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 作者附註
作者附註
〔一〕(第52頁)——據希羅多德所述,偽斯麥爾第斯被殺後,波斯的七位解放者集會討論他們的國家應當採取哪一種政體。奧達奈斯堅決主張應當建立共和國。這種意見,出自一位總督口裡,是很令人驚奇的,因為除了他本人對於權勢可能有所希冀外,一般顯貴害怕強使他們尊重人民的那種政府,比害怕死亡還怕得厲害。正如我們所想的那樣:奧達奈斯的意見並沒有被採納。當他看到人們將要選舉君主的時候,他既不願服從,也不願命令,於是他甘願把自己對於王位的權利讓與其他競爭者,他所要求的全部報償,只是他本人和他的子孫能夠做自由自主的人。這一要求獲得了允准。雖然希羅多德沒有明白指出對這種特權所加的限制,但我們應當設想必然會有一定的限制。不然的話,奧達奈斯既無須服從任何法律,又無須對任何人負責,他在國家中會成為最有權力的人,甚至比國王還更有權力。但是在此情形下,一個能夠滿足於這樣一種特權的人,幾乎是不可能濫用這種特權的。事實上,無論是賢明的奧達奈斯,無論是他的任何一個後裔,都沒有利用這種特權在王國里造成任何紛亂。
〔二〕(第62頁)——從一開始寫這篇論文的時候起,我就懷著信心,以哲學家們所推崇的權威學說之一為依據,因為這些學說是出自只有哲學家們才能夠發現和感覺到的堅實而崇高的理性。
「無論我們對於認識自己是怎樣關心,我不知是否我們對於身外的一切事物反而認識得更為清楚。自然賦予我們一些專為自我保存之用的器官,我們卻只用它們來接受外部的印象;我們只想向外擴展自己,並只想生存於自身之外。我們過度地致力於增加我們感覺的功用和擴大我們存在的外部範圍,卻很少運用內部感覺。但是只有這種感覺才能使我們返還到我們自己的真正尺度,使我們和身外的一切事物分開。如果我們願意認識自己,正應該運用這種內部感覺,這是我們能夠用來判斷自己的唯一感覺。但是怎樣使這種感覺活動起來並且有全部的活動範圍呢?怎樣使我們的靈魂——內部感覺即存在於靈魂之中——擺脫我們精神上的一切錯覺呢?我們已經失掉了使用靈魂的習慣。在我們的各種肉體感覺的騷動中,我們的靈魂已處於停滯狀態,它被我們情慾的火焰燒枯了,心靈、精神、以及各種感覺都在侵蝕著它。」
〔三〕(第74頁)——從長期使用兩足行走在人體構造上所引起的變化來看;從我們在人類的雙臂和四足獸的前腿之間,至今還能觀察到的相似之點來看;從根據它們的行走方式所能得出的推論來看,會使我們懷疑到底哪一種方式才是我們行走的最自然的方式。所有的兒童最初都是用四足行走,必須有我們作榜樣,再經過我們的教導,他們才能學會站起來。甚至有些野蠻民族,如霍屯督人,對於兒童的照顧非常疏忽,他們聽憑兒童用手著地行走的時期過於長久,以致後來要使兒童站立起來都很困難。安的列斯群島上加拉伊波人的兒童,也是一樣。我們還有各種各樣四足人的例證,我可以引用!」344年在黑森附近發現的一個兒童作例子。他是自小被狼飼養大的。後來他在亨利王宮裡常常說,要是他能夠完全自主的話,他願意回去和狼生活在一起,而不願意和人共同生活。他是那樣地習慣了象野獸一樣地行走,以致必須給他栓上幾塊木板才能使他直立起來,才能保持他用兩足站立時的平衡。!」694年在立陶宛森林裡發現的生活在熊中間的那個兒童,也是同樣情形。孔狄亞克先生曾說,那個兒童沒有一點理性的表象,用腳和手一齊著地行走,沒有任何語言,發出完全不象人的聲音。許多年前,被人送到英國皇宮裡去的那個漢諾威的野蠻兒童,為使自己用兩足行走,曾受到極大的艱難和困苦。!」7!」9年,人們在庇里牛斯山中發現的兩個野蠻人,都象四足獸一樣在山裡奔跑。至於說,或許有人提出一種異議,認為上述情況乃是對於有許多用處的雙手舍而不用的原故,除了猴子的實例說明手完全可以作兩種使用外,這種異議只能證明人能夠於天賦的用途以外,更方便地使用他的四肢,而並不能證明自然使人生來就用自然所指示以外的樣子行走。
但是,我認為要主張人是一種兩足
動物
,我們倒還有許多其他更好的理由可說。首先,即使有人能夠指出,人最初的結構可能和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有所不同,而他終於變成了現在的樣子,但這並不足以使我們得出結論說,人必然就是這樣變化過來的。因為,在指出這些變化的可能性之後,至少還須指出這些變化的真實性,然後才能承認這些變化。此外,雖然人的兩臂似乎曾經於必要時供他當腿來使用,這不過是對人是四足動物這一說法唯一有利的觀察,其他許多的觀察則和這個說法相反。主要的是:按人的頭部與軀幹相連的姿勢來說,如果人用四足行走的話,就不會象其他動物那樣,也不會象他自己在直立行走時那樣,使自己的視線與地平線平行,而只能使自己的視線直接注向地面,這對人的自我保存,是頗為不利的。人沒有尾巴,尾巴對於二足行走的動物,是完全沒有用的,但是對於四足獸則很有用,所以沒有一種四足獸是沒有尾巴的。女人乳房的位置對於二足動物的人來說,最適於使
母親
把兒童抱在懷裡,但對於四足獸來說,那樣的位置就太不適宜了。因之,沒有一種四足獸,其乳房的位置是與人相同的。倘若人也用四足行走的話,後軀比前軀要高的多,就必須用膝蓋來爬行,結果會使人成為一個體格不相稱、行走起來極不方便的動物。假如人把手和腳一樣放平,則他的後腿比其他動物的後腿少一個關節,就是連接脛骨和股骨的那個關節;當他只用腳趾著地時(這是他必然要這樣做的),勢必拿他的跗骨來代替其他四足動物的脛骨,那麼他的跗骨就未免太粗,還不用說組成跗骨的那些骨頭數目是那麼多,而且跗骨介在蹠骨和脛骨之間,連接的過於近,致使在這種情況下,人的腿不能具有象四足動物的關節所具有的那種易屈性。前面所舉的兒童的例子,並不能使我們得出什麼結論,因為那些兒童正處在天然體力尚未發達、肢體尚未堅固的年齡。如果那樣的事例就可據為定論的話,我同樣也可以說,狗並不是先天註定能行走的動物,因為在它出生後的幾個星期以內,它只會爬。一些特殊的事實,並不足據以反駁所有人們的普遍習慣;同樣,那些和其他民族沒有任何來往、因而也沒有從其他民族那裡摹仿到什麼東西的民族,其特殊事例也不足據以反駁所有民族的普遍習慣。一個嬰孩在會行走前,被遺棄在森林裡,由野獸餵養著,可能依照餵養者的榜樣,也學它那樣的走法。習慣會使他獲得本非天賦的一些能力;如同手臂殘缺的人,由於熟練的結果,能夠用腳來作我們用手所作的一切事情一樣,那個嬰孩不過是終於學會了把手當作腳來使用罷了。
〔四〕(第75頁)——假如讀者中間有一個浮淺的博物學家,對於我所假定的,土地天然就是肥沃的那種說法提出疑問,我將用下面一段文字回答他:
「由於
植物
從空氣和水裡吸取的養分,比從土地里吸取的養分要多得多,所以當
植物
腐爛的時候,它歸還給土地的東西比它曾從土地里吸取的東西要多一些。此外,由於森林阻止著水蒸氣,因而能引起多量的雨水。這樣,在一片長期被保存下來無人採伐的森林裡,供值物生長的土層,便大大地增厚起來。但是動物歸還於土地的比它們曾從土地里獲得的東西就要少一些,尤其是人們為了生火和其他用途而大量地消耗木柴和其他植物。因此,一個有人居住的地方,可以生長植物的土層,必然會經常在減少,而終於變成象阿拉伯·皮特里亞和東方許多其他地方的土地那樣貧瘠。實際上,東方那些地方是最早有人居住的地方;現在在那裡,只能找到鹽和沙石了。因為植物和動物中的鹽分凝固存留下來,其餘部分都蒸發了。」——見「博物學」中「土地理論的實證」,第七條。
在這一點,我們還可以加上事實的證據,最近幾世紀發現的荒島,幾乎都布滿著大量的樹木和各種植物;而且,歷史也告訴我們,隨著居民的逐漸增多,逐漸開化,就必須砍掉地面上一望無際的森林。在這裡,我還要指出下列三點:第一,如果有一種植物能夠補償由動物所造成的植物質的消耗,根據畢豐先生的論證,那主要就是樹木,樹梢和樹葉比其他植物能聚集和保持更多的水分和水蒸氣。第二,土地被耕耘的程度越深,愈益智巧的居民所消費土地的各種產品越多,土壤的破壞,亦即適於種植之用的物質的喪失,必然也就越發加速。第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樹木的果實,供給動物的養料,比其他植物所能供給的養料更為豐富。我曾親自用同等質量的兩塊土地(一塊上面種栗子樹,另一塊上面種植麥子)作過相互比較的實驗。
〔五〕(第75頁)——在四足獸里,食肉類的動物最普遍的兩個特徵:一是牙齒的形狀,一是腸子的構造。僅以植物為生的動物的牙齒都是平的,如馬、牛、羊、兔;而食肉類的動物的牙齒則是尖的,如貓、犬、狼、狐狸。至於腸子,食植物果實的動物所具有的幾種腸子,例如結腸,是食肉類動物所沒有的。那麼人類既有和食植物果實的動物相似的牙齒和腸子,似乎應該被列入這一類。不但解剖學上的觀察證實了這種意見,就是在古代的典籍中也可以找到贊成這種說法的意見。
聖·哲羅穆說:「據狄撒格在他的『古代希臘』叢書里的記述,在農神治世時代,土地本身就是肥沃的,那時沒有一個人以肉為食,大家都是靠天然生產的果實和菜蔬來生活。」(「對若維尼安教派的答辯」,第2卷)
這個意見,還可以在許多近代旅行家的記載中找到根據。其中弗郎索瓦·柯勒阿指出,被西班牙人遷徙於古巴島、聖多明哥島和其他地方的巴哈馬群島的居民,大部分都因食肉而死亡。由此可以看到我還忽略了很多對於我的說法有利的論據。因為獵捕物差不多是食肉類動物互相爭鬥的唯一目標,而食植物果實的動物在它們相互間,則能長期相安無事地生活著;如果人類也是屬於這一類的話,那麼很明顯,人類在自然狀態中就更易於生存,而脫離這種狀態的需要和機會也就少得多了。
〔六〕(第76頁)——一切需要思考的知識,一切必須通過觀念的聯繫才能獲得和逐漸完善化的知識,似乎是完全超出野蠻人智力之外的。因為野蠻人和他的同類之間缺乏往來,也就是說因為他缺乏便利這種來往所使用的工具,和使這種來往成為必要的種種需要。野蠻人的知識和技巧,只限於跳躍、奔跑、搏鬥、投擲石頭、攀登樹木。但是,他雖然只會這些事情,可是做起來卻比我們強得多,因為對於這些事情,我們沒有和他同樣的需要。並且,由於這些事情完全依賴於本人身體的練習,既不可能彼此相傳,也不可能從這一個人傳到那一個人而有任何進步,所以在這方面,最初的人可能和他最後的一代是完全同樣的靈巧。
旅行家們的記述里,有許多關於未開化和野蠻民族中人們的體力和精力的事例,這些記述也極力稱讚他們的靈巧和敏捷。因為這些事情只要用眼睛就能觀察到,所以我們對於那些現場目擊者在這方面所確認的事例沒有任何理由不加以信任。我可以從我手邊的書籍中隨便引證幾個例子。
考爾邦說:「霍屯督人比住在好望角的歐洲人更諳於捕魚。無論使用魚網、釣鉤或標槍;無論在海灣或在冮河裡,他們都是同樣的靈巧。他們空手摸魚的本領是很熟練的。他們泅水的技巧也是無可比擬的。他們那種特殊的游泳姿態,也頗為驚人:身子直立在水中,兩臂伸出水外,宛如在陸地上行走一樣。在海面動盪最劇烈的時候,波濤如山,他們在上面舞動,隨之起伏,好象一塊軟木一樣。」
同一作者又說:「霍屯督人對於打獵也有驚人的靈巧;他們奔馳時的敏捷超出我們想像之外。」
作者很驚訝他們並不常利用他們的敏捷去作壞事。可是那樣的事情,有時也會發生,根據作者所舉的一個例子就可以斷定。他說:
「一個荷蘭水手,在好望角登岸的時候,托一個霍屯督人帶著一捆約有二十斤重的菸草,隨著他到城裡去。當他們二人離開人群相當遠的時候,那個霍屯督人問這個水手是否會跑。荷蘭人答道:『跑麼?會,而且跑得很快』。那個非洲人接著說道:『咱們跑跑看吧』;說著:便帶著菸草跑起來,不一會便渺無蹤影。這個水手被這種神奇的速度嚇呆了,一點也沒想到去追趕他,從此再也見不著他的菸草和這位腳夫。」
「他們有那麼銳敏的視力和準確的投擲技術,遠非歐洲人所能及。在距離一百步遠的地方,他們可以用石頭擊中半個銅元大小的標的。尤其驚人的是,他們不但不象我們那樣用眼睛瞄準標的,反而不斷地在動彈著和扭動著身體。他們的石頭好象是被一隻看不見的手帶過去的一樣。」
狄戴爾特神父所說的關於安的列斯群島上的野蠻人的情形,也和我們剛才所說的關於好望角的霍屯督人的情形大致一樣。他特別稱讚他們能夠很準確地用箭射飛著的鳥和游著的魚,而且,他們還會跳進水裡去把射死了的魚取出來。北美洲的野蠻人,也是以他們的體力和靈巧而馳名的。下面的一個例子,足以使人斷定南美印第安人也有同樣的技巧。
!」746年布宜諾斯艾利斯的一個印第安人因被判處徒刑要到加的斯去作苦工。他向總督提議說,他情願在一個大眾
節日
冒生命的危險贖回他的自由。他約定獨自一人,不用任何武器,手裡只拿著一條繩子,同一隻最兇猛的雄牛搏鬥。他要制服它,他要按照人們所指定的地方用繩子把它套住以便捉住它。他要給它備好鞍子,戴上籠頭,騎在它的身上,而且騎上之後,還要同另外從鬥牛場裡放出來的兩頭最兇猛的雄牛搏鬥。他要把這兩頭牛在人們指定的時刻先後打死,不要任何人的協助。總督准許了他的要求。這位印第安人履行了他的諾言,預許的全都作到了。關於他是怎樣進行搏鬥的,以及當時的詳情,可以參看弋替耶先生的「關於博物學上的考證」,!」2開本,第!」卷,第262頁。這段記事是從該書引證來的。
〔七〕(第78頁)——畢豐先生說:「馬的壽命,也和其他一切種類的動物一樣,是和它們的發育成熟年齡成比例的。人的發育成熟年齡是十四歲,其壽命為這個數目的六七倍,也就是說人可以活到九十或一百歲。馬的發育成熟年齡是四歲,它的壽命也是這個數目的六七倍,那就是說,它能活到二十五或三十年。即便有些例子可能和這個規律相牴觸,但這種例子是那麼少,我們甚至不能拿它們當作是可以從中得出結論的一種例外。而且由於粗壯的馬比纖弱的馬發育成熟所需要的期間較短,因此它們的壽命也較短,一到十五歲就衰老了。」(「關於馬的博物學」)
〔八〕(第78頁)——我認為在食肉類動物和食植物果實的動物之間,還有比我曾在法〔五〕里已經指出的那一區別更具有一般性的另一區別,因為這一區別可以一直適用於鳥類。那就是在生育數目上的不同。只靠植物為生的動物,每一胎所生總不超過兩個,而在食肉類動物則通常都超過這個數目。關於這一點,我們很容易看出自然對於乳頭數目的安排:在第一類里,每個雌性只有兩個乳頭,例如母馬,母牛,母山羊,母鹿,母綿羊等等;而在其他雌性動物,例如78!」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母狗,母貓,母狼,母虎等等則總是六個或八個乳頭。
母雞
,母鵝,母鴨和鷹、鷂、梟一樣都屬於食肉類,也產生而且孵育很多的卵;這在鴿子、斑鳩和其他絕對只食穀粒的鳥類,是從來沒有的現象,它們每次至多只能產生和孵育兩個卵。對於這一區別,我們所能相信的理由是:只仗著草和其他植物生活的動物,差不多整天都停留在找吃食的地方,它們為了吃食必須用很多的時間,不可能同時哺乳許多的幼小。至於食肉類動物,差不多片刻就可以吃飽,能夠更容易而更多次地回去哺乳它們的幼小或去捕獲食物,而且它們大量消耗掉的奶水很快就能夠恢復。關於這一切,我們還應當進行許多專門的觀察和鎮密的思考,但在這裡就沒有那種必要。在這一段里,只要指出自然界最一般的體系就夠了。這個體系給我們提供一個新的理由,使我們把人類從食肉動物類里抽出,而列入食植物果實的種類里去。
〔九〕(第84頁)——一位有名的作家,把人生的幸福和痛苦計算了一下,並把二者的數量加以比較,他發現痛苦大大地超過幸福;並且,總的說來,生命可以說是自然給予人的一個很壞的禮物。他這樣的結論,並不使我驚奇,因為所有他的論點,都是從文明人的體質中得出來的。假如他要追溯到自然人,我們可以斷定他會得出迥然不同的結論,他會看到人類所受的痛苦無非是自己給自己造成的,那末,他對於自然也就沒有什麼可以指摘的了。而且,我們要達到使自己變得這樣的不幸,也並不是沒有經過困難的。一方面,如果我們觀察到人類巨大的成就:有多少科學研究得日益精深了;有多少種藝術被發明了;有多少力量被使用了;一些深淵被填平了;一些高山被剷平了;一些岩石被鑿碎了;一些冮河便於通航了;一些荒地開墾了;一些湖泊挖掘成功了;一些沼澤被弄乾了;一些高大的建築在地面上建立起來了;海面上充滿了船舶和水手,但是另一方面,假如人們稍微思考一下所有這一切對於人類的幸福究竟有什麼真正好處,人們便會驚訝這兩者之間是多麼不相稱,因而會嘆惜人類的盲目。由於這種盲目,竟使人類為了滿足自己愚妄的自豪感和無謂的自我讚賞而熱烈地去追求一切可能受到的苦難,這些苦難,卻是仁慈的自然已經注意使人類避開的。
現在的人都是邪惡的,悲慘和繼續不斷的經驗已使我們無須再加以證明。但是我相信已經證明過,人類天生是善良的,假使不是因為人的體質上所發生的變化,他所取得的進步和獲得的知識,那麼是什麼能使他變壞到這種程度呢?你喜歡怎樣讚美人類社會就怎樣讚美吧,可是無論如何人類社會必然是:人們的利害關係越錯綜複雜,相互忌恨的心理便越增長。於是人們表面上象是互相幫助,實際上卻無所不至地在互相殘害。在人與人的交往中,每個人的理性都給自己指定一些準則,而這些準則與公共理性對社會全體所指定的恰恰相反,每個人都在他人的不幸中追求自己的利益,對於這樣一種交往,人們是怎樣的想法呢?恐怕沒有一個有錢人不被他那貪婪的繼承人(而且這些繼承人還往往是他親生的子女)暗暗祝禱他死亡的;沒有一個在海上航行的船隻的遭難,對某些商人來說,不是一個喜信的;沒有一個惡意的債務人不願意他的債權人的商號發生火災,將所有的賬據一齊燒掉的;沒有一個民族不慶幸它的鄰族的災難的。就是這樣,我們從我們同類所遭受的損害中獲得自己的利益,這一方的損失差不多總會造成另一方的繁榮。但是更危險的是,公共災難竟成為許多人的期待和希望。有的人願意疾病流行;有的人願意人們死亡;有的人希望戰爭;有的人希望發生饑荒。我曾看見一些可怕的人,見到豐收的景象,反而悲傷落淚。倫敦城悲慘的大火災,使多少不幸者犧牲了生命,喪失了財產,可是也許造成了一萬以上的人發財的機會。我知道蒙戴尼指摘過雅典人戴馬德②,因為這個雅典人曾懲罰一個以高價售賣棺材而從市民的死亡上發了大財的工匠。但是,蒙戴尼所主張的理由既然是不應當只懲罰那個工匠而應當懲罰世上一切人,很明顯,這一理由也確認了我的論據。因此,我們應當透過彼此間無聊的表面上的親切來考察一下內心裡的活動。我們也應當思考一下:在某種世態中,人們不得不相互愛撫而又相互傷害;由於義務,人們生來就是仇敵;由於利益,人們必須相互欺騙,這是何等的世態!如果有人對我說,社會就是這樣組成的:每個人為他人服務就可以獲得自己的利益。那末,我將答辯說:那當然是很好的,如果他不因損害他人還能獲得更多利益的話。決沒有一種合法的利潤能夠比得上非法取得的利潤,而損人的事情總是比為別人服務更有利可圖的。問題只在於如何使自己逍遙法外不受懲罰。所以在這上面強者要用盡他的勢力,弱者要用盡他的詭計。
野蠻人飽餐之後,與整個自然無爭,和所有他的同類,都相安無事。有時即便為食物發生爭執,他總是先把戰勝對方的困難和到別處另尋食物的困難加以比較,然後才與人搏鬥;並且,由於這種搏鬥並不摻雜有任何自尊心,因此最多也不過是對打幾拳就告結束。戰勝者吃了食物,戰敗者到別的地方去另找機會,一切便都平息了。但社會人的情況就完全不是這樣了。首先是滿足必不可少的需要;其次是追求更多的東西;繼之而來的就是追求逸樂、無邊的財富、臣民和奴隸,為了這一切,社會的人片刻也不肯鬆懈。更奇怪的是,越不是自然的、迫切的需要,欲望反而越強烈。而且更壞的是滿足這些欲望的那種權勢。因此,在長期的興盛之後,在吞沒了大量的財寶和毀滅了無數的人之後,我的英雄終於要扼殺一切,直到他成為世界上唯一的主人。這就是人類道德的縮影,即使不是人生的縮影,至少是一切文明人內心裡隱秘企圖的縮影。
請破除成見,比一比文明人和野蠻人的狀態,如果能夠的話,請研究一下,文明人除了他的邪惡、他的需要和他的災難而外,他還如何給痛苦和死亡敞開了新的大門。如果你觀察到使我們憔悴的精神痛苦、使我們疲憊而憂傷的狂烈的情慾、壓在窮人身上的過於勞累的工作、富人沉溺於其中的更加危險的安樂生活,以及使一些人因缺乏它而死亡、另一些人卻因享用過度而死亡的種種東西;如果你想到各種食物的奇異的混合、有害健康的調味法、腐壞的食物、摻假的藥品、售賣假藥的商人的詐騙、醫生處方的謬誤、以及配製藥劑所用的各種有毒的器皿;如果你注意到大量聚集的人群中因污濁空氣而引起的流行疫癘;由於我們過分考究的生活方式、由於室內室外溫度的懸殊、由於增減衣服的太不小心以及由於我們所追求的一切肉體享受(這種享受日久竟成為必要的習慣,嗣後由於疏忽或不能滿足那些習慣的要求,往往會使我們喪失健康或生命)等等而引起的疾病;如果你計算了毀滅過多少整個都市、造成過成千成萬居民死亡的火災和地震;總之,如果你把由於所有這些原因而繼續不斷地集中在我們身上的一切危險都合計起來,便會感到自然因為我們輕視它的教訓,而使我們付出的代價是多麼大。
在這裡,我不再重複在別處已經說過的關於戰爭的那些事情。但是我願意有學識的人們肯去,或者敢於向群眾公布一下軍糧和病院的承辦人在軍隊中所造成的醜惡
事件
的詳情。我們可以看到他們所乾的那些勾當(這幾乎是公開的秘密)會使最著名的隊伍一蹶不振,這些勾當所造成的士兵的死亡比敵人用武器所能造成的死亡還要多。每年在
海洋
上,或者由於飢餓、或者由於壞血病、或者由於海盜、或者由於火災、或者由於遇險所造成的死亡人數,如果加以統計的話,也同樣是令人驚訝的。很顯然的是,所有那些謀殺、毒害、攔路搶劫、乃至對這些罪行的處罰,也都應當歸咎於建立起來的私有制,因之應當歸咎於社會本身。為了防止更大的危害,處罰固然是必要的,但是因為殺害一個人,卻使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喪失生命,實際上是使人類受到加倍的損失。此外,人們還使用多少種可恥的方法來妨害生育和欺騙自然!這些方法:或者是侮辱自然最可愛的作品的那些殘忍墮落的嗜好,這些嗜好在野蠻人和禽獸當中都不曾有過,只是在文明社會裡從腐化的想像中產生出來的;或者是秘密的墮胎,墮胎乃是婬亂和顧全名譽的必然後果;或者是溺嬰或棄嬰,無數的嬰兒都作了他們父母的貧困的犧牲者,或母親殘忍的羞恥心的犧牲者;最後,或者是對於那些不幸者施行Yan割,他們的一部分生命和整個後代,都為無用的歌唱而犧牲,或者更壞的是為某些人的殘酷的嫉妒心而犧牲:在後一種情形下,無論是從受Yan割者本身的遭遇來看,無論是從他們被使用的目的來看,這種方法都是對自然的雙重侮辱!
憑藉父權公開地侮辱人道的種種情況,不是更常見而更危險的事情嗎?由於
父親
粗暴的壓制,埋沒了多少天才,使多少兒女的意志不得自由!有多少人如果處在一種適宜的境況中是可能出人頭地的,但他們竟在與自己的興趣大相徑庭的另一種境況中悲慘而屈辱地度過了一生!在那種永遠與自然秩序相違背的社會條件下,有多少幸福的婚姻因為男女雙方地位懸殊而終被拆散或遭到干涉,有多少貞潔的婦人喪失了貞操!有多少因利害關係而結成、卻被理性與真正愛情所否定的離奇婚姻!甚至有多少忠實而有品德的夫婦,只因錯配了姻緣而雙方都感到痛苦!有多少因為父母的貪婪而受害的不幸的青年,耽溺於放蕩的生活,或者在流淚中過著悲慘的日子,呻吟在他們內心所拒絕、卻被金錢所促成的、不能離異的結合之中!他們之中如果有人,在野蠻的暴力還沒有強使他們在罪惡或絕望中度其一生以前,由於自己的勇氣和美德毅然脫離人世,那或許是更幸福的!永遠可憐的父母啊!請原諒我,我很慚愧引起了你們的痛苦;但是我希望你們的痛苦,對於任何敢以自然的名義來侵犯自然的最神聖的權利的人,都可以作為永久的、可怕的殷鑑!
我在這裡所談的雖然只是由我們的社會制度所造成的那些不幸的結合,難道因此我們便可以設想,由愛情和同情心所主宰的那些結合就沒有任何缺陷了嗎?倘若我再指出,人類在其根源自身中,乃至在這樣最神聖的關係中(就是在這種關係中,人們也只是在考慮了財產問題之後才敢依從自然,而且由於社會的紊亂,已使美德與邪惡混淆不清,節制情慾成為有罪的謹慎,而拒絕生育卻成為人道的行為),就已經受到侵害,那麼,我們又將作何感想呢!但是,我們不必撕破掩蓋著無數可怕的事情的幃幕吧,我們只須指出人類的這種不幸,期待他人加以矯正就夠了。
除了以上所說的一切不幸之外,希望人們再想想減短人的壽命、損毀人的體質的無數不衛生的職業,例如礦山的工作,各種金屬和礦物的冶煉工作,尤其是鉛、銅、汞、鈷、砒素、雞冠石等的采煉工作,以及其他每天都犧牲許多工人生命的危險職業(那些工人有的是瓦工、有的是木工和石匠、有的是開採石礦的工人),請把這一切都加在一起,我們便可以看到在社會的成立和完善化的過程中,人類所以減少的原因,人類的減少是許多哲學家所觀察到的事情。
在貪圖自己的安樂和渴望別人的尊重的人們之中,不可避免的奢侈很快地便完成了社會已經開始的災禍。在養活一般窮人的藉口下(其實是不應當以富人的奢侈來養活窮人),富人的奢侈使所有其餘的人都變窮了,國家的人口遲早就要減少。
用奢侈來醫治災難,結果它所帶來的災難比它所要醫治的災難,還要深重;我們甚至可以說,無論在大小國家中,奢侈本身是所有災禍中最大的災禍;而且為了養活因奢侈而產生的成群的奴僕和窮苦的人,農民和市民都被壓榨得破了產。奢侈好象南方的熱風,使草原和綠色的
田野
蓋滿了貪食的蝗蟲,把有益動物的食料完全吃光,凡是這種熱風所刮到的地方,無不發生饑饉和死亡。
從社會中和從社會所產生的奢侈中,便產生了文藝、工藝、商業、文學,以及所有能使工業日趨繁榮、使國家富庶和衰亡的種種無用之物。至於國家所以衰亡的原因是很簡單的。我們不難看出,農業按它本身的性質來說,應該是一切技術中獲利最少的技術,因為農產品是一切人的生活必需品,所以它的價格必須適合於最貧窮人購買的能力。根據同樣的原理,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規律:在一般的情形下,技術獲利的多少是和它的效用的大小成反比例的,而最必要的技術結果必然會變成最不為人所重視的技術。由此可以知道,對於工業的真正利益以及由於工業的進步而產生的實際效果,我們應當有怎樣的看法。
富庶終於給最令人羨慕的國家帶來一切苦難的顯著的原因就是如此。隨著工業與藝術的發達和繁榮,被輕視的農民負擔著為了維持奢侈所必需的租稅,註定要在勞苦和飢餓之間度其一生,他們於是放棄田地,到原應由他們供給食糧的城市去謀生計。都市越引起那些愚蠢的人的羨慕,便越令人悲嘆地看到
農村
的被拋棄、田園的荒蕪、大路上充滿著淪為乞丐或盜賊的不幸的公民,這些公民註定有一天要在車輪刑上或窮困之中結束他們的悲慘的一生。就是這樣,國家一方面富庶起來,一方面衰微下去,人口也就日益減少。也就是這樣,最強盛的君主國在盡了一切的努力,使自己富庶起來卻使人口日益減少之後,終於會成為遏制不住其侵略野心的那些貧窮國家的征服對象;可是等到這些征服了強大君主國的國家,也因富庶而衰微了的時候,不免又有其他的國家來侵略和滅亡它們了。
希望有人給我們解釋一下,在那麼多的世紀中,曾經蹂躪過歐洲、亞洲和非洲的無數野蠻人是由於哪些原因產生出來的。他們的人口所以那麼眾多,是由於他們藝術的精巧、法律的明智、典章制度的完善嗎?希望我們的學者們給我們說明,這些兇猛的、粗野的、沒有知識、沒有約束、沒有教育的人們,為什麼不但沒有因為爭奪食物或爭奪獵捕物而隨時互相殘殺以致同歸於盡,反而繁衍到這種程度呢?希望學者們給我們講講,這些可憐的人怎麼會有那麼大的膽量,竟敢正視那些和我們一樣智巧的、有嚴明的軍紀、完備的法典和明智的法律的人呢?最後,為什麼自從社會在北方那些國家中趨於完善以後;自從人們在那裡不畏勞苦地教給人們以相互間的義務和安居樂業共同生活的藝術以後,我們反而再看不到象從前那樣大量繁衍的人口呢?我很怕有人終於會這樣回答我:所有這一切偉大的事物,也就是說藝術、科學和法律,乃是人們以極大的智慧發明出來的,正如同一種防止人類過度繁衍的有益的瘟疫一樣,是唯恐上天給我們準備的這個世界,對於他的居民來說,終於變得太小。
那麼,又當如何呢!難道必須毀滅社會,取消「你的」和「我的」這種區別,再返回森林去和熊一起生活嗎?這是按照我的論敵的想法得出的結論,我願意先把它指出,也願意我的論敵因得出這樣的結論而感到羞愧。啊!你們呀!你們從未聽到過上天的聲音,你們認為人類生存的目的只是為了安然度過短暫的一生;你們呀!你們可以拋棄在都市中你們的那些不幸的收穫、你們的不安的精神、你們的腐蝕了的心靈和你們的放縱的情慾;既然你們有完全的自由,盡可以恢復你們太古的、原始的天真;你們可以到森林裡去,永遠不再看見並根本忘卻你們同時代的人的罪惡,而且當你們因拋棄人類的邪惡而拋棄人類的知識的時候,也絲毫不必顧慮那會貶低人類的價值。至於象我這樣的人們,種種情慾已永遠毀滅了原始的質樸,再不能以野草和橡子充飢,既不能沒有法律,也不能沒有首領;那些從他們的始祖起,就領受了超自然的訓誡的人們;那些意圖首先賦予人類行為以一種長久不曾獲得的道德性,並把這種意圖看作一句箴言(這句箴言本身對任何人都是一樣的,而且在任何其他體系中也難以找到解釋)的理由的人們;總之,那些深信上帝的聲音是在號召整個人類響往天使的智慧和幸福的人們:所有這些人,在學習認識美德的時候,都會致力於鍛煉他們所應實踐的美德,以求無負於由此所應期待的永恆的獎賞;他們會尊重社會中的神聖關係,因為他們自己也是社會的成員;他們會愛他們的同類而竭力為他們服務;他們會很謹慎地服從法律,服從立法與執法的人員;他們特別會尊崇那些能夠防止、醫治或減輕隨時可以摧毀我們的無數弊端和災禍的賢明國王;他們會既不恐懼也不諂媚地向那些稱職的官員們指出其任務的偉大和職責的莊嚴,以激勵這些官員的熱忱。但是對於這樣的憲法,亦即唯有依靠往往求而不能盡得的那麼多可敬的人的幫助才能維持,而且無論這些人怎樣黽勉,從中所產生的實際災難比表面上的利益為多的那種憲法,他們仍然會加以輕視。
〔十〕(第84頁)——在我們,或者由我們自己、或者由歷史家、或者由旅行家,所知道的一切人當中,有的是黑色的、有的是白色的、有的是紅色的;有的披著長發、有的只生有一些捲曲的短髮;有的幾乎全身都長著毛,有的甚至連鬍鬚都沒有。以前曾經有,現在也許還有一些民族,人們的身材高大得出奇。但是,除去關於匹格美人的傳說,很可能只是一些過甚之詞外,我們知道拉伯蘭人,尤其是格林蘭人,他們都比中等身材的人還要矮小得多。甚至有人認為有些民族象四足獸一樣,全都長著尾巴。我們雖然並不盲目地相信希羅多德和克德佳斯的記述,但至少可以從中得出這樣一個接近於真實的論斷,即:在遙遠的古代,各種不同民族所遵循的那些生活方式之間比他們現在所遵循的那些生活方式之間具有更大的差別。如果我們就這方面能做一些確切的觀察,便可以在身體的形狀和結構上辨別出若干顯著得多的變異。所有這些事實,都很容易提出不可辯駁的證據,只有這樣的人才會感到驚異:他們只習慣於觀察自己周圍的事物,不知道各種不同的水土、氣候、食物、生活方式以及一般習慣對人所產生的強有力的影響。尤其是他們不知道這些同一的原因,當它們在世世代代中繼續不斷地發生作用的時候,所具有的那種驚人力量。現在,商業、旅行和征服已使各種不同的民族日益結合起來,同時由於他們的生活方式,因頻繁的來往而不斷地互相接近,我們可以看出某些民族間的一些差別已經減少了。例如每個人都可以看出,現在的法蘭西人已經不象拉丁歷史家們所描寫的那樣具有白色和金褐色的高大身體,雖然時間以及法蘭克人和諾爾曼人(他們本身也是白色和金褐色的)的混合,應當把前此因羅馬人的來來往往而被削弱了的氣候對居民的自然體質和膚色的影響恢復過來。有千百種原因可能、甚至實際上已經使人類中產生種種變異,關於這方面的一切觀察,不禁使我懷疑被那些旅行家們認為是野獸的各種類人動物是否就是真正的野蠻人。旅行家們不加仔細研究,或者是由於這些動物在外形上與人有些差異,或者只是因為他們不會說話,便認為他們是獸類。其實這種野蠻人,因為他們那一種族自古就散居在森林裡,沒有機會發展任何一種潛在的能力,沒有得到任何程度的完善化,所以始終處於最初的自然狀態。我舉下面這個例子來說明我的意思:
「旅行紀事匯編」的譯者說:「人們在剛果王國里發現的那種大量的高大動物(在東印度,人們稱之為奧郎·烏當),是介於人類和猿猴之間的一種動物。巴特爾敘述道,在羅安哥王國的麥永巴森林裡,人們發現兩種怪物,其中身量最大的叫作朋果,另一種叫作昂日克。前一種與人極其相似,但比人粗壯得多,也非常高大。它們具有和人相似的面孔,只是眼睛十分凹入;手、頰、耳部,都沒有毛,但有很長的眉毛。雖然它們身體的其餘部分也長著一些毛,卻並不很厚密,毛的顏色是棕褐色的。最後,它們唯一和人不同的部分,就是它們的腿沒有腿肚。它們直立著行走,同時用手揪著頸部的毛。它們的藏身處是在森林裡。它們在樹上睡覺,而且能在樹上作成一種窩棚東遮雨;它們的食物是野生的果物或核桃。它們從來不吃肉。路過森林的黑人,慣於夜間在森林裡燃起火來,他們注意到當他們早晨動身的時候,那些朋果便在火的周圍占了他們的位置,直到火滅了才走開。因為,它們雖然很靈巧,卻沒有足夠的聰明在火上加些木柴,保持火不熄滅。
「它們有時成群地行走,並把穿過森林的黑人打死。它們甚至也敢襲擊來它們住處吃草的象,用拳頭或棍棒百般地困擾大象,終至使那些象喊叫著逃跑。人們總不能活捉那些朋果,因為它們是那麼壯健,十個人也不能把它們捕住。但是黑人在打死了母朋果之後,就會捉到一些幼小的朋果,因為小朋果是緊緊依附在母體上的。每當一個朋果死亡之後,其餘的朋果便用樹枝或樹葉蓋在它的屍體上。波爾柴斯也曾說過,在他和巴特爾的談話中,他曾親自聽巴特爾說道,一個朋果劫去了他的一個小黑人,這個小黑人居然在這種動物的社會中過了整整一個月,因為只要人不注目凝視它們,它們並不傷害所捉到的人,這是那個小黑人親眼觀察到的。至於第二種怪物——昂日克,巴特爾則未加以描寫。「達拜爾曾肯定地說過,在剛果王國內到處都有一種動物,在印度,人們把這種動物叫作奧郎·烏當,意即森林中的居民,而非洲人則把它們叫作果加斯·莫羅斯。他說,這種動物非常與人相似,以至有些旅行家竟認為它們可能是由於女人和猴子雜交而生的。這種無稽之談,就是黑人也不會相信。有一個這種物動,曾被人從剛果運到荷蘭,並獻給奧倫治王腓特烈·亨利。這個動物和三歲幼兒一般高,胖瘦適中,但很強壯,各部相稱,非常靈敏,非常活潑,腿部肌肉豐滿而結實,胸前完全沒有毛,但脊背後卻長滿了黑毛。乍一看來,它的面貌很象人的面貌,而它的鼻子則是扁平彎曲的;耳朵也象人的耳朵;它的乳房——這是一個雌性的——豐滿,肚臍凹陷;兩肩很平正;它的手也分為拇指及其他幾個指頭;腿肚和腳後跟粗壯而富有肌肉。它常常用腿直立行走,能夠舉起和攜帶相當重的東西。它想喝水時,則以一隻手拿著壺蓋,另一隻手托著壺底,喝完以後,很文雅地抿抿嘴唇。要睡覺時,它躺下,頭枕者一隻小枕頭,很巧妙地給自己蓋上些東西,簡直象一個人睡在床上一樣。黑人對於這種動物有種種奇怪的傳說。他們肯定地說,這種動物不但能夠追逐婦女,並且敢於進攻帶著武器的男人。總之,從外表上看,它們很可能就是古人所說的半人半羊的神。麥羅拉曾經說過,黑人打獵時,往往會捕獲一些男的和女的野人,也許說的不過就是這種動物。」
在同一「旅行紀事匯編」第三卷里也談到過這些種類的人形動物,可是把它們稱為貝果和曼德利爾。但是,如果我們相信上述的記載,在這些所謂怪物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發現一些和人類顯然相似的地方,以及一些比我們在人與人之間所能指出的差異還要小的差異。在該卷的章節里,我們一點看不出作者有什麼理由不把他們所描述的這些動物稱為野蠻人。自然我們很容易猜出這是因為它們的愚昧,同時也因為它們不會說話。這些理由,對於知道語言器官雖是人生來就有的但語言本身卻不是與生俱來的那些人來說,對於知道語言的完善化能力能把文明人提高到他的原始狀態之上直至何種程度的那些人來說,都是薄弱無力的。這些描述所占的有限幾行文字,已使我們能夠斷定這些動物是多麼沒有被人仔細地加以觀察,而且是被人帶著怎樣的偏見來理解的。譬如說:人們把它們描繪成怪物,可是又認為它們會生育。在一段記述里,巴特爾說道,朋果打死穿過森林的黑人;在另一段記述里,波爾柴斯則說,朋果即使捉住了黑人,也不會傷害他們,至少在黑人不注目凝視它們的時候是那樣。黑人們在森林裡燃起火來,當他們動身的時候,朋果就聚集在火的四周,等火滅了,它們也就離開那裡,這是事實。而在觀察者的註解里則這樣說:因為它們雖然很靈巧,卻沒有足夠的聰明在火上加些木柴,保持火不熄滅。我很難理解巴特爾或編纂家波爾柴斯怎麼能夠知道朋果所以要離開那裡是由於它們的愚蠢,而不是由於它們自己的意願呢?在象羅安哥那樣的氣候下,火對於動物不是很必要的東西,而黑人所以燃起火來,多半是為了恐嚇猛獸,不一定是為了禦寒。那末,理由很簡單,那些朋果已經欣賞了一會兒火焰之後,或者已經取了暖之後,便會因長時間停留在一個地方而感覺厭煩,就到別的地方尋找食物去了,因為它們不吃肉,所以必須有更多的時間來尋找食物。再說,我們知道大部分的動物(人類也不例外),天然都是懶惰的,對於不是絕對必要的事情,並不願意去做。最後,靈巧和體力都受人讚揚的朋果,知道掩埋死者,知道架木為巢,卻不知道在火上加些木柴,這豈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嗎?我記得曾經看見過一隻猴子做過人們不願意承認朋果也能做的這種在火上添加木柴的動作。的確,那時候我的思想還沒有轉到這方面來,因此我也犯了我所責備於我們的旅行家們的同樣的錯誤,就是我很疏忽,沒有研究一下猴子的意思實際上是要保持火不熄滅呢,還是象我所想的那樣,單純地在模仿人的行動呢?無論如何,猴子並不是人的變種,這一點已經得到過確切的證明;這不僅是因為它缺乏說話的機能,而特別是因為猴子這一種類確實沒有自我完善化的能力,而這種能力正是人類所具有的特性。對於朋果和奧郎·烏當,我們似乎還沒有作過這樣相當細心的實驗,足以使我們得出同樣的結論。可是奧郎·烏當或其他動物如果屬於人類的話,總會有一種方法使最粗疏的觀察者也能用實證來加以證明;但是,除了僅僅一代不足以完成這樣的實驗外,我們還應當把它看作是不可行的,因為在進行這一應行確認事實的實驗以前,首先必須把僅僅是假定的東西加以證實,這個實驗才不至於受人非難。
輕率的判斷,決非明徹的理性的產物,因此往往會使人陷入極端。同一的一些動物,古人把它們稱為半人半羊神、田野神、山林神而把它們當做神,我們的旅行家們則冒然地把它們稱為朋果、曼德利爾、奧郎·烏當而把它們當做野獸,也許經過更縝密的研究之後,人們便會發現這些動物既不是獸類,也不是神,而是人。在未作這種研究之前,我覺得在這個問題上既然可以相信商人巴特爾,相信達拜爾、波爾柴斯以及其他編纂人,也同樣有理由相信麥羅拉這位有學識的傳教士,他是親自目睹的人,他雖然很質樸,仍不失為一個有才氣的人。
我們想一想,這樣的觀察者們,關於我在上面曾經說過的、在!」694年發現的那個孩子,會下怎樣的斷語呢?那孩子沒有任何理性的表征,用兩腳和兩手行走,沒有任何語言,所喊出的聲音一點不象人的聲音。
提供我這一事實的那位哲學家接著說道:「在他還不能迸出一言半語以前,很長時期,他所發出的聲音都還是很粗野的。等他會說話的時候,人們詢問他當初的情況,但是他一點也想不起來,就如同我們不能憶起在搖籃中經過的事情一樣。」
假如這個孩子不幸落到我們的旅行家們手裡,我們可以斷定,當他們看到他的沉默和愚昧之後,一定會把他送回森林中去,或者把他關在
動物園
里,之後,他們便會在辭藻美麗的遊記里加以渲染,把他說成是一個很奇怪的和人相似的野獸。
三四百年以來歐洲人的足跡遍天下,他們不斷地出版一些新的旅行紀事和彙刊。但我深信關於人的知識,我們只不過認識一些歐洲人,而且即在文人們當中,至今還存在著許多可笑的偏見,因此在對人類的研究這個偉大的題目上,每個人似乎只研究了他本國的人。儘管人們來來往往,哲學卻似乎是從不旅行,因此每一個民族的哲學,並不大適用於另一個民族。造成這種情形的原因很明顯,至少對於遙遠的地方來說是這樣的,因為除了海員、商人、士兵和傳教士四種人外,作長途旅行的人並不多。而且在那四種人當中,對前三種人,我們不可能指望有什麼好的觀察家,至於第四種人,又忙於他們所應從事的聖教事業,即使他們不象其他任何人那樣,由於本人的身份關係,不免具有一些偏見,但我們可以斷定,他們絕不願意埋頭於那些似乎是純粹出自好奇心的研究工作,因為這種工作會妨礙他們本身所擔負的更重要的任務。況且為了更有效地傳播福音,所需要的只是虔誠,其餘的東西則由上帝賜予;至於要研究人類,則需要些才智,而上帝對任何人都不負有賦予才智的義務,而且才智也並不一定是聖者所特有的。我們每翻開一本遊記,總會發現其中有許多關於人情和風俗的描述。但是令人非常感到驚奇的是,寫這些遊記的人們,描述了那麼多的事物,所說的卻只是人人皆知的事情。在最遙遠的地方,他們所能發現的僅僅是一些無須走出他們所居住的街道就能覺察到的事情。至於那些能夠區別種種不同民族的真正特徵,本來是有目共睹的,他們卻幾乎都沒有看到。由此便產生了那些迂闊的哲學家們所常用的一個倫理學上的慣語:「天下的人全都一樣」。既然世界上的人都有同樣的情慾和同樣的邪惡,研究足以區別各種不同民族的特徵就沒有什麼用處了。這種說法和人們所謂不能把皮埃爾和雅克區別開來,因為他們二人都有一個鼻子、一張口和兩隻眼睛,差不多是同樣的妙論。
難道人們再也看不到那樣幸福時代的重新出現了嗎?在那樣的時代里,人民並不窮究哲理,但是象柏拉圖、泰勒斯和畢達哥拉斯那樣的人們,則抱著熱烈的求知慾,只是為了研究學問而從事長途旅行。他們到遙遠的地方去打破民族偏見的束縛,從各民族之間的相同之點和不同之點去認識人類,去獵取普遍的知識。這些知識並不僅只是一個時代,或一個地方的知識,而是一切時代,一切地方的知識,也可以說是一切智者都應具有的學問。
有許多好奇者,曾以巨大的費用,他自己或者使別人,帶著些學者和畫家到東方去旅行,為的是在那裡摹畫一些簡陋的房屋、辨認或抄錄一些碑銘,他們的壯舉是很令人驚異的。但是我很難理解,怎麼在人們以淵博知識自詡的時代里,卻找不到很好結合起來的兩個人,一個富有資財,另一個富有天才,兩個人都喜愛光榮,渴望名垂不朽,一個犧牲他兩萬銀幣的財產,一個犧牲他一生中的十年時間去作一次週遊全世界的著名旅行。這樣的旅行,並非總要研究岩石和植物,而是要考察一下人和風俗;在別人用了那麼多世紀來測量和考察房屋以後,他們終於想到要認識認識房屋的居住者了。
遊歷過歐洲北部和美洲南部的科學院院士們,他們多半是以幾何學家的目的而不一定是以哲學家的目的到各地去視察的。雖然如此,由於他們既是幾何學家,同時又是哲學家,所以象拉·宮達明和毛拜爾都伊那樣的學者們曾經觀察和描寫過的地方,我們便不能再認為那是完全不曾被人認識的地方了。曾象柏拉圖那樣遊歷過的珠寶商人沙爾旦,關於波斯已作了詳盡的記述。中國好象已被耶蘇會教士們很縝密地觀察過。康普佛爾在日本所見到的東西雖然有限,卻提供我們一些相當明晰的概念。除去旅行家所記述的以外,我們毫不了解東印度的各族人民,而常到東印度去的,只是一些對於充實自己錢袋比充實自己腦袋還更感興趣的歐洲人。整個非洲和它那人口眾多的居民,還有待於我們去研究;那些居民,無論在性格和膚色上都是很奇特的。整個大地上還布滿著許多種民族,我們到現在不過只知道它們的名稱,而我們居然想對人類下判斷!假如有一位孟德斯鳩、一位畢豐、一位狄德羅、一位杜克洛、一位達蘭貝爾、一位孔狄亞克,或者其他這樣傑出的人物,為了提供他們的同胞以更多的知識而週遊世界,各盡所能地去觀察和描述土耳其、埃及、巴巴利、摩洛哥帝國、幾內亞、加佛勒利亞、非洲內部及其東部海岸、馬拉巴、蒙兀兒、恆河兩岸、暹羅王國、貝古王國和阿瓦王國、中國、韃靼,特別是日本;然後,在另一半球上,去觀察和描述墨西哥、秘魯、智利、麥哲倫海峽沿岸(不要忘掉那些真的或假的巴塔哥尼亞人)、圖庫曼;如果可能的話,還有巴拉圭、巴西;最後就是小安的列斯群島、佛羅里達半島以及一切未開化的地區。這是一切旅行中最重要的,並且應當十分細心去完成的一種旅行。假如這些新的怪力士們,從這些可資紀念的遊歷中回來之後,根據他們親眼見過的事物,依照本人的意思,寫成一部關於自然、倫理或政治的歷史,我們就會親眼看到,一個新的世界從他們筆下出現,這樣,我們也就可以學會認識我們的世界。當這樣的觀察家肯定某一種動物是人,另一種動物是獸的時候,我們當然可以相信他們。但是在這一點上,如果我們相信那些粗心大意的旅行家們,那就未免太天真了,對於這些旅行家們,我們有時真想向他們本人提出他們不自量力關於其他動物所要解決的同樣的問題。
〔十一〕(第85頁)我認為這是非常明顯的,可是我不能理解我們的哲學家們認為自然人所有的一切情感,是怎樣產生出來的。除了自然本身所要求的生理上的唯一需要以外,我們的其他一切需要只是由習慣(在未變成習慣以前,這些需要並不成其為需要)或者由我們的欲望產生的,而我們對於還不認識的東西是不會有任何欲望的。由此可以推斷:由於野蠻人僅只希望他所認識的東西,而他所認識的又僅限於一些他能夠占有或者容易獲得的東西,所以再也沒有比他的心靈更為安靜,比他的思想更有局限性的了。
〔十二〕(第89頁)我在洛克的「政府論」一書里②看到一種不同的說法,我覺得這種說法過於似是而非,所以不容我保持沉默。
這位哲學家說:「雌雄間的結合目的不只是為了生殖,而且也是為了延續種類,所以這種結合,即使在生殖以後,也應該繼續下去,至少要和哺育和保護新生兒所必需的時間同樣長久,也就是說至少要維持到新生兒自己能夠供給自己的需要時為止。這是造物主以無限智慧在他親手創造的生靈中建立起來的規則。我們見到那些低於人類的動物,都是永恆地而且確切地遵循著這一規則。在以草為生的動物中,雌雄間結合的時間不比每次交合的時間更長,因為,雌性的乳房足夠把幼小一直哺養到它們能夠自己吃草時為止。所以雄性只以生殖為滿足,在此以後,它便不再管雌性和幼小了,對於它們的食物,也不能有任何幫助。至於食肉的動物,雌雄間結合的時間則比較長久,因為雌性不能充分地以它獨自的捕獲物一方面來養活自己同時並飼養其幼小。這種以捕獲物來維持生存的方法,比起以採取植物來維持生存的方法是更為費力而且也是更為危險的。因此,為了維持它們的共同家庭(如果可以用家庭這個名詞的話),雄性的幫助是完全必要的;這種家庭在各個成員不能都自行尋覓食物以前,只能由雄性和雌性的共同照顧才能生存下去。在各種飛禽中,除去某些家禽因長期處在經常有豐富飼料的地方,雄性無須注意飼養幼小外,我們也可以看到同樣的情形,當幼小在巢中需要食物的期間,雄性和雌性把食物銜到巢中,直至那些幼小會飛並能自覓食料為止。
「我的意見是,人類中兩性的結合關係,所以不得不比其他生物較為長久,其主要的——如果不是唯一的——原因即在於此。也就是說,因為女人有懷孕的機能,而事實上,在前一個幼兒還不能脫離父母的撫養和自行供給自己的需要這一長時期以前,她往往會重新懷孕又生產另一個嬰兒。這樣,父親就有必要照顧他所生的子女,而且要照顧很長一個時期,因此他必須和給他生養了這些孩子的那個女人繼續過著夫妻生活。這種夫妻關係的生活,其時期要比其他生物的結合存續時期長得多。其他生物的幼小,在母性的下一次生產期到來以前,就已經能夠自己生活,雌雄之間的關係,因而自然中斷,二者便處於一種完全自由的狀態,直到每年禽獸交配的季節,它們才又選擇新的配偶。在這裡,我們不得不讚美偉大的造物主的明智,因為他既已賦予人類以種種的能力,使人不但能夠準備當前的,而且還能準備未來的生活所需,所以造物主願意並且極力想使人類男女的結合比其他生物雌雄的結合要長久得多。這樣,就更可以激勵男人和女人的勤勉,並使他們的利益更好地結合起來,以便共同撫養子女,並為子女積蓄財產,因為再沒有比不穩定的結合,或輕易而頻繁的離異,對子女更為有害的了。」
由於對真理的熱愛,所以我忠實地把洛克這種不同的說法陳述出來,同一對真理的熱愛也激勵我再加上一些評註;這樣,即使不能解決這一問題,至少可以使它更清楚一些。
(!」)我首先要指出,精神方面的證明,對於物質方面的問題是沒有多大說服力的。這種證明,至多只能說明現存的事實,而不足以證明那些事實的真實存在。但是,在上面那一段引文里,洛克先生所用的正是這樣的證明方法。因為雖然男女的結合能夠長久維持,對於人類可能是一件有益的事,但我們並不能因此就肯定那是出於自然的創設,不然的話,我們也可以說文明社會、藝術、商業以及一切人們認為於人有益的事情也都是自然所創設的了。
(2)我不知道洛克先生從哪裡發現在食肉的獸類里雌雄的結合,比在以草為生的獸類里雌雄的結合時期較為長久,而且雄性還幫助雌性餵養幼小。因為我們看不到雄犬、雄貓、雄熊、和雄狼,比雄馬、雄羊、雄牛、雄鹿以及其它各種四足獸更能辨認與它交配過的雌性。事實好象恰恰相反,即,如果說為了保護幼小,雄性對雌性的幫助是必要的話,那特別是在以草為生的獸類里才是如此。因為母獸吃草,需要很長的時間,在這一整段時間裡,就不得不忽略它們的幼小;而一隻母熊或母狼吞食它們的捕獲物則需時很短,可以有更多的時間來哺乳幼小,而不感覺飢餓。這個推斷根據我在注〔八〕里曾提到過的,在足以區別食肉類和食植物果實類的乳房和幼小的相對數目上所作的觀察,已經得到了證明。如果這個觀察是正確的並具有一般性的話,則女人既然只有兩個乳房,而且一次生育很少超過一個嬰兒,這又是一個強有力的理由:使人不能不懷疑人類是否天生就是食肉的動物。因此,我認為要得出洛克那樣的結論,就應當把他的推斷完全反轉過來。把洛克所說的那種區別適用於鳥類,同樣是沒有什麼根據的。因為誰能夠相信雌雄的結合,在兀鷹、烏鴉之間比在斑鳩之間較為長久呢?我們有兩種家禽,鴨和鴿,恰恰給我們提供了一些和這位學者的說法直接相反的例證。只以穀粒為生的鴿子,雄性包雌性永遠生活在一起,而且共同飼養它們的幼小;可是公認為貪食的雄鴨卻不能辨認和它交配過的雌鴨,也不能辨認由那個雌鴨生出來的小鴨,因此也並不幫助它們尋覓食物。雞也可以算作是食肉類,可是,在雞之中,我們卻看不到雄雞對於雛雞有任何的關心。如果在其他種類中,雄性和雌性分擔飼養幼小之勞,乃是因為飛禽起初還不會飛,雌性又不能哺乳,和四足獸比起來,它們更需依賴父親的幫助,對於四足獸來說,母獸的乳水至少在短時期內是足夠吃的。
(3)作為洛克先生整個推理基礎的主要事實,有許多地方是缺乏可靠性的。因為如果要知道,在純自然狀態中,是否象他所說的那樣,女人在前一個幼兒還不能自行供給自己的需要這一長時期以前,往往會重新懷孕又生產另一個嬰兒,這需要一些實驗才可以證明的;而這種實驗,我們可以斷言洛克先生沒有作過,而且也是任何人所不能作的。夫妻的繼續同居,是女人易於重新懷孕的最直接的原因,所以很難相信,在純自然狀態中,男女的偶合或單純的性慾衝動,會產生和在夫妻關係狀態中同樣頻繁的妊娠結果。妊娠次數的稀少也許可以使小孩的身體更為健壯,並且可以在懷孕機能方面得到補償,因為女人在青春時期不曾過於頻繁地受孕,她的懷孕機能可以延續到較高的年齡。關於小孩,則有許多理由使我們相信,他們的體力和器官,在我們今天的社會中比在我所說的那種原始狀態中,一定發達得較晚。從父母的體質中承受下來的先天的羸弱,由於包裹嬰兒而妨礙其肢體的運動,對於幼兒的嬌生慣養,或者用其他的奶來代替母親的奶,所有這一切,對他們來說,都違反了或者說延遲了最初的天然發展。人們強使他們關心無數的事物,並使他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這些事物上面,卻不使他們的體力受到任何的鍛煉,這種情況對於他們身體的發育也是有很大妨礙的。假如不是過早地以千百種方式來消耗他們的精力,致使他們的精神感到疲憊,而能依照自然的要求,使他們以繼續不斷的運動來鍛煉身體的話,我們可以相信他們會很早就能夠行走、動作和自行供給自己的需要。
(4)最後,洛克先生至多不過證明了當女人有了小孩的時候,男人仍然和她繼續同居的原因,但是他並沒有證明在分娩前以及在九個月的懷孕期間,男人為什麼仍然會和她同居。如果在這九個月中那個女人不為那個男子所關心,如果她甚至對那個男子已成為一個陌生的女人,那末,他為什麼在她分娩之後還來幫助她呢?為什麼還肯幫助她養育一個他甚至不知道是否屬於他自己的,而且他既沒有想生也沒有預料到他會生出來的孩子呢?洛克先生顯然是把成問題的事情假定為真實的事情,因為這裡所要了解的並不是為什麼男人在女人分娩以後仍然和那個女人繼續同居的問題,而是為什麼在她懷孕以後仍然和她繼續同居的問題。性慾滿足後,男人就不需要那個女人,女人也不需要那個男人了;男人對自己的行動的後果,會漠不關心,甚至連一點印象都沒有了。男人和女人從此各人走各人的路,我們很難想像他們在九個月以後,怎麼會還記得他們曾經相識過。因為這種記憶——即一個人能夠記憶為了生殖行為而選擇了一個對象——需要人類的悟性具有更大的進步或更大的敗壞(在本文中我已證明了這一點),而這裡所說的人,還處於動物狀態,我們不能設想他的悟性會有這樣的進步或敗壞。另一個女人,能和那個男子先前認識的那個女人同樣方便地滿足那個男子新的性慾要求;而另一個男人,也能夠同樣方便地滿足那個女人的要求,假定她在妊娠期間迫於同樣的性的要求的話,而這種假定的真實性還是值得我們懷疑的。假如在自然狀態中,女人懷孕後,便不再有性的要求,則她與男人共同生活的障礙就會變得更大了,因為那時她不再需要使自己懷了孕的那個男人,也不需要任何其他男人。那末,在男人方面就沒有任何理由去追求同一的女人,而在女人方面,也沒有任何理由去追求同一的男人。洛克的推理便破產了,這位哲學家的全部辯證法終於未能使他避免霍布斯和其他一些人所犯的那種錯誤。他們所應說明的是自然狀態中的事實——在這種狀態中,人們都過著孤獨的生活,一個人沒有任何理由和另一個人生活在一起,甚至或許這一些人沒有任何理由和另一些人生活在一起,而他們所考慮的卻沒有超出社會的時代,也就是說他們沒有追溯到尚未建立社會以前的情況。自從有了社會,人們就經常有營共同生活的必要,而且每個人也常常有和另一個男人或女人營共同生活的必要了。
〔十三〕(第90頁)——語言的創設對於人類究竟有利或者有害,在這方面是可以進行一些哲學上的思考的,但我極力避免涉及這樣的思考,因為人們容許攻擊世俗錯誤的,並不是我,而學者們又太尊重自己的偏見,不能容忍所謂我的那些謬論。可是有的人為了維護真理,有時候也敢於提出和多數人相反的意見,而人們並不認為是罪過,那末,我們就聽聽這些人的說法吧。
「如果人們擺脫了那麼多的語言的混雜的災害;如果人們習慣於唯一的一種意思表示方法;如果人們能夠永遠用符號、動作和手勢來表達自己的意思,那末,人類的幸福也就會完美無缺了。而事實上,事物的進行卻與此相反,我們通常認為愚蠢的那些動物,在這一點上,它們的情形反優於我們,因為它們不假任何中介,便能夠比我們任何一個人,特別是比那使用外國語言的人,都更迅速地、也許還更成功地表達它們的感覺和思想。」(伊薩克·沃西雨斯:「論詩歌及韻律的特性」,第66頁。)
〔十四〕(第95頁)——柏拉圖曾經指出,不連續量和它的那些關係的觀念即使在最微小的藝術上也是非常必要的,他從而很有理由地譏笑他同時代的著者們,因為他們竟認為「數」是巴拉麥德在特羅瓦被圍時發明的。這位哲學家說道,就好象阿加麥農一直到那時候可能連自己有幾條腿都不知道。實際上,我們認為,社會和藝術既已達到了在特羅瓦被圍時的那種程度,人們不可能還沒有使用數和計算的方法。但是,在未獲得其他知識之前,認識數的必要並不能使數的發明易於想像出來。數的名稱,一被認識之後,就很容易說明數的意義,也很容易產生這些名稱所代表的觀念。但是要發明這些名稱,就必須在設想這些同一觀念以前,已經習慣於運用哲學的思考,並已熟練於從事物的唯一的本質上,而不依賴於任何其他概念來觀察事物,這種抽象是很困難的、很形而上的、很不自然的。可是,沒有這種抽象,就永遠不能把這些觀念從這一種或這一類搬到另一種或另一類,數也就不會具有普遍性了。一個野蠻人能夠分別地觀察他的右腿和左腿,或者在所謂「一對」這一不可分的概念下,來籠統地觀察它們,卻總不會想到自己有兩條腿。因為反映物體的那種表象觀念是一回事,而確定物體的那種數的觀念又是一回事。野蠻人甚至不能數到五,雖然當他把一個手掌平放在另一個手掌上面,他能注意到兩手的手指恰恰相符合,但他卻決不會想到兩手的手指數目是相等的。他不會數他有多少手指正如同他不會數他有多少根頭髮一樣。在使他明白了什麼是數之後,假如有一個人告訴他說,他的手指和他的腳趾一般多,當他把兩者加以比較的時候發現了那是真的,他或許會非常驚訝。
〔十五〕(第99頁)——不應該把自尊心和自愛心混為一談,這兩種感情,無論按它們的性質或效果來說,都是迥然不同的。自愛心是一種自然的感情,它使所有的動物都注意自我保存。在人類中,由於自愛心為理性所指導,為憐憫心所節制,從而產生人道和美德。自尊心只是一種相對的、人為的、而且是在社會中產生的感情,它使每一個人重視自己甚於重視其他任何人,它促使人們彼此間作出種種的惡,它是榮譽心的真正根源。
如果以上所述被人正確理解的話,我還可以說,在人類的原始狀態中,在真正的自然狀態中,自尊心是不存在的。因為每一個人都把自己看成是觀察其自身的唯一的觀察者,是宇宙中關心自己的唯一存在物,是自己才能的唯一評判人,因之,以他所不能作出的互相比較為根源的那種感情,在他的心靈中萌芽是不可能的。由於同樣的理由,自然人既沒有怨恨,更沒有復仇的欲望,因為這些感情只能從對於所受某種凌辱的看法中而產生。而且,因為構成凌辱的是輕蔑或侵害的意圖,並不是損害本身,所以不會相互評價或相互比較的人,是永遠不會相互侵害的,雖然他們彼此之間為了獲得利益也會發生許多暴力行為。總之,每個人看他的同類,不過如同看另一種動物一樣,他能從較弱者的手裡搶奪獵獲物,或者對強者放棄他自己的獵獲物,但是,他只把這種掠奪看作是自然的事件,一點沒有傲慢或憤恨的情緒,而且除對成功或失敗的結果感到快樂或痛苦外,是沒有別的心情的。
〔十六〕(第!」20頁)這是一件非常值得注意的事情:許多年來歐洲人煞費苦心地想引導世界上各地的野蠻民族採取歐洲人的生活方式,他們縱然藉助了基督教的力量,但至今連一個野蠻人也沒有被說服。因為我們的傳教士有時能使一些野蠻人成為基督教徒,卻總不能使他們變成文明人。任何東西也不能克服他們對於採取我們的習俗和按照我們的方式來生活所具有的那種無比的反感。而另一方面,我們在旅行紀事中到處都可以讀到,有一些法蘭西人和其他歐洲人,自願地遁居在那些野蠻民族之中,在那裡度過了他們整個的一生,不願意再拋棄那麼奇怪的生活方式。我們甚至還可以讀到,有一些明智的傳教士,當他們憶起他們在那麼被人蔑視的民族中度過的安寧而天真的日子時,都還有一種惆悵的心情。如果這些可憐的野蠻人真的象我們所認為的那樣不幸,他們的判斷力到底敗壞到怎樣不可想像的程度,竟使他們始終拒絕模仿我們,使自己文明化,或者學會幸福地生活在我們之中呢?假如有人回答說:野蠻人沒有足夠的智慧,來正確地判斷他們和我們的生活狀況的區別,那麼我將答辯說:對幸福的評價,與其說是理性上的事情,倒不如說是情感上的事情。而且這種回答適足以更有力地反駁我們文明人,因為野蠻人的觀念距離能夠理解我們的生活方式固然很遠,而我們的觀念距離能夠理解野蠻人對於他們的生活方式所感到的樂趣則恐怕更遠。實際上,人們在進行了某些觀察之後,就很容易看出我們一切事業都只趨向於兩個目的,即:為了自己生活的安樂和在眾人之中受到尊重。但是,一個野蠻人卻很快樂地在森林中過他的孤獨生活,或者打漁,或者吹著一隻粗糙的笛子,他從不會吹出什麼音調來,也不想學會吹出什麼音調來,我們有什麼方法來理解此中之樂呢?
人們曾有許多次把一些野蠻人帶到巴黎、倫敦和其他城市。人們急於向他們誇示我們的豪華、我們的財富和一切最有用而最出色的藝術:這一切對於他們只引起一種愚蠢的驚嘆,可是他們絲毫沒有羨慕的心情。我還想起大約三十年前被人領到英國皇宮裡的某些北美洲人的一個酋長的故事。為了送給這位酋長一件最能使他喜愛的禮品,人們把千百種東西擺在他面前,結果並沒有發現一件東西引起他的注意。我們的武器在他看來可能是笨重而不方便;我們的靴鞋使他的腳感覺疼痛;我們的衣服使他身體覺得很不舒服,他拒絕了一切。最後,人們看見他拿起一條毛毯,他好象很想用它把肩膀裹起來似的。人們立刻向他說:「你至少承認這件東西的用處吧?」他回答道:「是的,我覺得它差不多和一塊獸皮同樣合適。」如果他用這條毛毯去遮雨的話,也許他連這樣的話都不會說呢。
或許有人向我說,每個人所以留戀於自己的生活方式,乃是由於習慣的緣故,因此習慣也阻止著野蠻人感覺到我們生活方式中的優點:從這種觀點來說,習慣的力量使野蠻人留戀於他們的貧困,卻比使歐洲人留戀於他們的安樂還要大,這至少應該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但是為了給這種說法以一個無可置辯的回答,我不想引證人們徒然努力使其文明化的那些青年野蠻人作為我的論據,我也不想談人們曾想在丹麥加以教養,後因悲傷和絕望而全數死亡了的格林蘭和冰島上的那些居民(他們有的是死於長期的憂鬱,有的是想泅水逃回
故鄉
而死在海中);我只想引證一個業經完全證實的事例,提供歐洲文明的讚賞者來研究。
「好望角的荷蘭傳教士們曾盡一切努力,但從不能使一個霍屯督人改變其信仰。好望角總督方·德·斯太爾收養過一個霍屯督人,自幼就使人依照基督教的教理和歐洲的習慣來教養他。人們給他穿極華麗的衣服,教他學了許多種語言,他在各方面的進步也都足以報答人們對他的教育的關心。這位總督對他的才智,抱有很大的希望,派他跟一位專員到印度去。專員很重用他,派他辦理公司的事務。專員死後,他又回到了好望角。他回來後不幾天,在拜訪幾位霍屯督族人的時候,就決意拋棄歐洲式的裝束,重新披上羊皮。他穿著這身新裝,背著一個包裹,裡面裝著他先前穿的衣服回到城堡,他把這些衣服呈獻給總督,並向他這樣說:先生,求您垂鑒,我要永遠放棄這種服裝;我也要終身放棄基督教的信仰。我決意在我祖先的宗教、禮儀和習慣中生活和死亡。我向您懇求的唯一恩典,就是把我所戴的項圈和所佩的短刀送給我,為了對您的愛,我將永遠保存這兩件東西。不等方·德·斯太爾的回答,他馬上就逃走了。從此,人們在好望角便沒有再看見他。」(「旅行紀事」,第5卷,第!」75頁)
〔十七〕(第!」26頁)——也許有人反駁我說,在這樣的混亂中,如果對於人們的分散沒有任何限制的話,人們與其一味地互相殘殺,勿寧各自分散。但是首先,這些限制至少是地面本身的限制;如果我們考慮到由自然狀態而產生的人口過多的結果,我們便可以推斷:在這種狀態中,地球很快地就會被那些不得不實行群居的人們所布滿。此外,假使禍害來得很快,假使這是一朝一夕所發生的變化,人們是會各自分散的。但是,他們生來就處於枷鎖之下,當他們感到枷鎖的重量時,他們已經有了戴枷鎖的習慣,只以等待機會來擺脫它為滿足。最後,他們業已習慣於使他們不得不實行群居的千百種的便利,人們的分散,不象在原始時代里那麼容易了。在原始時代,每一個人,除自己外,不需要任何人;如果他有所決定的話,是無須等待別人的同意的。
〔十八〕(第!」29頁)——德·維拉爾元帥講過這樣一件事:在他的某次戰役中,因為軍糧承攬人屢次詐騙巨款,致使兵士生活很苦,軍中不免發生怨言。他嚴厲地譴責了這個承攬人,並且威脅他說,要叫人把他絞死。這個騙子大膽地回答道:「這種威脅我是不怕的。我很愉快地告訴你,人們決不會絞死一個擁有十萬銀幣的人。」元帥天真地接著說道: 「我也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雖然他已經有一百次應當被絞死,可是實際上,他始終也沒有被絞死。」
〔十九〕(第!」43頁)——在文明社會裡,賞罰上的公平即便是可以實行的話,這種公平與自然狀態中嚴格的平等也是相對立的。由於國家的所有成員都應當按自己的才能和力量為國家服務,所以公民也應當按照他們的貢獻受到提拔和優待。我們應當從這種意義上去理解伊索克拉特的一段文章。在這段文章里,他盛讚古雅典人,因為他們已經善於區分在兩種平等中哪一種是最有益的:一種是毫無差別地給予所有的公民同樣的利益;另一種是按每人的功勞給以不同的利益。這位雄辯家還說,這些熟練的政治家們,一面擯棄了對惡人和善人不加任何區別的那種不公正的平等,同時,堅決擁護按照每人的功過予以賞罰的那種平等。但我在這裡應當指出:第一,從來不曾有一個對惡人和善人不加任何區別的社會,無論這個社會腐敗到什麼程度;其次,關於道德方面的事情,法律不能規定出一種相當精確的尺度作為官吏運用的準則,為了不使公民的等級或命運完全聽憑官吏的支配,所以法律禁止官吏判斷人的本身的善惡,而只許他判斷人的行為的是非,這是很明智的措施。只有古代羅馬人那樣淳樸的風俗,才能經得起監察官的監察;但是象這樣的裁判所,如果今天還存在的話,很快就會造成社會的混亂。如何把惡人和善人加以區別,應當付之於公眾的評論。官吏只不過是嚴正的法律上的裁判者;人民才是真正的道德上的裁判者,也就是:最清廉的,甚至可以說在這一點上富有經驗的裁判者,這樣的裁判者,人們或許可以欺騙他,卻決不能腐蝕他。因此,公民的等級,不應該根據他們個人的善惡來決定(這差不多等於給官吏以任意適用法律的方便),而應該根據他們對國家的實際貢獻來決定,只有根據實際的貢獻才能做出更正確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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