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批判 · 魯迅和景宋的通信集 ——兩地書

李長之 《魯迅批判》
因為要鄭重地作這一篇文字,下筆有點躊躇。就這樣起頭吧:假若我們承認魯迅在中國新文學運動史上的地位,則對他的即使是私人生活的材料,也不能輕易放過。這原故是:越是在瑣屑的私人生活中,越容易見出那個作家的真面目,無論文學史或文學批評,都是離不了它的。這沒有別的,僅因為了解一個作家是述說他或衡論他的起點。 魯迅,一如其他的同時代者,是被舊社會所傷損了的人物。因為他有好的素質——聰明和熱情,他被傷損的痕跡越發顯然。他有領袖慾;他有好名心;他有動物性的生存的觀念;他矛盾;他尖刻;他不能容忍。但籠罩這一切,統系這一切的便是他的熱情和聰明。他銳感,他反抗,然而他也會規避,他也會有所顧忌。一樣的事情,非他來領導,他不贊成;別人作,他不折服;自己不作,他不甘心。他對於左翼文壇的前倨後恭,也不過是這麼回事;領袖慾在那裡作祟。他不忘名,不但《阿Q正傳》的開端上露骨的表示著,《三閒集》的跋尾上也彰彰皎著。假設有人觸犯了他,他不肯一下就完,他要曲曲折折的深文周納,使人感覺著他的糾纏。聰明使他銳感,熱情使他沒有辦法,結果則銳感的聰明變了尖刻,而熱情的作用還在,那尖刻便往往沒有停息。他沒有系統的論文。他沒有有結構的大小說。他不能實際上領導青年作有計劃的改革。他所能的只是尖刻不休的雜感。第二步呢,他沒有錦囊計;幸而他自己卻有方法來逃躲,來沉默。魯迅的行為,文章,不過是他那聰明和熱情,拘限於不健全的社會裡的扭曲了的內容和形式。不只他,同時代的人亦然。不過,他是社會上特別優秀的分子,表現出來就特別有聲有色,素質使然,素養使然。就他個人說,熱情比他的聰明,還能支配他的生活。他的聰明,只使他規避,不使他投降。然而表現於藝術,就這規避的聰明成分,也是完美中的渣滓。因為美是要不計利害的。熱情自然是輝煌了他的作品。我個人以為魯迅在文學上頂不可及的,是他的抒情散文,也是這個原故。讀者如果不信,四月份《現代》上發表的《為了忘卻的記念》,便是最好的例子。 在這一部《兩地書》里,有景宋對他的了解: 你的性情太特別,一有所憎,即刻不耐,坐立不安。(一六四頁) 因此想起你的弊病,是對有些人過於深惡痛絕,簡直不願同在一地呼吸,而對有的人又期望太殷,不惜赴湯蹈火,一旦覺得不副所望,你便悲哀起來了。這原因是由於你太敏感,太熱情。(一六五頁) 魯迅自己對景宋說: 我現在真自笑我說話往往刻薄,而對人則太厚道。(二二四頁) 凡作領導的人,一要勇猛,而我看事情太仔細,一仔細即多疑慮,不易勇往直前;二須不惜用犧牲,而我最不願使別人做犧牲,也就不能有大局面。(二〇頁) 這些話都是實話,可證我上面所說的不錯。自然,為完全證明我說的話,還須注意全書中所述說的事情,以及魯迅的其他著作。 有人讀了這本書,頗不滿意,因為希望這書中談點愛情,然而成分太少。我倒以為不然;似乎只有洪為法那樣的笨伯,只知道有「郎呵,奴呵」的才是情詩,因此編了《蓮子集》的才如此想吧。魯迅對景宋,自從呼「廣平兄」而「小鬼」,而「孩子」,而「馬」,這就很流露了。至說: 只管下雨,繡花衫不知如何?放晴的時候,趕緊曬一曬吧,千切千切。(七四頁) 這更不是老師的身份了。後來他到廈大,因有女生,便在他給景宋的信上說:「我決定目不邪視。」(一〇三頁)她的回答是:「這封信特別的孩子氣十足,幸而我收到。邪視有什麼要緊,慣常倒不是邪視,我想,許是冷不提防的一瞪罷。」(一二三頁)性愛的最大成分是嫉妒,魯迅終沒解釋掉的,不正是這嗎? 在這書里,見了活的魯迅。 五月五日,於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