、確定一個人有罪或無罪的行為錯誤地歸之於自己或別人,那就是做了件不公正的事;因此,一切與真相相違,以某種方式作出有損公正的話都是謊話。這裡有一條明確的界限:一切與真相相違,但並不以任何方式有損公正的話就只能是虛構;我認為,誰要是把純粹的虛構看成是謊言而自責,那他的道德感簡直比我還要強了。
所謂出於好意而編造的謊言也是地道的謊言,因為把這樣的謊言強加於人,無論是為了別人或自己的利益,還是為了損害別人,都是同樣的不公道。誰要是違反真相而讚揚或指責一個人,只要涉及的是一個真人,那就是撒謊。如果涉及的是一個想像中的人,那麼他愛怎麼說就怎麼說也不算是撒謊,除非他對他所編造出來的事加以評論而又評論錯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他雖沒有就此事撒謊,但卻違背倫理道德的真實而撒謊,而這種真實是比事實的真實更值得百倍尊重的。
我見過一些被上流社會稱之為誠實的人。他們的誠實全都用於毫無意義的談話,他們忠實地講出時間、地點和人物,沒有任何虛構,不渲染任何情況,對任何事都不誇張。只要不牽涉他們自己的利益,他們在敘述時的忠實確實到了無懈可擊的程度。然而如果是談到與他們自己有關的問題,敘述牽涉到他們自己的事時,他們就著意渲染,把事情說得對他們最有利,而如果撒謊對他們有好處,自己又不便說出口,他們就巧妙地予以暗示,讓別人去說這一謊言還無法去說是他們說的。謹慎要求他們這麼幹,誠實也就只好見鬼去了!
我所謂的誠實人卻恰恰相反。在一些根本毫無所謂的事情上,別人如此尊重的真實,他卻很少理睬;他會毫無顧忌地用些捏造的事來逗在座的人,只要從這些事中得不出任何對活著的或去世的人有利或有害的不公正的評斷。而任何足以產生對某人有利或有害、為他贏得尊敬或蔑視、招致讚揚或指責、與公理和真理相違的言詞,都是從來也不會湧上他的心頭,出之他的口,來自他筆底的謊言。即使是與他的利益有損,他也是誠實不欺,不為所動,但是他在毫無所謂的談話中卻並不怎麼追求誠實。他的誠實在於他不想欺騙別人,無論是對為他增光或遭人譴責的真相他都同樣忠實,決不為自己謀利或為損害敵人而進行欺騙。我心目中的誠實人跟他人的之所以不同就在於上流社會中的誠實人對不需要他們付出代價的一切真相是嚴格忠實的,但絕不能超出這一範圍,而我心目中的誠實人是只有在他必須為這一真相作出犧牲時才如此忠實地侍奉它。
有人會問,你這種靈活怎麼能跟你所鼓吹的對真理的熱愛相協調呢?既然這種熱愛可以摻進這麼多的雜質,那不就是假的了嗎?不,這種熱愛是純潔真實的;它只是對正義之愛的一種表現,雖然常是難以置信,然而絕非假話。在我所說的誠實的人的心目中,正義和真理是兩個同義詞,他不加區別地加以使用。他衷心崇敬的神聖的真理根本不是一些毫無所謂的事實和毫無用處的名稱,而在於要把應屬於每個人的東西歸於每個人:包括真正屬於他的事物、功績或罪過、榮譽或指責、讚揚或非難。他對任何人都不虛偽,因為他的公正不容許他這樣做,而他也不願不公正地損害任何人;他對自己也不虛偽,因為他的良心不容許他這樣做,而且他也不會把不屬於他的東西歸在他的名下。他所珍惜的是自尊自重,這是他須臾不可缺的財富,而他把犧牲這一財富去贏得別人對他的尊重看成是真正的損失。他有時也會在他認為無所謂的問題上撒謊,毫無顧忌,而且也並不認為是撒謊,但絕不是為了別人或自己的好處,也不是為了要損害別人或自己。在一切與歷史事實、人的行為、正義、社交活動、有益的知識有關的問題上,他將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防止自己和別人去犯錯誤。在他看來,除此之外的任何謊言都不是謊言。如果《格尼德聖堂》是部有益的作品,那麼所謂希臘手稿這個故事就不過是個無罪的虛構,而如果這部作品是部危險的作品,那麼這就是一個完全應該受到懲罰的謊言了。
這些就是我的良心在謊言和真實問題上所遵循的法則。在我的理性採納這些法則以前,我的感情早就自發地遵循它們,而我的道德本能則在沒有外力協助的情況下予以實施。以可憐的瑪麗永姑娘為受害人的那個罪惡的謊言,給我留下了無法消除的悔恨,使我在餘生中不僅沒有再撒任何這類的謊,而且也沒有撒過以任何方式損害別人的利益和名聲的謊,我把是否損害別人的利益和名聲作為界線,運用於任何場合,省掉了去精確權衡利害、區分有害的謊言和出於善意的謊言的麻煩;我把這兩種謊言都視作有罪,不許自己犯其中的任何一種。
在這類問題以及在一切問題上,我的氣質對我的生活準則,或者毋寧說對我的生活習慣產生過很大的影響,因為我這個人做事是不大按照什麼條規的,也可以說是在任何事情上,除了聽憑天性的衝動以外,不大遵循其他規矩的。我從來沒有起過念頭要撒一個事先想好的謊,從來沒有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撒過謊;不過當我不得不參加談話,而由於思想遲鈍,不善言詞,必須求助於虛構才能找出幾句話來的時候,為了擺脫窘態,出於害羞心理,時常也在一些無關緊要,或者至多跟我個人有關的事上撒謊。當有必要講話,而一時又想不起什麼有意思的真實故事時,就只好現編一點故事,免得一言不發;在編故事時,我儘量避免編造謊言,也就是說,儘量避免有損於正義和真理,而只是一些對任何人以及對我自己都無關緊要的虛構。我的意思是要在這樣一些虛構中,用倫理道德的真實來替代事實的真實,也就是要很好地表現人心的自然情感,從中得出一些有用的教益,總之是要講一點道德故事;然而這就要求有更多的機智,而且要求更好的口才,才能化閒言碎語為有益的教導。可談話進行得很快,我的思路跟不上去,這就幾乎總是迫使我沒等想好就得開口,結果時常是蠢話連篇。話剛一出口,理性就使我感覺不對頭,心裡就直嘀咕,不過話既然沒經思考就出了口,要改也改不了了。
還是出於我的氣質的難以抗拒的最初衝動,在難以預料的瞬間,害羞和靦腆時常使我說些謊話,這裡並沒有意志的份兒,而是在意志力出現之前,由於有必要即刻作答而說出來的。可憐的瑪麗永那件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足以使我永遠避免說可能有損於人的謊,可擋不住我在只牽涉到我個人時,為了擺脫窘境而說謊——這樣的謊話,跟可能影響別人命運的謊話一樣,也是違背我的良心和原則的。
我請老天為我作證,如果我在這種情況下馬上就能把為自己辯解的謊話收回,把使我受責的真相說出來而不致遭受反覆無常之譏的話,我是心甘情願這樣做的;然而怕當眾出醜這樣一種害羞心理卻把我阻止了;對這樣的錯誤我是真心悔恨的,然而沒有勇氣去糾正。有一個例子可以把我要說的意思解釋清楚,說明我撒謊既不是為自己的什麼好處,也不是為自己的自尊心,更不是出於妒忌或惡意,而純粹是由於一時的尷尬或難為情,有時也明明曉得這謊話有人知道底細,而且根本幫不了我什麼忙。
不久以前,富基埃先生請我破例帶我的妻子跟他和貝努瓦先生一起野餐,地點是在開飯鋪的伏卡桑太太家裡。這位太太和她的兩個女兒也跟我們一起用餐。在席上,那位不久前結婚並已有了身孕的大女兒忽然兩眼瞪著我問我是不是有過孩子。我臉一直紅到耳根,答道:我從來不曾有過這樣的福氣。她瞧著席上的人,露出不懷好意的微笑;所有這一切的意思都很清楚,我肚子裡也明白。
很明顯,即使我有意騙人,我想要作出的回答也不該是這樣的,因為從在座的人的情緒來看,我很清楚,我的回答對他們在這個問題上的看法不會有任何影響。他們早就料到這個否定的回答,甚至是故意把它激出來,好享受一下看我撒謊的樂趣。我當時還沒有傻到連這點也感覺不出來的地步。兩分鐘以後,我應該作出的回答終於湧上我的腦際。「一個年輕婦女對長期單身獨處的老頭提出這樣的問題,未免不大得體吧。」要是這麼說的話,既沒有撒謊,也不用臉紅,既免遭他們的恥笑,又給她一個小小的教訓,叫她在向我提問時不再那麼無禮。然而我沒有這麼做,沒有說出該說的話,卻說了既不該說又於我無益的話。顯然,我這個回答既不是出之我的判斷,也不是由於我的意願,而是一時尷尬的產物。從前我是根本沒有這種尷尬之感的,我承認我所犯的過失,更多地是出之坦率而不是出之害羞心理,因為我毫不懷疑人們會看到我身上具有足以彌補這些缺點的東西,而我也是感覺到我身上是具備這種素質的,而現在呢,帶有敵意的眼睛使我痛心,使我心煩意亂:我變得越來越不幸,也變得更加靦腆了,而我從來也都是由於靦腆才撒謊的。
我從來沒有比在寫《懺悔錄》時對說謊更厭惡的了;在寫這部作品時,只要我的心稍為偏向這一面的話,說謊對我的誘惑就會是既頻繁又強烈的。然而,於我不利的事我什麼也沒有不說,什麼也沒有隱瞞,卻由於一種我自己也難以解釋,也許是出之對任何模仿都存有反感的氣質,我覺得我毋寧是在朝相反的方向撒謊,也就是說,我不但不是以過分的寬容為自己辯護,而是以更過分的嚴厲譴責我自己;我的心告訴我,來日人們在對我進行審判時將不像我對自己進行審判時那樣嚴厲。是的,我現在以自豪的、高尚的心作出這樣的宣告,並且也有這樣的感覺:我在那部作品中已把誠實、真實、坦率實踐到與任何前人相較也毫無遜色的地步,甚至更為出色(至少我是這樣認為);我感到我身上的善超過惡,把一切都說出來於我有利,因此把一切都說出來了。
我從沒有說得不夠過,有時倒是說得有點過頭,但這不是在事實方面,而是在事實發生的情況方面,同時這種謊言不是意志的產物,而是想像力錯亂的結果。我把這算作謊言,其實錯了,因為增添進去的東西沒有哪一件夠得上稱作謊言。當我寫《懺悔錄》時,我已進入老年,對一度涉獵過的虛妄的人生樂趣已感到厭惡,感到它的空虛。我是憑記憶寫的,有些事時常想不起來,或者只留下一些不完整的回憶,所以只好用我想像出來的可以作為這些回憶的補充的細節來填補,但這些細節是絕不會和那些回憶完全相反的。我愛對一生中幸福的時刻加以鋪敘,有時又以親切的懷念作為裝飾來予以美化。對已經遺忘的事,我是根據我覺得它們應該是那個樣子,或者它們可能當真就是那個樣子來敘述的,但從來不會跟我回憶中的那個樣子完全相反。我有時在真實情況之外添上一點嫵媚,卻從不曾用謊言來掩飾我的惡習或者僭取一些美德。
如果有時我在描繪自己的一個側面時無意中掩蓋了醜惡的一面的話,那麼這種略筆卻被另外一種異乎尋常的略筆彌補了:我在隱善方面時常是比隱惡下更多的功夫的。這是我本性中的一個特點,別人要是不信,那是完全可以原諒的;然而再怎麼不可置信,這些特點卻絲毫不失其為真實:我時常把我的毛病中的卑鄙可恥說個淋漓盡致,而很少把我的優點中的可愛之處極力宣揚,時常根本就不置一詞,因為這些優點把我抬得太高,使寫《懺悔錄》一事可能變成自我頌揚。我在寫我的青年時期時並沒有寫我稟賦中的優秀品質,甚至刪去了過分突出這些品質的事實。我現在還記得童年時有兩件事當初在寫書時也是想起來了的,但為了剛才所說的那個理由,卻把這些都放棄了。
我當年差不多每星期天都到巴基我的一個姑夫法齊先生家去,他在那裡開了一家印花布廠。有一天,我正在軋光機房的晾乾棚旁觀看那生鐵的滾軸,它們發出的閃光使我很喜歡,我不由得把手指放上去了,正當我滿心喜悅地撫摸這光滑的滾軸時,小法齊把飛輪轉了小半個圈,正好把我食中兩指的指尖壓進滾軸,這就把兩個指尖碾碎,把指甲也拽下來了。我發出一聲尖叫,法齊趕緊把飛輪倒轉,但是指甲還是粘在滾軸上面,血從手指直往下流。法齊嚇壞了,高叫一聲,撒開飛輪來擁抱我,懇求我別再叫得那麼響,還說他這下可完了。我雖處於痛苦之中,卻被他的痛苦所感動,就一聲不吭了,兩個人到了蓄水池邊,他幫我把手指洗乾淨,用青苔止住血。他兩眼含淚懇求我別告他的狀,我答應了。我一直堅守諾言,就在二十多年以後誰也不知道我這兩個指頭到底為什麼留下傷疤,直到如今。我在床上躺了三個多星期,兩個多月沒法用手,只說我的指頭是被滾落下來的大石頭砸碎的。
Magnanimamenzogna!orquandoèilveroSibéllochesipossaatepreporre?見塔索《解放了的耶路撒冷》(第二部,第二十二歌)。索夫羅尼為了搭救基督教徒,承認她並未犯的罪行。
(寬宏大量的謊言啊!難道有比這美妙的真相更值得去愛的嗎?)
在當時的條件下,我對這件意外事故的感受分外深刻,因為那時正是民兵操練的時光,我本來跟另外三個同年的孩子組成一列,穿上制服,跟我們所住的那一區的連隊一起參加操練。我眼睜睜地看著我那三個夥伴在鼓聲中跟連隊一起走過我的窗口,而我卻只能躺在床上。
另外一件事跟這也完全一樣,不過發生在我年齡較大一點的時候。
我跟一個名叫普朗斯的夥伴常在普朗宮區在日內瓦。打槌球。有一次在玩的時候我們吵了起來,打開了架,他在我光禿禿的腦袋上打了一槌,打得是那麼准,要是手再重一點的話,就會使我腦袋開花。我馬上就倒下來了。可憐的孩子見我頭上流血,那慌亂勁兒是我一輩子也沒有見過的。他以為把我打死了,趕緊跑到我跟前,擁抱我,把我緊緊摟在懷裡,熱淚橫流,尖叫不已。我也以全身的力量擁抱他,跟他一起啼哭,那是一種說不出來的感情,其中並不缺乏甘美的滋味。我的血還在流著,他趕緊把它止住;看到我們的兩塊手絹還無濟於事,他就領我上他媽媽那裡,她的小花園就在附近。這位好心的夫人看到我這副模樣,嚇得差點兒暈了過去,不過她馬上鼓起勇氣來為我包紮;她把我的傷口仔細洗過,把在燒酒里泡過的百合花敷在上面——這是我們家鄉廣泛使用的極好的敷傷藥。他們母子倆的淚水浸潤了我的心,我很久都把她看成是我的母親,把她的兒子看成是我的兄弟,直到日後久不見面,慢慢把他們遺忘了為止。
跟前一件事故一樣,我對這一件也是守口如瓶的。類似的事一生中遇到不下百次,我連在《懺悔錄》里提一提的念頭都沒起過,因為我不想在這部作品裡把我曾感到的我品格中的優點加以突出。當我違反我明明知道的真相而說話時,那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事,而且總是或者由於難以啟口,或者出於寫作的樂趣,絕不會是出於自身的利益或是為了討好或損害別人。誰要是能不偏不倚地讀一讀我的《懺悔錄》,一定會感到,跟坦白一件雖然比較嚴重然而說出來不那麼不光彩的罪惡相比,我在書里所作的坦白使我更加丟臉,說出來也更加痛苦,而我之所以沒有說前一類的罪惡,那是因為我並沒有犯過。
從以上這些想法可以看出,我所作的坦白,它的基礎更多的是正直感和公正感,而不是事實的真實性;我在實踐中更多地遵循的是我良心在倫理道德方面所受的指引而不是抽象的是非概念。我講過不少無稽之談,但很少撒過謊。在遵照這些原則時,我給別人抓住不少把柄,但我沒有提任何人的不是,也沒有把我的優點說過了頭。我覺得,只有這樣做,真實才能是一種美德。從其他任何觀點看,它就只能是從中既得不出善也得不出惡的一種玄學而已。
然而有了這樣一些區別,我並不因而就相當的心安理得,認為自己就是無可指責。在反覆考慮我有負於人之處的時候,我是否充分考慮我有負於己之處了呢?如果說對人要公道,那麼對己也要真實;這是一個有教養的人對自己的尊嚴應有的尊重。我不該由於言詞枯窘而被迫編些無害的虛構,因為絕不該為了取悅於人而貶低自己;而當我為樂趣所驅,在真實的事上添加一些編造出來的點綴時,我就更不應該了,因為用無稽之談來點綴真相,實際就是歪曲了真相。
然而使我更難以原諒的是我所選的那條座右銘指「終生獻於真理」。。這條座右銘要求我比任何人更嚴格地信奉真理,而僅僅是隨時犧牲我的利益和愛好也還嫌不足,還得為此而去掉我的軟弱和天生的靦腆。應該有在任何情況下都保持真實的勇氣和力量,決不讓任何虛構和編造的東西從奉獻給真理的口中和筆下發出。這才是我在選擇這條高尚的座右銘時應該想到,並在敢於遵循它的期間應該反覆去想的一點。我的謊言從來不是出之虛偽,而全都是軟弱的產物,但這並不足以為我辯解。性格軟弱,至多只能做到不犯罪惡,如果還要侈談高尚的美德,那就是狂妄和大膽了。
以上這些想法,要是沒有羅西埃教士的啟發,也許不會進入我的腦海。當然,要想把這些想法付諸實踐,為時確已嫌晚;但用來糾正錯誤,把我的意志重新納入正軌,至少還不能算遲,因為從今以後,這就是唯一操之於我的東西了。在這一點以及在類似的一切事情上,梭倫的那句箴言對各種歲數的人都能適用:要學習,甚至從自己的敵人那裡去學習怎樣做到明智、真實、謙遜,學習怎樣避免自視過高,這總不會為時太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