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評傳 · 二十七 他的家族

曹聚仁 《魯迅評傳》
魯迅這一家,本來是大家庭;出現在他筆下的,很多是這個「敗落台門」的人物,我已在上文約略說過。不過,單就他最親近這個小圈子的人來看一回,倒是魯迅傳記中不可省略之事。魯迅的大弟周作人,他的文藝成就以及「五四」以來在新文壇的地位,即不在魯迅之上,也可以說和魯迅相比並的。他的小弟周建人(喬峰),也是科學家(周氏兄弟本來都是研究科學的),卻也長於寫作的。周作人近年所寫的關於魯迅生平的掌故,是給我們最好的直接史料。其中有一節是記敘他們的母親——魯老太太的,他說:魯老太太是魯迅的母親,她母家姓魯,住在會稽的安橋頭,住民差不多全是姓魯的。她的父親號晴軒,是個舉人,曾在兵部當主事,因病辭職回家,於光緒甲申年去世。她生於清咸豐七年(即1857年),於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在北京去世,年八十七歲。她沒有正式讀過書,卻能識字看書,早年只讀彈詞說部,六十以後移居北京,開始閱報,日備大小報紙三兩份,看了之後,與家人好談時事,對於段、張、馮、蔣諸人都有批評。她是閨秀出身,可是有老百姓的堅韌性。清末天足運動興起,她就放了腳。本家中有不第文章綽號「金魚」的頑固黨,揚言道:「某人放了大腳,要去嫁給外國鬼子了。」她聽到了這話,並不去找金魚評理,卻只冷冷地說:「可不是麼?那倒真是很難說的呀!」她晚年在北京常把這話告訴家裡人聽,所以有些人知道;別的事情也有可以講的,但只這一件,就很足以代表她的戰鬥性,不必再多說了。 他們的父親周伯宜,本名鳳儀,改名文郁,會稽縣學生員,應過幾次鄉試,未中試。據周作人說,他看去似乎很是嚴正,實際卻並不厲害。因為他寡言笑,小孩子很少去親近,除吃酒時講故事外,後來記得的事不很多。他生於清咸豐庚申,死於光緒丙申,只有三十七歲,所以,生平沒有多大事跡可說。魯迅有一篇《父親的病》,也是傳世之作。他父親的病原是吐狂血。相傳陳墨可以止血,吃得「烏嘴野貓」似的。接著是醫方與單方並進,最初作為肺癰醫治,於新奇的藥引之外,尋找多年埋在地下化為清水的醃菜鹵,屋瓦上經過三年霜雪的蘿蔔菜,或得到或得不到,結果自然是毫無效驗。現在想起來,他的病並無肺結核的現象,那吐血不知是從哪裡來的。(其實是胃潰瘍,他吐的只是胃血。)隨後腳背浮腫,漸至小腿,乃又作水腫醫治,反正只是吃「敗鼓皮丸」;終於腫到胸腹之間。他常訴說有如被一匹小布束緊著,其難受是可想而知的了。這一段經過,對於魯迅幼年的心靈是深切的烙印,影響他後來對人世的看法,以及對中醫的蔑視。(魯迅的頭腦是科學的,但他的醫學知識,卻並不怎樣高明,所以他憎惡中醫的心理也不一定很正確的。) 據周作人的另一段追記,說:那時所請教的醫生,最初有一個姓馮的,每來總是酒醉醺醺的,說話前後不符,不久,就不再請了。他的一句名言:「舌為心之靈苗」,被魯迅記錄下來,但是掛在別人的賬上了。後來的兩個名叫姚芝仙與何蓮臣,都是有名的「郎中」,但因此也就都是江湖派,每天藥方必用新奇的「藥引」,要忙上大半天才能辦到,結果自然是仍無效用。他在序文中說:「漸漸的悟到中醫不過是一種有意或無意的騙子。」那時城裡還有樊開舟、包越湖這些醫生,比較平實一點,如照魯迅的分類,總還可以歸在無意的一類,但是當時卻去請教了有意的騙子,這是件不幸的事。這件事,對於魯迅後來迎接維新思想與反對中國舊文化有密切的關係。 周作人是怎麼一個人呢?1925年的元旦試筆中,他自述思想變遷的大概。他最初是尊王攘夷的思想,後來一變而為排滿復古,持民族主義有十年之久。到了1911年,才有了轉變。「五四」時代,他曾夢想世界主義,後來修改為亞洲主義。到了寫試筆的那年元旦,又覺得民國根本還未穩固,還得從民族做起。五四運動當中,他自然也在文學方面有一些積極的活動。到了「五四」高潮過去了,他的第一個文集《自己的園地》,也鮮明地宣布了他的人生主義,趣味主義,成為他的思想本質。他為什麼要從事文學活動呢?對文學抱著一種什麼主張呢?他說:「我並非厭薄別種活動而不屑為,我平常承認各種活動於生活都是必要,實在小半由於沒有這樣才能,大半由於缺少這樣的趣味,所以不得不在這中間定一個去就。」他認為這是尊重個性的正當辦法,如有蔑視這些的社會,那便是白痴的,只有形體而沒有精神生活的社會,沒有管它的必要。他認為無論用什麼名義強迫人去侍奉社會,都不行。他強調藝術有它自己的目的,那就是表現個人的情思。他是反覆地這樣主張著的。他說:「為藝術派以個人為藝術的工匠,為人生派以藝術為個人的僕役;現在卻以個人為主人,表現情思而成藝術,即為其生活之一部,初不為福利他人而作,而他人接觸這藝術,得到一種共鳴與感興,使其精神生活充實而豐富。」「文藝以自己表現為主體,以感染他人為作用。」「有益社會並非著者的義務,只因為他是這樣想,要這樣說,這才是一切文藝存在的根據。」「藝術是獨立的,又原來是人生的,但不是為人生的;是個人的,亦即為人類的。」他反對藝術上的功利主義。他認為功利的批評過於重視藝術的社會意義,忽略原來的文藝性質。他這一種說法,若不太強調了,也未始不摸著真理的一面,而且在魯迅的文藝論中,也未始不包含著同樣的主張。(《元旦試筆》中,他又說:「古人云:四十而不惑,這是古人學道有得的地方,我們不能如此。就我個人說來,乃是三十而立,四十而惑,五十而忠於學吧。」) 我覺得要了解周作人的思想,倒不妨重看他的《山中雜信》,那是他住在西山寫給孫伏園的信。他說:「般若堂里早晚都有和尚做功課,但我覺得並不煩擾,而且於我似乎還有一種清醒的力量。清早和黃昏時候的清澈的磬聲,仿佛催促我們無所信仰、無所歸依的人,揀定一條道路精進向前。我近來的思想動搖與混亂,可謂已至其極了:托爾斯泰的無我愛與尼采的超人,社會主義與善種學,耶佛孔老的教訓與科學的例證,我都一樣喜歡尊重,卻又不能調和統一起來,造成一條可以行的大路。我只將這種思想,凌亂的堆在頭裡,真是鄉間的雜貨店了。或者世間本來沒有思想上的『國道』,也未可知。這件事,我常常想到,如今聽他們做功課,更使我受了刺激:同他們比較起來,好像上海許多有國籍的西商中間,夾著一個『無領事管束』的西人。至於無領事管束,究竟是好是壞,我還想不明白。」「我的心底里有一種矛盾,一面承認蒼蠅是與我同具生命的眾生之一,但一面又總當它是腳上帶著許多有害的細菌,在頭上、面上爬的痒痒的,一個可惡的小蟲,心想消滅它。這個情與知的衝突,實在是無法調和;因為我相信『賽老先生』的話,但也不想拿了他的解剖刀去破壞詩人的美的世界,所以在這一點上,大約只好甘心且做蝙蝠派罷了。」這樣的矛盾,是不是只存在於周作人的世界,而不存在於魯迅的世界呢?我看,也未必吧。 魯迅兄弟之間的情誼,本來很深厚的。許壽裳曾替魯迅那篇題名《弟兄》的小說作註解。他說:弟兄這篇寫張沛君為了兄弟患病,四處尋醫,種種憂慮奔走的情形,大部分是魯迅自身經歷的事實。大約在1917年的春末夏初罷,他和二弟作人同住在紹興會館補樹書屋,作人忽而發高熱了。那時候,北京正在流行著猩紅熱,上年教育部有一位同事,且因此致死。這使魯迅非常擔憂,急忙請德醫悌魯耳來診,才知道不過是出疹子。第二天,他到教育部,很高興地對我詳述了悌醫生到來之遲和他的診斷之速,並且說:「起孟原來這麼大了,竟還沒有出過疹子。」他描寫沛君在夜的寂靜中,翹望著醫生的到來,因而注意每輛汽車的汽笛的呼嘯聲。他因是自己身歷其境的事實,所以能夠寫得這樣曲折和親切。此外,描寫那凌亂的思緒,以及那一段恍怳迷離的夢境,乃是如他自己所說的採取題材的一端,伸發開去。出於虛造,並非實情。然而虛造也很自然,人們經過了緊張、愁苦、勞瘁之後,會起種種幻想,夜裡睡了,他的下意識會突然地顯露出來,做場噩夢,這都是常有的心理作用。而且這一段夢境的描寫,就是魯迅所說的舊社會病根的暴露。魯迅在沛君的身上,發掘下意識的另一面貌,把它暴露出來。加以奉益堂家中的兄弟相打,中醫白問山的診斷含糊,這些都是揭發舊社會的病根。說到這裡,他又要將魯迅對兄弟作人的友愛情形,略略提明。他說:「依《魯迅年譜》,在1923年8月遷居磚塔胡同之前,他們兩個人真是兄弟怡怡。魯迅在東京不是好好地正在研究文藝,計劃這樣,計劃那樣嗎?為什麼要歸國,任浙江兩級師範學堂生理學化學教員呢?這因為作人那時在立教大學還未畢業,卻已經和羽太信子結了婚,費用不夠了,必須由阿哥資助,所以魯迅只得自己犧牲了研究,回國來做事。魯迅在自傳中,所謂『終於,因為我的母親和幾個別的人很希望我有經濟上的幫助,我便回到中國來』。『幾個別人』者,作人和羽太信子也。即此一端,可知魯迅之如何以利讓弟。又魯迅留心鄉邦的文獻,輯成《會稽郡故事雜集》一冊,就用作人名印行,為什麼呢?為的自己不求聞達,即此一端,亦可知魯迅之以名讓弟。名和利都可以讓與弟,我們就很容易明了那《弟兄》里的一句讚嘆沛君的話:『真是少有的,他們兩個人就像一個人。』這是真實,並不是諷刺。所以沛君的性格是不壞的。有人以為他和《肥皂》的四銘,《高老夫子》的主人公高爾礎差不多,其實是大不然。他既不像四銘的陰險腐臭,惡罵青年,以致四太太對他也有誅心之論,也不像高老夫子的醜惡卑鄙,種種矯飾,帶著流氓的氣息。沛君的生活,就是魯迅自己生活的一面。所寫的環境,如公益局辦公室里缺口的暖壺,折足的破躺椅,以及滿室的水煙的煙霧,都是北京教育部第一科里的實在情形。同興公寓就是紹興會館的改寫,同寓者的看戲打茶圍也是事實。普梯思大夫就是悌魯耳,東城的美亞藥房就是利亞藥房,悌大夫所指定的。不僅此也,連描寫靖甫的一言一動,如問『信麼?』如『靖甫伸手要過書去,但只將書面一看,書背上的金字一摩,便放在枕邊,默默地合上眼睛了』等,也都是作人的面影。所以這篇小說的材料,大半屬於回憶的成分,很可以用回憶文體來表現的,然而作者那時別有傷感,不願做回憶的文字,便做成這樣的小說了。」 周作人和魯迅晚年分道揚鑣,兄弟之間,也不免在字裡行間,有所諷刺,那當然是周作人的損失。據許壽裳的追憶,他們之間的暗影,乃是從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而來的。他說:羽太信子是有歇斯底里性的。她對於魯迅,外貌恭順,內懷忮忌。作人則心地糊塗,輕聽婦人之言,不加體察。許氏雖竭力解釋開導,竟無效果;致魯迅不得已移居外客廳而他總不覺悟。魯迅遣工役傳言來談,他又不出來,於是魯迅又搬出而至磚塔胡同了。從此兩人不和,成為參商,一變從前「兄弟怡怡」的情態。在那彼此參商的時期,還演了很不愉快的一幕。魯迅搬到西三條的新居,那間小書室既成,他就獨自回到八道灣大宅取書籍去了,據說作人和信子大起恐慌。信子急忙打電話,喚救兵,欲假借外力以抗拒,作人則用一本書遠遠地擲入。魯迅置之不理,專心檢書。一忽兒外賓來了,正欲開口說話,魯迅從容辭說,這是家裡的事,無煩外賓費心。到者也無話可說,只好退了。不過這件事,魯迅並不曾在日記上提過,那是他顧全弟兄的情誼之處。 周建人是魯迅的幼弟,建人說:「我們兄弟中,魯迅最大,我是第三,如果將未滿一歲去世的阿姊計算在內,應該是第四,年紀既相差得較多,知道的事情就少,能夠記得的也少了。」他有一小冊子,略講關於魯迅的事情,也是直接的史料,可以補正一般人的說法。他說:在魯迅幼年時代的一般家庭教育,粗分起來,可以分為兩大派,方法上:一派是主張放縱,一派主張嚴厲。目的上:一派主張養成拍馬和鑽營的手段,一派主張養成正直、強硬的性格。魯迅的家庭教育,系統上是屬於嚴厲的一派,但到魯迅的時代,周家已經在衰落的過程中。魯迅的祖父和父親性情又本不嚴厲。只是魯迅的祖父以喜歡罵人出名,並非拍桌大罵,是喜歡指摘與批評別人。這很為人所忌,因此他常為當時的人所不喜歡。入獄以後,心境更加不快活了。見人常常從「昏太后」「呆皇帝」罵起,以至於其他的人們,一一指摘他們的缺點和短處。魯迅也不大讚成他的祖父,實際上,他的祖父對於家裡的人卻並不嚴厲。魯迅對於他的父親卻不然,因為家庭的情況不好,他的父親的心境也不快。他常飲酒,有時亦發脾氣。如遇生氣時,會把筷子丟掉,或把碗摔碎。但對待小孩卻和善,從不打罵小孩,魯迅沒有受過父親的責罰。只是有時候,小孩子把受人欺侮的話去告訴父親時,他會這樣問:「你先去欺侮他們嗎?」他會又這樣說:「那麼他們為什麼不來欺侮我呢?」魯迅的父親恐怕自己的小孩先去搗亂別人。他認為人如受欺,應該強硬應付,但如無端去欺侮別人,卻是不應該的。後來魯迅很受這種思想的影響。建人對於若干人士,如歐陽凡海那樣對他們雙親的曲解,有所解釋的。他說:魯迅幼年以至少年時代,男小孩在讀書的家庭里,公認唯一的事務是讀書。魯迅的父親對於魯迅的想法也是這樣,認為魯迅小時候最重要的事務是讀書,所以魯迅正預備去看「五猖會」的時候,他的父親還要叫他讀《通鑑》,而且要背出後才許去看。結果背是背出了,他的父親也答應他去看。不過魯迅追記這件舊事時,有「我至今一想起還詫異我的父親何以要在那時候叫我來背書」的話,那位歐陽先生,也許看得太老實了,以為魯迅不了解一位嚴酷的父親的心理,那是可笑的。建人則以為是在形容過去當時的情況,即形容當時所感到的不快意,甚至於後來追想起來猶如此。其實魯迅是不會真的不理解的。 建人還說了一段極有意義的話。他說:魯迅有時候,曾把一件事特彆強調起來,或者故意說著玩,例如他所寫的關於反對他的兄弟糊風箏和放風箏的文章就是這樣。實際上,他沒有那麼反對得厲害,他自己的確不放風箏,可是並不嚴厲地反對別人放風箏,這是寫關於魯迅的事情的作者應當知道的。 魯迅小說,有一篇題名《在酒樓中》的,那是筆者所最喜歡的。他所寫的呂緯甫就活躍在我們的眼前。這是很明顯的范愛農的影子。可是,我們這麼想,以為其中所寫的故事,乃是范愛農的,那就錯誤了。(很多談魯迅的,都有這一類的錯誤。)據周作人的追記,小說中的「小兄弟」,乃是魯迅自己;呂緯甫雖以范愛農為藍本,骨幹卻是魯迅自己的,連呂緯甫的意識形態,也是魯迅自己的寫照。這件事,倒可以放到魯迅的家族中來敘說的。 周作人說:呂緯甫所講的兩件事情,第一件是回鄉來給小兄弟遷葬。本文中說他有一個小兄弟,是三歲上死掉的,就葬在鄉下,今年本家來信說他的墳邊已經浸了水,不久恐怕要陷入河裡去了。他因此預備了一口小棺材,帶著棉絮和被褥,雇了土工,前去把墳掘了開來。待到掘著壙穴,過去看時,棺木已經快要爛盡了,只剩下一堆木絲和小木片,把這些撥開了,想要看一看小兄弟,可是出於意外,被褥、衣服、骨骼,什麼都沒有。那麼聽說最難爛的頭髮,也許還有吧,便伏下去,在該是枕頭所在的泥土裡仔仔細細地看,也沒有,蹤影全無。他仍然鋪好被褥,用棉花裹了些先前的身體所在的地方的泥土,包起來,裝在新棺材裡,運到他父親埋著的墳地上,在他墳旁埋掉了。他這樣算完結了一件事,說是足夠去騙騙他的母親,使她安心些了。周氏說:這所說遷葬,乃是魯迅自己的經歷,所寫的情形,可能都是些事實,所不同的是,只是死者的年齡,以及墳的地位,都是小節,也是為了敘述的必要而加以變易的。關於遷葬的情形,他不曾告訴過人,別人也不曾問過他,大家都怕說起來難過。我們從這些描寫,可以了解魯迅是一個多麼富有人情味的人。(另外一件,是替他母親帶絨花給長富女兒阿順的故事,也是富有人情味的。) 關於他們小兄弟的正面材料,周作人也說得很詳盡:那是魯迅的四弟,小名春,書名椿壽,是祖父介孚公所給取的,生於清光緒癸巳六月十三日,死於戊戌十一月初八日,所以該是六歲了。小說中說是三歲,這或者是為的說墳里什麼都沒有了的便利,但也或者故意與幼殤的妹子混在一起,也未可知。她小名端,生於光緒丁亥,月日忘記了,大概不到一周歲,即以出天花歿。她最為他們的父親伯宜公所愛,葬在南門外龜山,立有小石碑,上寫「周端姑之墓」,即是他父親的親筆。椿壽也葬在那裡,大概是為了這個緣故。椿壽的墳前,豎有一塊較大的石碑,上刻「亡弟蔭軒處士之墓」,下款是「兄樟壽立」,寫的是顏字。那做墳和立碑的事都是周作人經手的,所以我至今記得很清楚。(移墳的事,那是魯迅於1919年末次回鄉時所辦的。)在小說中,魯迅說及他的小兄弟,「連他的模樣都記不清楚了,但聽母親說,是一個很可愛念的孩子,和我也很相投,至今她提起來,還似乎要落淚。」周作人說:「這話說得很簡單,可是也是有根據的。小兄弟死的時候,他正在家,但是過了三天,卻在十二就回南京學堂去了。這以後的事情是我在旁邊知道得最清楚。母親永遠忘記不了這小人兒,也叫我去找畫神像的人給他憑空畫一個小照;說得出的,只是白白胖胖,很可愛的樣子;頂上留著三仙發,感謝畫師葉雨香,他居然畫了這樣的一個。母親看了非常喜歡,雖然老實說我是不能說這像不像。這畫畫得很特別,是一張小中堂。掛在她的房裡(後來在北京是房外板壁上)足足有四十五年。」要說溫情主義,這當然是很溫情的了。 林辰先生所作的《魯迅事跡考》,對於魯迅的婚姻生活,已經整理出一點頭緒來了。據許壽裳《魯迅年譜》載: 民國前六年(光緒三十三年,丙午,一九〇六年)二十六歲。 六月回家,與山陰朱女士結婚。同月,復赴日本。 那時,魯迅正在日本留學,不知怎的,他的家鄉忽然傳說,他已在日本結婚,並已生了孩子,有人曾親眼看見他帶著日籍夫人和孩子在神田散步。他原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就與山陰朱女士訂了婚的,所以這消息,使得他家中十分惶急,於是便不斷地寫信去催促他回家,說是他母親病了。但當魯迅回到家裡,才知道是受了騙,家中已經為他準備好了結婚的一切。對於這種不合理的舊式的婚姻,自然為當時已受新學洗禮,且在維新後的日本受過四年科學教育的魯迅所反對。但他為了不願拂逆母親的意思,免她傷心,只好犧牲自己,默默地下了決心,不惟沒有反抗,而且一任家庭的擺布,舉行了那煩瑣的舊式婚儀。但他自然是不會屈服到底的,一到婚禮已成,母親的心愿已了,再沒有可使她傷心的事故以後,他便按著自己心裡的暗定計劃,於婚後第三日,就從家中出走,又到日本去了。 魯迅在這樣的情形下,與朱女士結婚的,自然不會有什麼情感可言。自結婚以至接眷北上為止,前後十餘年中(1906—1919),魯迅在東京整整住了三年,在杭州、南京、北京等地,又住了九年之久,經年在外,不常回家,與朱女士連見面的機會也很少。到了民國八年(1919年)買了北平八道灣的房屋,才將老太太和朱女士接到北京去,同住一地。表面上算是一道生活了,但夫婦各住一屋,每天連話也少談。夫婦的感情既是這樣,自然不會孕育。魯迅對於朱女士,認為只負有一種贍養的義務,他常常慨嘆地對他的老朋友許壽裳說:「這是一件母親送給我的禮物,我只得好好地供養她。」由這沉痛的話,我們也可以想見魯迅精神上的痛苦了。 1919年,魯迅曾接到一位少年寫來的一首新詩,題名《愛情》,裡面有這樣的句子:「我是一個可憐的中國人,愛情,我不知道你是什麼。我年十九,父母給我討老婆。……可是這婚姻,是全憑別人主張,別人撮合。……仿佛兩個牲口,聽著主人的命令:『咄,你們好好的住在一塊兒罷!』」魯迅看了以後說「對於我有意義」,認為這是血的蒸氣,醒過來的人的真聲音。並因此寫了一篇《隨感錄》,刊在當年的《新青年》六卷一號上,裡面除了指明無愛情結婚的惡果以外,並有一節說:「在女性一方面,本來也沒有罪,現在是做了舊習慣的犧牲。我們既然自覺著人類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們少的老的的怪罪,又不能責備異性,也只好陪著做一世犧牲,完結了四千年的舊賬。」 由此不但可以推知魯迅對於舊式婚姻和朱女士的態度,而且可以看出「無愛情結婚」所給予他心靈上的創痛之深,否則他絕不會為了一位不相識的少年的詩,竟激動得說是「這對於我有意義」了。 魯迅就是抱著這種犧牲的心情,在那樣淒涼的家庭和苦痛的婚姻下度著日子。在寂寞中,度過了悠長的二十年的歲月,直到1923年,他才認識了許廣平女士,其時他已有四十三歲了。不過,筆者提醒讀者,我們聽信周建人的話不錯,他說:「歐陽凡海先生的文章,講到魯迅的婚事,頗有譴責他的母親的話。那時候,主持家政的是魯迅的母親,說親戚家族催迫魯迅結婚,迫得魯迅『神經衰弱起來』之類的話,也就不能不說是在責備他的母親了。這話恐怕也不一定對。」 魯迅的好友之中,姓許的占著多數。一位是許季茀(壽裳),那是他的幼年朋友。一位是許季裳(丹),一位留學印度、研究佛經的學者,他的道義之交。一位是少年作家許欽文;一位是欽文的妹妹許羨蘇,她是魯迅的戀人。還有一位則是他後來的妻子許廣平(景宋)。魯迅稟告母親信中所提到的「害馬」,就是她。 許廣平,廣東番禺人,母親姓宋,她因為景仰母親,又自號曰景宋。她的祖父曾任浙江巡撫,她的長兄,清末留學南京,為鼓吹種族大義最力的人。她在幼年時,即受革命思想的陶冶,她頭腦清晰,勇於做事,性格極為剛直坦率,與一般出身仕宦之家的小姐們的孱弱嬌柔不同。在給魯迅的信中,她自言:「自信是一個剛率的人。」「先生稟性豪直,故學生亦不免粗獷。又好讀飛檐走壁,朱家郭解,扶弱鋤強故事,遂更幻想學得劍術,以除盡天下不幸事。」1923年,她到北京投考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這樣,她便和魯迅相識了。她對魯迅的最初印象是這樣的:「當魯迅先生上課的瞬間,人們震於他的聲名,每個學生都懷著研究這新先生的一種好奇心。在鐘聲還沒有收住餘音,同學照往常積習還沒就案坐定之際,突然,一個黑影子投進教室來了。首先惹人注意的便是他那大約有兩寸長的頭髮,粗而且硬,筆挺的豎立著,真當得『怒髮衝冠』的一個『沖』字。一向以為這句話有點誇大,看到了這,也就恍然大悟了。褪色的暗綠夾袍,褪色的黑馬褂,差不多打成一片。手臂上衣身上的許多補丁,則炫著異樣的新鮮色彩,好似特製的花紋。皮鞋的四周也滿是補丁。人又鶻落,常從講壇跳上跳下,因此,兩膝蓋的大補丁,也掩蓋不住了。一句話說完,一團的黑。那補丁呢,就是黑夜的星星,特別熠耀人眼。小姐們譁笑了:『怪物,有似出喪時那乞丐的頭兒。』他講授功課,在迅速地進行。當那笑聲沒有停止的一剎那,人們不知為什麼全都肅然了。沒有一個逃課,也沒有一個人在聽講之外拿出什麼來偷偷做。鐘聲剛止,大家還來不及包圍著請教,人不見了。那真是『神龍見首不見尾』。許久許久,同學們醒過來了,那時初春的和風,新從冰冷的世間吹拂著人們,陰森森中感到一絲暖氣。」 那時,北方正處於北洋軍閥的統治之下,屠戮學生,封閉學校,正是一個黑暗時期。1924年春季,女師大(即女高師改稱)便發生了風潮。風潮之起因,由於學生們反對校長楊蔭榆的貪污腐敗。楊對這風潮的對策是收買和威脅。當時的教育總長章士釗,更主張採用嚴峻的手段來對付,首先便開除了大批學生,後來又將整個學校解散,在這樣的壓迫下,學生們自然更感到憤懣和苦痛,國事校事,都使她們惶惶不安。於是許廣平向魯迅通信請教了。她給魯迅寫信,開始於1925年3月11日,在信中提到女師大事件。魯迅在當日即寫了回信,說明「學風如何,是和政治狀態及社會情形相關的」。並教以「壕塹戰」的戰法。自此以後,書札往來,內容不只限於女師大風潮;在一般人生態度、社會問題上,景宋也不斷向魯迅有所申訴或求教。魯迅這時正想糾集一般思想進步、熱心做事的青年們,來對根深柢固的所謂舊文明,施行襲擊。而景宋正願做一個誓死不二的馬前卒,就由於這種根本見解的投契,他們的通信逐漸頻繁了。(魯迅第一封信中,有這麼一段話:「我其實哪裡會『立地成佛』,許多菸捲,不過是麻醉藥,煙霧中也沒有見過極樂世界。假使我真有指導青年的本領——無論指導得錯不錯——我決不藏匿起來,但可惜我連自己也沒有指南針,到現在還是亂闖。倘若闖入深淵,自己有自己負責,領著別人又怎麼好呢?」 這段話,倒很切實重要的。) 魯迅當然不是聖人,而且不想做偽君子。他和許廣平的戀愛進程,也和一般人一樣,把一顆砂石慢慢養成一顆珠子了。許廣平初次到魯迅家中去,是在1925年4月12日。她那次訪問的印象是這樣:「『尊府』居然探檢過了!歸來後的印象,是覺得熄滅了通紅的燈光,坐在那間一面滿鑲玻璃的室中時,是時而聽雨聲的淅瀝,時而窺月光的清幽,當棗樹發葉結實的時候,則領略它微風振枝,熟果墜地,還有雞聲喔喔,四時不絕。」 從那回以後,她大概時常到周家去,看見魯迅總是很忙,她也幫著他料理一些小事,她自己的文章,也送給魯迅斟酌修正,後來刊載在《婦女周刊》《莽原》上。她從魯迅的自奉的儉省,衣著食用的簡樸,接待客人的坦直以及工作的勤奮上,更看出了魯迅的偉大精神:「寂寞的家,孤獨淒涼的他,未能禁制心頭熾熱的烈火。」她從心裡深沉而細緻地體會到魯迅的「孤獨淒涼」,「如古寺僧人的生活」,而予以深湛的關懷。她勸他休息,勸他戒菸,勸他戒酒,在床褥下搜尋傳說中他準備用來自殺的短刀。兩人的情誼,可說從這時已經開始了。(戀愛本來就是這麼一回事。) 關於這件事,孫伏園曾經在追記文字中,提起了魯迅《野草》中那篇題名《臘葉》的散文詩。魯迅對他說:「許(指許廣平)很鼓勵我,希望我努力工作,不要鬆懈,不要怠忽;但又很愛護我,希望我多加保養,不要過勞,不要發狠。這是不能兩全的,這裡面有著矛盾。《臘葉》的感興,就從這兒得來,《雁門集》等,卻是無關宏旨的。」我們看了這一段話,再去看原文,也就可以體會他倆的情懷了。這是他對於「愛我者」的感激。我們把「病葉」看成作者,把作者的口氣轉給「愛我者」,這樣,好些關節自然解通了。 1926年8月26日,他們兩人一同離開北京,同車赴滬。抵滬以後,他們又分道而行:魯迅赴廈門,任廈門大學教授;景宋赴廣州,任女子師範訓育主任。魯迅到廈大以後,極為失望。學校沒有計劃,沒有基金,教員食住,都極不便。再加上過去他所提攜的一些文學青年,如狂飆社的高長虹等,這時又正在背後攻擊他,使他感到十分的煩躁和悲憤。景宋在廣州,環境亦極複雜,時起風潮,工作又很繁忙。兩人的牢騷,身邊都無人可說,只有兩地寄書,彼此予對方以最切適的慰安,問暖噓寒,殷勤周至。她又怕他在廈大受不住氣,獨自悶著,無人從旁勸解。又竭力勸他應中大之聘赴粵去。他也願意和景宋有常見的機會,說:「我極希望H.M.也在同地,至少可以時常談話,鼓勵我再做些有益於人的工作。」(H.M.,即景宋)其實,北京已有許多關於他們的謠傳,有人說長虹之拚命攻擊魯迅,就是為了這事。上海的友人,一見他們兩人同車到滬,便也相信不疑。甚至說魯迅已將景宋帶到廈門的流言也有了;魯迅卻說:「偏在廣州,住得更近點,看他們躲在黑暗裡諸公,其奈我何。」又說:「你知道的,單在這三四年中,我對於熟識的和初初相識的文學青年是怎麼樣,只要有可以盡力之處就盡力,並沒有什麼壞心思,然而男的呢,看見我有女生在座,他們便造流言。這些流言,無論事之有無,他們是在所必造的;除非我和女人不見面。他們大抵是貌作新思想者,骨子裡卻是暴君、酷吏、偵探、小人。我先前偶一想到愛,總立刻自己慚愧,怕不配,因而也不敢愛某一個人。但看清了他們的言行思想的內幕,便使我自信我決不是必須自己貶抑到那麼樣的人了,我可以愛。」後來他給韋素園的信中,追述到此事,他又說:「川島到廈門以後,他見我一個人住在高樓上,很駭異,聽他的口氣,似乎是京滬都在傳說,說我攜了密斯許同住於廈門了。那時,我很憤怒。但又隨他們去吧,其實呢,異性我是愛的,但我一向不敢,因為我自己明白各種缺點,深恐辱沒了對手。然而一到愛起來,氣起來,是什麼都不管的。」 魯迅從廈門到了廣州,任中山大學文學系主任兼教務主任。景宋也在中大任助教,除了職務上的幫助,在日常生活上,他也得了她的許多幫助和關切。他初到時,道路不熟,語言不通,出入多由景宋做嚮導。她又恐校中飯菜,不合浙人口味,便常由家裡送些菜餚去。這時,他們同在一地,同在一校,接近機會既多,了解日益親切,已進入結合共同生活的階段了。1927年9月28日,他倆從廣州赴上海。10月8日,移居東橫浜路景雲里二十三號,他們開始了同居生活。自此以後,魯迅在精神上,已有了最親切的伴侶,在工作上,也有了最適合的助手。家庭空氣,也不再像北京那樣的寂寞淒涼,他自己也不再感到孤獨了。1928年夏天,他倆和許欽文一同到杭州,一面是遊覽,一面是查考書籍,在夜車上,他們高談闊論,魯迅固然健談,景宋的談鋒也不弱。他們的服裝既不漂亮,又不闊綽,高談之餘,就在二等車上吃起大菜來,牛尾湯的香氣和他們的談論,引起了憲兵的注意,於是說他們身邊有鴉片氣味,而來搜查箱子,結果毫無所得地走了。到杭州後,他們在湖濱一家旅館裡,開了一個長長的房間。三張床鋪,各人一張。他們在杭州整整住了一個星期,才回上海。魯迅一生是很少遊山玩水的,這回,他倆真正過了「蜜月」生活。 到了魯迅晚年,景宋就成為寫作的伴侶,她除了照料家務外,還幫助他抄寫、校對、整理,有時他也採納她的意見,每次文章寫完,總先給她看。她偶爾貢獻些修改字句或意見,他也絕不孤行己意,依著她的話去修改了。1929年9月27日,他們的男孩海嬰出世了。他倆夫婦之間,生活感情究竟怎樣呢?景宋曾經有過如此的記述: 他的脾氣,也並非一成不變。他並不過分孤行己意,有時也體諒到和他一同生活的別人,尤其留心的是不要因為他而使別人多受苦。所以,他很能覺察到我的疲倦,會催促快去休息,更抱歉他的不斷工作的匆忙,沒有多聚談的機會,每每贖罪似的在我睡前陪幾分鐘;臨到我要睡下了,他總是說:「我陪你抽一支煙,好嗎?」「好的。」那麼,他會躺在旁邊,很從容地談些國家大事,或友朋往來,或小孩子與家務,或文壇情形。談得起勁,他就要求說:「我再抽一支煙,好嗎?」同意了,他會談得更高興。但不爭氣的多是我,沒有振作精神領受他的談話,有時當作是催眠歌般不到一支煙完了,立刻睡熟了,他這時會輕輕走開,自己去做他急待動筆的譯作。 他倆這對夫婦,感情也竟可說不錯了。 許廣平在《欣慰的紀念》中,有一節是寫他們的兒子海嬰的。這孩子,幼年時,也不見得特別聰明,但是,卻因魯迅晚年得子,他是特別寵愛他的,所謂「回眸時看小於菟」,就是這麼一個意思。他在稟母的信中說:「海嬰的外套,此刻剛剛可穿,內襯絨線衣及背心各一件;冬天襯衣一多,即太小,但明年春天還可以穿的。他的身材好像比較的高大,昨天量了一量,足有三尺了,而且是上海舊尺;倘是北京尺,就有三尺三寸,不知道底細的人,都猜他是七歲。」「海嬰很好,每天上幼稚園去,不大賴學了。他比夏天胖了一點,雖然還要算瘦,卻很長,剛滿六歲,別人都猜他是八九歲。他有細長的手和腳像他母親的。今年總在吃魚肝油,沒有間斷過。他什麼事情都想模仿我,拿我來做比,只有衣服不肯學我的隨便,愛漂亮,要穿洋服了。」字裡行間,流露著他的得意與寵愛的神情。(景宋說:「海嬰生下來了,每個朋友來到,他總抱給他們看;有時小孩在樓上睡熟了,也會叫人抱他下來的。他平常對海嬰愛惜,總會不期然地和朋友談到他的一切。」) 景宋生育海嬰,那是很危險的難產;她產後體力很差,照醫生的意思,希望雇一位奶媽,再三催促,而且善意地勸告。但魯迅一定不同意,定規要自己來照料。可是他們兩個人既沒有育兒的經驗,而別人的經驗,他是未必一定相信。最認為可靠的,除了醫生的話之外,就請教於育兒之類的書籍。這麼一來,真是鬧了許多的笑話,而又吃足了苦頭。首先是哺乳的時間,按照書上是每三小時一次,每次若干分鐘。有的說是每次五分鐘,有的說是每次哺一隻奶,留一隻第二次,交換哺乳較為豐足。然而人不是機器,不會這樣規律化的。小孩也真難對付:有時吃了幾口,就睡熟了,推也推不醒,有時是醒了,未到時間也不許吃,一任他啼哭。而她自己呢,起先不等到兩小時就覺得奶漲潮了,毛巾也幾乎濕透。如是之後,再到餵奶時,已經是低潮期了,還是讓小孩餓了肚皮照時間吃。於是就時常發覺小嘴左轉右動,做出覓吃狀態。這使她不安起來,和他研究一下,他說瘦些不要緊,沒有病就好了。到了兩個多月,患些感冒,去看醫生,量了量體重,醫生說這不對,孩子的重量,只夠兩三個星期內;於是研究生活狀況,由醫生教他們在新鮮牛奶裡面加粥湯、滋養糖等,分量照月份增加;這之後,才逐漸肥胖起來。其次是洗浴,在醫院時,每天由護士小姐抱來抱去,怎樣洗浴,他們從未參觀過,待到十二天後回到家中,她稍稍能夠起床了,於是商量給孩子沐浴。他是特別小心,不許用未燒過的水,更不願意假手別人。在一隻小面盆里盛了半盆溫水,由她托住小孩的身體,由他來洗。水既不大熱,經過空氣一吹,小孩受冷到面孔發青,小身體在發抖。他們也狼狽不堪,草草了事。但小孩立刻有了反應,發寒熱感冒了。好容易醫好之後,從此就幾十天不敢給他洗浴。而且因為幾次傷風,天氣逐漸冷了,又怕他再感冒,連打開他的衣服都不敢了。據魯迅的意思,叫她每小時看一次孩子的尿布。他總算學過醫的,她自然不好反對,但結果小屁股被濕污所浸而脫皮了。沒法子只得又去看醫生,由醫生介紹看護每天來給小孩洗浴。這才知道應該讓小孩臥在溫水裡,並且在水裡放有溫度表時常留意水的溫度,不斷添上熱水。這樣,小孩在水裡就一聲也不響,看來像蠻舒服的樣子。看護小姐也時常提議叫他們自己學習自己動手,但是他們嚇怕了,有點氣餒。魯迅說:「還是讓她洗罷,我們洗病了,不是還要花更多的錢嗎?我多寫兩篇文章就好了。」以後,小孩是每天請看護洗浴,一直洗到海嬰七個多月。這些小故事是有趣的。魯迅這樣一位思想家、大作家,而其生活若干方面,也還是這麼幼稚,天真可笑的;魯迅也畢竟不是聖人。 魯迅這隻萊謨斯所寵愛的「小於菟」,魯迅自己希望他不要做空頭文學家,大概不會成為文學家了吧,畢竟文學是不世襲的,以許廣平的教育方針來說,她也大概不會把他教育成一個文學家了。 筆者說到「老年得子」的變態心理,我曾在幾位老師如單不庵、朱芷春的生活中看到過,魯迅雖是一代作家,也還是逃不過寵愛的一關。(筆者自己也是如此,不過,我有了三個兒女,就不像魯迅那樣把兒子看作掌上珠了。)海嬰的小名是小紅象。(因為林語堂曾譽魯迅為白象,乃有此名。)他每晚值班看護這個寶貝的兒子,他口中所唱的催眠曲是: 小紅,小象,小紅象, 小象,紅紅,小象紅; 小象,小紅,小紅象, 小紅,小象,小紅紅。 魯迅最怕的是小孩子生病,本來提心弔膽在招呼他,如果一看到發熱傷風,就會影響到他的工作。他在日記中,也不時提起海嬰的病。遇到了,他幾乎是「眠食俱廢」。(這和前人所說的「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又有什麼分別。)他在日譯《中國小說史略》序中說:「一妻一子也將為累了。」景宋說魯迅時常對她說:「有了你和海嬰的牽累,使我做事時候比較地細心,時常有更多的顧慮。」(魯迅夫婦,也頗神經過敏,其實,他們在上海並沒有危險。) 景宋筆下所寫的魯迅寵愛海嬰的情形,和其他父親溺愛幼子的情形,也並沒有多大分別。而一般孩童的好奇心理,也並不在海嬰之下。她和魯迅也並不曾養出天才來。她說魯迅反對小學教師的鞭打兒童,但有時對海嬰也會加以體罰,那是遇到他太執拗頑皮,說不清的時候,要打的時候,他總是臨時抓起幾張報紙,捲成一個圓筒,照海嬰身上輕輕打去,但樣子是嚴肅的。海嬰趕快就喊「爸爸,我下回不敢了」。那時,這位父親看到兒子的楚楚可憐心軟下來,面紋也放寬了。跟著這寬容,小孩子最會體察得到,立刻膽子大了,過來搶住那捲紙筒問:「看看這裡面有什麼東西?」他是要研究紙裡面包藏些什麼東西來打他。看到是空的,這種研究的迫切心情,引得魯迅笑起來了。緊跟著父子之間的融融洽洽的聚會,海嬰也會小心拘謹一些時候。有一次,海嬰也會發表他的意見了,他說:「我做爸爸的時候,不要打兒子的。」魯迅問他:「如果你的兒子壞得很,你怎麼辦呢?」他說:「好好地教他,買點東西給他吃。」魯迅就笑了。他以為,他自己最愛孩子,但是他的兒子的意見,比他更和善,能夠送東西給不聽話的孩子來做感化工作,這不是近於耶穌的被打了右臉再送左臉去的忍耐了嗎?實際卻未必能真做得到罷。[筆者也曾和魯迅討論過這一問題,我是主張可以打孩童的;但打孩子有幾個附加的條件:(一)自己脾氣不好時,不要打,所謂不遷怒。(二)全家不一致的不要打,一個打,一個勸,一個去安慰,那就不必打;打的後果比不打壞。(三)沒有預期的成果,不要打。所以,魯迅打海嬰,常是失敗的。] 景宋有一段描寫海嬰在書房搗蛋的情形,十分精彩。「小孩子在我們房間,女工來了,也會不知所措。在寫字檯上,海嬰歡喜立在椅子上拿起筆來亂塗,魯迅是很珍惜一切用具,不肯隨便拋棄小小一張紙的;但對於海嬰索取紙張時,就是他最喜歡的,給他亂塗,也是滿心愿意的。」這又是一幅「爸爸不在時候」的漫畫。 在我們眼中那個活著的魯迅,畢竟是一個常人;他雖說是世故老人,有的舉動,卻也幼稚得可笑。他的筆鋒那麼尖刻,對人卻相當厚道。他的見識非常遠大,卻也神經過敏。有一件小事,說起來,大家未必相信。他的兒子海嬰,當他逝世時,已經八歲了,卻一直不知道他的父親是魯迅。這也有小小的因由:那時文網甚密,謠言甚多,也難怪他們都十分敏感的。有一回沈雁冰住在滬西,他的兒子在××小學讀書。有一天,那孩子看見他們的老師正在看茅盾的《子夜》,大聲叫道:「這是我爸爸做的。」那老師也許是好奇,那天下午,放學回家就跟在那孩子後面走了一大截路,看沈雁冰究竟住在那裡;這可把沈雁冰一家嚇壞了,連忙搬了家。還有郁達夫和王映霞的孩子,也是在杭州某小學讀書,一路在牆壁上塗著他倆的姓名,指路牌似的把舊交新知引到家中去的。這一類的故事,提醒了魯迅的警覺,所以海嬰就不知道他的父親是魯迅了。 許景宋所記魯迅教育撫養海嬰的故事中,大多是平凡得不值一提的。我覺得魯迅之為人父,倒像巴金《憩園》那小說中的主人公姚國棟,並不怎樣高明的。只有他對孩子的性教育倒是開明合理。她說他對於孩子的性教育,是極平凡的,就是絕對沒有神秘性。赤裸的身體,在洗浴的時候,是並不禁止海嬰的走出走進的。實體的觀察,實物的研究,遇有疑問,隨時解答,見慣了雙親,也就對於一切人體都了解,沒有什麼驚奇了。他時常談到中國留學生跑到日本的男女共浴場所,往往不敢跑出水面,給日本女人見笑的故事,作為沒有習慣訓練所致的資料。所以有些外國社會,不惜在野外男女赤裸,共同跳舞的練習,也正是以針對中國一些士大夫階級的紳士們,滿口道學,而偶爾見到異性極普通的用物,也會涉遐想的;變態心理的亟須矯正從孩子時代就開始了。她又說魯迅對於兒童普通知識的灌輸,並不斤斤於青年的研究,他隨時隨地作常識的曉諭譬解;其中對於電影教育,也是在娛樂中取得學識的一種辦法,他是盡著機會去做的。魯迅自己對舊式的背誦,似乎很深惡痛絕。對一般學校的教育制度,也未必滿意,他是主張「順其自然發展」的。(我看魯迅對於這一問題,也矛盾得很的。) 景宋的回憶文字中,有這麼一篇寫魯迅與家庭的,頗有點意思。她說她曾經遇到一位舊時代的官僚親戚,他每回到家裡來,就像一隻貓走到一個老鼠窩裡一樣,立刻聲息全無。偶不小心,就聽到訓斥的告誡說:「我是掌舵的,船怎樣走要依我。你們是坐船的,沒有我不行,你們不許作聲!」這真是專制家長的口吻。魯迅卻相反,不但不像掌舵,倒像坐船的,一任她們意思。自己能動手的就做,沒有空,她幫他也可以,但絕不勉強,總要看她的能力而定。對於女工,魯迅從來是沒有呼喊責備過一聲的。遇到她不在家,要泡茶了,他就自己捧著茶壺走下樓梯,到廚房去,要他自己動手燒水也可以的。 她說,魯迅對於日常生活用度的支出,絕不過問;他自己的買書賬是記下來的,魯迅的衣著很隨便,卻要她多買點衣著。這都是他的通人情之處。他這個家長是容易相處的。孫伏園說:「魯迅先生的房中總只有床鋪、網籃、衣箱、書案這幾樣東西。萬一什麼時候要出走,他只要把鋪蓋一卷,網籃或衣箱任取一樣,就是登程的旅客了。他從來不夢想什麼是較為安適的生活。他雖是處在家庭中,過的生活卻完全是一個獨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