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的民主 · 第七章 一般結社與政治結社的關係
世界上只有一個國家能使人們每天行使政治結社的無限自由。在世界上,也只有這個國家能使公民們想到在社會生活中不斷行使結社權,並由此得到文明所能提供的一切好處。
凡是不准政治結社的國家,一般結社也極少。
決不能輕言這是偶然的結果,而應當斷言在這兩種結社之間存在著一種固有的而且可能是必然的關係。
由於偶然的原因,幾個人可能在某一事業上有共同的利害關係。比如,他們可能都要去辦一種商業,或者都要去經營一種工業。於是,他們相會了和合作了,並逐漸認識到結社的好處。
共辦這種小事情的次數越多,人們就會在不知不覺之中越來越獲得共辦大事業的能力。
因此,一般結社有助於政治結社。但是,另一方面,政治結社又能使一般結社得到長足發展和驚人完善。
在私人生活中,嚴格說來,每個人都覺得自己能夠滿足自己的要求。但在政治生活中,他就不會這樣認為。因此,當人民參與公共生活的時候,任何一個公民每天都要在腦際浮現結社的思想和願望:即使對採取共同行動本來有些反感,但為了黨派的利益也得學會採取共同行動。
因此,政治生活把結社的愛好和習慣一般化了,也就是使一些向來不過問政治而總是願意單獨行動的人,希望聯合和學會結社的技巧了。
政治不但在創造大量的社團,而且在製造規模巨大的社團。
在私人生活中,一個共同的利益自然而然地引起一大群人去採取共同行動的情況極少;只有掌握了共同行動的技巧,才能去進行這種行動。
在政治方面,結社的機會隨時都可以從政治生活中找到。
但是,結社的重要作用只能在規模巨大的社團中表現出來。個人力量薄弱的市民,不會一開始就對聯合起來可以產生力量有明確的概念;而要使他們明白這一點,就得向他們示範。但是,在為一個共同的目的而結社時,人數越多才越容易啟示範作用。比如說,一千人聯合起來可能使他們看不到利益,而如果人數達到一萬就可能看到。在政治方面,人們聯合起來可以做大事,而重大事情方面的結社所帶來的好處,又會經過實踐使人們知道在小事情上互助也有益處。
政治結社可以同時將許多人拉到自己方面來,使他們擺脫原來因年齡、思想、貧富而造成的隔離狀態,進而發生相互往來和接觸。他們只要相會過一次,就會設法再次相會。
在大部分的一般結社中,人們都是拿出自己的一部分財產去參加。比如,所有的工業公司和商業公司就是如此。當人們尚未充分了解結社的方法和不知道結社的基本原則時,叫他們開始以結社的方式進行合作,他們未免要為自己付出的重大代價而擔心。因此,他們寧願放棄可以導致成功的有力手段,而不肯甘冒合作將會帶來的風險。但是,叫他們參加在他們看來沒有危險的政治結社,他們就不會猶豫不決,因為他們沒有拿金錢去冒險。但是,在參加這樣的結社後不久,他們就會知道在這樣一大群人中應當遵守什麼秩序和採取什麼步驟,才能使他們步調一致地和首尾一貫地奔向共同的目標。他們要在這個政治社團里學會使自己的意志服從全體的意志,使個人的努力配合共同的行動。這些事情,無論是在一般結社,還是在政治結社,都是每個成員所必須知道的。
因此,可以把政治結社看作是開辦一所免費的大學,每個公民都可以到那裡去學習結社的一般原理。
雖然政治結社不能直接有助於一般結社的發展,但若前者被查禁,後者也會受害。
當公民只能在極少數情況下結社時,他們會把這種結社視為特殊的和例外的辦法,所以也不會把它放在心上。
但是,在准許公民在一切事情上均可自由結社時,他們最終可以發現結社是人們為了實現自己所追求的各種目的的通用方式,甚至可以說是唯一方式。只要出現一種新的需要,人們就會立即想到結社。於是,結社的技巧就成為我在前面所說的基本知識。所有的人都要學習它,而且都要應用它。
如果某些結社被查禁,而另些結社仍被允許存在,則很難預卜繼續存在下來的結社何日不被查禁。在這種遲疑不決的情況下,人們將會對一切結社採取敬而遠之的態度,同時社會上將會出現一種輿論,導致人們認為不管是什麼結社,都是一種胡作非為和甚至是非法的活動。
因此,如果以為結社的精神只在某一點上受到限制後不會影響它在其他方面繼續發展,或者以為只要准許人們在某些事情上可以進行共同行動,他們就會迫不及待地開始試圖進行共同活動,那都是空想。當公民們在一切事情上都有結社的能力和習慣時,他們無論在小事上,還是在大事上,都會自願地結合起來。但是,只允許他們可以在小事上結社的時候,他們的結社熱情和才幹都會消失。你准許他們在商業上可以完全自由聯合,你也不會達到目的;你讓他們行使已經給予他們的權力,他們也會不屑一顧;你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去勸他們不要組織查禁的結社以後,你又會吃驚地發現你不能說服他們去成立法律准許的社團。
我並不是說一個禁止政治結社的國家就不可能有一般結社,因為人生活在社會裡不能不委身於某些共同的事業。但是,我堅決認為,在這樣的國家裡,一般結社也總是為數不多,它們缺乏想像力和沒有熟練的運營能力。它們沒有宏偉的計劃或有而難以實現。
由此我自然想到,政治方面的結社自由並不會給社會的安定帶來人們所想像的那樣大危險,甚至在使國家出現一段動盪時期之後,還能使國家鞏固。
在民主國家,政治社團可以說是一些企圖統治國家的強大個體。因此,現今的各國政府視政治社團猶如中世紀的國王視其國內的大諸侯,從本能上就對政治社團有一種恐怖感,一有機會就打擊它們。
反之,各國政府卻對一般社團持有天生的好感,因為它們不難發現,一般社團不是指導公民去關心國家大事,而是把公民的注意力從這方面拉走,使公民逐漸埋頭於自己的全靠國家安定才能實現的活動,從而可以阻止公民發動革命。但是,當今的各國政府並沒有注意到,政治結社可以使一般結社發展和加強活動,所以它們在防止了一種危險的弊端的同時,卻喪失了一種可以有效地矯正弊端的手段。當你看到美國人為了鼓吹一種政治見解,推捧一位政治家參加政府,或由另一位政治家手裡奪取權力而每天都可以自由結社的時候,你會難於理解如此獨立不羈的一群人怎麼沒有恣意妄為。
但是,另一方面,當你想到美國有不可勝數的實業在被人們共同經營,看到美國人到處都在孜孜不倦地推行某些宏偉的計劃,而這些計劃遇到一場小革命也會前功盡棄的時候,你又會不難理解如此多忙的人們為什麼沒有給國家製造麻煩和沒有破壞他們都受益的社會安定。
我們能夠面對這些事實進行孤立觀察,而不去尋找其間的內在聯繫嗎?使美國人逐日形成不問地位、思想和年齡而結社的普遍愛好和養成利用結社的習慣的,正是政治結社。通過政治結社,他們可以多數人彼此相識,交換意見,傾聽對方的意見,共同去做各種事業。隨後,他們又把由此獲得的觀念帶到日常生活中去,並在各個方面加以運用。因此,美國人正是由於享有一種帶有危險性的自由,才學會了可以儘量減輕自由所帶來的危害的方法。
如果我們只選一個民族的某個歷史時起來考察,則不難證明政治結社是使國家動亂和實業癱瘓的因素。但是,我們就這個民族的整個歷史來考察,或許容易證明政治方面的結社自由不但有利於公民的福祉,甚至有利於他們的安寧。
我在本書的上卷說過:「政治結社的無限自由,又與出版自由不盡相同:前者的必要性不如後者,而其危險性卻大於後者。一個國家能夠把結社自由限制起來,並使其永遠處於國家的控制之下;但是,國家為使結社自由存在,有時也需要耍些手腕。」在隔了幾段以後,我又說:「不能否認,政治方面結社的無限自由,是一切自由當中最後獲得人民支持的自由。即使說這種自由沒有使人民陷入無政府狀態,也可以說它每時每刻都在使人民接近這種狀態。」因此,我認為一個國家永遠不會讓公民享有政治結社的無限權利;我甚至懷疑,在任何國家,在任何時代,不對結社自由加以限制是明智之舉。
有人說,不把結社權限制在狹小的範圍內,國家就無法保持內部的安定,沒有希望維護法律的尊嚴,建立不起持久的政府。毫無疑問,內部的安定,法律的尊嚴,持久的政府,都是極為珍貴的。而且我認為,一個民族為了得到和保持這些珍貴的東西,也得自願給自己暫時帶上沉重的枷鎖。但是,如果一個民族清楚地知道它為獲得這些珍貴的東西是要付出代價的,那就更好了。
為了拯救一個人的生命,鋸掉他一支胳臂,這是我可以理解的。但是,我決不敢擔保他在斷臂之後仍會象以前那樣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