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的民主 · 第二十一章 關於美國的議會辯才

托克維爾 《論美國的民主》
在貴族制國家,人人互相牽連和彼此依靠,有一種等級制度可使人人各得其所和使每個等級各安其份。類似的情況也見於這種國家的政治團體的內部。貴族制國家的政黨,自然要有一些首腦來領導,而黨員對首腦的服從,則出於一種習慣成自然的本性。他們把大社會裡的習慣做法也搬到這個小社會裡。 在民主國家,表面上看來是大多數公民朝著同一目標前進,但每個公民卻是自行前進,或至少自認為是自行前進。由於他們習慣於按照自己的意志去採取行動,所以他們在行動時不願意接受外來的指導。對這種自主習慣的愛好,也被帶進全國的會議里去。一個人即使同意與別人聯合起來去推行相同的計劃,至少也要保留以他為主的地位,希望依照他的辦法去取得共同的成果。 由此可見,民主國家的政黨,除非國家遇到嚴重危機,是難於容忍受制於人和表示服從的。在這種情況下,國家首腦雖然有權命令政黨怎樣行動和怎樣發表意見,但國家首腦的權威還不能達到使政黨閉口不言的地步。 在貴族制國家,各種政治性會議的代表都來自貴族,每個代表本身原來就有很高的和固定的官職。在他們看來,他們在議會中所占的地位,往往還不如他們在國家機關中的地位顯要。這就是使他們不肯在議會中積極討論議案,也不願意在議會中熱烈爭辯一般問題。 在美國,議員通常是依據他在議會中的地位,才能出面做某項工作。因此,他要不斷地拚命設法在議會中占據重要地位,並迫不及待地希望自己的建議付諸實施。 他這樣做的目的,不僅是為自己爭光,而且也是為自己的選民爭光,以及為必須繼續得到選民的支持。 在貴族制國家,立法機構的成員很少嚴格地依附於選民,往往被選民們視為是當然的代表,有時還會使選民們完全依附於自己。如果本區的選民不推選他們,他們還可以輕而易舉地被其他選區選舉出來;或者,不當議員而脫離公職,還可以照樣享受清閒而舒適的生活。 在象美國這樣的民主國家,議員幾乎不可能長期左右選民的思想。不管一個選區有多麼小,民主的不穩定性也會使它不斷改變面貌。因此,議員必須時時刻刻討好於選民。但要做到這一點,並無絕對的把握。如果選民不再選他,他就馬上失去支持,因為他的地位本來就不是高得無論遠近人人皆知的地步。何況在公民完全自主的條件下,他休想朋友和政府會隨意把他塞進他所不熟悉的選區去當選。因此,他必須在其所代表的地區種下使他能夠飛黃騰達的善因。他要想指日高升,對人民發號施令,進而影響世界的命運,也得從這個小小的角落開始。 因此,民主國家的政治性會議的代表在考慮問題時把選民置於其所在黨派之上,而貴族制國家的政治性會議的代表這時則把他們的政黨置於選民之上,乃是極其自然的。 但是,為討好選民而發表的言論,未必就是對自己信奉的政治觀點有利的言論。 一個政黨為了維護本黨的最大利益,往往不讓身為它的黨員的議員談論它本身還沒有認識清楚的重大政治問題,讓他們少談可能影響大問題的小問題,而且更經常的是,乾脆什麼也不談。緘口不語,是一個平庸的議員能夠對國家大事做出的最有益的貢獻。 但是,選民們的看法並非如此。 一個地區的人民選出一名公民去參與國政,是因為他們對這位代表的長處有非常清楚的認識。因為人在周圍的人越是庸庸碌碌的時候才越是顯得高大,所以可以設想,要求於當選代表的能力越高,越是難於找到適任的天才,而如果選出一個庸才當上代表,又得要求他付出與他享有的榮譽地位相稱的努力。 一個議員除了是國家的立法者外,還被他所代表的選民視為本選區在立法方面的天然保護人。每個投票支持他的人,不僅把他看作是自己的代理人,而且衷心相信他會以不亞於維護國家利益的熱忱去維護本地區的利益。 因此,選民們早就想好,他們所選的議員應當是一個能說會道的演說家,能夠一有機會就發言;在限制他的發言時間時,也要力爭在簡短的發言中就一切國家大事提出質詢,並在陳述當中加上本區所抱怨的一些小小不平;在他不能長篇大論的時候,就要抓緊時間將所有的問題言簡意賅地講出來,提出他與其選民對問題的卓越而完整的見解。只有這樣,他才能再次當選。 這就使那些有自知之明和不願意自我表現的老實厚道的人,不想向此道問津了。如果這樣的人當上議員,他可以在他的朋友們面前侃侃而談,而要他到全是演說家的議員當中去發言,必將把辯論搞得一塌糊塗,使與會人感到厭倦。 凡是使當選的人越來越依附於選民的法律,不但要象我已經指出的那樣改變他們當上議員後的行動,而且會改變他們的語言。這樣的法律既影響國務工作,又影響討論國務工作的方式。 可以說沒有一個告退還鄉的美國國會議員不事先備好一份講稿,在國會上慷慨陳詞,述說他為聯邦的24個州,特別是為他所代表的地區,做了多少多少好事。因此,他向聽眾發表的長篇大論,不是連他自己也不清楚甚至不知所云的大道理,就是使人難於發現和不屑一顧的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 結果,在這個大機關里進行的辯論,往往空空洞洞和雜亂無章,好象是在故意拖延時間,不想去接近所指向的目的。 我認為,民主國家的議會都有類似的現象。 良好的政治環境和健全的法制,也許能把比美國的現任國會議員優秀的大批良才吸收到一個民主國家的立法機構里去,但你無法阻止庸才在議會裡高談闊論和到處招搖過市。 我認為,在美國,這個病已入膏肓,不可救藥,因為這不僅來因於國會的組織,而且也來因於憲法,甚至還來因於國家的制度。 美國人自己似乎也是這樣認為的。他們看慣了他們的國會的活動,遇到拙劣的發言也不退席,而能耐心聽下去。他們甘心忍受這種病痛,因為他們的經驗告訴他們這是無法根除的。 我們以上講的只是民主國家議會的政治辯論的細節,現在我們來談談它的主要問題。 英國下院150多年以來的議事經過,從來沒有轟動過國外,發言人表達的思想和感情,甚至在最靠近不列顛這個自由大舞台的一些鄰國,也向來沒有引起過共鳴。但是,美洲殖民地在革命時期召開的幾次小會議的最初辯論,卻轟動了整個歐洲。 這不僅有其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而且還有其一般的和必然的原因。 我認為,在民主國家議會裡辯論國家大事的大演說家最值得佩服和最有力量。因為沒有可以派代表為本身利益而辯護的階級,所以議員們總是為全國人民和以全國人民的名義而發言。這就增強了思想的作用,加重了發言的分量。 在這裡,前例沒有太大的作用,特權已不再與一定的財產掛鉤,世襲權力也不再與一定的集團或個人關連,所以人們必須依靠合乎人性的一般原理去處理他所辦理的個別問題。因此,民主國家進行的政治辯論,不管其規模怎樣小,都具有一種關係到人類命運的普遍意義。這與所有的人都有關係,因為辯論涉及到人,而人在世界各處都是一樣的。 反之,在一些大貴族制國家,某些重大的問題均根據一個時代的習慣和一個階級的權力所規定的某些特殊理由來處理。對這些問題感興趣的,只有有關的階級,至多還有這個階級所在的民族。 法蘭西民族的政治辯論有時引起全球的巨大反響,正是基於這個原因。當然,法蘭西民族本身的偉大和其他國家的願意傾聽,也起了作用。 我國的演說家在向本國的公民發言時,往往也就是面對全世界的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