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愛經 · 譯序:《愛經》關於男歡女愛的古羅馬詩作

奧維德 《羅馬愛經》
我偕小女迅余譯完此書之後,出版社來函囑託,要寫一篇有分量的「學術性序言」。奧維德是古羅馬的經典詩人,他的愛情詩篇幾乎譯成了所有西方文字,研究他本人及其作品的著述,在西方世界裡收集起來,如果不說車載斗量,也絕不會是個少數。可惜我本人不是這方面的研究家,無法為此作一篇洋洋灑灑的學術論文,於是就只好從譯者的角度寫上幾行交代的文字。 戴譯與拙譯 奧維德的名字對於我國讀者來說也許並不陌生,詩人戴望舒早就譯出過他的《愛經》,而最近幾年,許多家出版社一再把這《愛經》重印,有的印數還不少,可以說,這部描繪古羅馬情愛的經典作品連同他的作者的名字,已經傳遍中國大江南北了。 這次新譯的《愛經》,雖則書名沿用戴望舒的譯名,但和他所譯的《愛經》卻是有很大不同的。 首先是分量上的不一樣。新譯本匯集了奧維德三部主要的愛情作品:《戀情集》(《AMORES》——法譯文:Les Amours)、《愛的技巧》(《ARS AMATORIA》——法譯文:L』art d』Aimer)、《情傷良方》(《REMEDIA AMORIS》——法譯文:Les Remèdes à l』Amour)。戴望舒只譯了中間的一部,也就是三分之一左右吧。 其次,新譯本作了分篇、分段或分首的處理,還加上了小標題,眉目清晰得多。這都不是譯者的妄加,而是接納了奧維德研究家的成果所致。為了翻譯此書,我曾經參考過幾個版本和法文譯本,擇善而從之,絕不敢隨便抓到一本,便率爾移譯。 再次,新譯本的準確程度要略高一些,避免了舊譯的一些疏誤。我譯此書到第二部分時,曾恭恭敬敬的把戴譯本放在案頭作為參考。平心而論,和二、三十年代的譯品比較而言,戴譯可以稱得上是嚴謹之作,錯漏的情況不算太多。但也許是因為當時的條件局限,仍不免見到一些明顯的誤譯。茲舉一例,以為佐證,請注意在其下劃線的文字: 戴譯:「只有一個勸告,假如你對於我所教的功課有幾分信心,假如我的話不被狂風吹到大海去,千萬不要冒險,否則也得弄個徹底。」1 新譯:「如果你對我所傳授的技巧還有幾分信心,如果我的話不至被狂風吹到大海去,那我就給你這麼一個忠告:要麼就別去碰運氣,要麼就冒險到底。」 如果讀者諸君有懂法文的,請對照一下下面兩種法語的譯文,便不難認定戴譯之誤: 「Ne tente pas l』aventure ou pouse-la jusqu』au bout.」2 「……ou ne tente pas l』aventure ou conduis-la jusqu』au bout.」3 最後,新譯比起舊譯來,清暢可讀得多。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文風,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欣賞趣味。即便戴譯全然不錯,今天的讀者讀起舊譯的文句來也會不太習慣。這是很自然的事,八十餘年的光陰可不算太短啊(戴譯《愛經》1929年4月由上海水沫書店初版)。請對照讀讀開篇的一段文字,似可見一斑: 戴譯:「假如在我們國中有個人不懂愛術,他只要讀了這篇詩,讀時他便領會,他便會愛了。用帆和槳使船兒航行得很快的是藝術,使車兒馳行得很輕捷的是藝術,藝術亦應得統治阿謨爾。」4 新譯:「如果我們國人中有誰不懂愛的技巧,那就請他來讀讀這部詩作吧;讀後受到啟發,他便會去愛了。憑著技巧揚帆用槳,使船兒高速航行;憑著技巧駕駛,使車兒輕快前進。愛神也應該受技巧的支配。」 假如認為開篇的兩句未必有足夠的代表性,那麼,我們翻到下文,再隨機抽取一句: 戴譯:「這是你開端的啊,羅摩路斯,你將煩惱混到遊藝中,擄掠沙皮尼族的女子給你的戰士做妻子。」5 新譯:「洛摩羅斯啊,正是你第一個擾亂劇場,掠走薩賓女子,給你手下的單身戰士帶來歡樂。」 我做此對照,絲毫沒有揚新抑舊、自我標榜的意思。後譯比前譯的略勝一籌,那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後譯者是站在前人肩上的緣故。我的用意無非是說明:新譯的《愛經》,不同於時下的某些譯本:與前譯的大同小異,多了一個新譯本卻不能增添什麼。我敢誇口:即使是最欣賞戴譯的讀者,如果肯解囊多買一部我這個新譯本,這點錢是不會白花的,因為它起碼有三分之二左右的譯文為舊譯本所無。 情與欲 有人稱奧維德的愛情詩作是古羅馬文學的一頂珠寶冠冕,每一詩句都閃爍著寶石的光芒。不過,當我們看到「愛」字(Amores)的時候,可不要以為這又是一部纏綿悱惻的純情之作,奧維德的作品含有更多肉慾的成分。正因為這樣,他成了歷史上有爭議的詩人。你讀讀下列詩句,即可知其大膽暴露的程度: 「她佇立在我的眼前,不掛衣衫,整個嬌軀見不到半點微瑕!我看到、我觸摸著多美的雙肩,多嬌柔的胳臂!美麗的乳房撫摸起來多麼愜意!在高聳的胸脯下那肚皮多麼平滑!溜圓的臀部多麼富有彈性!一雙大腿多麼富於青春活力!然而,有什麼必要逐一細數呢?我只看到值得讚美的地方。她全身赤裸,我緊緊摟著她,讓她貼在我身上。其餘的,那就不言自明了。……」(《戀情集》卷一,第五首) 奧維德並非單從男性的角度看待性愛,他還強調男女雙方身心交流,共同享受愛的歡愉,這是詩人的出色之處: 「但願女子整個身心感受到維納斯歡愉的震撼,但願這種歡樂能與其情郎兩人共享!情愛的言詞、甜蜜的私語絕對不要停下來,在你們肉慾的搏鬥中,色情的言語自有其位置。……」(《愛的技巧》卷三) 愛與性原本是無法分開的,今人的「做愛」一詞,不也正反映此二者的密切關係?兩千年前德奧維德就已經深知這一點,他以酣暢的筆墨把心靈之愛與肉體之歡糅合描繪,從而令他的詩作有著難於抗拒的魅力。他不是那種死後才被認識的詩人,在生的時候,他就已經聲名遠播了。 藝術與技巧 「Art」一詞兼有「藝術」和「技藝」的意思,許多人就把第二本《L』Art d』Aimer》譯成「愛的藝術」6。戴譯雖然把書名譯為《愛經》,但對Art一詞也是作「藝術」解的,上引的開篇之句可以為證。不過,如果你通讀全詩之後,就會發現,奧維德所描畫的更多是「形而下」之愛,詩人以「導師」的身份出現,自詡向青年男女傳授技巧。 「希臘人中精於醫術的,是波達利里俄斯;勇武出名的,是埃阿科斯的孫子;長於辭令的,是涅斯托爾;猶如卡爾卡斯之擅長占卜,亦如拉蒙之子之善使兵器,再如奧托墨冬之長於駕車;我也一樣,我是愛情的專門家。男子漢哪,請來歌頌你們的詩人吧,賜我以讚美之辭,讓我的名字在全世界傳誦。我給你們提供了武器,即如伏爾甘給阿喀琉斯供應兵器一樣。阿喀琉斯已經獲勝,希望憑著我的贈言,你們也會成為勝利者。但願所有靠著我的利刃戰勝亞馬遜女子的人,在他們的戰利品上寫上:『奧維德是我的導師』。」(《愛的技巧》卷二)7 詩中交待獵愛的場所,示愛的方法,衣裝打扮,宴席上的舉止,情書的寫法,許諾與恭維,索禮與送禮,逃避監視,掩飾不忠,等等,甚至連「床笫之事」也畫上了濃重的筆墨: 「請相信我吧,不要急於達到快感的高潮;而要經過幾次遲疑,不知不覺慢慢地達到這種境地。當你找到了女子喜歡領略人家撫愛的地方,你不必害羞,儘管撫摸好了。你就會看到你的情人雙眼閃耀著顫動的光芒,猶如清澈的流水反射太陽光線。接著便傳出呻吟之聲,溫柔的細語,甜蜜的歡叫,以及表達愛欲的言辭。但不要過度揚帆,把你的情人甩在後面,也不要讓她超過你,走在你的前頭。要同時趕到臨界的地方;當男女二人都敗下陣來,毫無力氣地躺臥著,這時候的快樂真箇是無以復加!當你悠閒自在,不必因恐懼而不得不匆匆偷歡的時候,你是應當遵循上面的行動規矩的。而當延遲會招致危險的時候,那就得全力划槳,用馬刺去刺你那匹全速飛奔的駿馬。」(《愛的技巧》卷二) 由於其描繪範圍的廣泛,有人便把奧維德的詩作稱為「愛之百科全書」。8既是「百科」,自然就更接近於「技藝」,因此這裡把詩篇的名字譯為「愛的技巧」是恰當的。不過,如果這是純然的技巧,則奧維德的詩作便無異於時下「如何交異性朋友」、「性的知識」之類的常識讀物,這過了時的古代知識對於今天的讀者便不會有多少吸引力。奧維德雖以「傳授技巧」自居,而這卻是通過藝術或藉助藝術來傳達的。哪怕是最常用的「技巧」(例如,讚美自己的對象),他都能娓娓道來,把你緊緊的攫住: 「如果你很想保持你情人的愛情,那你就要做到讓她相信你在驚嘆她的美麗。她身披提爾產的紫色外套嗎?你便大讚提爾紫外套。她穿著科斯島制的布料嗎?你便認為科斯布料對她正合適。她金飾耀眼?你便說,她在你眼中,比黃金更寶貴。假如她選擇毛皮,你便稱讚說,她穿起來真好,假如她在你面前出現,只穿單衣,你便喊叫一聲:『你撩起我的火焰!』再輕聲地請求她,當心別凍壞了身子。她的頭髮簡單分梳?你就把這種梳法誇讚。她頭髮用熱鐵捲曲過?你就應該說,你喜歡捲髮。她跳舞的時候,你稱讚她的手臂;她唱歌的時候,你欣賞她的嗓音;她停下來的時候,你便惋惜地說,她結束得太早。……」(《愛的技巧》卷二) 總而言之,奧維德傳授的「技巧」是和藝術密切相連的,唯其如此,它的詩作才會那樣歷久不衰。 真情與假意 奧維德才剛颳了一兩次鬍子的時候,也就是十六七歲光景吧,就寫起情詩來了。他自感丘比特之箭留給他的灼痛,愛神始終占據著他的心胸。他推崇不牽涉任何交易的愛,而厭惡情愛中的買賣: 「請以毫無理性的動物為榜樣吧:你看到禽獸的靈性比你更通情理,你會感到羞恥。牝馬不向雄馬索取任何禮物;母牛不向公牛要什麼東西;牡羊不靠贈物去吸引逗它歡心的雌羊。只有女人才樂於去剝奪男人;只有女人才出租自己的夜間時光;只有女人才把自己租賃出去。她出賣令兩人都感到快樂、兩人都想要的東西;她既得到了錢,還獲得了享樂。愛神是令兩個人都同樣稱心愜意的,為什麼一個出賣,另一個購買呢?男人和女人協同動作而獲得的感官之樂,為什麼它令我破費而卻使你得益呢?」(《戀情集》卷一) 然而,奧維德卻不是那種一往情深、無私忘我的詩人,他更多地把愛情看作是一種技藝,能學可傳。當他以傳授者自居向讀者進行說教的時候,就顯得異常冷靜。而他所傳授的技藝則充滿著取巧的成分。且看她如何教人處理跟對方女僕的關係: 「一旦女僕在這風流案中有一半的份兒,她就不會成為告發者。翅膀粘上膠的鳥兒不能起飛;困在巨網中的野豬不易逃離;上鉤受傷的魚兒無法掙脫。你對你已經展開了進攻的人兒要步步緊逼,直到你取勝之後才好離開。但是,你可千萬別暴露自己!如果你將自己和女僕的關係好好地隱藏起來,那麼,你的情婦的一舉一動便隨時知曉。」(《愛的技巧》卷一) 詩人還鼓勵求愛的人大膽起誓,不必擔心受懲罰: 「請大膽地許諾;許諾能打動女子;你就拿所有神祇作為見證,藉以證實你的諾言吧。朱庇特,高踞天上,笑看情人發假誓言;他命令風神的各路來風將誓詞帶走,把它吹得無影無蹤。……」(同上) 甚至連床笫之歡,他也慫恿人家裝假: 「即使是天性令其享受不到維納斯之歡愉快感的人,你呀,你也要用冒充的聲調,假裝感受到這種甜蜜的歡樂。這個本該給男女都帶來快樂的部位,在某些年輕婦女的身上卻全無感覺,這種女子是多麼的不幸啊!不過,可要注意,這種假裝千萬別顯露出來。你的動作,你的眼神都要能瞞過我們!……」(《愛的技巧》卷二) 不管這「技巧」如何嫻熟,談愛的人虛情假意到這種程度,該是多麼可怕啊!雖然奧維德這樣寫的時候,筆端也略帶揶揄或嘲諷的調兒,讓讀者可以從中領略作者的一點幽默感,但總的說來他還是流露出洋洋自得的口吻居多。奧維德從旁說教的時候,可以說,它所寫的多半是缺乏真情的愛;而他所津津樂道的「技巧」,則不少是哄騙人的技巧。這位兩千年前的古羅馬愛情詩人,歷代評論家曾給予他很多的盛譽,而它的詩作卻極少被選進學校的教科書,究其原因,我想與此不無關係。 多情與薄情 我們的多情詩人,筆下自然也描繪不少忠貞不渝、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狄多娜,愛上特洛伊王埃涅阿斯,因後者不聽挽留揚帆遠去而失望自殺;海洛在燈塔上點火,指引晚間泅水渡海峽與之相會的情夫,一個暴風雨之夜,燈火被風吹滅,情夫不辨方向淹死,次日海浪把屍體衝到燈塔腳下,海洛在絕望中投海自盡;……詩人自己也一再強調,生活中離不開愛…… 「『不必為愛而活著。』如果有神靈對我說這話,我是不會接受的,因為美人兒帶給我們的痛苦也是甜蜜的呀!」(《戀情集》卷二) 然而,奧維德所說的愛情,更多的是飄忽無定、見異思遷之愛: 「一種完全滿足、得之極易的愛情,我不久就會對之膩煩,它會使我不適,即如過甜的菜餚令胃部不受用一樣。」(同上) 詩人可稱得上是百花叢中的浪蝶,他不停地從此花采至彼花,在詩中還以大量的筆墨書寫這種輕浮的感情: 「因為我沒有力量也沒有本領來控制自己的感情。我就像一葉小舟,隨急速的水流而飄蕩。 「激發我愛意的,並不是某一特定類型的美人兒。我愛戀不斷的原因有千種百種。一位婦人羞怯的俯首低眉?我就為之動起激情,她的靦腆成為我掉進去的陷阱。另一位顯示挑逗之意?她就吸引住我,因為她不是個新手,她令我想到,一旦在柔軟的眠床上,她會顯示出多姿的動態。第三位嚴肅有餘,像薩賓女人那樣一本正經?我就想,其實她巴不得去愛,只是深藏不露而已。你學問高深?我因你罕有的才能而傾倒。你一無所知?我因你的單純而欣喜。……你呀,個子高大,活像古代的女英雄;憑你碩大的身軀,可以占滿整張睡床。她呀,身材嬌小,可以隨意撥弄。二者都叫我入迷,大小都合我心意。你瞧這一個不施粉黛,我便想像:她打扮起來,可能更加美麗。另一個已經濃妝艷抹,她自然倍添魅力。膚色白皙的,吸引我;膚色透紅的,吸引我;就是琥珀色的皮膚,也無損於行愛的樂趣。烏黑的秀髮飄在白淨如雪的頸項上嗎?我就想起,麗達也是因她那頭黑髮而受讚賞。頭髮金黃麼?曙光女神就靠橘黃的秀髮而取悅。總有某些方面令我動情。稚嫩之齡把我深深吸引;成熟之齡叫我動心。前者憑嬌美的玉體而取勝,後者卻有的是經驗。總之,羅馬城人們所欣賞的所有美人兒,我都貪婪地愛上,一個也不例外。」(同上) 你瞧,這叫什麼愛情?這簡直是對愛情的褻瀆!詩人雖然也承認這屬於「惡劣的品行」,這種做法是「罪過行為」,但筆鋒之處,總流露出作者對這種卑劣情愛的諒解和讚賞。多情的詩人原來是個薄情郎。無怪他在《愛的技巧》中一再教人家如何去掩飾自己的負心行為了。 神與人 如果我說奧維德是個神話詩人,這話一點也不為過。我粗略地統計了一下,就本譯本的三部詩作中,奧維德提及的神話人物,就有三百位左右。不過,在滿篇神靈的詩作中,讀者卻感覺不到多少「神氣」。 「或許神靈無非是個空名,我們只是無端地對他們敬畏,百姓的天真信奉才使神靈顯赫逼人。」(《戀情集》卷三) 在奧維德的心目中,天上的神祇並沒有什麼超凡脫俗的地方,而是具有普通人一般的七情六慾。凡人的失誤,凡人的痛苦和懊悔,他們無一不有。請看詩人敘述戰神瑪爾斯和維納斯成奸、如何被維納斯丈夫鍛神伏爾甘巧捉的故事:「我們來講一個整個天上都熟知的故事,即關於瑪爾斯和維納斯的故事。由於伏爾甘的妙計,他們兩人被當場抓獲。瑪爾斯戰神狂戀著維納斯,兇猛的戰將成了俯首的求愛者。維納斯對這位指揮戰爭的仙人並沒有粗暴相對,也並非鐵石心腸;因為沒有任何女神比她更溫柔的了。據說,這位愛開玩笑的女子,多次取笑丈夫的拐腳以及因火或因勞作而變得堅硬的雙手!同時她還在瑪爾斯面前模仿伏爾甘的動作。這在她身上倒十分好看,她的美色更添千般嬌媚。開始時,他們兩人通常都掩飾自己的幽會,他們的罪過情慾滿含保留和羞恥。由於太陽神的揭露(誰逃得過太陽神的目光呢?),伏爾甘了解到妻子的行為。太陽神哪,你做出了一個多壞的榜樣!你倒不如向維納斯索取報酬。為了報答你的保密,她也會獻給你一點什麼的。伏爾甘在床的四周布下了令人覺察不到的大網。他的傑作,肉眼是看不出來的。他裝作要動身到利姆諾斯去。一對情人便來幽會,兩個赤條條的,全落在大網之中。伏爾甘喚來諸神,給他們看看這一對被俘者所呈現的美妙形象。據說,維納斯幾乎忍不住流淚。兩個情人無法遮住自己的臉容,甚至不能用手遮蓋自己不願別人看見的部位。」(《愛的技巧》卷二) 讀者不難看出,奧維德筆下的神,其實是人,有著血肉之軀的活生生的人! 書之禍與人之禍 從上文的簡略介紹中可以知道,奧維德詩作所歌唱的戀情並不全是純潔無瑕的愛情。在古羅馬時代,這樣的詩篇給詩人惹禍,那是很自然的事。說到這裡,我們不得不交代一下詩人所處的時代,以及詩作成書的時間。 公元前四十三年,奧維德生於羅馬附近的小城蘇爾莫的一個騎士階層家庭。他成長的時候,血與火的年代已經過去,古羅馬進入了鼎盛時期。年輕人再也沒有投身戰場建立軍功的機會。而由於奧古斯都皇帝獨攬大權,在政壇上建功立業的機會也不太多。唯有文學,它給了年輕人縱橫馳騁的天地。奧維德自幼喜愛詩歌,雖則他父親一再警告他,不得從事這種並無實際效益的事業,他還是全副身心投了進去,他的天才沒有因此而受到抑制。 奧維德十八歲左右開始寫《戀情集》,十年後正式發表,當即獲得巨大的成功。四十歲左右,他的《愛的技巧》問世,為他贏得了普遍的讚譽。奧維德的詩作正是當時羅馬戰後生活的寫照:奢華、逸樂、頹廢,許多人沉浸在不健康的情愛追逐之中。他的詩篇顯露出某些難得的鮮明特點:細膩的性心理描寫;巧妙的寓意和對比;神話故事的發掘和妙用;奔騰直瀉的酣暢筆調,如此等等。 然而,奧維德的詩作畢竟包含膚淺、庸俗甚至粗鄙的內容,因此他在受到讚揚的同時,亦招致某些人的嚴厲抨擊和指責。人們批評他所寫的主題,以及處理主題的方式。據說為了作出回應,他於公元二年(或三年)寫出了《情傷良方》。就詩言詩,後一部作品比起前兩部遜色多了。文筆的自然和詩句的活力都大大不如前者。其主要的弱點是受靈感驅使的分量減弱,很多時候,詩人尤其注意為自己辯解或洗刷。它往往把別人的批評視作對他本人詩才的嫉妒。 「惱恨也罷,刻骨的嫉妒也罷,我早已名揚四海。只要我筆調不改,聲名還會更為顯赫。你太操之過急了。且讓我多活一些時光,往後你還會受更大的嫉妒之苦。……而今我乘坐的快馬只是在中途歇息而已。夠了,無需與妒忌再多周旋,詩人啊,握緊手中的韁繩,在你自己定下的天地里馳騁吧。」(《情傷良方》) 公元八年,即《情傷良方》發表後幾年,詩人突然被奧古斯都放逐到黑海東岸的托彌,當時那裡還是一片蠻荒之地。 流放的原因是什麼呢?歷史學家對此有諸多不同的解釋。其中一個通常的說法是:奧古斯都為了糾正戰後一度泛濫的奢靡風氣,建立新秩序,於是選了這位頂風而行的輕佻詩人開刀。但這種解釋並非人人都信服。有史家說,放在當時羅馬的社會來看,奧維德談情說愛的詩歌,其實算不了什麼傷風敗俗之作。那時候的羅馬,婚外的情愛乃至姘居,都幾乎是合法的事。「一個已婚的男人,除了自家的妻室之外,可以有一名或多名情婦或姘頭,誰也不覺得奇怪。」9為什麼偏偏奧維德的幾篇詩作,竟惹此彌天大禍呢? 於是又有另一種說法:當時暗地裡的宮廷鬥爭正烈,奧古斯都正大力逐一清除有可能危及其位置的人。奧維德與多方面的人士都有往來,掌握的「機密」太多,奧古斯都不得不把他清除出去。換言之,奧維德本人無非是宮廷鬥爭的犧牲品。所謂他的詩歌有傷風化,完全是表面的理由,是下毒手的藉口。 那麼,詩人的被放逐究竟是書之禍,抑或是人之禍,又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呢?我們這裡就只好存疑了。 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麼,詩人過了約十年的流放生活,終於以貧病之身客死他鄉。他在流放期間仍然繼續創作,苦難沒有壓倒詩人,他的詩才成了他自己的最大慰藉。他的故土要埋沒這位天才詩人,而他的詩篇卻在「蠻族」當中大受讚賞。 詩體與散文 詩人在《戀情集》的開篇中就寫道: 「我本想把兵戎、戰火寫成莊重的詩句;前者宜於合律成詩,後者足與前者相比。據說,丘比特笑了起來,偷偷截掉了一個音步。」對於這句話,我加了如下的注釋:「寫戰爭題材的史詩常用六音步的詩行,而情詩之類的抒情詩體則多用五音步詩行,故有此說。」 由此不難知道:奧維德詩作的原文是嚴格的格律體。為什麼我(當然還有戴望舒)卻譯成了散文體呢?是貪圖輕鬆?就我來說,抑或只是想步戴譯的後塵? 我手頭上也的確有一個詩體的法文譯本,我拿它來與其他的散文體的法文譯本對照讀一下,發現詩體的譯本為了照顧押韻和音頓,不乏削足適履或生硬充塞的地方。我還是贊成周良沛就戴譯《愛經》所說的一番話: 「……從《愛經》現有的譯文來看,我認為還是譯成現在這樣子好。否則,詩行中那麼多典,那麼多敘述、交代性的文字,僅僅分行書寫,並不能使之詩化,詩人在譯它時,是不會不考慮這些的。」10 戴望舒是「考慮到這些」才譯成散文,或者只是根據散文體的法文本譯出。我未作深究,不敢妄說。 就我來說,譯成散文體,主要是從法文本所致。而且我認為,如果有誰真正熟諳古拉丁文,而且又能參考其他詩體譯本,倒無妨嘗試以詩體來譯。我自己功力不逮,這項工作就只好留給他人去做了。在詩體譯本尚未問世之前,就請讀者暫時閱讀我這個散文體譯本吧。但願你們不致感到味同嚼蠟! 注與譯 上文提到,奧維德這三部詩作,光是涉及的神話人物,就達三百名左右,加上地名以及其他典故,要注釋的地方也就更多。古羅馬的讀者熟悉這些情況,也許一看便能捕捉到專名後面的意象或激發起豐富的聯想。但對於中國普通讀者而言,如不作任何交代,則他們勢必如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不過,我考慮到,這是文學作品,而不是學術著作,注釋太詳,會令讀者望而卻步。因此,我採取了簡注的辦法,只限於如不加注則讀者有可能掌握不了的部分。有的人物,我甚至在行文中就把其身份點出來,省去文末的注釋。例如:提及瑪爾斯的時候,我寫上「戰神瑪爾斯」,提及奧羅拉的地方,我寫上「曙光女神」;遇到地名,是山,是河,是泉,我都在譯名中點出,不必讀者費猜想。 然而即使這樣,我加的注文仍然達六百條左右。不是我的「學識淵博」,而是我受的誘惑太大,因為我手頭的法譯本,除了詩體本之外,都有極其詳盡的注釋,其中一套,著文達一千兩百五十條,密麻麻的小字體印了八十餘頁。這不消說,是人家的研究成果,我如照譯,一則會牽涉到版權的問題,二則其中許多內容也不是我國一般讀者所必需(例如引證古希臘文的出處),於是我就拿不同的注釋來個對照參考,再查閱幾本神話辭典,自撰簡短的注文。我這裡不敢掠他人之美,我得坦率承認:如無法文譯者所下的功夫,有些注釋,我是無法去加的。寫到這裡,我不免對周良沛關於戴譯的一段話產生了一點疑問: 「譯者寫了四百多條注文,在這本譯本中,占了全書很大一部分篇幅,注文涉及古羅馬的歷史、傳說、神話及那時政治、風尚習俗,顯示了譯者淵博的學識和做學問的認真。光讀這些注文,也大有收益。」11 既然周先生還說「書也可能是根據法文轉譯的」,戴望舒大概不會不參考法譯者的注釋,如此一來,所謂「淵博的學識和做學問的認真」就勢必要打折扣。因為,如果我儘量摘譯或借用法譯者的注釋,要讓注文占全書更大的篇幅,也並非難事。只是這樣注來,讀者是否會不耐煩,那就很難說了。 我這樣提出疑問,並無貶抑前人的意思,而只是想還事物一個本來面目而已。尚希戴望舒詩歌的欣賞者(其實我自己也是其中一個)鑒我,諒我! 黃建華 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