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類 · 論黑暗王國
從空虛哲學和難以置信的經外傳說而來的黑暗
哲學就是對一切事物產生的方式進行推理得到性質,或根據事物性質推理得到其可能的產生方式,最終產生在物質和人的力量允許範圍內生活所需的效果。因此,幾何學家從圖像的結構中找出它的許多性質,從這些性質出發,通過推理得到新的構成方法,最終達到丈量土地、水域以及其他無限用途。同樣,天文學家從太陽和恆星在天空中不同位置的升起、下落和運動找出產生晝夜更替、四季輪迴的原因,通過這些來記錄時間,並找到了類似的其他科學。
定義十分明確地告訴我們,不能把包括謹慎推測的原始知識(即所說的經驗)當成哲學的任何部分;因為它不是由推理而來,在野獸和人身上都可以找到它,它僅僅是對過去發生的一連串事件的記憶,對其中極小事件的忽略就會改變結果,進而破壞謹慎推測的最終預期。然而從正確的推理中得到的不是別的,正是普遍、永恆不變的真理。
因此我們不能將任何錯誤結論用哲學一詞冠名。因為用他理解的詞語做正確推理的人永遠不會得出錯誤結論。
任何人通過超自然啟示所得到的也不能稱為哲學,因為他得到的不是由推理而來。
由權威書籍進行推理所獲得的也不能稱為哲學,因為他所獲得的不是從由因及果或由果及因的推理而來,這不是知識,僅是信仰。
推理能力是語言使用的結果,因此通過推理髮現和語言本身一樣古老的普遍真理不是不可能的。美洲野蠻人不是沒有一些好的道德警句,此外他們也有有限的算術知識對不大的數字進行加減運算,但他們不會因此成為哲學家。早在人類以橡子和水為生時,就有少量玉米釀酒植物分散在田野和樹林中,但那時人類並不懂得它們的價值,也就不會為了獲取它們的營養去種植它們。同樣的,從一開始就有各種正確、普遍存在並有利於人類的推理,比如自然植物,但其數量很少,而人類沒有任何經驗,也不懂得方法,也就是說,除了野草以及對普通植物的錯誤認識和猜想,他們對播種和種植完全沒有認知。其原因是人們在獲取生活必需品和防範鄰居之外就沒有休閒時間了。而當偉大的國家建立後,這一切才會改觀。休閒是哲學之母,而國家是和平與休閒之母。哪裡有偉大繁榮的城市,哪裡就首先有哲學研究。印度秘密信仰的信奉者,波斯的魔術家、占星家,埃及和迦勒底的神父都被算作最古老的哲學家,這些國家也被列為最古老的王國。在希臘和其他西方國家(也許不比盧卡或日內瓦面積大)擁有和平之前,他們對對方充滿相同恐懼,或除了觀察對方而沒有空閒觀察其他事物時,哲學不會出現。最後,當戰爭使希臘這些較小城池統一成少數規模較大的城池時,才有來自希臘幾個地區的七個人獲得了賢人的名譽。他們中的一些人以道德和政治警句聞名,其他一些人以研究迦勒底和埃及人的學術成果,即天文學和幾何學而聞名。但我們當時從未聽說過任何哲學學派。
在雅典人打敗了波斯軍隊後,獲得海上統治權,進而獲得了愛琴海、亞洲、歐洲所有島嶼和沿海城市的統治權,慢慢變得富有,在國內外沒有工作的人無事可做,只能(如《使徒行傳》第17章21節聖盧克所說)聊聊新聞,或向城市裡的青年公開講授哲學。每個大家都會為講學找一個位置,柏拉圖找了一個叫學院的公共場地,其名字源於一個雅典學園,亞里士多德在一個叫潘的廟宇里講學,稱為律西昂,有些人在拱廊、柱廊下,或商人擺地攤的走廊中講學。有些人在另一些位置通過教學或觀點爭論打發他們的閒暇時光。有些人則在任何地方,只要那裡能讓城市中的青年聚集在一起聽他們演講。這就是卡爾涅阿德斯在羅馬當使者時所做的,導致卡托建議元老院將其迅速趕走,因為他擔心青年人因喜歡聽卡爾涅阿德斯的美好言論(他們這樣認為)而腐蝕他們的舉止。
因此,他們進行授課或爭論觀點的任何地方都被稱為學院(Schola),該詞在他們口中就是休閒的意思,爭論在他們口中就是諷刺,即消磨時光。哲學家們本身也以他們的學派為名,他們中有些人就是以這些學派命名的,信仰柏拉圖學術的人稱為學院派,亞里士多德的追隨者因為他教學的走廊而稱為逍遙學派(又:亞里士多德學派),那些芝諾的學徒在拱廊、柱廊中學習,則稱為廊派,由於他們經常在那裡聚集閒談或閒逛,好像我們就應稱他們為莫菲爾德人、保羅教堂人或交易所人。
然而人們非常喜歡這種習慣,一時間很快傳播到歐洲和非洲的絕大部分地區,因此幾乎這些地區的每個國家都公開建立學校並保持講座和辯論。
古代我們的救世主時期之前和之後,猶太人中也有學派,但是是他們的法律學派。雖然它們被稱為猶太教堂集會,即人民的集會。然而法律規定基本是在每個安息日進行閱讀、闡釋和辯論的,因此它們的本質同公開學派沒有什麼不同,僅僅是名字上的差異罷了。這種猶太教堂集會不僅存在於耶路撒冷,在每個猶太人居住的外邦人的城市中也都存在。在大馬士革就有這樣一個集會,保羅曾進去過並進行迫害。在安提阿、以哥念和塞薩洛尼卡的其他集會中,他也進去辯論過。位於利伯丁(Libertines)、科里尼亞(Cyrenians)、亞歷山大(Alexandrians)、希里亞(Cilicians)和亞洲其他地區的猶太教堂集會都是如此,這就是利伯丁學派以及位於耶路撒冷以外地區猶太人的學派。正是這些學派中的人同聖司提凡進行辯論的(《使徒行傳》,第6章第9節)。
但是這些學派有何用處?如今的科學究竟有多少是源自於他們的理解和辯論呢?幾何學是自然科學之母,然而卻不是他們所帶來的科學。柏拉圖是希臘數一數二的哲學家,他禁止那些不懂一定幾何知識的人加入他的學派。許多人對這種科學進行研究,給人類帶來了很大好處,但從未提及他們的學派,也沒有幾何學家的任何派別,他們也沒有哲學家的頭銜。這些學派的自然哲學,與科學相比簡直就是做夢,他們的語言毫無意義、可有可無。如果教授哲學的人沒有深厚的幾何知識積累,就不能避免上述情況。因為自然通過運動而產生作用,如果沒有對線、形的比例和性質的知識,就不可能知道運動的方式和程度。他們的道德哲學不過是對他們的激情的描述。因為在沒有世俗政府的情況下,行為規則就是自然法則,在世俗政府之內,則是民法。這種法則決定了什麼是誠實、什麼是不誠實,決定了公平與不公平,決定了普遍情況下什麼是善,什麼是惡。鑒於他們根據自己的喜好和厭惡制定善惡的規則,然而人們的好惡各不相同,就意味著不存在普遍同意的事情,於是每個人(只要他敢)都按照他們眼中善的標準行事,直到國家顛覆。他們的邏輯應該是採用推理的方法,但實際上卻是一些用來迷惑那些提出問題的人的詞語和發明。總之,沒有任何事比老哲學家(如西塞羅所說,他就是其中之一)都不支持的事更荒謬了。我相信在自然哲學中沒有什麼比亞里士多德的形上學更荒謬的了。他在《政治學》中所說的是與政府最不相容的東西,在《倫理學》中所講的是最無知的東西。
猶太人的學派最初是摩西律法的學派,摩西下令(《申命記》第31章第10節)每七年中的最後一年,在帳篷宴會上應向所有人宣讀這律法,讓他們聽見並學習。因此(俘虜後)在每個安息日宣讀律法除了讓人們熟悉他們應該遵守的訓誡和向他們解釋先知的著作外,不應有其他目的。但我們的救世主對他們的許多譴責可以表明,他們用自己虛假的注釋和蒼白的經外傳說誤解了法律文本。他們對先知的了解很少,所以他們既不承認先知預言的基督,也不承認他所做的一切。因此,通過他們在猶太教堂集會中的講座和爭論,他們將法律原則變成了一種關於不可理解的上帝和靈的虛無空想的哲學。他們將最容易經過曲解而支撐他們達到目的的《聖經》模糊晦澀之處,以及他們祖先難以置信的傳統混合在一起,將自己的怪想和虛無的哲學以及神學理論混合,創造出了這種虛無空想的哲學。
現在所說的大學是在一個或同一個城鎮中集合起來的許多學派,在一個政府管理之下形成的組織。大學中主要學派有三個方向,即:羅馬宗教、羅馬法律和醫學。至於哲學研究並沒有什麼地位,只是羅馬宗教的女傭罷了。並且由於亞里士多德的權威是那裡唯一盛行的學派,因此這種研究不是真正的哲學(其性質不取決於作家)而是亞里士多德學。對於幾何學,由於它不屈服於任何事物而只服從嚴格的真理,所以直到最近為止它是完全沒有地位的。如果哪個人憑藉自己與生俱來的天賦在這方面取得了任何程度的完美,一般他會被認為是魔術師,他的藝術只能用惡魔般的加以形容。
現在談論一下部分來自於亞里士多德,部分來自於盲目理解的具體虛無哲學的教義,這些教義首先傳入大學,然後傳入教會。我將首先討論它們的原理。有一種其他所有哲學應該依靠的原始哲學,其主要由最普遍名稱或名詞意義的正確界定。這種界定是為了避免推理中的模糊和模稜兩可,一般稱為定義,例如物體、時間、地點、物質、形態、要素、主題、物質、偶然、權力、行為(Act)、有限、無限、量、質、運動、行為(Action)、激情和其他解釋人們對物體的性質和來源所必需的多種定義。這些和類似術語的解釋(就是意義的確定)作為亞里士多德哲學的一部分,在經院學派中一般稱為形上學,這就是其名稱,但意義卻不一樣。因為那裡所指的是寫在或位於他自然哲學後的書籍。但是經院學派卻把它們當作超自然哲學的書籍,因為形上學可以同時擁有這兩種意義。書中所寫的大部分內容確實難以理解,也和自然理性存在巨大衝突以至於任何認為可以用它來理解任何事物的人必須認為它是超自然的。
從混合有《聖經》的形上學而組成的經院學派神學來看,我們可知世界上存在某種與物體相分離的要素,它們被稱為抽象本質和實體形式。要解釋這個術語,在這裡需要多加注意。另外,我要向不習慣這類討論的人表示抱歉,因為我是要向那些習慣的人闡述。這個世界(我不僅僅指凡間,喜歡凡間的人是凡人,我也指整個宇宙,也就是全部存在事物的全部物質)是有形的,這就是說,是物體的,它擁有範圍和大小,即:長度、寬度和深度。物體的每個部分也是物體,也有類似的範圍和大小,因此宇宙中的每個部分都是物體,不是物體的東西也就不是宇宙中的一部分。因為宇宙即是所有,不是宇宙中一部分的事物即不存在,所以在任何地方都不存在。但也不能由此說靈是不存在的,因為它們也有範圍和大小,因此它們是實在物體,雖然一般說話時只稱可見可觸的事物為物體,即有一定不透明度的物體。但對於靈來說,它們稱之為無形物體,這個詞語更加表示尊敬,因此可以更虔誠地形容上帝,至於上帝,我們不考慮什麼詞語能表明他的性質,那是不可以理解的,我們需要考慮的是用什麼詞能夠最好地表達我們尊敬他的願望。
為了知道他們依據什麼說存在抽象本質和實體形式,我們將要考慮這些詞語的確切所指。詞語的使用是為了記錄我們自己的想法,並向他人表明我們心中的想法和概念。有一些詞語是被感知事物的名稱,正如作用於感官並在我們的想像中留下一個印象的各種物體的名詞。另外一些詞語是關於想像本身的,這就是說,是關於我們所見或記憶中所有事物的觀念或大腦中的圖像。另外一些是名詞的名詞,或不同種類語言的名詞。例如:普遍、複數、單數,都是名詞的名詞,定義、肯定、否定、真、假、三段論、訊問、承諾、協議,都是某些語言形式的名詞。另一些詞則用來表示一個名詞和另一個名詞間的推論或牴觸關係。例如當一個人說:「人是一種物體」時,他指的是物體這一名詞是人這一名詞出現後出現的,是同一事物——人所對應的許多名詞中的一個名詞。它們之間的推論是由「Is」(是)這個字聯結起來的。和我們用「Is」(是)字一樣,拉丁人用他們的動詞「Est」(是),希臘人用Eσu的各種變化來聯結。我不知道世界上所有其他國家是否有他們的語言來表示這個字,但是我肯定他們不需要這種字,因為將兩個名詞按照一定順序放在一起,符合他們的習慣,就可以像「Is」、「Bee」或「Are」一樣表示詞語之間的關係了(因為正是習慣給予了詞語力量)。
假設有一種語言沒有對應Est、Is或Bee的任何動詞,而使用這種語言的人進行推測、總結和各種推理的能力一點不比希臘和拉丁人差。如此一來,從它派生以及根據這些詞語而來的最常使用的更多詞語,例如實體、本質、必須、必須性,是什麼呢?因此它們不是事物的名稱,而是一個我們所知的符號,用它表示我們設想中一個名詞或限定性詞語對另一個詞語的推論關係。例如,當我們說「人是一個活著的物體」時,並不表示人是一個東西,而活著的物體是另一種東西,Is(是)或Beeing(是)又是另一種東西。我們的意思是,人和活著的物體是一回事。因為「如果他是人,那麼他就是一個活著的物體」是用Is(是)表示的真實正確的推論。因此,成為一個物體、走路、說話、生活、看見以及類似不定式同有形、行走、講話、視力等類似名詞所指的相同,正如我在其他地方更加充分表述的一樣,都是無所指的名詞。
但是(可能有人會說),在這種類型的著作中,我只意在說明政府和服從學說的必要內容,把書弄得如此微妙難懂是什麼目的呢?我寫書的目的就是讓人們不再受他們的折磨,建立在亞里士多德虛無哲學基礎上的獨立本質的教義,用毫無意義的名詞讓人們受到驚嚇,進而不服從他們國家的法律。就像人們用一件空的緊身上衣、一頂帽子和一個彎曲的棍子嚇唬鳥類,不讓它們接近穀物一樣。因此基於這一點,當人死去並下葬後,他們說他的靈魂(即他的生命)會從他的身體中脫離並獨立行走,夜晚在墓地中可以看見。基於同一點他們說,一片麵包的形狀、顏色和味道在不存在麵包的地方也存在。同樣,信念、智慧和其他美德有時是從天上灌輸進人體的,而有時是吹進去的,好像品德高尚的人和他們所具有的品德可以分成很多部分一樣,還有其他許多東西用來削弱臣民對他們國家主權者的依賴。如果一個人希望「服從」能被灌輸或吹進他的體內,那麼還有誰會遵守法律呢?誰不會去服從可以創造上帝的司祭,而服從統治者和上帝本身呢?那些害怕鬼魂的人誰不會對那些能夠製造聖水並將鬼魂趕出他們體內的人懷有極大尊敬呢?這些例子就足以說明亞里士多德的實體和本質能給教會帶來多大錯誤。可能他知道這是虛假哲學,但害怕蘇格拉底的命運,因此仍然將它作為符合且確證他們宗教的東西寫出來。
一旦陷入獨立本質的錯誤,他們就會被捲入隨之而來的許多其他荒謬之中。由於他們把這些形式看成是真實的,他們就有義務給它們安排一些空間。但由於他們認為這些東西是無形的,不存在任何範圍和大小,並且所有人都知道空間就是範圍和大小,只能用有形的事物填滿,這樣他們就被迫用一個區別來支撐他們的信用,說他們事實上在任何地方都沒有界限,而限定的詞語僅僅是文字而已,這些文字在這種情形下毫無意義,只在能夠隱藏他們虛無性的拉丁語中產生作用。因為一個事物的界限除了它本身空間的測定和規定外什麼都不是,因此做出區分的兩個詞語就是一樣的。尤其是他們說人的本質就是他的靈魂,他們確定靈魂的全部都在他的小指上,也存在於他身體的其他每個部分(不論多小),整個身體中的靈魂並不比身體任何一部分中的靈魂多。有誰會認為上帝相信這種荒謬之言呢?但是那些認為軀體之外存在與軀體分離的靈魂的人則必須相信它。
當要他們講述無形實體如何經受痛苦,如何經受地獄之火和煉獄的折磨時,他們卻無言以答,只能說他們不知道火焰如何燒毀靈魂。
再者,由於運動是空間的改變,而無形實體是不具有空間的,因此他們很難將如下事情變成似乎具有可能性:靈魂如何能夠離開身體去往天堂、地獄或煉獄;人的鬼魂(我可以加上它們出現時穿的衣服)如何能於夜間在教堂、教堂庭院和其他墓地徘徊。我不知道他們能否回答這些問題,除非他們說它們是在限定地行走而不是受界限地行走,是它們的靈在行走而不是軀體在行走。因為這種牽強無理的區別對任何難題都同樣適用。
關於永恆的意義,他們不將它看作是時間的無窮延續。因為這樣他們就不能說出為什麼上帝意圖以及對即將發生的事物的規定,不發生在他對相同事物的預知之前,如同有效原因出現在結果之前或行為人出現在行為發生之前;關於不可理解的上帝本質的大膽觀點,他們也不能給出理由。但是他們會告訴我們,永恆是時間的停滯,即停頓的現在(經院學派如此稱呼),他們和其他人都不理解,最多用「停頓的現在」表示空間的無限廣闊。
人們在內心通過對各部分進行計數來劃分一個物體,對這些部分進行計數時,也就對這些部分填充的空間進行了計數。因此在設計這些部分時,我們只有同時設計出這些部分需要的空間。所以,任何人都不能想像出比所需空間更多或更少的部分。但是他們會讓我們相信,通過上帝的全能,一個物體可以在同一時刻出現在很多地方,許多物體也可以在同一時刻出現在同一個地方。仿佛是說,承認了神聖的能力,可以使存在的東西不存在,曾經存在的東西並不存在。這只是他們對本應懷有崇敬和愛慕的神和不可理解的自然在哲學上爭辯而必然產生不一致的一小部分。這些定語不能說明神是什麼,但應該用我們能夠想到的最好的稱呼表達我們尊敬他的願望。但是那些冒險從這些尊敬定語中對他的本質進行推理的人,在最開始就失去了他們的理解,陷入無窮無盡的困境之中。就像一個疏於朝堂禮儀的人遇見了一個比他通常打交道的更偉大的人時,在門口就跌跌撞撞,想要穩住身體不跌倒,衣服卻滑落下來;穿上衣服時,帽子又掉了,混亂的情況一個接一個,他才會發現自己的驚慌失措。
下面說物理學,它是對自然事件從屬或低一級原因的知識。他們除了一些空話什麼都沒有提出來。如果你想知道為什麼某種物體會自然地朝地面掉落,而其他物體則自然地上升,經院學派就會根據亞里士多德的理論,告訴你掉落的物體是重的,正是物體的重量導致了它們掉落。但是如果你問他們重量是什麼意思,他們就會將其定義為朝著地心運動的努力。因此物體下落的原因就是一種要處在下面的努力。這就是說,物體下落或上升的原因是它們要這麼做。或者他們會告訴你地心是重的物體的休息和存放處,因此它們努力到那裡。就像石頭和金屬如同人類一樣擁有欲望,可以辨認它們將要去的地方,或者它們喜歡休息而人類不喜歡,又或者一片安裝在窗戶上的玻璃還沒有掉到街上安全。
如果我們要知道為什麼同一個物體(不給它增加什麼的情況下)在某個時候看上去比其他時候更大,他們說,當它看上去小一些的時候,是因為它凝縮了;當它看上去大一些的時候,是因為它變稀薄了。什麼是凝縮和稀薄呢?凝縮就是同一物質比之前質量減輕了,而稀薄就是質量相比之前增加了。就像存在一種沒有確定質量的物質,質量不是別的,只是物質的確定。這就是說,我們以此說一個物體比另一個物體大(多)或小(少)。或者好像一個物體在被創造出來時根本沒有質量,之後再根據人們希望物體密度更大或更小而多加或少加一些東西。
至於人類靈魂的成因,他們說,通過加入而創造和通過創造而加入。
而感覺的原因,就是個體的普遍性,即物體的顯現或幻影。當幻影被眼睛看見時,就是視覺,當它被耳朵聽見時,就是聽覺,能被舌頭品味時,就是味覺,被鼻子嗅出時,就是嗅覺,被身體其他部分感覺到時,就是感覺。
對於意志——即進行特定行為的意願,形成的原因,他們把其歸因於能力,即人類普遍擁有的有時想做一件事,有時又想做另一件事的能力,這就是所說的意圖。這就把能力當成了行為的原因,就像一個人把人們的善行與惡行歸因於他們具備行善與作惡的能力。
在很多情況下,他們把自己的無知當成了自然事件的原因,但卻用其他詞語進行掩蓋。就像他們說,運氣是偶然事件發生的原因,而偶然事件就是他們不知道發生原因的事件。他們還把許多結果歸因於超自然神秘性質:即他們不知道的性質,因此(如他們所想)其他人也同樣不知道。他們還把許多結果歸因於同情、反感、相反特性、特殊素養和其他類似詞語,它們既不表示產生它們的人,也不表示它們產生所依賴的操作。
如果這種形上學和物理學不是虛無哲學,那麼就不存在任何虛無哲學,聖保羅也不需要警告我們避免它了。
至於他們的道德和世俗哲學,也是一樣或更加荒謬。如果一個人做了非正義行為,就是說,與法律相衝突的行為,他們就說上帝是法律產生的最初原因,也是這一行為和其他所有行為的最初原因,但肯定不是非正義行為——即不遵守法律行為的最初原因。這就是虛無哲學。人們同樣可以說,一個人既畫了一條直線,又畫了一條彎曲的線,這是其他人造成的不協調。這就是在知道前提之前,預先得出結論的所有人的哲學。他們假裝能夠理解不可能理解的事,把尊敬的定語說成本質的定語,因為這一區別是用作保持自由意志教義的,即人不服從上帝意志的意志。
亞里士多德和其他異教哲學家根據人的欲望定義善惡。只要我們認為他們是根據自己的法則統治所有人,這樣就很好。因為如果人們除了自己的欲望之外就沒有其他法則,那麼就不可能存在善行與惡行的法則。但是在一個國家中,這個衡量標準是錯誤的,個人的行為不能成為衡量標準,作為衡量標準的應是法律,即國家的意志和欲望。而這一教條並沒有得到貫徹實施,人們還是根據自身的激情判斷自己的善惡、判斷他人和國家行為的善惡。人們完全不考慮公共法律,而是根據自己的看法稱為善或惡。不只是發過誓必須無條件遵守上級的僧侶和助理僧侶,每個臣民都應認為自己受到自然法則的約束而服從世俗主權者。這種關於善的個人衡量標準不僅是虛無的教義,也是對公共國家的危害。
認為婚姻與貞節或節慾存在衝突,因此把它們當成道德罪行的說法也是虛無和虛假哲學。這些人以貞節和節慾為由不許教士結婚。他們坦白,以貞節、節慾和純潔為名義,要求祭壇侍者和聖禮管理者一直和女人保持距離,而這只是教會的一項制度。他們把夫妻合法同居稱為無貞節以及非節慾行為,因此人們將婚姻當成一種罪,至少是一點兒都不純潔、不乾淨的東西,所以這些人是不適合作為祭壇侍者的。如果法律是因為夫妻同居是非節慾、有違貞節而制定,那麼所有婚姻都是罪惡的。如果對於獻身上帝的人來說這是一件十分骯髒的事情,那麼做更多自然、必要和日常工作的所有人都不配成為司祭,因為他們更不乾淨。
制定禁止司祭結婚規定的秘密基礎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它不會依據道德哲學的這種錯誤,也不會依據相比婚姻生活更願獨自生活而制定此規。後者從聖保羅的智慧而來,他意識到在福音傳播者受迫害的時期,他們被迫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傳教,照顧妻兒是多麼不方便的一件事。該規定的制定是依據教皇們和後來的司祭們把自己變成牧師,也就是在這個世界上上帝王國唯一繼承人的企圖,對於上帝王國,有必要讓他們遠離婚姻,因為我們的救世主說過,他的王國來到之際,上帝的子民們既不能迎娶,也不能出嫁,而應像天上的天使一樣,也就是說,成為靈。既然他們已經以靈之名自稱,那麼(在不需要時)允許自己擁有妻子就是一件不協調、不一致的事情。
他們從亞里士多德的世俗哲學中學到,除了平民國家以外的所有國家(例如當時的雅典)都稱為暴政國家。他們稱所有國王為暴君,由征服他們的拉塞得孟尼人建立的三十個貴族統治者被稱為三十暴君。他們把民主之下人們的狀況稱為自由。暴君最初所指不過是君王,但在希臘大部分地區的這種政府被廢除之後,暴君一詞在原本擁有的意義之外,還有平民國家對其的憎恨。就像在羅馬廢除國王后,國王一詞便為人們所憎恨。因為對所有人來說,用帶有鄙視意義的詞形容強大敵人的巨大過錯是十分自然的事情。當同一些人對民主統治或貴族統治不滿時,他們不用尋找一些臭詞表達憤怒,而是用現成的詞:無政府狀態來表達,並把另一個稱為寡頭統治或少數人的暴政統治。侵犯人民的不是其他,是他們並不是按照每個人希望的方式被統治,而是作為公共代表,不論是一個人還是大會全體認為合適的方式被統治,即受一個專制政府的統治。他們因此罵他們的上級,從不知道(也許在內戰之後會知道一點點)如果沒有這樣的專制政府,這種戰爭將會永遠繼續下去,他們認識到,是人和武力使法律具有力量和權力,而不是語言和承諾。
因此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中有另一個錯誤,即:在秩序井然的國家裡,進行統治的不是人,而應是法律。一個具有正常感覺的人,儘管他不能讀寫,但怎麼會看不到他受著自己懼怕、並相信在他不服從時會被傷害或殺害的人們統治呢?誰會相信在語言和文字的背後沒有權力之手和權力之劍在操縱呢?這是有毒害的錯誤之一,因為這些錯誤誘導人們在不喜歡他們的統治者時,就依附於稱統治者為暴君的人,並認為對這些暴君發動戰爭進行反抗是合法的。而牧師有時卻在講壇上宣揚珍視這些錯誤。
他們的世俗哲學中還有另一個錯誤,這一錯誤既不是從亞里士多德、西塞羅,也不是從其他任何異教徒那裡學到的,即儘管人們的語言和行為都符合規範,卻通過對他們所持信仰進行檢查和質詢,把僅是行為規則的法律權威擴展到每個人的思想和良心。如此一來,人們不是由於回答了他們的真實思想而受懲罰,就是因為害怕懲罰而不吐真情。的確,當一個世俗管理者想雇用一個傳教的官員時,可以詢問他是否願意傳此教義,如果他拒絕,就可以不雇用他。但是當他的行為並不為法律所禁止時,強迫他控訴自己的觀點是違背自然法則的,特別是喜歡說教的那些人,如果一個人對基督教信仰的條目具有錯誤見解,那麼這個人應該受到永遠、極度的痛苦折磨。如果一個人知道犯這種錯危險如此之大,他又與生俱來就關心自己,為什麼不讓自己的靈魂根據自己的判斷去嘗試,而要根據任何其他不關心自己罪行的人的判斷行動呢?
對於一個平民來說,他沒有國家的權力,就是說,沒有代表國家的人允許他按照自己的精神解釋法律,這就是政治學中的另一個錯誤,但是這個錯誤既不來自亞里士多德,也不是自其他任何異教徒哲學家而來。因為他們沒有一個人否認制定法律的權力中含有在他們認為需要時解釋法律的權力。《聖經》中所有有法律的地方都是由國家的權力制定的法律,因此,《聖經》難道就不是法律的一部分嗎?
還有同一種錯誤,即除主權者外,任何人限制他人擁有國家沒有限制的權力。例如,讓凡夫俗子向法律給予其自由的人傳教是不合適的。如果國家讓我傳教或講道,即如果國家沒有禁止我,那麼就沒有人能夠禁止我。如果我發現自己身處美洲的偶像崇拜者中,作為一個基督徒,雖然我沒有從事司祭一職,我也應認為在收到羅馬命令之前傳播基督教是一種罪。在我開始傳教後,難道我不能解答他們的疑惑並向他們解釋《聖經》嗎?或者說,難道我不能傳教嗎?但針對這一點有些人可能會說,如同為他們進行聖禮,必要性必須建立在一個具有足夠說服力的任務上,這是正確的。但還有另外一件事也是正確的,對任何事來說,在必要時就寬免,當沒有法律禁止它時,就不需要寬免。因此,否定世俗主權者沒有否定的職能就是剝奪了合法的自由,這同世俗政府的教義相矛盾。
由經院神學博士們引入的虛無哲學的例子不止這些。其他人如果願意可以自己去看。我只想補充的是,經院神學的作品大部分是無足輕重的一串串奇怪和粗野之詞,要不就是不同於通用拉丁語的詞語,這樣就能向西塞羅、法羅和所有古羅馬文法家進行炫耀。如果誰想要證明真實與否,可以讓他(如我之前所說)看看自己能否將任何經院神學作品翻譯成任何現代語言,例如法語和英語,或任何其他豐富的語言。因為如果大部分內容不能讓人理解的話,用拉丁語表達也不能讓人理解。這種毫無意義的語言,雖然我不能說它是偽哲學,但它具有隱藏真理、讓人們認為他們已經得到真理而不堅持深入研究的性質。
最後,從虛假或不確定的歷史而來的錯誤,這是聖人生活中虛構奇蹟的傳說。羅馬教會博士根據幽靈和鬼魂的歷史聲稱他們對地域、煉獄和驅魔的作用,還有在理性和《聖經》中沒有依據的作用。他們還把所有那些傳統稱為未記錄的上帝語言,但那些僅僅是愚蠢的傳說。儘管這些傳統也分散於古代神父的著作中,但那些神父也是人,也可能輕易相信虛假傳說,並提出觀點說明他們相信的東西是真理,(依據聖約翰的建議)檢查靈的人(見《聖約翰書信》第4章,第1節)其作用僅僅是對有關羅馬教會權力的所有事情(這種濫用不是他們沒有產生懷疑就是通過權力獲益),因為草率地相信傳說而懷疑不信任他們的證據。最真誠的人,如果他沒有關於自然原理的大量知識(例如神父們就是這樣),他們一般就很容易草率地相信傳說。因為從本質上講,最本分的人最不會懷疑其具有欺騙目的。教皇格雷戈里和聖伯納德有一些鬼魂幽靈之說,說他們在煉獄中,我國的貝達也有類似之說;但是我相信這些傳說只是從其他人那裡聽說的。但如果他們或其他任何人依據自己的知識講述任何類似故事,他們最多也只能確認這些是虛無的傳說,卻能發現他們的弱點或欺詐。
介紹了虛無哲學,我們還可以講一下被那些既沒有合法權威也沒有足夠學識來對真理進行判斷的人壓制的真正哲學。我們的方向表明,所有精通人類科學的人現在都承認有恰好相反的事物。隨著時間一天天流逝,其表現得越來越清楚,每一日和年的變化是由於地球運動決定的。然而,人們在他們的著作中只是假定了這一推論,並為支持和反對意見敞開大門,就受到了教會的懲罰。但這樣做的理由是什麼呢?是因為這樣的觀點違背真正的宗教嗎?如果這些意見是正確的,就不可能如此。因此,就讓有資格的評判員首先對其進行檢查吧,或者讓那些假裝知道相反觀點的人去駁斥吧。是因為它們違反既有宗教嗎?就讓它們在教授這些傳教者們的君主的法律,即在世俗法律下沉默吧。因為即使是教授真正哲學的人違反法律時,也可以合法地懲罰他們。是因為它們贊同叛亂或騷亂而使政府陷於混亂嗎?就讓那些負責公共秩序的人,即世俗權威用他們的權力懲罰這些人,讓他們安靜吧。因為教會權力會(在他們服從國家的任何地方)用自己的權力謀取權力,雖然他們稱之為上帝的權力,但實際上是篡奪。
由這種黑暗而來的利益及其歸屬
西塞羅懷著崇敬的心情提到一位叫卡西的嚴厲的羅馬法官,因為卡西在處理犯罪案件時有一套慣例,即(當目擊人不能提供充分證據時)詢問原告,這就是說,被告方因被起訴事件獲得了或期望獲得什麼利益、榮譽或其他滿足。因為在推測中,沒有什麼比獲得利益的行為更能清晰地說明當事人的問題。在此,我想以同樣規則檢查,是什麼人用這些與人類和平社會相違背的教義讓這一部分基督教國家的人民誤信了如此之久。
首先,有一種錯誤,即:目前地球上的教會激進分子就是上帝王國(即榮耀之國、樂土,而不是恩澤之國,這只是應許之地)與塵世利益相連。第一,教會的牧師和傳教者作為上帝公使,有權利管理教會。因此(由於教會和國家是相同人格)他們就成為國家的長官和統治者。既有這一頭銜,教皇就說服所有基督教信徒相信違背他的旨意就是違背基督教本身。其他基督教信徒若與他有任何分歧(受到靈權的迷惑)就要放棄服從他們的合法統治者,這事實上就是統治整個基督教世界的君王。因為儘管最初是基督教皇以及羅馬帝國允許(他們承認這一點)授予他們為世俗國家的官員最高祭司長,享有基督教義最高教授者的權利,但在經過分裂和解體後,就不難在已經臣服於他們的人們身上強加上另一個稱為聖彼得權利的頭銜。這不僅是保護他們號稱的所有權力,也要把同樣權力拓展到其他基督教省份中去,雖然這些省份已經不聯合在羅馬帝國中了。這種普遍君主制的利益(考慮到人們對統治的渴望)就是一個充分的推測,號稱具有普遍統治權並長期享有它的教皇就是此教義的創造者,他以此獲得了統治權,這一教義就是:目前地球上的教會就是基督王國。因為承認了這一點,就必須要承認基督在我們中間有一些助理人員,基督通過他們向我們傳達他的指令。
在一些教會否認了教皇的普遍統治權後,人們就有理由推測,在所有這些教會中的世俗主權者們應該收回他們之前不慎從自己手中讓出的權力。在英格蘭事實就是這樣,只不過國王任命管理教區政府的人堅持他們是上帝任命的,既沒有篡奪最高統治權,也獨立於世俗權力之外。他們似乎是在承認國王可以任意剝奪他們行使職責的情況下,才發起篡奪。
但是在長老會掌權的地方,雖然禁止教授許多其他羅馬教會的教義,然而基督王國的教義已經來到,其開始於我們的救世主復活之時的教義仍然被保存著。但是「對誰有利」呢?他們希望從中獲得什麼利益呢?教皇也希望如此:對人民擁有統治權。但是人們除了把他們的合法君主開除出教會,進而讓他在自己的王國遠離所有公共祭神職位,並且在他用暴力試圖重獲職位時能用暴力阻止他之外,還為了什麼呢?在不顧世俗統治者的權力,將任何一個人開除出教會,剝奪他的合法自由、篡奪一種統治他們兄弟的非法權力之外,還為了什麼呢?因此,宗教黑暗的創造者就是羅馬教會和長老會教士。
在此之下,我也要提及幫助他們在獲得靈的統治權之後,保持靈的統治權的教義。第一種說法是:「教皇在他的公職上不會犯錯。」因為相信這一點的人,誰不會時刻聽候他的命令呢?
第二種說法是,不管在什麼國家,所有其他大主教的權力既不是從上帝那裡直接獲得的,也不是從他們的世俗統治者那裡間接獲得的,而是從教皇那裡得來的。基於這種教義,每個基督教國家裡都有很多有權勢的人(主教就是這類人),他們依賴於教皇,服從教皇,雖然他是一個外國君主。通過這種方式,他就有能力(就像他多次所做的那樣)針對不根據他的喜好和利益進行統治的國家發起內戰。
第三種說法是,其他所有司祭、修道士和輔助修士都可以從民法權力中得到豁免。因為通過這種方式,每個國家的大部分人都能享受到法律的益處,並且受到世俗國家權力的保護,卻不用支付任何公共開支,也不會像其他臣民一樣因為犯罪而受到懲罰。因此,他們除了教皇之外誰都不怕,並且他們只依附於教皇,支持他的普遍君權。
第四種說法是,給予司祭們(在《新約》中就是長老的意思)司祭的稱謂,上帝是他們的國王時,在猶太人中,這一稱謂就是世俗統治者和公共牧師的頭銜。此外,將主的晚餐作為祭祀,讓人們相信教皇對所有基督徒都有摩西和艾倫對猶太人擁有的權力,這就是說,大司祭當時擁有世俗和神的一切權力。
第五種說法是,婚姻是一件聖事,給予了神職人員判斷婚姻合法性的職責,繼而認定哪些後代是合法的,再進一步認定誰具有王國的繼承權。
第六種說法是,拒絕承認司祭的婚姻可以保證教皇對國王的權力。因為,如果一個國王是司祭的話,他就不能結婚,不能將其王國傳給他的後代。如果一個國王不是司祭,那麼教皇就會對國王和他的臣民行使神權。
第七種說法是,從秘密懺悔中他們可以獲得比關於教會圖謀情報更有價值的,關於國王和世俗國家大人物密謀的情報,並以此保證他們的權力。
第八種說法是,通過將聖人經典化並宣布誰是殉道者來保證他們的權力。如果教皇通過驅逐出教會來宣布他們是異教徒或教會的敵人,即(根據他們的解釋)教皇的敵人,他們就可以引誘頭腦簡單的人們用生命同世俗統治者進行頑強抵抗。
第九種說法是,通過給予每個司祭傳播基督教義、聆聽懺悔和寬恕及封存罪來保證自己的權力。
第十種說法是,通過煉獄教義、藉口外部工作以及放縱,神職人員變得更加富裕。
第十一種說法是,通過鬼神學和驅邪術以及其他相關東西,他們讓(或者他們自以為讓)人民對他們的權力更加畏懼。
最後一種說法是,大學(全部是由教皇權力建立和管理)里教授的亞里士多德的形上學、倫理學和政治學,草率的區分、粗俗的術語和經院學者的晦澀語言,使他們的錯誤不被發現,並讓人們把虛無哲學的鬼火誤當作福音的光芒。
如果以上這些還不充分,我還可以補充他們的其他黑暗學說,其好處在於對建立凌駕於基督教人們合法統治之上的非法權力有助益,或者對建立起的權力的維持有益,或者對維持這種權力的人的世俗財富、榮譽和權威有益。因此根據之前所說的「對誰有利」的規則,我們可以公正地宣布,教皇、羅馬神職人員和其他所有試圖在人們心中建立這種錯誤學說,即:當前世界上的教會就是《舊約》和《新約》中他提到的上帝王國,這些人就是所有靈的黑暗。
但是在皇帝以及其他基督主權者的政府之下,這些錯誤和教會職責的侵犯,先是悄悄混進並擾亂了他們的財產和臣民的安寧。雖然他們因為缺少對後果的預見、對傳道士陰謀的洞悉而受到同樣的損害,但也可以認為是他們使自己和大眾受到了損失。因為沒有他們的允許,最初煽動之說就不可能公開傳播。我說他們在開始時就可以阻止這些言論的傳播。但是人們的心一旦被那些宗教人士占據,任何人都沒有辦法進行補救。上帝在對人類反對真理的所有陰謀進行及時摧毀上從未失敗,我們只需等待上帝在願意時提供補救辦法。上帝很多時候都容忍敵人和他們的野心膨脹到一定高度,讓產生的這種暴力打開前輩因為戒心封住的眼睛,並讓人們因貪求太多而一無所獲,就像彼得漁網中的魚太多,一陣掙扎後弄破了漁網。然而那些沒有耐心的人,在他們臣民的眼睛打開之前就力爭抵抗這種侵占,卻增加了他們所要抵抗的力量。因此我不責備腓特烈大帝為我國哈德良教皇執掌馬鞭,因為當時他的臣民的意向安排就是如此,如果他沒有那麼做,他就不可能繼承帝國。但是我要譴責的那些人的權力在開始是完整的,由於在屬於他們領域的大學內偽造出這些學說,當繼位教皇們登上所有基督教主權者的王座,任意踐踏他們和他們的人民時,他們就不得不為這些人執掌馬鞭。
人們內心捏造的東西是如何編織而成的,也可以以同樣方式解開,其方法是相同的,只不過順序就顛倒了。這個網最初由權力的要素構成:智慧、謙恭、真誠和使徒的其他美德。人們皈依、服從使徒是出於尊敬而不是義務。他們的良知是自由的,他們的語言、行動只臣服於民權。後來長老們(隨著基督教徒的增加)聚集在一起考慮他們應該教授什麼,並遵守不教授任何與他們會議規定相悖內容的原則,讓人們因此認為有義務遵守他們的教義。如果當他們拒絕,就拒絕與他們為伍(當時這被稱為開除教籍)。這不是因為把他們當作不信仰宗教的人,而是因為把他們當作不遵守的人而拒絕與他們為伍。這是在他們的自由之上打的第一個結。長老越來越多,主要城市或主要區域的長老們就擁有了掌管較小區域長老的權力,並恰如其分地給自己加上主教的稱謂,這是在基督徒的自由之上打的第二個結。最後,羅馬的主教因為皇城的關係,就自然而然擁有了掌管整個帝國其他所有主教的權力(這一部分是皇帝自身的意志,一部分是最高司祭長的稱謂,最後當皇帝變弱時,就通過聖彼得的特權獲得)。這就是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結,也是教皇權力的全部綜合和結構。
因此要通過同樣方式來分析或解決,但是要從最後打的結著手,就像我們看到的英格蘭高於政治的教會政府的解體一樣。首先,伊麗莎白女王解除了教皇的權力。之前主教依據教皇的權力行使職權,而現在則要依據女王及其繼承者的權力行使職權。他們僅僅是通過保留「按照天律」的說法,才被認為是直接接受上帝權力的命令。這樣第一個結就打開了。之後,英格蘭的長老們最近推翻了主教制度。這樣就打開了第二個結。幾乎與此同時,長老們的權力也被解除了。因此我們又回到了獨立原始基督教徒的身份,去自由追隨他們最喜歡的任何人,如保羅、磯法、阿波羅。如果這樣沒有競爭,不根據我們對牧師感情來衡量基督教義(使徒曾經在《哥林多後書》中斥責過這種錯誤)也許是最好的。第一,除了福音,不應有任何權力凌駕於人類良知之上,使道德信仰作用在每個人身上的並不永遠根據種植澆灌它的人的目的,而是根據讓它生長的上帝的目的。第二,有人教授說每個小錯誤中都蘊藏著大危險,就要求擁有理性的人接受其他任何人的理由或人群中的多數聲音,這對他們來說是不合理的,這比他拿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來冒險好不了多少。而傳教士們也不應因為失去了古時的權力而不高興;因為誰都沒有他們清楚,權力要靠獲得權力的美德保持,即通過:智慧、謙恭、明晰教義和對話時的真誠來保持權力。依靠壓制自然科學和自然理性的道德是不能使權力得到保持的。通過模糊的語言、妄稱自己學富五車也不能保持權力;通過裝神弄鬼的欺詐也不能保持權力。也不能用其他錯誤,比如對教會牧師而言不僅是錯誤,更是醜聞,當人們鎮壓他們的權力後遲早會摔跤的錯誤來保持權力。
但是在世界接受了現今激進的教會也就是《聖經》新約和舊約中所說的上帝王國的說法後,獲得屬於這些方面職位的渴望,尤其是基督助理人員這一偉大職位和獲得了主要公共職位的人的渴望逐漸變得那麼明顯以至於失去了牧師職責擁有的內心尊敬。因為世俗國家中,那些擁有所有權力的人中最聰明的人,只需要獲得君主的同意就可以不再進一步服從君主。自從羅馬主教不得不承認自稱是聖彼得繼承人為最高主教之後,他們整個集團,或稱之為黑暗王國,就可以被不恰當地同精靈王國作比較;也就是同英格蘭老婦們所說的關於魔鬼和精靈在夜間鬧鬼的傳說作比較。如果一個人要探究這個偉大教會國家的起源,那麼他很容易就能感覺到,教皇職位不過是死去的羅馬帝國的鬼魂戴著皇冠坐在墳墓上而已。因為教皇職位也是突然從異教權的廢墟上出現的。
他們在教會和公共法令中使用的拉丁語,目前在世界上任何國家都不是常用語言,這不是古羅馬語言的鬼魂又是什麼呢?
無論哪個國家的精靈,都只有一個普遍國王,我們的一些詩人稱之為奧伯倫王,但是《聖經》中稱為別西卜——惡魔之王。同樣,無論教士在誰的領土內,只承認一個普遍國王,即教皇。
教士們是精神上的人,是鬼的神父。精靈和魔鬼居住在黑暗、偏僻的地方或墓地中。而教士們行走於晦澀的教義、修道院、教會和庭院中。
教士們有他們自己的大教堂,無論它們建立在哪個城鎮中,通過聖水之德以及稱為驅魔的某種魔力,就有力量將這些城鎮變為城市,也就是帝國都城。精靈們也有它們擁有魔法的城堡,一些巨大的魔鬼主宰著城堡周圍地區。
精靈們不會被抓起來訊問它們造成的傷害。因此教士們也從民事法庭上消失了。
教士們運用結合有形上學、奇異之事、傳說和濫改過的《聖經》的一些魔力帶走了年輕人對理智的運用,教士們這麼做並不為其他,只是讓年輕人按照他們的命令行事。同樣,據說精靈們將小孩兒從搖籃中帶走,把他們變成天然傻瓜,因此一般人稱他們為小「妖精」,經常搞惡作劇。
精靈在什麼魔法店或操作室中施展魔法,老婦人們也不確定。但是教士的操作室則非常有名,就是人們從教皇權威那裡接受他們教義的大學。
當精靈對任何人感到不滿時,據說他們會派小「妖精」給他們點兒教訓。當教士們對世俗國家感到不滿時,也會派他們的小「妖精」,即迷信和受迷惑的臣民,通過宣傳蠱惑言論給他們的君主一點兒教訓,或讓一個被承諾迷惑的君主去教訓另一個君主。
精靈不會結婚,但是它們中間存在夢淫妖和有血有肉的凡人交配。教士也不結婚。
教士們通過對他們無比崇敬的無知之人的捐贈和什一稅搜刮土地。在關於精靈的傳說中,它們也進入牛奶廠,從牛奶中吸取奶油,飽餐一頓。
精靈王國使用何種錢幣,精靈的傳說故事中並沒有記載。然而儘管教士們付錢時,是通過宣聖、赦免和彌撒的方式進行的,但他們在收錢時使用的卻是和我們一樣的錢幣。
對於這一點以及存在於教皇和精靈王國之間的相似點,還可以進行補充,即:由於精靈不存在,而老婦人或老詩人的神話僅存在於無知之人的印象中,因此教皇的神權(在他自身世俗領土範圍之外)僅存在於聽到虛假傳奇、虛假傳說和對《聖經》的錯誤解釋後,害怕被開除教籍的被迷惑的人心中。
因此,對亨利八世和伊麗莎白女王來說,分別用他們的符咒把他們趕走就不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了。但是誰又知道羅馬之靈現在已經出去,在中國、日本、印度等乾旱貧瘠的土地上傳教,沒有回來的可能,甚至帶來大量比他還壞的靈,進入並居住在打掃乾淨的房子裡,使得結果比最初更糟呢?因為現在不僅僅只有羅馬教士假稱上帝王國存在於世,並以此從中獲得一種不同於世俗國家權力的另一種權力。關於政治學學說,以上就是我想講的所有內容。在我審閱修改之後,會在本國公開,接受批評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