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的民主 · 第五章 在美國宗教是怎樣得以利用民主的本能的

托克維爾 《論美國的民主》
我在前面的一章里已經證明,人要是沒有教條性信仰是無法生活下去的,而且也非常希望有這樣的信仰。我在這裡再補充一句:在一切教條性信仰之中,我認為宗教方面的教條性信仰是人們最希望的。即使你只想重視現世的利益,也顯然會得出這個結論。 人的任何行動,不管人認為它有什麼特殊性,幾乎都來源於他對上帝、對他與人類的關係、對自己靈魂的本性、對自己的同類應負的義務所持的非常一般的觀念。誰也不能不讓這種一般觀念成為其餘一切事物所由產生的共同源泉。 因此,人對上帝、對自己的靈魂、對造物主和自己同類應負的各種一般義務,都渴望形成一種確定不移的觀念,因為如對這些基本問題持有懷疑態度,就將使自己的行動聽憑偶然因素的支配,也可以說是任其混亂和無力。 可見,我們每個人都應當有確定不移的觀念,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但遺憾的是,我們每個人都是單槍匹馬,只靠自己的理性努力去取得這種觀念,因而又使這個問題很難解決了。 只有完全擺脫日常的生活瑣事、洞察入微、工作細緻和訓練有素的人,經過長期和精心思考之後,才能發現這些如此不可缺少的真理。 我們還可以看到,這樣的哲學家本身也幾乎總是滿腹疑團,他們每前進一步,啟示他們的智慧的自然之光便會黯淡一些,甚至有熄滅的危險;儘管他們盡了一切努力,他們所發現的仍可能是為數不多的而且是互相矛盾的概念。千百年來,人們的思想就是在這些互相矛盾的概念當中蕩來蕩去,未能牢固地掌握真理,甚至未能發現新的錯誤。這樣的研究遠非一般人的能力之所及,即使一部分人有能力去做這種研究,他們顯然也沒有這種閒心和餘暇。 有關上帝和人性的確定不移觀念,雖然是人的日常生活實踐所不可缺少的,但這個生活實踐卻在妨礙人去掌握這種觀念。 我認為,這是一個絕無僅有的問題。在一切科學當中,有些知識是對人人都有用的,而且其他們自己的能力也能學到;但另一些知識只有少數人能夠理解,而非多數人能夠研究的。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應用後一種知識是極其間接的。雖然他們無力進行研究這種知識,但這種知識對於他們的生活實踐又是不可缺少的。 因此,有關上帝和人性的一般觀念,是一切觀念中最適於使個人理性避免習慣性影響的觀念。對於個人理性來說,承認一個權威的存在,是得之者多,而失之者少。 宗教的首要目的及其主要好處之一,就是對這些重要問題中的每個問題,能夠提供一項清楚的、確切的、人人都可以理解的和永久性的解決方案。 有些宗教是非常可疑和荒謬的,但是可以認為,凡是屬於我所指出的範圍之內的宗教,只要它不脫離這個範圍,並且不象若干宗教那樣試圖從各方面壓制人們思想的自由翱翔,就能使智力活動得到有益的規範。也應當承認,即使宗教不能使人在來世得報,那至少它對人在今世的幸福和高尚化還是極其有用的。 這對生活在自由國家的人民來說,尤其是真理。 當宗教在一個國家遭到破壞的時候,智力高的那部分人將陷入遲疑,不知所措,而其餘的人多半要處於麻木不仁狀態。每個人對於同自己和同胞最有利害關係的事物,只能習以為常地抱有混亂的和變化不定的概念。他們不是保衛不住自己的正確觀點,就是把它放棄。於是,他們因為無力自己解決人生提出的一些重大問題而陷入絕望狀態,以致自暴自棄,乾脆不去想它們。 這樣的狀態只能使人的精神頹靡不振,鬆弛意志的彈力,培養準備接受奴役的公民。 一個民族淪於這種狀態後,不僅會任其自己的自由被人奪走,而且往往會自願獻出自由。 一旦在宗教方面也象在政治方面那樣不復存在權威,人們立刻會對由此而產生的無限獨立的情景感到驚恐。一切事物的這種經常動盪狀態,將使人們心神不安和筋疲力竭。因為在精神世界一切已經發生動搖,所以人們想力爭在物質世界建立鞏固的秩序。但是,他們已不能再恢復昔日的信仰,而把自己交給一個人去統治。 至於我,我懷疑人們能夠永遠既保持宗教的完全獨立,又保持政治的充分自由。我一向認為,人要是沒有信仰,就必然受人奴役;而要想有自由,就必須信奉宗教。 因此,宗教的這種巨大功用,在身分平等的國家比在任何其他國家都明顯。 應當承認,平等雖然給世界上的人帶來了很大好處,但使人養成了一些我以後將要指明的非常危險的稟性。平等使人們彼此獨立,使每個人自顧自己。 平等還為人心敞開了喜歡物質享受的大門。 宗教的最大功用,就是喚發與此相反的稟性。 沒有一個宗教不是把人的追求目標置於現世幸福之外和之上,而讓人的靈魂順勢升到比感覺世界高得多的天國的。也沒有一個宗教不是叫每個人要對人類承擔某些義務或與他人共同承擔義務,要求每個人分出一定的時間去照顧他人,而不要完全自顧自己的。即使是最虛偽的和最危險的宗教,也莫不如此。 因此,篤信宗教的國家的長處,自然正是民主國家的缺處。這清楚地表明,人們在達到平等的同時又維護宗教,該有多麼重要。 上帝利用超自然的手段將宗教信仰注入人心。我對這種手段既無權考察,也不想考察。我現在是純粹從人的觀點來考察宗教的。我想探討宗教在我們即將進入的民主時代用什麼辦法才能輕而易舉地保持其影響力。 我已經講過,在文明和平等的時代,教條性信仰只有經過一番努力才能深入人的精神,而使人的精神感到迫切需要這種信仰的,則正是宗教。這首先說明,宗教在這樣的時代要比在其他任何時代都更加慎重自持,不要越出本身固有的範圍,因為宗教要想把自己的權力擴展到宗教事務以外,就有在一切事務方面失信的危險。因此,宗教應當注意規定自己的活動範圍,只在這個範圍內對人的精神施加影響,而在這個範圍之外則任其完全自由。 穆罕默德自稱從天而降,他不僅把宗教的教義,而且把政治的原則、民法、刑法和科學理論都放進了《古蘭經》。反之,基督教的《福音書》只談人與上帝和人與人的一般關係。除此之外,它什麼也沒有教導,也沒有要求人們必須信什麼。拋開其他許多理由不談,只是這一點就足以證明這兩種宗教中的前者不能在文明和民主的時代長期發生統治作用,而後者不管在這樣的時代還是在其他時代,都註定會發生支配作用。 如果我們進一步進行這項研究,則可以發現:從人的立場來說,宗教要想在民主時代維持下去,只是小心翼翼地將自己的活動局限於宗教事務的範圍之內,也還是不夠的;宗教的力量,在許多方面還取決於它所遵奉的信仰的性質、它所採取的外在形式以及它為信徒規定的義務。 我在前面所述的平等使人們產生非常一般和非常廣泛的觀念的問題,主要應當從宗教方面來理解。彼此相同和平等的人,容易產生關於單一神的概念,認為這個神為每個人規定了同樣的準則,授予每個人在來世以價值相等的幸福。關於人類的這個一致性的觀念,不斷地引導人們產生認為造物主也是一致的觀念。反之,在人們彼此隔絕和相互差別極大時,有多少個民族、等級、階級和宗族,就會隨意創造出多少個神,並為各自繪出通向天國的無數條道路。 毋庸諱言,基督教本身也在某些方面受到社會和政治情況對宗教信仰發生的這種影響。 當基督教問世的時候,上帝無疑已為它的出世做好了準備,即把人類的大部分已經集結在一起,使他們象一支龐大的部隊活動於羅馬皇帝的麾下。這一大群人雖然彼此之間有很多不同,但他們之間有一點是相同的,即都遵守同樣的法制。每個人各自與皇帝的偉大來比,他們是軟弱和微不足道的;而從他們全體與皇帝的關係來說,他們又全是平等的。 應當承認,人類處於這種新的和特殊的情況,當然會使人去接受基督教宣講的一般真理,而基督教之所以在當時能夠順利和迅速地深入人心,也正是來因於此。 羅馬帝國崩潰後,就出現了與此相反的情景。 這時,羅馬帝國垮台了,也可以說是四分五裂了,原先受它統治的每個民族又恢復了昔日的獨立。不久以後,在這些民族的內部,一些階層無限地壯大,出現了種族差別,而等級又使每個民族分成若干集團。各民族共有的這個動向,好象在盡其所想和所能,要把人類社會分成無數小塊。在這種條件下,基督教也沒有放棄它向人們宣揚的主要一般觀念,而是要儘量準備適應人類分裂後出現的新趨勢。人們繼續崇拜創造和庇護萬物的唯一的上帝。但是,每個民族、每個城市、甚至每個人,又相信自己能夠得到某些特權,使至高無上的上帝成為自己的保護者。由於不能把一個神分成許多個,所以他們只好增加神的使者的人數,過分地提高使者的權力。於是,大多數基督徒把對天使和聖徒的崇敬,幾乎變成了一種偶像崇拜,以致人們一時不無理由擔心:基督教是不是也要蛻化為早被它戰敗的那幾種宗教。 顯而易見,隨著把人類中的各民族隔離開的障壁和把每個民族內部的公民隔離開的障壁的消除,人們自然會接受關於單一的而且萬能的存在的觀念,認為這個存在能夠平等地和以同樣方式將法律施於每個人。因此,到了這樣的民主時代,最重的事情是不准把人對神的使者的崇敬同只應對造物主的崇拜混淆。 在我看來,另一個真理也很清楚:即在民主時代,應使宗教的表面儀式給信徒帶來的負擔輕於其他任何時代。 我在論述美國人的哲學方法時說過,在平等的時代,人的精神最厭惡的,是使自己的觀念服從於形式。生活在這個時代的人,反對以圖象渲染事物,認為象徵的手法是一種兒戲,其目的是掩蓋或粉碎真相,不讓真相赤裸裸地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他們對宗教儀式表示冷淡,認為禮拜的細節只有次要的意義。 在民主時代負責規定宗教的外在形式的人,必須審慎考慮人們智力的這種自然本性,以免與其發生不必要的衝突。 我堅決地認為形式是必要的。我知道,形式可使人的精神沉於抽象真理的思考,助其堅定地追求真理,令其熱烈地相信真理。我決不認為一種宗教能夠無外在的儀式而維持下去。但是,另一方面,我又覺得:在我們正在踏入的時代,過分地講究宗教的外在儀式是極其危險的;當然要有一定的儀式,但必須以延續教義本身所絕對需要者為限,因為教義才是宗教的本質,而禮拜只是它的形式。在人們越來越平等的時代,拘泥於細節、死板不化、迫使信徒遵守清規戒律的宗教,很快就會只剩下一群狂熱的信徒,而大多數人將放棄對它的信仰。 我知道一定會有人反駁我說:宗教都以一般的和永恆的真理為其追求的目標,所以它不能隨波逐流,跟著每個時代的特點的變化而改變其目標,從而不會在人們面前失去其可信性。我對此的回答仍然是:必須把一種信仰得以成立和神學家們所說的信條得以建立的那些主要觀點,同由這些觀點派生出來的從屬概念嚴格區分開來。不管時代有什麼特點,宗教都必須經常堅持前者;但在萬事都在改變其位置,人們的思想已經習慣於人間事物的千變萬化而不願意死守陳規的時候,宗教也慎重地注意自己與後者的經常聯繫。我認為,表面的和次要的事物的不變性,只有在市民社會本身停滯不前的時候,才能有機會持續下去。在其他任何場合,我都認為這種不變性是一種危險。 我們可以看到,在平等所造成的或促成的一切激情當中,有一種特彆強烈並同時振奮人人之心的激情,這就是人人都有的喜歡安樂的感情。愛好安樂,是民主時代的突出的和不可消失的特徵。 可以認為,試圖消滅這個主要的激情的宗教,最後會被這個激情所消滅。如果宗教想讓人們完全放棄現世的幸福,而叫人們專門去追求來世的幸福,那末,我們可以預言,人們在精神上最後將擺脫宗教的束縛,並為了專門去追求眼前的物質享受,而離開宗教遠遠的。 宗教的主要任務,在於淨化、調整和節制人們在平等時代過於熱烈地和過於排他地喜愛安樂的情感。因此我認為,如果宗教要試圖完全壓制和破壞人們的這種情感,那將大錯而特錯。宗教絕對無法使人放棄愛財之心,但它還是可以說服人們只用正當的手段去致富的。 現在,我來進行最後一項考察。這項考察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概括上述各項的考察。隨著人們日益相似和平等,與每日都在變化的塵事慎重地保持一定距離的宗教,愈加需要不與一般人都接受的觀念和在群眾中起著支配作用的利益,進行沒有必要的對抗,因為公眾的意見越來越成為最主要的和最無法抵抗的力量,而除了這種力量以外,宗教是無法得到足以長期頂住其所受到的攻擊的強大支持的。無論在被一個專制君主者統治的民主國家,還是在共和制的民主國家,基本上都是如此。在平等的時代,君主雖然常能使人服從,但能使人們信服的卻是人民中的多數。因此,凡是不違背自己信仰的人,都要傾向多數的意見。 我在本書的上卷說過,美國的神職人員是如何不問政治的。這是他們謹慎自製的明顯例子,但還不是唯一的例子。在美國,宗教是一個專由神職人員統治的獨立天地,而且神職人員從來不想走出這個天地;他們在這個天地內指導人們的精神,而在這個天地外,任其人們自主和獨立,讓他們根據自己的本性和時代的要求去發揮他們固有的好動精神。我從來沒有見過哪個國家的基督教象在美國那樣不講究形式和不重視繁文縟節,但對人的精神卻有最清晰、最簡明和最一般的了解。儘管美國的基督徒分成許多宗派,但他們對各宗派都一視同仁。無論是對天主教,還是對其他教派,都可以這樣說。任何地方的天主教神職人員,都沒有象美國的天主教神職人員那樣不過問信徒的禮拜瑣事,不採取格外的和特殊的禮拜方法,不拘泥於教義的文句而重視教義的精神。天主教的只對天主禮拜而禁止對聖徒禮拜的教義,在美國宣講得最為清晰和遵行得最好。然而,美國的天主教徒卻是最馴服和最虔誠的。 可以適用於美國各教派神職人員的另一個特點是:美國的神職人員決不把人的視線引向和固定於來世,而是讓人心更多地注意現世。在他們看來,現世的幸福在宗教上雖屬次要,但仍不失其重要性。他們雖不從事實業活動,但對實業的進步至少還是關心和讚揚的。他們在不斷向信徒講述來世才是人們應當害怕和希望的偉大目標的同時,並不禁止信徒以正當的方法去追求現世的榮華。他們並不怎麼多講來世和現世的差別和不同,而是仔細地研究用什麼方法使兩者結合和聯繫起來。 美國的全體神職人員都承認多數對人們思想的支配作用,並尊重這種作用。除非必要,他們決不反對多數。他們不參加黨派的鬥爭,但隨時接受全國和當代的共同意見,跟著振奮周圍所有人的感情和思想的潮流前進,而不加抵制。他們致力於引導同時代人向善,而決不與同時代人搞對立。因此,輿論從來不以他們為敵,反而支持和庇護他們。他們布講的信仰,通過他們本身的努力和藉助多數的力量而同時發揮作用。 因此,宗教通過尊重不與它對立的一切民主本能,並利用其中的一部分,便可以順利地抵制它的最危險敵人即個人的獨立意向。