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特權 第三等級是什麼? · 論特權

有人說過,對於獲得特權的人來說,特權是優免,而對其他人來說則是喪氣。如果此話不錯,那就得承認特權的發明乃是一種可悲的發明。讓我們設想一個組織得盡善盡美,無比幸福的社會;要徹底搞亂這個社會,只要將優免給予一些人而使其他人喪氣就足夠了,這點不是很明顯嗎? 我想就其起源、本質和作用對特權作一番考察。這樣分項考察固然很有條理,但會迫使我一次又一次地重複同樣的思想。考察其起源會使我陷入一場有關事實根據的討論,即一場無休止的爭論;因為,只要費盡心機,在許多現象中去尋找,有什麼事實找不到呢?如若大家願意的話,我寧願假設特權的起源是純而又純的。特權的擁護者,亦即幾乎所有從中得利的人,也不會有更多的企求了。 無論何種特權,其目的自然都在於免受法律的管束,或賦予法律所未禁止的某種事物以專屬權利。不受普通法約束便構成特權,只有憑藉上述兩種方式之一,才能擺脫普通法的管束。下面我們將從這兩方面,對一切特權一併加以考察。 我們首先要問,什麼是法律的目的。無疑是在於防止某人的自由或財產受到損害。人們不是因喜歡制訂法律而制訂法律。那些只收妨礙公民自由之效的法律,是與一切團體的主旨背道而馳的;必須毫不遲疑地將它們廢除。 不得損害他人,這是一條母法,所有其他法律均當由此產生。立法者為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正是將這一偉大的自然法分門別類地具體變成各種實施條文的;所有的人為法即由此而來。能夠阻止人們損害他人的法律是好法律:既不能直接地又不能間接地服務於這個目的的法律必定是壞法律;因為它們妨礙自由,並與真正良好的法律相對立。 由於長期的精神奴役,種種最可悲的偏見得以乘虛而入。人民幾乎真誠地相信,他們只有權做法律明文規定的事。他們好象完全不知道,自由先於一切社會,先於所有立法者而存在;也不知道人們之所以結為群體,只是為了使他們的權利免遭惡人的算計,並在這種安全的保護下,致力於更廣泛地、更有力地發展他們的精神素質和身體素質,以便得到更豐富的生活享受。所以設置立法者的目的,不是為著給予我們權利,而是為著保護我們的權利。如果立法者限制我們的自由,那只能是針對可能危害社會的行為,因此,凡法律未予禁止的,均屬公民自由的範圍。 我們藉助於這些基本原理便能對特權作出判斷。那些以免受法律管束為目的的特權是站不住腳的;我們已指出,所有法律都直接或間接地說:不得損害他人;而對特權者似乎是說:允許你們損害他人。沒有任何權力機構得以做出這樣的特許。如果法律是好的,人人都應遵受;如果法律是壞的,那就必須將它廢除,因為它是對自由的侵害。 同樣地,任何人也不應對法律未予禁止的事物擁有獨一無二的特權;否則就是奪走公民們的一部分自由。我們亦已指出,凡法律未予禁止的都在公民自由的範圍之內,都是屬於大家的。讓某一個人對屬於大家的東西擁有獨一無二的特權,這等於為了某一個人而損害大家。這種作法既表現了不公正的思想,又表現了最荒誕悖理的思想。 因此,按照事物性質來說,所有特權都是不公正的,令人憎惡的,與整個政治社會的最高目的背道而馳。 榮譽特權也不得作為例外而不被一律禁止,因為它們具有我們剛才指出的特點之一,即對法律未予禁止的事物擁有獨一無二的權利;更不必說,在榮譽特權的偽善名義下,幾乎沒有任何一種金錢上的好處是榮譽特權不打算侵占的。但是,由於甚至在清醒的人當中,也有若干人公然支持這類特權,或至少要求對之寬容,因而仔細考察這類榮譽特權是否真的比其他特權較可原諒,這是有好處的。 至於我,我直率地說,我覺得它們是又一種邪惡,這種邪惡在我看來甚於所有的邪惡。原因在於它們有腐蝕公民這個大集團的危險,而腐蝕人們當然不是一種小小的壞事。很難設想,人們怎麼能夠同意為使三十萬人得到可笑的榮譽而願意這樣侮辱二千五百七十萬人。這裡絕無任何符合普遍利益的東西。 給予某些人以榮譽特權,最過硬的理由無非是這些人曾經大大效勞於祖國,也就是效勞於國民,而國民無非就是全體公民。好吧!對有功於軀體的肢體給予獎勵;但千萬不要荒謬愚蠢到用抬高肢體去壓低軀體。公民群眾永遠是人們為之效力的主體。從任何意義上說,難道能夠僅僅因為效力者曾為群眾服務應得到報酬而犧牲主體嗎? 如此令人吃驚的矛盾本應普遍地為人們所感到。事實遠非如此:我們的發現可能顯得很新穎,至少非常奇特。這就是,在這個問題上,在我們中間存在一種根深蒂固的迷信,它排斥理性,甚至容不得懷疑。某些未開化的民族以可笑的畸形為美,並將畸形作為自然美加以崇敬。在極北的諸民族中,人們愚蠢地濫加崇敬的,正是一些更為畸形的政治贅疣,由於它們汲幹了社會機體而尤為有害。但是迷信一旦消失,被它毀壞的機體便以其全副力量及其自然美重新出現。 什麼!有人說道,難道你不願承認為國家所作的功績嗎?請原諒,但是我不能把任何不公正或使人墮落的東西當作國家給予的酬報;因為不應該以損害一個人來酬報另一個人。讓我們切勿把特權與酬報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東西混為一談。 你們說的是平常的勞務嗎?報償這類勞務的有普通的薪水或同樣性質的賞賜。是由於完成一項重大任務或建立一項卓著的功績嗎?那就請根據應予酬報者的才幹,給予迅速的晉升或顯要的職務。最後,倘若必要,不妨增加年金,但是這種情況應該為數極少,並且只能用於年邁、傷殘等具體情況而不能用任何其他手段給以足夠報償的時候。 你們說,這還不夠;我們還需要顯赫的榮耀;我們要確保得到公眾的尊重和敬意…… 在這方面,我可以用簡單常識來回答你們:真正的榮耀存在於你們為祖國和人類所作的貢獻之中,公眾的尊重和敬意不會不給予建立了這類功績的人。 放手讓公眾自願地去表示他們的敬意吧。當你們根據你們的哲理把這種尊敬看作精神貨幣,看作一種效果顯著的力大無窮的精神貨幣時,你們是對的;但如果你們要讓君主擅自分發這種精神貨幣,那麼你們就很不清醒了。這是公眾的財產;是他們最後的財產;但是大自然比你們更懂哲理,它把敬意這種感情僅僅與人民的感激之情相聯繫。因為祖國存在於,而且只存在於人民之中,那裡才是真正的需要;這些神聖的需要雖為政府所輕視,但卻永遠為品德與天才所崇敬。啊!讓自然的獎勵從國民的懷中自由地流淌以償還它的債務吧。絲毫也不要干擾在偉人為人民所做的貢獻與人民對偉人表示的敬意之間的這一崇高的交流。只要是產生於這些天然的、自由的關係,這種敬意的表示便是純潔的,真誠的,它將帶來幸福與品德。但是,如果宮廷控制了它,就會腐蝕它,就會失掉它。公眾的尊敬就要迷失在被陰謀、恩寵或罪惡的同謀所毒化的溝渠中。品德與才華得不到酬報,而相反的,各式各樣斑駁陸離的標記與勳章則強使人們對於平庸、卑鄙與邪惡表示尊重與敬意;結果,種種榮耀窒息了真正的榮譽,而使人們的心靈墮落。 但是我很希望你們這些品德高尚的人千萬不要混淆值得報答的人與必須懲罰的人;至少應該同意,假如擁有你們已給予榮耀的那個人竟然墮落了,那麼,這種榮耀只能使一個卑鄙的人,也許是一個祖國的敵人受到尊敬。這樣一來,你們就把公眾敬意的一部分割讓給他而無法挽回。 相反,來自人民的尊敬必然是自願的,一旦享有者不配受到尊敬時,便立即收回。 這才是與品德高尚的公民的靈魂永遠相稱的唯一獎品;能鼓勵高尚的行為,而不是激起人們追求虛榮和驕傲的唯一獎品;不憑權術和卑鄙伎倆便可追求並獲得的唯一獎品。 再說一遍,讓公民們根據他們的感情來給予榮譽,讓他們盡情地抒發這種令人愉快和鼓舞的感情,他們好象出於靈感而知道如何表達這種感情,而那時你們將會知道,在所有精力充沛的人們的自由競爭中,在從事各類善行的重重努力中,公共的敬崇這一偉大原動力對於社會的進步應該產生些什麼結果。 但是,你們因懶惰和驕傲而更遷就特權。我看到,你們不是要求由你們的同胞來褒揚,而是力求使自己有別於你們的同胞。如果確實如此,你們既不配受褒揚,也不配突出於同胞,當人們論功行賞時,你們就不再是考慮的對象了。 以上是對榮譽特權的一般看法,現在讓我們考察它們的作用,既考察對公共利益的作用,也考察對擁有特權者本身利益的作用。 當君主賦予一個公民以特權者的特徵,從這時起,他便把這個公民的心靈引向一種個人利益,並且或多或少地使它對公共利益不再關心。對他來說,祖國的概念縮小了;祖國的概念只局限於接納他的那個社會等級。他的一切努力,從前卓有成效地用來為全民事業服務,現在將轉過來反對全民事業了。人們本想鼓勵他做得更好,結果卻使他墮落。 於是在他的心靈中產生了一種高人一等的要求,一種貪得無厭的統治欲望。這種欲望不幸與人類體質極為相似,乃是一種真正的反社會病;無人不曾千百次地感受到這種欲望的存在,如果說這種欲望因其本質而始終是有害的,那麼,請大家判斷一下,當它受到輿論和法律大力支持時,將造成什麼樣的破壞。 讓我們探究一下一個特權者的各種新情緒。他自以為和他同類的人形成了一個獨立的等級,形成一個民族中的選民。他認為他首先對他的社會等級中的人負有義務;即使他繼續關心其他人,這些人也不再是自己人,事實上不過是外人而已;再也不是他曾是其肢體的那個軀體,而只是老百姓,在他的言語及心靈中瞬即成為不值一文的人們,一個生來專為伺候人的階級,而他則相反,生來就是為了治人,為了享受。是的,特權者確確實實竟然自視為另一類人。①這種看法乍看言過其實,並且似乎和特權概念相去甚遠,然而卻不知不覺地變成了特權的自然結果,最終在人們的頭腦中確立下來。我就此問問每一個坦率、誠實的特權者,因為這樣的人無疑是存在的:當他看到在他身旁有一個小民百姓,此人來此並非求人給予庇護,這位特權者最為經常的、不由自主的動作,難道不就是厭惡,不就是以最無關緊要的藉口,用傷人的話語或輕蔑的姿態,隨時準備脫身嗎? 虛假的個人優越感對於特權者是如此珍貴,以至要把它擴大到他們與其他公民的一切關係中去。他們生來絕不與人混雜,與人平起平坐,與人共處,等等,等等。與人爭執,錯誤時顯得理虧,這本質上是丟臉;即使有理,也是有失身份,等等,等等…… 但尤其必須看到在遙遠的鄉村,在古老的城堡中,這種感情怎樣從目空一切、遊手好閒中滋生、膨脹。正是在那裡,特權者互相尊重,知道一個高貴的人的全部價值,並任性地蔑視他人!正是在那裡,人們真誠地撫愛和崇拜他們高貴的尊嚴,儘管維護這類迷信的一切努力都不能使如此可笑的謬誤具有最低程度的真實性,這無關緊要,特權者對此一往情深,堅信不疑,猶如比雷埃夫斯的瘋子相信他的幻想一樣。② 虛榮對於常人說來是個人的孤芳自賞,在這裡卻迅速轉變為不可遏制的集體精神。 特權者若是從他所蔑視的那個階級遇到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不快,首先他發怒;他感到權利受到了傷害;他認為他的利益、他的財產也受到了傷害;他隨即煽風點火,挑動所有他的特權同夥,最終組成一個可怕的聯盟,這個聯盟準備不惜一切來維護然後擴大他的可憎的權利。 政治秩序就是這樣被顛倒了,只露出一個令人厭惡的貴族制。 然而,有人會說,在社會上人們對非特權階級是以禮相待的,如同對其他人一樣。第一個注意到法國人彬彬有禮的並不是我。法國的特權者講禮貌,並非因為他們要以禮侍人,而是因為他們認為對自己有義務講禮貌。他們所尊重的並不是別人的權利,而是他們自己,他們的尊嚴。他們決不願在舉止上混同於所謂的下等人。我有何可說呢?他們擔心的是,受到他們禮遇的人會把他們當作和自己一樣的非特權者。 ……我們要提防被這些裝腔作勢的欺人外表所迷惑;要頭腦清醒,一眼看穿裡面包藏的貨色,那就是我們所憎惡的那些特權的傲慢的屬性。 為了解釋人們何以如此熾烈地渴求獲得特權,大家也許會想,至少一種犧牲公共幸福而有利於特權階級的個人幸福已經形成,構成這種個人幸福的是一種優越地位的誘人魅力,享有這種優越地位的人為數極少,嚮往它的人為數眾多,而其餘的人迫於無奈便以種種嫉妒或仇恨的手段進行報復。 大家難道忘記了,大自然從不強迫人們接受軟弱無力或形同虛設的法律,它決定只以平等為原則賜人以幸福?大家難道竟不知道,拿虛榮來換取構成真正幸福的大量自然感情的交易,是一項不可靠的交易嗎? 讓我們聽聽我們在這方面的親身經歷,看看所有大特權者、達官們的經歷,在外省,他們因其等級而盡享所有優越地位帶來的所謂魅力。這種優越地位為他們造福無窮;然而他們卻自感孤獨,百無聊賴使他們的心靈疲憊,並剝奪了自然的權利。請看,他們懷著那股急不可耐的熱情回到首都來尋找地位相等的人,在虛榮的土地上不斷播下種子,而人們能在那裡收穫的卻只是些傲慢的荊棘和煩惱的罌粟,這豈不荒唐之極嗎? 我們決不能把僅僅意味著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那種法律上的優越地位,與荒謬空幻的、由特權所造成的優越地位混為一談。法律上的優越地位是真實的,是必要的。它並未使一些人驕傲,使另一些人羞辱,這是職務上的優越地位,而非個人的優越地位;然而。既然連這種職務上的優越地位也不能補償平等帶來的甜蜜,那麼對普通特權者所沉湎於其中的幻想又當作何感想? 啊!要是人們願意了解自己的利益所在,要是他們懂得為自己的幸福有所作為,那該有多好!如果他們同意睜眼看一看,這種殘酷的輕率如何使他們長期以來蔑視自由公民的權利,去追求空虛的奴役特權,他們就會迫不及待地公開放棄他們從小就受其薰陶的大量的虛榮!就會對那類與專制制度結合得如此緊密的事物秩序失去信任!公民權利包括一切;特權損害一切,而且絲毫也不能補償。 到現在為止,我把所有特權混在一起,沒有區分世襲的特權與人們自己取得的特權;這並不是說,它們在社會中同樣有害,同樣危險。如果惡事與荒謬有先後次序的話,毫無疑問,世襲特權應該居首位,我不屑於費腦筋去證實一個如此明顯的真理。把特權變成一種可以世代相傳的財產,這就等於把為賦予特權強辯的那些微不足道的藉口也拋在一邊了;這無異於丟棄一切原則,一切理性。 還有其他一些見解可以進一步揭示特權的惡劣作用。讓我們首先注意一個普遍的真理:這就是,一個錯誤的概念只需用個人利益加以充實,並以若干世紀的先例加以證明,便可迷惑一切理智。不知不覺地,從偏見到偏見,終於形成了一整套極端反理性的說教,而令人無比厭惡的是,人民由來已久的盲目輕信從未動搖。 因此,我們看到,在國民甚至還不曾想到提出抗議的情況下,在我們眼皮底下出現了眾多的特權者,他們帶著宗教般的信仰,宣揚他們僅憑出身便有權獲得榮譽,僅因生存便有權享受人民奉獻中的一份。 實際上,特權者認為把自己看作是另一類人還不夠;他們竟然謙虛地而且幾乎是真誠地認為,他們自己和他們的後裔都是人民的需要,而不是公職人員;以這樣的身份,他們就好象是受公眾委託的全體代表,不管他們來自哪個階級。正由於形成了一個特權集團,他們才自以為對生活在君主制下的任何社會都是不可或缺的。在同政府首腦或同君主本人講話時,他們就以王位的支持者和國王的天然捍衛者的身份出現,反對人民;反之,在同國民講話時,他們就一變而為人民的真正保衛者,仿佛人民沒有他們,就會馬上被專制制度碾得粉碎。 政府只要稍微明智一點,便會看到,一個社會只需要在法律保護下生活著與行動著的公民,以及一種負責照管和保護的監護權威。我們說過,唯一必要的等級制度建立在那些代行主權的人們之間;正是在這裡,人們才需要將權力分成等級;正是在這裡,才存在真正的上下級關係,因為國家機器只有藉助這種聯繫方能運轉。 除此之外,只存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公民,他們全是從屬的,但並不是這一些人從屬於那一些人,因為這將是無用的僕從關係,而是從屬於那個保護他們、捍衛他們、並為他們仲裁等等的權威。擁有大宗財產的人並不比靠薄薪度日的人高一頭。如果說富人繳納的捐稅較多,那是因為他們要求保護的財產較多。但是窮人的銅子難道就不那麼珍貴,他們的權利難道就不那麼值得尊重嗎?他們的安全就不應受到至少是同樣的保護嗎? 正是通過混淆這些簡單的概念,特權階級侈談什麼必須建立隸屬關係。有人想用武士精神來評論民事關係,結果把國家僅視若一個龐大的兵營。在一本新出的小冊子裡,有人竟敢把軍官與士兵比作特權者與非特權者!武士精神與僧侶精神有密切關係,如果你們徵詢有僧侶精神的人,他也會回答:要使一個國家秩序井然,只有將它置於統治著無數受難者的那些規章之下才行。僧侶精神以一種不太卑鄙的名義,在我們中間享有比人們想像的更多的聲譽。 只有那些對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真實關係一無所知的人才抱有這些觀點。無論一個什麼樣的公民,他若不是受託行使權力的人,除了致力於改善自己的命運,享受自己的權利而不損害他人的權利,也就是說不違反法律,還有別的事情要做。公民對公民的一切關係都是自由關係。一個人貢獻他的時間或商品,另一個人用他的金錢與之交換;這裡絲毫不存在隸屬關係,而叢一種持續的交換……若是在你們狹隘的政治中,你們分出一個公民集團,把它置於政府和人民之間,要麼這個集團分擔起政府的職能,那樣,它便將不是我們所說的特權階級;要麼它不承擔公共權力的基本職能,那樣就請向我解釋一下,這個中間集團如果不是一個不相干的、有害的集團還能是什麼?因為這個中間集團不是在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直接關係中作梗,就是對國家機器的各個部門施加壓力,就是因其迥然不同於公民大集體,而變成社會的又一個負擔。 公民的各個階級均有其職能,均有其特殊的工作種類,這些職能和工作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總運動。假如其中有一個階級企圖擺脫這種普遍規律,人們便可清楚地看到,這個階級個滿足於無所作為,而且必然要成為別人的負擔。 社會的兩大動力,一是金錢,一是榮譽。社會得以維持正是由於人們既需要這種動力,也需要那種動力,在一個懂得良好風尚的價值的國家裡,不能讓人感到需要其中的一個而不需要另一個。每一種行業都要考慮公眾的評價,而要求得到公眾的好評乃是對酷嗜財富的一種必要約束。必須考察在特權階級中,這兩種感情是如何必然變化的。 榮譽對特權階級來說,是有保證的;這乃是這個階級的必然的附屬物。對其他公民來說,讓榮譽作為善良行為的獎勵,這樣很好。至於特權階級,他們只要生下來便享有榮譽。他們不感到有必要去贏得榮譽,所以,凡是能博得榮譽的事,他們一開始就可以不屑去做。 至於金錢,特權階級確實應該強烈地感到有此需要。他們甚至比別人更傾向於放縱這種強烈的貪得欲望,因為他們的優越地位帶來的偏見不斷地慫恿他們揮金如土,而且因為當他們放縱貪得的欲望時,不必象其他人那樣顧慮失去任何榮譽、任何尊敬。 但是有一種奇怪的矛盾,一方面,等級偏見不斷地促使特權者揮霍自己的財富,另一方面,等級偏見又絕對地禁止他們依靠幾乎一切正當途徑來恢復財富。 既然特權者比別人更為貪財,那麼他們還能用什麼別的辦法來滿足這種貪慾呢?不外乎陰謀與乞討。這兩種行當變成了這個公民階級的特殊行業。由於只操此業,所以他們精通此道;凡是這兩種才幹能獲得碩果的地方,他們便廁身其中,排除來自非特權等級的一切競爭。 他們充斥宮廷,包圍大臣,獨占所有的恩賜,所有的年金,所有的帶薪職稱。陰謀把目光普遍地投向教會、司法界和軍界。它瞥見了一筆可觀的收入,或是一種可撈到這筆收入的權力,這種權力與無數的職位相聯,而過不多久,它終於把這些職位看成金錢職務,設置這些職位不是為了完成應由才幹之士來完成的職能,而是為了確保與特權家族相符的境況。 他們並不因自己的陰謀伎倆嫻熟老練而高枕無憂;由於他們擔心,在某些短暫的時刻,大臣會因想到公眾利益而一時清醒,所以他們及時利用某些行政官員的無能或背叛;他們終於通過一些手續完備的法令或一套相當於專屬法的行政制度,使他們的壟斷得到了認可。 這樣就使政府屈從於那些對整個國家經濟破壞性最大的原則。儘管國家經濟要求在各方面都任用最能幹、最便宜的公僕:而壟斷卻強行選擇最昂貴因而最低能的公僕,因為壟斷的明顯作用在於制止那些在自由競爭中本來能夠顯示才能的人有所發展。 特權階級的乞討對於公共事務妨害較少。這是一種貪食的樹枝,它盡其可能地吸取液汁,不過至少它不打算取代有用的主幹。象一切乞討一樣,它也是伸出手去,竭力激起惻隱之心,從而無償地取得施捨;只是樣子不那麼卑躬曲膝,必要時,不象是在乞求布施,而象是在命令人家完成一種義務。 此外,對輿論來講,只要這裡所說的陰謀與乞討專用於特權階級,那麼它們便成為可敬的,而且果真得到了尊敬;人們愛聽他們大肆吹噓自己在這類事情上的成功,他們所激起的是羨慕和競爭心,從來不是蔑視。 這類乞討主要施用於宮廷,在那裡最有勢力而且最富有的人們從乞討中得到最先最大的好處。 從宮廷開始,這種富有成果的榜樣一直影響到外省的窮鄉僻壤,使那種遊手好閒地靠損害公眾為生的體面願望活躍起來。 問題並不在於特權等級已經是王國中無人匹敵的首富;也不在於幾乎所有的土地和財富都屬這個階級的成員;而是揮金如土的嗜好、揮霍無度的樂趣遠遠超過了他們的支付能力。 有人一聽說貧困一詞與特權者一詞連結在一起,就發出一種憤怒的叫喊。一個特權者竟無力維護自己的榮譽、自己的尊嚴,實在是民族的恥辱,必須趕緊補救這種國家的混亂;儘管人們沒有為此而明確要求額外徵收捐稅,但很顯然,國庫的一切支出不可能有別的來源。 行政機構由特權者組成,這不是沒有作用的。行政機構以父親般的慈愛照管著特權者的全部利益。這裡有富麗堂皇的,據說是為全歐洲所誇耀的學校設施,給男女貧寒特權者以教育。雖然機遇顯得比你們的制度更聰明,寧願把迫於生計的人引導到靠勞動來謀生這條普遍規律中去,然而卻是枉然。你們把這種良好秩序的重建只看作是命運作祟,你們嚴加提防,不讓你們的學生養成從事一種普通的藉以為生的職業習慣。 在你們美妙的計劃中,你們竟然啟迪學生,要他們為自幼就成為公民的負擔而感到自豪,仿佛在任何情況下,需要施捨會比不需要施捨更加光榮! 他們欣然同意接受你們的慈愛的第一個保證,為此,你們用資助、津貼、勳章緩帶來酬謝他們。 年輕的特權者一過童年便有了社會地位和薪俸;而有人竟然還抱怨薪俸微薄!可是看看那些同齡的非特權者吧,他們只能從事那些必須有才能而且經過學習才能勝任的職業;看看他們在僥倖地得到機會用自己的勞動維持生計之前,縱然從事十分繁重的勞動,有誰能不長期依靠父母的大量補貼! 所有的大門都對特權者的要求敞開著。他們只需露露面,人人都以關心他們的晉升為榮。人們熱情地照管著他們的事務,他們的財富。國家本身,即國家機關,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協助安排家庭,商訂婚姻,置辦家產,等等,等等。 受惠較少的特權者到處都可以找到豐富的財源。為男男女女設置的大量神職、一些掛名的或目的不正而且有危險性的軍階,為他們提供薪俸、外快、津貼,而勳章總是少不了的。而且,我們父輩的過錯仿佛還不夠,從某個時期以來,人們滿懷熱情張羅著把這些數目已經相當可觀的無功之祿再增加一些。 若以為特權乞討者不屑於那些不起眼的機會或微薄的賑濟。那就錯了。國王用於恩施的資金大部分被他們吸走了;用不著等到真正忍飢挨餓,只要他們的虛榮心得不到滿足就可以在特權等級中喊窮了。因而,所有公民階級的真正的貧窮都是為滿足各種虛榮心的需要而造成的。 那些保留地方三級會議的地區長期以來負責給貧困的特權階級發放津貼。各地方政府已在步此高貴的後塵,而三個等級在一起(因為它們還僅由特權者組成),懷著崇敬的讚賞之情,傾聽所有能解救貧窮的特權階級的各種意見。地方行政長官為此目的已弄到了專款:他們成功的手段之一就是對貧窮的特權階級倍加關懷;最後,在著作中,在講壇上,在科學院的演說中,在人們交談中,如果你想立即引起你的所有讀者和聽眾的興趣,你只需談論貧窮的特權階級就夠了。看到這種普遍的精神傾向,以及無所不能的迷信替賑濟貧窮特權者安排的那些數不清的手段,我不明白為什麼人們還不在教堂的大門處,為貧窮的特權階級增設——倘若現在還沒有的話——一個慈善箱。 這裡還必須提到一種交易,它是特權階級取之不竭的財源。這種交易一方面建立在對門第的迷信上,另一方面則建立在對財富的貪婪上。我說的是被人們大膽地稱為門戶不當的婚姻這件事,這種叫法未能使那些愚蠢的公民卻步,不再花費巨資去買辱罵。一旦平民等級的某一個人憑仗勞動與勤奮積累起一份讓人眼紅的財富;一旦稅務局的代理人,以較為輕易的手段,終於積蓄下各種財寶,所有這些財富立即為那些特權者所覬覦。看來我們不幸的百姓註定要為著特權階級而無止無休地勞作,自己卻日益貧窮。 農業、製造業、商業,以及所有手藝行業,為了維持、擴展,並為了國家的繁榮昌盛,都要求分享由它們出力積累起來的巨額資金,但是毫無結果;特權者吞下了錢,也吞下了人;而這一切都有去無回地奉獻給不事生產的特權者了。 特權的內容是無窮盡的,正象力圖維持特權的種種偏見一樣多。但是讓我們放下這個話題,停止發表由這個問題引起的意見吧。總有一天,我們那些憤怒的子孫們讀到我們的歷史時,將會驚得目瞪口呆,並將以最難想像的痴狂,給這段歷史以應得的描述。 我們在青年時代,看到一些文人以勇於攻擊那些有權有勢而對人類又有害的主張而引人矚目。今天,他們在言辭和著作中滿足於重複那些過時的論斷,繼續反對那些不復存在的偏見,特權的偏見也許是出現在人世的最危險的偏見;它與社會組織結合得更緊密;它腐蝕社會組織更深;忙於維護它的熱心人更多。激起真正愛國者的熱情而使文人雅士熱情減退的原因正在這裡。 注釋 ①由於我不願被人指責為言過其實,請在文章末尾讀一下我從一六一四年三級會議的貴族等級會議記錄中摘引的一個真實而奇特的片斷。——原注。 一六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三級會議貴族會議記錄摘錄:「在受到召見的時候,德·色內賽先生(德·色內賽男爵當時是貴族等級的主席——譯者按)對國王這樣說道: 陛下: 「我們國王們的仁慈經常賜給貴族這種自由,那就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可求助於國王,由於身份高貴,他們與國王十分接近,他們一向是國王的事業的主要執行者。 「我從不曾向陛下陳述古代所告知我們的一切:出身已將種種優越賦予貴族等級,並且使之與所有其餘百姓迥然不同,因此,它從不容忍將它與其餘百姓作任何對比。陛下,我可以在此演說中詳加闡述;但是一個如此明顯的真理除了眾所周知的東西外,無需更為確實可靠的證據……;況且我是在國王面前講話:我們希望看到,國王關心保護我們分享的他的光榮,不亞於我們關心求得他的恩准分享他的光榮。我們殊為遺憾的是一個不尋常的新奇事使我們開口訴怨,而不是謙卑地陳述我們為之集會的要求。 「陛下,您恩准召開您的王國的三個等級的會議,這三個等級彼此分離,各自擔任不同的職務,擁有不同的身份。為上帝服務和管理靈魂的教會在三個等級中居於首位;我們尊教士和神甫為父輩和為我們求得上帝寬恕的調停人。 「陛下,在三個等級中貴族居第二位。他們是您的聖明的左膀右臂,您的王冠的支柱和國家戰無不勝的武力。 「在國王們祥瑞的佑護和英勇的指揮下,以他們的鮮血為代價,並且由於動用了他們百戰百勝的軍隊,公共安定才得以建立,由於國王們歷盡艱辛,第三等級才得以享受和平給他們帶來的舒適和方便。 「陛下,在三級會議中居於末位的這個等級是一個由城市與鄉村的百姓構成的等級,鄉村裡的百姓幾乎都是前兩個等級的附庸和裁判對象;城市裡的百姓則是市民、商人,手工業者和若干官吏。正是這些人不接受他們的地位,而且置各種義務於腦後,不經過他們所代表的那些人的同意,竟然想同我們平起平坐。 「陛下,向您說那些我們再次遭到侮辱的話,我感到羞愧。他們將您的國家比作一個由三兄弟組成的家庭。他們說,教士等級是老大,我們這個等級是老二,而他們是小三。 「倘若這話是確鑿的,那麼我們的地位可憐到了何等地步啊!自遠古以來難以勝數的功苦,世代相傳給貴族的不辭辛苦、忠心耿耿而獲得的不計其數的榮譽與爵位,今又何在?他們不僅沒有提高貴族的地位,反倒使之大大降低,以至混同於那種最狹小的人群中的平民,這就是所謂博愛社會。而且,他們不以互稱兄弟為滿足,又將國家的復興歸功於自己,正如法蘭西所知,他們從未為國家的復興作出任何貢獻,任人皆知他們絕不能與我們相比,如此毫無根據的攻擊實在難以容忍。 「陛下,請您聖斷,並且通過一個充滿正義的宣言,叫他們履行自己的義務,叫他們承認我們的地位,承認存在的差別。陛下,我們謙卑地以法蘭西全體貴族的名義懇求您這樣做,因為我們在此正是貴族的代表,以便在保留他們的種種優越地位的條件下,貴族能如慣常那樣,以他們的榮譽和生命為國王陛下效勞。」 「你們不感到你們生活在何等受人輕視之中嗎?假使可能,他們就奪去你們的此生。因為你們呼吸,因為你們發言,因為他們憎恨人類的形象。」 李維:《羅馬史》,第4卷,第56章 ②二至三世紀時義大利作家埃利安的《故事匯編》中人物。其真名為特拉西洛斯。他把所有駛入比雷埃夫斯港的船隻均視為己有,並登記造冊,當他看到這些船隻再度安全抵達時便感到最大的歡樂。後來作家們便喻之為比雷埃夫斯的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