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再生產 · 生產關係的再生產

阿爾都塞 《論再生產》
La reproduction des rapports de production 告讀者 Avertissement au lecteur 一 這本著作可能會在某些方面令讀者感到驚訝和困惑,我要請這些讀者注意以下事項。 1. 這本小書是一套著作的第一卷,而這套著作本該包括兩卷。 第一卷探討的是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再生產,第二卷要探討的是資本主義社會形態中的階級鬥爭。 出於眾所周知的政治上和理論上的緊迫原因,我決定不再等待,而是出版第一卷,因為,除開探討哲學的「附屬部分」以外,它以某種方式自成一體。雖然這一卷最重要的內容不是出自即興發揮,但我當時卻不得不在極短的時間內寫完這兩百來頁,以便讓它能儘快面世。 我當時想,它可能有助於我們回到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的那些基本原理——關於資本主義剝削、壓迫[1]和意識形態化的性質的原理。特別是在我看來,要想很好地闡明保障資本主義生產條件再生產的那個系統,這是必不可少的。那個系統只不過是資本主義剝削的手段,因為在資本主義制度中,有用物品的生產完全服從利潤法則即剝削法則。 這部著作必須探討(1)生產力的再生產;和(2)生產關係的再生產。 由於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關於工資的理論: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第二卷(關於生產資料再生產的理論)中曾詳盡地探討過生產力的再生產,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我的論述非常簡要。相反,我對生產關係的再生產這個問題展開了詳盡的探討,因為對於這個問題,儘管馬克思給我們留下過一些重要指示,但它們都不成系統。 保障生產關係再生產的那個系統,就是國家機器的系統,包括鎮壓性機器和諸意識形態機器[2]。 由此得出第一卷著作的標題:「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再生產」(剝削、壓迫、意識形態)。 正如大家將會看到的那樣,我冒了很大的風險在兩個方面推進了那些論點,它們與馬克思列寧主義工人運動的理論和實踐完全一致,只是還沒有以一種系統的理論形式得到陳述。由此,我提出了一種我稱之為意識形態國家機器[3]的理論草圖,以及一種關於意識形態一般[4]的運行的理論草圖。 因為第一卷的分析在某些情況下依賴於一些只有在第二卷中才會得到詳細說明的原理,所以我請求大家允許我進行某種理論上和政治上的「借貸」(在第二卷中我將儘量如期兌付)。 在第二卷中,我會試著著手討論資本主義社會形態中的階級鬥爭的難題。 2. 這第一卷從可能會令人驚訝的一章開始,即從討論哲學的「性質」開始。可能更讓人驚訝的是,在樹立起了一些基礎性的標杆之後,我又將關於哲學的問題丟在一邊懸而不論,兜了一個非常大的圈子[5]之後,又去討論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再生產的問題。 那麼,既然我本來完全可以從探討生產方式的第二章開始,為什麼卻又要從討論哲學的第一章開始呢?這是出於非常重要的理論上和政治上的原因,關於它們,我們將在第二卷的結尾處談到,在那裡我們將能夠對以下問題作出答覆:什麼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6]?它的獨創性在什麼地方?為什麼它是革命的武器? 對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再生產的闡述之所以這樣被置於哲學問題的庇護之下,並不是純粹出於敘述上的考慮。 事實上的確如此:如果不通過第一卷(生產關係的再生產)和第二卷(階級鬥爭)兜一個大圈子的話,我們就無法回答「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由什麼構成」這個問題。 然而,既然哲學本身的問題(第一卷第一章)先於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的問題,為什麼又要如此特彆強調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的問題呢? 我之所以這樣處理,不是因為從大學的專業分工來說我是哲學家,所以就出於專業原因,要麼專談自己知道的一點點東西,要麼像商人一樣「自賣自誇」。作為共產黨員,我這樣做是出於理論上和政治上的原因。 簡言之,我的理由如下: 從屬於馬克思所創立的科學的一切理論(尤其是第一卷中關於生產關係再生產的理論),都依賴於一門革命的科學,而這門科學只有在被馬克思主義傳統稱之為辯證唯物主義哲學的基礎上,更確切地說,正如我們將要闡明和證明的那樣,只有站在無產階級的哲學立場上,才能為馬克思所創立。因此,如果我們在理論領域中不站在無產階級的立場上,就不可能理解,更不可能闡述和發展馬克思主義理論,哪怕是在某個特定的方面——列寧已經令人欽佩地理解並闡明了這一點。既然一切哲學的本義就是在理論中代表一定階級的立場,那麼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的本義就是在理論中代表無產階級的立場。 因此,對於所有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闡述和發展來說,首要的是辯證唯物主義哲學,即哲學中的無產階級視點。在第二卷中我們將闡明,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不僅對馬克思主義科學的發展、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列寧)[7](只有這種分析才使得馬克思主義科學成為可能)的發展必不可少,而且對階級鬥爭的政治實踐同樣必不可少。 如果情況確實如此,那麼我們的第一卷從提出「什麼是哲學」這個問題開始,就沒什麼好驚訝的了。我們將在第二卷的結尾處,指出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觀的革命性,並確定它在政治實踐和科學實踐中的作用。到那時大家就會懂得哲學為什麼的確是革命的武器,以及哲學如何成為革命的武器了。 二 儘管我剛才關於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在科學實踐中(首先是在馬克思所創立的歷史理論中,同時也在其他的科學中)和在共產黨的階級鬥爭實踐中的重要性的陳述,可能一下子就會被至少共產黨員同志所贊同,但還是可能會有人甚至從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出發對我提出反對意見。 人們可能反對我說,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在經典傳統中被稱為辯證唯物主義)最重要的部分,很久以前就有人說過、寫過了。確實,每一個人都知道,有大量著名的文本探討過馬克思及其後繼者所創立的哲學。 比如馬克思的《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1845)和《資本論》德文版第二版的「跋」;比如恩格斯的《反杜林論》(1877)的第一部分和《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1888);比如列寧的《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1908)以及《辯證法手冊》(1914—1915)[8];比如史達林的文章《論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1938);比如毛澤東的《實踐論》《矛盾論》(1937)和《人的正確思想是從哪裡來的?》等等。 在這種情況下,為什麼要重新提出關於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的問題呢? 1. 我們說:是為了進行總結,同時也為了提供一些必不可少的重要細節,為了更好地突出我們在哲學中進行階級實踐的政治—理論特性。 2. 但是,我們不能停留在這種仍然是思辨的敘述視點上。關鍵的不僅僅是「使人看見並理解」我們哲學的特殊性和新穎性。從現在開始,關鍵的是讓它實踐地發揮作用,簡言之,關鍵的是讓它針對一些科學的難題「工作起來」。 我們馬上就會發現,如果沒有我們的哲學的直接干預,僅憑對構成某種生產方式的統一體(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統一體)的簡單分析(正如接下來馬上就會做的那樣),我們絕對無法在那些科學問題上看得一清二楚,從而也就絕對無法推進我們的認識。 正因為如此,我們說——我們這樣說完全是出於上述歷史的、理論的和實踐的原因——時機已到,至少在我們這裡,為了總結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是時候闡明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的革命性,是時候對其某些方面進行詳細說明,並立即(甚至就在今天)讓它針對一些科學的難題(其中有些直接關係到階級鬥爭的實踐)「工作起來」了。 1. 時機已到,因為我們必須進行總結,並且我們也能夠進行總結了 自馬克思和恩格斯以來,甚至自列寧的《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以來,我們學到了許多新東西。 今天,我們有了蘇聯革命和中國革命的許多非凡經驗,有了社會主義建設的不同形式及其種種結果的教訓,有了工人反對資本主義資產階級的全部鬥爭的教誨,還有人民鬥爭的教誨(反法西斯鬥爭、「第三世界」國家的解放運動、越南人民反抗法國及美國帝國主義的勝利鬥爭、美國黑人的鬥爭、學生造反運動等等)。 我們不僅有工人運動偉大勝利的經驗,也有關於其失敗和危機的經驗[9]。列寧屢次告訴我們:當我們懂得深入分析失敗的原因以汲取教訓時,失敗就永遠比成功充滿更多的教誨,因為失敗的後果迫使我們面對事情的實質。失敗況且如此,就更不用說一場嚴重的危機了。 當我們想到馬克思從巴黎公社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中、從對公社失敗原因的分析中所獲得的啟發;當我們想起列寧從1905年革命時期人民群眾對蘇維埃的發明中、從那次「總演習」的失敗中所獲得的所有啟發,我們就不得不自問:我們呢?從史無前例的全部經驗中,從那些挫折、失敗,從當前「我們所擁有的」勝利中,從我們所置身其中的危機中,我們將獲得什麼呢? 這種非凡的經驗能漠視哲學嗎?相反,難道它不應該為由馬克思主義工人運動所傳播的革命哲學照亮道路,提供養料,並使之充實起來嗎? 2. 我們同時也認為,是時候對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進行總結了 是時候了,因為對我們來說,恢復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的全部革命力量(或賦予它這種力量),使其能夠行使作為革命的武器的意識形態和政治功能,包括在我們所置身其中的危機中行使上述功能,已經刻不容緩,因為我們所置身其中的這個危機不應該掩蓋另一個重要得多的危機。 我們不要在這裡犯錯誤。只要意識到帝國主義所陷入的這場史無前例的危機,就足以從中得出它無法殘存的結論。帝國主義的各種矛盾和它的受害者已經扼住了它的咽喉,人民已經對它發起了進攻。我們將進入一個社會主義在整個大地上取得勝利的世紀。只要注意到不可抵抗的人民鬥爭的洪流,就足以得出結論:在或遠或近的期限內,經過一切可能的曲折(包括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嚴重危機),革命已然提上議事日程。一百年之後,甚至或許五十年之後,世界的面貌將為之一變:革命將在全球占上風。 因此,給那些走向共產主義的人(他們的數量越來越多),特別是給那些來自工廠、農村和學校里的年輕人提供各種工具,讓他們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和階級鬥爭的經驗來武裝自己,已經刻不容緩。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就是那些工具中的一種,因為它是一種革命的哲學:它是唯一革命的哲學。 對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進行總結,無非意味著:清楚地、並以最可能深入的方式去理解這種哲學是什麼,它如何起作用,以及(根據馬克思的提法)該如何利用它去「改造世界」而不是「解釋世界」。 對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進行總結,同時意味著為了闡明和理解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而提醒大家注意由馬克思所創立的新科學即歷史唯物主義的根本成就,如果沒有那些成就,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就不可能存在。這同時也是提醒大家注意,如果馬克思不先在哲學上採取無產階級的(辯證唯物主義的)立場,那麼他所創立的科學即歷史唯物主義就不會存在。因此,可以從中得出結論:我們必須使這種哲學「工作起來」,以明確並促進我們對馬克思主義科學的認識,以便有能力去更清晰地分析當前的具體情況。 為了敘述上的明晰,讓我們預告接下來的計劃:要明白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為什麼是革命的哲學,就必須明白把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與它之前的哲學區別開來的東西是什麼。而為了能作出這種區分,就必須首先知道通常所說的哲學是什麼。 由此引出一系列問題: 第一個問題:什麼是哲學? 第二個問題:什麼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 只要瞄上一眼,大家就會發現,按照上述順序來提出這兩個問題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這兩個問題並不能定義我們的研究計劃。為什麼呢? 因為我們馬上就會意識到,如果不先兜一個非常大的圈子,也就是說,如果不先闡述馬克思主義歷史科學(歷史唯物主義是它的一般理論)的根本成果,我們就無法回答第二個問題:什麼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 事實上,與所有哲學家(其中包括不少馬克思主義哲學家)的自發想法相反,「什麼是哲學」這個問題並不隸屬於哲學,甚至不隸屬於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如果它隸屬於哲學,那就意味著是由哲學本身來給哲學下定義。 除了極少數例外,在以往整個哲學史中,哲學總是這樣來思考並這樣來做的。正因為如此,哲學從根本上一直是唯心主義的。因為如果歸根到底是哲學並且只有哲學本身有責任、有權利定義自身,那麼這就是假定哲學能認識(connaître)自己,假定哲學是自我知識(Savoir de Soi),即絕對知識(Savoir absolu),無論它是公開地採用這個詞(就像黑格爾所做的那樣),還是雖然不說出來卻在暗地裡這樣做(就像黑格爾之前的所有哲學家——除少數例外——所做的那樣)。 因此,人們無須驚訝。如果我們想提出一種哲學定義,讓它不再是關於哲學的簡單的、主觀的、從而是唯心主義的、非科學的「自我意識」,而是一種關於哲學的客觀的、從而是科學的認識,我們就必須求助於別的東西而不是哲學本身:求助於能夠讓我們科學地認識哲學一般[10]的某門科學或某幾門科學的理論原理。我們尋找的正是這些東西。大家會看到,我們將不得不將某些原理闡述得更明確,並盡我們所能地把一些認識向前推進。 正如大家所見,這門科學及由它所派生的其他科學,都取決於一個史無前例的發現,馬克思通過這個發現為科學認識開闢了一塊新「大陸」,歷史大陸。關於這一科學發現的一般理論叫作歷史唯物主義。 因此,為了能夠實現我們的目標,即給哲學下一個科學的定義,我們將不得不兜一個大圈子,先談談我們所需要的由歷史唯物主義帶來的科學成果。 正是這個圈子,最終會說明我們研究計劃的性質。我要依次列出本研究各章的標題如下[11]: 第一章 什麼是哲學? 第二章 什麼是生產方式? 第三章 論生產條件的再生產 第四章 下層建築和上層建築[12] 第五章 法 第六章 國家和國家機器 第七章 政治的和工會的意識形態國家機器 第八章 生產關係的再生產 第九章 生產關係的再生產與革命 第十章 作為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法 第十一章 意識形態一般 為了預防所有誤會、曲解和毫無根據的指責,我要把話說在前頭,預先告訴讀者,鄭重地告訴他們,我所採用的敘述順序雖然會帶來很大的不便,但任何其他不同的敘述順序都無法與之相比。 事實上,這個第一卷打算先探討上層建築(國家和各種國家機器)發揮生產關係再生產功能的模式,然而,如果不引入階級鬥爭,就無法討論國家、法和意識形態。看上去,似乎理所當然應該考慮相反的敘述順序,在討論國家、法和意識形態之前先討論階級鬥爭,但這第二種敘述順序同樣會碰上相反的困難:事實上,如果不先討論國家、法和意識形態,就不可能討論階級和階級鬥爭。這樣一來,我們就陷入了一個循環,因為必須同時討論所有的東西。原因很簡單,因為在現實中,我們所要探討的東西是整體運轉的,它們雖然以一種非常明確的方式整個地相互依賴,卻對自己的複雜運行和彼此間的區別完全不在意。但為了理解它們,我們必須對其進行區分,並且尤其要以我們所選定的敘述順序對它們作出解釋。 既然我們要說的內容的最重要的部分,在有限的幾點上觸及了上層建築的一些還不為人知的具體細節,並且既然無論如何必須作出選擇,那麼我們選擇在理論和教學上最有利的敘述順序,就很合情合理。因為,通過接下來的部分,大家會明白,我們之所以認為必須採用我們所選定的敘述順序,還有一些根本原因。 因此,從某一個時刻開始(在我們的分析中,這個時刻很靠前),階級鬥爭會以一系列後果的形式不斷出現。離開階級鬥爭的現實,離開它在我們的分析對象之外(然而又在其中)的存在,那些後果是難以理解的。不過,既然我們不能預先說明階級鬥爭理論(原因自不待言),那麼,我們就不得不在對造成它們的各種後果的原因進行透徹闡述之前,不斷引入那些後果。 由於階級鬥爭在其現實中造成的後果,遠遠超出了我們在第一卷所分析的對象中將要遇到的階級鬥爭的後果,所以明確上述問題就更為重要。我們要直截了當地預先提出這個原則,以防有人對我們進行毫無根據的指責——除非指責我們在敘述順序上的不可避免的片面性。但即使我們採用了另一種敘述順序(即在討論國家之前,先從討論階級鬥爭開始),人們也完全可以對我們進行同樣的、只不過是相反的指責。因此,在這一點上,我們不是要求讀者寬容,而只是請求讀者理解:因為如果想讓敘述顯得條理清楚思路清晰,實際上就不可能同時探討所有的問題。 最後兩點說明。 我們當然會要求自己儘可能地做到清晰明了。 雖然如此,我們還是要預先告訴讀者,為了忠於我們的計劃,我們將不得不深入到一些往往很複雜的解釋中去,它們要求讀者有持久的注意力。這件事不取決於我們,因為我們在解釋上的困難,與哲學、法、法的諸機器,以及意識形態等事物性質的客觀複雜性有關。 最後,我們請讀者實事求是地對待這本書,不要向它要求(對我們來說)不可能的東西。它只是一次嘗試,是一項研究的開始。儘管它不是即興之作,而是深思熟慮的結果,但它顯然無法避免任何研究都可能會具有的不足、粗糙,當然還有錯誤。我們請求讀者對冒著上述風險的人有所寬容,但同時我們也請求最嚴厲的批評幫助,當然,前提是它必須是真正的批評,也就是說,非常嚴肅的有根有據的批評,而不單單是沒有理由的判斷[13]。 恕我提出最後一個「警告」:本書中提出來的任何觀點都不應該以任何名義被當作「福音」,無論是以什麼名義都不應該。馬克思曾要求他的讀者「自己思考」[14]。這一準則對任何讀者都適用,無論他們面對的文本優劣如何。 路易·阿爾都塞 * * * [1]「壓迫」原文為「répression」,在本書中,我們將依據上下文並根據中文表達習慣將它分別譯為「鎮壓」或「壓迫」,即當它與「剝削」成對出現時,譯為「壓迫」;當它與「意識形態」成對出現時,譯為「鎮壓」。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精神分析中的「壓抑」也是這個詞。——譯註 [2]請注意,阿爾都塞在談到「鎮壓性(國家)機器」時,用的往往是單數,在談到「意識形態(國家)機器」時,用的都是複數。但除在這兩個詞對舉從而有所對照的地方,譯文涉及後者時一般都省略表示複數的「諸」。——譯註 [3]關於「意識形態國家機器」(Appareils idéologiques d'État)一詞的譯法,請參見本書譯後記中的說明。——譯註 [4]「意識形態一般」(Idéologie en général)這個提法是阿爾都塞仿照馬克思的「生產一般」而提出來的,後文中還有「哲學一般」「理論一般」的提法,也是如此。——譯註 [5]阿爾都塞經常使用「兜圈子」這一提法,在其他地方也譯為「迂迴」。——譯註 [6][被刪除的注釋:「目前,我有意使用『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這個詞語。在文章的結尾處,我將提出另一種更正確的表達法。」][「表達法」原文是「formation」(形態),應為「formulation」(表達法)之誤。——譯註] [7]參見列寧《〈共產主義〉》,《列寧選集》第四卷,前引,第290頁:「……馬克思主義的精髓,馬克思主義的活的靈魂:對具體情況作具體分析。」——譯註 [8]《辯證法手冊》(Cahiers sur la Dialectique)即《黑格爾辯證法手冊》(Cahiers sur la dialectique Hegel),系列斐伏爾和古特曼1938年翻譯出版的列寧《哲學筆記》選本。——譯註 [9]當前的危機由兩個主要事件統治著:(1)二十大及其後續事件,它對20世紀30年代以來史達林的一部分政策進行了指控;(2)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分裂,它對來自二十大的政治路線進行了指控。 [10]「哲學一般」(la philosophie en général)這個提法是阿爾都塞仿照馬克思的「生產一般」而提出來的,後文中還有「意識形態一般」「理論一般」的提法,也是如此。——譯註 [11][在手稿的第二個版本中(當前的版本以它為基礎),阿爾都塞插入了增補的一章,因此,本書章節的編號從第八章開始進行了調整。(參見前面的編者說明。)] [12]原文為「infrastructure」和「supersturcture」,通譯為「基礎」和「上層建築」,但在本書中,為了與「base」(基礎)相區分,也為了突出這個對子的「隱喻的」「描述性的特徵」(詳見本書第四章),我們把這兩個詞譯為「下層建築」和「上層建築」,相應地,凡譯為「基礎」的地方,原文都是「base」。——譯註 [13]「沒有理由的判斷」原文為「jugement sans attendus」,本義指法律上「沒有理由的判決」。——譯註 [14]參見《資本論》第一版序言,《資本論》第一卷,前引,第8頁:「因此,除了價值形式那一部分外,不能說這本書難懂。當然,我指的是那些想學到一些新東西、因而願意自己思考的讀者。」——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