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評傳 · 二十 日常生活

曹聚仁 《魯迅評傳》
要寫魯迅的日常生活,筆者當然不是最適當的人;我只能說,我也有我了解的方面。說魯迅能過刻苦樸素的生活,那是不錯的;說他過的是刻苦樸素的生活,那就可以保留了。所謂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者,是從田間來的,知道稼穡之艱難的,但也懂得都市的資產階級的種種物質享受,在許多場合,我看見他肆應自如,和洋人在一起,也顯得從容自在,毫無拘謹之態。林語堂在依定盤路那大洋樓的派頭,可說是十足洋化的;魯迅坐在那兒,也毫無寒磣之色。他畢竟是紹興人,而且在北京住過多年,見過大世面的,一舉手一投足,都是合乎大雅之堂,不像筆者這麼寒酸的。他生前最贊同筆者一句話:「君子可使居貧賤也。」居賤不易,居貧更不易,「見大人則藐之」,要不做到佯狂態度才對。(我覺得魯迅的態度,比吳稚暉顯得很自然些,他並不故意裝得寒酸的樣子。筆者也見過許多文壇怪人,魯迅倒並不怪。) 為了要使讀者對這位思想家的生活了解親切些,筆者且節引了許廣平的追記。她說,「囚首垢面而談詩書」,這是古人的一句成語,拿來形容魯迅是很恰當的。(照這麼說,容易聯想到那位對桓溫捫虱而談的王猛,魯迅卻沒有寒磣到這麼程度,也許我們在上海看到他,已經改變了一點了。)她說:「沉迷於自己的理想生活的人們,對於物質的注意是很相反的。另外的原因,他對於衣服極不講究,也許是一種反感使然。據他自己說,小的時候,家人叫他穿新衣,又怕新衣弄污,勢必時常監視警告,於是坐立都不自由了,是一件最不舒服的事。因此,他寧可穿得壞些,布制的更好。方便的時候,譬如吃完點心糖果之類,他手邊如果沒有揩布,也可以很隨便地往身上一揩。初到上海的時候,穿久了的藍布夾襖破了,我買到藍色的毛葛換做一件,做好之後,他無論如何不肯穿上身,說是滑溜溜不舒服的,沒有法子,這件衣服轉贈別人,從此不敢做這一類質地的衣料了。直到他最後的一年,身體瘦弱得很,經不起重壓,特做一件絲綿的棕色湖縐長袍,但是穿不到幾次,就變成臨終穿在身上的殮衣,這恐怕是成人以後最講究的一件了。」(孫伏園也說:「一天,我聽周老太太說,魯迅先生的褲子還是三十年前留學時代的,已經補過了多少回,她實在看不過去了,所以叫周太太做一條棉褲,等魯迅上衙門的時候,偷偷地放在他的床上,希望他不留神能換上,萬不料竟給他攆出來了。」) 魯迅的起居,也是無定時的,他在北京時,每天常是到子夜才客散。之後,如果沒有什麼急待準備的工作,稍稍休息,看看書,2時左右就入睡了。他並不以睡眠為主而以工作為主的;假如倦了,也就倒在床上,睡兩三小時,衣也不脫,被也不蓋,就這樣打一個盹兒,翻個身醒了,抽一支煙,起來泡杯濃清茶,有糖果點心呢,也許多少吃些就動筆了。有時,寫作的意興很濃,放不下筆,直到東方發白,是常有的事。《傷逝》那篇小說,他是一口氣寫成功的。他的妻子勸他休息,他說:「寫小說是不能夠休息的,過了一夜,那個創造的人物、性格也許會變得兩樣,和預想的相反了呢。」他又說:「寫文章的人,生活是無法調整的,我真佩服外國作家能夠定出時間來動筆,到了時候,又可以立刻停筆去做別的事,我卻沒有這種本領。」(依心理活動方式說,這種習慣,是可以養成的,魯迅卻沒有做慣記者的生活,所以他的寫作,必須一氣呵成的。) 魯迅自幼是愛書的,而且是十分愛惜書的,周作人曾經說到他買岡元鳳所著的《毛詩品物圖考》的故事:他從大街的書店買來一部,偶然有點紙破或墨污,總不能滿意,便拿去掉換,至再至三,直到夥計煩厭了,戲弄說,這比姐姐的面孔還白呢,何必掉換。乃憤然出來,不再去買書。他們自幼壓歲錢略有積蓄,便開始買書。我們看他們兄弟的日記,以及通信中所談及的,很多是買書和讀書的心得。如壬寅二月初八日,魯迅帶給周作人的書,就有《漢魏叢書》、《徐霞客遊記》、《前漢書》、《古文苑》、《剡錄》、《中西紀事》、譚嗣同《仁學》、《人民學》、《科學叢書》、《日本新政考》,這麼一大批,可見他們興趣的多方面。他們兄弟倆,都不是書呆子,不僅是博,而且真正的「通」了。 許廣平說,魯迅處理自己的書籍文具,似乎比生命還看重,若看他的衣著,是不會想到這麼一個相反的對照的。(以筆者所知,錢玄同和胡適的書房,都是一塌糊塗的,但胡適的衣著,倒是齊齊整整,不像魯迅這樣不修邊幅的。)比如書齷齪了,有時也會用衣袖去揩拭,手不乾淨的話,他也一定洗好了才去翻看。書架上的書,擺得齊齊整整,一切文房用品,他必親自經手,有一定的位置,不許放亂。魯迅常說:「東西要有一定的位置,拿起來才便當。譬如醫師用的藥瓶,隨手亂擺,配藥的就會犯配錯藥的危險。」他處理書房的種種,就像藥房那樣整齊有序,平時無論怎麼忙,寫完了字,一定把桌面收拾好了,才去做別的事,他的抽屜,也是井然有條有理,不願別人去翻動的。他在北京時,那小小的寢室,便是他的會客室,他把那些自己愛好的書放在隱僻所在,免得別人去翻亂。他最不願意借書給別人,除非萬不得已,有時他寧願另買一本送那朋友的。(這是文人們的通病了。)一部新書到手了,他就連忙依著分類要急急包裹起來。連許廣平都不能獲得先看的權利,只有海嬰是例外,他可以等他翻看了再說的。他把連續的期刊,按年月按卷數包起來,紮好了,寫上書刊名及期數,有如圖書館的分類。他所包紮的書,方方正正,連用繩子都有講究,總以不至於損及書頁為主。有時,他接到一本期刊,裝訂得不整齊,一定另外再買一本。他對於自己的著作,印好了,也先揀好兩部,包藏起來。他對於線裝書的整理,自有一番手腳,有時拆散修理,重行裝訂。那部名貴的《北平箋譜》,還添了青布包面。偶有缺頁,他也自己動手拆添完善,才算了事。裝訂用雙線,敷得平平整整,不讓它扭絞起來。這些地方,都顯得他的細心忍耐性,他的確不獨有文學天才,而且有藝術天才的。(許氏對於這些小事,知道懂得,卻說得不周全,我只能替她另寫一遍。) 魯迅自幼繪畫,便很有耐性,一絲不苟。有一回,他在堂前廊下,影描馬鏡江詩中畫,影描中,因事他去,他的祖母看看好玩,就去補畫幾筆,卻畫壞了,他就扯去另畫,以至他的祖母也覺得過意不去。許廣平也說到魯迅親手做信封的事,有時就用別人寄來的信封,翻轉面來重做,有時就用一張長方硬紙;摺疊得齊整勻稱,比書坊買來的還挺括些。他平日把一切包裹紙、紙袋折得平平整整,繩子也卷好,隨時可以應用。他就是這麼節省物力,絲毫不會浪費,這些小地方,更顯得他的修養。 魯迅自己寫字,是用毛筆的,他的全集的原稿,也就是毛筆寫成的;還有那二十五年的日記和幾千通的書簡,也都是用毛筆寫的;但他對於社會提倡毛筆字,禁止學生用鉛筆、墨水筆作文,卻表示反對,他認為用墨水筆可以節省青年學生的時間,沒有禁用的理由。他為著社會大眾著想,絕不固執迂拘的。 替魯迅生活作標誌的,似乎是煙,而不是酒。每一個和他熟悉的人,都知道他是煙不停手的,一面和客人談笑,一面煙霧瀰漫;工作的時候也是這樣,工作越忙,煙也抽得越多。每天總在五十支左右。有一時期,他病了,醫生警告他,多抽菸,服藥也是沒有用的,他卻還是吸菸不停,關心他的人再加監視也沒有用。他抽的都是廉價品,有一種「品海牌」香菸,那是清末香菸剛流行時的出品,和後來他所愛抽的「紅錫包」差不多。他在北京時,抽的是「紅錫包」,到了上海,愛吸「黑貓牌」,價錢都是差不多的。這類香菸,質料本來不好,再加了他吸得多,吸得深,總是快吸完了才丟掉,對於他的肺病當然是影響極大的。魯迅是學醫的,但對於吸菸,卻有古怪的理論,說:「我吸菸雖是吸得多,卻是並不吞到肚子裡去的。」 他是紹興人,而且也懂得喝酒的味道。(《在酒樓上》開頭,就說了喝酒的內行話,他的小說,也時常以酒店為背景。)不過,他並不是酒鬼,從來不鬧酒,自己鬧到爛醉如泥的。如果有事要做,他就適可而止,絕不多飲。他的父親是個酒鬼,喝醉了時常發酒瘋罵人,這一印象給他很深刻,他因此就自己節制自己,不讓酒來使他糊塗了。他在廈門大學時期,曾經醉過一回,因為那一時期,環境很惡劣,他氣憤不過,把胸中的話說出來了。他就喝了大量的酒,有些醉了,回到住所,靠在椅子上抽菸睡熟了,香菸的火頭把他的棉袍燒了一大塊,等他驚醒過來,身上熱烘烘,眼前一團火,倒是一幕趣劇。大概他情緒不好時,也就喝點酒來澆愁的。(他是性子剛的人,在這些小節目上,最能反映他的性格。) 魯迅愛喝清茶,他所愛的不是帶花的香片,而是青澀的龍井茶。筆者曾對他說:「我和你是茶的知己,而不是西湖的知己。我喜歡龍井茶,尤其喜歡西湖;你呢,對於西湖,並沒有多大好感。」魯迅藝術修養很深,卻不喜遊山玩水;我呢,最愛泉石勝處,卻對於美術是外行:人的性格,就是這麼不同。魯迅也不是喝工夫茶的人,不過,茶要喝得濃,濃濃一杯熱茶,也是一種刺激,一種享受,他卻又不和林語堂一樣提倡這類生活享受。 魯迅也愛吃糖果,吃的也是幾角錢一磅的廉價品。他也愛洋點心,北京東城有一家法國點心鋪,蛋糕做得很好,他偶爾也買來享受一番的。我們有一回談起生活享受的下意識作用,如他《在酒樓上》所寫的「油豆腐也煮得十分好」。「茴香豆、凍肉、油豆腐、青魚乾」,對於他是永久的蠱惑,要騙了他一輩子的。同時,一個鄉下人對於城市型生活的欣羨,一個貧窮中過來人對於闊佬的享受方式的神往,也在我們心胸盤旋著。這便是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的典型意識。他有一回對我說:「我們都是馬二先生,吳敬梓寫馬二先生那麼饞,吳敬梓自己一定很饞的。」我說:「我每回看到煮好的油豆腐加辣醬,也是很饞的,比魚翅海參還夠味。」 許廣平說魯迅愛看電影(魯迅不愛看京戲,甚至於有反感),這是他的精神休息。他要坐樓座,付最高的票價,把心神松下去,好好欣賞一番的。他不一定選擇好的片子,幾乎偵探片、打鬥片、滑稽片、生活風景片,他都看;也愛看五彩卡通片,他就和海嬰一樣的開心。倒是那部有名的《仲夏夜之夢》,他看不出好的意義在哪裡;這因為他自己對於莎士比亞劇本有所理解,而好萊塢的戲劇卻很淺薄的緣故。他最後看的是一部蘇聯片《復仇艷遇》,那是他去世前十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