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回憶錄 · 十四、與北新書局的關係

許廣平 《魯迅回憶錄》
作為新文化事業在新潮社時期,也就是正處在北洋軍閥下的時期,有一些人,打破岑寂,在文壇上揭發黑暗,大膽地,無拘無束地發言的以《語絲》為首,又以與魯迅不無關係這一點上,就我的體會來談談與北新書局和李小峰等人的來往關係。我只是就魯迅這個角度來回憶一番這個在當時被看作新文化園地的一角的一點滴,作為個人意見提出罷了! 「小峰這個人胡塗」,「小峰胡塗透頂」,這是魯迅常常提到李小峰時說的一句評語。魯迅比較和李小峰多所接觸,是在李小峰剛剛畢了業,在中國大學講課,不受學生歡迎,又沒有其他職業,於是在創辦《語絲》時李小峰就在新潮社的名義下與孫伏園、章川島等出版起《語絲》來了。原來至多希望能收回本錢,只印它一千五百份的,卻意外銷到七八千份,成為當時銷路最大,內容最合讀者要求的一份刊物,因而遠道訂閱,先匯下款項的來信如雪片飛來,奠下了物質基礎。同人們又不收稿費極力支持,而魯迅的攻擊時弊的雜文,像匕首利劍一樣擊中敵人要害,合乎青年們思想苦悶,尋求光明找覓出路時人們心目中具有鬥爭或鼓舞、反抗性的讀物,為繼《新青年》後的一個比較不可多得的文化產品。故其推行全國,不脛而走的給人新鮮感也特別明顯。尤其讀者是在這裡首先愛讀魯迅的作品的。從思想性以及行文的體裁、風格,也就是雜文形式的開始,都給人們一種新穎精彩的感覺。魯迅也不辜負讀者的期望,儘可能地撥出時間,提出大眾所盼望解答的問題,為《語絲》寫文章。這原是為讀者設想,卻從未料到為《北新》也就此奠基了。那是在1926年魯迅離去北京以前的情況,又除《語絲》外,當時還有《京報副刊》《莽原》《國民新報副刊》等定期刊物,自然還有單行本,如《熱風》《吶喊》《彷徨》等書的陸續出版,為當時文化界增加新的力量,使得北新也因魯迅等人的寫作而樹立起新文化的招牌來了。牛耕田,不吃谷;魯迅寫作不計較版稅的收穫,這就是人所共知的北新與魯迅的關係。甚至在有些人眼裡看到魯迅對這個文化事業有些偏愛,然而又不明白魯迅和北新請律師算賬是怎麼一回事。 1927年10月魯迅從廣州到了上海,看到上海雜誌凌亂的插畫,就建議《北新》半月刊每期加入「從法國革命後直講到現在(1927年)」的《近代美術史潮論》(見1927年12月6日致李小峰信)。書中既有插圖,系統的介紹了近代美術,又由魯迅每期「再附譯文十葉上下」,使「讀者也因此得到有統系的知識」。後來北新照著辦了。魯迅原是珍惜這塊新文化招牌,助他做些有益於人的事,又苦心地「可嘆可憐」舊中國出版界和讀者知識的欠豐富,但也使北新的出版旺盛起來了(以上引文均見同上)。同時又繼續了《語絲》在上海的出版。由魯迅編輯,後又加出一種專以翻譯為主的期刊《奔流》,好像魯迅儼然為北新書局專門賣力工作似的,其實不外是一切為了文化食糧的豐富,為了知識界增添新的因素起見而已。 回想《語絲》自創刊一出,讀者紛紛搶購,把原來擬印一千五百的計劃打破了,重版連印至七次之多,李小峰等喜出望外。這意外的暢銷表現了當時知識分子界的苦惱於時代環境的逼壓,一旦有能代表其心聲,都極力擁護。因此《語絲》就一帆風順地突躍前進。而利之所在,卻又多不過問。《語絲》除了印些稿紙分發寫稿人之外,每月集合有關係的人吃一通館子,聚談一下。這種聚會,魯迅從來不參加的。積存還多,就陸續印了些書。《吶喊》《中國小說史略》等也轟動一時,為讀者所愛好或作課本,於是北新書局在翠花胡同掛起招牌來了,這時為文化事業而努力,北新還是單純的。因此同時反對舊禮教、反封建以至反對帝國主義,自「五四」以來即成為新文化的旗子。李小峰也知道這個招牌響亮,對雜文也知為讀者所歡迎。後來與現代派鬥爭,攻擊那批投靠軍閥的吧兒狗們,至今讀著魯迅這些當時戰鬥性的一針見血的文章,後來收在《華蓋集正續編》還虎虎有生氣,為當時死氣沉沉的舊社會投下一顆連珠響炮。為測驗讀者,最好的評價,周作人的《點滴》銷路並不見佳。魯迅的《吶喊》等書則銷路至暢,為了滿足讀者的要求,北新對魯迅的出版方針與政治思想就得順應不違,這時的北新是相當尊重魯迅的。魯迅除此達到新文化事業的推廣外,也沒有更多的要求,所以他的《吶喊》雖然暢銷,但在當時賣了以後,魯迅亦未結算版稅,就是明證。 這一切由於魯迅自己對文化活動的看法,始終是不採取靠賣文為生的態度的,始終是自己掌握了主動。如果僅只是依靠賣文過活,則必有所遷就,對書商以營利為目的的投機性要聽從。對思想的束縛性也被環境所迫而不能運用自如,獨立思考了。所以他對書店的態度,取我行我素的不受牽制態度,如有不同其主張的,寧肯別家出版,或自行印出。其所以開始對北新有幾許幫助之意,「我以為我與北新,並非『勢利之交』」,又說「但在當初,我非因北新門面大而送稿去,北新也不是因我的書銷場好而來要稿的」。(見1933年1月2日魯迅致李小峰信)但到後來「銷場好」了,新文化招牌打出來了,李小峰的店面由個人接近文化而改成家庭商業投機,走反動路線,這時就必然對魯迅冷淡,甚或恐怕因魯迅而受政治牽連,於己不利。他的第二個哥哥仲丹插入,在上海也有了分店時,招牌依舊,但已經有了商業化的變色,另搞別的生意。從1927年魯迅到了上海,看到書店重心南移,住家在新閘路,店面在四馬路,小峰一面對魯迅貌為拖住,以便仍捧住燦爛發亮的新文化招牌,一面任令家庭圈子擴大,以做偽縣長的大哥李志雲和其妻妹等輩操縱其間。以出版事業為博利工具,每遇外地訂購書信到來,大家搶著窺視有無匯票在內,誰搶到手,誰就先得,店事、業務、出版計劃、一切措施,無不從這方面著想,誠腐敗透頂,把嶄新的一個新文化招牌毀坏於俄頃。就連招來的駙馬,也並不高明,主張「順而不信」的那位趙老爺,早已在文壇上騰笑眾口,而北新的出版路線,也早已變質變態。只求有利可圖,不問張三李四:先出《性史》,後賣《情書》,魯迅《教授雜詠四首》,詠北新關係的占了一半,魯迅的慨嘆,實亦情見乎詞了。 魯迅在上海的工作大部分編輯、寫作、出書,1927年計給北新出了《唐宋傳奇集》,編《語絲》《野草》,1928年在北新出了《思想、山水、人物》《而已集》,為《北新》半月刊每月譯《近代美術史潮論》,編《奔流》,差不多整個工作重心都放在這裡了。但從北新的對待魯迅態度是怎樣的呢?看看魯迅給白莽的信:「《奔流》登載的稿件,是有稿費的,但我只擔任編輯《奔流》,將所用稿子的字數和作者住址,開給北新,囑其致送。然而北新辦事胡塗,常常拖欠,我去函催,還是無結果,這時時使我很為難。……至於編輯部的事,我不知誰在辦理,所以無從去問,李小峰是有兩月沒見面了,不知道他在忙什麼。」這是1929年6月25日寫給白莽的信,到同年8月17日魯迅等待到忍無可忍,惱起火來,寫給矛塵的信里有如下的話:「老版(板)原在上海,但說話不算數,寄信不回答,愈來愈甚。我熬得很久了,前天乃請了一位律師,給他們開了一點玩笑,也許並不算小,後事如何,此刻也難說。老版今天來訪我,然已無及,因為我的箭已經射出了。」 魯迅是個熱情而認真負責的人,對於期刊的約稿,是一個個字負責看的,尤其像《奔流》那樣全部是譯稿,就必得對照原文來看,有時投稿者雖是名人,他也必找出原書校對一過,有的譯品也犯了順而不信的時候,他就毫不客氣地給予改正,或托人查書對照,對自己要求如此不含糊,對別人至少也希望認真對待這一工作才是。而李小峰的辦北新出版事業,卻對魯迅「說話不算數,寄信不回答」,這種態度,慢說對魯迅不應該,就是通過魯迅對一群辛苦工作的青年投稿者們也顯得傲慢不合情理,迫得魯迅難以繼續進行工作!所以借算版稅請個律師「開了一點玩笑」,看他能裝死不能?因此也知道北新另有意圖的亂花錢向政治做活動,在魯迅的確是開玩笑出之的,當時還有郁達夫、章川島兩位先生從中調解,還容許北新分期清算版稅,其實印過多少書,版稅實有幾多,魯迅一向並不知道,當時沒有作者印證為憑。自請過律師之後,北新印書每次來向魯迅請領版稅證,亦僅限於上海範圍,寄到外埠的,我們就經過熟人轉告過並沒有貼上印證。魯迅也明明知道這些情況,但是他並沒有向這方面計較,可見其意不在此了。他倒認為政治壓迫愈甚,他的書能銷售愈多,對敵人就是一個勝利。 但北新的惟利是圖的算盤,是從不為正確的政治影響、青年獲益著想,所以對魯迅的著作亦有限度的。《二心集》的有關政治性、鬥爭性強的書,固然不肯出,就是《南腔北調集》《准風月談》《花邊文學》等也不敢出版。魯迅為了爭取出版,就不惜應聯華書局的、原是北新小職工、奉北新命來與魯迅接洽事務的一位費慎祥的請求,一面同情他家庭困難,交給他出版,有時甚至代付印刷紙張費用。照實說,幾乎是魯迅自己出資印書,而售書所得,則從未結算。故每政治壓迫愈甚,魯迅的處境愈艱,公開的書店如北新的乘機裝死亦益有加,甚而魯迅為了安全而去稍遠的地方,如看病等,往來多臨時雇汽車,他們又故作宣傳,說魯迅很有錢,你看他出入都坐汽車,使魯迅聞之更覺此輩居心的不可問,反而承認自己不夠「毒」。 但魯迅的同情心非常之大,儘管有不合理的待遇,一旦對方遭遇困難,即首先撇開自己,為他人設想。1931年北新書局曾經被封,魯迅即馳書向小峰慰問:「在北新被封時以至今日之開,我竟毫不知其中經過情形,雖有傳聞,而不可信。不知兄現在是否有暇,且能見訪一談否?如有,則希於任何日之下午,直接蒞寓為幸。」(見1931年4月26日魯迅致李小峰信)這表示何等的關切。 又1933年,《兩地書》原擬交給天馬書店出版,北新得到消息,要求給他。魯迅回信說:「北新又正在困難中,我倘可以幫忙,自然仍不規避。」(見1933年1月2日魯迅致李小峰信)就在這樣的情誼難卻之下,把初步說過的天馬書店取消活動,仍轉給北新出版,魯迅之於北新,可謂仁至義盡了。 再看北新是什麼局面呢?自魯迅到上海所見,已不是先前翠花胡同擺張床賣書的情況,店面已開得相當可觀,加以有利條件下是:印刷方便,在四馬路同行又多,呼應靈便,但可惜習染也多了,加之內有李志雲及其妹等全家加入,鬧哄哄的一團,人多意見多,於是怪狀百出,自投網羅,顛倒行為之事常有。又每款待闊人盛饌,走國民黨反動的路線,即以為可突然無事,把得罪群眾的事置之腦後。出書一亂,就易闖禍:為了得罪宗教,出了什麼「豬爸爸,狗媽媽」的得罪少數民族的毫無道理的書,倘從速登報道歉,自己承認錯誤,即易化大事為小事,但他們不向群眾低頭,卻到處活動,這回給了警告又不理會,直至敲毀大片櫥窗,還是不作正當處理,反而狗急跳牆,連忙找人走了杜月笙的路線,結果打點了幾千塊錢,向這些人活動去了。又曾因某事故遭到封門,魯迅從旁很焦慮地說:「如果為了政治而關門,倒沒有什麼,若為了別的,就不好了。」魯迅是如何希望他為新文化事業而奮鬥,像生活書店那樣,就是關門也是光榮的。無奈北新這軟骨頭,隨風倒,哪裡水響哪裡去,看到教科書生意好,為了拉攏林語堂,想向開明書店搶出英文課本,大印他侄兒林惠祥寫的文學史,魯迅曾慨嘆其對讀書界的不負責任。為了逢迎偽國民黨,大拉攏他們的人,如對鈕惕生的大捧大請客,其優厚程度為一切宴會所沒有。出這些人的書,方向一天天地變了。注意於教科書生意了,大印活頁文選了,錢賺足了,每個北新的人見錢眼開,不擇手段,粗枝濫葉,一切都不加選擇地進行了。招牌仍舊,面目全非,應了一句俗話「掛羊頭賣狗肉」。但北新書店的李小峰等輩,日趨反動統治方面之門,自然遠離於革命人民,憎厭魯迅是危險人物,於他有損。內心漆黑,不辨光明,反覺自己翅膀已豐滿會飛,覺這時得罪了魯迅也沒有什麼了。而況魯迅每經一奮鬥,就更加向敵人積極鬥爭。而魯迅之以為敵者,他們卻認為心腹,視作親人,南轅而北轍,其不能相處也明甚。 現在引1930年11月19日魯迅給崔真吾的一段信為例,即見一般了:「今年是『民族主義文學』家大活動,凡不和他們一致的,幾乎都稱為『反動』,有不給活在中國之概,所以我的譯作是無處發表,書報當然不出了。書坊老闆就都去找溫暾作家,現在最行時的是趙景深、汪馥泉,我們都躲著,—所以馬君的著作,無法紹介。」這真是達於黑暗絕頂,是非不明的時代。 從上所述,益覺魯迅非厚愛於北新。凡一心搞文化事業,對中國是有些好處的。如果不倒退到反動的一邊,一旦化消極為積極,則庶幾還可容忍其改變態度,還希望北新轉變過來,冀於新文化事業有利。而不料北新對魯迅,用得著這塊招牌就拖住一把,用不著的時候,或者說政治態度不同的時候就蔑視不理。不惜投向敵人一方,走反動路線,終於使魯迅的寬容,亦有限度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