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的民主 · 第十八章 關於美國和民主社會中的榮譽
人們在公斷他人的行為時,似乎採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標準:有時,按照普及全球的單一的是非觀念去判斷;有時,根據一個國家和一個時代所特有的是非觀念去評價。這兩種標準往往極不相同,有時甚至互相牴觸;但是,它們永遠不會互相混用,也永遠不會互相抵消。
榮譽,在它最受人們重視的時候,比信仰還能支配人們的意志;而且,甚至在人們毫不遲疑和毫無怨言服從信仰的指揮時,也會基於一種雖很模糊但很強大的本能,感到有一個更為普遍、更為古老和更為神聖的行為規範存在。有些行為,既可被斷定是體面的,又可被斷定是不體面的。比如,拒絕決鬥的行為,就是如此。
我認為,人們也可以用某些個人和某些國家的任性來解釋這種現象,而且大家至今也是這樣做的。
人類永遠和普遍需要制定出一套使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時代都不敢違反,害怕違反時會遭到斥責和恥笑的道德規範。違反道德規範的行為,被稱之為作惡;遵守道德規範的行為,被稱之為為善。
人們還要在整個人類的大團體裡建立範圍比較小的團體,並把這種團體稱為國家或民族;而在這個小團體之內,又要建立一些範圍更小的團體,這種團體叫做階級或等級。
每一個這樣的團體,各自成為人類中的一個特殊種屬;儘管它們與整個人類群體沒有本質的區別,但在一定範圍內又是獨立存在的,並各有其自身的需要。這些特殊的需要,又以某種方式在不同的國家對人的行為進行各自的觀察,並根據這些觀察進行各自的評價。
人類的普遍的和永恆的利益,在於不應當互相殘殺。然而,某個國家或階級又可能有其特殊的和暫時的利益,從這個利益來說,殺人在某些情況下又是值得原諒的,甚至是值得表揚的。
榮譽不外是根據一種特殊情況建立的,供一個國家或一個階級用來進行褒貶的特殊標準。
抽象的解釋對於啟迪人的思想沒有多大用處,所以我要儘快求助於事實。現在,用一個例子來說明我的看法。
我選擇一種最奇特的榮譽來作例子。這就是世界上曾經流行過的而且為我們所熟知的封建社會主張的貴族榮譽。
我一方面要用我上述的觀點來說明這個例子,另一面又要用這個例子來闡述我的觀點。
我在這裡不準備研究中世紀的貴族是在什麼時候和如何產生的,它為什麼與民族的其餘部分有了如此深邃的鴻溝,是誰確立和鞏固了它的權力的。我把它看成既成事實,並試行說明它為什麼要用極為特殊的眼光去看人們的大部分行為。
首先使我感到吃驚的是,在封建社會,人們的行為永遠不是憑其固有的價值而受到褒貶的,而有時完全是根據行為的主體和客體來評定其好壞的,以致評定的結果與人類的共同良心牴觸。因此,有些行為在老百姓看來是無所謂,對它們全不在乎,但會使一個貴族感到有失體面;而另一些行為,則會因為行為的受害者是不是貴族而改變其性質。
這種差別對待的觀點一經產生,貴族階級便成為與人民隔離的獨特團體,穩坐高高在上的地位。這個特殊的地位就是貴族階級的力量所在。貴族階級為了保住這個地位,便不僅需要有政治特權,而且要按它的標準評斷善惡。
有些行為出於貴族時是善,而出於老百姓時則是惡,反之亦然。當一種行為是以一個平民為對象時,雖然有罪也不會受到追究;而當它施於一個貴族時,即使無罪也要受到懲治,而且往往是隨意懲治。但是,根據一個人的地位來斷定其行為的榮辱,乃是貴族社會的內部組織所造成的結果。凡是有過貴族階級的國家,實際上都曾經如此。只要貴族制度的殘餘依然存在,這種怪現象還會發生。例如,誘姦一個有色人種姑娘,不致使一個美國成年男人名譽掃地;而娶這個姑娘為妻,反而使他無臉見人。
在某些情況下,封建主義的榮譽主張復仇,輕視委曲求全;但是,另一方面,它又嚴令人們自我克制,要求人們忘我。它不要求仁慈和溫存,而頌揚寬宏大量。它重視仁政甚於重視布施。它允許人們憑賭博和戰爭致富,但不准許人們依靠勞動發家。它寧願讓人犯滔天大罪,而不叫他去追求微不足道的小利。它討厭貪婪不如討厭吝嗇。它時常鼓勵暴力,但始終鄙視奸詐和背叛。
這些離奇古怪的思想,並非來自擁有這些思想的人的異想天開。
一個取得領導地位,高於其他一切階級,並竭盡全力永遠保持這個地位的階級,必然特別敬重使它偉大和顯赫,並能容易把它的高傲感與權勢欲互相結合起來的德行。為了在其他階級面前顯示這種德行,它不怕違反天理良心。我們甚至可以想像,它能隨意顛倒是非,視厚顏無恥和臭名昭彰的惡行高於溫和純樸的德行。這個階級一旦在社會上確立其地位,就差不多總要倒行逆施。
中世紀的貴族視武勇為最高美德,並認為它可以代替其他一切美德。
這也是一種必然來自社會情況的獨特性的獨特觀點。
封建貴族是靠戰爭起家的,並且是為了戰爭而存在的。它把自己的權勢作為武器,並用武起來保持權勢。因此,對於它來說,最重要的莫過於武勇。它自然要把武勇捧得最高,說它比什麼都光榮。因此,凡是顯明表現武勇的行動,甚至這種行動違反理性和人道,都是得到它的認可的,而且往往是出於它的命令。但是,人的離奇古怪的念頭,只能作用於他的個別行動。
一個人把挨了一記耳光視為不可容忍的奇恥大辱,並與輕輕打了他一下的那個人格鬥,將其置於死地而後已,乃是出於他的自我判斷;而一個貴族之不能忍受凌辱,並在挨了一拳之後不去還手即會名譽掃地,則是出於軍事貴族的原則本身和需要。
因此,說榮譽具有任意性,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榮譽的任意性始終不能超過它的必要限界。在我看來,被我們祖先稱為榮譽的那些特別行為決不是出於自我判斷,所以我可以不難把封建社會的一些彼此之間毫無聯繫的離奇古怪的規定,同它的為數不多的固定不變的需要聯繫起來。
如果我從政治方面去考察封建社會的榮譽,我也不難解釋它的各種政治措施。
中世紀的社會情況和政治制度的特點,就是國家政權從不直接治理公民。可以說公民根本就不知道有什麼國家政權,每個人只知道他必須服從某某人,並通過這個他並未謀面的人同其他所有的人發生聯繫。因此,在封建社會裡,整個國家制度都是建立在屬民對他們的領主本人的忠心上的。這種局面一旦消失,整個國家立即陷入無政府狀態。
對政治首領的忠心,也是所有貴族成員每天使用的判斷價值的標準,因為他們每個人既是領主又是家臣,既能發號施令又得聽從主人的支使。
永遠忠於領主,必要時為他犧牲,與他同甘共苦,無論他做什麼都輔助他:這些就是封建主義的榮譽在政治方面的主要準則。輿論對臣屬的背叛行為口誅筆罰得極為嚴厲。人們為這種行為起了一個辱侮性極大的名字,叫做變節。
但是,作為古代社會的生命的一種激情,即我要說的愛國心,在中世紀已經只能看到它的痕跡了。愛國心這個名詞本身,決不是我們的古老詞彙。
封建制度使人看不到祖國,認為愛祖國沒有多大的必要。
封建制度鼓勵人們去愛一個人,從而使人們忘掉了國家。因此,封建主義的榮譽從來沒有把對國家的忠誠視為必要的條件。
這並不是說我們的祖先心裡不愛國,但他們對國家的愛只是一種微弱的和模糊的直覺。隨著封建階級沒落,國家實行中央集權,對國家的愛才逐漸明確和加強。
這種情況,在歐洲各國因評價人所處的時代不同而對它們的一些史實作出截然相反的評價上,表現得最為清楚。在波旁王朝時代的人看來,波旁王朝的元帥們的最可恥行為,是他們率領軍隊攻打國王;而在我們這一代人看來,他們的最可恥行為,是他們同自己的國家作戰。我們和我們的祖先雖然都鞭撻他們,但鞭撻的原因不同。
我之所以選擇封建時代的榮譽來說明我的思想,是因為它的特點比其他時代的榮譽的特點明顯和更能說明問題。我還可以舉出其他例證,並且用其他方法也能達到同樣的目的。
儘管我們對羅馬人的了解不如對我們祖先的了解,但我們知道他們對於榮辱所持的特別觀念,並非來自關於善惡的一般觀念。他們的許多行為,由於行為的對象不同,即由於是公民或外國人和是自由人或奴隸,而被同時作出不同的評價。他們表揚某些惡行,把某些德行說得高於其他一切德行。
普盧塔克在《科里奧拉努斯傳》中說過:「在那個時代,勇敢在羅馬比其他一切美德都光榮和高尚。他們把勇敢稱為美德,使美德這個普通名詞具有專門的含義,就在證明這一點。於是,美德一同在拉丁文中也有勇敢的意思。」哪一個人不能從這裡看出為征服世界而組成的那個奇怪的國家的特別需要呢?每個國家都有類似的現象,因為正如我在前面所說的,人們一旦組成特殊的團體,立即會產生榮譽的觀念,即產生他們對於應褒或應貶的事物所持的一套看法。這些特別的規定總是來源於他們所在的團體的特殊習慣和特殊利益。
在一定範圍之內,這一點對於民主社會和其他社會都是適用的。我們現在就以美國人為例來說明。
在美國人的思想中,還可以零星地看到歐洲舊貴族關於榮譽的一些觀念。這些傳統的觀念為數不多,在美國既紮根不深又無太大力量。它們就象廟還存在,但已無人們信仰的宗教。
在關於具有異國情調的榮譽的這些或明或晦的觀念中,出現了一些我們今天可以稱之為美國人的榮譽觀的新思想。
我在前面已經說過,美國人是怎樣被不斷地推上工商業的。他們的家庭出身,他們的社會情況,他們的政治制度,甚至他們的居住地區,都在使他們無法抗拒地朝這個方向走。就目前情況來說,可以認為他們正在一個廣袤的新國土上建立一個幾乎只搞工商業和以開發為主要目的的社會。這是現今使美國人與其他各國人之間出現最大差別的特點。
因此,凡是能夠使社會正常發展和有助於工商業的安然穩妥的德行,都在這個國家受到特別尊重,忽略這些德行必將受到公眾的鄙視。
而一切慷慨激昂的德行,雖然常常使人為之目眩,但又往往會給社會帶來動盪不安,所以反而被這個國家的人民視為是等而下之的。人們可以忽略這些德行而不致失去同胞對他們的尊重,而硬要表現這些德行,反而會得不償失。
美國人也根據自己的判斷區別對待醜行。
有些愛好,從人類的天理良心來看似乎可以非議,但卻投合美國社會的特殊的和暫時的需要。美國人對這種愛好只是輕輕指責,有時還加以鼓勵。其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美國人對於愛財之心和隨之而來的愛好的看法。為了開墾、耕耘和改造他們領有的這個人煙稀少的廣袤大陸,美國人必須有堅忍不拔的精神作為經常的支撐。這種精神只能是愛財之心。
因此,愛財在美國並不失體面,只要不超過國家機關為它規定的界限,還是光彩的。美國人把我們的中世紀先人稱之為卑鄙可恥的貪慾的東西叫做值得讚美的高尚的雄心,而把經常驅使我們的中世紀先人投入新的戰鬥的征服熱情和好戰精神稱為盲目的野蠻的酷嗜。
在美國,財產損失之後不難復得。它的國土無限遼闊,蘊藏著取之不竭和用之不盡的資源。它的人民有每個活著的人擁有的一切需求和欲望,有一股用不完的力量,而且周圍到處都是他們還不能開發的財富。這樣的人民所擔心的並不是個別人的傾家蕩產,而是全體人的遊手好閒。在經營工業企上表現的大膽精神,是他們迅速發展、國力強大和國威四揚的主要原因。對於他們來說,創辦工業就象買政府發行的彩票一樣,少數人總是不斷輸錢,而國家卻永遠賺錢。因此,勇敢經營工業的精神,便受到這個國家人民的青睞和尊重。但是,所有冒險經營的企業,又會殃及熱心於此道和相信它的人的財產。把冒險經商視為一種美德的美國人,無論如何不會瞧不起冒險的人。
因此,美國對破產倒閉的商人特別寬容,他們的榮譽不會由於這樣的意外而受到損害。在這方面,美國人不但與歐洲各國人民不同,而且與當代的一切商業國家的人民不同,以致他們在地位和需要上也與其他國家的人民毫無共同之處。
在美國,對待敗壞民風的純樸性和破壞婚姻的一切劣行嚴於其他一切國家。乍一看來,這與他們在其他方面表現的寬容似乎有令人不可理解的牴觸。同一個民族,奉行既放縱又嚴肅的道德,也使你感到吃驚。
但是,這一切又不象人們所認為的那樣互無聯繫。在美國,輿論對於有利於工業發展和國家繁榮的愛財之心只是輕輕地鞭撻,而對於渙散人們追求財富的精神和破壞事業的成功所不可缺少的家庭內部秩序的傷風敗俗行為卻大加口誅筆伐。因此,美國人不得不服從他們的通行習慣。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又可以認為他們把榮譽寄託於做一個純潔無瑕的人上了。
美國人的榮譽觀與歐洲的古榮譽觀有一點是相同的,即都認為勇敢是美德之首,是做人的最必要的美德,但兩者並不是從同一角度來看待勇敢。
在美國,好戰的勇氣並不受到太高的表揚。美國人認為最好的和最值得稱讚的勇敢,是敢於衝破海洋的驚濤早日抵達港口,毫無怨言地忍受荒漠中的艱苦和比所有的艱苦更難於忍受的孤寂。這種勇敢可使他們辛辛苦苦積攢的財產,在他們幾乎不知不覺之中蕩然無存,然後又能使他們以新的努力去積累新的財產。這種勇敢對於維持和繁榮美國社會是極其必要的,因而受到美國社會的特別尊重和推崇。個人一流露缺乏這種勇氣,就必然被人看不起。
我現在來說最後一個特點,以突出本章的中心思想。
在象美國這樣的民主社會裡,財產對生活的保證並不太大,而且不是可靠的保證。在美國,所有的人都勞動,勞動可使人得到一切。這使榮譽觀發生了轉變,而新的榮譽觀則反對遊手好閒。
我在美國有時見到一些有錢的年輕人,他們雖然從心裡不願干苦活,但也不得不操一種職業。他們的家庭出身和家產,本可以使他們清閒自在,但輿論堅決反對他們如此,他們也不得不服從輿論。在貴族仍同衝擊他們的激流進行鬥爭的歐洲,我卻經常見到一些日益窮困潦倒的人,為了不讓與他們相同的人恥笑而遊手好閒,他們寧願清品受罪而不肯勞動。
哪一個人不能從這兩種截然相反的勞動觀中發現兩種性質完全不同但均來自榮譽觀的行為規範呢?我們的先人所標榜的榮譽,實際上只是許多榮譽中的一種。他們使類概念具有了種概念的內涵。因此,儘管民主社會和貴族時代都有榮譽觀,但不難發現它在民主時代有另一種表現形式。
在民主時代,不僅關於榮譽的規定與以前不同,而且我們還可以發現,這方面的規定雖然為數不多和不夠明確,但人們更能順從它們。
等級在民族中始終處於非常特殊的地位。全世界沒有一處例外,到處都有經常是由同一家族組成的小團體,比如中世紀的貴族。這種小團體的目的,就是把文化、財富和權勢都集中在自己手裡,並永遠壟斷和世襲下去。
但是,一個團體的地位越高,它的特別需要也越大,適應它的需要的榮譽觀點也越增加。
因此,關於榮譽的規定,在沒有等級制度的國家總是少於其他國家。如果建成使任何階級都難於存在的國家,則有關榮譽的規定便將減少到為數不多的幾條公約,而且這幾條公約也會逐漸接近絕大多數人所採用的道德準則。
因此,在一個民主國家裡,有關榮譽的規定將不會象在貴族國家那樣離奇和為數眾多。
但是,它們要比較含混,這是上述的原因所造成的必然結果。
由於榮譽的標誌越來越少,越來越不顯著,所以必然往往難於區別。
還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中世紀的貴族制國家,人們只是一代一代地徒然相傳,上一代沒有給後一代留下什麼新東西;每個家族就象一個不死而又一動不動的人;條件在變,而思想卻永遠未變。
在這樣的國家裡,每個人眼裡所見到的總是老一套,頭腦里所想的總是從同一個觀點出發;他們的眼光逐漸深入到最微小的細節,而他們的理解力,久而久之,也就不能不變得清晰明確。因此,封建時代的人不僅有其判斷榮辱的獨特觀點,而且能把每個觀點清晰準確地印在自己的腦子裡。
在美國這樣的國家,永遠不會如此,因為那裡的全體公民都在動,社會本身每天在改變面貌的同時也在改變它的觀點和需要。在這樣的國家裡,人們只能略知有關榮譽的規則,而很少有時間去仔細研究它。
即使社會是靜止不動的,依然難於規定榮譽一詞應有的含義。
在中世紀,由於每個階級都有自己的榮譽觀,所以從來沒有一個同時為絕大多數人所接受的榮譽觀,這就使各個階級的榮譽觀得以具有穩定而明確的形式;而且由於具有同樣榮譽觀的階級的成員立場完全相同和一致排外,自然願意接受專為他們規定的法律的條款,所以一個階級的榮譽觀更能具有穩定而明確的形式。
因此,有關榮譽的規定就變成一部把一切細節都事先考慮到和安排好的完備而詳盡的法典,成為衡量人的行為的固定的和條理分明的規範。在象美國這樣的一個民主國家,由於等級的界限已經消失,全社會已經形成統一的整體,社會成員雖不完全相同但很類似,所以不能事先明確規定哪些行為是榮譽和哪些行為是恥辱。
不錯,在這個國家的人民內部存在著的某些全國性的需要使他們對榮譽產生了共同的觀點,但這些觀點並不是同時產生的,產生的方式也從來不同,對每個公民的思想的影響也不一樣。他們也有關於榮譽的法律,但它往往沒有注釋。
在象我們法國這樣的民主國家,這方面的情況還要混亂得多。這首先是因為在我們國家,舊社會遺留下來的各個階級在還不具備混合的條件下就開始互相混合起來,彼此每天都把自己的榮譽觀帶進對方的成員中間,這些榮譽觀不但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彼此牴觸;其次是因為在我們國家,每個人都喜歡憑自己的所好隨便丟棄祖先的一部分觀點和保存另一部分觀點;最後是因為在這樣多的自我任意判斷下,就無法建立起關於榮譽的共同規範。因此,要想事先規定哪些行為為榮或為辱,幾乎是不可能的。這是一個令人痛苦的時期,但為時不會太久。
在民主國家,榮譽是一個不夠清楚的概念,其影響力也必然不強,因為對此難於準確而堅定地實施一項可以得到公認的規範。輿論雖然是榮譽規範的當然的和最有權威的解釋者,但由於它不清楚根據什麼去褒貶,所以在作判斷時只有遲遲疑疑。有時輿論自相矛盾,而更多的時候是置之不理和聽之任之。
在民主制度下榮譽的影響力之所以相對軟弱,還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貴族制國家,只是某些少數人持有同樣的榮譽觀,而且這些人往往自成一個集團,永遠同其他人隔離。因此,他們的榮譽觀容易同他們所特有的思想混合併結為一體。在他們看來,榮譽是他們在人們面前顯示身分的標誌。他們積極地利用有關榮譽的各種規定為自己的利益服務,而且如果允許我說的話,我說他們還要使自己的激情服從這些規定的支配。
當我們看到中世紀的習慣法載有關於以決鬥來斷定是非的條款時,會感到我所說的這個情況更加真實。這項條款寫道,貴族在他們發生糾紛時,以長矛和劍作決鬥的武器;而平民之間只能用棍棒決鬥。而且習慣法補充說:「鑒於平民沒有榮譽」。它的意思不是說,象我們今天所想像的這些人是卑賤的,而只是表示在判斷貴族的行為和平民的行為時不能使用同樣的標準。
乍一看來令人吃驚的是:榮譽的影響力最大的時候,有關榮譽的規定一般說來也最離奇古怪,以致使人覺得這些規定越背離常理越容易被人遵守,有時甚至由此認定榮譽的影響力之所以強大,正是因為有關榮譽的規定太荒謬。
事實上,強大和荒謬有共同的來源,而不是前者來因於後者。
需要越特殊和越為少數人所思慕,榮譽觀也越離奇古怪,而榮譽的影響力之所以強大,正是因為出現了這種特殊的和為少數人所思慕的需要。因此,榮譽的影響力的強大並非來因於榮譽觀的離奇古怪,而是離奇古怪和強大都來自同一原因。
我再作一點說明。
在貴族制國家裡,所有的等級各不相同,而且固定不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職責,住在他不能離開的地區,在那裡他與同他一樣的人生活在一起。因此,在這樣的國家裡,誰也不必擔心或害怕生活不下去,不管地位怎麼低都有飯吃,誰也不會因為聰明或愚昧而受到褒貶。
而在民主國家裡,情況就不同了。在這裡,全體公民都混雜在一起,互相不斷往來;輿論抓不住把柄,它所譴責的對象可以立即隱藏起來,躲避它的指控。因此,榮譽在民主國家不太使人值得自豪,也很少有人當眾顯示。因為榮譽只是給人看的,所以它與純潔的德行不同,德行是依靠本身而存在,而且滿足於自我作證。
如果讀者完全了解了上述的一切,那就一定會發現身分平等和我們所說的榮譽之間存在著密切的和必然的關係。如果我沒有說錯的話,這種關係至今還沒有人明確地指出過。因此,我要做最後的努力,使其昭然若揭。
即使一個民族與人類的其餘部分隔絕,放棄人類固有的某些一般需要,那它也會有自己特別利益和特別需要,並且很快會在內部形成自己的關於褒貶或被它的公民稱為榮辱的一定觀點。
如果在這個民族的內部形成了一個同周圍的其他一切階級隔絕並有自己的特別利益的階級,那末,這些特別利益又會使它產生特別觀點。這個階級的榮譽觀是由本民族的特別觀點和本階級的更加特別的觀點混合而成的,與人類的單純的和一般的觀點相差得使人難於想像。我的論述即將結束,現在再回過頭來進行總結。
各個階級正在互相混合,特權已被取消。民族的全體成員又恢復為彼此相似和平等的人,所以他們的利益和觀點正在融合,而被每個階級用來評定榮辱的一切離奇古怪觀點也行將消失。榮譽觀只能來自民族本身的需要,而不能有其他來源。每個民族的榮譽觀都有自己的個性。
最後,如果可以假定所有的種族將會融合為一體,世界上的所有國家將會達到利益一致和需要一致,彼此之間不再在任何標誌上有所區別,那就再也不用按所規定的不同標準評價人的行為了,而是要全按同樣的標準彼此相待,用天良向每個人揭示的人類一般需要作為共同標準。這樣,這個世界上就將出現自然和必然要寓有褒貶思想的簡單的共同是非觀。
如果用一句簡單的話來概括我的全部思想,那就是:人們之間的差異和不平等使人們產生了榮譽觀,而隨著差異和不平等的消逝,榮譽觀也將逐漸沖淡,最後同它們一併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