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注釋 · 見義不為是膽小鬼

孔子 《論語注釋》
【原文】 子曰:「非其鬼①而祭之,諂②也;見義不為,元勇也。」 【注釋】 ①鬼:這裡指死去的祖先。②諂:諂媚。 【譯文】 孔子說:「不是自己的祖先卻去祭祀,這是諂媚;遇見正義的事卻不挺身而出,這是怯懦。」 【讀解】 應該見義勇為的事你不去做,不應該祭祀的你卻去祭祀,用老百姓的話來說,你是「當做不做,豆腐放醋。」用四川的方言來說,你是個「二百五」。 在古人看來,不應該祭祀的卻去祭祀叫做「淫祀」。淫祀的目的是媚神求福,拍人家祖宗的馬屁,所以聖人不齒,君子不為。 相反,「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見到車匪路霸應挺身而出;見到女青年落水應義無反顧,不待脫衣就跳下水去,救命要緊。否則,你就是膽小鬼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