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新解 · 堯曰篇第二十
(一)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舎。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周有大賚,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
所重民食、喪、祭,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堯曰:咨:堯曰以下乃堯命舜而禪以帝位之辭。咨,嗟嘆聲。
天之曆數在爾躬:曆,即歷字,猶次也。歷數,謂帝王相
繼之次第,猶歲時節氣之先後。曆數在爾躬,猶雲天命在爾身。
允執其中:允,信義。中,謂中正之道。謂汝宜保持中正之道以膺此天之曆數。一說:允執其中,謂踐帝位。古訓皇極為大中。是亦漢時自古相傳之說。
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苟四海人民皆陷於困窮之境,則君祿亦永絕。
舜亦以命禹:舜亦用堯命己之辭以命於禹。
曰:予小子履:履,商湯名。或說此處曰字上當脫一湯字。
此下為商湯禱雨,以身代牲,為民受罪之辭。或說乃商湯伐桀告天之文。非也。
敢用玄牡:用一黑公牛為犧以祭告於天。或說夏尚黑,湯在其時未變夏禮,故用玄牡,疑非也。或說湯既以身為牲,不宜復用玄牡。《魯論》《齊論》皆無此四字。
敢昭告於皇皇后帝:昭,明義。皇皇后帝,《墨子〃兼愛》篇作上天后。
有罪不敢赦:凡有罪者,湯自言不敢擅舎也。
帝臣不蔽,簡在帝心:凡天下賢者,皆上帝之臣,湯自言不敢蔽。簡,選擇義。簡在帝心,惟帝所命也。
朕躬有罪,無以萬方:《呂氏春秋》:湯克夏,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以身禱於桑林,曰:餘一身有罪,無及萬方。古者貴賤皆自稱朕,秦以後始定朕為至尊之自稱。
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呂氏》曰:萬方有罪,在餘一人。
可證此為大旱禱雨之辭,非伐桀辭。
周有大賚善人是富: 此以下, 述武王事。賚,賜予義。
言周家受天大賜,富於善人,有亂臣十人是也。或說:武王克商,大封於廟,建國授土,皆善人也。是富猶言是貴。
雖有周親,不如仁人: 周,至義。親,近義。周親不如仁人,文武用心如此,故能特富於善人。或說封王親雖多,不如周家之多仁人。或以周親為管、蔡,仁人為箕、微。今皆不從。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此武王襲用商湯語。
謹權量, 審法度, 修廢官, 四方之政行焉:《漢書〃歷律志》:周衰失政,孔子陳後王之法曰謹權量云云,是漢儒認此下乃孔子語。承於堯、舜、禹、湯、武王之後,如孔子得行王道於天下,將如下云云也。權,秤也。量,斗斛。法度者,一說:度,丈尺,一字未足成句,故配以法字。一說:法度即律度。律謂十二律,度謂丈尺。後凡定製有限節者皆稱法度。廢官者,舊官有廢,更修立之。
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此亦孔子陳帝王之法語。興滅國,如周初封建,立黃帝、堯、舜、夏、商之後是也。繼絕世,謂賢人世絕不祀,為之立後,使仍得享祀也。舉逸民,謂才行超特不仕者,舉而授之官爵也。
所重民食、喪、祭: 或說: 民、食、喪、祭四者民為首,民以食為天,故重食。重喪以盡哀,重祭以致敬。重食,重在生民。重喪、祭,則由生及死,由今溯往,民生於是見悠久。
或說:民食連文,是一事,與喪、祭為三事,當從之。
寬則得眾, 信則民任焉, 敏則有功, 公則說: 此《陽貨》篇孔子告子張問仁語,上脫恭則不侮四字。又公則說三字,子張問仁章無之。或說:公字不見於《論語》,下至莊老之書始屢言之。據子張問仁章有惠則足以使人,公字疑當作惠。
《論語》編集孔子言行,至《微子》篇已訖。《子張》篇記門弟子之言,而以子貢之稱道孔子四章殿其後,《論語》之書,可謂至此已竟。本篇歷敘堯、舜、禹、湯、武王所以治天下之大端,而又以孔子之言繼之,自謹權量審法度以下,漢儒即以為是孔子之言,陳後王之法,因說此篇乃《論語》之後序,猶《孟子》之書亦以歷敘堯、舜、湯、文、孔子之相承作全書之後序也。然此章全不著子曰字,是否孔子語,尚不可知。或謂此乃孔子常常諷道之辭,殊無證。《泰伯》篇末已備載孔子論述堯、舜、禹、文、武之事,他章論堯、舜以下古帝王者尚亦有之,皆已數見,何必此章乃獨為孔子常所諷道?且當時諸侯卿大夫及門弟子問政,孔子隨而答之,其語散見於《論語》者亦已甚富,安見此章謹權量審法度以下乃為孔子陳後王之法,若其他各篇所記,反是零碎偶爾之辭,而此章所云始是孔子畢生抱負所在,而綜括最舉其綱要,此亦未必然。且孔子自云:文王既歿,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舍吾其誰。又曰:吾久已不復夢見周公。是孔子以文王、周公之道統自任,確已情見乎辭矣。若此章遠溯上古,歷敘堯、舜、禹、湯、武王而承以孔子自陳後王之法,則若孔子之意,乃以王者自任,此恐自戰國晚年荀卿之徒, 始有此等想像。孟子已言王天下, 然尚不以孔子當王者。
《論語》只言用我者我其為東周乎。又曰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可證孔子生時,其心中僅欲復興周道,未嘗有繼堯、舜、禹、湯、文、武以新王自任之意。其弟子門人,亦從未以王者視孔子,此證之《論語》而可知。故疑此章乃戰國末年人意見,上承荀子尊孔子為後王而來,又慕效《孟子》書末章而以己意附此於《論語》之末。或疑此章多有脫佚,似亦不然。蓋此章既非孔子之言,又非其門弟子之語,而自堯、舜、禹、湯而至武王,終以孔子,其次序有條不紊,其為全書後序而出於編訂者某一人或某幾人之手,殆可無疑。又此章下接子張問於孔子曰,體例甚不類。《漢書〃 藝文志》,《論語》古二十一篇,出孔子壁中,有兩《子張》篇,當是古《論語》即以此下子張問一章為另一《子張》篇,則《堯曰》篇實即以此章為一篇。體例正與《鄉黨》篇相同,亦只以一章為一篇。如是則上下論最後一篇均不分章,下論《堯曰》篇乃仿上論《鄉黨》篇之例而為之。
又按:此章末,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數語,已見《陽貨》篇子張問仁章。惟《陽貨》篇以子張問仁橫隔於公山佛肸連類並載之間,顯見不倫。且《論語》載孔子答弟子問,皆僅稱子曰, 獨《陽貨》篇子張問,及本篇下章子張問,皆稱孔子曰,別成一體。或說:《陽貨》篇子張問仁章原在古論《子張》篇之首,當是此兩子張問合為一篇。而本章寬則得眾數語,則為脫亂不盡之文,與上文不相蒙。後人謂《論語》後十篇多有脫誤是也。今據此再為推說,或此兩章裒集在後,故辭例不能與全書一律,而《魯論》、《齊論》均以此兩章附入《堯曰》篇合為一篇,為《論語》之舊。因上論下論各自十篇,不應下論獨增一篇。又疑堯曰一章,或出自子張氏之儒之所為,故以所記子張問兩章附於後。而古論乃將子張問兩章分出別為一篇,不知何時子張問仁一章又誤移入《陽貨》篇中,而又於堯曰章末再出寬則得眾數語,而惠則足以使人,又誤成公則說三字。
今按《論語》一書,乃孔門遺訓所萃,此為中國最古最有價值之寶典。孔門七十子後學討論會集而成此書,厥功大矣。
獨此最後《堯日》一篇,章節之間,多留罅縫。又後有偽造古文《尚書》者,復剿竊堯曰章語以散人其所造《大禹漠》、《湯誓》、《泰誓》、《武成》等篇,後儒又轉據偽尚書以說《論語》此章,於是疑辨遂滋,定論難求,實為此書一大缺點,亦千古一大憾事。因不憚辭費,采酌眾說,詳訂之如此,然亦不知其果然與否。
白話試譯
堯說:唉!你舜!天的歷數命運在你身上了。好好掌握著那中道!四海民生困窮,你的這一分天祿,也便永久完結了。舜也把這番話來交代禹。湯遇著大旱禱天求雨也說:我小子履,敢明白告訴皇皇在上的天帝。只要有罪的人,我從不敢輕易擅舎。
那些賢人都是服從上帝之臣,我也不敢障蔽著他們。這都由上帝自心簡擇吧!只要我自身有罪,不要因此牽累及萬方。若使萬方有罪,都該由我一身負責,請只降罰我一身。周武王得上天大賜,一時善人特多。他也說:縱使有至親近戚,不如仁人呀!他又說:百姓有過,都在我一人。該謹慎權量,審察法度,務求統一而公平。舊的官職廢了的,該重新修立,四方之政那就易於推行了。滅亡的國家,該使復興。已絕的族世,該使再續。隱逸在野的賢人,該提拔任用。那就天下之人全都歸心了。所當看重的,第一是民眾的飲食生活,第二是喪禮,第三是祭禮。在上位的人能寬大,便易獲得眾心。能有信,民眾便信任他。能敏勉從事,便有功了。能推行公道,則人心悅服了。
(二)
子張問於孔子曰:何如斯可以從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惡,斯可以從政矣。子張曰:何謂五美?
子曰: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子張曰:何謂惠而不費?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貪?君子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驕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
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惠而不費:謂有惠於民,而上無所費損。
又焉貪:貪者,有欲而常感不足。心所欲在仁,可常感滿足,故謂之無貪。或說:教民欲仁,今不從。
無眾寡, 無小大無敢慢: 言無論對眾寡大小皆不敢慢。
人固易慢寡小,然亦有喜慢眾大以為剛直者,故並言之。
不戒視成:不先告戒而臨時責其成功。
慢令致期:先為教令,不丁寧申敕,而往後刻期無許寬假,緩於前,急於後,誤其民而必刑之,是有意賊害其民也。
猶之與人: 猶之,猶言均是。同樣要給與人,而吝惜於出納之際,此乃有司之所為,非當政者所宜然。
或說孔子告問政者多矣,未有如此之備者,故記此以繼帝王之治,此說可發明以本章承堯曰章後而合為一篇之意。則殆是孔子專以帝王為治之道授之子張一人矣,故復有人分出兩子張問而使之獨立為篇。如此說之,則《堯曰》篇信為出於子張氏之儒之手矣。
又按:本章子張問政,孔子約數以示,俟子張請目,然後詳晰言之,與問仁章文勢劃一,顯出一人之手,而兩章皆稱孔子曰,與《論語》他章體例不同,故疑在《論語》全書中,此為最後編人者。或曰:當是編《論語》者於書成後續得此兩章,更待編集,而未有所得,故《子張》篇只兩章,為孔壁之舊,而齊魯學者並之入《堯曰》篇。然考皇侃《義疏》敘古論篇次,以《鄉黨》為第二,《雍也》為第三,內倒錯不可具說。則古論雖出孔壁,亦非可據之定本。此等皆難考定,姑識所疑可也。
白話試譯
子張問孔子道:如何始可從事政治呀?先生說;尊崇五美,屏除四惡,這樣乃可從事政治了。子張說:何謂五美呢?
先生說:在上位的君子,第一須懂得惠而不費,第二是勞而不怨,第三是欲而不貪,第四是泰而不驕,第五是威而不猛。子張說:怎樣稱作惠而不費呢?先生說:你看人民在哪方面可以得利,便在哪方面誘導他們去得利,豈不是施了恩惠給人而不破費著自己嗎?你只選擇可以使人民服勞的事來使人民服勞,又誰來怨你呢?你自己所欲,只在推行仁道,那就要推行盡推行,豈不是有欲而無貪嗎?一個在上位之君子,不論對方是寡是眾,或大或小,總之自己無敢怠慢,那豈不極舒泰而並不驕矜嗎?一個在上位之君子,只要衣冠整肅,瞻視尊嚴,便見得儼然,別人望了他生敬畏之心,豈不就有威而不猛暴了嗎?
子張又問:何謂四惡呢?先生說:不事先教導人,便要用殺戮(來推行或制止),那叫虐。不事先告戒人,而到時忽然要查驗他成功了沒有,那叫暴。雖下了命令,像不當件事般,並不曾鄭重丁寧,到期限時又硬不通融,這像有意陷害人,叫做賊。同樣是要給與人的,但在出納之際,卻不免多所吝惜,那有失在上位者之體制,像是一經管的有司了。
(三)
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
不知言,無以知人也。
知命:知命,即知天。有淺言之者,如雲富貴在天,死生有命是也。有深言之,又積極言之者,如雲天生德於予,文王既歿,文不在茲乎之類是也。亦有消極言之者,如雲道之不行,吾知之矣, 道之將廢也, 與命也之類是也。此皆深言之。《韓詩外傳》云:天之所生,皆有仁、義、禮、智、順、善之心。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則為小人。惟知命,乃知己之所當然。孔子之知其不可而為之,亦是其知命之學。
知禮:禮,指一切禮文言。人不知禮,則耳目無所加,手足無所措,故曰:無以立。孔子重言仁,又重言禮。仁者,人群相處之道,禮即其道之跡,道之所於以顯也。若不知禮,更何以自立為人?
知言:論辨思議之是非得失,生於心而發於言。若不能知言,何能知其是非得失乎?孟子自道所長在知言,在善養浩然之氣。又曰:浩然之氣乃集義所生。能知命,知禮,又知言,則所行自無不義,而浩然之氣自可養而致。然則孟子之自道所長,正可證其學孔子而得之矣。
或曰:司馬遷曰:余讀孔子書,想見其為人。後世欲知孔子,舍從《論語》之語言文字求之,又將何從?記者將此章列《論語》之最終,其亦有俟諸百世之思乎!望之深,而憂其不得於言,用意遠矣。
或說此章系《論語》之終篇,特具深意。然相傳《魯論》無此章,則是鄭玄以古論校《魯論》而取以補其缺者。然古論以子張問兩章別出《子張》篇,則此章是否亦為古《論語》之最後一章,在《堯日》篇之後乎,此已無可考。抑豈鄭玄之意,謂此章乃孔子論學中總挈綱要之言,故特以系之《堯曰》篇末,以見其重終之意乎。今皆無可深論矣。
又按:此章古本皆作孔子曰,惟朱子集注本作子曰。或疑朱注誤脫一孔字,否則朱子疑孔子曰三字為例不純而刪去孔字也。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不知命,便無以為君子。不知禮,便無以立在人群中。
不知言,亦就知不得人了。
附 孔子年表
魯襄公二十二年 (西曆紀元前五五一年)孔子生。
魯襄公二十四年 孔子年三歲。父叔梁紇卒。
魯昭公七年 孔子年十七歲。母顏徵在卒在前。
魯昭公九年 孔子年十九歲。娶宋亓官氏。
魯昭公十年 孔子年二十歲。生子鯉,字伯魚。
魯昭公十七年 孔子年二十七歲。郯子來朝,孔子見之,學古官名。其為魯之委吏乘田當在前。
魯昭公二十年 孔子年三十歲。孔子初入魯太廟當在前。
琴張從游,當在此時,或稍前。孔子至是始授徒設教。顏無繇、仲由、曾點、冉伯牛、閔損、冉求、仲弓、顏回、高柴、公西赤諸人先後從學。
魯昭公二十四年 孔子年三十四歲。魯孟厘子卒,遣命其二子孟懿子及南宮敬叔師事孔子學禮。時二子年十三,其正式從學當在後。
魯昭公二十五年 孔子年三十五歲。魯三家共攻昭公,昭公奔於齊,孔子亦以是年適齊,在齊聞韶樂。齊景公問政於孔子。
魯昭公二十六年 孔子年三十六歲。當以是年反魯。
魯昭公二十七年 孔子年三十七歲。吳季札適齊反,其長子卒,葬贏博間,孔子自魯往觀其葬禮。
魯定公五年 孔子年四十七歲。魯陽貨執季桓子。陽貨欲見孔子,當在此後。
魯定公八年 孔子年五十歲。魯三家攻陽貨,陽貨奔陽關。
是年,公山弗擾召孔子。
魯定公九年 孔子年五十一歲。魯陽貨奔齊。孔子始出仕,為魯中都宰。
魯定公十年 孔子年五十二歲。由中都宰為司空,又為大司寇。相定公與齊會夾谷。
魯定公十二年 孔子年五十四歲。魯聽孔子主張墮三都。
墮郈,墮費,又墮成,弗克。孔子墮三都之主張遂陷停頓。
魯定公十三年 孔子年五十五歲。去魯適衛。衛人端木賜從游。
魯定公十四年 孔子年五十六歲。去衛過匡。晉佛肸來召,孔子欲往,不果,重反衛。
魯定公十五年 孔子年五十七歲。始見衛靈公,出仕衛,見衛靈公夫人南子。
魯哀公元年 孔子年五十八歲。衛靈公問陳,當在今年或明年,孔子遂辭衛仕。其去衛,當在明年。
魯哀公二年 孔子年五十九歲。衛靈公卒,孔子在其卒之前或後去衛。
魯哀公三年 孔子年六十歲。孔子由衛適曹又適宋,宋司馬桓魋欲殺之,孔子微服去,適陳。遂仕於陳。
魯哀公六年 孔子年六十三歲。吳伐陳,孔子去陳。絕糧於陳、蔡之間,遂適蔡,見楚葉公。又自葉反陳,自陳反衛。
魯哀公七年 孔子年六十四歲。再仕於衛,時為衛出公之四年。
魯哀公十一年 孔子年六十八歲。魯季康子召孔子,孔子反魯。自其去魯適衛,先後凡十四年而重反魯。此下乃開始其晚年期的教育生活,有若、曾參、言偃、卜商、顓孫師諸人皆先後從學。
魯哀公十二年 孔子年六十九歲。子孔鯉卒。
魯哀公十四年 孔子年七十一歲。顏回卒。齊陳恆弒其君,孔子請討之,魯君臣不從。是年,魯西狩獲麟,孔子《春秋》絕筆。《春秋》始筆在何年,則不可考。
魯哀公十五年 孔子年七十二歲。仲由死於衛。
魯哀公十六年 (西曆紀元前四七九年)孔子年七十三歲,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