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特權 第三等級是什麼? · 第一章 第三等級是整個國家

一個國家要生存下去並繁榮昌盛,要靠什麼呢?靠個人勞動與公共職能。 一切個人勞動可歸為四類:1.鑒於土地和水提供了人類所需的基本資料,因此按照思維順序,所有務農的家庭從事的勞動便屬第一類勞動。2.這些資料從第一次出售到消費或使用,經過人數有所增加的新勞動者之手,被迫加了複合程度不同的第二價值。人類的勤奮遂使大自然的恩賜臻於完善,初級產品的價值成倍、成十倍、成百涪地增加。這就是第二類勞動。3.在生產與消費之間,以及不同的生產階段之間,出現一大批既有利於生產者,又有利於消費者的中介人,即商販和批發商。批發商不斷地將不同地點與不同時間的需求加以比較,在貯藏與運輸中賺取利潤;商販總攬大宗或零星的銷售。這類有益的勞動稱為第三類勞動。4.這三類勤勞而有益的公民為供消費和使用的物品而忙碌;在一個社會中,除他們之外,還必須有大量直接有益於或取悅於人的特殊勞動和勤務。這個第四類勞動包括上自最傑出的科學與自由職業,下至最不為人看重的家務。以上便是社會得以維持的各種勞動。誰承擔著這些勞動呢?就是第三等級。 在目前情況下,全部公共職能同樣可分列在人所熟知的四種名稱之下,即軍隊、法院、教會和行政。在這些部門,第三等級人數都占二十分之十九,差別僅在於他們承擔的都是十足的苦差,都是特權等級拒不充任的差使,這種情況人所共知,毋庸細述。特權等級的成員占有名利雙收的那些職位。我們是否因此承認他們的貢獻呢?如果承認的活,那麼除非第三等級把不充任這些職位,或第三等級無能力履行這些職務。實情如何,不言自明;然而人們竟敢禁止第三等級擔任此類職務,並對他們說:「不管你如何殷勤效勞,不管你如何才華超群,你前程有界,不可逾越。給你榮譽,並無好處。」罕見的例外,正如人們真實地感受到的那樣,只不過是一種嘲弄,在這些罕見的場合下,被允許發表言論更是一種侮辱。如果說排斥第三等級是社會對它的一種罪行,難道還能說這種排斥對公共事務有絲毫裨益嗎?唉!人們豈不知道壟斷的後果嗎?如果說它使被排擠的人沮喪,那麼人們難道不知道,它使得寵的人變得笨拙無能嗎?難道人們不知道,任何事業一旦脫離了自由競爭,便將付出更為昂貴的代階,而且辦得更糟嗎? 當人們把某種職務作為特權交給公民中一個特殊等級時,是否注意到,需要發給薪金的對象不僅是那個擔任公職者,而且還有這同一等級中全部未任職者,還有任職者和未任職者的家屬的全體成員?人們是否注意到,這類事情在我們這裡卑鄙地通行無阻,出現在古代埃及歷史和印度遊記中卻使我們覺得可鄙而且可恥?……讓我們暫且不去論述這類問題,或澄清這類問題,以免延誤我們論述的進展。 這裡只需讓人們領會:特權階級有益於公共事業的說法只不過是一種幻想;沒育特權階級,第三等級同樣完成公共事業中全部艱難的任務;沒有特權階級、高級職務將被更出色的人所承擔;這些職務理所當然地應該是對公認的才幹和勞績的獎勵和酬謝:如果說特權階級已經竊取了所有名利雙收的職位,那麼這既是對全體公民極可憎的不公道,也是對公共事務的背叛。 因此,誰敢說第三等級自身不具備組成整個國家的一切必要條件?第三等級猶如一個強壯有力的人,他的一隻臂膀還被綁在鎖鏈上。如果除掉特權等級,國家不會少些什麼,反而會多些什麼。因此,第三等級現在是什麼?是一切,是被束縛被壓迫的一切。沒有特權等級,第三等級將會是什麼?是一切,是自由的欣欣向榮的一切。沒有第三等級,將一事無事,沒有特權等級,一切將更為順利。我們已經證明,特權等級不但遠不能為國家造福,反而只會削弱國家,危害國家;但這還不夠,還必須證明,貴族階級根本不在社會組織之內;它儘管對國家是一種負擔,但不會成為國家的一個組成部分。 首先,在國家的一切基本成員中,不可能找到或安置貴族這個等級。我知道,為數眾多的人,由於身有殘疾、能力低下、懶惰成性或傷風壞俗而不能參加社會勞動。在常規之外,總有例外和弊端,在一個幅員遼闊的帝國內尤其如此。不過我們至少會同意,這種弊端越少,國家就越被視為治理有方。治理最壞的要數這樣一種國家,在那裡人人都在忙碌,而在公民中卻有整整一個階級,不只是孤立的個人,以無所事事為榮,他們消費的是產品中的精華,卻從未在生產上出過一點力。由於其浪蕩,這樣一個階級對於國家肯定是異己的。 貴族等級享有民事的和公共的特權,所以在我們中間同樣是異己的。 國家是什麼?是生活在一部普通法之下並由同一個立法機構代表的人們的聯合體。 貴族等級享有特權、優免,乃至同廣大公民的權利截然分開的種種權利,這難道不是再確鑿無誤不過的嗎?貴族等級由此而脫離了普通等級和普通法。因此,貴族等級的公民權利已經使他們成為一個大國中的一群獨特的人。這是真正的國中之國。 至於他們的政治權利,他們同樣單獨行使。他們擁有自己的代表,這些代表不受其他等級人民的委託。他們的全體代表單獨集會;當他們和普通公民的代表在同一大廳中開會時,他們的代表權在本質上同樣是與眾不同和分離的:由於他們的使命不是由人民所委託,由於他們的目的不是保衛普遍利益,而是保衛特殊利益,所以他們的原則和目的和國民是格格不入的。 因此凡屬於國家的一切,第三等級都包羅無遺;而一切並非第三等級的東西,便不能看作是屬於國家的。第三等級是什麼?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