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史 · 第三章 寡頭政治的覆滅和龐培主政
蘇拉(Sulla)體制繼續存在
蘇拉體制仍舊巋然不動。雷必達(Lepidus)[1]和塞多留(Sertorius)[2]曾冒險予以攻擊,但終以失敗告終,好在並無多大損失。的確,政府沒有秉承其開創者積極進取的精神完成未完成的偉業。對於蘇拉指定用於分配但還未分配出去的土地,政府既不進行分配,也不直接放棄對它們的訴求,而是容許原先的土地主暫時擁有土地,但不規定他們的所有權,甚至允許個人根據舊有的占田制任意侵占許多未經分配的蘇拉公地——無論是法律上還是實際上,該占田制都已為格拉古改革所廢,這就是政府的特性。蘇拉法規中,但凡於貴族黨(Optimates)無關緊要或不甚方便的部分,他們都不予理睬或斷然取締,例如,剝奪整個公社公民權的判決,不許兼併新農場的禁令,以及蘇拉授予某些公社的特權——當然,他們不會將為申請減免所繳納的款項發還給這些公社。但是,政府頒布的這些條例違反了蘇拉法令,動搖了蘇拉體制的根基,森布羅尼法(Sempronian laws)基本作廢,再無復興之日。
民主制度遭到破壞糧食法企圖恢復保民官權
誠然,有人想重建格拉古體制,也有人計劃通過政制改革逐步達到雷必達和塞多留企圖借革命達到的目的。蘇拉一死,政府就迫於雷必達煽動民心的壓力,同意有限制地恢復糧食分發制度(羅馬紀元676年即公元前78年),而且政府也竭盡所能滿足首都無產階級在重大問題上的要求。儘管有這些糧食分配製度,但海盜猖獗致使糧價高漲,羅馬遭遇嚴重饑荒,因而導致了羅馬紀元679年即公元前75年的街頭暴動,政府特別命人採購西西里的糧食,這才暫時渡過了極為嚴峻的危局。羅馬紀元681年即公元前73年,眾執政官又頒布糧食法,規定從今往後可採購西西里的糧食,這雖犧牲了當地人民的利益,但卻使政府更有能力應付此類災禍。然而,一些次要分歧點,即恢復保民官的舊有權限和廢除元老審判廳,也不斷成為鼓動民眾的議題,這種情況下,政府的抵抗較為堅決。早在羅馬紀元678年即公元前76年,雷必達一落敗,保民官盧奇烏斯·西奇尼烏斯(Lucius Sicinius)就開始對這一職位提出異議,此人可能是四百多年前首次就任此職的同名人的後裔,但此舉遭到現任執政官蓋烏斯·庫里奧(Gaius Curio)的反對,使其最終歸於失敗。羅馬紀元680年即公元前74年,盧奇烏斯·昆克提烏斯(Lucius Quinctius)又開始煽動人心,但卻受執政官盧奇烏斯·盧庫勒斯(Lucius Lucullus)的權威所惑,放棄了他原先的計劃。次年,蓋烏斯·李奇尼烏斯·瑪凱爾(Gaius Licinius Macer)以更大的熱情投身於這項事業,他是那個時期的典型代表,將自身所學運用於公眾活動,並勸公民仿照他在編年史中讀過的方法拒絕應徵入伍。
廢除元老審判廳
元老陪審團司法處置不當,也引得民眾怨聲載道,而這些怨憤又頗有依據,如稍有勢力的人就難以獲罪。不僅同僚憐憫同僚在情理之中,已被控告或將被控告之人憐憫當下被控告的不幸罪人也不意外,而且陪審人員出售表決權也不再罕見。審判證明幾位元老犯有此罪:人們指出其他同樣有罪的人;最有名望的貴族黨人如昆圖斯·卡圖盧斯(Quintus Catulus)在元老院公然承認這些怨言確有依據;有幾次,如羅馬紀元680年即公元前74年,個別突出案件使元老院不得不考慮採取措施制止陪審團受賄,當然,這僅僅只延續到最開始的叫囂已經平息,而事情也得以消失在人們的視線中為止。這種萬惡的司法結果在搶劫和凌虐外省人上尤其明顯,相較而言,以前的暴行都似乎尚可忍受,也並無過分之處。偷竊和搶劫在一定程度上已趨於合法化;治貪所可視作這樣一個機構,即向從各地歸來的元老徵稅,以使留在國內的元老獲益。一位受人尊敬的西西里人,因不願助統治者作惡,便在毫不知情也未經審判的情況下,就被統治者判處死刑。甚至各省的羅馬公民,若非騎士或元老,也不免身受羅馬官吏的棍棒、斧頭之苦,羅馬民主最早的功績——生命和人身安全——也開始被當權的寡頭政治無情踐踏。於是對各省官吏以及在道德上共擔此罪責的不義法官,人們頗有微詞,甚至羅馬廣場的民眾也聽信了這些言論。當然,反對黨不忘在法庭上——這幾乎是他們所剩的唯一場所——攻訐他們的對手。只要年紀許可,年輕的蓋烏斯·愷撒(Gaius Caesar)也積極參與那恢復保民官權的運動,羅馬紀元677年即公元前77年,他傳訊蘇拉一位最德高望重的黨人——執政官格涅烏斯·多拉貝拉(Gnaeus Dolabella),又於次年傳訊另一位蘇拉軍官——蓋烏斯·安東尼(Gaius Antonius);羅馬紀元684年即公元前70年,馬爾庫斯·西塞羅(Marcus Cicero)查辦蓋烏斯·維列斯(Gaius Verres),此人是蘇拉手下一個最卑鄙的奴才,對各省人民而言也是一頭最恐怖的猛獸。黑暗時期人權泯滅的景象,各省人民遭受的可怖苦難,以及羅馬刑事司法的可恥狀態,都一次又一次以義大利式的華麗辭藻和辛辣諷刺呈現在集會民眾面前。死去的頭目及其未死的爪牙,也都遭到無情的怒罵和嘲笑。共和國的自由、強盛和繁榮似乎借著原始神聖的魔力與保民官權的持續緊緊相依。恢復保民官的全部權力,重建「穩固的」騎士法庭,再興蘇拉廢除的審查制度,以便肅清最高統治機構的腐敗和有害分子,這都是民眾黨擁護者每日高聲疾呼的訴求。
民主運動並無結果
然而,事情至此卻並無進展。流言和叫囂不在少數,但正當和過分地批判政府,都無法獲得真正的結果。只要沒有軍事干預,實權就仍掌握在首都公民的手裡,而群集於羅馬街道,在羅馬廣場選舉官吏、制定法律的「公民」,實際毫不優於主政的元老院。無疑,政府必須要在關乎民眾切身利益的地方向他們妥協讓步,森布羅尼糧食法之所以能夠復興,也正是因為這一點。不過我們無法想像,這些民眾會為一種觀念甚至是一項明智的改革而認真起來。德摩斯梯尼(Demosthenes)形容雅典人的話,正好可以應用到這個時代的羅馬人身上——人們立於講台周圍聆聽改革議案時,都十分積極地採取行動,但只要他們一回到家,便沒有人會再想到他們在廣場聽到的言論。無論這些平民黨的鼓動者如何煽風點火,都是徒勞無功,因為壓根沒有燃料。政府對此瞭然於心,在重要的原則性問題上決不做出任何讓步,最多只同意(約羅馬紀元682年即公元前72年)赦免一部分與雷必達一同被逐的人。所有讓步都出自溫和貴族的試行調解,而非平民黨的壓迫。溫和貴族黨僅存的領袖蓋烏斯·科塔(Gaius Cotta)在羅馬紀元679年即公元前75年任執政官時通過了兩項法律:一項跟審判庭有關,次年就又被廢除;另一項則撤銷蘇拉那條「曾任保民官之人不得再任其他官職」的法令,但並不取消其他限制。這種法律同一切折中之法一樣,引起了雙方的不滿。科塔不久之後便死去(約羅馬紀元681年即公元前73年),傾向於改革的保守黨因科塔早逝而失去了他們最顯要的領袖,又被夾在日益突出的兩個極端問題中間,聲勢一天比一天衰弱。但說到這兩個極端問題,政府黨雖卑鄙懈怠,卻遇上同樣卑鄙懈怠的反對黨,政府黨必然占據上風。
政府與龐培將軍之間的爭端
但政府黨人的期望卻不止於獲得元老院的尊位和貴族的別墅,一旦他們與政府黨的分歧愈加明顯,那有利於政府的局勢便會發生改變。站在這些人最前面的是格涅烏斯·龐培(Gnaeus Pompeius)。毋庸置疑,他是一個蘇拉黨人,但我們已經指出他在自己的黨派中如何惴惴不安,他雖為官方認定的貴族護衛和戰士,但他的血統、他的過往、他的希望又使他與貴族之間分離開來。在龐培將軍遠征西班牙期間(羅馬紀元677—683年即公元前77—前71年),那已然明顯的裂痕進一步擴大,到了無法修復的地步。政府命他與他們真正的代表昆圖斯·梅特路斯(Quintus Metellus)搭檔共事,並非是出於自願,實屬無奈之舉,他卻反過來指責元老院——此舉或許不是沒有理由,說他們不是疏忽大意便是心懷鬼胎,置西班牙軍隊於不顧,致使軍隊戰敗,遠征的前途也因此陷入危境。如今他回來了,率領一支慣於徵戰且完全效忠於他的軍隊,以勝利者的姿態凌駕於他公開和秘密的敵人之上,為他的士兵謀求田地,為他自己謀求凱旋禮和執政官之職。後面的要求是不合法的,龐培雖幾次以非常手段奪取最高職權,但他至今未擔任任何常規官職,甚至沒有做過財務官吏,一直不是元老院的一員。按規定,未擔任過低級官職的人不得任執政官,未掌握過常規的最高職權的人不得行凱旋禮。若他要競選執政官,元老院依法有權命他先競選財務官;若他要求凱旋禮,元老院也有權讓他想想偉人西庇阿的所作所為,在同樣的情況下,西庇阿放棄了征服西班牙的凱旋禮。關於許給他部下士兵的土地,龐培在憲法上同樣要仰仗元老院的善意。然而,即便元老院——因為他們心懷怨恨的同時也是軟弱的,這一點可以想像——就此妥協,許這位戰勝將軍以凱旋禮、執政官之職和分田,以作為他處死平民黨領袖的報償,但是寡頭黨能給這位三十六歲將軍的最高榮耀,也不過是讓他位於一長串元老院的和平「凱旋將軍」之列,最終在閒散的元老生活中光榮湮滅。他心中真正渴求的是米特拉達特斯戰爭(Mithradatic war)的統帥之職,這是元老院絕不會自願贈予他的東西。為了他們自己深知的利益,寡頭黨絕不能允許他在非洲和歐洲的戰利品之外再加上第三洲的戰利品。無論如何,東方易於大量採摘的桂枝,都要留給純粹的貴族去攀折。但如果這位名將不能在當權的寡頭政治中獲益,那他除了與平民黨合作外,別無他法,因為要以純粹私人的身份公然實行王朝政策,時機尚不成熟,龐培的心性也不適宜。蘇拉憲法沒有個人利益來束縛他,在更民主的體制範圍內,他即便不能更好地追求個人目標,起碼也不會太差。另一方面,他在平民黨找到了他所需要的一切。關於政治領導問題,這位英雄束手無策,甚至有幾分木訥,平民黨那些積極敏銳的領袖有意願也有能力助他脫困,但他們太渺小,不能甚至不願與這位名將爭首位,尤其不能甚至不願與他爭最高軍事統帥之職。甚至蓋烏斯·愷撒這位最顯要的領袖也只不過是個少年,為他贏得名望的絕非他那熱情洋溢的民主雄辯術,而是他那大膽的行徑和時髦的債務,倘若這位舉世聞名的「凱旋將軍」讓他做政治助手,他必會感到無上光榮。像龐培這樣虛榮自負又能力不濟的人,通常很看重名望卻又不願承認這一點,這位少年將軍既然使平民黨那幾乎無望的事業獲得勝利,必然享有極高聲望。如此一來,他替自己和部下士兵所要的勝利報償必然不求自來。一般而言,如果寡頭黨被推翻,反對黨又沒有其他的重要領袖,那麼龐培似乎就可以全靠自己來決定他將來的地位。毫無疑問,這支軍隊才剛剛從西班牙戰勝回國,仍穩固地駐紮於義大利,其將軍若投歸反對黨,結果必會推翻現有的秩序。政府和反對黨同樣勢單力薄,一旦反對黨不再僅靠演說來鬥爭,而以一位戰勝將軍的刀劍為武器支持他們的要求,政府必然覆滅,甚至可能不戰而敗。
軍事領袖的聯合和民主政治
於是,龐培和平民黨不得不聯合。雙方或許並不乏私人的嫌惡:戰勝將軍不可能喜歡街頭演說家,街頭演說家也不可能樂於將殺死卡爾博(Carbo)和布魯圖斯(Brutus)的兇手當作自己的領袖,但政治需要至少暫時高於一切的道德顧慮。
然而,結成這一聯盟的並不只有平民黨和龐培。馬爾庫斯·克拉蘇(Marcus Crassus)[3]的地位與龐培幾近相同,儘管他與龐培同屬於蘇拉黨,但他的政策卻與龐培的無異,都是以個人政策為主,而且絕不是當權寡頭黨的政策。他現在也在義大利,統領著一支剛剛鎮壓了奴隸叛亂的得勝大軍。究竟是聯合寡頭黨來對抗該聯盟,還是加入該聯盟,他必須做出一個選擇:他選擇後者,無疑,這是較為穩妥的辦法。他既有巨額的財富,又有左右首都各幫會的影響力,因而無論如何他都是一個有用的盟友。但在當時的情況下,元老院只有他這支可用來對付龐培的軍隊,若這支軍隊加入自己的對立面,則是個極大的噩耗。況且平民黨與那位過於強大的將軍聯合,心中或許有些不安,他們樂見馬爾庫斯·克拉蘇與他共事,與他抗衡,或許未來還會是他的敵人。
於是,羅馬紀元683年即公元前71年夏,平民黨與兩位蘇拉黨將軍格涅烏斯·龐培和馬爾庫斯·克拉蘇達成了第一次聯合,兩位將軍採納了平民黨的黨綱;作為回報,他們可即刻獲准成為次年的執政官,同時龐培也將獲得凱旋禮,並如願為他手下的士兵爭得分田,而克拉蘇作為斯巴達克斯(Spartacus)的征服者,至少應享有隆重入首都的榮耀。
這兩支義大利軍隊,一支是大資本家,一支是平民黨,為了推翻蘇拉憲法而這樣聯合出面,大概除了昆圖斯·梅特路斯·皮烏斯(Quintus Metellus Pius)率領的西班牙第二軍以外,元老院再無其他兵力可與他們相抗了。不過蘇拉曾預言他做過的事不會再做,這話確實不假。梅特路斯絕不願捲入內戰的漩渦,一過阿爾卑斯山脈,他便立刻解散了手下的士兵,由此一來,寡頭黨別無他法,只得聽天由命。元老院答應免除兩位擔任執政官和舉行凱旋禮所需的某些義務,由此龐培和克拉蘇毫無爭議地被選為羅馬紀元684年即公元前70年的執政官,同時他們的軍隊以等待凱旋禮為由,駐紮在都城前面。隨即,龐培甚至尚未等到就職,就在保民官馬爾庫斯·羅利烏斯·帕利卡努斯(Marcus Lollius Palicanus)主持的人民大會上,公開正式表明自己擁護平民黨的黨綱。這樣一來,憲法改革在原則上就通過了。
重建保民官權
他們現在要竭盡全力廢除蘇拉體制,首先,保民官恢復了其早期的職權。龐培作為執政官提出了一項法律,將保民官自古以來的特權歸還給他們,尤其是立法權——這竟出自一個曾經最熱衷於奪走公社傳統特權的人之手,著實是一份特別的諷刺。
關於陪審團的新安排
至於陪審團的地位,按蘇拉原先的法規,元老名錄應用作陪審團名錄,現在必定被廢除,但這絕不意味著單純恢復格拉古的騎士法庭。新出台的奧勒利亞法(Aurelian law)規定,將來陪審團當中要有三分之一的元老和三分之二的騎士,騎士中須有半數是曾任司庫的人。最後這次改革是對平民黨做出的又一次妥協,因為根據這一法令,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刑事陪審團成員將間接由部落選舉而來。至於為何元老院沒有完全被逐出法庭,大概一部分是因為克拉蘇和元老院的關係,一部分是因為元老院中間黨加入了聯合黨。有一事必定與此有所關聯,即這項法律是由執政官盧奇烏斯·科塔(Lucius Cotta)提出的,他是中間黨最近死去的領袖的弟弟。
亞細亞包稅制的重建
更重要的是,取消蘇拉為亞細亞省制定的賦稅法大概也是始於當年。當時亞細亞省的省長盧奇烏斯·盧庫勒斯奉命重建蓋烏斯·格拉古提出的包稅制,於是,這個重要的金錢與勢力之源又重歸大資本家。
監察官制的復興
最後,監察官制復興。新執政官上任不久,就確定選舉監察官,羅馬紀元682年即公元前72年的兩位執政官格涅烏斯·倫圖盧斯·克洛狄阿努斯(Gnaeus Lentulus Clodianus)和盧奇烏斯·蓋利烏斯(Lucius Gellius)當選,他們都曾因在對斯巴達克斯的作戰中行事乖張而被元老院革去統帥之職,如今這樣的結果顯然是在嘲弄元老院。不難想像,他們自然會利用現在擁有的重要職位所能支配的一切手段,來讚頌新上任的掌權者,來對付元老院。元老院因此至少有八分之一即六十四位元老被除名,這一數字是空前的,其中包括曾被蓋烏斯·愷撒彈劾但卻無疾而終的蓋烏斯·安東尼,以及羅馬紀元683年即公元前71年執政的執政官普布利烏斯·倫圖盧斯·蘇拉(Publius Lentulus Sura),另外還有不少最可憎的蘇拉爪牙。
新式完法(Constitution)
因此,羅馬紀元684年即公元前70年,羅馬大體上又回到蘇拉復辟之前的狀態。首都民眾又靠國庫供養,也就是靠各省供養;保民官又給予每個煽動家合法特權,任他們推翻國家秩序;富豪又掌握包稅權和對省長的司法監察權,像以往一樣昂首驕恣地與政府並駕齊驅;元老院又因騎士階層陪審團的裁決和監察官的責難而焦慮不安。蘇拉體制以在政治上消滅商業貴族,和以群眾煽動為貴族獨掌政權的基礎,因而被徹底推翻了。一些次要法規直到後來才被取消,如恢復神職院的自主補充權。蘇拉的一般性法令中,只有兩部分得以留存下來,一部分是他認為必須要向反對黨做出的讓步,如承認一切義大利人的羅馬公民資格;另一部分是沒有任何鮮明黨派傾向的法規,即便是平民黨也不覺得有任何問題,如限制被釋奴,規定官吏的職權範圍,以及鄭重改革刑法等。
比起這樣一場政治革命所引發的個人問題,聯合黨對於這些原則性的問題更能達成一致。可以預料的是,平民黨並不滿足於對他們黨綱的普遍認可,但他們現在也要求符合自身意願的復辟——恢復為同黨死者所做的紀念儀式,懲罰害死他們的兇手,召回流亡國外的人,解除對其子女的政治歧視,歸還蘇拉曾沒收的產業,以獨裁者的後嗣及爪牙的財產賠償他們的損失。誠然,這是平民黨獲得完全勝利後理所應當會產生的結果,但聯合黨於羅馬紀元683年即公元前71年取得的勝利,則與此相去甚遠。平民黨為這次勝利所做的貢獻就是他們的名號和黨綱,但拿出實力完成此事的卻是加入這場運動的軍官,尤其是龐培,這些人絕不會贊成一場既動搖現存統治基礎,又終將危害自身的復辟運動——龐培劍下曾流淌過誰的鮮血,克拉蘇又是如何奠定了巨額財產的根基,時人對此還記憶猶新。因此,羅馬紀元683年即公元前71年,聯合黨沒有做絲毫努力去為平民黨謀求復仇甚至是復權的機會,乃是理所當然的,不過這同時也說明了平民黨力量的薄弱。監察官倫圖盧斯在一項特殊法律中規定,追收購買充公財產所欠的所有款項,甚至是蘇拉已豁免的價款。如此一來,雖然不少蘇拉黨人為此大受損失,但這舉措本身也基本實現了蘇拉所實行的充公制度。
迫在眉睫的龐培軍事獨裁制度
蘇拉的工作就這樣遭到破壞;但未來的局勢將會如何,這個問題因此次破壞而起,卻不因此次破壞而得到解決。聯合黨之所以能夠聯合,只因為他們擁有共同的目標,即廢除復辟工作,這個目標一旦達成,他們便會自行解散,即使名存,實際也消亡了。同時,優勢首先將屬於哪一方,這一問題似乎就要得到迅速的解決。龐培和克拉蘇的軍隊仍駐守在城門前面,龐培的確曾承諾在凱旋後(羅馬紀元683年即公元前71年12月末)解散手下的士兵,但他沒有兌現諾言,為的是用首都門前的西班牙軍隊威懾羅馬城和元老院,讓國內革命能夠順利完成——這樣的藉口也同樣適用於克拉蘇的軍隊。現在這種理由已不復存在,但軍隊仍舊遲遲不解散。局勢發生轉變,在與平民黨聯合的兩位將軍中,似乎有一人要奪取軍事獨裁地位,並把寡頭黨和平民黨一同拴在鏈子上。這個人只能是龐培。從一開始,克拉蘇在聯合黨里就居次要地位,他曾被迫自薦,甚至他當選執政官也主要是因為龐培從中遊說。龐培之強大遠非旁人所能及,顯然,他主宰著大局。如果他能利用局勢,那他似乎必能如民眾現在所料想的那樣,成為文明世界中最強國的絕對統治者,所有卑屈逢迎之人已簇擁到這位未來的君主身邊。他那些實力較弱的對手已在尋求一個新的聯合,作為最後的救命稻草。克拉蘇對這位年紀較輕但實力卻完全超過他的敵人滿懷嫉妒,無論是以前還是現在都是如此,他努力親近元老院,並企圖用前所未有的賞賜來籠絡首都民眾——克拉蘇親自幫忙摧毀的寡頭黨和永遠不知感恩的民眾——好像有能力給人任何保護,以抗擊西班牙軍隊的老兵。一時間,龐培和克拉蘇的軍隊似乎要開始在首都門前交戰。
龐培引退
不過平民黨以其機敏的品性避開了這場災禍。為了他們的政黨,也為了元老院和克拉蘇,龐培都不應該奪取獨裁地位,這一點是最重要的。但他們的領袖對自己的弱點和強敵的性格都有著敏銳的洞察力,於是嘗試懷柔政策。要攫取王冠,龐培唯一欠缺的條件也是首要條件就是——真正王者的膽量。我們已在上文描述過他的為人:他既想做忠實的共和派,又想做羅馬的主人,搖擺不定,優柔寡斷,表面上自詡獨斷專行,實則易於順從。這是命運對他的第一次重大考驗,然而他並沒有經受得住。龐培以他不信任克拉蘇因而不能主動遣散士兵為由,拒絕解散軍隊。平民黨勸克拉蘇對此事採取親善策略,在眾目睽睽之下與其搭檔講和。他們公開或秘密地懇求克拉蘇,在消滅敵人和調解政黨的兩項功績之外,再加上第三項更大的功績,即保衛祖國的內部和平,消除內戰威脅所帶來的極大恐慌。一切外交上的諂媚之術,一切渲染愛國熱情的表演裝置,但凡是能夠影響到那位自負虛榮、呆板笨拙而又優柔寡斷之人的,都為達成這一想要達成的目的而發動起來了。然而,最重要的是,由於克拉蘇適時讓步,事態竟演變成:龐培除公然做羅馬的專制君主或隱退之外,別無他法。於是龐培終於退讓了,同意解散軍隊。在他當選羅馬紀元684年即公元前70年的執政官時,無疑他想取得米特拉達特斯戰爭的指揮權,但現在他無法再有此期望,因為盧庫勒斯似乎已用羅馬紀元683年即公元前71年的戰績實際結束了這場戰爭。元老院依據森布羅尼法將一個執政省分派給他,他覺得有失尊嚴,拒而不受,在這一點上克拉蘇也以他為榜樣。既已如此,龐培遣散手下的士兵,之後於羅馬紀元684年即公元前70年末辭去執政官一職,一時之間完全脫離國事,並聲明自此以後只願做一個普通的公民,過安逸的生活。他曾經所處的位置迫使他非取王冠不可,既然他不願這樣做了,那他便失去了一切,徒留一個虛名——棄權的王位候選人。
元老院,騎士階級,平民黨
在當時的局勢下,龐培居於最高位,他一退出歷史舞台,首先就使得各黨派的地位與格拉古和馬略時代(Marian epochs)相差無幾。蘇拉只是加強了元老政府,並沒有創造它,因此,蘇拉所建的壁壘倒塌以後,政府仍基本掌握在元老院手裡,不過毫無疑問,元老院藉以執政的體制主要是復舊的格拉古體制,其中滲透著一種與寡頭黨為敵的精神。平民黨曾促成格拉古體制的重建,然而,沒有出現一位新的格拉古,這體制就是一副無首的軀殼,無論是龐培還是克拉蘇都無法長久任首腦,這一點非常明了,而由最近發生的事情來看,則更加清晰了。所以,平民反對黨因為缺乏一位能直接奪取政權的領袖,而不得不暫時止於步步阻撓和對政府的騷擾行為。但在寡頭黨和平民黨之間,資本家一派東山再起,又受重用,在最近的危機中,他們曾與平民黨聯合,可如今寡頭黨卻費心費力地拉攏他們,以圖藉此達到一個相對於平民黨的均勢。這樣一來,財主們兩邊受惠,不免利用他們的優勢地位,從中獲利。現在(羅馬紀元687年即公元前67年)又通過人民法令將他們唯一一項尚未收回的舊時特權——劇場裡專為騎士階層準備的十四個席位——歸還給他們。總的來說,他們沒有驟然與平民黨決裂,卻又越來越向政府靠攏。元老院與克拉蘇及其黨羽的關係正說明這一點,但元老院與有錢貴族之間之所以能進一步增強互信,似乎主要是因為這樣一件事,即元老院最富才幹的軍官盧奇烏斯·盧庫勒斯得罪了那些資本家,威脅到他們的利益,元老院竟應他們的請求,於羅馬紀元686年即公元前68年撤消了盧奇烏斯·盧庫勒斯對亞細亞省的管理權。
東方事件對羅馬的影響
然而,就在首都各黨派照常爭論不休卻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之時,一系列厄運般的事件相繼在東方發生,這已在上文敘述過,正是這些事使得首都拖沓遲緩的政治遭遇危機。在東方,無論陸戰還是海戰都出現了不利的轉折。羅馬紀元687年即公元前67年初,羅馬的本都軍覆滅,亞美尼亞軍(Armenian army)也在撤退時徹底潰散;他們占領的地方全都失去,海洋被那些海盜獨霸,義大利的糧食價格也因此暴漲,以至於他們擔心會真的鬧饑荒。誠然,如我們所見,這些將領的過失,尤其是海軍將領馬爾庫斯·安東尼(Marcus Antonius)的昏庸無能,以及一向能幹的盧奇烏斯·盧庫勒斯的輕率蠻勇,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了這些災禍的發生,同時平民黨的革命風潮也極大推動了亞美尼亞軍隊的解散。然而,這些災禍不管是政府自己造成的,還是別人造成的,現在自然都要由政府負全責,憤怒的饑民只希望有機會和元老院算賬。
龐培再現
這是一場決定性的危機。寡頭黨雖遭貶黜,失其武裝,但卻尚未被推翻,因為政事的管理權仍掌握在元老院手裡。但如果反對黨要將政事管理權尤其是軍事指揮權占為己有的話,寡頭黨便會垮台,如今這不無可能。如果現在將用更好的管理方法指揮海陸戰的議案提交公民大會(comitia),考慮到公民的情緒,元老院顯然不能阻止議案的通過。公民干涉這些最高的行政問題,實際上就等於罷免元老院,轉而將國政管理權移交給反對黨領袖。這一連串事件,使龐培重新掌握了決定大權。兩年多以來,這位名將就住在首都,做個無職的公民。無論是在元老院還是在集會場(Forum),人們都很少聽到他的聲音。在元老院,他不受歡迎,也沒有關鍵的影響力。在集會場,他害怕看到各黨派的狂暴行動。但只要他一露面,身邊總會有眾多或高貴或低賤的黨羽追隨左右,他那盡顯莊嚴的隱忍緘默也博得了民眾的好感。他仍是那個功勳卓著、榮譽加身的名將,若他此時自請去往東方,民眾必然會滿足他所有可能提出的要求,授予他全部的軍事和政治權力。寡頭黨認為政治軍事獨裁制度必然會使他們滅亡,而且自羅馬紀元683年即公元前71年的聯合以來,他們就視龐培為死敵,對他們來說,這將是一個毀滅性的打擊。而平民黨對此事也並無愉悅之感,雖然結束元老院的統治本身必合乎他們的心愿,但如果事情是以這種方式發生,那便絕非他們本黨的勝利,而是他們實力過於強勁的盟友個人的勝利。後者很可能會成為平民黨的敵人,其危險程度遠非曾經的元老院所能及。數年前,平民黨因西班牙軍隊解散和龐培隱退而幸免於難,若龐培此時被任命為東方軍隊的將領,則這種危險將會再次出現,且規模更大,程度更深。
元老院統治覆滅龐培重新主政
然而,這一次龐培卻有所行動,或者至少讓其他人替他行動。羅馬紀元687年即公元前67年,龐培提出了兩項法案,一項是:除應平民黨很早以前就提出的要求下令遣散亞細亞軍隊中服役期滿的士兵外,又下令召回軍隊主帥盧奇烏斯·盧庫勒斯,並讓當年的兩位執政官中的其中一位——蓋烏斯·皮索(Gaius Piso)或馬尼烏斯·格拉布里奧(Manius Glabrio)補其空缺;第二項是:維持元老院七年前擬定的肅清海盜計劃,並加以擴充。元老院從執政官中指定一位將軍,命他在海上專管自赫拉克勒斯之柱(Pillars of Hercules)至本都和敘利亞沿岸的整個地中海區域,在陸上與各個羅馬長官配合,一同擔任向內陸五十英里的全部海濱地區的最高統帥,另有三年的任期保證。圍繞在他身邊的是羅馬前所未有的一支軍事參謀團,其中包括二十五名元老階級的副官,全部佩有執政官官徽,手握執政官大權,另外還有兩名行使財務官職權的副財務官,所有這些人全部憑主帥個人意願選拔而來。他可以招募步兵十二萬,騎兵五千,戰艦五百,因此他對各省和屬國都擁有絕對支配權。此外,現有的戰艦和大批軍隊都即刻轉交到他手裡。國家在首都和各省的庫藏以及屬國的財產都由他全權掌控,即使財政極度困難,也會立馬從國庫調撥一百四十萬英鎊(即一億四千四百萬塞斯特斯)的款項給他。
法案的影響
很顯然,因為以上兩個法案,尤其是與遠征海盜有關的法案,元老院的政府歸於覆滅。毫無疑問,一般經公民推選的最高長官本身就是國家(commonwealth)的正當將軍,至少根據狹義的法律,特任長官須經公民核准才能做將軍,但公社在法律上並沒有權力任命特定的統帥,只有應元老院的建議,或者至少是應一個可以自行行使將軍職權的長官的建議,公民大會才會偶爾干預此事,規定這種特殊職能。在這方面,自從有羅馬自由邦以來,決定性話語權實際上就掌握在元老院手裡,經歷過一定的時間後,這種特權才得到完全的認可。毋庸置疑,平民黨已經動搖過這種特權,但即便是迄今為止發生過的最可疑的事情——羅馬紀元647年即公元前107年將非洲主帥之職移交給蓋烏斯·馬略(Gaius Marius)[4]——也只是一位在法律上有權擔任將軍之職的長官依公民決議,奉命指揮一場特定的遠征行動。
然而時至今日,公民不僅要把最高長官的非凡特權隨意賜予任何一個平民,而且還要將他們明確規定的權限給他。元老院必須從眾執政官中選出這個人,但這也只是一個形式上的補救措施。之所以將選擇權留給元老院,只因為實在別無選擇,在群情激昂的民眾面前,元老院不能把海上和海岸的主帥之職交給除龐培以外的其他任何人。但是比在原則上否定元老政權更危險的,是一旦建立起幾乎無限制的軍事和財政權力機關,元老政權實質上便如同廢止。以前將軍的任期為一年,職權範圍限於指定的一個省份,所得的兵力和財力也受嚴格限制,而這個新設的特任官職,從一開始就有三年的任期保證,當然,不排除有進一步延長的可能性,其管轄區域占所有省份的大半,甚至昔日不屬於軍事管轄區的義大利也在其中,國家士兵、船隻和錢財都聽其調遣,幾乎毫無限制。甚至我們剛剛提到過的羅馬共和國法律中的早期基本原則,即沒有公民協同參與便不能將最高軍權和政權授予他人,也因顧及這位新任主帥的利益而遭到破壞。因為對於他將任命的這二十五位副官(adjutant),該項法律預先授予其執政官官職和執政官特權[5],羅馬共和國的最高官職反倒從屬於一個新設官職。要為其尋得一個合適的名稱,還需留待將來,但其實它現在就已經涉及到君主制了。這是現有秩序的一次徹底變革,該法案為此奠定了基礎。
龐培和伽比尼烏斯法(Gabinian Laws)
一個人剛剛才顯示出他十足的優柔寡斷和軟弱無能,但他所採取的舉措卻如此雷厲風行,這實在出乎我們的意料。不過龐培此次行事比他任執政官期間更加決斷,其原因很好解釋。現在的問題不是他即刻站出來做君主,而是他應該採取一項非常的軍事措施,為實行君主製做準備。儘管這項舉措具有革命性,但卻仍然可以在現行的政制形式之下得以實施,並最先使得龐培達成他所期望的舊目標,即掌握遠征米特拉達特斯和提格蘭(Tigranes)的指揮權。
他也能以權宜之計為重要藉口,為解除元老院兵權一事做辯護。龐培不會忘記,數年前依照相同原則制定的一項肅清海盜的計劃,因元老院管理不善而歸於失敗;他也不會忘記,西班牙戰爭時,元老院罔顧軍隊生死,一味理財,致使戰事陷入危局。他不會不知道,大多數貴族如何看待他這個蘇拉黨的叛徒,如果他同意去東方做一個僅擁有普通權力的政府將軍,那他又會遭遇何種命運。因此,他表示,若要他擔任這個統帥,首先必須賦予他獨立於元老院的地位,這自是理所當然,公民也應該立即同意。再者,我們可以想像,兩年前龐培隱退時他身邊的人肯定非常憤懣,他這次行動之所以如此迅速,很可能也是受他們慫恿所致。召回盧庫勒斯、征伐海盜的法案,是由保民官奧盧斯·伽比尼烏斯(Aulus Gabinius)[6]提出來的,此人財勢衰頹、道德敗壞,但卻是個圓滑的談判家、大膽的演說家、勇猛的戰士。龐培說他根本無意擔任海盜戰爭的主帥,他只想在家休息,這話雖然沒有多大誠意,但其中或許也有幾分真實性;這位大膽而活躍的門客與龐培及其親近的朋友來往甚密,完全看透時局、洞悉時人,在很大程度上他並不願那目光短淺、毫無謀略的保護主幹預他做這一決定。
與伽比尼烏斯法有關的政黨
儘管平民黨領袖私下裡可能心存不滿,但平民黨卻不能公然站出來反對這個法案。顯然,平民黨絕不可能阻止這項法案的實行,他們的反對會令平民黨與龐培公然決裂,從而迫使龐培親近寡頭黨,或者置兩黨於不顧,肆意推行他個人的政策。平民黨人現在別無他法,只得繼續堅持他們與龐培那有名無實的虛假聯合,並把握當前的機會,至少切實推翻元老院,捨棄反對黨地位,轉而投入政府的懷抱,至於將來的事情,則留待將來龐培那眾所周知的怯懦性情去解決。因此,他們的領袖——七年前致力於恢復保民官權的執政官盧奇烏斯·昆克提烏斯和前任財務官(quaestor)蓋烏斯·愷撒——都支持伽比尼烏斯的提議。
然而,這個法案令特權階級暴怒,不但貴族如此,而且豪商(mercantile aristocracy)也是如此,他們覺得這麼徹底的政治革命危害到了他們的特權,便再一次將元老院視作他們真正的保護主。保民官伽比尼烏斯提出建議後便來到了元老院,羅馬城的權貴恨不得親手把他掐死,至於這種做法會給他們帶來怎樣不利的後果,正在氣頭上的他們根本無暇考慮。他來到集會場,號召民眾去攻擊元老院。恰在這時,元老院散會,執政官皮索是寡頭黨的擁護者,卻偶然落入民眾手中,顯然,他要成為公憤的犧牲品。幸而伽比尼烏斯出現,為了他那確定無疑的成功不受不合時宜的暴力行動威脅,他解救了這位執政官。與此同時,民眾的憤懣之情未有減緩,並因高漲的糧價和半真半假的諸多流言而愈演愈烈——例如,有傳聞稱,盧奇烏斯·盧庫勒斯將交到他手中的戰費用於在羅馬城發放利息,或企圖利用這筆戰費讓執政官昆克提烏斯脫離平民黨;元老院準備讓素有「第二個羅慕路斯(Romulus)」之稱的龐培遭受第一個羅慕路斯的命運[7]——這類傳聞不絕於耳。
表決
於是投票表決的日子到了。民眾摩肩接踵地站在集會場,一切能看見演講台的建築,甚至是屋頂上,都擠滿了人。伽比尼烏斯的所有同僚已承諾把他們的否決權交給元老院,但在這洶湧的人潮面前,除盧奇烏斯·特雷貝利烏斯(Lucius Trebellius)一人以外,所有人全都默然。盧奇烏斯·特雷貝利烏斯曾對自己和元老院起誓,寧死不屈。元老院一執行他的否決權,伽比尼烏斯立即中止法案的表決,並向集會民眾提議,應該仿照昔日提比略·格拉古(Tiberius Gracchus)的建議處置奧克塔維厄斯(Octavius)的手段,來處置他這位倔強的同僚,也就是說,立刻將他免職。表決已然進行,開始宣讀表決票。起初宣讀的十七票都贊成這一提議,再有一個贊成票便可占得多數,而就在這時,特雷貝利烏斯卻忘記了他的誓言,膽怯地撤消了否決票。之後保民官奧托(Otho)力謀至少保住同僚制,並且選舉兩位將軍而非一個,但終歸是徒勞。老邁的昆圖斯·卡圖盧斯是元老院最德高望重的人,他傾盡全力想使副將不由主帥任命而由人民選擇,但最終也是白費心力。在民眾的喧鬧聲中,奧托甚至都沒有發言的機會。精於算計的伽比尼烏斯殷勤地為卡圖盧斯爭取到一個發言的機會,眾人肅然靜聽這位老人的話,但這些話也基本沒起什麼作用。這些提議不僅原封不動地變成法律,而且龐培所提出的具體補充性請求也即刻全部得到認可。
龐培在東方的勝利
人們懷揣著高度緊張的期望,目送兩位將軍龐培和格拉布里奧動身去往目的地。伽比尼烏斯法一經通過,糧價立即跌至正常水平,可見人們對此次遠征大軍及其著名領袖寄予厚望。這些希望,我們之後還會涉及到,不僅得以實現,而且有所超越:三個月後,肅清海域的事宜便告完結。自漢尼拔戰爭以來,羅馬政府從未在對外行動上顯示出這樣的魄力。與寡頭黨疲軟無能的行政管理相比,平民黨人組成的軍事反對黨已極為成功地證明自己擁有奪取和運用政權的能力。龐培計劃肅清納博高盧(Narbonese Gaul)的海盜,而執政官皮索卻並無愛國之心,手段也不巧妙,他企圖設置卑鄙的障礙加以阻撓,這只會加深公民對寡頭黨的怨恨,增加他們對龐培的熱情。只因龐培個人從中調停,人民大會才沒有直接將這位執政官免職。
同時,亞洲大陸上的情況相較之前更為混亂。格拉布里奧本應接替盧庫勒斯的主帥之職,征討米特拉達特斯和提格蘭,但他卻停在小亞細亞西部,雖以種種攻訐盧庫勒斯的言論鼓動士兵,卻不就任最高統帥一職,因而盧庫勒斯不得不留任。因此,征討米特拉達特斯毫無作為,本都騎兵在比提尼亞(Bithynia)和卡帕多奇亞(Cappadocia)[8]肆意劫掠,無所忌憚,且不受懲罰。龐培因海盜戰爭率兵前往小亞細亞,他本人很久以前就想做本都—亞美尼亞戰爭的最高統領,如今命他就任此職,似乎是最自然不過的事。不過我們可以想像,平民黨與他們將軍的志願不同,在這件事情上他們會儘量避免首倡其議。平民黨可能曾勸誡伽比尼烏斯,不要一開始就把米特拉達特斯戰爭和海盜戰爭都委託給龐培,而將米特拉達特斯戰爭委託給格拉布里奧。無論如何,這位將軍已經過於強大,平民黨決不願繼續提升他的地位,或是讓他長居此位。龐培本人照常保持被動的態度,如果沒有發生一件各黨都始料未及的事,他在完成既受的使命後,可能就要真正回國了。
馬尼利烏斯法
有一個完全無用且無關緊要的人名叫蓋烏斯·馬尼利烏斯(Gaius Manilius),他在任保民官時,提出過一些並不妥當的法案,因而失去了貴族黨和平民黨的歡心。人人都知道龐培熱切渴望卻不敢爭取的是什麼,若馬尼利烏斯能為他奪得此物,必能在這位強將的羽翼之下尋求庇護。抱著這份希望,馬尼利烏斯向公民提議,從比提尼亞和本都召回省長格拉布里奧,從西里西亞(Cilicia)召回馬爾西烏斯·雷克斯(Marcius Rex),除龐培原來的職務以外,又把二人的職位和東方戰事的指揮權全數交給這位海上和海岸的執政官(羅馬紀元688年即公元前66年初),這些都沒有固定的期限,而且還擁有締結和約以及結盟的自由權。從這件事情上,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羅馬的政治體制有多麼混亂。至於立法權,其倡議權掌握在政客手中,無論他們多麼卑微,而最終決定權則掌握在毫無能力的民眾手中,同時該項權利還延伸至最重要的行政領域中。馬尼利烏斯的提議雖不為任何政治黨派所採納,但它幾乎沒有在任何地方遭到強烈抵制。平民黨領袖曾因為一些緣故而被迫接受伽比尼烏斯法,如今也因為同樣的理由而不敢明目張胆地反對馬尼利烏斯法,他們將不悅和憂慮埋藏於心,轉而在大庭廣眾之下為平民黨的將軍發聲。溫和貴族黨宣布他們支持馬尼利烏斯的提議,因為在伽比尼烏斯法之後,反抗無論如何都是無效的。有遠見的人們已經意識到,元老院的良策是儘可能與龐培靠近,龐培與平民黨關係的破裂已經可以預見,一旦他們之間出現裂痕,元老院就要把他拉攏至自己這一方。時至今日,這些整頓者似乎已有了主意,並能斷然出頭而不致失寵於任何一方,他們為這一天感到由衷的欣喜——馬爾庫斯·西塞羅第一次出現在政治講壇上,以講演者的身份為馬尼利烏斯的提議做辯護,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只有以昆圖斯·卡圖盧斯為首的嚴格貴族黨至少還能表露他們的意願,發言反對這個提議。當然,該提議經大多數人幾乎一致的同意,變為法律。因此,除早期的諸多權力外,龐培又獲得了小亞細亞最重要省份的行政管理權,以至於在羅馬的廣闊領域內,幾乎沒有一塊土地不受他管轄。他還奪取了一場戰爭的指揮權,這場戰爭就如同亞歷山大遠征,人們能說出它於何時何地開始,卻無法道明它在何時何地結束。自羅馬有史以來,從未有一人獨攬如此的權力。
平民黨的軍事改革
元老院與平民黨之間的鬥爭始於六十七年前的森布羅尼法,終於伽比尼烏斯—馬尼利烏斯法。森布羅尼法首次將革命黨定為政治上的反對黨,而伽比尼烏斯—馬尼利烏斯法首次使它從一個反對黨轉變為政府。現存政制因無視奧克塔維厄斯的否決而遭到初次破壞,這是一個偉大的時刻,元老政治的最後一道壁壘因特雷貝利烏斯的退縮而轟然倒塌,這也是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時刻。雙方都深有體會,甚至元老們懈怠的靈魂也因這垂死掙扎的心態而驟然驚起,但政制爭端的結局卻與其開端大不相同,而且其結束的方式也遠比開端更為可惜。一位無比高貴的年輕人開始了這場革命,但它卻終結於最為卑賤魯莽的陰謀家和政客之手。另一方面,這些貴族黨一開始謹慎抗爭,甚至連荒蕪的前哨崗也認真看守,可在結束時他們卻率先實行暴力政治,大言不慚地掩飾其軟弱,卑鄙無恥地背信棄義。曾經好似鏡花水月的東西,如今已悉數得到:元老院已不再掌握政權。但少數見過革命最初風潮、聽過格拉古言論的老人撫今追昔,他們發現無論是鄉人與市民,國法與軍紀,還是生活與習俗,這期間所有的一切都已改變。那些將格拉古時代的理想與現實兩相比較的人,都不免苦笑出聲。然而,這種思考屬於過去。對於目前或許也對於將來而言,貴族黨的傾覆已是既定的事實。寡頭黨就像一支徹底解散的軍隊,他們的散兵可以增強任何隊伍的實力,但卻再也無法自守其地,也無法為自己冒險一戰。但舊戰爭結束之日,就是新戰爭開始之時,之前為推翻貴族統治而聯合的兩派勢力——一派是平民反對黨的民間力量,一派是日益謀奪優勢的軍事力量——如今又起爭端。龐培的特殊地位在伽比尼烏斯法之下已與共和政體不能相容,在馬尼利烏斯法之下則更是如此。就在那時,他的敵人便已有理由說,伽比尼烏斯法不是任命他為海軍將官,而是全國攝政王,而一個熟悉東方事務的希臘人稱他為「王中之王」,這並不為過。如果他今後再一次從東方得勝歸來,榮譽加身,將更甚從前。那時,他帶著充盈的庫藏,率著善戰而又忠誠的部隊,如果要伸手摘取王冠時,誰又能攔得住他呢?是執政官昆圖斯·卡圖盧斯能號召諸位元老來抵抗當時的第一將軍和他久征沙場的軍團?還是新受命的市政官蓋烏斯·愷撒能號召剛剛因三百二十對角鬥士及其銀制武器而大飽眼福的民眾來踐行此事?卡圖盧斯大聲疾呼:不久之後,人們還要再一次逃到卡庇托爾(Capitol)的岩石上,以求保全自由。這場風暴不如他所預料的那樣來自東方,相反,命運之神竟完全應驗了他所說的話,數年後從高盧帶來了這場破壞性的風暴,這並非預言家的過錯。
* * *
[1]馬爾庫斯·埃米利烏斯·雷必達(拉丁語:M.AEMILIVS.M.F.Q.N. LEPIDVS,約公元前89—前13年或前12年)古羅馬貴族政治家,公元前43年開始統治羅馬的後三頭之一。——譯者注
[2]昆圖斯·塞多留(Quintus Sertorius公元前122—前72年)是羅馬共和國後期的一位著名將領。他久經沙場,功勳卓著,在馬略、蘇拉黨爭中成為馬略黨的一員悍將。馬略黨瓦解後,他又來到羅馬西部行省西班牙,率領當地民族對羅馬進行了曠日持久的戰爭。——譯者注
[3]馬爾庫斯·李錫尼·克拉蘇(拉丁文:M.LICINIVS.P.F.P.N. CRASSVS,約公元前115—前53年),羅馬將軍、政治家,在羅馬由共和國轉變為帝國的過程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克拉蘇出身在富有的上流階級,後來又在上級(蘇拉)的默許下迫害政敵、濫用職權,他也是一位成功的黑心奴隸商人,不擇手段地斂財。所以他在一生中聚斂了巨大的財富,所以後人認為他是羅馬歷史中最富裕的人,也是世界歷史中最富裕的人之一。——譯者注
[4]蓋烏斯·馬略(Gaius Marius,公元前157—前86年),出生於阿魯匹,是古羅馬著名的軍事統帥和政治家,曾進行軍事改革,實行募兵制,擊敗日耳曼人。——譯者注
[5]按照羅馬的政治法,特任官的職權(pro consule,pro praetore,pro quaestore)可源於三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源於在羅馬城以外辦理公務所適用的原則,即官職延至法定期限為止,官權卻須延至繼任者到來為止,這是最早、最單純而又最常見的辦法。第二種方式源於正當的機構——特別是人民大會,以後元老或許也這樣做——任命一個憲法上未規定的長官,此官在其他方面都與常任官一樣,但為了表示官職的特殊性,僅自稱為「代理副執政官」或「代理執政官」。還有幾個官吏也屬於這一類,就是先用一般方法任命財務官,然後特別賦予他們副執政官甚至執政官的職權(quaestores pro praetore 或pro consule)。例如,羅馬紀元679年即公元前75年,普布利烏斯·倫圖盧斯·馬爾塞利努斯(Publius Lentulus Marcellinus)去往昔蘭尼;羅馬紀元689年即公元前65年,格涅烏斯·皮索去往近西班牙;羅馬紀元696年即公元前58年,加圖去往賽普勒斯,都是這種性質。第三種是特別官吏的職權基於最高官吏的委託權。如果最高官吏離開管轄區域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行使他的職權,他可以命他身邊的一個人做他的代理,人稱legatus pro praetore;如果人選落在財務官身上,那麼這財務官便名為quaestor pro praetore。同樣,如果最高官吏手下沒有財務官,那他可以讓他的一名隨員擔任財務官一職,這隨員便名為legatus pro quaestore,這個名稱大概首見於羅馬紀元665—667年即公元前89—前87年任馬其頓省長副官的蘇拉在馬其頓造的四德拉克馬銀幣上。不過最高官吏在行使職權上未遇阻礙,竟一就職便立即將最高權力賜予他手下的一個或幾個人,這與代理的性質不符,因而為舊時的政治法所不容。就這一點來說,代理執政官龐培的代理副執政官(legati pro praetore)是一種創新,在種類上已與帝國時代占很重要地位的代理副執政官相似。
[6]奧盧斯·伽比尼烏斯(拉丁語:AVLVS CABINIVS;活動時期:公元前1世紀),古羅馬國務活動家,是羅馬共和國末期的重要政治人物,是格涅烏斯·龐培的支持者。——譯者注
[7]據傳說,羅慕路斯王被眾元老肢解。
[8]位於土耳其中部的卡帕多奇亞,以其童話般的斑點岩層而聞名:奇特的岩石構造、岩洞和半隱居人群的歷史遺蹟令人神往。這裡起初是基督教徒躲避羅馬迫害的避難處,公元4世紀,一群僧侶建立了卡帕多奇亞的主要部分。——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