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批判 · 序
這篇文章之要寫,已是去年春天的事了。當時中國的作家論還不盛行,書局或雜誌的編輯也還沒以這為轟動讀者耳目的號召,我忽然打算就中國幾個在青年的印象上頂深的作家,一一加以批評起來,其中當然有魯迅。我的用意是簡單的,只在盡力之所能,寫出我一點自信的負責的觀察,像科學上的研究似的,報告一個求真的結果而已,我信這是批評者的唯一的態度。可是並沒能如願。這,一則是,我首先寫出的,乃是一篇關於茅盾的文章,而關於茅盾的那篇文章,卻頗使我掃興,原先是在我對於《文學季刊》還有興致時動筆的,可是草就的時候,就逢巧巴金先生自發表了批評文字可以包花生米的論調以後,便妄測我在報上有文字攻擊他了,終日疑神疑鬼,並唆使他的一群神經過敏而又熱誠的朋友們來以明槍暗箭相壓迫了,間接的則有那批仰承小刊物編輯的鼻息的稿匠,以為罵我的稿子是容易登的,於是也以我作了開心的目標。可是那舉動總是嗡嗡的,像蚊蟲,並不大。而且只志在給人以不舒服,所以我沒大理會。可是這餘波繼續地擴張下去,到現在還沒有完,——雖然力量是更小了。話要說回去,在當時那種空氣中,我是不願意在人所不歡迎的刊物上發表東西的,我雖然寫出東西願意給人看,然而我不能因此覥然地委屈我的人格,所以我就把稿件追回來了,對於《文學季刊》也索性躲開。後來因為《現代》雜誌索稿,便寄往《現代》了,剛要登,雜誌是倒了,又據說我的稿子被扣,真假不知道,總之,是三問兩問,越發渺茫了,四萬多字的篇幅,三五夜的心血,只因為沒錢僱人重抄,便自己再也見不到隻字了。因為這,我懶得寫類似的文章。同時,作家論的調子已經太濫,而且大抵是有作用的,照了我對熱鬧往往是遠開的原則,就把興趣移往別處了。現在再要寫,卻極其偶然,只是我借來的許多魯迅的以及關於魯迅的書,朋友要索回了,於是趕緊完成這件工作。說不定因此,又會把其餘的作家,也陸續論一論呢。這無非是閒話。以閒話為序,序完。
二十四年三月十一日 長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